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學五百問》004

問101:何謂「獨影境」?日常生活中哪些心理活動屬於獨影境?

    • 定義:「獨」是單獨,「影」是幻影。指完全沒有客觀的真實本質(無本質境),純粹是由第六意識的「見分」透過想像、回憶或推度,單獨變現出來的虛假影像。

    • 範圍:例如第六意識想像出來的「龜毛」、「兔角」、「空華」,或者回憶過去的事情、幻想未來的情境,甚至夢境中所見的一切事物,皆沒有當下客觀的實體對應,皆屬於「獨影境」。

問102:為了實證「唯識無境」的真理,唯識學派提出了哪「五重唯識觀」來引導修行者次第深入?

  • :這五重觀法是由淺入深、層層剝落執著的禪觀次第:

    1. 遣虛存實識:「遣」除遍計所執的「虛」妄我法(如龜毛兔角),「存」留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的「實」有(真如與識體)。這是第一步,破除凡夫的實我實法執。

    2. 捨濫留純識:在保留下來的識體(包含相分與見分)中,「捨」去客觀化、容易與外境混淆的「相分」(濫),「留」下主觀能緣的「見分、自證分等」(純),深刻體會一切相分皆是內心所變。

    3. 攝末歸本識:見分(能緣的作用)是「末」,自體分(自證分,識的本體)是「本」。將見分的作用也「攝」歸於識的本體,體悟作用不離本體。

    4. 隱劣顯勝識:心所法(依賴心王而起)是「劣」,心王(精神的主體)是「勝」。在觀想中「隱」去五十一心所的枝節,「顯」現八識心王的主導地位。

    5. 遣相證性識:到了最後階段,連「唯識」這個名相與心王的具體事相(依他起性)也要「遣」除,直接契入不可言說、超越能所對待的真如理體(圓成實性),達到最終的「證性」。


問103:唯識學中,關於心識的「見分」與「相分」究竟是「同種生」還是「別種生」,《成唯識論》中記載了哪三種不同的主張?

  • :根據《成唯識論》,共有三師說法不同:

    1. 第一師(見相同種):主張見分與相分同種生起,才名為「唯識」。若別種生起,相分既與識不同,何名唯識?(此說認為本質、影像與見分三者,或相與見二者,皆同一種子生。)

    2. 第二師(見相別種):主張見分與相分各別有種子生起。但論中指出此說有三過:一、假法種生失(如極微是假想,若別熏成種,極微便成有實體生滅);二、違聖教失;三、假法能熏失。

    3. 第三師(隨應同異/護法正義):主張見、相二分隨其所應,種子「或同或異」。例如緣龜毛、兔角等無實體之假法時,相與見「同種生」(相分無體,隨見分帶同熏種);若緣五色根等有為實體法時,相與見則「別種生」(各有定異因,不相雜亂)。

問104:當第六意識攀緣「空花」(虛無之物)時,其變現出的相分究竟是色法還是心法?

  • :《成唯識論》中設問:「如空花,相分為色為心?若是色者,何得同性(與能緣心同種)?若是心者,本意緣色,云何變心相分緣耶?」 答釋指出:若是虛妄計度的空花,屬於「遍計所起色」。一般泛爾緣取時,雖然不全是遍計,但也是同此類所收。因為它與能緣的見分「同種生」,所以在體性上與識是同性的(由心變現的假色,但作色解)。

問105:若修行者身在上界(色界),以上界的天眼來觀看下界(欲界)的色法時,其變現的「相分」屬於哪一界所攝?

  • :《成唯識論》中記載了兩種觀點:

    1. 第一說(相從見):雖非獨影境,但相分跟隨見分,同一界繫(屬上界)。因為定通之色不生於下地,所以界繫與見分同。但這會產生「如何緣自相境(親託本質)」的疑問。

    2. 第二說(性境不隨心):相分是依託下界第八識所變的真實色法為本質,別成種子,其體性自然是無記的,不由能緣心決定,所以「性界及種皆不隨心」(相分仍屬下界攝)。

問106:難陀、親勝等論師對於心識的結構,主張「幾分」說?與護法有何不同?

  • :《成唯識論》記載:「或復內識轉似外境。《述記》:即是難陀、親勝等義... 但立見、相以為依他,不說第三、第四分也。」 這表示難陀與親勝等論師主張「二分說」,僅建立「見分」與「相分」為依他起性。他們認為相分體性雖是依他有,但因妄情執著,似外境顯現,這就是唯識無外境的道理;而護法则進一步建立了自證分與證自證分(四分說)。

問107:關於「八識生時,變似我、法」,護法菩薩與安慧菩薩的解釋有何根本差異?

