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頌》分析與評論
👤 作者與譯者簡介背景
作者:阿闍黎 寂護(Śāntarakṣita,ཞི་བ་འཚོ།)
背景: 寂護是八世紀印度重要的佛教哲學家,屬於瑜伽行中觀學派(Yogācāra-Mādhyamika)的集大成者。
學說立場: 他的學說以**「隨順唯識的中觀」為特色,主張在世俗諦(Kunzobpa,ཀུན་རྫོབ་པ།)層面接受唯識宗的「唯識無境」(心識為真,外境為假),但在勝義諦(Dön Dampa,དམ་པའི་དོན།)層面則依循中觀宗,以離一多因**等理路徹底破除一切實有自性(Rangbzhin Medpa,རང་བཞིན་མེ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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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藏傳佛教的關係: 寂護是對藏傳佛教影響最深遠的印度大師之一。他應藏王赤松德贊之請入藏弘法,並主持了桑耶寺(Samye)的建立和七覺士(Sadmi Dun,སད་མི་བདུན།)的剃度,為藏傳佛教僧伽制度的奠基人。
翻譯者:
印度堪布:蘇仁陀菩提(Surendrabodhi,སུ་རེན་དྲ་བོ་དྷི།)
背景: 印度佛教僧侶、學者,是隨寂護大師入藏或後續赴藏傳法的重要人物,參與了多部典籍的翻譯工作。
大校譯師:班智達 耶謝德(Yeshe De,ཡེ་ཤེས་སྡེ།)
背景: 藏族譯師,藏傳佛教歷史上最著名的譯師之一,在藏王赤松德贊時期活躍。他參與翻譯和審定了大量的顯密佛典,對確立藏文佛學術語和經典的傳播貢獻巨大。
翻譯背景: 該頌由兩位大師共同完成「翻譯、校對並審定」(Bsgyur Cing Zhus Te Gtan La Pabpa,བསྒྱུར་ཅིང་ཞུས་ཏེ་གཏན་ལ་ཕབ་པའོ།),確保了譯文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 內容大綱(依據頌文邏輯)
宣說中觀正見:離一多自性,一切法無自性 (頌1-17)
核心宗義: 透過**「離一多因」(Gcig dang Du Mai Rangbzhin Bral,གཅིག་དང་དུ་མའི་རང་བཞིན་བྲལ།)徹底否定一切自他所說諸事物**的實有自性(Rangbzhin Medpa,རང་བཞིན་མེད།),如同影像(Gzugs Brnyan Bzhin,གཟུགས་བརྙན་བཞིན།)。
對「常法」的破斥: 破斥數論派等主張的常法(Rtag Rnam,རྟག་རྣམས།)非一體性,若果異則失常性。
對「無為法」的破斥: 破斥小乘宗派主張的無為法(‘Dus Ma Byas,འདུས་མ་བྱས།)也非一性,應知如識般剎那生滅(Skad Cig ‘Byung Bar Shes Par Bya,སྐད་ཅིག་འབྱུང་བར་ཤེས་པར་བྱ།)。
對「補特伽羅」的破斥: 補特伽羅(Gang Zag,གང་ཟག།)離一多自性。
對「極微」的破斥: 破斥外境的最小組成單位極微(Rdul Phran,རྡུལ་ཕྲན།)的無分性,證明其無自性。
破斥心識的實有自性與一多(頌18-35)
破斥自證(Rang Rigpa,རང་རིག་པ།): 於一無分自性(Gcigpa Cha Med Rangbzhin La,གཅིག་པ་ཆ་མེད་རང་བཞིན་ལ།)中,三性不應理,自證知非能作所作事(Bya Dang Byed Pa'i Dngos Por Min,བྱ་དང་བྱེད་པའི་དངོས་པོར་མིན།)。
