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義林
三輪義以七門分別:
一、出體;
二、辨名;
三、廢立;
四、顯相;
五、三乘能起;
六、三身所作;
七、有情化別。
第一、出體者,
《瑜伽》六十九說:「前五神通,異生、有學起者,皆是有漏;無學起者,皆是無漏。」[1]
異生、有學,道勢劣故;無學所起,道勢強故。
若佛所起,唯是無漏。
漏盡智通,彼論說以盡及無生二智為性,緣漏盡故,唯是無漏,漏盡身起。
阿羅漢等漏盡智通,十智為性。
此中有義:漏盡身成,名為無漏,非斷漏義,即顯三輪亦通有漏。
有義:五通無學身成,皆離漏故,並名無漏,即顯三輪無學所成,非通有漏。
三皆世間,由漏盡通,教誡他故。
此三唯依諸靜慮地,意識相應有漏、無漏後得智性即別境慧,容豫化他,非加行智,或亦通彼。
六十九說:「諸神通等,一切靜慮以為依止,皆能引故。」[2]
無色雖亦有漏盡智,諸菩薩等,隨以彼心了一切法,亦能依彼變諸境等,如佛邊側立及宮殿等香,作用狹故,而不名通。
色界心廣,除未至地,可有諸通,定慧均故。
《瑜伽》三十七說三輪即通[3],故同於通,非在餘地。
第二、辨名者,
《瑜伽》七十九[4]:
「問:如說三世三輪清淨,云何應知?
答:由遍計所執自性故,於去來現世法,平等平等以如實慧正觀察時,於去來現在法,無有顧戀希望染著,是名三世三輪清淨。」
《顯揚論》十七[5]說:
「一切者,謂三輪:
一、所知境;
二、能知智;
三、能知者。」
彼說諸行通有此三,為除法執,觀三體空,摧彼執故。
此上皆非此所明義。
今說三種摧,未信者令生淨信,已信者令修行,已修行者令得果故,名為三輪。
《十輪經》第六[6]說:「如是如來及諸菩薩所有神通、記說、教誡三種勝輪,作用無礙。」
三者是數,即彼經說:「如轉輪王所乘車輪,或首行輪。」[7]
彼初意說,依止運轉,名之為輪,三乘聖者之所依止,自運運他,轉有彼往,立以輪稱。
彼後意說,如轉輪王所有輪寶,王將遊戲,前首而行,能摧不賓,鎮已伏故。
三輪亦爾,未信等者,令生信等,先已信等,令決定等,帶數釋也。
《瑜伽》二十五[8]亦名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者:
一、神力神變;
二、記說神變;
三、教導神變。
《瑜伽》二十七[9]亦名三種神變教授:
一、神境神變;
二、記說神變;
三、教誡神變。
修所成果,智具威德,作用難測,名之為神;轉易不定,稱之為變。
變者是境,神者是智,變之神,能變也,神之變,所變也,皆依主釋。
神即變,變屬能變,持業釋也。
此中,但取初後兩釋。
教授勸其善生,教誡懲其惡滅,亦教亦誡,教與誡異,二釋皆得。
神境一種,作用勝顯,能變能化,正名神變,故六通中,獨名神通。
他心、漏盡,用相非增,不及神境,於六通中,不與神稱;於三輪內,亦與神名,能轉他心,能善漏盡,用勝餘故。
餘三比劣,亦不名輪。
《瑜伽》二十五說三種皆名教授教誡[10],三種皆令善生惡滅,二種異故。
二十七說三種皆名神變教授,唯令善生,非說惡滅,或令善生,即是惡滅,故三神變亦持業釋。
妙體無方,彰用之德,名為神變。
三乘通號,立神變名;菩薩、如來,獨得輪稱,依止摧伏,運轉勝故。
《十輪》又說:「輪者,謂於諸法無所罣礙,猶如日光普照一切。
三乘根器,隨其所宜,宣說正法,無所執者。」[13]
此說圓滿普照無礙,猶如日輪,故二乘者所起非輪。
又佛菩薩神變者,為勝二乘,加名威力,故《瑜伽》三十七[14]說:「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
然《俱舍論》二十七說名三示導[15],能示能導,得示導名。
今者大乘,示導之言,唯教誡攝。
示現、教導、讚勵、慶喜,即舊經說示、教、利、喜;若初二種,亦名示導。
示教利喜,三輪共有,便乖宗義,故彼立名,非此所說。
三輪別名者,
《雜集》第一說:「一、神變輪;二、記心輪;三、教誡輪。」[16]
神變義,如前釋。
神變即輪,是持業釋。
雖知此神能變能化,化略變廣,從廣為名。
又變為先,方能起化,從初名神變,以後從初說。
心謂他心種類差別,記謂別識,識別彼心,名曰記心。
雖亦能記他心所等,心是主故,但說記心。
心之記,依主釋;記心即輪,亦持業釋。
教謂教示,令彼善生;誡謂誡勗,令其惡滅。
教與誡異,相違釋;亦教亦誡,持業釋。
教誡即輪,釋義如前。
《瑜伽》初名神力神變、記說神變、教導神變。
神境智作證通名神,有威勢名力,亦神亦力,即名神變。
記義如前,說謂言說,依他心智,記別他心,而記言說,記之說,說之記。
今取後釋,記是通故,記說即神變。
教義如前,導謂導引,導體即示,或體即誡,教導即神變。
《瑜伽》後名神境神變、記說神變、教誡神變。
神者謂通,境謂通之所變所化,境之神,神之境。
若取初釋,神是通故,神境即神變,餘二亦爾,皆持業釋。
若取後釋,境之神變,境是所變故,得依主釋。
第三、廢立者,合有七義:
一、《瑜伽》二十七[17]說:「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於屬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
由記說神變,能尋求他心行差別。
由教誡神變,如根如行,如所悟入,為說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誡。」
二、或未發心,為作神變;不修正行,記別其心;未有證獲,而為教誡。
三、又《十地論》第五[18]說:「初一神通,身業清淨;天耳、他心智二通,口業清淨;宿命、生死智二通,意業清淨。
一神通能到眾生所。
天耳、他心二通能知說法音聲義故,以知他心故,隨種種言音,皆能盡知。
依於此義,種種異名說,隨眾生用故。
去來二通盡知眾生過去、未來所應受化故。」
彼論意說,神境用增,獨淨身業;
天耳聞彼聲,或說法音聲,他心智知彼意,方說妙法,令自語業淨;
去來二通知境界無礙,令意業淨。
雖天眼通亦見彼心白黑等色,為說妙法,自語業淨,由說生死智知未來法意業淨故,略而不說。
雖漏盡通知世非世亦意業淨,以說菩薩第三地中得五通故,淨自三業,故亦不說。
故此三輪為淨三業,不減不增。
四、又為示現身、意、語三,如其次第,三業化故,不減不增。
五、《俱舍論》說,唯此三種引所化生,令初發心最為勝故。
六、或此能引憎背正法及處中者,令發心故。
七、又唯此三,令於佛法如次歸伏、信受、修行,得示導名。
餘三不爾。
第四、辨相者,
初神變相略有二種:
一、能變;
二、能化。
能轉所餘有自性物,令成餘物,名為能變。
隨欲為作諸未有事,故名能化。
能變者,謂十八變:
一、振動;
二、熾然;
三、流布;
四、示現;
五、轉變;
六、往來;
七、卷;
八、舒;
九、眾像入身;
十、同類往趣;
十一、顯;
十二、隱;
十三、所作自在;
十四、制他神通;
十五、能施辨才;
十六、能施憶念;
十七、能施安樂;
十八、放大光明。
能化有三:
一、化為身;
二、化為境;
三、化為語。
化為身者,化自他身,為他自身,或一或多,如是等類。
化為境者,化似眾寶、飲食、資具,諸如是等。
化為語者,妙音、麤音,繫屬自他,如是一切。
次記心相,差別有六:
一、記有纏有隨眠、離纏離隨眠心;
二、記有染邪願、無染正願心;
三、記劣中勝三界五趣心;
四、知三受相應心;
五、以一記一,以一記多心;
六、諸佛菩薩記諸有情諸根勝劣,種種勝解,種種界行,隨應安處涅槃行中。
後教誡相者,謂能實知煩惱盡得,若自若他,於諸漏盡已得、未得,乃至廣說,知彼所化,於漏盡得,離增上慢。
或說有五,所謂遮止[19]、開許、諫[20]誨[21]、訶[22]擯[23]、慶慰。
或即令離欲、示現、教導、讚勵、慶喜。
此如《顯揚》第十二說。
或教授有四:
一、無倒;
二、漸次;
三、教;
四、證。
如〈聲聞地〉二十七說。
前三輪相,如〈菩薩地〉第三十七說。
第五、三乘能起者,
三乘皆起三神變。
〈聲聞地〉二十五說:「謂阿羅漢,具八解脫、靜慮等定,有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為他現三神變教授教誡」[24],故知獨覺亦能現之。
