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解題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分析與簡介

🌟 簡介背景與作者/譯者

類別詳細資訊
梵名Mūlamadhyamikavṛtti Akutobhaya
藏名དབུ་མ་རྩ་བའི་འགྲེལ་པ་ག་ལས་འཇིགས་མེད།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
作者聖者龍樹上師(Śrī Nāgārjuna),後有龍樹、佛護、月稱、提婆設摩、功德吉祥、功德智、堅慧、清辨等八位論師對此論作注,此處文本為《無畏註釋》。
譯師印度堪布大乘中觀論師:智藏(Jñānagarbha)
西藏大譯師:比丘龍幢(Klu'i rgyal mtshan)
時代背景依據經文末尾記載,此譯本係由大王吉祥天王(དཔལ་ལྷ་བཙན་པོའི་བཀའ་ལུང་གིས།)下旨翻譯、校對並定稿。
體裁與篇幅全論共計七卷(བམ་པོ་བདུན་),二十七品(རབ་ཏུ་བྱེད་པ་ཉི་ཤུ་རྩ་བདུན),頌詞二千一百偈(ཤློ་ཀ་ནི་ཉིས་སྟོང་ཆིག་བརྒྱ་)。

 

📝 內容大綱 (按卷/品)

卷 (Bampo)品名(Raba tu byed pa)核心內容概述
第一卷觀緣品(觀因緣)透過八不(無滅、無生、無斷、無常、無來、無去、非異、非一)破斥實有見。分析生滅、常斷、一異等概念的非理性。
觀去來品(觀已去、未行、正行)破斥「行」(動作)的實有性,透過分析已去、未行、正行三種狀態的矛盾,否定動作、去者的實有。
觀處品(觀根境)破斥六根(眼等)及其對境(色等)的實有性,特別以「見與見者」的關係來否定實有。
觀蘊品破斥五蘊的實有性。透過「因與果」的關聯來否定五蘊的自性。強調一切空性之談的精要。
第二卷觀界品(觀空界等十八界)破斥「界」(特別以虛空)的實有性,指出「相」與「所相」(性相與所依)之間關係的矛盾,從而否定事物的自性。
觀貪者與所貪品破斥「貪慾」與「貪著」(貪者與所貪)的實有性,否定其次第生、同時生以及一異等關係。
觀生住滅品破斥「有為法三相」(生、住、滅)的實有性,證明其各自與和合皆不合理。以夢幻、陽焰比喻有為法。
第三卷觀作者與業品破斥「作者」和「業」的實有性,證明其相互關係不能成立。以幻化師與幻化人比喻業與作者。
觀取者與所取品破斥「取者」(能取)與「所取」(所依蘊)的實有性,分析其先後、一異等關係的不合理。
觀火與燃料品以「火與柴薪」的關係,類比「我與所取蘊」的關係,破斥其一異相待的實有性。
第四卷觀輪迴品破斥「輪迴」的實有性。透過分析「生與老死」的前後、同時等關係的不合理,證明輪迴無始無終無中。
觀苦品破斥「苦」的實有性。否定苦是自作、他作、共作或無因而生四種說法。
觀真實品(觀自性)破斥「自性」存在的四種觀點(有自性、有他性、有事物、無事物)。以「非空則有,非空則無」來總結空性。
觀相遇品破斥「相遇」的實有性。以「所見、能見、見者」三者不能相遇,推廣到一切事物。
第五卷觀有物無物品破斥「有」與「無」二見,指出對事物見「有」則成常見,見「無」則成斷見。宣說無自性為中道。
觀束縛與解脫品破斥「輪迴、涅槃、束縛、解脫」的實有性。因諸行無自性故,此等概念不成立。
觀業與果報品破斥「業與果報」的實有性。否定常斷見對業果相續的解釋,以幻化比喻業果。
第六卷觀我法品闡述「真實」的特徵為「離我與我所」,否定如來與五蘊的五種關係,強調「不依蘊者,如來全不存」。
觀時間品破斥「三時」(過去、現在、未來)的實有性及相待性。時間與事物皆不成立。
觀因果品(觀和合)破斥「因果和合」的實有性。否定果在合中有、無、同時等各種主張。
觀生滅品破斥「生起」與「滅亡」的實有性。證明生與滅不可離、不可同。以「盡、不盡」來否定它們。
第七卷觀如來品再次以五種方式詳細破斥「如來」(佛陀)的實有性,結論是如來無自性。強調如來的本性即是眾生的本性(平等空性)。
觀煩惱品(觀顛倒)破斥「煩惱」(貪嗔癡)和「顛倒見」的實有性。論證其無所依,並強調「無我」等四無顛倒也是一種執著。
觀聖諦品破斥自宗(中觀)依聖諦而成立世間出世間法的合理性。指出二諦的區分和重要性。
觀涅槃品總結性地破斥「涅槃」是有、是無、是亦有亦無、是非有非無的四邊見。結論是「輪迴與涅槃,二者無差別」。
觀十二有支品應對以聲聞乘觀點對中觀的質疑,以十二因緣的逆向順向觀察來顯示其相續的空性,作為修習的依據。
觀見品(觀邪見)總結性地破斥所有依於前後際而生的「十四不可記」等邊見。結尾向喬達摩佛致敬。

