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五) - 龍樹《智度》有我、無我義

《大智度論》卷第二十六:「復次,佛為眾生欲墮斷滅見者,說言有我受後世罪福;若人欲墮常見者,為說言無我、無作者、受者,離是五眾假名,更無一法自在者。 問曰:若爾者,何等為實? 答曰:無我是實,如法印中說,一切作法無常,一切法無我,寂滅是安隱涅槃。法印名為諸法實相,若人善根未熟,智慧不利,佛不為說是深無我法;若為說,眾生即墮斷滅見中。

問曰:若爾者,如迦葉問中,佛說:「我是一邊,無我是一邊,離此二邊,名為中道。」今云何言無我是實,有我為方便說? 答曰:說無我有二種:一者、取無我相,著無我;二者、破我,不取無我,亦不著無我,自然捨離。如先說無我則是邊,後說無我是中道。

復次,佛說有我、無我有二因緣:一者、用世俗說故,有我;二者、用第一實相說故,無我。如是等,說有我、無我無咎。佛處處說諸法有,處處說諸法無者。

問曰:不應別說有、無。有即是有我,無即是無我,何以更說? 答曰:不然。佛法有二種空:一者、眾生空;二者、法空。說無我,示眾生空;說無有法,示法空;說有我,示知假名相;不著我者,說有我。於五眾中著我相者,為破是著我故,說但有五眾,無常、苦、空、無我、寂滅涅槃是名有。

復次,有二種斷見:一者、無後世受罪福苦樂者,為說有我,從今世至後世受罪福果報;二者、一切法皆空無,著是邪見,為是眾生故,說有一切法。所謂有為、無為法。復次,不大利根眾生,為說無我;利根深智眾生,說諸法本末空。何以故?若無我,則捨諸法。如說:

若了知無我,有如是人者, 聞有法不喜,無法亦不憂。

說我者,一切法所依止處;若說無我者,一切法無所依止。復次,佛法二種說,若了了說,則言一切諸法空;若方便說,則言無我。是二種說法皆入般若波羅蜜相中。以是故,佛經中說:『趣涅槃道皆同一向,無有異道。』」

隨世俗故說我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吾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

【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

譬如以金錢買銅錢,人無笑者。

何以故?賣買法應爾。

言我者亦如是,於無我法中而說我,隨世俗故,不應難。

隨俗說一時

【問曰】:佛法中數、時等法實無,陰、入、持所不攝故,何以言一時?

【答曰】:隨世俗故有一時,無有咎。

若畫泥木等作天像,念天故,禮拜無咎。說一時亦如是,雖實無一時,隨俗說一時無咎。

眾生非眾生世間義

【問曰】:云何知世間?

【答曰】:知二種世間:

一、眾生;

二、非眾生。

及如實相知世間、世間因,知世間滅、出世間道。

復次,知世間,非如世俗知,亦非外道知。

知世間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復次,知世間相非有常非無常,非有邊非無邊,非去非不去,如是相亦不著,清淨常不壞相如虛空,是名知世間。

言說為世俗假名

言說為世俗,憐愍一切故, 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

依世俗法說諸心相續

以是故知,諸法無有住時,云何心住時得受樂?

若無住而受樂,是事不然。

以是故知,無有實受樂者,但世俗法以諸心相續故,謂為一相受樂。

於世俗諦求第一義不可得

復次,諸法實相第一義中,則無眾生亦無度,但以世俗法故,說言有度。

汝於世俗中求第一義,是事不可得,譬如瓦石中求珍寶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