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

《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029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

不捨生死者,無際空[1]也。

由智觀理,遣其遍計,由悲故,廣化有情,有情無際,故無際空。

為善無窮盡者,散空,亦名不散空[2]

菩薩所積福智資糧,盡未來際,無有斷盡,故名不散空。

為種性清淨者,本性空[3]也。

法本無緣,為惑所弊,今觀空除惑,顯本性種性,故名本性空。

 

為求相好者,相空[4]也。

相好觀,故名相好空。

為淨諸佛法者,一切法空[5]也。

由遍計一切三寶,今觀遣執,淨諸佛法,故名一切法空。

又一切法亦得空,不但佛法。

補特伽羅法者,自性空[6]也。

生法二執,體無自性,故名空。

實性俱非有者,無性空[7]

由生法無性之性所得,明執無為有,還成其病,今觀無所得亦空,故名無所得空[8]

言十八空[9]者,前十七空中,開無性為二,加自性空、法執之自性空。

又有三釋:

一、總故名生,別故名法;

二、亦本故名法,末故名生;

三、體故名法,用故名生,又體用故,名法名生。

十九空[10]者,前十七中,除無所得,別加三空:

一、所緣空,一切識所緣境皆空。

二、增上空,所緣空,增上緣一切俱空。

三、互無空,前說諸空,謂是互無空,牛中無馬等。

今觀一切作空,名之互無空。

二十空[11]者,前十九空中,除後三空,取十七空中無所得,以成十八空,於中開散為二:散空、不散空。

二乘著法有,其空故,為散空[12]也。

又釋:無漏名不散空,有漏名散。

又開相空為二空也。

相空:三十二相別故,名自相空;八十種好共有故,名共相空。

今唯識觀於十六中,十四全、一少分、法全,法分名法,生分名生,離唯所真。

問:但言生空,皆唯識不?

答:得。

但是唯識,必帶生空,自有生空,不必唯識觀,謂二乘生空。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五

二十七賢聖章

略以五門分別:

一、釋名義;

二、出體;

三、依身地;

四、廢立;

五、問答決擇。

釋名義者,於中有二:

一者、列名;

二者、釋名。

言列名者,總有二類:

一者、因位;

二者、果位。

就因之中,有其十八;果位之中,有其九種。

因十八者:即四向三果,即成七種;

八者、信解;

九者、見至;

十者、身證;

十一、極七返;

十二、家家;

十三、一間;

十四、中般;

十五、生般;

十六、無行般;

十七、有行般;

十八、上流般。

此即有學之中十八名。

言無學中九:

一者、阿羅漢;

二者、慧解脫;

三者、俱解脫;

四者、退;

五者、思;

六者、護;

七者、住;

八者、堪達;

九者、不動。

此約大乘列名,若約小乘,其名少異。

小乘之中,即無信解、見至,遂立隨信行、隨法行,替前二名;若無學中,無羅漢,別開不退。

上來即是列名訖。

言釋名者,

言初果者,名為預流。

預者,入也;流者,類也,即入聖之流類,故名預流。

言第二果者,名一往來。

即斷六品惑[13],從人生天,名之為往;從天還人,名之為來。

言第三果,名為不還。

欲界九品[14]悉皆並盡,唯有一生,更不還生欲界,名為不還。

言四向[15]者,即進趣之義,名為向也,四向法更無別義。

言信解[16]者,隨他言音,而生信解,名為信解。

言見至[17]者,曾見之法,能至於果,名為見至。

言身證[18]者,信解、見至二種聖人,至不還果,身中證得滅盡定故,轉名身證。

此但轉名而不轉體,理說應云身證滅定,由得滅定,得滅定者必具前七,故

《瑜伽》說得八解脫。

所以者何?前七解脫,共異生[19]故。

異生唯得前七解脫,不名身證;滅定無心,唯身證得似涅槃法,由身證得,得身證名。

身謂積聚,或復依止,證謂成顯。

身之與證,依主、相違,二釋俱得。

言七返有者,人天七返,名為七返有[20]

言家家[21]者,從家至家,故名家家。

於中有四:

一者、從人至人;

二者、從天至天;

三者、從人至天;

四者、從天至人。

皆名家家。

其義不定,或言初果之人,不重生二家,從張家死,流生王家者,故言家家也。

言一間[22]者,一生或半生在,名為一間。

即是間隔之義,亦名一間。

間者隔也,即由此生堪能障隔聖果之道,名之為間。

若斷三品[23],即三生在;

若斷四品,即二生在;

若斷五品之時,必斷六品,聖道力合如此;

若斷七、八品,即半生在。

問:如何得知?

答:初品潤二生,中下二品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中下二品共潤一生,下上品潤半生,下中下二品共潤半生。

問:何因唯有七生,不至八,不減六?

答:以聖道力[24]故。

不增八,不減六者,業力[25]強故。

如蛇毒損人之時,行不過七步;以毒力勢故,不減至六。

七步[26]者,四大力故。

言中般[27]者,謂處中有,而般涅槃。

言生般[28]者,謂處生有及本有中,而般涅槃。

言有行般[29]者,謂加行精勤,而般涅槃。

言無行般[30]者,謂速疾道,不假加行,而般涅槃。

言上流[31]者,從下向上,而往受生,故名上流。

問:云何名般涅槃[32]

答:言般涅槃者,謂得果義,謂活命而得羅漢[33]故,名般涅槃。

上來有學[34]訖。

言羅漢者,即是應義,有其三種,如論廣釋。

言慧解脫[35],能斷慧障,未斷定障,名慧解脫。

言俱解脫[36]者,定慧二障,全俱能盡,名俱解脫。

言退者,退有二義:

小乘之中,退失於果,名之為退;大乘之中,退失禪定現法樂住,名之為退。

若遊散,若不遊散,若思惟,若不思惟皆退失,故名為退。

言思[37]者,若不思惟即便退,若思惟已,便不退失,名之為思。

言護[38]者,若作意防護,故不退失,故名為護。

言住[39]者,在平等位,亦不練根[40],亦不退,住平等位,故名為住。

言堪達[41]者,即是練根,堪能進達,故名堪達。

不動[42],性是利根,不進不退,名為不動。

上來即是大乘釋訖。

就小乘中,隨信行[43]、隨法行[44]

隨他言音,而生信解,名為隨信行;

言隨法行者,是利根,自能依教,而生於解,名為隨法行。

二、總別出體。

言總者,若有學、無學,總用有為、無為為自性[45]

言別相,於中有二:

一者、向;

二者、果。

言向者,初預流向[46],即取四善根及見道十五心已來總是向。

言斯陀含向[47]者,總六無間道、五解脫道、六加行道而為體性。

言那含向[48]者,總用九無間、九加行、八解脫而為自性。

言羅漢向[49]者,總用九地[50]、八十一無間道[51]、八十一加行道[52]、八十解脫道[53]而為自性。

此約有為出體性。

若取無為,於理無違。

上來出向體訖。

言四果體者,

初果總用八十一品無為;

第二果總用見道八十一無為及取修道六品無為,并取六品解脫道中頓修八智[54]十六行[55]而為體性;

 

第三果者,總用見道[56]八十一無為及取修道[57]九品無為,并取第九品解脫道中頓修八智十六行而為體性;

 

第四果者,總用見道八十一無為及取修道八十一無為,并取非想第九解脫道中頓修八智十六行而為體性。

上來即是出體性訖。

第三、依身地門者,於中有二:

一者、依身;

二者、依地。

言依身者,四果四向於三界中,何界初起?九地之中,於何初起?

