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覺大師 圓仁 集 》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不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總共收錄: 《慈覺大師 圓仁 集》以日本入唐八家之日本天台密教 圓仁法師於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所收經論著疏為主。

282 日本天台密教《慈覺大師 圓仁 集》十一部 日本 圓仁 撰 台灣 王穆提 彙整

《真言所立三身問答》

慈覺

問。佛有三身。今此經何身說。

答。毘盧遮那法身說。

問。此法身於理智中是爲何身。

答。是則理智不二智法身如來也。

282 日本天台密教《慈覺大師 圓仁 集》十一部 日本 圓仁 撰 台灣 王穆提 彙整

 

問。理智不二法身。理智冥合。恒然常住而不說法。今何爲說法。

答。理體恒然常住不說法者。是爲淺略機所說。名爲顯教義也。若理法身能爲衆生說者。是爲深祕機所說。以爲祕密義也。

問。何以爲據得噵理智不二法身說法。

答。此經云。爾時毘盧遮那如來告金剛手。又大日經第一云。毘盧舍那一切意業。一切語業。一切意業。一切處。一切時。於有情界宣說眞言道句法。故知理智不二法身說法也。

問。法身說法者。是爲理體正能說法。爲當理法身爲智說法。

答。二義倶得。何者。理體常照以爲智故。

問。於眞理有寂照義。就何等義得云說法。

答。寂照不二而得說法。猶如金光不二照耀也。

問。所言理體常照名爲法身說法者。於自受用身他受用身爲是何法身耶。

答。二身倶得也。

問。約何等義得名自受用他受用。

答。自受法樂名自受用。令他受法樂爲他受用也。

問。若自受用身自受法樂時。爲他說法。

答。自受法樂位不爲他說。

問。若爾者。自受法身尚不爲他說法。何故今得噵理法身爲他說法。

答。若於眞理。但有寂義。無有照義。應云理法身不說法。約眞理有二義故。云理法身說法也。故起信論云。眞如有二種。謂不變眞如·隨縁眞如也。

問。若爾。顯教亦言自受用身不說法。他受用身說法。有何異也。

答。顯教所立說不說倶非理内。故與祕教全不同也。

問。彼教所立倶非理内者如何。

答。彼教所立意云。眞性之理不作諸法。但爲諸法之所依。菩提智種子唯在阿頼耶識。是故彼教所立但在理外。非在理内。

問。彼教亦立諸法不離眞理。如何以爲非理内。

答。彼教雖立諸法不離眞如。但爲所依未於理體全作諸法。若許眞理全作諸法者。彼教所立一分有情。不成佛義都不成立。何以故。眞理常照一切智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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