    • 護法等主張:是由於「第六、第七識」的虛妄分別妄熏習力,導致八識生起時變現出似我、似法的相狀。因為五、八識本身沒有強烈的分別執著。

    • 安慧等主張:是由於「前七識」的熏習分別力,導致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安慧認為除了佛果位以外,「八識之中皆有(法)執」,因此八識的自體(自證分)都會因為無明俱、不證實理,而虛妄轉變似見、相二分(二分皆是遍計所執的妄無)。

問108:若依安慧之說「一切有漏八識都有法執」,那有漏的五識和第八識的自證分豈不是都成了非量(錯誤認知)?為何《雜集論》等教典仍說五識是現量?

  • :《成唯識論》設問:「有漏皆執,豈有漏心自證分等皆非現量?」 答釋指出:判斷現量與非量,是「望執輕重」來分的。因為前五識與第八識的法執極其微弱隱密(執微),不像第六、第七識那樣有強烈的計度分別,因此在教理上,雖然它們帶有微細法執,但仍可將五識與第八識判名為「現量」。


問109:第八阿賴耶識與哪些心所相應?這些心所伴隨阿賴耶識的「位次」到什麼時候為止?

  • 原文引用

    頌曰:〔答:此阿賴耶識〕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述記》釋曰:阿賴耶識〔自〕無始時來乃至未轉〔識成智之前〕,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故。

  • 解釋:第八阿賴耶識恒常與「觸、作意、受、想、思」這五個心所相應。從無始以來,直到轉識成智(成佛)之前,這五個心所因為屬於「遍行心所」的緣故,在一切分位中都與阿賴耶識定俱生滅,不增也不減。

問110:五遍行心所中的「觸」心所,其「體性(自性)」與「作業(作用)」分別是什麼?

  • 原文引用

    論曰:「觸」謂〔根、境、識〕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為〕受、想、思等〔三者之〕所依為業。

  • 解釋

    • 體性:觸的本質是根、境、識三者和合時所產生的「分別變異」,它的體性在於能夠令心王與心所去接觸境界。

    • 作業:觸的功能與作用,是作為後續「受(領納)、想(取像)、思(造作)」等心所生起的依止基礎。

問111:在唯識學的辨析中,探討心與心所時,「行相」與「作用」有什麼根本的區別?

  • 原文引用

    《述記》問:心、心所法,微隱難知,或以作用,或以行相,而顯自體,作用與行相,復有何別? 答:行相顯自取境功能;作用顯他依止功能。然心王多己行相顯自體,心所不定。作意警心,思令造作,非緣境用,受領順違,想取境像,此即緣用故。

  • 解釋

    • 行相:指的是「自己取境的功能」(向外攀緣境界的相狀)。心王(識)大多以此行相來顯示自己的體性(例如:識以了別為行相)。

    • 作用:指的是「作為他法依止或對他法產生影響的功能」。心所法顯示自體的方式不一定,有的像「作意」能警覺心王、「思」能令心造作,這些屬於對他法的作用;而「受」能領納違順境界、「想」能擷取境界影像,這又偏向於緣境之用。

問112:既然識的專屬行相是「了別」,為何有時也會說「觸」等心所也能「了」?「了」與「了別」在字義上有何單複之分?

  • 原文引用

    答:了有二義。一緣境名了,通心及所;二行相了別,非所但王,而作意等,亦言了者,說緣境了,非行相了。或有單、複:單言了者即通王、所,言了別者,非所唯王,前識但云了者,以頌文窄略去別字,後釋方言,了謂了別。

  • 解釋:《成唯識論》精確地區分了「了」的兩層含義:

    1. 緣境名了(單言「了」):只要能攀緣境界,都可以稱為「了」。這個意義是心王與心所共通的。因此說作意、觸等心所能「了」,是指它們能緣境。

    2. 行相了別(複言「了別」):這專指心王的自體行相。心所各有專屬行相(如受是領納),所以「了別」唯獨屬於心王。本頌中因為字數限制(窄略)只寫了一個「了」字,但長行解釋時明確指出識的行相是「了別」。


問113:唯識學將「識的變現境界」分為哪兩種?它們的根本差別為何?