要俱解脫,方起三種,故有部行,而不能起。
又三神變即是三通。
〈菩薩地〉說:
「諸佛菩薩與二乘者神通威力有共不共,略由三相:
一、微細故,諸佛菩薩於無數量諸有情類及彼方便、諸利益事皆如實知,無不能作;
二者、品類,一切神通威力品類悉皆成就;
三者、世界,以一切世界、一切有情界為神通境。
聲聞但以二千世界諸有情界為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世界為神通境。
由彼唯為調伏一身而修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為神通境。」[25]
諸教多說獨覺多以神通化物,聲聞多以記心說法,諸佛多以漏盡教誡。
第六、三身所作者,
其自性身真理常寂,無有作用,不外利生,不起三輪。
然《般若論》推功歸本,故作是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26]
實無作用,不起此三,要由證彼,三輪方勝。
自受用身實神通性,具實智故,相續湛然,無利生用,亦不起三,體即是彼所有俗智。
其變化身起此三種,化邪見等,入法等故。
他受用身所化生類雖無惡見等,隨其所化,令入上位,亦現三輪。
故阿彌陀亦現神通、記心、教誡。
雖《楞伽經》說佛法身說法差別,推功歸本,同《般若論》實無作用,起說法事。
第七、有情化別者,
世尊三輪能化三界諸有情類,〈菩薩地〉說:「諸佛神通以一切界、一切有情為境界」故,記心、教誡其義定爾。
二乘三種化欲色界,〈菩薩地〉說:「聲聞神通以二千界,獨覺神通以三千界為境界」故,記心、教誡隨彼亦爾。
傍化既爾,上下應思。
世尊三輪能化五趣,如放豪光照無間獄,說陀羅尼地獄來聽,然彼苦迫無容豫修。
其二乘者不能化彼,可通四趣,威勢劣故。
通化四生,小山等類皆受化故,然除北洲,世尊雖往,不受化故。
世尊三輪能化三乘,二乘三種化等及下,非上乘故。
若異生者,可能化之。
有性有情皆三輪化[27],無性有情可以三輪,而無得果,是故經說雖復發心懃行精進,終不能證無上菩提。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
三身義林
三身義略以五門分別:
一、辨名;
二、出體;
三、開合廢立;
四、因起果相;
五、諸門分別。
第一、辨名者,
《佛地經》說:「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28]
《金光明經》第二卷〈三身品〉說:「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
如是三身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29]
《佛地論》說:「自性,即是初自性身,體常不變,名自性身。」[30]
《成唯識》言:「是一切法平等實性。」[31]
無性《攝論》第九卷[32]言:「非假所立,故名自性」,非如餘身,合集成故;「是所依止,故名為身」,自性即身,是持業釋。
法謂差別諸功德義,性謂本體,義之體故,名為法性。
無性釋言:「法性即身,故名法身。」
或法即是諸有為德,此是彼體,法之性故,名為法性。
無性釋言:「或是諸法所依止處。」
《成唯識》言:「大功德法所依止故。」[33]
《佛地論》言:「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34]
名為法性,是依主釋。
身有三義,《成唯識》言:「體、依、聚義,總說名身。」[35]
法性即身,是持業釋。
《佛地論》說:「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36]
此義總顯自他受用身,並名受用身。
自受用身,自受法樂;他受用身,令他受用。
《成唯識》說:「自受用身,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他受用身,為十地眾現通說法,決眾疑網,令他受樂。
合此二種,名受用身。」[37]
自受用身,是持業釋,受用即身故;他受用身,是依主釋,受用之身故。
《金光明經》亦名應身。
但說他受用,不說自受用,名為應身,應宜現身,名應身故。
如彼經說:「善男子!是諸如來,為諸菩薩得通達故,說於真諦。
乃至廣說是身能現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是名應身。」[38]
自受用身,定慧功德,彼經說是法身攝故。
《佛地論》說:「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39]
轉換舊形名變,無而忽有名化。
變與化異,是相違釋;變化即身,是持業釋。
此舉神境勝作用,名變化身,多為變化事故。
《金光明經》單名化身,能導引故,受樂劣故,勝獨得名。
或脫略名化。
變化即身,是持業釋。
總名三身,是帶數釋。
第二、出體者,略有六文:
一者、有義:《唯識》[40]、《佛地》皆說:「如來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絕諸戲論,非界、處等法門所攝。」
依世俗諦[43],隨機所現,說有三身:
法身空理,報身空智,利物所現,名變化身。
清辨等師,皆有此義。
二者、有義:法身但以真如為性,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由此佛身大定、智、悲三法增上,六、七、八識及相應品為自受用身[44]。
平等性智[45]隨十地宜,現他受用身淨土相[46];成所作智[47]隨三乘宜,能起變化身淨土相。
此二身土,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此變,然麤細異,非五境攝。
成所作智或是第六、第七相應。
六相應者,觀自共相等,名妙觀察智[48];起化用者,名成事智[49]。
前後別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俱亦無失。
第七俱者,變他受用,名平等智;起變化者,名成事智。
佛恒在定,五識性散,前十五界在佛非有,雖轉五識得成事智,然成事智體非五識,如轉生死言得涅槃,然彼涅槃非五蘊攝。
三者、有義:如來功德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乃至廣說。
於此說中,略有四義:
一者、有義:《唯識》、《佛地》皆作是說,清淨法界[50]是自性身[51];
《佛地經》說,清淨真如是自性身;
《攝大乘論》智殊勝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
《莊嚴論》說,轉第八識,得圓鏡智。
故合二法為自性身。
平等性智、妙觀察智為受用身。
《莊嚴》等,說平等性智於純淨土為諸菩薩現佛身故,說觀察智大集會中說法斷疑,現自在故,此顯二智為他受用。
《莊嚴》又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此顯二智為自受用。
成所作智為變化身[52]。
《佛地經》說,成所作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思化故。
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實智。
此義不然。
《佛地經》說清淨法界為自性身,諸佛共有,是自性常,於十地中,分皆證得,若圓鏡智是自性身,便無是義。
《金光明》說:「如如、如如智皆名法身。」[53]
若有為德本,說圓鏡智是法身者,應同彼經四實智品皆是法身。
又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若成事智非受用者,應非轉識。
若成事智為變化者,《解深密經》問變化身為有心為無心,經應定答言化身有心,說佛五識為此身故。
如何經說:「不得言有心,無自依心故,不得言無心,有依他心故」[54]?
