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論釋》解題

文本分析與背景簡介

📖 文本名稱

  • 藏語/漢語(標題): 《空性七十頌注》

  • 梵語(標題): Śūnyatāsya saptati vṛtti

  • 作者: 聖者龍樹菩薩(Ārya Nāgārjuna)

  • 注釋者/譯者: 文本僅提及《七十空性論釋》為龍樹所造,而注釋部分通常被認為是龍樹本人或其傳承弟子的作品。

📜 譯者與校訂者背景

  • 藏地大譯師: 釋迦比丘 庫多德巴(藏語:ཁུ་མདོ་སྡེ་འབར་གྱིས། - Khu mdo sde 'bar gyis)

    • 角色: 翻譯、校對並最終確定此版本。

  • 印度堪布: 吉那彌札(藏語:ཛི་ན་མི་ཏྲ་ - Jina Mitra)

    • 角色: 校訂潤色。

  • 大校譯師班智達: 耶喜德(藏語:ཡེ་ཤེས་སྡེ་ - Ye shes sde)

    • 角色: 校訂潤色。

背景摘要: 這部文本是佛教中觀學派的奠基者龍樹菩薩的經典著作《七十空性論》的注釋,在藏傳佛教中具有極高地位。其翻譯和校訂工作由多位重要的印度和藏地學者共同完成,確保了譯文的準確性。


📚 內容大綱

《七十空性論釋》以問答、辯論和邏輯推理的形式,深入闡釋一切法自性空的教義。

核心主題論點(主要觀點)關鍵偈頌/論證
I. 語言與勝義諸佛說法是依世間言說(名言諦),而非依真實義(勝義諦)。一切可言說之法,等同涅槃,自性空。「住或生滅有無,劣等或平等或殊勝,諸佛依世間言說而說,非依真實義而說。」
II. 自性空與緣起一切事物自性空,因其自性於因緣和合、個別或整體中皆不可得。「因為一切事物的自性,在因緣和合或個別或一切中都不存在,所以是空。」
III. 破斥實有生滅實有之法不應生、不應滅、不應住。從有、無、有無三方面論證生、住、滅皆不合理。「已生非所生,未生亦非所生,生時亦非所生,因為是生與未生故。」
IV. 緣起與無明十二緣起支是未生的,因緣起於「無明」(四顛倒所生),而顛倒本身即是自性空。無明滅則十二支滅。「十二緣起支,苦果彼未生,於一心不成,于多心亦爾。」
V. 破斥業果實有業、作者、果報皆無自性。若業有自性,則將成「常」,與無常、無我相違。以化現(幻化)為喻,說明業果唯是分別念。「若業成為自性,從彼所生身將成常。」「如是作者同化現,業如化現所化同,自性本來是空寂,分別任何皆可有。」
VI. 破斥六處實有眼根、色法等六處皆自性空。論證眼識的生起不住、不可取,以及色法與大種的關係不合理。「如果眼根不見自己,它如何能見色法?因此眼根和色法無我,其餘處也是如此。」
VII. 破斥煩惱實有貪、嗔、癡是從可愛、不可愛、顛倒等所生,故無自性。分別念及其所分別的對象皆空。「由可愛、不可愛、顛倒等緣而生起貪嗔癡,因此以自性而言,貪慾、嗔恨和愚癡不存在。」
VIII. 結論與歸趣一切諸法自性空,故其緣起是如來無與倫比的教誨。應以正理尋求此成立,斷除有無(常斷二見)後得寂靜涅槃「一切諸法以自性空,諸法緣起,如來無與倫比地宣說。」「離有無後得寂靜。」

💬 法義評論

🌟 核心思想:緣起性空

此論注體現了龍樹中觀哲學的精髓:緣起即是性空

  1. 徹底的無自性(自性空):

    • 龍樹通過對世間一切法(我、生滅、業果、時間、處所、煩惱)的觀待、相違、不合理等邏輯分析,層層遞進地破斥其「自性」(不可變、獨立的本質)的存在。

    • 例如,對「生」的分析:「已生非所生,未生亦非所生,生時亦非所生」,構成了對實有生的經典四句破斥,說明世俗中看似實有的生滅,經不起勝義理路的審察。

  2. 緣起與空性的統一:

    • 論證的結果並非導向虛無主義(斷滅論),而是強調「一切諸法以自性空,諸法緣起,如來無與倫比地宣說。」

    • 正是因為無自性(空),事物才能依賴因緣而生起(緣起)。若有自性,則其恆常不變,將無法產生任何作用或變化。這將世間萬象的緣起與萬法的空性完美統一。

  3. 對治顛倒與執著:

    • 論典指出,眾生的一切煩惱和痛苦(如貪、嗔、癡)源於對實有的顛倒分別(如四顛倒:常、樂、我、淨)。

    • 當透過真實見善知一切法自性空時,則能滅除由四顛倒所生的無明,從而滅盡十二緣起支,最終證得無生亦無滅的涅槃。

    • 涅槃的定義是**「無生亦無滅」**,既非「有」(常),亦非「無」(斷),超越了有無二邊的戲論。

📌 評論總結

《七十空性論釋》是訓練行者以中道正見觀察世間的邏輯寶典。它不僅是哲學思辨,更是修行指南,其目的在於幫助行者「斷除有無」的極端見解,最終達到無染、寂靜的涅槃境界。

 

這部《七十空性論釋》是龍樹菩薩中觀哲學的精髓,它不僅確立了自宗的見地,更透過嚴密的邏輯推理,對當時以及後世佛教內外主張「實有」的他宗觀點進行了系統性的評破。

一、 他宗觀點評破 (Critique of Other Schools)

《七十空性論》的主要目標,是以「性空」的觀點,破斥一切實有自性svabhāva)的見解。

評破目標他宗主張的核心概念 (Targeted View)龍樹論證的觀點 (Madhyamaka Refutation)
一、實有生滅論萬物有實質的「生、住、滅」三相。如說一切有部 (Sarvāstivāda) 等,主張法體於三世實有。破斥三時之生: 論證「已生非所生,未生亦非所生,生時亦非所生」。若有實體之生,則必為「常」,與世間的無常性相違。若生非實,則滅亦非實。
二、實有作者與業果論存在獨立、恆常的「我」(作者),其所造作之業與果報亦是實有。此為補特伽羅部 (Pudgalavāda) 或部分外道見解。破斥自性業果: 以「化現」(幻化)為喻,說明業與作者皆無自性,僅是分別念的產物。若業有自性,則作者所生的「身」將成「常」,與無我教義相違。
三、實有法體論構成世界的dharma,物質、心識等元素)是真實、不變的自性。這是說一切有部經部 (Sautrāntika) 的核心主張。破斥六處與大種: 論證眼根無法見自己,故亦無法見色法。一切六處(根、塵)的結合和生起都經不起邏輯檢視,從而證明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並非實有自體。
四、實有煩惱論煩惱(如貪嗔癡)是獨立、自體存在的心理實體。破斥煩惱自性: 煩惱由「可愛、不可愛、顛倒等緣」所生,既然依賴於緣,則其自性不存在。煩惱與其對境(所緣)的關係都是空性,故煩惱無實體。

總結評破手法: 龍樹的評破手法是經典的應成歸謬Prasaṅga)。不直接建立自宗主張,而是透過對他宗觀點的邏輯推演,證明其將導向荒謬(如「常」或「斷」),從而逼使對方承認其所執著的實體是經不起勝義理路檢視的「空」。


二、 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Distinction Among Buddhist Schools)

《七十空性論釋》所闡述的法義與其他佛教宗派在「空性」、「二諦」和「實相」的理解上存在根本差異。

1. 中觀與聲聞乘 (Madhyamaka vs. Śrāvakayāna)

核心概念聲聞乘(小乘,如說一切有部)龍樹中觀 (Nāgārjuna's Madhyamaka)
空性/無我僅承認人無我Pudgala-nairātmya),即「人」無實體。但主張法有我Dharma-svabhāva),即構成人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體是實有自性的。主張人法俱無我Dharma-nairātmya),一切法(無論是五蘊還是涅槃)都空無自性。萬法僅是緣起假有,無一實法。
勝義諦視「涅槃」為一種實有的、不生不滅的無為法Asaṃskṛta dharma),是眾生可證得的獨立實體。勝義諦是離一切戲論寂滅的境界,是自性空。涅槃與世間在勝義上無差別(《中論》:「不異世間法,不異涅槃法」),只是遠離了對實有的執著。

2. 中觀與初期唯識 (Madhyamaka vs. Early Yogācāra)

