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六十頌論》分析與評論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作者(造論者): 聖者龍樹菩薩 (Ārya Nāgārjuna)
簡介: 龍樹菩薩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創始人,被譽為「第二佛陀」。他生活在西元二、三世紀左右,其思想深刻地影響了後來的整個佛教哲學發展。他闡揚緣起性空的教義,核心觀點是萬法皆由因緣和合而生,因此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自體),本質是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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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理六十頌論》是龍樹菩薩闡述中觀見地的基礎論典之一,用六十個偈頌精煉地論證了萬法「無生無滅」的究竟實相。
翻譯者與校訂者:
印度堪布:穆帝達室利 (Mutiddaśrī)
藏譯師:巴翻譯師尼瑪扎 (Pa Tshab Nyima Drak)
背景: 該論典是從梵語翻譯成藏語的譯本,並經過印度和西藏兩位大師的校訂與定稿,這說明它在藏傳佛教中具有重要的傳承與學術地位。翻譯工作確保了龍樹中觀思想在雪域的準確傳播。
📚 內容大綱
《理六十頌論》主要圍繞緣起性空、無生無滅的中觀見地展開論述,旨在破除對「有」與「無」的極端執著。
| 區塊 | 主題 | 核心觀點 |
| 開篇敬禮 | 敬禮佛陀與文殊 | 敬禮宣說緣起、斷除生滅的佛陀;智慧超越有無二邊者才能通達緣起深義。 |
| 破除實有 | 遮破有性(自性實有) | 凡夫執著實有,故需以無性(空性)來獲得解脫。解脫非由「有」或「無」,而是由遍知有無(超越二邊)。 |
| 世間與涅槃 | 平等無二的見地 | 輪迴與涅槃二者皆非實有;遍知輪迴的自性(空性),即是了知涅槃。聖者見諸法如幻化,不執著於生滅。 |
| 緣起與空性 | 闡述緣起的實義 | 緣起法中無前後邊際。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故無實生;無生,故無實滅(無生亦無滅)。 |
| 斷除常見與斷見 | 破除邊見與邪見 | 凡夫因無明而執著實有,顛倒於有無之間。諸法如芭蕉、乾闥婆城(海市蜃樓),無實性,離始中終。世間見為諦實,聖者說為妄。 |
| 遮破諍論 | 遠離邊執與諍論 | 應當離於偏執,無有諍論。執著實有是一切見之因,由此生貪瞋,導致諸行。見緣起無生即能清凈見解。 |
| 止息分別 | 無住、解脫與證果 | 具大士性者,心無住處,不為煩惱毒蛇所執。以智慧眼見諸法如影像,離於境網。最終以福慧資糧,證得二種勝果。 |
🧐 法義評論
《理六十頌論》是中觀哲學中極為精要和重要的論典,其法義評論如下:
1. 中觀的核心與精髓
該論典集中闡發了龍樹菩薩中觀應成派的核心觀點:緣起即性空,性空即中道。
破除極端: 論中多次強調要超越「有」與「無」、「生」與「滅」、「世間」與「涅槃」等二元對立的極端見解。真正的解脫來自於遍知有無,不住於二邊。
無生無滅: 最核心的論證是:「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無自性生者,云何說為生?如是無生,亦無滅。」既然事物依緣而生,就沒有自性(獨立不變的本質),非自性而生即是無生,故其滅也非實滅,從根本上破除了眾生對生滅的實有執著。