由此化身,體非實智。
然觀佛身,理事有殊,麤細德別,體一用異,別說為三,寧分四智,各別成身?
二者、有義:《成唯識》說,清淨法界為自性身;
《莊嚴論》等,說自性身本性常故;
《讚佛論》說,佛自性身無生滅故;
無著《金剛般若論》說,受持演說彼經功德,於佛法身為證得因,於餘二身為生起因。[55]
故彼經云:「一切諸佛法皆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56]
諸經論說,究竟轉依,以為法身。
轉依即是清淨真如,故知法身,法界為性。
然說轉去藏識得者,謂由轉滅第八識中二障麤重,證得真如,顯法身故。
智殊勝中說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實性故,實非智攝。
受用身有二:
一、自受用;
二、他受用。
四智品中真實功德,鏡智所起,常遍色身,為自受用。
《莊嚴論》中,說大圓鏡智是受用佛;
《攝大乘》說,轉諸轉識得受用故。
雖轉藏識實得受用,《攝大乘》中,由說轉彼顯法身故,於得受用略不說之。
既說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
若非受用,屬何身攝?
此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為實德,故四智品實有色、心,皆自受用。
平等智品所現佛身是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為變化身。
雖說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或智所起,彼說智名,體實非智。
但說平等智能現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身,不說二身即是二智,故二實智自受用攝,二所現相說為二身。
雖此二身皆四智相,四智所現,為十地聖、地前三乘所現身相,麤細有殊,別為二身。
然平等智現身相似,無我平等,顯法樂增,令他受用,但說平等所現佛身為他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增,但說成事智所現身相為變化身,故不違理。
三者、有義:《金光明經》第一卷[57]說:「云何菩薩了別化身?善男子!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為諸眾生修種種法,至修行滿,乃至廣說隨眾生意及隨行、界,不待、過時,乃至能現種種身相,是名化身。
善男子!是諸如來為諸菩薩得通達故,說於真諦,乃至廣說為無邊佛法而作本故,如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故,是身得現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是名應身。
善男子!為欲滅除一切諸煩惱等障,為欲具足一切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前二種身是假名有,是第三身名為真有,為前二身作於本故。
由離法如如,離無分別智,一切諸佛無有別法。
何以故?
一切諸佛智慧具足,一切煩惱究竟滅盡故,得清淨佛地故。
是故法如如、如如智攝一切佛法。」
彼經意說,清淨法界及四智品常遍色身真實有為、無為功德,名為法身,有為、無為功德本故。
如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故,所現相好、項背[58]圓光,為地前三乘及十地菩薩所現之身,名為應身,為化三乘所現佛身及化十地他受用身,並名應身,應他機宜現佛身故。
修願行滿,不待時處,隨眾生類,現五趣身,是名化身,不現佛形而顯化故。
《佛地經》中,五趣化身亦化身攝,多現神通變化事故。
他受用身亦名應身。
自受用身自受法樂,非應機宜而顯現故,他受用身能令菩薩受法樂故,自他雖殊,受樂無別,合名受用。
自受用身雖是有為功德法本,非佛共有,是各別體,非法真性,非自性身,非是無為界功德本,不名法身。
與《金光明》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四者、有義:《佛地論》說,清淨法界為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常遍色身真實功德為自受用身,三無數劫所修成故。
天親《般若》上卷論說,亦名報佛。
此為十地菩薩所現一分細相,為他受用,為諸菩薩受法樂故。
若為三乘有情所現一分麤相,為變化身,地前三乘所應見麤,非是修成真實功德,但化用故。
然此二身皆四智相,所化有情宜見麤細分成二類,地前三乘但依化用發心修行,而未能證廣大法樂,故此化身不名受用。
此六義中,其初三說,義理相違,如論自顯。
其第四義與第六說,文雖小異,兩理無違。
第四說中,隨二智增,說二身攝,非說二身唯二智現,乍[59]觀文別,義實無異。
第五經文,義理無爽。
由是褒貶,雖成六說,三理無謬。
第三、開合廢立者,
諸經論中,或總名一佛寶。
覺性[60]、覺相[61]、覺用[62]三種同覺滿故,合名為佛。
《涅槃經》等,唯說三寶真體同故,說一法身。
或說為二。
《寶性論》第三說:
「有二種法身:
一、寂靜法界身;
二、得彼因身。
所謂說法,彼習氣故,一、麤,二、細。
由依法界,為諸菩薩說深密法,依真諦說,名之為細;若說契經及應頌等種種差別,依世諦說,名之為麤。」
皆依法身,及由此說,當得法身。
法身因故,亦名法身。
即餘二身所起作用,同《唯識》說:「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佛地論》又說:
「一、生身;
二、法身。
自性、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故,諸功德法所依止故,諸功德法所集成故。
他受、化身俱名生身,隨有情宜,現受生故。」
彼論又說:
「一、世俗佛,即變化身;
二、勝義佛,即法、報身。」
前隨劣意,現麤相故;後隨勝心,或現細相,或實體故。
天親《般若論》說:
一、真佛;
二、非真佛。
初是法身,後餘二身,本末異故。
《解深密經》、《瑜伽》七十八[63]等,亦說有二:
一、法身;
二、解脫身。
「曼殊室利白言:『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
『善男子!不名法身,名解脫身。
解脫身故,說彼二乘與佛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
此說二乘二轉依果,菩提、涅槃,皆名解脫身,離煩惱障縛故;如來所得二轉依果,菩提、涅槃,合名法身,無量功德勝所依故。
《成唯識》云:「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64]
或說為三。
《金光明》說:
一、化身;
二、應身;
三、法身。
即彼經中,有七復次,說三所由:
一者、依應化身,說有餘涅槃。
所現之身,相似苦諦,有餘依故;依後法身,說無餘涅槃,一切餘依究竟盡故。
二者、依三身,說無住涅槃。
二身不實,念念不住,數數出現,以不定故,不住涅槃;法身真實,離相寂然,曾不出現,以常定故,不住生死。
前二義中,說有餘依不住涅槃,分應化身;由住無餘依及不住生死中,有法如如、如如智二,故亦分二。
然彼但是功德法本,合名法身;此為生類現佛、非佛,二相有殊,分為應化。
[1]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復次,諸神境智或加行得,或生得。加行得者,如生此間異生、有學及與無學、諸菩薩等所有修果。生得者,謂生色界,由先修習為因緣故,後於此中生便即得。又有欲界諸天及人一分,福果所致,如曼馱多王等。又傍生趣如飛禽等,攝受如是眾同分故,如得神通。鬼趣一分亦復如是。又有咒術藥草威德亦如神通,如作幻惑厭禱起屍、半起屍等。即由如是差別道理,餘四神通所有差別,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2]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復次,如熏修邊際第四靜慮以為依止,引發無諍及與願智,當知如來所有一切不共佛法妙智亦爾。餘神通等,一切靜慮以為依止,皆能引發。」
[3]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七:「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當知此三如其所應,攝入三種神通威力,謂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漏盡智通威力。」
[4]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九:「問:如說三世三輪清淨,云何三世三輪清淨?答:由遍計所執自性故,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法,平等平等以如實慧正觀察時,於過去、未來、現在法中,無有顧戀希望染著,是名三世三輪清淨。」
[5] 勘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云何一切及一切種?頌曰:
一切一切種,三相與三輪,
謂名相染淨,及俱非二種。
論曰:一切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一切種者,謂三相:一、名相;二、染淨;三、俱非。名者,謂假立等十二種名。相者,謂自相及共相。染者,謂染汙法。淨者,謂諸善法。俱非者,謂無覆無記法。」
[6]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6:「如是,如來及諸菩薩,所有神通、記說、教誡三種勝輪,作用無礙遍諸世界,利樂一切所化眾生。令諸眾生不異歸趣,不共一切世間眾生,不共一切聲聞、獨覺,能令眾生斷滅生死諸苦惱法,證得安樂菩提涅槃,是名為輪。如是名為諸佛、菩薩無塵垢行輪。」(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 755b23-29)
[7]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6:「善男子!有依行輪,是何句義?言有依者,名有執取、有我所依、有所攝受、有所繫屬。行謂:蘊行、界行、處行、有繫屬行。輪謂:教授、教誡之輪;如轉輪王所乘車輪、或首行輪。如是一切聲聞、獨覺,依止此輪求涅槃道,故此二種非大乘器。所以者何?由彼依止下劣行故,非大乘器。由彼執取自諸蘊行,驚怖、厭患、自求解脫一切憂苦,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非大乘器。由彼依止自諸界行,驚怖、厭患、自求解脫一切憂苦,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非大乘器。由彼攝受自諸處行,驚怖、厭患、自求解脫一切憂苦,不求解脫一切有情而修行,故非大乘器。由彼繫屬有繫屬行,於諸有情不樂攝受,無有慈悲有繫屬,故非大乘器。由彼觀他具受眾苦捨而不救,但為自身求解脫,故非大乘器。由彼自斷諸煩惱首,不樂斷除一切有情諸煩惱首,非大乘器。由彼不能馭大乘輪趣菩提,故非大乘器。由彼不能隨大光輪趣菩提,故非大乘器。由彼憙樂獨一無侶入涅槃城而修行,故非大乘器。」(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 754a7-28)