  • 原文引用

    有漏識變〔化〕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為境。

  • 解釋:《成唯識論》指出有漏識的變現有兩種不同機制:

    1. 因緣變(隨因緣勢力變):指由真實的業力與名言種子任運(自然)引生,不需要刻意作意籌度。這種變現出來的境界「必有實用」(例如第八識變現出來的五根能發識,器世間能受用)。

    2. 分別變(隨分別勢力變):指隨第六、第七識等強烈的思慮、籌度而變現。這種變現出來的影像「但為境」,純粹只是心識攀緣的對象,未必有真實的作用(例如想像中的空花,或第七識妄執的實我)。

問114:第八異熟識的變現屬於哪一種?它為何不能變現「心、心所法」作為自己的所緣境?

  • 原文引用

    異熟識變但隨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此生。

  • 解釋:第八異熟識的變現完全屬於「因緣變」,它變出來的東西必須要有實際的功用。如果它變現出心或心所(即相分心),這個作為相分的心是沒有真實「緣慮(認識)」作用的。既然變出來的心沒有實用,第八識就不會去變現心、心所來作為自己的所緣境。

問115:第八異熟識是否會以「無為法」(如虛空等)或假法為所緣境?為什麼?

  • 原文引用

    變無為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 《述記》:第八識變,變必有用,故不緣無,無無用故...... 假無為,無體用故,皆不得緣。

  • 解釋:第八識同樣不緣無為法以及不相應行法等假法。因為第八識「變必有用」,而無為法或假法並沒有真實的生果作用。既然沒有作用,任運而起的第八識就不會變現它們。

問116:既然因地(有漏位)的第八識不緣心法與無為法,那麼成佛之後的「無漏第八識(大圓鏡智)」能緣這些法嗎?原因為何?

  • 原文引用

    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若〕不爾〔者〕,諸佛應非遍知。

  • 解釋:到了成佛的無漏位,大圓鏡智是能夠緣取心法與無為法的。雖然大圓鏡智也是無分別、任運而起的,但因為佛的心體極其「澄淨」(猶如無垢的明鏡),所以即使是沒有實用的心法或無為法,鏡智中依然能清晰地顯現它們的影像。如果不這樣的話,諸佛就不能被稱為「遍知(無所不知)」了。

問117:綜合上述,在凡夫與未成佛的菩薩階段(有漏位),第八異熟識的真實「所緣境」究竟只限於哪些?

  • 原文引用

    故有漏位,此異熟識但緣器、身及有漏種。

  • 解釋:總結來說,有漏位的第八異熟識,其變現並攀緣的境界只有三種:

    1. :外在的器世間(物理環境)。

    2. :內在的有根身(肉體與感官)。

    3. 有漏種:自身所含藏的一切有漏法種子。 (除此三者之外,不緣他心、不緣無為,也不緣無漏法種)。


問118:第七末那識的「所依」為何?為什麼它必須依止於第八識?

  • 原文引用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 《述記》釋曰:依彼者,依第八識。此名俱有依。謂此末那,必依第八識方得生起,如波依水,如影依形。

  • 解釋:第七末那識的生起必須具備「俱有依」,即它必須與第八識(阿賴耶識)同時存在並依止於它。這就像波浪必須依止於水面,影子必須依止於形體。因為第八識是所有心識的根本(種子識),第七識作為第二能變,其運作一刻也離不開第八識的支撐。

問119:第七末那識的「行相」與「體性」是什麼?「末那」這個名字的含義為何?

  • 原文引用

    頌曰:思量為性相。 《述記》:末那者,唐言意。意以思量為義。此識恆常思量第八識見分,執為自內我。思量即是此識自體(性),亦是其運作之相(相)。

  • 解釋:第七識的名字「末那」翻譯為漢文就是「意」。它的本質(性)與顯現出來的特徵(相)都是「思量」。這種思量不是偶爾的,而是無始以來不間斷地緣取第八識的見分,並錯誤地將其計度、執著為真實的自我。

問120:唯識學將心識的「思量」功能分為四種層次(四句分別),這四種層次分別對應哪些心識?