破斥一體多相: 識由不離諸相故(Rnam Pa Rnam Dang Ma Bral Bas,རྣམ་པ་རྣམས་དང་མ་བྲལ་བས།),不應是一體自性。
破斥錯覺: 分析白等單一相的認知,以及火把輪相的錯覺(Mgal Me La Yang Cig Car Du ‘Khor Lo Snang Ba’i ‘Khrul Pa ‘Byung,མགལ་མེ་ལ་ཡང་ཅིག་ཅར་དུ། འཁོར་ལོ་སྣང་བའི་འཁྲུལ་པ་འབྱུང་།)。
結論: 顯現種種的識遍一切安住,彼如相異,不應是一體自性(Rnam Pa Tha Dad Ltar Gcig Bu'i Rangbzhin Mi Rigs So,རྣམ་པ་ཐ་དད་ལྟར། གཅིག་བུའི་རང་བཞིན་མི་རིགས་སོ།)。
建立世俗諦(Kunzobpa,ཀུན་རྫོབ་པ།)與勝義諦(Dön Dampa,དམ་པའི་དོན།)
世俗與勝義的區分: 經觀察的事物無一性亦無多性,因此只是世俗相(Kun Rzob Pa Nyid Mtshan Nyid ‘Dzin,ཀུན་རྫོབ་པ་ཉིད་མཚན་ཉིད་འཛིན།)。
世俗的定義: 未經觀察而唯悅意(Ma Brtags Gcig Pu Nyams Dga’ Zhing,མ་བརྟགས་གཅིག་པུ་ཉམས་དགའ་ཞིང་།),具生滅法性(Skye Dang ‘Jig Pa'i Chos Can Pa,སྐྱེ་དང་འཇིག་པའི་ཆོས་ཅན་པ།),能作所作(Don Byed Pa,དོན་བྱེད་པ།)的功能,了知是世俗自性。
勝義的定義: 諸如來說一切法皆不生(Ma Skay Gsung,མ་སྐྱེས་གསུངས།),從一切戲論中解脫(Spras Pa’i Tshogs Rnam Kun Las De Grol Yin,སྤྲོས་པ་ཡི། ཚོགས་རྣམས་ཀུན་ལས་དེ་གྲོལ་ཡིན།)。
凡夫與聖者的差異: 凡夫因無始以來串習深重(Thog Med Rgyud Lci Bar Dngos Por Sgro Btags Dbang Byas Pas,ཐོག་མེད་རྒྱུད་ལྕི་བར། དངོས་པོར་སྒྲོ་བཏགས་དབང་བྱས་པས།)而不能現量通達無自性。聖者則依理路推理(Rjes Su Dpog Rnam Shes Par Byed,རྗེས་སུ་དཔོག་རྣམས་ཤེས་པར་བྱེད།)或瑜伽現量(Rnal 'Byor Dbang Rnam Mngon Sum Gsal,རྣལ་འབྱོར་དབང་རྣམས་མངོན་སུམ་གསལ།)而通達。
建立大乘修行與果位(頌36-結尾)
修行基礎: 通達法無我(Chos La Bdag Med Mhas Pa Ni,ཆོས་ལ་བདག་མེད་མཁས་པ་ནི།)者,由修習無自性,斷除煩惱障(Nyon Mongs Sgrib Pa Med Par Spong,ཉོན་མོངས་སྒྲིབ་པ་མེད་པར་སྤོང་།)。
因果世俗不亂: 於世俗諦中,因果事物未遮破,故煩惱、清凈等安立不亂(Kun Nas Nyon Mongs Rnam Byang Sogs Rnam Par Gzhag Pa ‘Khrags Pa Med,ཀུན་ནས་ཉོན་མོངས་རྣམ་བྱང་སོགས། རྣམ་པར་གཞག་པ་འཁྲུགས་པ་མེད།)。
瑜伽行中觀的次第:
依唯識故,應知無外境(Sems Tsham La Ni Brten Nas Su Phyi Rol Dngos Med Shes Par Bya,སེམས་ཙམ་ལ་ནི་བརྟེན་ནས་སུ། ཕྱི་རོལ་དངོས་མེད་ཤེས་པར་བྱ།)。 依此理趣,於彼亦應知極無我(Tshul 'Dir Brten Nas De La Yang Shin Tu Bdag Med Shes Par Bya,ཚུལ་འདིར་བརྟེན་ནས་དེ་ལ་ཡང་། ཤིན་ཏུ་བདག་མེད་ཤེས་པར་བྱ།)。
果位: 乘二理車(Tshul Gnyis Shing Rta Zhon Nas Su,ཚུལ་གཉིས་ཤིང་རྟ་ཞོན་ནས་སུ།),執持正理韁繩者,得大乘果位(Theg Pa Chen Po Pa Nyid ‘Thob,ཐེག་པ་ཆེན་པོ་པ་ཉིད།)。
💬 法義評論:隨順唯識的中觀
《中觀莊嚴頌》是寂護大師對印度佛教中觀學說進行創新和融會的重要著作,被視為瑜伽行中觀派的根本論典。
1. 理路的徹底性:離一多因
此頌的論證邏輯極其嚴謹,貫穿始終的武器是**「離一多因」。這一理路旨在證明:任何被認為實有的事物(無論是物質性的極微,還是精神性的心識),如果它實有,則只可能是一(Gcig,གཅིག།)或多(Du Ma,དུ་མ།)。但經由嚴密觀察,任何事物皆無法成立為一或多,因此其實有自性**(Rangbzhin Nyid,རང་བཞིན་ཉིད།)徹底不成立,只能是世俗假立。
2. 派別的融合:唯識與中觀
本論最獨特之處在於提出**「二規矩」或「二車」**的修行次第:
世俗諦: 為了對治凡夫對外境的執著,先依唯識宗的理路,證明外境非實有(「依唯識故,應知無外境」)。這被視為一種方便的、過渡性的世俗諦。
勝義諦: 再依中觀宗的理路,證明心識本身也無實有自性(「於彼亦應知極無我」)。
這種「先唯識後中觀」的漸進方式,既保留了唯識宗在對治粗分所知障上的方便性,又將中觀宗「一切法無自性」的見地推向了究竟的勝義諦,有效地融合了兩大主要學派。
3. 結語的實修意涵
頌文最後強調,真正的通達者(即大乘行者),是「乘二理車已,執持正理韁繩者」,能如實了知離戲(Spras Pa,སྤྲོས་པ།)的勝義諦甘露,這非「執著邪說宗派的智者」(即他宗)所能受用。這不僅是哲學論辯,更是確立大乘佛教正見,引導眾生生起大悲心(Snying Rje Nyid,སྙིང་རྗེ་ཉིད།)的實修指南。
根據《中觀莊嚴頌》的文本,以下是針對其評破他宗觀點和各家法義差別的評論。
⚔️ 他宗觀點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中觀莊嚴頌》的核心策略是運用**「離一多因」(離一性與多性)**的理路,對當時印度佛教內外的主要宗派所主張的實體進行徹底的遮破。
I. 對外道宗派(常法與極微論者)的評破
| 被破宗義 | 宗派或概念 | 評破觀點 | 結論(遮破的法義) |
| 常法 | 數論派等 (主張自性常有) | 若常法能次第相應生果,則其本性非一體。若果果各異,則常法將喪失其常性。 | 常法非實有。 一切作用法必有生滅次第,故非「常」;若常則不應有作用。 |
| 無為法 | 某類聲聞宗 (主張虛空等無為法) | 若無為法隨順次第之智而現,則亦非一性。若於前後位中體性不生,則應知此無為法如識般剎那生起。 | 無為法非實有常住。 凡能被認知者,皆與次第相關,故無絕對的、獨立的無為法。 |
| 極微(Rdul Phran) | 毗濕派、勝論派等 (主張極微為最小實體) | 若一極微對向六方其他極微所現之性皆同,則地水等應廣大無邊。若對不同方向現異性,則極微必有「分」,無法成為無分(Cha Med)的最小單元。 | 極微無自性。 極微既然有分,則仍是和合、非實體,故粗細物質皆無自性。 |
| 遍滿(Khyab) | 遍在的實體(如「大遍滿」) | 遍滿者因與異方分相關,故無法成一體。粗大物質因有障蔽與無障蔽等差異,故亦非一體。 | 遍滿者非一體。 凡具方位和分部者,皆無法成立絕對的一性。 |
