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

《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019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

問:此諸煩惱,從何說斷?

答:從彼相應及所緣故,煩惱可斷。

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無生法,是故說名斷彼相應。

由本識中,煩惱種子皆悉斷盡,心等起時,無煩惱俱,名相應斷。

相應斷已,不復緣境,故從所緣,亦說名斷,無能繫心縛所緣故。

此文依斷煩惱障說。

菩薩斷者,由修止觀,能斷煩惱。

由修此二觀於無相故,諸相縛皆得解脫;相縛脫故,諸麤重縛亦得解脫。

故世尊言:「相縛縛眾生,亦由麤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

 

 

問:云何次第斷諸煩惱?

答:謂在家者最初應斷不善事業及諸惡見;

次後應斷樂出家障,謂欲、恚、害三種尋思;

次後應斷不定心者三摩地障,謂即眷屬、國土、不死三種尋思;

次斷得作意障,謂樂遠離品身諸麤重;

次斷見道煩惱;

次斷修道煩惱;

次斷屬苦、屬憂、屬樂、屬喜、屬捨諸定障品障礙煩惱;

次後別有應斷所知障品諸障:

由前次第,應斷二障。

問:見道、修道,名正斷道,何頓何漸?

答:〈見道章〉中,當廣顯示。

二諦義

二諦深妙,非略盡言,聊[1]述綱[2][3],三門分別:

一、顯名辨體;

二、三乘淺深;

三、相攝問答。

初門有二:

一、顯名;

二、辨體。

名中有二:初列後釋。

列中復二:初總後別。

列總名者,

《勝鬘經》中,唯立一諦,究竟真實不可壞故。

《仁王經》中,總說二諦,人法各有勝劣異故。

《涅槃經》中二諦,各有真俗二諦,一一皆有中上智故。

《顯揚》《中邊》二諦各三,假、行、顯等,有差別故;

《瑜伽》《唯識》二各有四,下當廣辨。

此總名中:

一、世俗諦,亦名隱顯諦;

二、勝義諦,舊名第一義諦,亦名真諦。

列別名者,今明二諦,有無體異,事理義殊,淺深不同,詮旨各別,故於二諦各有四重,亦名名事二諦、事理二諦、淺深二諦、詮旨二諦。

世俗諦四名者:

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

二、道理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

三、證得世俗諦,亦名方便安立諦;

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安立諦。

《顯揚論》說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三可知,云何第四亦名安立?勝義諦性自內所證,為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名勝義俗。

初之三種,相可擬宜;第四勝義,假名施設。

勝義諦四名者:

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現諦;

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

三、證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

四、勝義勝義諦,亦名廢詮談旨諦。

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

後釋名者,

初釋總名,後釋別名。

釋總名者,護法釋云:

世謂隱覆,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

此諦理應名隱顯諦:

隱覆空理,有相顯現。

如結手巾為兔等物,隱本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

今隨古名,名世俗諦,梵云三佛栗底故;以義釋,名隱顯諦。

又復性墮起盡,名之為世;體相顯現,目之為俗。

世即是俗,名為世俗,持業釋也;或世之俗,義亦無違。

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名之為諦。

世俗即諦,持業釋也;世俗之諦,依士釋也。

勝謂殊勝。

義有二種:

一、境界名義;

二、道理名義。

第四勝義諸論多說勝即是義,持業釋名;或四勝義皆勝之義,依士釋也。

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後得二智境故,所以諸教多以真如體勝,持業得名,實通依士。

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諦,亦以勝為義,真如為境故,通有財釋。

第四勝義多分依於道理名義,廢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勝義,境界名義。

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不謬,名之為諦。

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前。

雖無教說,二種亦得名為聖諦。

如四聖諦,聖者能知,有無事理,皆不虛謬,目之為諦。

次釋別名。

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虛偽中,名曰世間;凡流皆謂有,依情名假說,名為世俗。

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事相顯現,差別易知,名為世俗。

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

勝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所知,名為勝義;假相安立,非體離言,名曰世俗。

此中,世間即世俗諦,乃至勝義即世俗諦,皆持業釋。

世間勝義者,事相麤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義。

道理勝義者,知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為勝義。

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不測,過前三俗,名為勝義。

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迥超眾法,名為勝義;聖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

此中,世間即勝義諦,乃至勝義即勝義諦,皆持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

次出諦體。

第一世俗體者,

《顯揚論》說:「謂所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等。」

 

或無實體,或體實無,但有情名,都無體性。

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用無。

《涅槃》第十三云:「有名無實,如我、眾生乃至旋火之輪,及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

 

眾生等無用,火輪等體無。

第二世俗體者,

《瑜伽論》說:「謂所安立蘊、處、界等。」

 

《涅槃》亦言:「諸陰、界、入,名為世諦。」

 

即有無為諸法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

第三世俗體者,

《顯揚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處。」

 

即諸聖果、四諦理等。

《涅槃》亦言:「有八苦相,名為世諦。」

 

第四世俗體者,

《瑜伽論》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

 

《涅槃》說言:「若燒若割,若死若壞,名為世諦。」

 

由可燒割等,無有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世俗也。

第一俗體,假名安立;後三俗體,有相安立。

第一勝義體者,

《成唯識》說:「謂蘊、處等事。」

 

《涅槃》亦言:「有名有實,名第一義。」

 