  • 原文引用

    思量之義,略有四種:一、恆而非審;二、審而非恆;三、亦恆亦審;四、非恆非審。

  • 解釋

    1. 恆而非審(恆而不審):指第八識。它雖然從無始以來恆常相續,但它只是任運緣境,沒有主動的審察、計度功能。

    2. 審而非恆(審而不恆):指第六意識。它具有強大的推度、審察、造作力,但在「五位無心」(如深睡、悶絕)時會中斷,所以不是恆常的。

    3. 亦恆亦審(恆、審思量):指第七識。它既恆常相續(無始以來不間斷),又具備深細的審察計度(執我),這是第七識最獨特的特徵。

    4. 非恆非審:指前五識(眼耳鼻舌身)。它們既會間斷(不恆),也只是任運緣境而不具備計度推求的作用(不審)。

問121:第七末那識所執著的「我」,在《成唯識論》中如何描述其「微細性」?

  • 原文引用

    此識我執,任運而轉,行相微細,難可斷除。不待邪教及邪分別,法爾恆生。

  • 解釋:第七識的「俱生我執」是非常微細且難以察覺的。它不像第六意識的執著可能來自於錯誤的教育或思想(分別起),第七識的執著是「任運而轉」的,即生命與生俱來的本能反應。即使在睡夢中或沒有思考時,這種隱微的我執依然在運作,因此必須到極高的修證位次才能徹底轉化。

問122:為什麼說第七末那識是「染淨依」?它對前六識有什麼影響?

  • 原文引用

    由此識有故,彼識(前六)成染;由此識轉故,彼識成淨。故名染淨依。

  • 解釋:第七識被稱為前六識的「染淨依」。因為第七識恆常與四煩惱(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相應,這就像一個污染源,使得前六識在造作時也會帶有自我中心的色彩(染)。當修行者轉化了第七識(轉末那識為平等性智),前六識才能真正地趨向純淨(淨)與無漏。


問123:第七末那識恆常與哪「四種根本煩惱」相應?它們如何分工誤導眾生?

  • 原文引用

    頌曰: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并我慢、我愛。 《述記》釋曰:一、我痴,謂無明。愚於無我之理,迷無我相,故名我痴。二、我見,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為我,故名我見。三、我慢,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故名我慢。四、我愛,謂耽著。於所執我,深生耽著,故名我愛。

  • 解釋:第七識的運作被這四個煩惱緊緊纏繞:

    1. 我痴是根源,讓人看不清「無我」的真相。

    2. 我見是核心,在空無的法上幻化出一個「我」。

    3. 我慢是心態,因為有了「我」就開始與他人比較、高傲自大。

    4. 我愛是動力,讓人瘋狂愛戀這個虛假的「我」,產生無窮的貪著。

問124:為什麼頌文說第七識在「阿羅漢位」會斷除(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這代表什麼?

  • 原文引用

    頌曰: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述記》:阿羅漢位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永斷染污末那,故云無有。滅定與出世道,則是在修行的位次中,暫時伏住此識的染污作用。

  • 解釋:這說明第七識的「染污性」並非不可改變。當修行者達到阿羅漢果位(或菩薩八地以上),那種執著第八識為我的「染污末那」就永遠消失了。而在修行過程中的「滅盡定」或「出世間無漏道」現前時,這種我執也會暫時停止運作。

問125:《成唯識論》中如何形容第八識與第七識的相續關係?「恆轉如瀑流」的喻義為何?

  • 原文引用

    頌曰:恆轉如瀑流。 《述記》:恆謂無始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轉謂生滅變異,非常一故。如瀑流者,謂此識無始以來,剎那生滅,前後相續,如水瀑流,非斷非常。

  • 解釋:這是唯識學對生命本質最著名的譬喻:

    • :生命像瀑布一樣,看起來是一條線,其實是無數水滴相續。

    • :每一剎那都在變化,不是永恆不變的實體。

    • 瀑流:它能漂溺眾生,也能引發萬法。這說明了第八識既不是斷滅的(有因果相續),也不是常恆的(有生滅變化)。

問126:第七末那識的「三性」屬於哪一種?這對其修行轉化有何影響?

  • 原文引用

    頌曰:有覆無記攝。 《述記》:有覆者,謂此識煩惱能遮障聖道,掩蔽清淨心。無記者,謂非善非惡,其力微弱,不能招感異熟果報。

  • 解釋:第七識的屬性是「有覆無記」。

    • 有覆:它雖然不直接去造作強大的殺盜淫等惡業(那是前六識的事),但它那種隱微的我執會「覆蓋」真理,阻礙聖道的開發。

    • 無記:它不像強烈的善惡業會直接決定你下輩子投胎到哪裡(異熟果),它只是默默地提供一個「自私的背景」。正因為它是無記的,修行者才有可能透過智慧的開發,將其「轉依」為平等性智。

問127:除了四煩惱,第七識還與哪些心所法「常俱」?