[8]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五:「云何名為能有所證?謂能證得勝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有過患想、斷想、離想、滅想、死想、不淨想、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膖脹想、噉食想、血塗想、離散想、骨鎖想、觀察空想。復能證得最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最後非想非非想處。又能證得慈悲喜捨,或預流果,或一來果,或不還果,或神境通,或宿住通,或天耳通,或死生通,或心差別通,或阿羅漢,具八解脫、靜慮等定,有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為他現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者:一、神力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導神變。如是名為能有所證。」
[9]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七:「復有諸相圓滿教授。其事云何?謂由三種神變教授。三神變者:一、神境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誡神變。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於屬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記說神變,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變,如根如行,如所悟入,為說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誡。故三神變能攝諸相圓滿教授。」
[10]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五:「云何名為能有所證?謂能證得勝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有過患想、斷想、離想、滅想、死想、不淨想、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膖脹想、噉食想、血塗想、離散想、骨鎖想、觀察空想。復能證得最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最後非想非非想處。又能證得慈悲喜捨,或預流果,或一來果,或不還果,或神境通,或宿住通,或天耳通,或死生通,或心差別通,或阿羅漢,具八解脫、靜慮等定,有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為他現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者:一、神力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導神變。如是名為能有所證。」
[11] 鎮ㄓㄣˋzhèn,壓制、壓服。如:「鎮邪」。漢·王符·潛夫論·愛日:「治訟若此為務,助豪猾而鎮貧弱也。」
[12] 遏ㄜˋè,阻止、禁絕。詩經·大雅·民勞:「式遏寇虐,憯不畏明。」元史·卷一七四·夾谷之奇傳:「歲大旱,有司議平穀價,以遏騰涌之患。」
[13]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6:「「云何名為無取行輪?謂於諸法無所罣礙,猶如日光普照一切,三乘根器隨其所宜,宣說正法無所執著。謂諸如來,為諸眾生說如是法,猶如虛空無差別相,以無量定遊戲自在莊嚴住持,為諸眾生說微妙法無所執著。具大甲冑一切菩薩摩訶薩眾,為他說法亦復如是。謂說諸法非有、非空;非即色空、非離色空,乃至非即識空、非離識空;非即眼空、非離眼空,乃至非即意空、非離意空;非即色空、非離色空,乃至非即法空,非離法空;非即眼識空、非離眼識空,乃至非即意識空、非離意識空。非即欲界空、非離欲界空,乃至非即虛空無邊處空、非離虛空無邊處空,非即識無邊處空、非離識無邊處空,非即無所有處空、非離無所有處空,非即非想非非想處空、非離非想非非想處空。非即四念住空、非離四念住空,乃至非即八支聖道空、非離八支聖道空,非即緣起法空、非離緣起法空,非即三不護空、非離三不護空,非即四無所畏空、非離四無所畏空,非即十力空、非離十力空,非即十八不共法空、非離十八不共法空,非即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空、非離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空,非即涅槃空、非離涅槃空。是名,如來及諸菩薩,為諸眾生宣說處中微妙正法。」(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 755b29-c25)
[14]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七:「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當知此三如其所應,攝入三種神通威力,謂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漏盡智通威力。」
[15] 勘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7:「契經說有三種示導,彼於六通以何為體?頌曰:
第一四六導, 教誡導為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樂果故。
論曰:三示導者,一神變示導、二記心示導、三教誡示導。如其次第,以六通中第一四六為其自性,唯此三種引所化生令初發心最為勝故,或此能引憎背正法及處中者令發心故。能示能導得示導名。又唯此三令於佛法如次歸伏、信受、修行,得示導名,餘三不爾。於二示導,教誡最尊,唯此定由通所成故,定能引他利樂果故。謂前二導呪術亦能,不但由通故非決定。如有呪術名健馱梨,持此便能騰空自在。復有呪術名伊剎尼,持此便能知他心念。教誡示導除漏盡通,餘不能為,故是決定。又前二導有但令他暫時迴心,非引勝果。教誡示導亦定令他引當利益及安樂果,以能如實方便說故。由是教誡最勝非餘。」(CBETA 2019.Q4, T29, no. 1558, p. 143c3-21)
[16]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一:「善權化導不思議者,顯業義,謂以超非一切智境神通、記說、教誡變現等無量調伏方便,導引可化有情,令心界清淨故。」
[17]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七:「復有諸相圓滿教授。其事云何?謂由三種神變教授。三神變者:一、神境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誡神變。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於屬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記說神變,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變,如根如行,如所悟入,為說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誡。故三神變能攝諸相圓滿教授。」
[18] 勘 《十地經論》卷5:「諸神通者,四通明智,第五明見。初一神通,身業清淨。天耳、他心智二通,口業清淨。宿命、生死智二通,意業清淨。一身通,能到眾生所。天耳、他心二通,能知說法音聲義故,以知他心故,隨種種言音皆能盡知。依於此義,種種異名說,隨眾生用故。去來二通,盡知眾生過去未來所應受化故。」(CBETA 2019.Q4, T26, no. 1522, p. 157a11-18)
[19] 遮ㄓㄜzhē止ㄓˇzhǐ,攔阻、阻止。如:「他們正要打架,我連忙上前遮止。」
[20] 諫ㄐㄧㄢˋjiàn,用言語或行動勸告別人改正錯誤。如:「勸諫」、「規諫」。孟子·萬章下:「君有大過則諫。」新唐書·卷九十七·魏徵傳:「臣以事有不可,故諫。」
[21] 誨ㄏㄨㄟˋhuì,教導、勸導。如:「教誨」、「誨人不倦」。左傳·襄公三十年:「我有子弟,子產誨之。」
[22] 訶ㄏㄜhē,大聲斥責、怒罵。後漢書·卷八十·文苑傳下·禰衡傳:「而衡言不遜順,祖慚,乃訶之。」晉書·卷五十三·愍懷太子傳:「成都王穎見而訶謐,謐意愈不平。」通「呵」。
[23] 擯ㄅㄧㄣˋbìn,遺棄、排斥。如:「擯於門外」、「擯而不用」。後漢書·卷八十·文苑傳下·趙壹傳:「而恃才倨傲,為鄉黨所擯,乃作解擯。」章懷太子·注:「擯,斥也。」
[24]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五:「云何名為能有所證?謂能證得勝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有過患想、斷想、離想、滅想、死想、不淨想、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膖脹想、噉食想、血塗想、離散想、骨鎖想、觀察空想。復能證得最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最後非想非非想處。又能證得慈悲喜捨,或預流果,或一來果,或不還果,或神境通,或宿住通,或天耳通,或死生通,或心差別通,或阿羅漢,具八解脫、靜慮等定,有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為他現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者:一、神力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導神變。如是名為能有所證。」
