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題解

文獻概覽與簡介

這份文獻主要記錄了兩部藏傳佛教論典的譯文:

  1. 《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主要內容是駁斥各種外道邪見(迷亂),以佛教的因果、緣起等正理來確立正道。

  2. 《作持之論》:一部簡短的論著,探討了世俗諦與勝義諦的關係,闡明一切法皆為假立,旨在幫助修行者斷除煩惱。


👤 作者與譯者簡介

✍️ 作者

  • 《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文本中未明確指出作者,但根據結尾的譯校者信息,推測應為古印度論師所作。

  • 《作持之論》(རབ་ཏུ་བྱེད་པ་ལག་པའི་ཚད་ཀྱི་ཚིག་ལེའུར་བྱས་པ):作者為聖者天尊(སློབ་དཔོན་འཕགས་པ་ལྷས། Āryadeva,通常簡稱為「聖天」)。聖天是龍樹菩薩的親傳弟子,是印度中觀派的重要奠基者之一。

🌍 譯校者

兩部論著的譯校者資訊略有不同:

  • 《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D3847)

    • 印度堪布薩瓦嘎那德瓦(Sarvajñādeva,薩爾瓦智天,又作一切智天)

    • 大校譯師班智達貝則(Bande dPal brtsegs,班智達吉祥積,又作吉祥稱、吉祥光)

    • 備註: 兩位譯師都是藏傳佛教「後弘期」之前,即西藏「前弘期」中期的重要譯經師。

  • 《作持之論》(D3848)

    • 僅提到:印度堪布薩瓦嘎那德瓦(Sarvajñādeva)和大校譯師班智達貝則(Bande dPal brtsegs)譯校潤定。


📝 內容大綱與法義評論

1. 《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 (D3847)

A. 內容大綱

  • 頂禮與發願: 頂禮文殊童子、世間明燈(佛)、甘露法及有學無學眾。指出在五濁惡世中,為利眾生而宣說正道,目的在於破除邪見者對正道的破壞。

  • 總綱(四種迷亂):提出了四種根本迷亂,並指出由迷亂生迷亂,導致眾生在因果、真實義上迷亂,最終墮入三惡趣。

    1. 於有執無之迷亂:駁斥斷見(如:人死如灰燼消散,前後世非有,主張現世享樂)及無因論(如:一切法自性成就,非從他生,否定因果)。

    2. 於無常執為定之迷亂(或執為常):駁斥常見(如:認為今世親眷、享受等他世依然恒常相伴)。

    3. 於無執有之迷亂:駁斥人我見(如:執著有一個「士夫作者」或「常一知覺」的我),並駁斥外道神創論(如:認為大自在天等造物主創造一切)。

    4. 對因的迷亂:駁斥定命論(如:一切由「時」所作,否定業力)和數論派的「二十五諦」等學說。

  • 破邪歸正: 駁斥外道苦行(如:修五火、三叉杖),指出其為邪見苦行,如同野獸追逐海市蜃樓。

  • 總結過患: 總結六十二種邪見,指出其是對真實義的迷亂,強調由迷亂故,眾生因五種煩惱而投生四生、三惡趣,遭受無量痛苦(詳述地獄與餓鬼之苦)。

  • 建立正道: 說明應了知十二因緣因果不虛等十二真實法,斷除煩惱,趨向解脫道。

B. 法義評論

此論以佛教因明(邏輯)的方法,針對印度當時流行的順世外道(如斷見、無因論)、婆羅門教派(如神創論、定命論、常見)等進行了系統性的批駁。其核心思想是:

  1. 確立因果律與無常觀:針對「斷見」和「常見」,強調世間萬法是無常的,但因果律不虛的,駁斥了外道非因非緣的說法。

  2. 破除人我見與造物主:以「繩上見蛇」的比喻,指出「我」是迷亂的假立(無我),而非恆常實有;同時駁斥了外道主張的「大自在天」等造物主,將其歸結為迷亂的見解。

  3. 歸結痛苦之源:論著將一切痛苦歸結為**「無明見」「五種煩惱」所致的迷亂**,並最終將解脫之道導向對十二因緣的了悟與實踐。


2. 《作持之論》 (D3848)