核心概念唯識學派(初期)龍樹中觀 (Nāgārjuna's Madhyamaka)
實相判斷採取三自性:遍計所執(假有)空,依他起(條件依存)為,圓成實(真實體性)為。將「依他起性」(如阿賴耶識)視為某種非空的識體。徹底的緣起性空。一切現象都是緣起,故一切現象都徹底無自性。不承認任何層次的實有,包括作為生起基礎的識體。
二諦關係依他起性為世俗諦,圓成實性為勝義諦。兩者有區別。世俗諦與勝義諦不二。世俗諦是虛妄的施設,而勝義諦即是世俗諦的自性空。兩者不可分割,如水中月與空性月。

3. 中觀內部區別:自立與應成 (Svātantrika vs. Prāsaṅgika)

(此為後世對龍樹思想的繼承與發展,但以龍樹論典為根基進行評論)

核心概念自立派 (Svātantrika, 如清辯論師)應成派 (Prāsaṅgika, 如月稱論師)
勝義空性萬法畢竟空萬法畢竟空
世俗假有承認世俗法有自相成立svalakṣaṇa)的體性,即在名言中,事物能以自身特徵被合理建立。徹底破斥世俗法的自相成立。世俗法僅是名言假立世間共許。若以理智尋求,連世俗假有也無法成立。
論證方法常用自立比量:提出獨立、積極的論式來證明空性。僅用應成比量Prasaṅga):通過對敵方的論點進行歸謬,揭示其邏輯矛盾,從而間接成立空性。龍樹的《七十空性論》以破斥為主,方法上更貼近後世應成派的風格。

總結: 《七十空性論釋》確立的「性空」見地,是最徹底的法無我,它超越了聲聞乘的「人無我而法有」,也避免了唯識學對「依他起」的實有化傾向,為佛教中觀學派的最高見地奠定了邏輯基礎。

 

這部《七十空性論釋》雖然是深奧的哲學和邏輯辯論,但其最終目的在於引導行者進行實踐,即斷除戲論,證入寂滅的涅槃。根據論典的教義,實修的核心方法是以正見為導向的智慧觀察

以下是依據中觀見地(緣起性空)的實修方法:

1. 🔍 建立正見與智慧觀察 (Pravicaya / Vipassana)

實修的基礎是通過邏輯和聞思,建立一切法自性空的堅定正見,並將此見地應用於日常觀察。

  • 思擇無生: 觀照所有生滅的現象(如情緒、念頭、身體變化)皆不具有實質的、獨立的「自性生」。

    • 問自己:「這個念頭是從哪裡實質地生出來的?(已生非所生)」

    • 問自己:「它在生的當下有實體嗎?(生時亦非所生)」

    • 通過觀察生、住、滅的三相皆不合理,來體悟無生的道理。

  • 觀察緣起: 觀待一切事物(包括自我、業果、煩惱)都是依緣而有的假名施設。

    • 例如,觀察「我」:若有實質的「我」,它應該獨立不變。但「我」是依靠五蘊(色、受、想、行、識)和合而生,因此無自性。

    • 觀「業」與「煩惱」:業和煩惱都是從因緣(如顛倒、愛憎)所生,一旦因緣不具足,它們便不成立,故其本性是空寂的。

2. 🛡️ 斷除惡見與戲論 (Catuskoṭi and Avoiding Extremes)

依據論典「離有無後得寂靜」的教誨,實修需要徹底斷除所有對「實有」和「虛無」的極端執著。

  • 破除四邊戲論: 運用中觀的邏輯,避免落入四種極端見解:

    1. 有: 不執著事物真實、恆常、獨立存在(破常執)。

    2. 無: 不執著事物徹底的斷滅、虛無(破斷執)。

    3. 亦有亦無: 不執著事物是兩種實體的混合

    4. 非有非無: 不執著事物是脫離一切語言概念的某種神秘實體

  • 斷除我執與法執: 將此邏輯應用於最細微的心識活動,認知到無論是執著有一個實體的「我」(我執),還是執著有一個實體的「法」(法執),都是顛倒

3. 🌬️ 止息分別與趣入涅槃 (Śamatha and Nirvāṇa)

當智慧觀察成就時,自然能進入止息一切戲論的寂靜狀態。

  • 對治無明(顛倒): 由於「善知諸法性空,則無明不生」,因此實修的終極目標是滅除無明。一旦無明滅盡,則十二緣起支(煩惱與痛苦)自然止息。

  • 寂滅心識活動: 認識到心識(分別念)本身及其所分別的對象皆是空性,因此不追逐、不攀緣、不住於任何實執。

    • 觀一切現象如幻化、陽焰、夢境。它們現而無實,有作用而無自性。心不隨境轉,自然止息分別。

  • 證入無生滅涅槃: 最終的成就狀態是**「自性無生,無滅彼非解脫耶?」。這是一種徹底的寂靜、清淨、無染的狀態,超越了世間的一切生滅和對立。它不是一種可「擁有」的實體,而是徹底離戲**(遠離有無等戲論)的解脫。