II. 對佛教內宗(心識實有論者)的評破
| 被破宗義 | 宗派或概念 | 評破觀點 | 結論(遮破的法義) |
| 心識一體 | 某些主張心識具一體性者 | 心識因不離各種相貌(Rnam Pa)而顯現,故不應是一體自性。若是一體,則動與不動等,將因一體而使一切動等,難以回答。 | 心識非一體性。 心識剎那性與多相性(Rnam Pa Mang Po)使其無法成為絕對的一性實體。 |
| 外境實有論 | 毘婆沙宗、經部宗等 (主張心外有境) | 即使心識具有境相(Don Gyi Rnam Pa),若不許具境相之識,則外境了知之相亦不存在。若承認心識依於影像覺知,則心外實境不需實有。 | 外境非實有。 凡能被認知者,皆只是心識的顯現(影像),不是心外獨立的實物。 |
| 自證分(Rang Rig) | 瑜伽行派等 (主張心識能自體覺知) | 於一無分自性中,三性(能知、所知、了知)不應理故,其自證知非能作所作事(Bya Dang Byed Pa'i Dngos Por Min)。 | 自證非實有作用。 心識若為無分一體,則無法建立能動、所動、動作三者分立的作用,故自證不成立為實體。 |
III. 自身法義的建立:世俗與勝義差別
《中觀莊嚴頌》的貢獻在於清晰地界定了其瑜伽行中觀派的立場和修行次第:
世俗諦(Kunzobpa):
本質: 是一種**「未經觀察而唯悅意」(Ma Brtags Gcig Pu Nyams Dga’)**的安立。
定義: 具有生滅法性,且能作所作的功能(Don Byed Pa Rnam),是世俗的自性。
功能: 唯有在世俗中不遮破因果事物,才能無亂地安立煩惱、清凈、資糧等修行次第。
次第: 在世俗層面,採用**「依唯識故,應知無外境」**的觀點。這是對治粗分所知障的方便。
勝義諦(Dön Dampa):
本質: 是「從一切戲論(Spras Pa’i Tshogs)中解脫」。
定義: 透過徹底的「離一多因」觀察,了知任何事物「從真實的角度來說,任何事物都不成立」,故諸如來說一切法皆不生。
次第: 在勝義層面,採用**「依此理趣,於彼(識)亦應知極無我」**的觀點。這是對治細分所知障,趨向究竟解脫。
結語:大乘果位
以**「乘二理車」(指唯識與中觀這兩種觀修理路),並「執持正理韁繩」(持續觀察與推理),最終通達如實義,即是獲得大乘果位**。
根據《中觀莊嚴頌》所體現的瑜伽行中觀宗義,以下是提煉出的實修方法與次第:
🧘 《中觀莊嚴頌》的實修方法與次第
《中觀莊嚴頌》的實修路徑強調止觀雙運與見地次第,旨在透過理路破斥實執,並逐步趨入大乘果位。
階段一:聞思正見,樹立中觀見地
實修的首要步驟是建立正確的見地,即:一切法無自性。
專注於「離一多因」的聞思:
仔細分析和思維頌文中對**「一」(統一、無分、常恆)和「多」**(多樣、和合、剎那)的破斥。
對日常所見的物質(極微、粗色)和精神(心識、自證)進行觀察,確認它們無論如何分析,都無法成立為實有的「一」或「多」。
確定世俗與勝義的界限:
世俗諦: 承許未經觀察而悅意、具有作用功能的因果法(如善惡業、修道資糧)。在這一層面,保持對因果律的堅定信心和實踐。
勝義諦: 確認透過理路觀察,一切法都離於戲論,其本性不生不滅。
階段二:對治粗分實執(隨順唯識觀修)
此階段是為對治凡夫對外境的強烈執著,作為進入深層空性的前行。
體會「唯識無境」:
觀想:將外在的山河大地、身體、財富等一切所緣之境,視為心識習氣所變現的影像(如夢境、幻術、陽焰)。
推理:藉由憶念頌文中的「境相不存在」與「識由錯亂而顯現」,強烈認知到心外並無實質的對境。
目標:藉此將心識從對外境的「實有」執著中解脫出來。
階段三:對治細分實執(中觀究竟觀修)
此階段是對治對心識本身的執著,證悟空性。
體會「識亦無自性」:
將觀察的矛頭轉向心識本身(即執取影像的心)。
思維:心識是剎那生滅的、是多相(種種顯現)的、無法成立為無分一體。
結論:既然心識既非一亦非多,則其自證與本體也徹底無自性。
證入離戲(Spreading Rnal 'Byor):
當所有實有的增益(實有、無實、亦有亦無)都被理路徹底遮破之後,心不再攀緣任何邊際見解。
安住: 在離於一切戲論、不可言說的勝義實相中安住。這就是「瑜伽自在者現量明瞭」的境界。
階段四:資糧積聚與大悲實踐
無論處於哪個階段,都必須持續的行為實踐,以圓滿福慧二資糧。
不亂的世俗因果:
堅信並實踐清凈的因果法則:從清凈因中(如正見所生的戒律)生起清凈果;從不清凈因中(如邪見所生的邪淫)生起不清凈果。
修行資糧: 廣行布施、持戒、忍辱等波羅蜜多(儘管無實執,但仍需以菩提心攝持去實踐)。
大悲心的生起:
透過見地通達他宗或凡夫的無實義,從而深切體認到一切眾生因無始以來串習深重而執著實有,受盡痛苦。
誓願: 由此生起強烈的大悲心(Snying Rje Nyid),發願救護一切眾生脫離顛倒實執。
根據《中觀莊嚴頌》的哲學見地,我們可以提煉出以下適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 日常生活中的中觀實修
1. 檢視「實有」的錯覺(觀修次第)
這是將「離一多因」的理路應用於日常感知,以鬆動對事物的執著。
對外境的審視(隨順唯識):
當您看到一件物品(例如一張桌子、一部手機),嘗試問自己:「這個東西是心外獨立的實體嗎?」
體會這件物品的形狀、顏色、聲音等,其實是您的心識習氣所變現的影像,如同夢境或陽焰。
理解到「外境」只是您心識中的一個相,藉此減輕對物質世界強烈的「實有」依賴。
對「自我」的審視(中觀見地):
當您感受到「我」在生氣、難過或快樂時,嘗試問:「這個『我』是從頭到尾不變的實體嗎?」
思維「我」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和合而成的,既不是單一不變的(非一),也不是多個單獨實體的總和(非多)。
確認「我」僅是世俗的假立,是沒有自性的。
2. 處理情緒與關係(對治煩惱)
將無自性的見地應用於情緒和人際互動,斷除煩惱障。
觀照情緒的生滅:
當強烈的情緒(如憤怒)生起時,不要立即將它視為一個實有的、巨大的、不變的「東西」。
觀察情緒是如何剎那生滅的:它從何處來?在何處住?往何處去?它無法被定義為單一實體。
認知到情緒如同「空中的花」或「幻術」,因缺乏實有自性,故其力量微弱,能被智慧所斷除。
應對人際衝突:
在與人爭執時,意識到您與對方所執著的觀點、感受,乃至「對方」這個概念,都是離一多自性的假立。
將他人的言行視為習氣所變現的影像,避免將其視為實有的、針對您的「惡意」。
在世俗中以大悲心和因果法則處理問題,但在勝義中不讓衝突實質化。
3. 實踐功能與因果(世俗不亂)
在徹底破除實有執著的同時,要堅信並實踐世俗層面的因果。
重視行為與動機:
既然世俗因果不亂,就要極度重視每一個行為的動機。
每天發願以清凈的因(利他、善念)去行動,因為清凈的因必然會生起清凈的果。
積聚清淨資糧:
在日常生活中,積極地實踐布施、幫助他人、保持道德戒律等波羅蜜多(六度)。
認識到這些善行雖然本性空,但其世俗的功能是真實不虛的,能積聚福德,對治自身的串習。
隨時保持正知:
無論是工作、休息還是行走,隨時提醒自己「這一切都是未經觀察而悅意的假立」。既不執著它們是真,也不否定它們的作用。
結語:乘二理車
將唯識的「外境是假」作為對治粗分的起步,將中觀的「心識亦空」作為究竟的目標。日常生活的每個片刻,都成為您實踐空性見地與大悲行為相結合的道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