2. 解脫的途徑:智慧之眼
論中指出解脫的關鍵在於智慧和正見:
幻化譬喻: 使用「如幻現」、「水中月」、「陽焰幻化」、「影像」等譬喻,強調世間萬法的虛妄不實和非真非妄(非真實亦非虛妄)的性質。見到這層幻化性,便不會被有無之見所奪。
止息分別: 真正通達者,心無住處,不為任何見解(邊執)所染。一切煩惱(貪、瞋、癡)和惡見(邪見)的根源是執實有(有物所緣)。一旦透過智慧見到空性,煩惱與見解便會清凈。
3. 教學的善巧方便
論中體現了佛法引導眾生的善巧次第:
次第引導: 「求究竟實相,初時說一切有。通達諸義無執,后則遠離一切。」這表明了佛陀對不同根機眾生採用了不同的教法:對於初學者,先承認業報、三寶等世俗有;對於能通達義理者,則闡述勝義空性(遠離一切相)。
方便說法: 佛陀「依方便」說我與我所,說蘊界諸處,這都是為了教化眾生,而非實有不變的自性。
4. 哲學深度與價值
本論以極簡練的偈頌,完成了複雜的哲學辯證,其價值在於:
為大乘佛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確立了不墮常斷二邊的中道見地。
指導修行者從根本上斷除煩惱的根源,即對實有的執著,而不僅僅是表層的行為或情緒。
其思想影響了整個東亞和藏傳佛教的教義,是後續所有中觀論師和學者的重要依據。
他宗觀點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理六十頌論》作為中觀派的論典,其主要目的在於破斥一切落入邊見(極端見解)的他宗學說,確立不偏不倚的中道正見。
1. 評破的對象與觀點
龍樹菩薩的論證集中於破斥對「有」和「無」、「生」和「滅」的實有執著。
| 破斥對象(他宗執著) | 核心觀點(錯誤執著) | 論中評破(中觀正見) |
| 薩迦耶見(凡夫) | 執著事物(蘊、界、處)是真實有(實有性),如同凡夫所分別。 | 無自性生者,云何說為生? 萬法如幻現、陽焰、影像,本質空無自性,因此無實生實滅。 |
| 常見論者 | 執著涅槃或大我等為實有、常住的實體。 | 輪迴與涅槃,此二皆非有。執著勝義住的說有者,是執著在「道」上,無稀有可言(仍非究竟)。 |
| 斷見論者 | 執著事物從有到無的「滅」是真實的斷滅,或認為無性即是解脫。 | 非由有得解脫,亦非由無出輪迴。解脫是遍知有無(超越二邊)。自性未盡者,云何說為盡?(若有自性,則無法真實壞滅)。 |
| 世間有為法執 | 執著有為法(蘊、處、界等)有真實的生和滅。 | 諸分別有為,生滅二者,彼等不知,緣起輪迴轉。 以正智觀見,生滅隨一者,皆不可得。 |
| 顛倒見(邪見) | 執著常、無常等極端之見,以及由此產生的貪慾、嗔恨。 | 降伏邪知見。執實有是一切見之因。若不執實有,則能清凈諸見煩惱。 |
2. 各家法義的差別評論
論中明確區分了凡夫(愚者)、中等者、和大士(聖者)三類對實相的認知差異,這在法義上體現了三乘或三階段的差別。
| 差別對象 | 核心認知 | 法義層次 | 評論 |
| 凡夫(愚者) | 執著實有,顛倒於有無之間。於影像生貪著,於境網中成障礙。 | 世俗諦(妄執) | 被無明所盲、為自心所欺,為煩惱毒蛇所執。 |
| 說有論者 | 求究竟實相,但初時說一切有,或依止佛道但仍以諍論執著諸法為勝義。 | 方便說法(藏教/阿毘達磨) | 這是佛陀依方便為初機所說的法門(如蘊界處),是入道之初,而非究竟。 |
| 中等者(中士) | 於色生貪著,但能通過修行離貪著。 | 小乘/聲聞 | 他們專注於已生已滅法之滅(斷除煩惱),雖離貪但未見究竟空性無生。 |
| 大士(聖者/智者) | 智慧超越有無,不住於二邊。見諸法如影像,無貪亦非離貪。 | 勝義諦(中觀) | 見真實即是涅槃。通達緣起離生滅相者,必能超越輪迴大海。心無住處,不為煩惱所執。 |
3. 中觀的自宗建立