蘊、處、界等,亦是勝義。

第二勝義體者,

《成唯識》說:「謂四諦等,因果體事。」

 

《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義諦。」

 

第三勝義體者,

《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如。」

 

《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

 

總觀諸法為二無我,故無苦等,名勝義也。

第四勝義體者,

《瑜伽論》說:「謂非安立一真法界。」

 

《涅槃》亦言:「實體者,即是如來、虛空、佛性。」

 

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

 

不依無我而顯真故。

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非安立。

初之一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名為世俗;第二俗諦,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

施設差別,即前三真。

其第四真,唯內智證,非心變理,隨其所應,即是三性。

上來第一、顯名辨體。

第二、三乘淺深門者,

於中有二:

初辨三乘,後顯淺深。

二乘自說雖不作二諦觀行入真,今說於彼亦證生空,加行觀時,許觀真俗。

《涅槃》云世諦、第一義諦皆有中智及上智故:

「知世諦者,名為中智;分別世俗無量無邊,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是名上智」,此乃俗諦中智、上智;「一切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是第一義,是名中智;知第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計,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是第一義,是名上智」,此勝義中,以種別智[4]為上,一切總智為中。

如下廣說。

《仁王經》,難世諦中有第一義諦不?「若有,諦不應一;若無,智不應二。」

 

即顯人法皆有二諦,以人相望,異生為下,二乘為中,如來為上。

由此人法各分二重,是故三乘皆有二諦。

聲聞乘二諦者:

第一、世間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等。

此中唯取所執實我,不取實法。

設執實法,不障果故,亦不取之。

第二、道理世俗諦者,謂所安立蘊、處、界等三科[5]體事,聲聞多為三義觀[6]故。

第三、證得世俗諦者,謂所安立四聖諦理,依此加行,修證得故。

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生空真如,依生空門,證真如故。

第一、世間勝義諦者,謂所安立三科等法;

第二、道理勝義諦者,謂所安立四聖諦理;

第三、證得勝義諦者,謂所安立生空真如;

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立生空無我,廢詮談旨,一真法界。

此中,安立、非安立相,准前應知。

故諸論中,第二、第三世俗諦等,多依聲聞境界而說。

獨覺乘二諦者,此與聲聞所執所證體雖無異,根有上下,行有淺深,故成差別。

第一、世間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等。

既與聲聞所執無別,亦唯取彼執實我等,非執法等,不障果故。

第二、道理世俗諦者,謂所安立十二有支流轉等法,獨覺多緣此為境故。

第三、證得世俗諦者,謂所安立十二有支[7]雜染順逆觀察[8],及於淨品順逆因果等,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依此加行,修證得故。

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生空真如。

第一、世間勝義諦者,謂所安立流轉有支;

第二、道理勝義諦者,謂所安立十二有支雜染順逆觀察、淨品順逆等,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

第三、證得勝義諦者,謂所安立生空真如;

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立生空無我,廢詮談旨,一真法界。

既與聲聞所悟證一,後二勝義不異聲聞。

又復獨覺所悟所執雖同聲聞,而根不同,行緣亦異。

又上兼下,聲聞行緣必獨覺法,故蘊等法、四聖諦理亦獨覺境;下不兼上,十二有支流轉還滅、七十七智等,除大利根,非餘聲聞境。

菩薩乘二諦者,既與二乘根性不同,行緣有別,悟執亦異。

第一、世間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等。

此中通取實執人法,障自果故。

第二、道理世俗諦者,謂所安立十六善巧。

《辨中邊論》第二卷、《菩薩藏經》第十七說:

一、蘊;二、界;三、處;四、緣起;五、處非處;六、根;七、世;八、諦;九、乘;十者、有為無為善巧。

菩薩緣此十種為境,除我法執。

《瑜伽論》說六種善巧[9],謂即十中,前之六種。

或說七種[10],更加於諦。

第三、證得世俗諦者,謂所安立三性、三無性唯識妙理,緣此為境,而證得故。

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安立二空真如,菩薩雙證二空如故。

第一、世間勝義諦者,謂所安立十善巧等;

第二、道理勝義諦者,謂所安立三性等理;

第三、證得勝義諦者,謂二空如,依二空門,而證得故;

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立二空無我、一真法界。

所悟所執,既異二乘;所證所斷,寬狹亦別。

上必兼取下,二乘境行必菩薩境行,故十善巧攝蘊等法,諸論多說第二、三俗,三科、四諦以為體性;下不及上,菩薩境行非二乘所知,故法空如、三性、三無性非二乘境。

二四諦中,初一俗諦,假名安立,後三世俗、前三勝義,有相安立;第四勝義,廢詮談旨,無差別相,唯非安立,自內證故。

言淺深者,謂於人法淺深而推,依人依法,皆通二四諦。

依人淺深者,《涅槃經》言:「出世人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

 

世諦即第一義諦,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

 

如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眾生隨其所稱,是名世俗諦。

 

解陰無有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諦。」

 

依法淺深者,《涅槃經》中,自具解釋,下教攝中,當廣顯示。

如五蘊法,若所執蘊隨其執情,即第一俗;

此五蘊事,即第二俗;

五蘊之上,因果等道理,即第三俗;

觀此五蘊無二實我,依二無我所顯真理,即第四俗,以說依詮顯真如故。

其五蘊事,即第一真;

因果等理,即第二真;

此五蘊上二我無時,依門顯實,即第三真;