  • 原文引用

    頌曰:及餘觸等俱。 《述記》:餘謂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大隨煩惱八、及別境中慧。

  • 解釋:第七識不僅有四個根本煩惱,還包括了基本的「五遍行」,以及讓心神不寧的「八大隨煩惱」(如昏沉、掉舉等)。特別的是,它還與「慧」心所相應,但這是一種「染污的慧」,專門用來精確地計算、維護那個虛假的自我。


問128:什麼是「第三能變」?它在種類上有何差別?

  • 原文引用

    頌曰: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 《述記》釋曰:此即第三能變識也。差別有六者,謂依六根,了六境,故名為六。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

  • 解釋:第三能變指的是我們最熟悉的「前六識」。它們之所以分為六種,是根據其所依止的五色根與意根,以及所對應的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界來劃分的。

問129:第三能變識的「體性」與「行相」為何?

  • 原文引用

    頌曰:了境為性相。 《述記》:了謂了別,境謂六境。此六轉識,皆以了別自所緣境為其自體,亦即以此為其行相。

  • 解釋:前六識的本質(性)與運作特徵(相)都是「了別境界」。眼識了別色,耳識了別聲,以此類推。這與第八識的微細領受、第七識的恆審思量不同,前六識的了別作用非常明確且粗顯。

問130:前六識的「三性」(善、不善、無記)是如何判定的?這與前二能變有何不同?

  • 原文引用

    頌曰:善、不善、俱非。 《述記》:此六轉識,通三性攝。與信等善法相應名善;與無慚等染法相應名不善;俱非者,謂無記,不與善染相應。

  • 解釋

    • 第八識:唯是「無覆無記」(中性、不障礙聖道)。

    • 第七識:唯是「有覆無記」(中性、但障礙聖道)。

    • 前六識:功能最全,通於三性。它們可以生起極大的善(如修行、布施),也可以造作極大的惡(如殺生、偷盜),或者處於無記狀態(如日常走動、無心運作)。

問131:前六識在運作時,會與哪些「心所法」相應?其分類為何?

  • 原文引用

    頌曰: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述記》:六位心所,總五十一。此六轉識,皆得相應。遍行有五,別境有五,善有十一,根本煩惱有六,隨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

  • 解釋:前六識(特別是第六意識)運作最為活躍,能與所有五十一種心所法產生連結。這五十一種心所法就像是心王(識)的「心理工具箱」,決定了我們當下的心理活動是積極、消極還是中性的。

問132:前六識與「三受」(苦、樂、捨)的關係為何?

  • 原文引用

    頌曰:皆三受相應。 《述記》:此六轉識,隨其所應,皆與苦、樂、不苦不樂(捨)三受相應。

  • 解釋:前六識在接觸境界時,會產生強烈的感受。眼見美色生樂受,身受痛楚生苦受,平日無事則生捨受。這也反映了前六識在情感波動上的劇烈性。


問133:何謂「根本煩惱」?為什麼稱它們為「根本」?

  • 原文引用

    煩惱有六,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述記》釋曰:此六名根本煩惱,以能生起一切隨煩惱故,亦是生死流轉之根本。

  • 解釋:這六種心理狀態被稱為「根本煩惱」,是因為它們是所有其他心理動盪(隨煩惱)的源頭。它們直接導致心靈的染污,並推動眾生在六道中輪迴,是病根所在。

問134:《成唯識論》中如何定義「貪」與「瞋」的體性與業用?為什麼說「瞋」唯局限於欲界?

  • 原文引用

    貪,謂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瞋,謂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 《述記》:瞋唯欲界有,上二地(色界、無色界)無瞋。以彼地無苦受,且定力所伏故。

  • 解釋

    • :對生存(有)及生存所需(有具)產生染污的執著,它會讓你不斷產生渴求,最終導致痛苦。

    • :對痛苦及造成痛苦的人事物產生憎恨,它會破壞內心的平靜,是所有惡行的依止。特別的是,「瞋」只存在於欲界,因為色界與無色界處於高度禪定中,沒有苦受,也就沒有發火的動機。

問135:何謂「癡」(無明)?它在煩惱體系中扮演什麼角色?

