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性七十頌》解題

作者與論典背景

作者:聖者龍樹菩薩

龍樹菩薩(Nāgārjuna)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創始人,被譽為「第二佛陀」。他的學說以闡揚諸法性空緣起中道為核心,對整個佛教思想的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論典一:《空性七十頌》 (Śūnyatā-saptikā-kārikā-nāma)

  • 名稱釋義: 藏文名為 stong pa nyid bdun cu pa'i tshig le'ur byas pa,意為「以偈頌形式闡述空性七十句(頌)的論典」。雖然名為七十頌,但論典包含七十多頌(本版譯文的結尾處為七十頌圓滿)。

  • 內容主題: 深入闡述一切法的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的道理,亦是《中論》學說的延續和補充,旨在破除對世間和出世間一切法「實有自性」的執著。

論典二:《爭議的駁斥》或《迴諍論》 (Vigraha-vyāvartanī-kārikā-nāma)

  • 名稱釋義: 藏文名為 rtsod pa bzlog pa'i tshig le'ur byas pa,意為「以偈頌形式駁斥諍論的論典」。

  • 內容主題: 主要針對質疑龍樹菩薩「一切法自性空」主張的外道或對法執著的論敵。論敵質疑若一切法自性空,則龍樹用來闡述「空」的言詞自身也應自性空,因而不能成立。龍樹菩薩則以邏輯辯證的方式,駁斥論敵的論點,並闡明「空」並非虛無,而是指無自性依緣起而有的道理。

藏譯漢翻譯者

根據文檔結尾的跋文,此藏譯本的漢譯或整理,是從年輕勝(gzhon nu mchog)、年達瑪扎(snyan dar ma grags)、(khu'i)的譯本中,選取義理和詞句優美者記錄而成。

  • 年輕勝年達瑪扎(或譯達瑪扎巴),和(或譯庫氏),皆為藏傳佛教翻譯史上的人物。這段文字說明這個版本是綜合不同譯師的優點而成的精選本。


📑 內容大綱(《空性七十頌》)

一、 世俗與勝義二諦

  • 諸佛所說的生、住、滅、有無、劣、等、勝等法,皆是依世俗言說,而非依真實義理(勝義諦)。

  • 一切所說法的自性本為空,如同涅槃性。

二、 緣起與無自性

  • 諸法自性皆空,因為它們無法在因緣和合或個別的法中找到自身固定的實體。

  • 破斥生、住、滅三有為相的自性實有:已生、未生、正生者皆非「所生法」。

  • 闡明無一則無多,無多則無一,因此緣起諸法皆是無相為體性。

三、 破斥顛倒與緣起十二支

  • 由於非常、非無常,非我、非無我,非淨、非不淨,非樂、非苦,因此四種顛倒(常、樂、我、淨)皆非實有。

  • 十二緣起支(無明、行等)亦是無自性的。無明從顛倒生,而顛倒由分別念生,分別念於真實中亦非實有。

  • 業、作者(業主)、果報(身)三者皆以自性空,並譬喻為幻化、乾闥婆城、海市蜃樓等。

四、 認識論的破斥

  • 六處(眼、色、耳、聲等)及其所依皆是空性,例如:眼識非住於眼、非住於色,依眼、色緣起的遍計是顛倒。

  • 如陽焰、幻化般空無,因其所依的所知能知皆非實有。

五、 總結與修持

  • 執著因緣所生諸事物為真實存在,是佛說的無明

  • 了知諸法性空,則能滅盡無明十二因緣

  • 強調緣起之法空性的關係,所依自性本空故,如何能有真實性?

  • 結論:具信者以理推究此道,捨離有無二邊的堅固執著,最終斷除貪、癡、嗔,獲得無染涅槃


💬 法義評論

這兩部論典是龍樹中觀思想的經典之作,其核心價值在於對自性見svabhāva-vāda)的徹底破斥:

  • 《空性七十頌》

    • 論證嚴密:它運用精妙的辯證邏輯,層層遞進地破斥了從時間(生、住、滅)、數量(一、多)、因果(十二緣起、業果)、認知(六處、識)到煩惱(貪、嗔、癡、四顛倒)的一切法實有自性。

    • 世俗與勝義:再次強調二諦(世俗諦與勝義諦)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框架。佛陀依世俗說生滅、有為,但其真實義則是畢竟空。