觀五蘊如自內所證,廢詮談旨,一真法界,即第四真。

前前為麤,後後細故。

《成唯識論》第七卷云:「若依世俗,說離於心,別有心所」,即第二俗,事差別故;「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即第二真,因果道理,非即離故。

第三世俗,准亦如是,今望真說。

又第七云:「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即第二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即第四真。

又彼卷解八識自體非定一異,即第三俗;對心言絕,即第四真。

虛妄識性,是第一俗;真實識性,即第四真。

即以初俗對四真,第二俗對三真,第三俗對二真,第四俗對一真,理皆如是。

由准是理,一一推尋,從麤入細,相對為言,通二四諦。

第三、相攝問答門,於中有二:

一、諸教相攝;

二、問答分別。

諸教相攝者,如《涅槃經》第十三卷迦葉菩薩白佛言:「昔佛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中。

 

爾時,如來取其樹葉,告諸比丘,問其多少,乃至未所說法,如林中葉等。」

 

迦葉難言:「如來所了無量諸法,若入四諦,即為已說;若不入者,應有五諦。」

 

佛讚迦葉:「如是諸法悉已攝在四聖諦中。」

 

迦葉復言:「若在四諦,如來何故唱言不說?」

 

佛言:「善男子!雖復入中,猶不名說。

 

何以故?善男子!

 

知聖諦有二種智:一者、中;二者、上。

 

中者,聲聞、緣覺智;上者,諸佛、菩薩智。

 

善男子!知諸陰苦,名為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非二乘所知,是名上智。

 

我於彼經曾不說之。

 

處、界及色、受、想、行、識,此為苦諦,并集、滅、道,皆說有中智及上智。」

 

「善男子!知世諦者,是名中智」,總相知故;

「分別世諦有無量無邊,非聲聞、緣覺所知,是名上智」,別相知故;

「知一切行無常等,是第一義,中智」,總知三法印故;

「知第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計,非二乘所知,是名上智」,古來解云,即恒沙萬德無量無邊。

此上經文,因迦葉問二諦所由。

世尊答中,顯一一法皆有上、中智,以明二諦別故。

諦者實也,凡夫不了,唯聖者證,凡夫智緣,而不能證,名為下智。

由對彼智,但說依中、上二智立於二諦。

據實而說,法有勝劣,智有深淺,但立二諦。

今形凡位,智說中、上,證實唯二。

若總相說,二乘形上下,即下上攝故,如根上下智力,隨其所應。

次經當顯,

文殊白言:「第一義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義不?如其有者,即是一諦;如其無者,將非佛妄語耶?」

 

「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諦。」

 

此明二諦不相離義。

「世尊!若爾者,即無二諦。」

 

佛言:「善男子!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

 

善男子!若隨言說,即有二種:一者、世法;二者、出世法。

 

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

 

此明依人智有淺深,顯二諦別。

「善男子!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眾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

 

解陰無有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諦。

 

復次,善男子!或有法有名有實,或復有法有名無實。

 

善男子!有名無實者,即是世諦;有名有實者,是第一義諦。

 

善男子!如我、眾生、壽命、知見、養育、丈夫、受者、作者、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旋火之輪、諸陰界入,是名世諦;苦、集、滅、道,名第一義諦。

 

「善男子!世法有五種:

 

一者、名世;

 

二者、句世;

 

三者、縛世;

 

四者、法世;

 

五者、執著世。

 

善男子!

 

云何名世?

 

男女、瓶衣、車乘、屋舍,如是等物,是名名世。

 

云何句世?

 

四句一偈,如是等偈,名為句世。

 

云何縛世?

 

[11]合、繫結、束縛[12]、合掌,是名縛世。

 

云何法世?

 

如鳴鐘集僧,嚴鼓誡兵,吹貝知時,是名法世。

 

云何執著世?

 

如望遠人有染衣者,生想執著,言是沙門,非婆羅門;見有結繩橫佩身上,便生念言,是婆羅門,非沙門也。

 

是名執著世。

 

善男子!

 

如是名為五種世法。

 

善男子!

 

若有眾生於如是等五種世法,心無顛倒,如實而知,是名第一義諦。

 

「復次,善男子!若燒若割,若死若壞,是名世諦;無燒無割,無死無壞,是名第一義諦。

 

復次,善男子!有八苦相名為世諦;無生、無老、無病、無死、無愛別離、無怨憎會、無求不得、無五盛陰,是名第一義諦。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人多有所能,若其走時,即名走者;或收刈時,復名刈者;若作飲食,名作食者;若治林木,即名工匠;鍛金銀時,言金銀師,如是一人有多名字。

 

法亦如是,其實是一,而有多名。

 

依因父母和合而生,名世諦;十二因緣和合生者,名第一義諦。」

 

古來釋云:「五陰和合」以來,後之七番,當法辨相。

於中麤分有二:

一、大;

二、小。

細分有四:

一、立性宗,即小乘中淺說諸法各有體性,薩婆多等也;

二、破性宗,即小乘中深說諸法假有無性,《成實論》等也;

三、破相宗,即大乘中淺破諸法因緣之相,宣說諸法畢竟空寂,《中》《百》等論也;