  • 原文引用

    癡,謂迷闇。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述記》:無明為一切煩惱之先導。由迷理故,起諸邪見;由迷事故,起諸貪瞋。

  • 解釋:癡就是「無明」,指對真理(理)與現象(事)的迷糊暗鈍。它是所有煩惱的「總後勤」,因為看不清真相,我們才會產生錯誤的愛恨與執著。

問136:「慢」心所有哪些差別?為什麼說它會障礙「不慢」與「生苦」?

  • 原文引用

    慢,謂恃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 《述記》:慢類有七,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 解釋:慢心的本質是「自我膨脹」(高舉)。它讓人變得難以受教,障礙修行的進步。《成唯識論》提到「慢」有七種層次,從簡單的看不起人(慢),到明明沒證果卻說證果(增上慢),再到執著有個我的「我慢」,都是痛苦的來源。

問137:何謂「疑」?它與一般的懷疑有何不同?

  • 原文引用

    疑,謂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及善品為業。 《述記》:此疑唯疑聖教、真理。若世間疑(如疑路、疑人),非此煩惱攝。

  • 解釋:唯識學定義的「疑」煩惱,專指對四聖諦、因果、三寶等真理的猶豫不決。這種心理會讓人無法下定決心修行,因而障礙一切善法的生起。如果是日常生活中的懷疑(例如懷疑走哪條路),則不屬於這種根本煩惱。

問138:「惡見」包含哪五種錯誤的見解?它們的共同特徵是什麼?

  • 原文引用

    惡見,謂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 《述記》:惡見有五:一、薩迦耶見(身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見;五、戒禁取見。

  • 解釋:惡見的本質是「染污的智慧」,即用錯誤的邏輯去推導真理。

    1. 身見:執著五蘊中有一個真實的「我」。

    2. 邊見:執著人死如燈滅(斷見)或永恆不變(常見)。

    3. 邪見:全盤否定因果、否定聖者。

    4. 見取見:執著上述錯誤見解是最正確的。

    5. 戒禁取見:執著錯誤的苦行(如學狗叫、學牛吃草)能得解脫。

問139:何謂「隨煩惱」?它們與「根本煩惱」的關係為何?

  • 原文引用

    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 《述記》釋曰:隨者,隨逐義。此二十法,不能獨立自起,必隨逐根本煩惱而生,或為根本之分位,或為根本之等流(同類流出)。

  • 解釋:隨煩惱並非獨立的煩惱種子,而是隨附在貪、瞋、癡等根本煩惱之後產生的心理變異。它們就像是根本煩惱的「部下」或「衍生品」,隨其勢力而對心靈造成擾動。

問140:「隨煩惱」分為哪三類?其分類標準為何?

  • 原文引用

    隨煩惱有二十,類別有三:一者小隨,謂忿等十;二者中隨,謂無慚等二;三者大隨,謂不信等八。

  • 解釋

    1. 小隨:範圍最小,行相粗猛,且各自獨立起(不並生),僅在第六意識中運作。

    2. 中隨:範圍中等,遍於一切「不善心」。

    3. 大隨:範圍最大,遍於一切「染污心」(包括不善與有覆無記)。

問141:「小隨煩惱」中的「忿、恨、惱」有何區別?它們都是從哪種根本煩惱流出的?

  • 原文引用

    忿,謂依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恨,謂結怨不捨,懷惡為性。惱,謂多現罪惡,暴悍為性。 《述記》:此三皆是「瞋」之分位。忿由現境,恨由宿怨,惱由追往。

  • 解釋:這三者都是「」的變體:

    • 忿:是當下的爆發,看到不順心的事立刻發火。

    • :是發火之後的沉澱,把怨氣結在心裡不肯放下。

    • :是恨的升級,心懷狠戾,說出或做出粗暴、尖刻的行為來傷害他人。

問142:何謂「覆」與「誑」?它們分別依附於哪種根本煩惱?

  • 原文引用

    覆,謂隱藏自罪為性。誑,謂矯現有德,詭詐為性。 《述記》:覆依「癡」一分,以無明故隱自過。誑依「貪、癡」二分,為利養故貪,由無明故詐。

  • 解釋

    • :明明做了錯事卻想方設法遮掩。這是因為「癡」(無明),看不清業果的嚴重性。

    • :為了得到名利(貪),利用欺騙手段(癡)偽裝自己有德行、有才華。

問143:「諂」與「憍」的行相為何?它們對修行有何妨礙?