《理六十頌論》以對他宗的破斥為前提,最終確立了中觀的究竟正見:
離於諍論: 無有偏執無諍論。一旦理解了緣起空性,知道事物是非真實亦非虛妄(如水中月),便不再為諸見所奪,諍論也自然止息。
緣起無生: 萬法雖是依緣而生,但卻是無自性而生。這種「緣生而無生」的觀點是中觀的精髓,它同時破斥了常(實有自性)與斷(實滅斷滅)。
遍知即解脫: 遍知輪迴性,即說為知涅槃。解脫不是得到一個實有的涅槃,而是透過智慧遍知(通達)世間如幻空性的本質。
根據《理六十頌論》所闡述的中觀見地,其核心的實修方法在於通過智慧和正見,來對治和消除對萬法實有自性的執著,從而達到無住、離見的解脫境界。
🧘 實修方法:依中觀見地
《理六十頌論》強調的實修,是將「緣起性空」的見地融入日常的覺察與修習中。
1. 禪修(定慧等持)
| 階段 | 觀修主題 | 實踐要點 |
| 觀「無生無滅」 | 觀一切有為法(如色、受、想、行、識五蘊)的生起與滅去,並非實有。 | 覺察心念和身體感受的生起,隨即觀照它們是依緣而生,因此非自性而生,本質上即是無生。既無實生,亦無實滅。 |
| 觀「如幻虛妄」 | 觀一切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如同幻化、影像、陽焰或水中月。 | 閉目或睜目時,將一切所緣之境視為不實亦不妄的假立。雖然能見聞覺知,但本性無住無所緣,如芭蕉樹般無實。 |
| 遠離「有無二邊」 | 不執著於「我所見為有」(常見),也不執著於「一切皆無」(斷見)。 | 覺察心靈的動搖和分別,當心生起「好」或「壞」、「真」或「假」的判斷時,即刻認知這是一種執著和分別,並將心導向超越有無的狀態。 |
2. 日常行為(對治煩惱)
斷除實有見: 認知執實有事物是生起貪慾、嗔恨等煩惱和一切惡見的根本原因。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凡遇順境或逆境時,立即提醒自己:這一切如同幻影,不可執取為實。
息滅諍論與偏執: 由於萬法無自性,因此不應有任何實有的自方或他方,也就不應有諍論和偏執。當與人交流或面對衝突時,應當以無有偏執的心態來處理,以求達到離於偏執,無有諍論的境界。
保持無住心: 訓練心保持在無住處的狀態,不讓心依戀任何境界(如名利、感官刺激或見解),這樣才能避免被煩惱毒蛇所執。
3. 成就目標
最終的實修目標是通過福德與智慧資糧的積集,達到以下果位:
大士解脫: 以智慧眼見諸法如影像,從而不為諸見所奪,超越輪迴大海。
證得涅槃: 遍知輪迴性(萬法空性)的當下,即是知涅槃。涅槃不是另一個實有的境界,而是對實相的通達(見真實即涅槃)。
根據《理六十頌論》的核心思想,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主要是將「緣起性空」的正見,轉化為對心念和外境的覺察與對治。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1. 觀照境相如幻
將日常經驗中的一切境界視為虛妄不實,從而消除對事物的實有執著。
觀外境: 見到外在的景物、財物、人與事時,應當觀想它們如同芭蕉樹般無實、如同乾闥婆城(海市蜃樓)、如同影像。雖然眼見,但知道它們本質上是無根無所依的,是短暫且虛幻的顯現。
觀人我: 觀照自身和他人,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的幻化。自我的身體、感受、念頭都如幻影,無始中終可得,從根本上破除對**「我」和「我所」**的實有執著。
2. 對治煩惱與惡見
透過智慧覺察煩惱和錯誤見解的根源,並加以對治。
對治貪愛: 當心對美好的事物(如色、財、名)生起貪著時,要立即提醒自己,這貪著是源於將虛妄的境相執為真實(如愚者執著影像為真)。要見到所貪著的對象是無常虛幻、遠離一切相,自然就能離貪著。
