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睡眠
「時,優婆塞說偈答言: 『貪欲及瞋恚, 愚癡得離欲, 漏盡阿羅漢, 正智心解脫, 彼則為覺悟, 我於彼睡眠, 不知因生苦, 及苦因緣集, 於此一切苦, 得無餘滅盡, 又不知正道, 等趣息苦處, 斯等為常眠, 我於彼則覺, 如是覺睡眠, 如是睡眠覺, 如是善知義, 如是能記說。』
時,彼天神復說偈言: 『善哉覺睡眠,善哉眠中覺, 善哉解知義, 善哉能記說, 久遠乃今見, 諸兄弟而來, 緣汝恩力故, 令諸商人眾, 得免於劫賊, 隨道安樂去。』 」
《成唯識論》卷第七:「不定有四,其相云何?頌曰: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如餘蓋纏,心相應故。
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及癡分故。有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說此二染癡為體,淨即無癡,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癡分攝。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無記非癡、無癡性故。應說惡作,思、慧為體,明了思擇所作業故;睡眠,合用思、想為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汙者,是癡等流,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纏彼性故。應說此二各別有體,與餘心所行相別故。隨癡相說,名世俗有。
尋,謂尋求,令心悤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悤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
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有染、淨二故。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纏及隨眠。
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說此言,有亦說為隨煩惱故。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悔、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說為世俗有故。有義: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說假有故。世俗有言,隨他相說,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內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麤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
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
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論說五識有尋、伺故。又說尋、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
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論說尋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說尋、伺,憂、喜相應,曾不說與苦、樂俱故。捨受遍故,可不待說,何緣不說與苦、樂俱?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說喜名。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說為憂。又說尋、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彼與《瑜伽》所說分別,義各有異。彼說任運即是五識,《瑜伽》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為證不成。由此五識定無尋、伺。
有義:惡作,憂、捨相應,唯慼行轉,通無記故。睡眠,喜、憂、捨受俱起,行通歡、慼、中庸轉故。尋、伺,憂、喜、捨、樂相應,初靜慮中,意樂俱故。有義:此四亦苦受俱,純苦趣中,意苦俱故。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麤,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此彼展轉不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麤鄙及昧略故;後二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麤猛故。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行相麤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尋、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惡作、睡眠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皆妙靜故。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
下上尋、伺能緣上下。有義:悔、眠不能緣上,行相麤近,極昧略故。
有義:此二亦緣上境,有邪見者悔修定故,夢能普緣所更事故。
悔非無學,離欲捨故。睡眠、尋、伺皆通三種,求解脫者,有為善法皆名學故;學究竟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亦邪見等勢力起故,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亦非如憂深求解脫故。若已斷故,名非所斷,則無學眠非所斷攝。尋、伺雖非真無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有義:尋、伺非所斷者,於五法中,唯分別攝,《瑜伽》說彼是分別故。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說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等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未究竟位,於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說。故此二種,亦通無漏。雖說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後得正智中亦有分別故。
餘門准上,如理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