[25]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七:「云何諸佛菩薩威力與聲聞、獨覺有共不共?略由三相應知不共:一者、微細故;二者、品類故;三者、界故。諸佛菩薩於無量無數諸有情類,及無量無數威力方便,如所應作諸利益事,皆如實知,無不能作,是名微細。一切品類神通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悉皆成就,是名品類。以一切世界、一切有情界為威力境,是名為界。聲聞但以二千世界及有情界為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世界為神通境。何以故?由彼唯為調伏一身而修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為神通境。除上所說,所餘諸佛菩薩威力,當知麤相與諸聲聞、獨覺等共。如是諸佛菩薩威力,聲聞、獨覺尚不能及,何況所餘一切天人、異生、外道。」
[26] 勘 《金剛般若經贊述》卷上:「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述曰:此釋也。於中兩重展轉釋前。此初也。謂何以故無定法可說,內既不可說,於外亦不可取,故於外若有可取,是應於內亦有可說,既無可取,明無可說也。「不可說,非法、非非法」者,謂愚夫執人法為有,名之為法,撥圓成是無,名非法;聖者達人法為無,名為非法,了圓成為有,名非非法,法身寂淨不可說非法,亦不可說非非法也。故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應化既非真佛真說,即明亦是假佛假說也。於內既無二說,於聖者亦不二取,謂取法及非法也。真理離言,無其說相故,何故釋中但言說不言證?論云:「若不證者,即不能說。」故謂要先證方能說也。」
[27] 勘 如《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論曰:於世間富樂及於三乘,由種種教化方便勝能,能安立彼於正教,是廣大轉功德。
釋曰:富樂,是三界善道。先令得世間善道,後令得三乘聖道,以三輪化度,令住正法。
何法為大菩提自性轉依?異二乘是大菩提自性。此轉依應知有四相:一、生起依止為相;二、永不生依止為相;三、成熟思量所知果為相;四、法界清淨為相。生起依止為相者,是佛相續所攝,出世道依止。若不爾,未至此轉依,佛聖道不成,不應道理。若佛道離此轉依成,依未轉道應先成。永不生依止為相者,一切惑及習氣永不生依止。若不爾,因緣已聚集,未至此轉依,諸惑及習氣永不生不成,不應道理。成熟思量所知果依止為相者,成熟尋思及善通達所知真如,所知實際果。若不爾,諸佛自性應更尋思,應更滅障。法界清淨為相者,伏滅一切相,最清淨法界所顯。若不爾,諸佛自性應無常,應可思;佛自性常住,不可思為相,亦不可說。」
[28]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七:「經曰: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
論曰:有義:此顯五法所成三身差別。有義:此顯六種相中差別之相。雖諸如來所依清淨法界體性無有差別,而有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如是略釋三身名義。
又法身者,究竟轉依真如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顯,一切如來平等自性微妙難測,滅諸分別,絕諸戲論。故契經言,諸佛法身,不應尋思,非尋思境,超過一切尋思戲論。受用身者,一切功德圓滿為相,一切佛法共所集成,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起,一切如來各別自體微妙難測,居純淨土,任運湛然,盡未來際,自受法樂,現種種形,說種種法,令大菩薩亦受法樂。變化身者,一切神變圓滿為相,一切化用共所集成,示現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引,一切如來各別化用微妙難測,居淨穢土,現種種形,說種種法,成熟下位菩薩、二乘及異生眾,令入大地,出離三界,脫諸惡趣。如是略釋三身相用。」
[29] 勘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二:「佛言:「善男子!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善男子!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云何為三?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具足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正了知,速出生死。」
[30]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七:「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如是略釋三身名義。」
[31]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32] 勘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論曰: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云何可見?謂由三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變化身者,亦依法身,從睹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釋曰:由斷所斷,獲得無垢無罣礙智,故斷殊勝無間,次說果智殊勝。自性身中,非假所立,故名自性;是所依止,故名為身。法性即身,故名法身;或是諸法所依止處,故名法身。言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者,謂於一切法得自在轉,亦所依止,故名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或依持業釋。
受用身中,依法身者,由有彼故,而得有此。種種諸佛眾會所顯者,謂有佛土諸大菩薩眾所雲集,由此了知,故名所顯,即是西方極樂土等。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者,謂於清淨佛國土中,受用種種大乘法樂,領解義故。或於清淨佛國土中,受用種種金銀等寶,諸佛菩薩展轉受用妙色身等,及受經等種種法義,安立自相及共相故。何者所依?復是誰依?謂前無垢無罣礙智,由此妙智增上力故,能令安住不可思議解脫,已入大地諸大菩薩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相現智生。
變化身中,依法身者,如前已說,謂由果智殊勝力故,從睹史多天宮現沒,乃至涅槃,此即能令餘相續中與人同分識相生起。」
[33]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34]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七:「經曰: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
論曰:有義:此顯五法所成三身差別。有義:此顯六種相中差別之相。雖諸如來所依清淨法界體性無有差別,而有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如是略釋三身名義。
又法身者,究竟轉依真如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顯,一切如來平等自性微妙難測,滅諸分別,絕諸戲論。故契經言,諸佛法身,不應尋思,非尋思境,超過一切尋思戲論。受用身者,一切功德圓滿為相,一切佛法共所集成,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起,一切如來各別自體微妙難測,居純淨土,任運湛然,盡未來際,自受法樂,現種種形,說種種法,令大菩薩亦受法樂。變化身者,一切神變圓滿為相,一切化用共所集成,示現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引,一切如來各別化用微妙難測,居淨穢土,現種種形,說種種法,成熟下位菩薩、二乘及異生眾,令入大地,出離三界,脫諸惡趣。如是略釋三身相用。」
[35]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36]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七:「經曰: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論曰:有義:此顯五法所成三身差別。有義:此顯六種相中差別之相。雖諸如來所依清淨法界體性無有差別,而有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如是略釋三身名義。」
[37]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
[38] 勘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二:「善男子!云何菩薩了知應身?謂諸如來為諸菩薩得通達故,說於真諦;為令解了生死涅槃是一味故,為除身見眾生怖畏、歡喜故,為無邊佛法而作本故,如實相應如如、如如智,本願力故,是身得現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是名應身。」
[39]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七:「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
[40]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豈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絕諸戲論,非界、處等法門所攝,故與彼說,理不相違。