💡 法義評論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作為龍樹菩薩《中論根本頌》的權威註釋之一,其核心思想是一切法無自性、遠離一切戲論的中道哲學

1. 貫穿始終的「八不」原則

本論以「八不」(無滅、無生、無斷、無常、無來、無去、非異、非一)作為開篇禮敬頌的核心,並以此原則貫穿於對一切事物的觀察和破斥中。

  • 方法論: 龍樹菩薩運用徹底的二分法邏輯(例如:是自生還是他生?是同時還是次第?是一體還是異體?)來窮盡所有可能的實有自性主張。通過證明所有的主張都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或過失(如無窮過失、無因生、作無義),從而得出一切法皆無自性的結論。

  • 破斥對象: 這種破斥廣泛應用於一切範疇,包括時間、空間、運動、因果、主體、客體,甚至是佛教內部教義(如五蘊、十二處、四聖諦、佛陀本身)。

2. 二諦與中道的確立

龍樹菩薩深刻區分了世俗諦(ཀུན་རྫོབ་བདེན་པ།,世間世俗的真實)和勝義諦(དོན་དམ་པའི་བདེན་པ།,究竟的真實)。

  • 世俗諦(假立): 在世俗層面,緣起、業果、三寶、修行等教法都是合理的,因為它們是依於眾生顛倒認知而施設的「方便」名言。

  • 勝義諦(空性): 在勝義層面,一切法皆是無自性(སྟོང་པ་ཉིད།,空性)。空性並非「什麼都沒有」的虛無主義(斷見),而是指事物缺乏獨立、不變的自性。

  • 中道: 空性即是緣起(རྟེན་ཅིང་འབྲེལ་འབྱུང་།)。因為事物是依緣而起,相互觀待,所以它們是無自性的;因為它們無自性,所以才能依緣而起、變化不居。這種不墮「有」(常見)和「無」(斷見)兩邊的離戲論境界,即是中道

3. 對教義的淨化與昇華

本論對佛教自身教義的探討,具有重要的淨化作用:

  • 業果觀: 破斥了認為業是常住或斷滅的見解,通過「不失壞法」的概念來維護業果相續的世俗合理性,同時強調其勝義空性。

  • 涅槃觀: 否定了將涅槃視為實有(常)、無實(斷)、或二者兼具的見解,最終結論是**「輪迴與涅槃,二者無差別」**。這句話表明,當世俗的輪迴被照見其無自性(空性)時,它當下即是涅槃。涅槃並非在輪迴之外另有所得。

  • 佛陀觀: 否定佛陀與五蘊的任何實質關係,指出對佛陀的任何戲論分別(有無、常斷等)都是障礙。如來的法身是「超越戲論、無有窮盡」的空性。

結論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以其嚴謹的邏輯和徹底的破斥,確立了中觀學派的根本立場。它不僅是佛教哲學的巔峰之作,也為後世大乘佛法,特別是藏傳佛教中的中觀、大手印、大圓滿等深奧法門提供了最堅實的理論基礎。其核心思想是,真正的智慧在於離於一切戲論,於緣起中見空性,於空性中行緣起,從而證得無差別的寂靜涅槃。