斷除諍論與偏執: 遇到意見不合或產生對錯評判時,要體悟一切見解和執著都是源於執實有。一旦心裡承認某個事物有自性(實體),就會生起貪瞋,繼而產生可怖的惡見和諍論。因此,應當努力保持無有偏執、無諍論的狀態。
3. 訓練心念無住
將心安住在既不執「有」也不執「無」的中道狀態,避免心被境界所轉。
覺察動念: 隨時觀察自己的心念是否在**「有」與「無」之間來回分別動搖**。只要心念在動轉、在分別,就仍在魔的境界之中。
保持無住處: 訓練自己的心不執著於任何安住之處,無論是好的感受、壞的感受,或是特定的見解或果位,都不能當作實有的依處。心若無住處,便不會被煩惱毒蛇所纏縛。
遍知有無: 真正的解脫不是通過「有」或「無」來獲得,而是通過遍知有無(超越二邊的智慧)。因此,在一切分別生起時,都要將心拉回到這個超越分別的層面。
4. 積累福德資糧
雖然解脫依賴智慧,但仍需以福德作為輔助,圓滿修行。
修善斷惡: 雖然中觀見地說萬法空性,但仍需善說業有果報性,不可墮入惡行。因此,在日常行為中,要不修福,是下劣人的行為,最終將會被毀。應當努力積集福德智慧資糧,作為證道的助緣。
📜 龍樹菩薩《理六十頌論》中文譯本
梵語: Yukti-ṣaṣṭhikā-kārikā-nāma 藏語: 理六十頌論
恭敬與見地之確立
恭禮文殊童子! 能仁王說緣起,以斯方便,斷生滅二者,吾今敬禮。 智慧超乎有無,不住二邊者,方能通甚深緣義,無所緣。 蓋過患之源,先已遮其無性;今請聽聞,以何理趣,亦遮其有性。 若諸物如凡夫所辨,實為真有,則誰不許,以無性而得解脫? 非由有得脫,亦非由無出輪迴。由遍知有無者,大士乃得解脫。 未見真實,乃執世間與涅槃;見真實者,無世涅槃之執。 輪迴與涅槃,此二皆非有。遍知輪迴性,即謂知涅槃。 如分別已生已滅之法滅,諸聖者亦許如幻之滅。
緣起空性之論證
若蘊未滅,煩惱盡亦非涅槃;此中若滅,爾時方得解脫。 以正智觀,無明緣所生者,其生滅隨一,皆不可得。 若於極微,妄起分別,此不善者,未見緣起之義。 若煩惱盡比丘,輪迴成還滅,何故諸佛不說其造作? 緣起法中,何有前後? 先生者,云何後復還滅? 離前後邊際,眾生如幻現。知幻者不迷,不知者則貪著。 以慧觀輪迴,如陽焰幻化,不為前後際見所染。 諸分別有為之生滅者,不知緣起輪迴之轉。 依此彼所生,非自性而生;無自性生者,云何言其生? 因盡故寂滅,分別為盡滅;自性未盡者,云何謂其盡? 如是無生,亦無滅。
諸見之破斥與解脫之道
生滅之業,為利益眾生而說。知生則知滅,知滅則知無常。 通達無常性,方能覺悟正法。知緣起離生滅相者,必能超輪迴大海。 凡夫執著實有,顛倒有無,為煩惱所困,為自心所欺。 通達實相者,見諸法無常虛幻,積聚性空無我,遠離一切相。 萬法無住無所緣,無根無所依,從無明生,離始中終。 如芭蕉無實,如乾闥婆城;愚癡城難忍,眾生如幻現。 世間所見為諦實,聖者則言妄。 欲求究竟實相,初時說一切有;通達諸義無執,後則遠離一切。 業有果報性,眾生亦善說;然其自性,亦說無生。 諸佛依方便說我及我所,蘊界諸處亦然。 涅槃唯是一諦;乃至意動轉,即是魔境界。 世間以無明為緣,故此世間,豈非是分別? 無明滅時,彼滅所滅者,從無知妄計,云何不顯? 若從因緣生,無緣則不能住;以無緣故滅,云何知為有? 執實有事物,則生貪嗔,起可怖惡見。此乃一切見之因。 若能遍知彼(執實有),則能清淨諸見煩惱。 見緣起者,知緣生無生,最勝智者如是說。 具大我性者,無有偏執無諍論。 若心無住處,則不為煩惱毒蛇所執。 大士以智慧眼,見諸事物如影像,不為境界泥所滯。 見幻化人空性,則能趣入涅槃。 無住大士,無貪亦非離貪。 以此善根,願眾生積福慧資糧,願證二種勝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