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六十頌論》解題(附中文譯本)

《理六十頌論》分析與評論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 作者(造論者): 聖者龍樹菩薩 (Ārya Nāgārjuna)

    • 簡介: 龍樹菩薩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創始人,被譽為「第二佛陀」。他生活在西元二、三世紀左右,其思想深刻地影響了後來的整個佛教哲學發展。他闡揚緣起性空的教義,核心觀點是萬法皆由因緣和合而生,因此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自體),本質是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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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位: 《理六十頌論》是龍樹菩薩闡述中觀見地的基礎論典之一,用六十個偈頌精煉地論證了萬法「無生無滅」的究竟實相。

  • 翻譯者與校訂者:

    • 印度堪布:穆帝達室利 (Mutiddaśrī)

    • 藏譯師:巴翻譯師尼瑪扎 (Pa Tshab Nyima Drak)

    • 背景: 該論典是從梵語翻譯成藏語的譯本,並經過印度和西藏兩位大師的校訂與定稿,這說明它在藏傳佛教中具有重要的傳承與學術地位。翻譯工作確保了龍樹中觀思想在雪域的準確傳播。


📚 內容大綱

《理六十頌論》主要圍繞緣起性空無生無滅的中觀見地展開論述,旨在破除對「有」與「無」的極端執著。

區塊主題核心觀點
開篇敬禮敬禮佛陀與文殊敬禮宣說緣起、斷除生滅的佛陀;智慧超越有無二邊者才能通達緣起深義
破除實有遮破有性(自性實有)凡夫執著實有,故需以無性(空性)來獲得解脫。解脫非由「有」或「無」,而是由遍知有無(超越二邊)。
世間與涅槃平等無二的見地輪迴與涅槃二者皆非實有;遍知輪迴的自性(空性),即是了知涅槃。聖者見諸法如幻化,不執著於生滅。
緣起與空性闡述緣起的實義緣起法中無前後邊際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故無實生;無生,故無實滅(無生亦無滅)。
斷除常見與斷見破除邊見與邪見凡夫因無明而執著實有,顛倒於有無之間。諸法如芭蕉、乾闥婆城(海市蜃樓),無實性,離始中終。世間見為諦實,聖者說為妄。
遮破諍論遠離邊執與諍論應當離於偏執,無有諍論。執著實有是一切見之因,由此生貪瞋,導致諸行。見緣起無生即能清凈見解。
止息分別無住、解脫與證果大士性者,心無住處,不為煩惱毒蛇所執。以智慧眼見諸法如影像,離於境網。最終以福慧資糧,證得二種勝果

🧐 法義評論

《理六十頌論》是中觀哲學中極為精要和重要的論典,其法義評論如下:

1. 中觀的核心與精髓

該論典集中闡發了龍樹菩薩中觀應成派的核心觀點:緣起即性空,性空即中道

  • 破除極端: 論中多次強調要超越「有」與「無」、「生」與「滅」、「世間」與「涅槃」等二元對立的極端見解。真正的解脫來自於遍知有無,不住於二邊。

  • 無生無滅: 最核心的論證是:「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無自性生者,云何說為生?如是無生,亦無滅。」既然事物依緣而生,就沒有自性(獨立不變的本質)非自性而生即是無生,故其滅也非實滅,從根本上破除了眾生對生滅的實有執著。

2. 解脫的途徑:智慧之眼

論中指出解脫的關鍵在於智慧正見

  • 幻化譬喻: 使用「如幻現」、「水中月」、「陽焰幻化」、「影像」等譬喻,強調世間萬法的虛妄不實非真非妄(非真實亦非虛妄)的性質。見到這層幻化性,便不會被有無之見所奪。

  • 止息分別: 真正通達者,心無住處,不為任何見解(邊執)所染。一切煩惱(貪、瞋、癡)和惡見(邪見)的根源是執實有(有物所緣)。一旦透過智慧見到空性,煩惱與見解便會清凈。

3. 教學的善巧方便

論中體現了佛法引導眾生的善巧次第:

  • 次第引導:求究竟實相,初時說一切有。通達諸義無執,后則遠離一切。」這表明了佛陀對不同根機眾生採用了不同的教法:對於初學者,先承認業報、三寶等世俗有;對於能通達義理者,則闡述勝義空性(遠離一切相)。

  • 方便說法: 佛陀「依方便」說我所,說蘊界諸處,這都是為了教化眾生,而非實有不變的自性。

4. 哲學深度與價值

本論以極簡練的偈頌,完成了複雜的哲學辯證,其價值在於:

  • 大乘佛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確立了不墮常斷二邊的中道見地。

  • 指導修行者從根本上斷除煩惱的根源,即對實有的執著,而不僅僅是表層的行為或情緒。

  • 其思想影響了整個東亞和藏傳佛教的教義,是後續所有中觀論師和學者的重要依據。

 

他宗觀點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理六十頌論》作為中觀派的論典,其主要目的在於破斥一切落入邊見(極端見解)的他宗學說,確立不偏不倚的中道正見

1. 評破的對象與觀點

龍樹菩薩的論證集中於破斥對「有」和「無」、「生」和「滅」的實有執著。

破斥對象(他宗執著)核心觀點(錯誤執著)論中評破(中觀正見)
薩迦耶見(凡夫)執著事物(蘊、界、處)是真實有(實有性),如同凡夫所分別。無自性生者,云何說為生? 萬法如幻現陽焰影像,本質空無自性,因此無實生實滅。
常見論者執著涅槃大我等為實有常住的實體。輪迴與涅槃,此二皆非有。執著勝義住的說有者,是執著在「道」上,無稀有可言(仍非究竟)。
斷見論者執著事物從有到無的「滅」是真實的斷滅,或認為無性即是解脫。非由有得解脫,亦非由無出輪迴。解脫是遍知有無(超越二邊)。自性未盡者,云何說為盡?(若有自性,則無法真實壞滅)。
世間有為法執執著有為法(蘊、處、界等)有真實的生和滅諸分別有為,生滅二者,彼等不知,緣起輪迴轉。 以正智觀見,生滅隨一者,皆不可得。
顛倒見(邪見)執著常、無常等極端之見,以及由此產生的貪慾、嗔恨降伏邪知見。執實有是一切見之因。若不執實有,則能清凈諸見煩惱

2. 各家法義的差別評論

論中明確區分了凡夫(愚者)中等者、和大士(聖者)三類對實相的認知差異,這在法義上體現了三乘或三階段的差別。

差別對象核心認知法義層次評論
凡夫(愚者)執著實有,顛倒於有無之間。於影像生貪著,於境網中成障礙世俗諦(妄執)無明所盲、為自心所欺,為煩惱毒蛇所執。
說有論者求究竟實相,但初時說一切有,或依止佛道但仍以諍論執著諸法為勝義方便說法(藏教/阿毘達磨)這是佛陀依方便為初機所說的法門(如蘊界處),是入道之初,而非究竟。
中等者(中士)於色生貪著,但能通過修行離貪著小乘/聲聞他們專注於已生已滅法之滅(斷除煩惱),雖離貪但未見究竟空性無生
大士(聖者/智者)智慧超越有無,不住於二邊。見諸法如影像無貪亦非離貪勝義諦(中觀)見真實即是涅槃。通達緣起離生滅相者,必能超越輪迴大海。心無住處,不為煩惱所執。

3. 中觀的自宗建立

《理六十頌論》以對他宗的破斥為前提,最終確立了中觀的究竟正見:

  • 離於諍論: 無有偏執無諍論。一旦理解了緣起空性,知道事物是非真實亦非虛妄(如水中月),便不再為諸見所奪,諍論也自然止息。

  • 緣起無生: 萬法雖是依緣而生,但卻是無自性而生。這種「緣生而無生」的觀點是中觀的精髓,它同時破斥了(實有自性)與(實滅斷滅)。

  • 遍知即解脫: 遍知輪迴性,即說為知涅槃。解脫不是得到一個實有的涅槃,而是透過智慧遍知(通達)世間如幻空性的本質。

 