 

《無畏註釋》(Akutobhaya, ག༌ལས༌འཇིགས༌མེད།)是對龍樹菩薩《根本中觀論頌》(Mūlamadhyamaka-kārikā, MMK)的註釋。以下是關於這部註釋的詳細說明:

1. 「無畏」的涵義

  • 梵文: Akutobhaya (A-kuto-bhaya)

  • 字面意思: 「無從何處」-「恐懼」,意即**「無所畏懼」「不懼任何方面」**。

  • 哲學意涵:

    • 破邪無畏: 註釋闡明了《中論》的空性教義徹底破除了所有內外道對實有自性(常、斷、一、異等)的執著。一旦證得空性,則對一切戲論爭辯、輪迴痛苦或極端見解都無所畏懼。

    • 立宗無畏: 龍樹菩薩在宣說「諸法無自性」時,由於其邏輯推演的圓滿性,不懼怕任何對手的質難或詰問。

2. 作者歸屬與學術爭議

儘管這部註釋是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中的重要典籍,但在印度和西藏傳統中,其作者歸屬存在不同說法:

說法依據與觀點
傳統歸屬龍樹菩薩(Ārya Nāgārjuna)自註。許多藏傳佛教傳統,特別是格魯派,認為此註是龍樹本人對其《根本頌》的解釋,因此具有最高權威性。這也是文本中譯者將其視為「聖者龍樹上師所造」的原因。
學術觀點近現代佛學研究指出,此註可能為後人所造,或至少經過增補。

* 它在印度傳統中的地位不如佛護(Buddhapālita)、清辨(Bhāviveka)或月稱(Candrakīrti)等論師的註釋(如《般若燈論》、《入中論》)。
* 其風格與龍樹另一部註釋《七十空性論註》有所不同。

結論: 無論作者是誰,此註釋的內容是最直接、最簡潔地闡釋《中論》頌詞的方法,被視為學習《中論》頌詞的入門與核心讀本。

3. 註釋的風格與特點

《無畏註釋》的特色在於其極度的簡潔與精練,與後來的月稱菩薩《顯句論》等詳細論著風格截然不同:

  1. 直接釋義: 它幾乎是對頌詞的逐字解釋。每一偈頌後緊跟著用散文體對頌詞的詞彙和語義進行闡述。

  2. 不立自宗: 它忠實地執行了中觀派的**「唯破不立」**原則。註釋的主要作用是澄清龍樹頌詞的破斥對象,並說明為何這種實有見解在邏輯上是不合理的,而不是提出一個中觀派的「實體論」觀點。

  3. 作為底本: 在藏傳佛教中,許多後世的註釋(如宗喀巴大師的《大中觀論》)都會先引用《無畏註釋》作為基本的文本理解,再根據清辨、月稱的觀點進行深入辯論。

總體而言,《無畏註釋》是一部高度凝練、法義純正的註釋,為我們提供了理解龍樹中觀思想最原始且核心的鑰匙。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在法義評破上,體現了龍樹菩薩中觀學派「徹底離戲論」的精髓。其評破他宗觀點和法義差別的特點如下:


壹、 評破他宗觀點(徹底否定實有自性)

《無畏註釋》對他宗的評破,採取了**「歸謬論證」(應成論式)**的方法,即不直接建立自己的主張,而是徹底揭示對手「實有自性」主張的邏輯矛盾和過失。其主要針對兩大類別的實有宗:

1. 對佛教內部實有宗的評破(有部、經部、唯識)