答:前之三果三向唯於欲界身初證初起,第四果通三界身,第四果向初起唯欲色。

若約地論,前之三果向唯一地起,謂欲界地;其第四果通九地,第四果向準果應知。

釋依身訖。

言依地者,前之二果唯初未至心;若那含果,初未至及根本;若羅漢果,通九地心、八根本及初未至,即九地成。

即出依身地訖。

言第四、廢立者,

問:於何果中而立信解、見至及身證耶?

答:信解、見至即是隨信行、隨法行轉至前三果中,若向若果,立為信解、見至;若第三果中,為身證。

問:信解、見至,此二何別?

答:信解是鈍,見至是利。

由隨信行,轉名信解,由隨法行,轉成見至,故二差別。

問:於幾品惑盡,建立四果?

答:要斷三界見所斷惑盡故,立初果;謂斷欲六品,建立第二;若斷欲界九品皆盡,而立第三;三界見修總盡,而立第四。

問:何處建立七返?

答:約業而立,謂七生之業,而立七返。

此約多而言,非無四、三等生,數不遮止。

問:於何處而立家家?

答:約生約惑,而立家家。

言約生者,謂二生、三生;言約惑者,若斷三、四品,彼對治餘二、三:是說名家家。

問:何故但於三生、二生而立家家?

答:夫論於業,還皆由惑潤。

潤生之義略有二種:

一者、總;

二者、別。

言總者,前之三品以潤四生,中之三品共潤二生,下之三品共潤一生。

言別者,就初三中,初之一品以潤二生,次有二品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中下二品共潤一生;後下三品共潤一生。

於中有異:初之一品獨潤半生,次有二品共潤半生。

約此義邊,即有損生之義。

若斷三品,即有三生,即損四生業也,餘有三生在;若斷四品,即有二生,謂第四品獨潤一生故。

若約四生立家家者,即逆流生之失。

若斷三品,即盡四生之業,是故不得約於四生;若斷四品,即損五生之業;若斷五品,必斷第六。

問:何故如是?

答:以近果故,更無遲住。

問:何故但於三、四品而立家家,不依斷一、二品而立家家?

答:惑品力等,聖道齊同。

若斷二品,必斷第三,同上品故,一入斷盡,無出觀義。

問:上之三品齊,不出即斷;中品三品齊,亦應入斷。

(疑似缺答文)

問:於何處建立一間?

答:那含向中斷七、八品,唯一來生,而立一間。

問:於何處而立五種般?

答:於那含中立。

問:上流有幾種[58]

答:有其三種:

一者、全超;

二者、半超;

三者、遍沒。

言全超者,有其二類:

一者、樂慧上流,為初禪死,直生五淨居,是樂慧全超;

二者、樂定全超,為初禪死,生於非想。

皆於初禪死,隨其諸地,而斷受生。

言遍沒者,次第而生,不得超隔,名遍沒。

其餘那含,如釋名中述。

問:何故建立羅漢?

答:對四果說。

問:何故建立慧、俱解脫?

答:由除定慧二障,亦立二種。

云何慧解脫?

謂已能證得諸漏永盡,於八解脫未能身證具足安住,是名慧解脫。

此義意說,障有二種:

一、煩惱障,能障聖慧,不得應果;

二者、事障,就勝而說,唯異熟生喜樂捨受有下劣障,於上等至不肯進求,所知障攝。

此人唯能斷初障故,慧縛得脫。

慧謂簡擇,離縛故,名解脫;慧所有脫,名慧解脫。

又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

問:何故建立餘六種羅漢[59]

答:約種姓別,立六有別。

第五、問答決擇,

問:九地之中,俱有其惑,何故但於欲界之中,而立三果?

答:欲界具三性、三受,煩雜多生,立多果;上界唯定地,無多煩雜,不立於多果。

問:四果中,有其二種:一、取有為;二、取無為。此二何勝?

答:取有為勝,以彼者是其進取之義。

無為之法,義何有進取?以無為無進取故。

前解為勝。

問:無間、解脫,何道立果?

答:但於解脫道中而立果。

以解脫道得果周圓,而立於果。

問:何故但取解脫耶?

答:得果捨向,得勝捨劣,唯有解脫道,又解脫道能證無為,是以取之。

問:向中何故不取見道無為?果中即取,斯何意?

(疑似缺答文。引智周《法苑義林章決擇記》答:

 

此舉見道而等取修無為亦然,向亦無故。

答此意者,無為進向義不勝故不取,如解向中已為此釋,故今不為答。」)

問:立果之中,云何名入八智十六行?

答:取上下八諦智。

言十六行者,即取苦、空、無常等。

問:欲經生那含將命終,得果之義不?

答:有其二解。

一解云:約那含身上必定得果,必無命終,以彼經生必不生上,以斷惑盡,無由生欲界。

第二解云。

(下文疑有缺答文)

問:何故聖人不生中間禪,及不依彼而得聖道?

答:無多勝用,不依彼心,又多障難,故不生彼。

問:初未至,何界所攝?

問:身證與俱解脫,何別?

答:因果二殊。

身證者,是因所攝;俱解脫者,是果所收。

問:且如初果,即是第二果向,此有何別?

答:雖得初果,而未進斷修所斷惑,但名住果,不名向。

若得果已,進斷修所斷惑,隨其所應,是向所攝。

問:頗有是向亦是果耶?頗有是果亦向耶?

答:有其四句:

有果而非向,謂中間二果不進斷位是;

有向非果,謂初果向是;

亦向亦果,謂中間二果進斷位是;

非果非向,反上應知。

問:潤生下上一品獨潤半生,中下二品共潤一半生,如何斷欲第八品而立一間?

(疑似缺答文)

問:中般那含,取何中有?

答:但取欲界死,生於色界,取此中有,不取餘者。

問:何故如是?

答:欲界還生欲界,二性煩雜故;色界生色界,一性無厭;色界生無色,無其中有故。

問:賢聖有二十七,何故諸處但說四果?