四、顯實宗,即大乘中深說妄情所取諸法畢竟非有,真實法界常住不壞,《涅槃》等也。

於此四中,皆有二諦。

上七番中,初三是其立性宗中所辨二諦,次二是其破性宗中所辨二諦,次一破相宗中所辨二諦,後一顯實宗中所辨二諦。

今此文中,以深攝淺,故備論之。

就初宗中,依《婆沙》等,具說有七番,不能繁引。

一、情理分別,妄情所取我、眾生等,以為世諦;無我之理,為第一義。

二、假實分別,瓶衣、車乘、舍宅、軍林,如是一切假名之有,名為世諦;陰、界、入等實法之有,為第一義。

《雜心》云:「若法分別時,捨名即說等;分別無所捨,是說第一義。」

 

三、理事分別,陰、界、入等事,名為世諦;其十六行法相道理,為第一義。

四、縛解分別,苦、集是世,滅、道第一。

五、劣勝分別,苦、集及道,理中非上,同名世諦;滅諦精勝,說為第一。

六、空有分別,於彼四諦十六行中,除空、無我,皆名世諦;空與無我,理中精妙,說為第一。

七、行教分別,教名世諦,行名第一。

《雜心》云:「經律阿毗曇,是名俗正法;三十七覺品,是名第一義。」

 

今此但彰初之三門,餘略不辨。

第一、先就情理分二:

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隨所稱計有我人,是名世諦;聖人解陰無有某甲,離陰亦無,名第一義。

第二、約就假實分二,先分二法:

有名有實是其實法,陰、界、入等依名求法,有體可得,故言有實;有名無實是其假法,瓶衣、車乘、舍宅、軍眾,如是一切假施設其名,推求無體,故曰無實。

下就諦辨,假為世諦,實為第一。

第三、約就理事分二:

事為世諦,理為第一。

事有假實,如我、眾生乃至兔角、旋火輪等是其假事,諸陰、界、入是其實事。

此等一切,同名世諦;苦、集、滅、道法相道理,為第一義。

次下就其破性宗中,以辨二諦。

於中兩門:

前門就其假法空有,以辨二諦;後門就其實法空有,以辨二諦。

就前門中,先明世諦,「世法有五,後於是五法,心無顛倒,名第一」者,知其性空,不亦實性,名無顛倒。

就後門中,「若燒割等,名世諦」者,五陰諸法,同名世諦;「無燒割等,名第一」者,諸法性空,名第一義。

次下就其破相宗中,以辨二諦。

八苦之相以為世諦,無八苦相為第一義。

問曰:此宗所辨二諦,與前何別?

古來釋云:前說因緣假有以為世諦,此宗宣說妄相之有以為世諦;前宗宣說無性之空為第一義,此宗宣說無相之空為第一義。

有斯別耳。

次就第四顯實宗中,以辨二諦。

事相緣起以為世諦,法性緣起名第一義。

先喻後合。

喻相云何?

譬如一人,隨用分多,若其走時,名為走者;收刈之時,名收刈者。

如是所說父母生邊,名為世諦;因緣生邊,名為第一。

古來解云:因緣所生,凡有六重:

一、事因緣所生,如《毗曇》說;

二、法因緣所生,唯苦無常生滅法數;

三、假因緣所生,如《成實》說;

四、妄相因緣所生,猶如幻化;

五、是妄想因緣所生,如夢所見;

六、是真實因緣所生,所謂佛性、十二因緣,如水起波。

前五緣生並是世諦,今據第六,故名第一。

上解雖精,今解小別。

此中二諦,唯明顯實宗中二諦,不說小乘及破相二諦。

顯實自有破於相故。

諸小乘計,二十部殊,佛豈懸為大唐所有,說二小宗所有二諦?由此應言,後七番中,初番舉事,釋前依人,以立二諦。

經言:「凡夫隨其所稱,名為世諦;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

 

故知但是重顯前義,令知二諦依人相待亦建立之。

以下六番[13]依法勝劣相對建立,雖不分明差別分別,義推即是此中四重。

前第二番「有名無實,是世俗」者,即此初俗,《顯揚》等說如我、有情等正與此同;「有名有實,名第一義」,即論所說四種勝義皆有名體故。

即顯我、有情等唯俗非真實,最為卑劣,餘皆勝此,可為勝義。

或唯三科對我、眾生等有名有實,名第一義,亦不違理,相可知故。

第三番中,「如我、眾生乃至諸陰、界、入是名世諦,四諦是第一義」者,此以二類對四諦理俱名世俗;「我乃至旋火之輪但有其名,無體用法,更重說為世俗諦」者,顯不唯形於三科法名為世俗,亦形四諦等名世俗故,准餘世俗皆可通形。

其陰、界、入等有名有體,前第二番以初有名無體用法形陰、界、入,陰、界、入法名為真諦,即四真中初勝義攝,顯此非唯是勝義故;復以三科形於四諦,事劣於理即為俗故,即是論中第二世俗,四諦即是第二勝義。