中觀的對手首先是主張「法體實有」的部派佛教(如說一切有部和經部)。

評破主題他宗主張《無畏註釋》的歸謬(應成)
生滅與緣起有部: 「三世實有,法體恆存」。事物生滅僅是「用」(作用)上的差別,法體(如極微)有自性。觀緣品: 若法有自性,則其應當「不待因緣」而生,或「不被因緣」改變。既然生起必依賴因緣(緣起),就證明其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若法體實有自性,則不可能壞滅,導致「常住過失」。
運動與去來實有宗: 動作(去、行)是實有的,與「去者」一體或異體。觀去來品: 若「去」與「去者」一體,則「去者」不可動;若異體,則「去」可以發生在非「去者」身上(如樹木在行走)。通過分析「已去」、「未行」、「正行」三者在邏輯上的互相矛盾,證明動作作為實有法不存在。
五蘊與我諸部派: 雖然不承認常一之「我」,但主張「五蘊」或「心識」是實有的法體(尤其唯識宗主張心識實有)。觀我法品: 徹底破斥「我」(補特伽羅)與五蘊的五種關係(一、異、依、具、不依)。結論是「不依蘊者,如來全不存」。既然連五蘊都是空性,則依蘊而立的「我」更無自性可言。這也間接破斥了唯識宗主張的「實有心識」。

2. 對非佛教內部實有宗的評破(數論、勝論等)

中觀論證的徹底性也破除了印度各外道哲學的核心觀點:

評破主題他宗主張《無畏註釋》的歸謬(應成)
因果自生 (Sāṃkhya)數論派: 承認「自生」,認為果(效應)在因(原因)中實有,變現僅是顯現。觀緣品: 若果在因中實有,則生起毫無意義(作無義),且導致生已復生、永無窮盡的「無窮過失」。
因果他生 (Vaiśeṣika)勝論派: 承認「他生」,認為果是由與因不同的異體所生,是全新的實體。觀緣品: 若果由異體因所生,則應當「一切可生一切」,因為因果之間沒有任何實質關係或限制,茶壺可以由泥巴以外的任何東西產生,這與現世經驗不符。
常斷二邊見一般外道: 執著事物常住(常見)或滅盡(斷見)。觀見品: 所有邊見(如世間有邊無邊、如來常斷等十四不可記)皆是依據對有自性的錯誤執著而生。由於一切法皆無自性,猶如夢幻,因此任何關於「有」或「無」的判斷皆是戲論,從根本上遠離二邊。

貳、 各家法義差別評論(中觀自續與應成的分野)

《無畏註釋》本身被視為龍樹菩薩的自註,其論證風格和內容,為後世中觀學派的兩大主要分支——應成派(Prāsaṅgika)自續派(Svātantrika)——的產生埋下了伏筆。

差別法義自續派 (Svātantrika) - 清辨 (Bhāviveka) 等應成派 (Prāsaṅgika) - 佛護 (Buddhapālita)、月稱 (Candrakīrti) 等《無畏註釋》的傾向
論證方式自續論式: 在辯論中,中觀師自己也要建立一套**「自續因」(有自性、獨立的量因)。即以因明邏輯(三段論)的方式,為對手建立一個他們在世俗層面**也能接受的論式來證明空性。應成論式: 僅僅指出對手(實有宗)主張的過失,將其推導至不合理的結果(應成),自己不建立任何「自續」的論式。強調**「唯破不立」**。傾向應成: 《無畏註釋》的風格是直接引用頌詞,並指出實有見的矛盾,幾乎沒有建立任何獨立的、自續的論式來證空,更接近「唯破不立」的應成宗風。
世俗諦的定義承認**「自相世俗」:在世俗諦的層次,事物具有自相**(svalakṣaṇa),是世俗有效認知(量)的對境。這使得他們能建立自續論式。否認**「自相世俗」:即使在世俗諦上,也認為事物完全沒有任何獨立、客觀的「自相」或實體特徵。世俗法僅僅是顛倒心識前的「名言假立」**。徹底空性: 由於此註釋對萬法實有自性(無論勝義還是世俗)的破斥是普遍且徹底的(如觀處品),其精神更接近應成派對「自相」的徹底否定。
對「我執」的遮破主要針對遍計所執的我執(將「我」視為實有)。不僅針對遍計所執,更針對俱生我執(與生俱來的、認為心物有實體的心態),強調連世俗的「假我」也需通過應成論式徹底破除。根本破斥: 本註釋的破斥是針對一切戲論、一切邊見,包括最細微的自性執,與應成派的破執範圍一致。