答:有五義:

一者、捨已曾得;

二者、得未曾得;

三、集斷行故,謂集諸無為,斷諸煩惱;

四者、頓得八智;

五者、頓修十六行。

具此五義,故立四果,亦無妨難。

 

[1] 無際空 p1055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 通 無散空 p1055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為所修善,至無餘依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 本性空 p0531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諸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 相空 p0834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菩薩為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 一切法空 p0006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菩薩為令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名一切法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6] 自性空 p0597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云:自性空者:二空所顯為自性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7] 無性空 p1055辯中邊論上卷九頁云: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相,別立二空。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云:無性空者:性非有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8] 如 《解深密經》卷第三:「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何等為十?一者、了知法義故,有種種文字相,此由一切法空能正除遣;二者、了知安立真如義故,有生滅住異性相續隨轉相,此由相空及無先後空能正除遣;三者、了知能取義故,有顧戀身相及我慢相,此由內空及無所得空能正除遣;四者、了知所取義故,有顧戀財相,此由外空能正除遣;五者、了知受用義男女承事資具相應故,有內安樂相、外淨妙相,此由內外空及本性空能正除遣;六者、了知建立義故,有無量相,此由大空能正除遣;七者、了知無色故,有內寂靜解脫相,此由有為空能正除遣;八者、了知相真如義故,有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若唯識相及勝義相,此由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及勝義空能正除遣;九者、由了知清淨真如義故,有無為相、無變異相,此由無為空、無變異空能正除遣;十者、即於彼相對治空性作意思惟故,有空性相,此由空空能正除遣。」

[9]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七十七說十七空,謂一切法空、相空、無際空、內空、無所得空、外空、內外空、本性空、大空、有為空、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勝義空、無為空、無變異空、空空。加此無所得一箇空。然第二會《大般若》說十八空,加此第三會說十六空,然與《瑜伽》所治稍別。所以者何?

        論曰:此等略義,云何應知?

        述曰:上來第一、烈空,自下第二、別釋空義。此中有十六空等,餘經論所有,故說「等」字。

        《大般若經》第一會說二十空,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

        第二會明十八空,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無散空、本性空、自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

        第三分中第一卷明十九空,此十六空上加所緣空、增上空、等無空等;第三分中第十卷當四百八十八,明十六空,名與此同,佛自廣解,與此稍異,應勘會之,亦應勘第一、第二會此相當處。此中諸文,離合有異,義亦不增。

        釋中有四頌,分為二段:初三頌明十四空,後一頌明二空。二空是前十四空性空。前約能詮設故十四,後約空性明以有二。七十七說,亦與此同。」

[10]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第三分中第一卷明十九空,此十六空上加所緣空、增上空、等無空等;第三分中第十卷當四百八十八,明十六空,名與此同,佛自廣解,與此稍異,應勘會之,亦應勘第一、第二會此相當處。此中諸文,離合有異,義亦不增。」

[11]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大般若經》第一會說二十空,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

[12] 散空 謂五陰和合,故有人相。若以智慧分別破散五陰與人,則空無所有;如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是名散空。 FROM:【三藏法數(明·一如等 撰)】

[13]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六:「如前伏惑,初果超越第二、三果,應如理知。其先伏惑得初果人,若但斷三、四品以下入見道,經生是家家。若但斷五品等修,唯有餘四品惑,云何潤生於欲界?經生亦復是何人?

        釋曰:此人既斷五品,第六品惑微劣,豈不次第初果斷五品時必斷第六?以心增故,此惑勢劣故。今伏惑初果人雖先斷五品,先智勢用強故,此品惑勢劣故,必定須斷第六品惑方可經生等,無有即住斷第五品惑而經生者。若爾,即以七、八品惑潤生,是不還果及一間等仍疑未決定,問以此妨故。先以世間道伏惑,入見道不斷經時,義無妨故。

        若爾,云何潤生?未離欲聖者以現行潤,今此人已伏現行,唯有種子,第六品以去,現行得有。若以前五品種子潤生,即與未離欲聖者論文相違。若用第六品現行種子潤生,前五品既有種子,不斷潤生之力,云何乃成一來人不用前五種子潤?且義曰:還用前五種子潤。若爾,云何釋未離欲聖者文?

        述曰:言未離欲聖者等,論文據次第初果不伏惑人語,何妨伏惑。未離欲聖者以種子潤,如論云凡夫以現行種潤無想天,後生下界時,無心不廢,唯以種子潤。雖欲界聖者以現行潤,何廢別有,唯以種子潤?

        問:又且如初果人,更未用無漏修道,唯以欣上厭下,乃至得初禪以上,此人命終,云何潤生?欲種未斷,不可即生上界,以得上定復不退故。下界復須以現行潤,既無現行,應無下界生等。

        義曰:如前熏禪人準釋,臨命終時,必定須用無漏道斷修惑,生上界,不然須退失上定。又必無未用無漏道,而唯用有漏道。欲界命終者,此據不退人;若退人,欲界生死無妨。若唯退三、四禪等,不退初二禪,即命終亦無,此人亦必用無漏道,不然即并退。若退乃至唯有伏欲界一、二,乃至七、八品等,如前不斷種。」

