同證無為法性,焉有高下之分

我一直覺得既然是同證無為法性,焉有高下之分?

宗喀巴將三乘修學分成下、中、上三士道,如同東密的空海一樣,空海倡言十住心論即身成佛義,兩者之間皆認為唯有密乘行者才是最上乘的修學,而東密與藏密之間關於本尊的定義又有所不同。


然而像是中土的天台宗將教理分成藏、通、別、圓與唯識宗分成五種性義,皆不是以孰高孰低作為基準。有高下者,即是執取我見,以我、我所執義為勝、既有勝負義,即是落於有見對立法則上。

須知,聲聞、辟支佛、菩薩、佛乘諸種性,只是對於證得真如法性無為法所採取的方法(道諦)不同,此中唯一的差異端在於法空、十障、無餘涅槃是否畢竟趣入爾,而無種性者,乃指陳為人天種性,以人天福報作為畢生追尋的真諦,而法空,成實論亦有提及,所以,最容易檢視諸乘證得無為法性後起後得智上差異者,乃在於「無餘涅槃」是否畢竟趣入、以及是否能生起無量廣大悲願力上之大力。

太虛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上的序言提到:「余為參訂其譯文,閱至「如是以諸共道淨相續已,決定應須趣入密咒,以能速滿二資糧故。設踰共道非所堪能,或由種性功能虛劣,不樂趣密咒者,則唯應將此之次第加以推廣。」其為特尚密宗之理論,甚為顯然。....《賢台》雖可以小始終頓藏通別圓位攝所餘佛言,然既為劣機而設,非勝根所必須;縱曰圓人無不可用為圓法,亦唯俟不獲已時始一援之;而學者又誰肯劣根自居?於是亦皆被棄。此風至《日本》而加厲,橫判顯密教、豎判十住心之東密,則除秘密盡排為淺顯。」所以,日後大凡所謂開宗立義者,無不皆以自宗作為最勝義,這種尊自宗排他宗者,不就是我見?

許多學人將聲聞乘所著述的一身六足論譬喻為基礎,每每倡言所謂顯教為基礎,孰不知 龍樹菩薩在解釋大品般若經而所著述的『大智度論』時,亦多引一身六足論、只是破斥者為婆沙師義爾,有的在三十二相上打轉,認為相好者,為殊勝義,龍樹菩薩針對此點做了破斥,他認為,三十二相,轉輪聖王亦有三十二相,那麼,世間的轉輪聖王是否勝過已經親證無為法的聖者呢?如此,即能明白了知,不應以外相、根、塵、識所顯現的好相,作為聖道準則,凡所有相,皆為有漏法,一切有漏法皆是苦義。

應以是否趣證無為法性、離一切能所取上的遍計所執性,親證真如法性為準則才是。義不了了是為密,以不知不解佛法義,所以佛法對你來說是密,隱密不知故。義能了了是為顯,以能知能證佛法義,是故諸法諸義皆能了知。

楞嚴經中說二十五圓通,最後歸結觀世音耳根圓通適合此土眾生。「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當驗此等六受用根,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我今備顯六湛圓明,本所功德數量如是,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是的,「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

以自宗作為最高準則,不異我見未斷盡,有我作為自所顯揚宗義、排他宗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