簡言之,《無畏註釋》以一種直接、樸素且具有最高權威的方式,徹底闡明了**「緣起即空性,空性即中道」的根本教義。它為後世的學派爭議提供了一個共同的、權威的文本,同時以其「唯破不立」**的風格,奠定了應成派成為中觀學派主流的理論基石。

 

關於《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所蘊含的實修方法,雖然此論的性質是高度邏輯性的理論破斥,但其目標始終是引導修行者達到涅槃寂靜的究竟解脫。因此,實修方法主要體現在:

🧘 中觀的實修核心:止息戲論與見緣起

中觀的實修並非僅限於禪定或儀式,而是對**見解(見地)**的根本轉化。

1. 止息戲論(དོན་དམ་པའི་ཞི་བ།)

這是實修的最高目標,也是通往涅槃的關鍵。

  • 專注於「離四邊」: 透過對《中論》邏輯的深入學習和思維,將心識從對一切事物的極端執著中解脫出來。

    • 不執有、不執無: 訓練心識不將任何法視為「實有」(常見),也不視為「完全斷滅」(斷見)。

    • 不執常、不執斷: 不執著事物有一個不變的自性(常),也不執著事物徹底消失後與前因無關(斷)。

  • 斷除分別思維: 所有的煩惱(貪、嗔、癡)和錯誤見解(我執、法執)都是從分別思維(རྣམ་པར་རྟོག་པ།)和戲論(སྤྲོས་པ།)中產生的。

    • 實修的目標是通過智慧來「止息戲論」,讓心安住在**「不可言說、無所緣慮」**的境界中。

    • 當心不再對「我」或「法」進行實有的安立和分別時,戲論的網就會斷除。

2. 修習緣起正見(རྟེན་ཅིང་འབྲེལ་པར་འབྱུང་།)

緣起是空性的世俗顯現,也是實修的基礎。

  • 以緣起證空性: 觀察一切世間法(如五蘊、六根、時空、因果)都是依賴條件而生、依賴條件而滅。

    • 例如,觀火必依賴燃料;觀動作必依賴去者與空間。當這些依存的關係被徹底分析後,會發現被依存的「自性」無處可尋,從而通達**「緣起即空性」**。

  • 對治無明: 實修的進程是通過「修習彼智」(十二有支的了知)來滅除無明(མ་རིག་པ།)。

    • 當智慧生起,了知一切法無自性(空性)時,對事物實有的顛倒認知(無明)就會滅盡。

    • 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苦蘊寂滅,達到涅槃寂滅的解脫。

3. 十二有支的觀察與修習

論典引用了聲聞乘的十二有支教法,將其作為一個實修的框架來闡明解脫的過程:

實修對象實修方法實修目標
無明(མ་རིག་པ།)修習智慧(勝義見),了知諸法無自性、如幻。滅盡無明: 斷除對人法實有自性的顛倒執著。
諸行(འདུ་བྱེད།)智者不造作輪迴根本的諸行,止息身語意的造作。滅盡諸行: 停止因無明而產生的善惡業。
苦蘊(སྡུག་བསྔལ་ཕུང་པོ།)順逆觀察十二因緣的相續。滅盡苦蘊: 當無明、行、識等一切有支次第滅盡時,唯一的結果就是**「唯一純粹的苦蘊、苦聚真實滅盡、永遠滅盡」**(涅槃)。

4. 涅槃的證悟

最終的實修目標是證得涅槃。

  • 法身的證得: 透過止息一切戲論,證得無餘依涅槃(ཆོས་ཀྱི་སྐུ།)。

  • 離戲寂靜: 涅槃的境界被定義為:「無斷除無獲得,無斷滅無常有,無滅盡無生起,此即是涅槃」

  • 無差別性: 最終體悟到**「輪迴與涅槃,二者無差別」**,即當下見到諸法的空性本質。此境界中,既無可捨棄的輪迴,也無可追逐的涅槃,心安住於平等一味的法界。

 

雖然《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是一部高度抽象的哲學論著,但其對實相的洞察可以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具體修行方法。中觀的實修在於將對「無自性」的理解應用到日常的經驗、人際關係和心態上。