    • 空非虛無:以緣起來界定空性,將空性視為緣起法無自性的實相,而非虛無(斷滅)。一切法如幻化,雖現似有,然無實體,這正是中觀對「有」和「無」兩邊執著的超越。

  • 《爭議的駁斥》

    • 回應邏輯難題:此論典直接回應了對「空性說」最常見的邏輯反駁:如果你說的一切都是空,那麼你說「一切皆空」這句話本身也是空,因此不能成立。

    • 運用否定之否定:龍樹菩薩巧妙地採用「否定之否定」的辯證法,指出論敵的質疑本身是建立在對自性實有的預設上。駁斥「自性空」的言詞,必須是建立在某種實有的基礎上,否則其駁斥也無法成立。龍樹菩薩的核心論點是,他的言說如同對一個幻境的「否定」,是依賴性的言說(假名),並不主張言說本身有實體自性。

總體而言,這兩部論典不僅為學人提供了理解緣起性空二諦圓融的理路,也訓練了對法執的細緻覺察和邏輯推導能力,在中觀學說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 文本對他宗觀點的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這兩部論典——《空性七十頌》和《爭議的駁斥》——的核心目的,就是透過中觀性空的視角,評破當時印度佛教內外各種主張實體、實有自性的宗派觀點。


1. 對「自性實有」觀點的評破(《空性七十頌》為主)

龍樹菩薩的辯論主要針對那些主張**事物(法)具有不依賴因緣、恆常不變的實體或自性(svabhāva)**的學派,例如部派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

A. 破斥因果實有與三時實有

  • 評破「生」的實有: 論典指出,已生者、未生者、正生者都不是所生法。這直接質疑了「生起」作為一個具有自性的、實有的過程的可能性。

  • 評破「因果」的實有:

    • 破有無二邊: 既非「有故有法生起」,亦非「無故無法生起」。若果實有,則因等同非因;若果無,則無果亦同非因。

    • 破緣起支: 十二緣起支(如無明、行)互為因果,但若它們各自有自性,則無法從他法生起;若無自性,則其因果相續關係亦非實有。

B. 破斥有為法「三相」的實有

  • 評破「生、住、滅」三有為相: 既然「生」無自性,那麼「無生故無住與滅」。有為法的三相(生、住、滅)本身不存在,因此也就沒有實體的「有為法」。

C. 破斥常見與斷見

  • 龍樹菩薩主張,若事物實體自性,則會陷入(恆常)的極端;若事物實體自性,則會陷入(斷滅)的極端。

  • 因為事物既非實有亦非實無,因此不應承許事物是自性實有。這是對任何陷入二元對立極端觀點的超越。

D. 破斥認知對象的實有

  • 評破外境實有: 論典詳細分解了六處(眼、色等)的關係。色(形色)若有自性,則不應從四大種為因緣而成立。

  • 評破認知主體的實有: 識(認知)如同陽焰幻化般空無。因為識必須依賴所知能知而生,但所知不存在,能知者也就不存在。

E. 破斥「我執」與「顛倒」的實有

  • 破顛倒: 四顛倒(常、樂、我、淨)非有,因為它們所依止的對境(如我、淨)不存在。

  • 破煩惱: 貪、嗔、癡等煩惱是因顛倒因緣而生,由分別念所造作,在真實中自性本不存在。


2. 對「空性說」質疑者的法義差別評論(《爭議的駁斥》為主)

《爭議的駁斥》直接面對當時其他宗派對中觀「一切法自性空」主張的邏輯挑戰。

A. 對「言說自性」的評論

  • 他宗質疑: 如果一切法自性空,那麼你(龍樹)用來闡述「空」的言詞)本身也應自性空。既然言詞無自性,它就不能有效地「駁斥」或「否定」任何實體。

  • 龍樹駁斥(法義差別):

    • 龍樹反問,如果他駁斥「自性空」的言詞是有自性,那麼論敵的前一條主張(一切法自性空)就會被破壞。

    • 龍樹主張,他用來駁斥實有的言詞,本身並非是實有的自性。這種「否定」如同孩童錯認海市蜃樓為水:當有人告訴他「這不是水」時,這個「否定」的言詞本身不是水,它只是一個隨順世俗、假名安立的工具

B. 對「證量依據」的評論

  • 他宗質疑: 論敵主張,他們是依據現量(直接現前感知)觀察到事物的實體,來駁斥「空性」。

  • 龍樹駁斥(法義差別): 龍樹反問:如果事物都是空性,那麼是哪種現量能夠觀察到事物的實體?他指出,用來證實事物實有的現量本身就是不存在的。這否定了「現量」作為獨立、實有自性的認知工具的有效性。