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此變,然麤細異,非五境攝。如來五識,非五識界,經說佛心恒在定故,論說五識性散亂故。成所作智何識相應?第六相應,起化用故。與觀察智性有何別?彼觀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別。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許不並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俱亦非失。或與第七淨識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謂淨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化者,成事品攝。豈不此品轉五識得?非轉彼得,體即是彼。如轉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攝。是故於此,不應為難。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麤淺境說,非說一切。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然餘處說,佛功德等,非界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應爾。所以者何?說有為法,皆蘊攝故;說一切法,界、處攝故;十九界等,聖所遮故。若絕戲論,便非界等,亦不應說即無漏界、善、常、安樂、解脫身等。又處處說轉無常蘊,獲得常蘊,界、處亦然。寧說如來非蘊、處、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說。又說五識性散亂者,說餘成者,非佛所成。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
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故:俱說為善。論說處等,八唯無記,如來豈無五根、三境?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切如來身土等法,皆滅、道攝,故唯是善。聖說滅、道唯善性故,說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識所變有漏不善、無記相等,皆從無漏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界,無生無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說為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此又安樂,無逼惱故。清淨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
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以五法性攝三身者,有義:初二攝自性身,經說真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圓鏡智品,轉去藏識而證得故;中二智品攝受用身,說平等智於純淨土為諸菩薩現佛身故,說觀察智大集會中說法斷疑,現自在故,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故;後一智品攝變化身,說成事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思化故。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實智。
有義:初一攝自性身,說自性身本性常故;說佛法身無生滅故;說證因得,非生因故;又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猶若虛空,無相無為,非色、心故。然說轉去藏識得者,謂由轉滅第八識中二障麤重,顯法身故。智殊勝中說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實性故。自性法身雖有真實無邊功德,而無為故,不可說為色、心等物。
四智品中真實功德,鏡智所起,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攝變化身。說圓鏡智是受用佛,轉諸轉識得受用故。雖轉藏識亦得受用,然說轉彼顯法身故,於得受用略不說之。又說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若非受用,屬何身攝?又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為實德,故四智品實有色、心,皆受用攝。又他受用及變化身皆為化他方便示現,故不可說實智為體。雖說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或智所起,假說智名,體實非智。但說平等、成所作智,能現受用、三業化身,不說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攝。
然變化身及他受用雖無真實心及心所,而有化現心、心所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久已斷故。云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如來實心,等覺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又說變化有依他心,依他實心,相分現故。雖說變化無根、心等,而依餘說,不依如來。又化色根、心、心所法,無根等用,故不說有。
如是三身,雖皆具足無邊功德,而各有異。謂自性身唯有真實常樂我淨,離諸雜染,眾善所依,無為功德,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量種妙色、心等真實功德;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具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攝,寂靜安樂,無動作故;亦兼利他,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又與受用及變化身為所依止,故俱利攝。自受用身唯屬自利,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為他現故。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
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閡。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閡,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為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此諸身土,若淨若穢,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俱善無漏。純善無漏因緣所生,是道諦攝,非苦、集故。蘊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緣雜引生故。有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皆是有漏,純從有漏因緣所生,是苦、集攝,非滅、道故。善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緣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不爾,應無五、十二等。
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許識內境俱實有故。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41] 勝義諦 p1102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三頁云:若自內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非安立智所行境界;名勝義諦。
二解 瑜伽九十二卷十三頁云:云何勝義諦?謂卽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三解 顯揚二卷一頁云:勝義諦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四解 顯揚十九卷七頁云:若清淨所緣,若清淨性,若彼方便,皆名勝義諦。
五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十頁云:若物異世俗諦名勝義諦。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餘,彼覺仍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諦。如色等物,碎至極微,或以勝慧析除味等;彼覺恒有。愛等亦然。此真實有,故名勝義。依勝義理,說有色等是實非虛;名勝義諦。先軌範師、作如是說: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名勝義諦。如此餘智所取諸法、名世俗諦。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2] 詎ㄐㄩˋjù,豈、何,表示反問的語氣。如:「詎料」、「詎知」。晉·陶淵明·讀山海經詩十三首之十:「徒設在昔心,良晨詎可待?」南朝陳·陰鏗·渡青草湖詩:「滔滔不可測,一葦詎能航?」
[43] 世俗諦 p0508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三頁云:卽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法住智所行境界;是世俗諦。
二解 瑜伽九十二卷十三頁云:云何世俗諦?謂卽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三解 顯揚二卷一頁云:世俗諦者;謂名句文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四解 顯揚五卷五頁云:論曰:初世俗諦、說我,說法,及說作用。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世俗諦,應知。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問:若世俗諦非勝義故有;為何義故說?答:為隨餘故說。謂為欲隨順勝義諦故,說世俗諦。
