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義

佛教女眾出家受持具足戒,不應稱作「尼姑」,應當稱作「比丘尼」。


何謂「比丘尼」?在南宋的法雲法師著作「翻譯名義集」云:「善見云:尼者,女也。文句云:通稱女為尼。智論云:尼得無量律儀故,應次比丘。佛以儀法不便, 故在沙門後。比丘尼,稱阿姨師姨者,通慧指歸云:阿平聲,即無遏音,蓋阿音轉為遏也。有人云:以愛道尼,是佛姨故,傚喚阿姨。今詳梵云阿梨夷,此云尊者, 或翻聖者。今言阿姨,略也。僧祇云:阿梨耶僧聽是也。」


女性出家受持具足戒並非是一件很簡單、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所以佛弟子歸敬三寶:佛、法、僧,總攝一切戒、定、慧。那麼,歸敬三寶指陳者何?亦即信受、思維、諦觀佛法對自身是否受用、進而能否修持獲得真實的精神助益?

我曾經見過許多優秀的比丘尼法師從山上騎著老舊不堪的機車去趕上佛學課程,也曾見過世間學經歷極高的比丘尼法師與佛寺共住做一切粗活,晚上十一點睡覺,早上三點起床做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也聽聞過比丘尼法師為了修「般舟三昧」而必須九十天不睡覺,二十四小時站著、經行念佛、參究,在進入關房前,事先寫好了遺囑,用面對死亡的決心來閉關,而這些,是大眾媒體不會想要報導的,大眾媒體報導的無非就是對立、炒作、以及建立許多不堪的緋聞。

出家法師是否能坐賓士車?因受戒者本身必須饒益在家者布施,要不論貧富平等接受布施,所以不能拒絕,拒絕了等於違犯戒律,但我建議,應當適當的讓在家居士知道這樣的作法對於出家法師受持律儀幫助不大,在家居士要培植福慧其實應當要深入經藏才有真實的助益,其他的只是增上緣而非正緣,關於此點,在家居士最好能夠從在家五戒、菩薩戒相關的經論閱讀、學習,避免讓出家法師因為你而犯了戒律。

譬如在家受持戒律者,特別是滿分五戒、菩薩戒者,有不持酒戒,酒戒為前殺、盜、淫、妄之遮戒,然朋友、家人、客戶不知戒律,請託在家受持戒律者持酒、酤酒等作為,受持戒者為了不令其滋生不愉快的心情而答應,基本上受持者本身是違犯輕垢戒,然令眾生愉快、令生歡喜心,則為瑜伽菩薩戒第一根本戒:饒益有情戒,雖為犯輕垢戒,亦需事後懺悔令戒體清淨(此以相觀為戒相,不以定共戒、道共戒、乃至根本金剛心戒為說)。

討論一件事情必須就事論事,無須攻擊他人的身口意,理性平和的探討彼此之間是否有共相?不共相?縱使對方所言不順正理,然亦需提出正理辯駁出來,在提出前,必須只針對事件而非羞辱其個人的外表,如:光頭、尼姑、或者以男性沙文主義的言論羞辱女性,我們應當也不喜愛有人針對自己的身體缺陷作羞辱,或者藉由A事件來羞辱其人格權、或者社會地位,其實一個女性要把珍惜的頭髮剃光是很難的,不要說女性,一個男性要剃光頭也非常難,是嗎?

最後,世間共許善法則為之、世間不共許惡法則不為之,適用於你我他,任何群體組織與個人。倘若有錯誤之處提出即可,建言即可,互相尊重才是民主法治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