[14] 通 九品惑 (名數)又作九品煩惱。即貪,瞋,慢,無明四種之修惑,就麤細而分為上中下等九品也。蓋三界總有九地。欲界四禪及四無色是也。其中欲界具四種之修惑,四禪及四無色,除瞋而有三惑。然於其一地中,將此等修惑,總分為上上乃至下下九品,故九地合有八十一品。名之為八十一品之修惑。通於有漏無漏之兩斷,凡夫亦得斷其中之下八地七十二品。若就聖者言之,則於修道位,斷欲界之前六品者為第二果,全斷欲界之九品者為第三果,斷上二界之七十二品者為第四果。又斷此一品,每各有無間解脫二道,稱為九無間九解脫是也。(九無間道)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5] 四向 (名數)一須陀洹向,舊譯曰入流,又曰逆流,新譯為預流向。為斷見道十五心間三界見惑之位。是為向須陀洹果之因位,故曰向。二斯陀含向,譯曰一來。因之新就譯名謂之一來向。為斷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之位。向義同前。三阿那含向,舊譯曰不來,新云不還向。為斷欲界九品修惑中後三品之位。向義同前。四阿羅漢向,譯曰不生,新舊皆就梵名謂之阿羅漢向。為斷色界無色界一切修惑之位。(子果)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6] 信解 (術語)聞佛之說法初信之,後解之,謂之信解。又鈍根者信之,利根者解之,謂之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法華經序品曰:「種種信解,種種相貌。」同嘉祥疏二曰:「信解者,始名為信,終稱為解。又鈍根為信,利根為解。」同七曰:「信破邪見,解破無明。」【又】七賢之第三。(七賢)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7] 見至 p0638顯揚三卷十頁云:四、見至。卽隨法行,已見聖諦。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八頁云:問:何故名見至?答:由彼依見得至於見,故名見至。謂依見道所攝見,得至修道所攝見。依向道所攝見,得至果道所攝見。復次由彼補特伽羅,以見為先,心脫三結;是故名見至。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18] 身證 p0675顯揚三卷十頁云:五、身證。謂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九頁云: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依何勝德、立身證名?頌曰: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卽不還者、若於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身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說彼但名身證?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理實應言彼從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是思:此滅盡定,最為寂靜,極似涅槃。如是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證得身寂靜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八頁云:問:何故名身證?答:由彼以身證八解脫、未以慧盡諸漏;故名身證。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19] 異生(術語)凡夫之異名,凡夫輪迴六道,受種種別異之果報,又凡夫種種變異而生邪見造惡,故曰異生。大日經疏一曰:「凡夫者,正譯應云異生,謂由無明故。隨業受報,不得自在。墮於種種趣中,色心像類,各各差別,故曰異生也。」唯識述記二本曰:「異有二義:一別異名異,謂聖唯生人天趣。此通五趣故。又變異名異,此轉變為邪見等故,生謂生類。」探玄記十曰:「異生者,執異見而生,故曰異生。即舊名凡夫也。」玄應音義二十四曰:「異生,梵言婆羅必栗託仡那(Bālapṛthagjana),婆羅,此云愚。必栗託,此云異。仡那,此名生。應作愚異生,言愚癡闇冥,無有智慧。但起我見,不生無漏也。亦言小兒別生,以如小兒不同聖生,故論中作小兒凡夫是也。又名嬰愚凡夫,亦云嬰兒凡夫。凡夫者義譯也。舊經中或言毛道凡夫。案梵本。毛,名嚩羅。愚,名婆羅。當由上婆聲之相近致斯訛謬,譯人之失也。」秘藏寶鑰上曰:「凡夫作種種業,感種種果,身相萬種而生,故名異生。」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0] 極七返有 p1198大毗婆沙論四十六卷十五頁云:極七返有者:謂唯受七有。問:應言十四有,或二十八有。若此唯依本有說者;應言十四有。天上、人中、各七有故。若依本有中有說者;則二十八有。天人各有十四有故。謂七本有及七中有。何故但說極七有耶?答:如七葉樹,不過七故;說極七有。謂天、與人、本有、中有、各有七故。如餘經說:佛轉法輪,四諦三轉十二行相。非唯三轉十二行相;應說十二轉四十八行相。謂於四諦各有三轉十二行相。然一一諦、各有三轉十二行相。不過三轉十二行相,故說此言。餘經亦說:有七處善、及三義觀,速於聖法毗奈耶中,能盡諸漏。不應但說有七處善。彼應說有三十五處善,或無量處善。不過七故;作如是說。謂於五蘊,或於餘法、一一各有七處善故。此亦如是。又餘經說:苾芻!我今當說二法。二、謂眼、色乃至意、法。彼不應言二;應說有十二。不過二故;說二法言。此亦如是。問:何預流唯經七有流轉往來,不增不減。脋尊者曰:若增、若減、亦俱生疑。唯受七有,不違法相;故不應責。復次彼異熟因、但有爾所感異熟果勢力在故。復次彼業力故,能受七有。聖道力故,不至第八。如為七步毒蛇所螫。大種力故,能令七步。毒勢力故,不至第八。復次若受八有;彼第八生、應無聖道。聖道法爾不依欲界第八身故。彼第八生、若無聖道;應見諦已、還不見諦。得聖果已、還不得果。入現觀已、還不現觀,成聖者已、還作異生。勿有斯過,故唯七有。復次若受八有;便越三世過殑伽沙應正等覺法毗奈耶。則於如來、非內眷屬。如過七族,不名為親。復次增上忍時,已除欲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處別一生。於諸餘生,得非擇滅。若法、已得非擇滅者,必不現前。故唯七有。復次彼於欲界上下七處,有受生義。七處、謂人及六欲天。於中往來,人天相間;故受七有。復次欲界九品煩惱勢力有差別故;彼受七有。復次彼於七有,修七覺支,得圓滿故;唯受七有。復次彼於七有,修七依定;七種聖道、得圓滿故;唯受七有。復次彼於七有,修七隨眠能對治道,得圓滿故;唯受七有,不增不減。七生天中七生人中者。此依圓滿預流而說。故人天有,等受七生。然有預流,人天生別。謂或天七、人六,或人七、天六,或天六、人五,或人六、天五,或天五、人四,或人五、天四,或天四、人三,或人四、天三,或天三、人二,或人三、天二,或天二、人一,或人二、天一。此中且說極多生者。故說預流、人天各七。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1] 家家 p0940顯揚三卷十一頁云:二、家家。謂卽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際。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一頁云:論曰:卽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緣具;轉名家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說初後緣者;預流果後,說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凖已成;故不具說。然復應說三二生者,以有增進,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何緣此無斷五品者?以斷第五、必斷第六。非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處,或二、或三。卽預流者、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三卷十四頁云:家家、有二。謂天家家、及人家家。天家家者:謂於天上,或受二生;或受三生。或一天處、或二天處、或三天處、受二三生;或一天家、或二天家、或三天家、受二三生。人家家者:謂於人中、或受二生;或受三生。或一洲處、或二洲處或三洲處、受二三生;或一人家、或二人家、或三人家、受二三生。又云:由三緣故,建立家家。一、由業故,二、由根故,三、由結故。由業故者:謂先造作增長欲界二有或三有業。由根故者:謂彼已得對治欲界三品或四品結、無漏諸根。由結故者:謂彼已斷欲界三品或四品結。於此三緣,隨一不具,不名家家。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2] 一間 p0001顯揚三卷十一頁云:三、一間。謂卽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卽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卽於此處定證寂滅。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二頁云:論曰:卽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一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說三時,業極為障。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為間隔故;不證圓寂。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或為間隔,故不得不還。果有一間者,說名一間。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三卷十四頁云:一間、有二。謂天一間、及人一間。天一間者:謂於天上,唯受一生。或四大王眾天、或三十三天、或夜摩天、或覩史多天、或樂變化天、或他化自在天、受此一生。人一間者:謂於人中,唯受一生。或贍部洲、或東勝身洲、或西牛貨洲、受此一生。又云:由三緣故,建立一間。一、由業故,二、由根故,三、由結故。由業故者:謂先造作增長欲界一有業。由根故者:謂彼已得對治欲界七品或八品結無漏諸根。由結故者:謂彼已斷欲界七品或八品結。