A. 內容大綱

  • 頂禮: 頂禮世尊語自在(文殊菩薩)。

  • 開宗明義: 以「譬如在繩子上錯誤地看到蛇」的比喻,指出當見到繩子本質時,錯誤的認知(蛇)便無意義。

  • 世俗與勝義: 一切被執著的對境,當以其自性來觀察時,皆為假立(བརྟགས་པའི་དངོས་པོ་),是世俗知覺(ཀུན་རྫོབ་ཤེས་པ)的範疇。

  • 無分微塵: 由於無法找到「無分之部分」(ཆ་མེད་),故最細微的極限亦與不存在相同。

  • 結論: 智者應當觀照一切法唯是迷亂,並非真實義。

  • 修行: 由於迷亂本身也不清淨,故「如其顯現,如是不實」(ཇི་ལྟར་སྣང་ན་དེ་ལྟར་མེད།)。應以智慧了知一切皆為假立,便能如同「被蛇驚嚇」般容易地斷除貪著等煩惱。

  • 道次第: 欲離煩惱者,應在世俗諦中如世間人般行持(積集資糧),而在勝義諦上則應尋求(真實義)。

B. 法義評論

此論篇幅雖短,卻濃縮了大乘中觀派的核心見解,是聖天思想的精華體現:

  1. 繩蛇譬喻:這是佛教中觀派最常用的譬喻之一,用來區分實相(繩)與遍計所執(蛇)。繩子代表事物的真實面,而蛇代表由迷亂心識所產生的虛妄執著,說明一切煩惱的根源在於對虛妄對境的實有執著。

  2. 空性觀點:透過「無分微塵」的邏輯分析,指出世俗物質(色法)最終也無法找到實有的本質,從而確立空性(一切法無自性)的觀點。

  3. 雙諦並行:強調修行者必須在世俗諦(依世間法行持善業)和勝義諦(以智慧觀察空性)兩個層面同時努力,才能徹底斷除煩惱,獲得解脫。

 

 

文本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這份文獻主要記錄了兩部藏傳佛教論典,其中《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是對各種外道觀點進行系統性駁斥的主體。

1. 《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中的他宗評破

此論典的核心內容是針對印度當時流行的數種外道學說(「迷亂」)進行正理因明的駁斥,確立佛教的緣起、因果不虛等正見。

🔹 評破斷見與無因論(於有執無之迷亂)

外道觀點 (他宗)核心主張佛教駁斥 (此法論者說)法義差別評論
斷見 (Lokāyata)前後世非有:人死如灰燼消散,主張「未死之前安樂活」;強調現世享樂。駁「無前後世」:如同「日日日之數,種子芽因果」,因果業力相續,生命輪迴非斷滅。確立因果相續:區分了佛教的業感緣起與斷見的虛無主義。生命在異熟果上並非一世終結。
無因論 (Svabhāvavāda)自性成就:一切法如豌豆圓、水下流等皆從自性成就,非有因駁「無因自性」:若無因,則一切應如虛空無所依、水應上下流、日應四方升;事物(如豌豆)仍需依地等因緣而生。確立緣起正理:破除對自然主義宿命論的執著,強調宇宙萬物由因緣條件所生,非單一自性決定。

🔹 評破神創論與定命論(於無執有之迷亂)

外道觀點 (他宗)核心主張佛教駁斥 (此法論者說)法義差別評論
神創論 (Īśvara-kāraṇa)大自在天(或造物主)主宰:人的苦樂非自主,由大自在天使其生惡趣或天趣。駁「神造一切」:如同農夫播種,雖同地生長,稻麥各自成熟(善惡業如稻麥種子),故是善惡業主宰,非大自在天主宰。確立業力主宰:區分了內在業力(自作自受)與外在神力(他力決定)。否定有情輪迴為神的旨意,強調個體的行為(業)是主宰。
時間決定論 (Kāla-vāda)時令主宰:一切由時令萬物成熟、生與死。難以超越時間。駁「時間決定」:若一切由時作,則應如虛空無所依而生果;輪迴亦應無因緣、無父從母生子等亂象,故時間決定論力失效。強調因緣實效:時間只是展現因果的外部條件,因緣和合才是事物生滅的本質動力。