第四番中,「世法有五,名為世俗,知世俗如此名真」者,顯初世俗不唯我等但有其名,無體用法,其無實體有用之法亦初俗故。

《顯揚》等說房舍、軍林等亦初世俗故,以無實體我等類同,最卑劣故。

無倒知此唯有蘊等,都無真實名句等法,是第一義。

四勝義中皆無所說五世法故,或三科中實無此五,此番狀似,說之非次。

以蘊、界、入既說通真,恐此有用無體之法亦通真諦,為顯不然,因釋彼疑,故今方說。

五種世中,初二能詮,次二所詮,後一標相,顯能所詮若情若事皆有假立,非真實故,作差別說,更無異義。

第五番中,「若燒割等,名世諦」等者,此之一對,顯二無我名為世俗。

外道異生執我常一,佛說為無,以五蘊等,可燒割等,無彼實我一常之相,故燒割等,二無我也。

後番以此無我形於苦諦理等說為真諦,即第三真。

今以之對一實真如,真如不依可燒割等詮門顯故,即勝義勝義故。

二無我等,依詮顯實名為世俗,第四勝義世俗所攝。

不爾,此言有何詮理?世尊不說無義言故,一實真如即是第四勝義勝義。

第六番中,「八苦相等名世」等者,前以四諦對蘊等名真,今以之對二無我等,無八苦相法,即成世俗。

第三證得世俗所攝八苦,即是苦諦理故,偏舉一苦,類餘三諦。

此番應在第五番說,前第五番應第六說,以言便故,前後不定。

第七番中,所說法喻總明二諦體無差別,隨其人智及於法中空有、事理、淺深、詮旨四重二諦,勝劣相形成真俗故。

世人但知父母所生,名為世俗;出世之人知因緣生,名第一義。

此隨人智,以分二諦。

父母所生,假事麤淺,名為世俗;因緣生者,實法細深,名為勝義。

此隨於法,以分二諦。

總明二諦差別法喻更無別門。

審觀經意,雖有七重,以義而推,與論無別。

經為根本義,依法相以宣揚;論是末宗,稟佛言而成理。

豈復自為楯[14]?苟[15]出胸襟[16]而已哉。

故知經論所說無別,但由解者分別不同作此會經,亦應允當。

何以得知形無燒割等,即一實真如,勝義勝義所攝?

《涅槃》又說,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所言實諦,其義云何?」

 

佛言:「善男子!言實諦者,名曰真法。

 

善男子!若法非真,不名實諦。

 

善男子!實諦者,無顛倒;無顛倒者,乃名實諦。

 

善男子!實諦者,無有虛妄;有虛妄者,不名實諦。

 

善男子!實諦者,名曰大乘;非大乘者,不名實諦。

 

善男子!實諦者,是佛所說,非魔所說;非佛說者,不名實諦。

 

善男子!實諦者,一道清淨,無有二也。

 

善男子!有常有樂,有我有淨,是即名為實諦之義。」

 

此意即說無燒割等,真如為諦,唯是勝義,非俗諦攝,最殊勝故。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若以真實為實諦者,此真實法即是如來、虛空、佛性。

 

若如是者,如來、虛空及與佛性無有差別。」

 

佛告文殊師利:「有苦有諦有實,有集有諦有實,有滅有諦有實,有道有諦有實。

 

善男子!如來非苦非諦是實,虛空非苦非諦是實,佛性非苦非諦是實。

 

文殊師利!所言苦者,為無常相,是可斷相,是為實諦。

 

如來之性非苦、非無常、非可斷相,是故為實。

 

虛空、佛性亦復如是。」

 

此經文意,一實真如在纏名佛性,在果名如來,法性空如亦因空顯,故名虛空,非安立故,非四諦攝。

此經即是廢詮談旨,一真法界。

苦、集、滅、道是四諦事,諦即四理,實為四如。

由此真如非苦非諦,但是實攝。

又如前所引《瑜伽》《顯揚》說有二諦,但說俗有四,與此四同;唯說真有一,即非安立,唯第四真。

前三不離俗後三故,所以不說。

又有差別,名為安立,故說四俗;無有差別,名非安立,故唯一真。

《成唯識論》第九卷中,四真具有,廣具顯故,示勝於俗,亦有差別。

《勝鬘》一諦,第四真收。

《仁王》二諦,各自名攝。

《中邊論》《顯揚》《唯識》第八說此二諦各有三種。

俗諦三者:

一、假世俗;

二、行世俗;

三、顯了世俗。

如次應知,即三自性。

真諦三者:

一、義勝義,謂真如;

二、得勝義,謂涅槃;

三、行勝義,謂聖道。

此假世俗,第一俗攝,唯有假名,都無體故。

此行世俗,第二、第三世俗所攝,有為事故。

心上變似四諦相理,理不離事,故依他攝,第二、第三世俗攝也。

顯了世俗,第四俗攝,依二空門所顯了故。

准義應入四勝義中,易可知也。

其義勝義,第四真攝。

此得勝義,第三真攝,因證顯故,約得辨故。

此行勝義,第二真攝,無漏真智,理稍勝故;若隨其事,第一真攝。

隨其所應,入四世俗,易可知也。

若說四諦苦、集、滅、道為得勝義,即第三俗、第二真攝,論自說故。

《瑜伽》第四十六云:「何名諦施設建立?謂無量種。

 

或立一諦,謂不虛妄諦。」

 

第四真攝。

「或立二諦:

 

一、世俗諦;二、勝義諦。」

 

《仁王般若》波斯匿王白言:「世尊!世諦中有第一義諦不?若有者,諦不應一;若無者,智不應二。」

 

《瑜伽》同,隨名次第,二諦所攝。

「或立三諦:

 

一、相諦;二、語諦;三、用諦。」

所詮、能詮,體用離合,有差別故。

相諦通真俗,語、用初三俗,唯非真中,後二所攝。

「或立四諦:

 

一、苦;二、集;三、滅;四、道。」

如前已說,雜染、清淨二類各有,因果殊故。

「或立五諦:

 

一、因諦;二、果諦;三、智諦;四、境諦;五、勝諦。」

前四安立,後一非安立。

安立之中,能有、所有,心境異故。

初因、果諦,第三俗諦、第二真攝;境通真俗;智唯第二第三俗諦、第一第二真攝;第五勝諦,第四俗諦、第三第四真諦所攝。

或初四種,集、苦、道、滅,如次配攝,後一真如。

「或立六諦:

 

一、諦諦;二、妄諦;三、遍知諦;四、應永斷諦;五、應作證諦;六、應修習諦。」

勝義、世俗二類有殊,染淨因果,兩各異故。

諦諦通四真,義理皆勝故;妄諦通四俗,義理皆劣故。

或諦諦是理,非初二俗,是後三真;妄諦如幻,是初二俗、真第一攝;後四如次,即是四諦,第三俗諦、第二真攝。

「或立七諦:

 

一、愛味諦;二、過患諦;三、出離諦;四、法性諦;五、勝解諦;六、聖諦;七、非聖諦。」

集、苦、道、滅,次第初四,意解思惟,聖凡所知,種類異故。

初四諦者,第三俗諦、第二真攝;意解思惟,第四俗諦、第三真攝。

依詮行相,二無我故。

四真四俗,皆是聖諦,聖知有無事理別故。

凡於初俗堅著妄說以為實故,非二聖諦;聖知為無,可初俗攝。

餘處或立七諦:

愛味、過患、出離、應知、應斷、應證、應修。

單重二觀,觀於四諦,第二觀中除道諦故,亦第三俗、第二真攝。

「或立八諦:

 

一、行苦性諦;二、壞苦性諦;三、苦苦性諦;四、流轉諦;五、還滅諦;六、雜染諦;七、清淨諦;八、正加行諦。」

依於三苦、生死、涅槃、有、無漏品、聖因別故。

初四及第六,第二第三俗諦、第一第二真諦所攝;

第五及第七,第三俗諦、第二真諦所攝,淨因果故,或第四俗、第三第四真諦所攝;

第八正加行諦,第三第四俗諦、第二第三真諦所收。

《勝鬘經》中亦說八諦,有作、無作各有四種,對劣勝機說淺深理,種類別故。

有作聲聞四諦,定屬第三俗諦、第二真攝;無作四諦、菩薩四諦,第三俗諦、第二真攝,或第四俗、第三真攝,依詮顯旨,非安立故。

「或說九諦:

 

一、無常諦;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諦;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七、彼斷方便諦;八、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

依苦四境、後有常斷二種愛集、一道、二滅而分成故。

此是四諦,即第三俗、第二真攝。

「或說十諦:一、逼切苦諦;二、財位匱乏苦諦;三、界不平等苦諦;四、所愛變壞苦諦;五、麤重苦諦;六、業諦;七、煩惱諦;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見諦;十、正見果諦。」

 

初五有漏果,次二異熟因,次二出世道,後一無為滅。

苦諦五中,初一攝四苦,謂生、老、死、怨憎[17]會苦,第二即是求不得苦,第三是病苦,第四是愛別離苦,第五是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八苦、二集、兩道、一滅有差別故。

第三俗諦、第二真攝。

此中且略配諦相攝,巨細義門,皆應別說。

頌曰:

不虛真相苦,因諦及愛行,無常與逼切,增十諦各初。

 

[1] 聊ㄌㄧㄠˊliáo,姑且、暫且。如:「聊備一格」、「聊表寸心」。宋·范成大·四時田園雜興詩六十首之三十五:「無力買田聊種水,近來湖面亦收租。」

[2] 綱ㄍㄤgāng,文章、言論或事物的主要部分。如:「大綱」、「總綱」、「提綱挈領」。詩經·大雅·卷阿:「豈弟君子,四方為綱。」紅樓夢·第五十六回:「自家雖是興利節用為綱,然亦不可太過。」

[3] 記ㄐㄧˋjì,載錄。如:「登記」、「附記」。宋·范仲淹·岳陽樓記:「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

[4] 「種別智者,謂出世間後所得慧。得寂靜智者,謂修道中治煩惱慧。勝德智者,謂能引發勝功德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四