於此三緣,隨一不具,不名一間。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3] 如 煩惱三品分別 p1194瑜伽五十五卷八頁云: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輭中上品?答:最後所斷、名輭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4] 聖道(術語)聖者之道也。總稱三乘所行之道。華嚴經八曰:「具轉聖道妙法輪。」成實論一曰:「聖道能破一切結使。」【又】八聖道支也。與八正道分同。(聖道門)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5] 業力 業是造作、行為的意思,此造作、行為的「餘勢」對未來的影響,稱為業力。業又有善、惡之分,善惡之業有生起苦樂之果的力用,亦是業力的證明。一切苦樂之果皆因業力所致,故通常有「業力不可思議」之語。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26] 如 七步蛇 (動物)有毒蛇,人為所螫,行七步必死,故曰七步蛇。婆沙論四十六曰:「為七步毒蛇所螫,大種力故能行七步,毒勢力故不至第八。」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7] 中般涅槃 p0361俱舍論二十四卷三頁云:言中般者,謂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四卷三頁云:云何中般涅槃?謂有補特伽羅、前生中、於五順下分結,已斷已徧知。於五順上分結,未斷未徧知。造作增長順起有受業,不造作增長順生有受業。從彼命終,起色界中有;卽住彼中有,得如是種類無漏道。由此道力,進斷餘結;於無餘依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名中般涅槃。問:何故名中般涅槃?答:此補特伽羅、已過欲界,未到色界,住彼中有而般涅槃;故名中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利根輭煩惱故;能於中有而般涅槃。故名中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先得有心。有心無間,得學心。學心無間,得無學心。無學心無間,得非學非無學心,卽住彼心而般涅槃。故名中般涅槃。問:此言欲差別誰?答:欲差別餘聖者。謂餘聖者、學心無間,或起無學心;或起非學非無學心。此卽不爾。學心無間,必起無學心。餘聖者非學非無學心無間,或般涅槃;或更起無學心。此則不爾。非學非無學心無間,定般涅槃。以餘聖者、數起聖道現在前,此不數起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8] 生般涅槃 p0478俱舍論二十四卷三頁云:言生般者,謂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進道故。此中所說般涅槃者,謂有餘依。有餘師說:亦無餘依。此不應理。彼於捨壽,無自在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四卷四頁云:云何生般涅槃?謂有補特伽羅,前生中,於五順下分結,已斷,已遍知。於五順上分結,未斷,未遍知。造作增長順起有受業,順生有受業。從彼命終,起色界中有,生色界天。生已未久,得如是種類無漏道。由此道力,進斷餘結。於有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名生般涅槃。問:何故名生般涅槃?答:此補特伽羅,生彼未久,得阿羅漢果,而般涅槃。故名生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生彼未久,得阿羅漢果,盡其壽量,方般涅槃;故名生般涅槃。問:若彼盡壽方般涅槃者;何故名生般涅槃?答:依煩惱涅槃說。非蘊涅槃;故無過。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9] 有行般涅槃 p0551俱舍論二十四卷三頁云:有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長時加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修。無速進道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四卷五頁云:云何有行般涅槃?謂有補特伽羅,前生中,依有行道,恆時作意。依不息加行三摩地,於五順下分結,已斷已遍知。於五順上分結,未斷未遍知。造作增長順起有受業,順生有受業。從彼命終,起色界中有,生色界天。生已多時,復依有行道,恆時作意;依不息加行三摩地,進斷餘結。於有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名有行般涅槃。問:何故名有行般涅槃?答:此補特伽羅。由有行道斷餘煩惱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由有行道得阿羅漢果,盡其壽量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依有為緣道,進斷餘結,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0] 無行般涅槃 p1075俱舍論二十四卷三頁云:無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經久,加行懈怠,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闕勤修。速進道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四卷五頁云:云何無行般涅槃?謂有補特伽羅、前生中,依無行道,不恒時作意。依止息加行三摩地,於五順下分結,已斷,已遍知。於五順上分結,未斷,未遍知。造作增長順起有受業,順生有受業。從彼命終,起色界中有,生色界天。生已多時,復依無行道,不恒時作意。依止息加行三摩地,進斷餘結。於有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名無行般涅槃。問:何故名無行般涅槃?答:此補特伽羅、由無行道,斷餘煩惱,而般涅槃,故名無行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由無行道,得阿羅漢果,盡其壽量而般涅槃。故名無行般涅槃。復次此補特伽羅,依無為緣道,進斷餘結,而般涅槃。故名無行般涅槃。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1] 上流 p0231顯揚三卷十二頁云:八、上流。謂卽不還果,隨生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盡。復進生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三頁云:言上流者:是上行義。以流與行,其義一故。謂欲界歿往色界生,未卽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上,方般涅槃。卽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有差別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無雜修故。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處故。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槃。卽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半超,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已具雜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愛味為緣,命終上生梵眾天處。由於先世串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色究竟。最初處歿,生最後天。頓越中間,是全超義。言半超者,從彼漸次,生下淨居,乃至中間能越一處,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為半超。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導師故。言遍歿者,從彼漸次,於一切處,皆遍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處死,故名遍歿。無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卽由此故,不還義滿。必不還生曾生處故。尚不生本處;況有生於下。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為緣,此歿遍生色界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三無色次第生已;復生有頂,方般涅槃。二上流中,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別故。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見不違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處者;由此過彼無行處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2] 般涅槃 (術語)譯為入滅。常略曰涅槃。(涅槃)。俱舍光記二十三曰:「梵云般涅槃。槃,此云圓。涅槃,此云寂。」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33] 阿羅漢 p0775成唯識論三卷七頁云: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云何知然?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二卷二頁云:問:何故擇滅亦名阿羅漢?答:應受供養故。謂阿羅漢、總目應義。無有世間上妙供具、擇滅涅槃不應受者。復次羅漢、名應;阿之言不。擇滅涅槃,於諸界趣,不應流轉;故名不應。復次羅漢、名賊;亦名為怨。阿之言無。涅槃中無煩惱怨賊;是故擇滅、名阿羅漢。