  • 原文引用

    諂,謂罔他異解,險曲為性。憍,謂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 《述記》:諂者心不正直,障礙師友教誨。憍者自滿不求進,障礙無憍善根。

  • 解釋

    • :即奉承阿諛,內心彎彎曲曲,為了達到目的而不誠實。這會讓人無法接受真正的教導。

    • :對自己的長相、才華或財富感到陶醉(醉傲)。這與「慢」不同,慢是跟別人比,憍是自己關起門來孤芳自賞,這會讓人停滯不前。

問144:「害、嫉、慳」這三種小隨煩惱,其本質各對應哪些根本煩惱?

  • 原文引用

    害,謂損惱有情,瞋一分攝。嫉,謂妒忌他榮,瞋一分攝。慳,謂耽著法財,不能惠捨,貪一分攝。

  • 解釋

    • :想讓別人痛苦(瞋),它是「不害」善心的相反。

    • :看不得別人好(瞋),內心因他人的成就而感到憤恨。

    • :吝嗇(貪),對自己的學問或財物抓得很緊,不肯分享。

問145:何謂「中隨煩惱」?為什麼只包含「無慚」與「無愧」這兩種?

  • 原文引用

    中隨有二,謂無慚、無愧。 《述記》釋曰:自不羞恥名無慚,不顧世間名無愧。此二於一切不善心中必俱生故,名為中隨。

  • 解釋:中隨煩惱只有兩個,其特徵是遍及所有的「不善心」。

    • 無慚:對自己的人格與善法沒有羞恥心,做了壞事也不覺得對不起自己。

    • 無愧:不顧忌社會輿論或法理的制裁,做了壞事也不覺得對不起大眾。 只要一個人在動惡念、做壞事,這兩個心理狀態一定同時存在,它是惡行的「守門人」失職。

問146:「大隨煩惱」包含哪八種?為什麼它們被稱為「大」?

  • 原文引用

    大隨有八,謂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散亂、不正知。 《述記》:此八遍與一切染污心(不善及有覆無記)相應,其範圍最廣,故名為大。

  • 解釋:這八種煩惱不僅出現在造惡業(不善)的時候,連在第七識那種隱微的我執(有覆無記)中也存在。它們是心靈最底層的雜訊,讓心識長期處於不穩定或昏昧的狀態。

問147:「惛沈」與「掉舉」這兩種大隨煩惱,對修行定力有何直接妨礙?

  • 原文引用

    惛沈,謂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掉舉,謂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 《述記》:惛沈障觀,掉舉障止。

  • 解釋:這兩者是禪修者的兩大死對頭:

    • 惛沈:心靈變得沈重、麻木,失去觀察境界的能力(如瞌睡或無力)。

    • 掉舉:心靈過於興奮、躁動,不斷攀緣其他念頭(如胡思亂想),無法安住於一處。

問148:何謂「放逸」?它與「不信、懈怠」的關係為何?

  • 原文引用

    放逸,謂於染不防,於淨不修,以懈怠、貪、瞋、癡為體。 《述記》:不信則不樂,懈怠則不勤,放逸則不修。

  • 解釋:放逸是一種「放任自流」的狀態。它不是一個獨立的種子,而是結合了「懈怠、貪、瞋、癡」四種成分。放逸的人對壞習慣不加防範,對好的修行不願實踐,是墮落的開始。

問149:「失念」與「散亂」在行相上有何微細差別?

  • 原文引用

    失念,謂於諸所緣,不能明記。散亂,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 《述記》:失念是「念」的相反,記不住所觀境;散亂是「定」的相反,心向外流竄。

  • 解釋

    • 失念:主要是「忘記」。比如在修行中忘了呼吸、忘了佛號。

    • 散亂:主要是「分心」。雖然沒忘記修行,但心卻同時在想午餐、想工作,心力分散到不同的境界。

問150:「不正知」的本質是什麼?它如何導致眾生犯錯?

  • 原文引用

    不正知,謂於所觀境,謬解為性。 《述記》:此以「慧」為體,染慧所攝,令心於境生錯誤解,引發毀犯。

  • 解釋:不正知不是「不知道」,而是「理解錯誤」。它是一種染污的智慧,讓你把壞的看成好的,把無常的看成恆常的。因為理解錯了,所以後續的行為(毀犯戒律或道理)也就跟著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