🔹 評破常見與邪見苦行

外道觀點 (他宗)核心主張佛教駁斥 (此法論者說)法義差別評論
世間常見輪迴恒常:五道眾生各自確定,天生為天人,前後世親眷定常相伴。駁「恒常輪迴」:五道眾生數量多變少、少變多,故無常;如稻穗中果子各不相同,親友關係亦不定,應由善惡業緣各自投生。強調無常變異:否定本質主義的種姓決定,指出一切皆因業力(變異)而決定,駁斥婆羅門教的種姓不變說。
人我見常一知覺:執著有「一切士夫作者」、「常一知覺」的駁「常一知覺」:如同在繩子上錯誤地看到蛇,法中無我,人我只是迷亂假立名闡明無我空性:這是佛教的核心觀點。外道執著的「我」是一種遍計所執(錯誤認知),並非真實存在。
邪見苦行苦行得解脫:修五火成梵天,三叉杖得大自在,或行鳥、狗等禁戒可證悟。駁「邪見苦行」:是邪見的苦行,如同口渴的野獸追逐海市蜃樓,徒勞無益。區分正道與邪道:佛教強調以智慧(了知空性)斷除煩惱,而非僅靠身體或儀式的苦行來獲得解脫。

2. 《作持之論》(聖天論師)的法義評論

《作持之論》作為一部中觀論典,其評破方式更加微細,主要在世俗諦與勝義諦上區別內外道。

觀點聖天論師的核心主張法義差別評論
萬法本質一切法皆為假立:一切被執著的對境,當以智慧觀察時,皆非自性成就,而是假名安立(「布施的實體」)。對遍計所執的評破:否定一切法有自性(Sva-bhāva),破斥一切實有論的立場。
極微分析極微不成立:透過極微(原子)分析,指出由於無法找到「無分之部分」,故最細微的極限也與不存在相同。對實有論的微細評破:這是中觀派破斥小乘有部外道勝論派物質實有的重要論證。否定了構成世界的基本粒子有實體
修道次第雙諦並行:追求離煩惱者,在世俗諦中如世間人般行持(行善積資),而在勝義諦上則應尋求真實義(了知空性)。中觀的道次第:區分了世俗(依世間法)和勝義(真實理)兩種真理,指出必須結合兩者才能徹底解脫,避免陷入斷滅或實有的兩邊。

 

實修方法概覽

根據上述兩部論典《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和《作持之論》所闡述的法義,實修的核心方法在於斷除迷亂確立正見,並結合世俗的善行勝義的智慧

1. 斷除迷亂的思維修(聞思慧)

實修的第一步是通過邏輯和觀察,徹底認識到各種邪見的謬誤,從而確立佛教的因果、無常、無我等正見。

  • 破除斷滅見與常見:

    • 觀因果不虛: 每日觀察世間萬物皆由因緣生滅,如農作物的種子與果實,深信善惡業力在三世中相續不斷,由此捨棄貪圖現世享樂的斷滅心態。

    • 觀無常變異: 觀察自身及周遭環境,認識到一切皆在剎那變化,親友、財富、身體皆非恒常,從而放下對「常」的執著。

  • 破除神創論與定命論:

    • 觀自業主宰: 深信自身苦樂皆由過去的善惡業力所感召,而非由外在的某一神祇或時間所決定。由此激發自我負責的態度,積極行善。

  • 破除人我實有見(空性見的初步觀修):

    • 繩蛇喻觀修: 觀想萬物,特別是執著的對象(如「我」、財富、身體),如同**「繩上見蛇」。當以智慧仔細審視時,實有的「我」和「自性」並不存在,它們只是心識假立**的名稱,從而減輕對人我的貪愛與執著。

2. 止息煩惱的戒律修(增上戒學)