  三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四卷十二頁云:問:何故名阿羅漢?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此中惡者、謂不善業。不善者、謂一切煩惱。障善法故,說為不善。是違善義。如有頌言:遠離惡不善,安住勝義中;應受世上供,故名阿羅漢。

  四解 法蘊足論二卷二頁云:阿羅漢者:略有二種阿羅漢性。一者、有為,二者、無為。云何有為阿羅漢性?謂彼果得、及彼得得,無學根力、無學尸羅、無學善根、十無學法、及彼種類諸無學法,是名有為阿羅漢性。云何無為阿羅漢性?謂貪瞋癡一切煩惱、皆悉永斷;超一切趣,斷一切道,三火永靜,焦渇永息,憍逸永離,窟宅永破,度四暴流,無上究竟,無上寂靜,無上愛盡離滅涅槃。是名無為阿羅漢性。如來具足圓滿成就如是所說有為無為阿羅漢性,故名阿羅漢。又貪瞋癡及餘煩惱、皆悉應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如多羅樹,永斷根頂,無復遺餘;皆得當來永不生法。故名阿羅漢。又身語意三種惡行,皆應永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乃至廣說。故名阿羅漢。又過去佛、皆已遠離惡不善法所有雜染後有熾然苦異熟果,皆得當來永不生法;今佛亦爾。故名阿羅漢。又佛世尊、成就最勝吉祥功德,應受上妙衣服飲食諸坐臥具醫藥資緣種種供養。故名阿羅漢。如有頌言:世所應受用種種上妙物,如來皆應受。故名阿羅漢。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4] 有學 p0539集論二卷十二頁云:云何有學?幾是有學?為何義故,觀有學耶?謂求解脫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有學。為捨執著求解脫我故,觀察有學。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二頁云:前來所辯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緣前七,得有學名?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以戒定慧為三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知諦理故。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再說學言。如契經中,佛告膽怕,學所應學。學所應學,我唯說此名有學者。為令了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梵,重說學言。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故。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云何涅槃不名為學?無學異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緣不名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5] 慧解脫 p1319顯揚三卷十頁云: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證具足住。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四頁云:慧解脫者:謂無癡善根相應心,已勝解,當勝解,今勝解。是名慧解脫。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九頁云:問:何故名慧解脫?答:由彼以慧盡諸漏,未以身證八解脫;故名慧解脫。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6] 俱解脫 p0926顯揚三卷十頁云: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及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四頁云:問:何故名俱解脫?答:障有二分。一、煩惱障,二、解脫障。於二分障,心解脫故;名俱解脫。問:若先得阿羅漢果,後得滅定者;彼於解脫障,何等心解脫?有漏耶?無漏耶?有說:有漏。以無漏心、得盡智時,已解脫故。評曰:應作是說:有漏、無漏、俱得解脫。所以者何?解脫有二種。一者、行世解脫,二者、在身解脫。彼未得滅定時,入出定心,不得行世。不行世故;不得在身。若得滅定;入出定心、行世在身。故名解脫。是故有漏無漏二心,俱得解脫。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7] 即 思法阿羅漢 p0852顯揚三卷十二頁云:二、思法。謂成就如是輭根;若思自害,卽能不退;不思害時,卽可退失。此人作是思惟:寧使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害。此亦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頁云:思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不思惟,卽可退失現法樂住。若思惟已,能不退失。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8] 護法阿羅漢 p1461顯揚三卷十二頁云:三、護法。謂成就如是輭根;雖不思自害;不放逸故,能不退失;若心放逸,卽可退失。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頁云:護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便可退失現法樂住。若不遊散,卽能不退。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9] 住法羅漢 (術語)六種羅漢之一。中根之羅漢止住於所證之法不退不進者。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40] 練根 p1343瑜伽五十七卷二十一頁云:問:幾補特伽羅,有練根耶?答:一切有學及無學五退思護住堪達種姓。非諸獨覺,亦非菩薩。性利根故。問:若預流者,修練根時,既得練根;亦證一來果耶?答:證。問:亦證不還果耶?答:不證。對治難得故。所應得義,極廣大故。問:若不還者,修練根時,既得練根;亦進離欲耶?答:進。問:亦證阿羅漢果耶?答:不證。由前因故。轉根已後,一切皆證。

二解 雜集論十四卷二十二頁云:復次若諸菩薩性是利根;云何復令修練根耶?謂令依利輭根,引發利中根;復依利中根,引發利利根故。前已說一切菩薩性是利根,而復說於時時中應修練根者;由於自種類,復有輭等三品,後後相引發故;說名練根。若異此者;諸利根種姓補特伽羅應,根唯一品。諸菩薩等,根品差別,應不可得。然有可得。是故利根,復有差別。

三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八頁云: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脫道?何性攝,何所依?頌曰:練根無學位,九無間解脫。久習故學一。無漏依人三。無迷依九地。有學但依六。捨果勝果道,唯得果道故。論曰:求勝種姓修練根諸,無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以者何?彼鈍根性,由久慣習,非少功力可能令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一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上相違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脫道,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用有漏道而轉根理。非增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三。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道。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1] 堪達阿羅漢 p1185顯揚三卷十二頁云:五、堪能通達。謂成就如是輭根;堪能不退,能練諸根,及能發起勝品功德。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一頁云:堪達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堪能練根。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2] 即 不動法阿羅漢 p0337顯揚三卷十二頁云:六、不動法。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根。此人於諸善根,不為已得退法之所搖動;亦不為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是故說名為不動法。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一頁云:不動法阿羅漢者:謂利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3] 隨信行 p1366顯揚三卷十頁云:一、隨信行。謂如有一,性是輭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恆信解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五頁云:問:何故名隨信行?答:由彼依信隨信行故,名隨信行。謂依有漏信,隨無漏信行。依有縛信,隨解脫信行。依有繫信,隨離繫信行。由信為先,得入聖道。如是種類補瑜伽羅,從本以來,性多信故;若聞他勸,汝應務農以自存活;彼不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作。或聞他勸汝應商賈,或應事王,或應習學書算印等種種技藝以自存活;亦不思察,廣說乃至聞已便作。或聞他勸汝應出家;亦不思察為應出家,不應出家,為能出家,不能出家,為能持戒,不能持戒,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他勸已,卽使出家。既出家已;若聞他勸汝應誦習;彼不思察為應誦習,不應誦習,為能誦習,不能誦習,為有宜便,為無宜便,為素怛纜,為毗奈耶,為阿毗達磨;聞他勸已,卽便誦習。或聞他勸營理僧事;亦不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作。或聞他勸住阿練若,亦不思察,我為應住,為不應住,我為能住,為不能住,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住。彼漸次修聖道加行,展轉引起世第一法,無間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名隨信行。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4] 隨法行 p1366瑜伽八十四卷四頁云:隨法行者:於因轉時法隨法行。由聞他音,內正如理,而思惟故。又云:隨法行者:法隨法行。

二解 顯揚三卷十頁云:二、隨法行。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恆擇法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擇法行,趣向諦觀。

三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三頁云:隨法行者:謂八支聖道,名為隨法。佛弟子眾,於中隨順遊歷涉行,名隨法行。

四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六頁云:問:何故名隨法行?答:由彼依法,隨法行故;名隨法行,謂依有漏法,隨無漏法行;依有縛法,隨解脫法行;依有繫法,隨離繫法行。由慧為先,得入聖道。如是種類補瑜伽羅,從本以來,性多慧故;若聞他勸汝應務農以自存活;彼便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審思察已,然後作之。餘廣如前隨信行說。彼漸次修聖道加行,展轉引起世第一法,無間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名隨法行。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5] 自性 (術語)諸法各自有不變不改之性,是名自性。教行信證信卷曰:「近世宗師,沈自性唯心,貶淨土真證。」【又】數論師二十五諦中第一諦為冥性。又稱自性。為萬有之生因。唯識述記一末曰:「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數論外道)附錄。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46] 預流向 p1232顯揚三卷十頁云:一、預流向。謂如有一、純熟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證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三頁云:預流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預流果。謂此無間,證預流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先未能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修現觀;名預流向。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7] 斯陀含向 梵語斯陀含,華言一來,謂此人將入斯陀含道,未至本位,不稱為果,但稱為向,言其從此向第二果也。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48] 阿那含向 梵語阿那含,華言不來,謂此人將入阿那含道,未至本位,不稱為果,但稱為向,言其從此向第三果也。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49] 阿羅漢向 p0777顯揚三卷十一頁云: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學已見迹;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頁云:論曰:卽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