以下是依據中觀法義,將實相見地融入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1. 觀察萬法的無自性(一切如夢幻)

  • 練習「緣起即空」的觀察: 在日常接觸到任何事物時(例如:一部手機、一杯咖啡、一段關係、一個情緒),思維它們是依緣而起,缺乏獨立、不變的實體(自性)。

    • 看到事物生起(例如新計畫開始)時,不執著其永恆性,知其是條件和合的產物。

    • 看到事物滅盡(例如物品損壞、計畫失敗)時,不執著其真實的消失,知其是條件分離的幻化。

  • 應用「八不」觀點: 觀察日常生活中的變化,訓練心識遠離極端:

    • 當感到**情緒(苦、樂)**時,不執著它有固定本質(非斷、非常)。

    • 當**時間(過去、現在、未來)**流逝時,不執著於它有獨立的量度(觀時間品),知其僅是依於事物的假立。

  • 以「幻化」觀待: 將世俗經驗視為「夢境、幻化、乾闥婆城、影像」(觀生滅品、觀業果品)。這不是否定經驗,而是去除心識對經驗的實有執著。如幻師觀幻人,雖然作用存在,但知其體性空虛。

2. 轉化我執與人際關係

  • 破除「我」與「我所」的執著: 這是實修的核心,將法無我的見地應用到對自身的認知上。

    • 觀「我」的空性: 思維「我」僅是五蘊、六處、十八界等聚合的假名安立(觀我法品)。在日常行動或思考時,嘗試尋找那個獨立、不變的「我」在哪裡(非蘊、非離蘊),但終不可得。

    • 觀「我所」的空性: 對於你的財產、名譽、身體、親友等「我的東西」(我所),思維它們亦是依緣假立,沒有獨立的自性。減輕因擁有或失去「我所」而產生的強烈情緒。

  • 對治煩惱(貪嗔癡): 當貪慾、嗔恨、愚癡生起時,實修觀照它們的所依(對境)和能生(我)。

    • 觀所依空: 貪愛美好的對象(如色、聲),思維該對象(所依)無自性、如幻。既然對境無實,貪愛便無所依(觀煩惱品)。

    • 觀能生空: 嗔恨時,觀照那個產生嗔恨的「我」亦無自性。當「能作作者」的自性被破除時,煩惱也就失去了根基。

3. 實踐中道與止息分別

  • 修習「非有非無」的中道: 在面對選擇或判斷時,避免墮入絕對的肯定或否定。

    • 避免陷入絕對的「好」(實有)或絕對的「壞」(實無)的評價中,認知到所有的評價都是依於名言分別而假立。

  • 隨順世俗諦: 雖然勝義上一切空,但在世俗生活中,仍然要如理如法地處理因果、業報、倫理等問題。

    • 如同佛陀所說,業果的聯繫雖然無自性,但在世俗諦上仍然相續不失。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謹慎取捨善惡業(觀業果品),因為世俗的因果效應是真實不虛的。

    • 這體現了「不依世俗,不能顯勝義」的實修次第。

總結來說,中觀的日常生活實修並非獨特的禪定法,而是一種隨時隨地的「般若觀照」,即以對緣起和空性的理解,去檢視、鬆動並最終解脫心識對一切經驗的實有執著。


 

📜 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文言譯本)

總綱與敬頌

梵語曰:Mūlamadhyamikavṛtti Akutobhaya。藏語謂:根本中觀論無畏註釋。此論凡七卷,二十七品,頌二千一百偈。

敬禮三寶!頂禮文殊童子!頂禮聖者龍樹上師!

佛陀說緣起,離生滅之邊。八不之法,無滅無生,無常無斷,無來無去,非一非異,寂滅一切戲論,說法者中,唯佛最勝,吾等稽首。此禮頌,乃宣勝義諦之旨也。


卷一:觀一切法之自性與行為(第一品至第四品)

觀緣品 (第一)

問:何故說八不? 答:為破執世俗緣起中,於勝義諦起執著之人,故言八不。夫「無滅」者,緣起故無生也。「無斷」如種子芽,不斷而續。「無常」如種子芽,非恆久而持。

觀去來品 (第二)

世人見有三時之行:已去、未去、正去。故謂有動。然:

逝者無行,未逝亦無行。離逝與未逝,正行不可知。

蓋行(動作)無實也。若執著「行者」行「行」(動作),則當有二行:一行者,二行之行。此非所許,故行、行者,終不成立。

觀處品 (第三)

世人謂六根(如眼)與其對境(如色)實有,故有見。然:

見若有自性,不能見自身。若不能自見,焉能見他物?