根據《理六十頌論》所闡述的中觀見地,其核心的實修方法在於通過智慧和正見,來對治和消除對萬法實有自性的執著,從而達到無住離見的解脫境界。


🧘 實修方法:依中觀見地

《理六十頌論》強調的實修,是將「緣起性空」的見地融入日常的覺察與修習中。

1. 禪修(定慧等持)

階段觀修主題實踐要點
觀「無生無滅」觀一切有為法(如色、受、想、行、識五蘊)的生起與滅去,並非實有覺察心念和身體感受的生起,隨即觀照它們是依緣而生,因此非自性而生,本質上即是無生。既無實生,亦無實滅。
觀「如幻虛妄」觀一切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如同幻化影像陽焰水中月閉目或睜目時,將一切所緣之境視為不實亦不妄的假立。雖然能見聞覺知,但本性無住無所緣,如芭蕉樹般無實
遠離「有無二邊」不執著於「我所見為」(常見),也不執著於「一切皆」(斷見)。覺察心靈的動搖和分別,當心生起「好」或「壞」、「真」或「假」的判斷時,即刻認知這是一種執著分別,並將心導向超越有無的狀態。

2. 日常行為(對治煩惱)

  • 斷除實有見: 認知執實有事物是生起貪慾、嗔恨等煩惱和一切惡見的根本原因。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凡遇順境或逆境時,立即提醒自己:這一切如同幻影,不可執取為實。

  • 息滅諍論與偏執: 由於萬法無自性,因此不應有任何實有的自方或他方,也就不應有諍論偏執。當與人交流或面對衝突時,應當以無有偏執的心態來處理,以求達到離於偏執,無有諍論的境界。

  • 保持無住心: 訓練心保持在無住處的狀態,不讓心依戀任何境界(如名利、感官刺激或見解),這樣才能避免被煩惱毒蛇所執。

3. 成就目標

最終的實修目標是通過福德與智慧資糧的積集,達到以下果位:

  • 大士解脫:智慧眼見諸法如影像,從而不為諸見所奪超越輪迴大海

  • 證得涅槃: 遍知輪迴性(萬法空性)的當下,即是知涅槃。涅槃不是另一個實有的境界,而是對實相的通達(見真實即涅槃)。

 

根據《理六十頌論》的核心思想,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主要是將「緣起性空」的正見,轉化為對心念和外境的覺察與對治。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1. 觀照境相如幻

將日常經驗中的一切境界視為虛妄不實,從而消除對事物的實有執著

  • 觀外境: 見到外在的景物、財物、人與事時,應當觀想它們如同芭蕉樹般無實、如同乾闥婆城(海市蜃樓)、如同影像。雖然眼見,但知道它們本質上是無根無所依的,是短暫且虛幻的顯現。

  • 觀人我: 觀照自身和他人,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的幻化。自我的身體、感受、念頭都如幻影,無始中終可得,從根本上破除對**「我」和「我所」**的實有執著。

2. 對治煩惱與惡見

透過智慧覺察煩惱和錯誤見解的根源,並加以對治。

  • 對治貪愛: 當心對美好的事物(如色、財、名)生起貪著時,要立即提醒自己,這貪著是源於將虛妄的境相執為真實(如愚者執著影像為真)。要見到所貪著的對象是無常虛幻遠離一切相,自然就能離貪著

  • 斷除諍論與偏執: 遇到意見不合或產生對錯評判時,要體悟一切見解和執著都是源於執實有。一旦心裡承認某個事物有自性(實體),就會生起貪瞋,繼而產生可怖的惡見諍論。因此,應當努力保持無有偏執無諍論的狀態。