  三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四頁云:阿羅漢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阿羅漢果。謂此無間,證得無上阿羅漢果。或住不還果已;能進求阿羅漢果證。名阿羅漢向。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0] 九地 p0088瑜伽一百卷十九頁云:有九種地。何等為九?一、資糧地。二、方便地。三、觀行地。四、見地。五、修地。六、有學地。七、無學地。八、聖者地。九、異生地。先應積集出世資糧。次為盡漏,勤修方便。次修隨順決擇分時,正觀諸諦。次能證入正性離生。次後漸證四沙門果。此中前三、是有學地。其第四果、是無學地。證離生已;一切世間漸昇進道,名為修地。卽總攝見學無學地,名聖者地。此餘一切,名異生地。謂若未修加行、若已修加行、若已離欲、一切異生。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1] 無間道 p1057瑜伽八十卷十五頁云:無間道者:謂正斷惑。

二解 雜集論九卷十一頁云:無間道者:謂由此道無間,永斷煩惱,令無所餘。所以者何?由此道無間,能永除遣此品煩惱所生品類麁重,令無有餘。又轉麁重依,得無麁重。是名修道中無間道。

三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2] 加行道 p0525瑜伽一百卷二十一頁云:加行道者:謂為斷惑,勤修加行。

二解 集論六卷一頁云:何等加行道?謂有資糧道,皆是加行道。或有加行道,非資糧道。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決擇分善根。謂煖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云何煖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頂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增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順諦忍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一分已入隨順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世第一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

三解 集論六卷六頁云:云何加行道?謂由此道,能捨煩惱。是名修道中加行道。

四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3] 解脫道 p1235瑜伽一百卷二十一頁云:解脫道者:謂斷無間,心得解脫。

二解 雜集論九卷十二頁云:解脫道者:謂由此道、證得煩惱所得解脫。所以者何?由此道能證煩惱永斷所得轉依故。

三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解脫道者: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4] 八智 p0068發智論八卷四頁云:有八智,謂法智乃至道智。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法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云何類智?答:於色無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又於類智及類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類智。云何他心智?答:若智、是修果,知他現在心心所法。云何世俗智?答:三界有漏慧。云何苦智?答:於諸行,作苦非常空非我行相轉智。云何集智?答:於諸行因,作因集生緣行相轉智。云何滅智?答:於諸行滅,作滅靜妙離行相轉智。云何道智?答:於諸行對治道,作道如行出行相轉智。如彼論八卷四頁至十卷十九頁廣辯。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二頁云:八智者: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非盡,無生。以位局故。此八、皆以心所法中慧為自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智?答:於所緣法,審觀決定;故名為智。餘義如餘處廣說。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卷一頁云:或有八智,攝一切智。謂此中說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問:若此八智,攝一切智;復有八智;謂法住智、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願智、盡智、無生智。如是八智,何智攝耶?答:隨其所應,皆攝在此。謂法住智,是知因智。故知三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卽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智。彼智卽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死生智,卽此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死生智,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苦智。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漏盡智,諸有欲令緣漏盡法故名漏盡智者;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諸有欲令漏盡身得故名漏盡智者;八智所攝。宿住隨念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宿住隨念智,六智所攝。卽八智中除他心智。緣過去法故。及除滅智。緣有為法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妙願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妙願智,八智所攝。謂十智中除盡無生智。是見性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盡智無生智,俱六智所攝。除他心智。非見性故。及除世俗智。是無漏故。由此八智,攝一切智。尊者僧伽筏蘇說曰:應說一智。謂決定智。以決定義,是智義故,此決定智,有二差別。一者、有漏。二者、無漏。若有漏者;由自性故,名世俗智。若無漏者;由對治差別故;復立二種。謂對治欲界者,名法智。對治色無色界者,名類智。卽前三智,若能知他心心所法;名他心智。又無漏智,由行相別,復立四智。若於苦諦,作四行相轉者;名苦智。乃至若於道諦,作四行相轉者;名道智。問:若決定智唯有一種,或二,或三;云何此中立有八智?答:以五事故,立有八智。一、對治故,立法類智。二、自性故,立世俗智。三、加行故,立他心智。四、行相故,立苦集智。五、行相所緣故,立滅道智。尊者左受作如是說:對治四種愚故;立有八智。四種愚者;一、界愚。二、心愚。三、法愚。四、諦愚。對治界愚故;立法類智。對治心愚故;立他心智。對治法愚故;立世俗智。對治諦愚故;立苦業滅道智。是名八智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智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智?智是何義?答:決定義,是智義。問:若爾;疑相應慧,應不名智。於所緣境,不決定故。答:彼亦是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此聚中,疑勢用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不決;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恆住。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轉易;說名為亂。又如有情,若多貪者;說名貪行。若多瞋者;說名瞋行。若多癡者;說名癡行。一一非不有餘煩惱。此亦如是。故無有失。譬喻者說:若心有智;則無無知。若心有疑;則無決定。若心有麁;則無有細。然對法者,所說法相,如鬧叢林。謂一心中,有智有無知,有非智非無知,有疑有決定,有非疑非決定,有麁有細,有非麁非細。阿毘達磨諸論師言:許法俱生,斯有何失?謂諸心所,展轉力生。一心相應,相用各別。智、謂般若。無知、謂無明。非智非無知,謂餘心所法。疑、謂猶豫。決定、謂智。非疑非決定,謂餘心所法。麁、謂尋。細、謂伺。非麁非細,謂餘心所法。如諸色法,異類俱生;心所亦爾。故無有失。有作是說:於所緣境,重決擇義,是智義。諸有漏慧,於所緣境,無始時來,數數決擇,故皆名智。諸無漏慧,重決擇者,皆名為智。唯無漏忍,於四聖諦,未重決擇;故不名智。復有說者,由二義故,說名為智。謂證知義,及了知義。證知義者:謂證知苦,乃至證知道,故名智。了知義者:謂了知自相續,了知他相續;故名智。如彼卷一頁至一百十一卷末廣說。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5] 即 十六行相 p0116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云:有十六行相,緣四聖諦起。謂緣苦諦,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緣集諦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緣滅諦有四行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緣道諦有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問:十六行相,名有十六;實體有幾?有作是說:名有十六,實體有七。謂緣苦諦四種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各四行相,名雖有四;實體唯一。問:何故緣苦有四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而不爾耶?答:緣苦行相,是四顛倒近對治故;如四顛倒,名體各四。緣餘三諦所起行相,非四顛倒近對治故;名雖有四;實體唯一。評曰:應作是說:十六行相,名與實體,俱有十六。如名、與體;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差別、體差別,名建立、體建立,名覺了、體覺了,應知亦爾。