論中指出一切痛苦源於對「五種煩惱」的執著,以及由此而生的三惡趣果報。因此,實修必須以清淨戒律來防護惡業。

  • 對治惡趣之因: 謹慎防護十不善業。

    • 重點止惡: 尤其警惕互相傷害、役使、殺戮等行為,這是墮入地獄和旁生道的直接業因。

    • 修習慈悲: 透過觀修慈悲心,對治瞋恨與傷害心,從源頭斷除惡趣之因。

3. 世俗與勝義的雙軌實踐(定慧雙修)

聖天論師在《作持之論》中教導,解脫必須結合世俗和勝義兩條路徑。

  • 世俗實踐(積集資糧):

    • 如世間行善: 儘管了知萬法無自性,但在世俗層面仍需如常人一樣「行持善業」,精進修行布施、持戒等六度,為解脫積累福德資糧。

  • 勝義觀修(以慧斷惑):

    • 專注於觀空: 在禪定中,運用智慧仔細觀察諸法的本質,通過極微分析等理路,確認一切法皆是假立無自性,由此徹底斷除對一切實有事物的貪愛、執著與煩惱。

4. 總結與攝要

實修即是依循八正道,在日常生活中:

  1. 以正見為導(慧): 恆時憶念因果不虛諸法無我(空性)

  2. 以正行護持(戒): 遠離一切不善業,特別是導致三惡趣的惡行。

  3. 以禪定輔助(定): 透過禪定,使心安住於善所緣,為勝義觀修打下穩固基礎。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根據《遣除迷亂的正理因成就》和《作持之論》的教義,將正見融入日常生活,實踐雙諦(世俗與勝義)是核心的修行方法。

1. 於世俗諦中:正業與防護(戒學實踐)

在處理日常事務時,應以因果正見指導行為,這是避免墮入惡趣、累積善業的基礎。

  • 警惕邪見的影響: 時刻觀察自己的思維是否傾向於極端(如斷滅或常有),或是否歸咎於外在的神或命運,一旦發現,立刻以因果不虛的正理矯正。

  • 謹慎言語與行為(防惡): 認識到地獄和餓鬼等無邊痛苦皆源於惡業,因此在與人交往和處理事物時,應嚴格警惕惡業的造作。

    • 對治瞋恚: 避免因一時氣憤而產生互相傷害、惡口或誹謗的念頭,因為這會導致無量痛苦。

    • 對治貪著: 觀察世間的財富、親眷皆是無常不定的,從而減少對物質和關係的強烈執著。

  • 主動行善積福(趨善): 由於承認因果,應積極以善業來主宰自身的命運。主動地進行布施、幫助他人、保持內心的清淨和正直。

2. 於勝義諦中:觀修智慧(慧學實踐)

在獨處、閒暇或專注於某事時,應運用智慧來觀察諸法的本質,從根本上斷除煩惱。

  • 繩蛇喻的觀察法:

    1. 選擇對境: 選擇一個引起你強烈煩惱或貪愛的人事物(如:「我」這個個體、一部新手機、一個複雜的任務)。

    2. 起迷亂執著: 承認當下心識對其產生了「實有」、「常久」、「真實可愛」的迷亂執著(這就是繩上的「蛇」)。

    3. 理智分析: 運用無常、無我的道理,仔細思考這個對境是否能經得起分析(例如:觀察身體的組成、觀察情緒的剎那生滅、觀察物質由因緣假合)。

    4. 斷除自性: 確定該對境的**「自性」**(獨立、不變、實有)如同繩上的蛇一樣,僅是心識的假立,實際不存在。

    5. 輕鬆放下: 一旦了知其為虛妄,對它的貪著和恐懼就能輕鬆地被放下,如同見到繩子後,對蛇的恐懼立即消除。

  • 雙軌思維平衡: 雖然了知萬法是空性、無自性,但在行動層面(世俗),仍應如實地尊重因果,認真完成職責。在觀待事物時,既知其體性空,又知其現象不虛,由此避免陷入虛無的「斷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