3. 訓練心念無住

將心安住在既不執「有」也不執「無」的中道狀態,避免心被境界所轉。

  • 覺察動念: 隨時觀察自己的心念是否在**「有」與「無」之間來回分別動搖**。只要心念在動轉、在分別,就仍在魔的境界之中。

  • 保持無住處: 訓練自己的心不執著於任何安住之處,無論是好的感受、壞的感受,或是特定的見解或果位,都不能當作實有的依處。心若無住處,便不會被煩惱毒蛇所纏縛。

  • 遍知有無: 真正的解脫不是通過「有」或「無」來獲得,而是通過遍知有無(超越二邊的智慧)。因此,在一切分別生起時,都要將心拉回到這個超越分別的層面。

4. 積累福德資糧

雖然解脫依賴智慧,但仍需以福德作為輔助,圓滿修行。

  • 修善斷惡: 雖然中觀見地說萬法空性,但仍需善說業有果報性,不可墮入惡行。因此,在日常行為中,要不修福,是下劣人的行為,最終將會被毀。應當努力積集福德智慧資糧,作為證道的助緣。


📜 龍樹菩薩《理六十頌論》中文譯本

梵語: Yukti-ṣaṣṭhikā-kārikā-nāma 藏語: 理六十頌論

恭敬與見地之確立

恭禮文殊童子! 能仁王說緣起,以斯方便,斷生滅二者,吾今敬禮。 智慧超乎有無不住二邊者,方能通甚深緣義,無所緣。 蓋過患之源,先已遮其無性;今請聽聞,以何理趣,亦遮其有性。 若諸物如凡夫所辨,實為真有,則誰不許,以無性而得解脫非由有得脫,亦非由無出輪迴。由遍知有無者,大士乃得解脫未見真實,乃執世間與涅槃見真實者,無世涅槃之執輪迴與涅槃,此二皆非有遍知輪迴性,即謂知涅槃。 如分別已生已滅之法滅,諸聖者亦許如幻之滅

緣起空性之論證

若蘊未滅,煩惱盡亦非涅槃;此中若滅,爾時方得解脫。 以正智觀,無明緣所生者,其生滅隨一,皆不可得。 若於極微,妄起分別,此不善者,未見緣起之義。 若煩惱盡比丘,輪迴成還滅,何故諸佛不說其造作緣起法中,何有前後? 先生者,云何後復還滅離前後邊際,眾生如幻現。知幻者不迷,不知者則貪著。 以慧觀輪迴,如陽焰幻化,不為前後際見所染。 諸分別有為之生滅者,不知緣起輪迴之轉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無自性生者,云何言其生? 因盡故寂滅,分別為盡滅自性未盡者,云何謂其盡? 如是無生,亦無滅

諸見之破斥與解脫之道

生滅之業,為利益眾生而說。知生則知滅,知滅則知無常。 通達無常性,方能覺悟正法。知緣起離生滅相者,必能超輪迴大海凡夫執著實有顛倒有無,為煩惱所困,為自心所欺。 通達實相者,見諸法無常虛幻,積聚性空無我,遠離一切相。 萬法無住無所緣,無根無所依,從無明生,離始中終。 如芭蕉無實,如乾闥婆城;愚癡城難忍,眾生如幻現。 世間所見為諦實,聖者則言。 欲求究竟實相,初時說一切有通達諸義無執後則遠離一切業有果報性,眾生亦善說;然其自性,亦說無生。 諸佛依方便我及我所蘊界諸處亦然。 涅槃唯是一諦;乃至意動轉,即是魔境界。 世間以無明為緣,故此世間,豈非是分別? 無明滅時,彼滅所滅者,從無知妄計,云何不顯? 若從因緣生,無緣則不能住;以無緣故滅,云何知為有?實有事物,則生貪嗔,起可怖惡見。此乃一切見之因。 若能遍知彼(執實有),則能清淨諸見煩惱。 見緣起者,知緣生無生最勝智者如是說。 具大我性者,無有偏執無諍論。 若心無住處,則不為煩惱毒蛇所執。 大士以智慧眼,見諸事物如影像,不為境界泥所滯。 見幻化人空性,則能趣入涅槃無住大士無貪亦非離貪。 以此善根,願眾生積福慧資糧願證二種勝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