二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九頁云: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頌曰:行相實十六。此體唯是慧。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論曰: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謂苦聖諦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故行。能永超故出。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宮故行。棄捨一切有故出。如是由釋既非一門;故隨所樂,更為別釋。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於此無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謂五取蘊,以欲為根,以欲為集,以欲為類,以欲為生。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為異。此四體相,差別云何?由隨位別,四欲有異。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第一、於苦是初因故,說名為因。如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為集。如芽等於果。第三、於苦為別緣故,說名為緣。如田等於果。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為生。如華蘂於果。或如契經說:有二五二四愛行為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一、執我現決定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執當總我,亦有五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四、執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三、執我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如說:苾芻!諸行皆苦。唯有涅槃,最為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如說此道能至清淨。餘見必無至清淨理。永離有故出。又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相,以慧為體。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6] 見道 p0638瑜伽二十九卷十三頁云:率爾智生,名為見道。暫時智起,卽能永斷諸煩惱故。

  二解 如現觀智諦現觀中說。

  三解 成唯識論九卷八頁云: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會真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此有二種。一、真見道,二、相見道。如彼廣釋。又云: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四解 雜集論九卷一頁云:云何見道?若總說,謂世第一法無間,無所得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由無分別奢摩他毗鉢舍那等,為體相故。又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為其相。由此通達所取能取無性真如故。又遣各別有情假,法假,徧遣二假,所緣法智為相。云何遣各別有情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自相續中,不分別我相故。不分別者,是除遣義。云何遣各別法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自相續中,不分別色等法相故。云何徧遣二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一切處,無有差別,不分別我,及法相故。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7] 修道 p0899瑜伽二十九卷十三頁云:長時相續,名為修道。多時串習,斷煩惱故。

  二解 雜集論九卷五頁云:云何修道?謂見道上所有世間道、出世間道、輭道、中道、上道、方便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等,皆名修道。所以者何?諸佛聖弟子、已得諦現觀;從此已上,為斷餘結,方便數習世間道等;是名修道。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8]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七:「上流補特伽羅者,謂於色界地地中皆受生已,乃至最後入色究竟,於彼無漏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復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此中顯示二種上流:一、極至色究竟;二、極至有頂。極至色究竟者,謂多愛味補特伽羅,由多生起煗等靜慮差別愛味故,始從梵眾天乃至色究竟,於一切處次第各受一生,乃至最後入色究竟,得般涅槃。極至有頂者,謂不雜修第四靜慮,唯避淨居,如前次第生一切處,乃至有頂方般涅槃。

        上流中,有二種:一、樂定;二、樂慧。即生色無色界有差別耶,如論可知。此二種人皆有全超、半超、一切處沒。且如樂慧中三人:一、全超者,謂從初禪命終,生色究竟;二、半超,謂生初、二、三等禪,一、二地已,方生色究竟;三、一切處沒者,謂色界諸地,地地皆各受生,方生色究竟。此論唯言地地中者,唯據一切處沒作法。

        此熏禪要在欲界熏,生初禪,生初禪已,方始修熏上諸禪。下界初熏,色界為後熏故。數四禪以下色界,方成三人熏禪。超禪者,生初禪已,後離下三禪,欲得第四禪,方始熏滿足,如全超人。初禪命終已,為已熏第四禪業故,生第四禪,名全超;若熏不成,或退者,生二、三禪後更熏習,名半超;或前熏時,唯得第二禪熏,命終已,即生彼處,如是漸生,生一切處,名一切處沒。此等人唯避梵天。《俱舍論》云:「以是僻見處故,所以聖人不生。」此同《雜心》,故云「受一生」。如《俱舍論》唯望淨居以說超等,準思可解,不繁廣引。」

[59] 六種羅漢 (名數)一,退法羅漢。一旦得羅漢果,遇些惡緣,便退失所得者。二,思法羅漢,懼將退失所得之證果,恆思自害而入無餘涅槃者。三,護法羅漢。於所得之證果,能自防護者。四,安住法羅漢。不退不進,安住於當位者。五,堪達法羅漢,能修練根而達於不動羅漢之性者。六,不動羅漢,根性最為殊勝,遇無論如何之逆緣,亦不動轉所得之法者。見俱舍論二十五。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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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正因-真如、佛性、第八識、無漏種諸義辨正出版

《成佛正因》前言

《成佛正因》敘說

《成佛正因》真如不作正因,常法不作因緣義

《成佛正因》無始現行識不作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不生真如,復不自顯義

《成佛正因》五種性習種性義

《成佛正因》理事佛性義

《成佛正因》瓦石色法非佛性義

《成佛正因》執初際、本際義為外道見

《成佛正因》第一義空真如但為一切有情依因,阿賴耶識非迷悟依義

《成佛正因》真如法性體不能生諸相義

《成佛正因》本有性無漏種名為佛性,第八識有漏無漏皆非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理心非為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心義

《成佛正因》第八識體非諸法正因義

《成佛正因》第八藏識非佛正因,與無漏法相應而生無漏智義

《成佛正因》報身佛建立凝然常有四失義

《成佛正因》受用身非自性身義

《成佛正因》捨離煩惱、所知二障種者說為法身義

《成佛正因》能變第八識不是常住法義

《成佛正因》約所依真如性,故說為常義

《成佛正因》真如與第八識非名性種性,無漏種子殊勝義

《成佛正因》第八阿賴耶識體不得作為菩薩性種性義

《成佛正因》真如界非為性種性,無始法爾行性方名為佛性義

《成佛正因》理性佛性體性常住非展轉相續義

《成佛正因》真如若能生,即是無常義

《成佛正因》一切眾生中同有真如,共一正因者,即是同數論外道義

《成佛正因》無種而能生,違多聖教義

《成佛正因》理心非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執體空能生一切法,則同於無因論義

《成佛正因》真如能生無漏法,既違緣生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生因,生因是無常法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種子能生義

《成佛正因》真如作種子,有四過失義

《成佛正因》理性佛性與行性佛性義

《成佛正因》三種如來藏義

《成佛正因》據有種性而說應得因義

《成佛正因》了因、正因、生因辨義

《成佛正因》法身非本無今有、本有今無義

《成佛正因》五種性非本無今有辨義

《成佛正因》無行性人身中有行性佛性辨義

《成佛正因》事佛性,有即本有義

《成佛正因》無漏種不從有漏種生義

《成佛正因》有漏種不能熏習成無漏種義

《成佛正因》有漏熏習位,已有無漏心種子義

《成佛正因》真如及第八識非成佛正因,無漏種方為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有為法種,真如能生有為法者,違第一無常法為因義

《成佛正因》不定性二乘成佛義

《成佛正因》一闡提與佛性論理性佛性義

《成佛正因》無性有情不成佛義與密意說一闡提無種子義

 

 

(圖片說明:日本神奈川縣鎌倉工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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