[5] 三科 一切諸法分為三類,即蘊、處、界,此稱為三科。蘊、處、界作陰、界、入,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一、五蘊,又作五陰,指色、受、想、行、識。二、十二處,又作十二入。指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三、十八界,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三科開合之理由,《俱舍論》卷一載,依智愚的差別,對愚於心所者細別心所而說五蘊,對愚於色法者細別色法而說十二處,對愚於色、心二法者細別色、心二法而說十八界;依根之利鈍,對利根者說五蘊,為中根者說十二處,為鈍根者說十八界;依樂欲之不同,為欲略者說五蘊,為欲中者說十二處,為欲廣者說十八界。即由三科觀察人及世界,依愚夫迷悟之不同情況,破我執之謬,立無我之理。見《大乘廣五蘊論》。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6] 三義觀 (術語)次第觀蘊處界之義也。別相念處了,於總相念處之前加行修此與七處善,婆沙論百八十三說之,俱舍論則略而不說。見俱舍光記二十三。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7] 十二有支 此又稱為十二因緣有支,十二緣生,這是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證悟的真理,亦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論,以此來解釋人生痛苦煩惱的起源,及生命流轉的因果。阿含經中所稱的十二支,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據《長阿含·大緣方便經》所載:「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陰聚。」在此十二支中,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後者緣(緣者憑藉意)前者而生起。前者若滅,後者亦滅,故經中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以此說明其相依相待的關係。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8] 通 順逆觀察十二緣起 p1112大毗婆沙論二十三卷十五頁云: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昔持草詣菩提樹,到已、敷設,結跏趺坐,順逆觀察十二緣起。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老死緣愁悲苦憂惱。問:云何菩薩順逆觀察十二緣起耶?答:若以因推果,名順觀察。若以果推因,名逆觀察。復次若從細入麁,名順觀察。若從麁入細,名逆觀察。如麁細;如是可見、不可見,現見、非現見,顯了、非顯了,應知亦爾。復次若因近觀遠,名順觀察。若因遠觀近,名逆觀察。如近遠;如是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眾同分、彼眾同分,應知亦爾。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9] 「於中,一類由得蘊故,得蘊相故,得蘊起故,得蘊盡故,得蘊滅故,得蘊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此即第一、六種善巧所觀境界,記別所解。六善巧者,謂蘊、處、緣生、四食、四諦并十八界。理實處、界攝法周盡,而諸有情意樂差別,故約蘊等開為六門。若真現觀,要證一味勝義諦理,方名現觀,而諸苾芻懷增上慢,得蘊等相,謂真現觀,故今此中敘六種計。雖有六門,攝為五段:一、明五蘊;二、類處、緣生;三、明四食;四、明四諦;五、明十八界。此即第一、釋蘊六句。」---《解深密經疏》卷第九

[10] 「復次,於此論體九事等中,應善了知七種善巧。何等為七?頌曰:

            於諸蘊界處,及眾緣起法,

            處非處根諦,善巧事應知。」---《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四

[11] 捲ㄐㄩㄢˇjuǎn,把東西彎轉成圓筒狀。如:「請把掛圖捲起來。」唐·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詩:「卻看妻子愁何在,漫捲詩書喜欲狂。」

[12] 束ㄕㄨˋshù縛ㄈㄨˊfú,纏繞綑綁。國語·齊語:「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三國演義·第五十一回:「只見女牆邊虛搠旌旗,無人守護,又見軍士腰下各束縛包裹。」

[13] 番ㄈㄢfān,量詞:➊計算次數的單位。相當於「回」、「次」。如:「三番兩次」、「思考一番」、「白費一番苦心」。南史·卷三十二·張敷傳:「父邵使士南陽宗少文談繫象,往復數番。」宋·張炎·高陽臺·接葉巢鶯詞:「能幾番游,看花又是明年。」➋  計算倍數的單位。如:「連續幾天的漲停板,使他持有的股票價值翻兩番。」

[14] 楯ㄕㄨㄣˇshǔn,欄杆的橫木,泛指欄杆。宋·黃銖·江神子·秋風嫋嫋夕陽紅詞:「獨上高樓三百尺,憑玉楯,睇層空。」

[15] 苟ㄍㄡˇgǒu,乃、才。楚辭·屈原·離騷:「夫惟聖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16] 胸ㄒㄩㄥxiōng襟ㄐㄧㄣjīn,思想境界。指志趣、氣度、抱負等。唐·李白·贈崔侍郎詩:「洛陽因劇孟,託宿話胸襟。」封神演義·第四十九回:「此人名為閑士,腹內必有胸襟。」亦作「胸懷」。似 度量、懷抱、襟懷、氣量、胸懷、胸宇。

[17] 憎ㄗㄥzēng,    厭惡。如:「愛憎分明」、「面目可憎」。史記·卷九十九·叔孫通傳:「叔孫通儒服,漢王憎之。」唐·李中·落花詩:「酷恨西園雨,生憎南陌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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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0.《唯識論》新編

A128.《唯識義林》略解

A130.《成唯識論述記序釋》新編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一)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三)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四)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五)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六)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七)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八)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九)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一)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三)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四)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五)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六)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七)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八)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十九)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二十)

唯識對法(一)

唯識對法(二)

唯識對法(三)

唯識對法(四)

唯識對法(五)

唯識對法(六)

唯識對法(七)

唯識對法(八)

唯識對法(九)