五解 顯揚十九卷六頁云:一切言說,及因彼意解所得義,皆名世俗諦。
六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十頁云:論曰:若彼物覺,彼破便無;彼物應知名世俗諦。如瓶被破為碎瓦時,瓶覺則無。衣等亦爾。又若有物,以慧析餘,彼覺便無;亦是世俗。如水被慧析色等時,水覺則無。火等亦爾。卽於彼物未破析時,以世想名,施設為彼。施設有故;名為世俗。依世俗理,說有瓶等是實非虛;名世俗諦。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4] 自受用身 p0600成唯識論十卷十五頁云:一、自受用身。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自受用廣大法樂。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5] 平等性智 p0533成唯識論十卷八頁云: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又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後十地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法雲地後,與淨第八,相依相續,盡未來際。又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第八淨識。如來第七,緣藏識故。有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有義,遍緣真俗為境。佛地經說,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莊嚴論說:緣諸有情自他平等。隨他勝解,示現無邊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緣真俗二智所攝,於理無違。
二解 世親釋九卷二十頁云:平等性智者:謂先通達真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等;應知此中究竟清淨。
三解 佛地經論三卷四頁云:平等性智者:謂觀自他一切平等,大慈、大悲、恒共相應。常無間斷。建立佛地無住涅槃。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種種影像。妙觀察智不共所依。如是名為平等性智。
四解 佛地經論五卷七頁云:平等性智者:由十種相圓滿成就,證得諸相增上喜愛平等法性圓滿成故;證得一切領受緣起平等法性圓滿成故;證得遠離異相非相平等法性圓滿成故;弘濟大慈平等法性圓滿成故;無待大悲平等法性圓滿成故;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一切眾生敬受所說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世間寂靜皆同一味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世間諸法苦樂一味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修殖無量功德究竟平等法性圓滿成故。如彼論五卷七頁至十四頁廣釋。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6] 他受用身土 p0488佛地經論一卷九頁云: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為令地上諸菩薩眾,受大法樂,進修勝行,隨宜而現。或勝或劣,或大或小,改轉不定。如變化土。如是淨土,以有邊故;地上菩薩、及諸如來,皆測其量。但就地前,言不能測。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7] 成所作智 p0665佛地經論三卷四頁云:成所作智者:謂能徧於一切世界隨所應化應熟有情,示現種種無量無數不可思議佛變化事;方便利樂一切有情,常無間斷。如是名為成所作智。
二解 佛地經論六卷七頁云:論曰:成所作智,應知成立如來化身。此復三種。一者、身化,二者、語化,三者、意化,第一身化,復有三種。一、現神通化,二、現受生化,三、現業果化。第二語化,亦有三種。一、慶慰語化,二、方便語化,三、辯揚語化。第三意化,復有四種。一、決擇意化,二、造作意化,三、發起意化,四、受領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業化用。此化三業;卽是化身。應知此中以用顯體。非此三業卽是智體。但是智上所現相分。成所作智增上緣力,擊發鏡智相應淨識,令現如是三業化用;自亦能現。如彼卷七頁至十六頁廣說。
三解 世親釋九卷二十頁云:成所作智者:謂能示現從覩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種種佛事,皆得自在。
四解 成唯識論十卷九頁云: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又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引故;亦得初起。有義、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又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五種現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有義、此品亦能徧緣三世諸法,不違正理。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決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等義。若不徧緣;無此能故。然此心品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二或多。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爾,故不相違。隨作意生,緣事相境,起化業故;後得智攝。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8] 妙觀察智 p0701佛地經論三卷四頁云:妙觀察智者:謂於一切境界差別,常觀無礙。攝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諸妙定等。於大眾會,能現一切自在作用。斷一切疑,雨大法雨。如是名為妙觀察智。
二解 世親釋九卷二十頁云:妙觀察智者:謂如藏主、如其所欲,隨於何等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作意思惟;卽能自在無礙智轉。
三解 成唯識論十卷九頁云: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又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位,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解行地終,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無心時;皆容現起。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又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緣一切法自相共相,皆無障礙,二智所攝。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9] 成事智 (術語)四智又五智之隨一,成所作智之略稱也。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50] 清淨法界 p0961佛地經論三巻三頁云:清淨法界者:謂離一切煩惱所知客塵障垢;一切有為無為等法無倒實性;一切聖法生長依因;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生無滅。猶如虛空,徧一切法。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分別。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所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諸佛圓證。如是名為清淨法界。
二解 佛地經論三巻十三頁云:妙生當知,清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汙。如是如來清淨法、。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又如虛空、含容一切身語意業;而此虛空、無有起作。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清淨法界、無有起作。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生現滅;而此虛空、無生無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諸智變化利眾生事,現生現滅;而淨法界、無生無滅。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增現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顯示如來甘露聖教、有增有減;而淨法界、無增無減。又如虛空、十方色相、無邊無盡。是虛空界,無邊盡故。而此虛空、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建立十方一切眾生利益安樂種種作用無邊無盡。清淨法界、無邊盡故;而淨法界、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又如虛空、三千世界現壞現成,而虛空界、無壞無成。如是如來淨法界中,現無量相,成等正覺;或復示現入大涅槃;而淨法界、非成等覺,非入寂滅。又如依空、種種色相、壞爛燒燥變異可得;而虛空界、非彼所變,亦無勞弊。如是依止如來淨界、眾生界內種種學處身語意業毀犯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變異,亦無勞弊。又如依空、大地大山光明水火帝釋眷屬、乃至日月種種可得;而虛空界、非彼諸相。如是依止如來淨界,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諸蘊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諸相。又如空中,種種因緣、展轉生起三千大千無量世界周輪可得;而虛空界、無所起作。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具無量相諸佛眾會周輪可得;而淨法界、無所起作。如彼論三巻十三頁至四巻十頁廣釋。
