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春秋》(三) - 苦樂自作者

《唯識春秋》(三)
《唯識春秋》(三)

苦樂自作者

**彼諸沙門、婆羅門所問苦樂自作者,彼亦從因起生;言不從緣起生者,無有是處。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四:「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不能習近五種處所:一者、不能故思煞害諸眾生命;二者、不能不與而取;三者、不能行非梵行習婬欲法;四者、不能知而妄語;五者、不能貯畜受用諸欲資具。如是不能妄計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他作無因而生。又亦不能怖畏一切不應記事。又亦不能於雲、雷電、霹靂、災雹及見種種怖畏事已,深生驚怖。」

《瑜伽師地論 》卷第七十一:「問:究竟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究竟現觀者,終不復能犯於五處,亦不復能乃至故斷諸傍生命、不與而取、行非梵行習婬欲法、知而妄語、蓄積財寶諸妙欲具而受用之,亦不怖畏不可記事,亦不妄計所有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非他為因而生。」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一:「復次,有一沙門,或婆羅門越勝現量,世間愚夫尚不迷惑,況諸智者。一切愚癡所安足處,虛妄推度以為依止,或依前際,或依現法堅固執著,建立四種苦樂邪論。謂依前際虛妄計度宿作因故,立諸苦樂一向自作;虛妄計度自在變化以為因故,立諸苦樂一向他作;虛妄計度先自在作,然後宿作因所作故,立諸苦樂自作他作;虛妄計度無因生故,立諸苦樂非自非他所作因生。或依現法虛妄計度,若隨自欲、自作功用所生起者,立為自作;若不隨欲、不自覺知、他所引者,立為他作;若隨所欲、自所覺知、他所引者,立自他作;若非自他功用為先所生起者,但由境界現在前故,不能了達微細因觸,便起邪執,謂非自他所作因生,立無因生。此中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生苦樂可得,都無前際,或現法中若自若他實有可得,唯即於此三事和合,假立自他。是故當知唯有其觸遍行一切為苦樂因。」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復次,嗢拕南曰: 觸緣見圓滿,實解不愛樂, 法住智精進,生處等為後。

於一切觸緣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宣說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乃至廣說。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

當知此中,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緣生,是我宗致。斯則名為開自宗記。若於彼問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俱作、俱非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可為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因非為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為伏他宗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緣,彼為摧伏。一者、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宗故,名被摧伏。

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俱作若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若無執著,即為清淨。云何名為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緣行,廣說如前,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為若無執著,即為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