總結實修: 中觀的實修是將「緣起性空」的見地(般若智慧)融入身心,通過不斷的觀察和思擇,消融對「實有」的執著,從而自然地止息煩惱,趨向寂滅的涅槃。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依據《七十空性論釋》)

《七十空性論釋》雖然充滿深奧的邏輯和哲學思辨,但其核心目標是將空性正見應用於日常生活,以斷除煩惱與痛苦的根源——實有執著。

以下是根據論典法義推導的日常實修方法:

1. 💡 觀照「我」與「我的」的虛妄 (Breaking Down Ego)

將「自性空」的見地,應用於對自身和周遭事物的觀察:

  • 「我」的審視: 觀察所謂的「我」(自我感、個性、身份)並不是一個獨立、實質、不變的實體。它只是五蘊(身體、感受、想法、意願、識別)和合而成的假名施設

  • 「無我」的體會: 當你感到強烈情緒(如憤怒或快樂)時,問自己:這個憤怒是從哪裡實質地生出來的?這個「我」是誰在體驗這個感受?若實有,它應恆常不變,但情緒和身體都在剎那變化,證明「我」無自性。

  • 財產的空性: 觀察你執著的財物或關係,它們也是依賴因緣和合而有,沒有獨立的自性。認識到「我的」也僅是名言上的約定,從而減輕對物質和關係的貪愛與患得患失。

2. ⏳ 審視生滅與時間的錯覺 (Examining Impermanence)

對日常生活中顯而易見的變化進行深度觀察:

  • 無生無滅的觀照: 觀察一個事物的生起、安住和毀滅(例如一朵花的開放與凋謝)。以中觀理路審視,它並非實質地從某處「生」出,也並非實質地「滅」去。

  • 時間的虛妄: 認識到「過去、現在、未來」三時是**「唯是分別」**的假立。現在的念頭依賴過去的因,又將成為未來的緣,它們互相觀待而成立,並非獨立實有。若無實體,時間也只是概念。

  • 當下的離戲: 當你體驗「生」的喜悅或「滅」的痛苦時,認知到這些感受背後的對象都缺乏自性,只是心識的分別,從而避免隨順「常」或「斷」的極端執著。

3. 🕸️ 觀察煩惱與因緣的關係 (Applying to Afflictions)

將「從緣所生故空」的道理應用於處理情緒和煩惱:

  • 煩惱的因緣性: 當貪、嗔、癡生起時,不要將它們視為獨立、強大的實體。觀察它們是依緣而生的。

    • (可愛緣)不是獨立的法,而是依賴對可愛對境的「分別」而生。

    • (不可愛緣)也不是獨立的法,而是依賴對不可愛對境的「分別」而生。

  • 解構分別念: 認識到煩惱由**「分別念所生」**,而這個「分別念」和它所分別的對象(所分別)皆是空性。一旦認識到分別與所分別皆無自性,煩惱就會失去實質的立足點。

  • 無明為幻: 體會到無明(對實有的顛倒執著)如同幻化、陽焰、夢境。當你清晰地看見它的虛妄不實時,無明自然止息,煩惱之果(痛苦)也隨之滅除。

4. 🚪 趣入「無依止」的寂靜 (Entering Nirvāṇa)

實修的最高境界是徹底**「離有無後得寂靜」**:

  • 不依任何所說法: 在聞思和修行中,不執著於任何經論文字或修法儀軌為究竟實有。它們都只是引導你趨向空性的工具。

  • 遠離二邊: 在見解和行為上,不落入「有」(實有常住)和「無」(徹底斷滅)的極端。知道世間萬法是**「緣起假有」,體性上是「畢竟空」**,兩者圓融無礙。

  • 無住涅槃: 最終達到心識不被任何實有概念所沾染、不被戲論所束縛的寂滅狀態,即「無生亦無滅」的涅槃。

通過這種持續的、邏輯性的智慧觀察,行者能在不破壞世間名言的同時,徹底瓦解對實有的執著,從而獲得究竟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