三解 佛地經論七巻一頁云:謂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永離二障,本性清淨;今復離染,能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說名清淨法界。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1] 自性身 p0597攝論三卷十四頁云: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
二解 成唯識論十卷十五頁云: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卽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三解 佛地經論七卷十二頁云:自性法者:卽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
四解 無性釋一卷六頁云:一、自性身。卽是無垢無罣礙智,是法身義。今此與彼無分別智,有何差別?如是二種所有分別,俱不行故。彼有對治,當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辦。如是差別。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五頁云:自性身中,非假所立,故名自性。是所依止,故名為身。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2] 變化身 p1464攝論三卷十四頁云:變化身者:亦依法身。從覩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二解 無性釋一卷七頁云:三、變化身。卽是後得智之差別。卽能變化、名變化身。此增上力之所顯現;卽智差別。謂由此故,摧伏他論;與諸菩薩、共受法樂,無有斷絕;成辦初業諸煩惱眾、諸聲聞等、所應作事。譬如眼識,了受諸色。彼若無者;此亦應無。
三解 佛地經論七卷十二頁云:變化卽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又云:變化身者:一切神變圓滿為相。一切化用共所集成。示現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引一切如來各別化用。微妙難測,居淨穢土,現種種形,說種種法,成熟下位菩薩二乘及異生眾,令入大地,出離三界,脫諸惡趣。又云:經論皆說化身,為化地前眾生,現種種相。既是地前眾生境界;故知非是真實功德。但是化用。經論唯說成所作智,能起化業,非卽化身。雖三種身、智殊勝攝;法身是智所依證故,化身是智所起用故;似智現故,假說為智。亦無有過。又云:變化身者:亦非願力,為化地前諸有情故;現變化身。通色非色。非色卽是變化意業。力無畏等諸功德相,無形質故,無有形量。色者、變化身語業等。隨時隨處,隨眾所宜,所現身形,其量不定。如經廣說。
四解 成唯識論八卷十四頁云:不思議變易生死,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
五解 成唯識論十卷十五頁云: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53] 勘 《合部金光明經》卷1:「「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了別法身?為欲滅除一切諸煩惱等障、為欲具足一切諸善法故,惟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CBETA 2019.Q4, T16, no. 664, p. 363a4-6)
[54]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八:「「世尊!如來化身當言有心,為無心耶?」
「善男子!非是有心,亦非無心。何以故?無自依心故,有依他心故。」」
[55] 勘 此處引《佛地經論》卷第七:「有義:初一攝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及為地上菩薩所現一分細相,攝受用身;若為地前諸菩薩等所現一分麤相化用,攝變化身。諸經皆說,清淨真如為法身故。《讚佛論》說,如來法身無生滅故;《莊嚴論》說,佛自性身本性常故;《能斷金剛般若論》說,受持演說彼經功德,於佛法身為證得因,於餘二身為生因故。諸經論說,究竟轉依,以為法身。轉依即是清淨真如,非對治道,故知法身唯淨法界真如為性。
《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攝大乘》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然說轉去阿賴耶識,得法身者,此說轉去第八識中二障種子,顯得清淨轉依法身,非說鏡智,以說鏡智是受用故。又受用身略有二種:一、自受用,三無數劫修所成故;二、他受用,為諸菩薩受法樂故。是故四智相應共有及一分化為受用身。
經論皆說,化身為化地前眾生,現種種相。既是地前眾生境界,故知非是真實功德,但是化用。經論唯說,成所作智能起化業,非即化身。雖三種身,智殊勝攝,法身是智所依證故,化身是智所起用故,似智現故,假說為智,亦無有過。」
[56] 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2:「金剛分言。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是故三佛俱是菩提。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CBETA 2019.Q4, T33, no. 1710, p. 542a9-12)
[57] 勘 《合部金光明經》卷1:「「云何菩薩了別化身?善男子!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為一切眾生修種種法,是諸修法至修行滿,修行力故而得自在。自在力故,隨眾生心、隨眾生行、隨眾生界多種了別,不待時、不過時,處所相應、時相應、行相應、說法相應現種種身,是名化身。
「善男子!是諸佛如來為諸菩薩得通達故,說於真諦;為通達生死涅槃一味故、身見眾生怖畏歡喜故、為無邊佛法而作本故,如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故,是身得現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是名應身。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了別法身?為欲滅除一切諸煩惱等障、為欲具足一切諸善法故,惟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前二種身是假名有,是第三身名為真有,為前二身而作本故。何以故?離法如如、離無分別智,一切諸佛無有別法。何以故?一切諸佛智慧具足故、一切煩惱究竟滅盡故、得清淨佛地故,是故,法如如,如如智攝一切佛法故。」(CBETA 2019.Q4, T16, no. 664, pp. 362c22-363a11)
[58] 項ㄒㄧㄤˋxiàng背ㄅㄟˋ,項,頸項。背,背脊。
[59] 乍ㄓㄚˋzhà,初、剛剛。如:「乍暖還寒」、「新來乍到」、「霪雨乍晴」。
[60] 勘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取共許者將以為喻,於其相應時、處住者,咸共生其無異相故。緣色等心以外一事而為其因,如同學類依教者心,依增上識,此得生起,隨其自相,作用生故。故知離識別有色等,此不應有,更應成立無髮等用。彼相之覺,猶如夢覺,是覺性故。」
[61] 勘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行相是僧寶。」
[62] 勘 《說無垢稱經疏》卷四本:「空理義云,文段雖同,義意全別。菩提者,真諦空性。理空為斷菩提,心空為智菩提。應理義云,真如為斷菩提,斷之性故;無分別慧為智菩提,有智用故。菩提覺義,覺性覺用,俱名覺故,引教如前。八句明斷菩提中,分三:初一句,總談離相;次六句,別談離相;後一句,總成離相。此初也。」
[63]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八:「「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
「善男子!不名法身。」
「世尊!當名何身?」
「善男子!名解脫身。由解脫身故,說一切聲聞、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如來法身有差別故,無量功德最勝差別,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世尊!我當云何應知如來生起之相?」
「善男子!一切如來化身作業,如世界起一切種類,如來功德眾所莊嚴住持為相。當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無有生起。」」
[64] 勘 《成唯識論》卷第十:「後究竟位,其相云何?頌曰: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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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正因》第一義空真如但為一切有情依因,阿賴耶識非迷悟依義
《成佛正因》本有性無漏種名為佛性,第八識有漏無漏皆非成佛正因義
《成佛正因》一切眾生中同有真如,共一正因者,即是同數論外道義
《成佛正因》真如非有為法種,真如能生有為法者,違第一無常法為因義
(圖片說明:日本神奈川縣鎌倉長谷觀音寺內之佛菩薩像一景。由日本 行基菩薩所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