唯識隨筆 三十七篇

A129.《略述法相義》新編

A015. 《三自性論》新編

A016. 《三無性論》新編

A017. 《大乘五蘊論》新編

A018. 《大乘成業論》新編

A019. 《大乘百法明門論》新編

A020. 《大乘百法明門論疏》新編

A025. 《大乘莊嚴經論》新編

A026. 《大乘廣五蘊論》新編

A027. 《中邊分別論》新編

A028. 《六門教授習定論》新編

A029. 《方便心論》新編

A030. 《因明入正理論》新編

A031. 《因明入正理論疏》新編

A032. 《因明正理門論本》新編

A033. 《如實論反質難品》新編

A034.《成唯識寶生論》新編

A035. 《佛地經論》新編

A036. 《取因假設論》新編

A042. 《無相思塵論》新編

A043.《集量論略解》新編

A044.《業成就論》新編

A046. 《解捲論》新編

A047.《轉識論》新編

A048. 《攝大乘論》(佛陀扇多)新編

A049. 《攝大乘論》(真諦) 新編

A050.《攝大乘論本》新編

A051. 《攝大乘論釋》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新編

A052. 《攝大乘論釋》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新編

A053.《攝大乘論釋》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新編

A054. 《辯中邊論》新編

A055.《辯中邊論述記》新編

A056. 《顯揚聖教論》新編

A057.《顯識論》新編

A058. 《觀所緣緣論》新編

A059. 《觀所緣論釋》新編

A060. 《觀總相論頌》新編

A062.《金剛般若經贊述》新編

A090.《大寶積經論》新編

A091.《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新編

A092.《彌勒菩薩所問經論》新編

A093.《寶髻經四法憂波提舍》新編

A094.《涅槃論》新編

A095.《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新編

A096.《遺教經論》新編

A097.《⽂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新編

A098.《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新編

A099.《轉法輪經憂波提舍》新編

A100.《三具足經憂波提舍》新編

A101.《⼤乘四法經釋》新編

A126.《解深密經疏》疏文斷句

168 妙法蓮華經玄贊 疏文斷句

227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疏文斷句

229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疏文斷句

230 入楞伽經 疏文斷句

231 大乘入楞伽經 疏文斷句

232 解深密經 疏文斷句

233 深密解脫經 疏文斷句

234 大乘密嚴經(地婆訶羅本) 疏文斷句

235 大乘密嚴經(不空本) 疏文斷句

236 注大乘入楞伽經 疏文斷句

 

 

唯識文章:

關於唯識宗安慧、圓測、起信論爭議,兼說在家居士能否領導僧團一點意見

玄奘三藏所翻小乘、瑜伽唯識、大乘、陀羅尼經典與論書目錄簡表

成唯識論述記新編 序文

關於大乘是佛說、南傳菩薩道以及唯識法義與淨土的關係

《唯識道次第略》

關於《梵網經》,唯識宗是否共許?以及無佛性與卜筮義。

《唯識宗談如來藏義》

唯識宗的聖典《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 出版隨談

《成唯識論述記》因明立量整理

問:無著菩薩並未認可世親菩薩的唯識學,可見唯識學並非瑜伽行派的正宗。

一問:中觀破相為宗,勝於唯識帶相為宗。

日本唯識宗第一人 道昭法師

彌勒菩薩說: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等是何義?唯識與中觀有何不同見解?

玄奘三藏所翻小乘、瑜伽唯識、大乘、陀羅尼經典與論書目錄

【出版】《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

問:漢語佛教古德並不懂梵文,彼等所說誤解中觀、唯識等義

問:若謂唯識宗不許有色者

《成唯識論》編後感

問:藏語應成中觀勝於漢語唯識見。

略述法相義 Hackmd版

日本法相宗 德一菩薩略

樹木植物等類能成佛嗎?

 

 

《成佛正因》:

菩薩行系列 W003 《成佛正因》-真如、佛性、第八識、無漏種諸義辨正

成佛正因-真如、佛性、第八識、無漏種諸義辨正出版

《成佛正因》前言

《成佛正因》敘說

《成佛正因》真如不作正因,常法不作因緣義

《成佛正因》無始現行識不作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不生真如,復不自顯義

《成佛正因》五種性習種性義

《成佛正因》理事佛性義

《成佛正因》瓦石色法非佛性義

《成佛正因》執初際、本際義為外道見

《成佛正因》第一義空真如但為一切有情依因,阿賴耶識非迷悟依義

《成佛正因》真如法性體不能生諸相義

《成佛正因》本有性無漏種名為佛性,第八識有漏無漏皆非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理心非為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心義

《成佛正因》第八識體非諸法正因義

《成佛正因》第八藏識非佛正因,與無漏法相應而生無漏智義

《成佛正因》報身佛建立凝然常有四失義

《成佛正因》受用身非自性身義

《成佛正因》捨離煩惱、所知二障種者說為法身義

《成佛正因》能變第八識不是常住法義

《成佛正因》約所依真如性,故說為常義

《成佛正因》真如與第八識非名性種性,無漏種子殊勝義

《成佛正因》第八阿賴耶識體不得作為菩薩性種性義

《成佛正因》真如界非為性種性,無始法爾行性方名為佛性義

《成佛正因》理性佛性體性常住非展轉相續義

《成佛正因》真如若能生,即是無常義

《成佛正因》一切眾生中同有真如,共一正因者,即是同數論外道義

《成佛正因》無種而能生,違多聖教義

《成佛正因》理心非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執體空能生一切法,則同於無因論義

《成佛正因》真如能生無漏法,既違緣生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生因,生因是無常法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種子能生義

《成佛正因》真如作種子,有四過失義

《成佛正因》理性佛性與行性佛性義

《成佛正因》三種如來藏義

《成佛正因》據有種性而說應得因義

《成佛正因》了因、正因、生因辨義

《成佛正因》法身非本無今有、本有今無義

《成佛正因》五種性非本無今有辨義

《成佛正因》無行性人身中有行性佛性辨義

《成佛正因》事佛性,有即本有義

《成佛正因》無漏種不從有漏種生義

《成佛正因》有漏種不能熏習成無漏種義

《成佛正因》有漏熏習位,已有無漏心種子義

《成佛正因》真如及第八識非成佛正因,無漏種方為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有為法種,真如能生有為法者,違第一無常法為因義

《成佛正因》不定性二乘成佛義

《成佛正因》一闡提與佛性論理性佛性義

《成佛正因》無性有情不成佛義與密意說一闡提無種子義

 

 

 

(圖片說明:台灣新北市淡水紅樹林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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