C. 對「否定行為」的評論

  • 他宗質疑: 如果龍樹的「否定」成立,那麼就應該有六種實體存在:取著、所取、取者、否定、所否定、否定者

  • 龍樹駁斥(法義差別): 如果承認這六種實體有自性,龍樹就反問:如果連取著、所取、取者都無自性,那麼否定、所否定、否定者這三種實體又怎麼可能存在?這再次強調了一切法皆空,並不允許在否定的行為中安立新的、實有的主體。


總結法義差別

龍樹菩薩通過這兩部論典,確立了中觀派對所有其他宗派(特別是有部、部分經部外道)的根本法義差別:

  • 中觀:主張緣起性空,一切法無自性(niḥsvabhāva),僅是假名安立prajñapti)和世俗言說。這是超越常、斷二邊的中道

  • 他宗(被評破者):主張法有自性svabhāva),認為組成世界的最小單位(如微塵、剎那心識)是實有的,具有不變的體性。這被視為對實體的執著顛倒

龍樹的評論和駁斥,使得中觀學說在邏輯上無可駁倒,為大乘佛教奠定了堅實的哲學基礎。

 

🧘 龍樹中觀的實修方法

龍樹菩薩的中觀學說,雖然以極其嚴謹的邏輯辯證見長,但其終極目的仍是為了指導行者進行實修,斷除煩惱,獲得涅槃。中觀的實修核心是通過智慧(抉擇見)來直接觀照諸法的空性

以下是依據中觀法義衍生的實修方法:

一、 聞思奠基:確立正見

在進行禪修之前,必須透過聞思教理,徹底確立緣起性空的見地。

  1. 系統學習: 深入研讀《中論》、《空性七十頌》等論典,理解一切事物無有自性的道理。

  2. 分辨二諦: 明確區分世俗諦(依緣假名安立,如見山是山)與勝義諦(諸法畢竟空寂,無有自性)。

  3. 遠離四邊: 透過理性思辨,避免陷入常、斷、有、無等四種極端邊見。這是進入中道實修的前提。

二、 禪修觀擇:抉擇空性

實修的核心是運用理智對執著的對境進行反覆觀察與抉擇,直到直接體認其空性。

  1. 觀擇「我」的空性(人無我):

    • 觀察五蘊: 仔細分析身體(色)和心識(受、想、行、識)的每一個部分,問:「我是色嗎?色是我嗎?我在色中嗎?色在我中嗎?」

    • 尋覓實體: 最終尋找不到一個獨立、不變、恆常的「我」的實體。體認「我」僅是五蘊和合上的一個假名

  2. 觀擇「法」的空性(法無我):

    • 分解因果: 選擇一個執著的事物(例如身體、煩惱、心識或業果),觀察其因緣。問:它從自性生嗎?從他性生嗎?從自他合生嗎?從無因生嗎?

    • 破除自性: 透過邏輯推導,確定該事物無法找到獨立的、不變的、實有的自性。例如,煩惱(貪嗔癡)是依於可愛、不可愛的對境和顛倒分別念而生,本身無實體自性。

三、 寂止與任運:無分別智

當觀擇的智慧達到頂峰時,即進入無分別智的狀態。

  1. 止於無得: 當透過觀擇,發現所有被尋找的實體(我、法)皆是不可得時,心識從能取與所取的二元執著中解放出來。

  2. 安住實相: 讓心安住在空性的體悟中,此時心對境不再造作任何實有的分別。這時所見的世俗現象,雖然顯現,但其無自性的本質清晰可見,如幻夢泡影。

  3. 任運無礙: 在行住坐臥中,保持對空性的覺知。一切緣起顯現,不礙其空性;一切空性,不礙其緣起顯現。這就是緣起與空性一體不二的中道境界。

四、 結行:斷惑證涅槃

實修的最終目標是斷除煩惱,獲得無染涅槃。

  1. 斷除無明: 透過觀空性,能直接對治將「因緣所生諸事物執為真實存在」的無明(如論典所說)。

  2. 滅盡緣起支: 無明滅盡,則十二緣起支(行、識、名色等)的流轉隨之滅盡(如《空性七十頌》所述)。

  3. 獲得寂靜: 最終斷除貪、癡、嗔等煩惱,捨離「有」與「無」的一切執著,獲得無染涅槃

 

🚶 龍樹中觀融入日常生活的實修方法

龍樹中觀的實修,並非只限於禪房中的靜坐觀想,更重要的是將其抉擇空性的智慧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個面向,從而對治習以為常的「實有」執著。

以下是將中觀見地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實修建議:

一、 面對情緒與煩惱時:觀擇無自性

當強烈的情緒(如貪、嗔、癡)生起時,運用中觀的分析智慧:

  • 煩惱尋覓: 當嗔心生起,問自己:「這個『嗔心』在哪裡?它是一個獨立、堅固、實有的東西嗎?」

  • 分析因緣: 體察嗔心是依賴於一個「不可愛的對象」、一個「顛倒的分別念」以及過去的習氣而生起的。

  • 體認空性: 既然嗔心是因緣所生的假立,無法找到一個不變的「嗔心自性」,那麼它就如同幻影一般,有力但無實體。當它被觀照為無自性時,其力量會自然減弱。

二、 處理人際關係時:觀擇「我」與「他」的假立

人際衝突多源於「我執」和「他執」的對立。

  • 觀照「我」: 當感到受傷或被冒犯時,反觀這個「受傷的自我」在哪裡。在五蘊的分析下,「我」只是眾多因緣的暫時組合,不可得。沒有實體的「我」受到實體的「傷害」。

  • 觀照「他」: 對待親友或論敵,也觀照他們同樣是緣起假立。對方的行為是依據其因緣(習氣、當下情境、他人的影響)而生起,並非來自一個獨立、惡意的「本質」。

  • 消除對立: 體悟到「我」與「他」皆無自性,衝突的雙方只是兩個假名之間的互動,而非兩個實體之間的戰爭,從而減輕強烈的對立與排斥。

三、 面對外境與事物時:觀擇如夢幻化

將日常接觸的一切事物視為「緣起假立」和「如幻化」。

  • 物質觀: 對待財物、住所、身體等,觀察它們是如何依賴因緣(原料、勞動、時間)才能存在。它們無時無刻不在變化,找不到一個堅固、不變的物質自性

  • 如幻覺知: 提醒自己一切所見如海市蜃樓、夢境、水泡。它們顯現(世俗有),但不實有(勝義空)。這種觀想能有效地減輕對財富和名聲的貪戀。

  • 善用假立: 雖然知道事物無自性,但仍隨順世俗,認真工作、照顧家庭。這就是世俗與勝義的圓融:在不執著實有的前提下,善用一切假立的緣起。

四、 檢視言說與思想時:觀擇「否定」的空性

將《迴諍論》的精神應用於自省和溝通。

  • 語言反思: 當自己表達一個強烈的判斷(例如:「這件事是絕對錯的!」)時,暫停下來。觀照這個「絕對」和「錯」的定義是如何依賴其他概念而成立的。

  • 思想淨化: 體察內心的分別念(概念、定義、評判)也無自性。它們是心造作的產物,不是宇宙中實有的真理。

  • 保持開放: 體悟到自己的「否定」或「肯定」都只是假名言說,並不擁有實體力量,從而使心靈保持開放、不固執的狀態。

總而言之,龍樹中觀的日常生活實修,是透過不間斷的智慧觀照,來拆解心中對一切人、事、物實有自性的錯覺,從而自然地消除煩惱與痛苦的根源。

 

🏔️ 龍樹中觀融入藏傳佛教的禪修次第

藏傳佛教將龍樹的中觀哲學作為見地lta ba)的最高標準,而將其融入實踐主要透過止觀雙運zhi gnas lhag mthong zung 'brel)的架構。

一、 共通基礎:止(奢摩他,Śamatha)

在開始深入的中觀觀修之前,行者必須先通過的訓練,使心專一、穩定、澄澈。

  • 專注對境: 行者通常專注於呼吸、佛像或心咒。

  • 目標: 達到止的輕安shin tu sbyangs pa'i bde ba),心不散亂、不沉沒。

  • 中觀目的: 穩定的心是進行(毘鉢舍那)不可或缺的基礎。如果心念不穩,無法進行細微而強大的空性抉擇。

二、 核心實踐:觀(毘鉢舍那,Vipaśyanā)——中觀禪修

這是將龍樹的智慧(抉擇見)融入實修的關鍵步驟,即中觀觀修

  1. 抉擇觀(分析禪修):

    • 分析人無我: 依循龍樹在《中論》和《空性七十頌》中的理路,對自我bdag)進行系統的尋覓和分析。行者在禪修中反覆思辨:我的身體是「我」嗎?我的意識是「我」嗎?我是否獨立於五蘊而存在?