眼如盲者,火喻不合。能見所見,皆緣起而假立,終不可得其實體。

觀蘊品 (第四)

世人謂五蘊實有,以安立因果故。然:

離色法之因,色法不可見。若無自性者,他性何能有?

若言法由因緣而生,則自性(本性)當成所作。然自性乃非造作、不待他者也。故因果一異,終不合理。結論:五蘊皆空,如幻化也


卷二:觀有為法與執著(第五品至第七品)

觀界品 (第五)

界(如虛空)若有相(性相),則必在其相生之前有界體。然:

若在相之前,界體已然有,則界成無相。無相之事物,任何處不存

有相、無相,皆不能安立界體。故界(及一切法)非實非無實,非所相非特徵,其性同虛空

觀貪者與所貪品 (第六)

貪愛與貪著,次第或同時生起,皆不合理。若同時生,則互不觀待,成大過失。若貪與貪者一體,則不可分離;若異體,則無相干。故貪愛與貪著,非同時亦非非同時,皆不成立

觀生住滅品 (第七)

世人謂生住滅三相為有為法之特徵。然此三相,若各自或和合,為有為或無為,皆有過失(如無窮過)。

生之生僅生根本生,根本生亦生生之生。

此種互生之說,終不成立。結論:

夢幻乾闥婆,如是說生住,滅盡亦如是。


卷三:觀作用與主體(第八品至第十品)

觀作者與業品 (第八)

世人見有作者,故謂其有。然作者不作已成之業,亦不作未成之業。

作者依於業,業亦依於作,除此相依生,不見成立因。

作者與業,相依而立,故自性皆空。業與作者,如幻化人所示現之幻術,體性本空。

觀火與燃料品 (第十)

世人以「火與柴薪」比喻「我與五蘊」(取者與所取)。

若柴薪即火,作與業一體。若火異於薪,則無薪亦燃。

此二皆不合理。火與薪相依而立,故無實體。此理遍及一切相依之物。


卷四:觀世間與真實(第十一品至第十四品)

觀輪迴品 (第十一)

輪迴無始終,彼無前無後,何處有中際?

生老死之次第、同時皆不合理。故輪迴非實有。

觀苦品 (第十二)

苦非自作、非他作、非共作、非無因生,四者皆不應理。

由自作不立,苦豈由他作?

觀真實品 (第十三)

自性從因緣,產生不應理。自性乃非造,不待他而有。

執「有」為常見,執「無」為斷見。諸法無自性,乃見真實也,此即中道

諸佛說空性,能出離諸見。若執空性見,說彼不可治。

觀相遇品 (第十四)

所見及能見,以及諸見者,三者互遇,皆不能成立。

蓋一切法皆不具他性,無他性則無相遇。


卷七:總結與歸趨(第二十五品至第二十七品)

觀涅槃品 (第二十五)

無斷除無獲得,無斷滅無常有。無滅盡無生起,此即是涅槃。

涅槃非實有(否則成老死之相),非無實(因無實不成立)。亦非有、無二俱,亦非非有非無。

輪迴與涅槃,二者無差別。涅槃之邊際,即是輪迴際。

觀十二有支品 (第二十六)

十二緣起教法,宣說解脫次第。由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苦蘊滅。此滅盡如焦種子。

觀見品 (第二十七)

所有邊見(如世間常斷、有邊無邊等十四不可記)皆依於前後際之執著而生。

眾法皆空,何來有邊際?何來無邊際?... 一切所緣皆寂滅,戲論寂滅即為寂

結語:

佛陀於任何處,未曾對任何人,宣說任何法。

此論乃龍樹菩薩所造,具大智慧大悲心。為斷一切惡見戲論,故說此甚深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