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下品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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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下品修者?
 
答:修習此定,品別有三:
 
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不甚光淨,形色廣大,定當中夭;
 
下第二文,第六義、三品修別。
 
下修必退,不能速現前。有即命終者,以論下云,通後報故。若不命終而還得者,由許有退進還得故。後生彼天,不甚光淨,形色不甚廣大。「不甚」之言,於下通故。定當中夭,不滿五百劫。此果雖受,四百劫已來,仍此品攝。或多分者,是中品攝;少分劫者,是此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