    • 結論: 由於「我」既非一、亦非多,既非生、亦非滅,最終無法尋得dmigs pa med pa)實體的自我。

    • 分析法無我: 接著對外境一切法(如色、聲、業、煩惱)進行同樣的四邊八戲的邏輯分析。觀察它們如何依賴因緣而生,確定它們無有自性

  2. 安住觀(無分別智):

    • 歇息於空: 當通過強大的抉擇智慧,徹底證悟一切法皆無自性不可得時,行者便將心安住於這種「了不可得」的狀態中。

    • 非有非無: 這不是執著於一個「空」或「無」的實體,而是超越了所有二元對立和概念分別的離戲spros bral)境界。這時所證悟的,即是龍樹所說的勝義諦

三、 進階實踐:大圓滿與大手印中的中觀

在藏傳佛教的更高瑜伽(如大手印、大圓滿)中,中觀的見地被提升為直觀本性的最高法門。

  1. 大手印(Mahāmudrā):

    • 止觀圓融: 大手印強調見地(中觀)與禪修(止觀)的圓融。它將心的光明本性gsal ba)與空性本質stong pa)視為一體,即空樂無別

    • 超越造作: 行者直接認識到心體是離戲空性spros bral stong pa nyid),不再需要透過邏輯分析去「創造」空性,而是直指心性

  2. 大圓滿(Dzogchen):

    • 徹卻(khregs chod,立斷): 這是大圓滿的基石,要求行者直接立斷對心念的執著和造作。心性的**本淨(ka dag)**本來就是大中觀的境界。

    • 無基無根: 龍樹的「無自性」被理解為心性的無基無根,它不從任何地方生,不被任何地方染污,它就是原始的覺性rig pa)。

    • 融入行持: 在大圓滿的實修中,中觀見地不是一個思辨結論,而是持續不斷的覺知:覺知一切顯現如幻、心性本空,讓一切念頭升起又自然解脫,不留痕跡。

總結:中觀實修的本質

在藏傳佛教中,中觀不僅是哲學,更是轉化心識的工具。它的實修是:

  • 以理破執: 運用龍樹的邏輯分析,徹底拆解我與法的實有執著。

  • 以觀入定: 將分析的結果——無可得——作為禪修的對境,安住於無分別智中。

  • 以智證果: 最終斷除由四顛倒所生的無明,證得緣起空性無二的涅槃。

 

📜 龍樹菩薩《空性七十頌》節譯(文言)

梵語: ཤཱུནྱ་ཏཱ་སཔྟི་ཀཱ་རི་ཀཱ་ནཱ་མ། 漢譯: 空性七十頌 敬禮: 頂禮文殊童子!

生滅有無劣勝, 諸佛依世俗,非依真實義無我非無我,與非無我,皆不可說。 所詮同涅槃,諸法自性空。 諸法之自性因緣和合處, 或於一切法,個別無有,故此即為故有法不生,故無法不生。 性相違故非有無,無生故無。 已生非所生,未生亦非生。 已生與未生,正生亦非所生。


十二緣起與顛倒

緣起十二支,苦果性故無生。 於一心非理,於多心亦非。 非無常,非無我。 非不淨,非是苦,是故顛倒非有。 彼無故四顛倒,所生無明不得有。 無明諸行,互為因故,此二自性未成就。 若法自性未成,何能生於他法


空性結論

若事物是空,則無亦不。 於本性空中,何處滅?何處生? 事物無體,不能同時存。 非從自生,亦非從他生。 如是彼不存,無事物無無體。 若有則為,若無則為有為無為有法無法,此即是涅槃因緣所生法,若執為真實,佛謂此無明,十二緣起生。 知諸法性空,見真實故不愚,此即無明滅,緣起亦滅盡。 一切諸法,本性空故,如來宣此緣起之理勝義諦義,唯此而已。世間言說,皆分別假立


📜 龍樹菩薩《爭議的駁斥》節譯(文言)

梵語: བི་གྲ་ཧ་བྱ་བརྟ་ནི་ཀཱ་རི་ཀཱ་ནཱ་མ། 漢譯: 爭議的駁斥 敬禮: 頂禮文殊童子!

論敵: 倘若一切物,自性無有; 汝之言詞,亦無自性。 既無自性,則不能破斥(實有)。

龍樹: 若汝言詞有自性,則汝先立之言(一切空)自壞。 若謂非同者,請言其差別因。 若謂音聲不發者,汝心不應理。此中聲有故發,方得破斥。

論敵: 若吾等以現量(直接感知),得見事物實體, 吾等乃得破斥(汝空性說)。

龍樹: 汝所謂現量,實無有故,何能見事物? 若汝謂無自性,此名亦應無, 無所依故,名亦不立


譬喻與結論

龍樹: 猶如童子陽焰,誤執為水; 汝亦於非有,妄執為實有。 吾言所破斥者,唯是此顛倒之執。 若謂取著非有,所取非有,取者非有; 則破斥所破破斥者,亦皆非有。 若汝無,亦得破斥自性; 則吾無,亦得成就自性有

註: 文言翻譯旨在表達原義之精粹,側重於對空性、緣起、二諦等核心概念的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