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

又說已施僧眾苾芻,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即前經云:「寧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


寧食熱鐵丸,火燄即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破一切體,貫諸大弗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入諸舍宅,火炭遍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

此中所引經為大集經。日藏分。大集經全部60卷,曾經仔細詳閱一遍,內容除般若、唯識義外,亦加入許多陀羅尼。許多小部經如:地藏菩薩本願經、虛空藏菩薩經、菩薩念佛三昧經、阿差末菩薩經、無盡意菩薩等經,皆由此經所出,此經為諸多譯師所翻、與大寶積經同,玄奘三藏曾經意欲將大寶積經重新翻譯一次,只翻譯出了菩薩藏會等會、與地藏十輪經,然尚未完成大寶積經全譯而往生,一切異熟果報皆無常故。日藏分原文:

「寧以利刀自割身  支節身分肌膚肉
 所有信心捨施物  俗人食者實為難
 寧吞大赤熱鐵丸  而使口中光焰出
 所有眾僧飲食具  不應於外私自用
 寧以大火若須彌  以手捉持而自食
 其有在家諸俗人  不應輒食施僧食
 寧以利刀自屠膾  身體皮膜而自噉
 其有在家諸俗人  不應受取僧雜食
 寧以自身投於彼  滿室大火猛焰中
 其有在家俗人輩  不應坐臥僧床席
 寧以火熱炎鐵錐  拳手握持便焦爛
 其有在家俗人等  不應私用於僧物
 寧以勝利好刀枯  而自臠切其身肉
 勿於出家清淨人  發起一念瞋恚心
 寧以自手挑兩眼  捐棄投之擲於地
 其有習行善法者  不應懷忿瞋心視
 寧以熱鐵鍱其身  東西起動行坐臥
 不應瞋忿心妬嫉  而著眾僧淨施衣
 寧飲灰汁鹹鹵水  熱沸爍口猶如火
 不應懷貪毒惡心  服食眾僧淨施藥」---《大方等大集經》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