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與背景
📚 論典資訊
名稱(梵): Kāyatrayavṛtti(《身三解釋》或《三身註釋》)
名稱(藏): sku gsum 'grel pa
根本頌作者: 文末歸屬為阿闍梨聖龍樹(Ācārya Nāgārjuna)所作的《三身讚》(Kāyatrayastotra)。然而,文中引述的註釋作者耶謝達瓦在結尾處提到此註釋是依龍友(Nāgabuddhi, 亦作龍樹友 Nāgamitra 或龍叫 Nāgāhvaya)所作的《三身讚》而作,因此學術界對根本頌作者的歸屬存在爭議。
✍️ 作者、註釋者與譯者
| 角色 | 姓名 | 語言/身份 |
| 根本頌作者 | 聖龍樹(有爭議) | 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祖師 |
| 註釋作者 | 耶謝達瓦 (Ye shes zla ba, 般若鎧) | 釋迦比丘,持戒賢善,譯為「慧月」。文末提到其全稱為釋迦比丘持戒賢善耶謝達瓦廣大名稱者。 |
| 主要譯師(梵轉藏) | 般若鎧 (Prajñāvarman) | 印度堪布 |
| 校訂譯師(藏文) | 耶謝德 (Ye shes sde) | 大校譯師班智 |
🌍 內容概述
本論是針對《三身讚》根本頌所作的詳細註釋,旨在闡明佛陀法身 (Dharmakāya)、報身 (Saṃbhogakāya)、化身 (Nirmāṇakāya) 三身之自性、作用、安立、獲得方式以及彼此關係。
📜 內容大綱
本論分為兩品(Bampo),以問答、偈頌與註釋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論述。
I. 第一品:三身總說與特徵
緣起: 說明宣說三身的必要性,在於引導初學者獲得「甚深廣大、不可思議、殊勝、智慧本性之三身」。
三身總體定義: 引用偈頌「化身及圓滿受用,如是餘者即法身」。
法身: 智慧本性、法性本性身、無上殊勝智慧、智慧和斷德圓滿的攝持。
報身(圓滿受用身): 體驗各種法圓滿受用。
化身: 成辦事業的智慧本體,隨緣顯現,令有情成熟。
三身之關係與安立:
法身是勝義有(或真實),化身與報身是假立有(或世俗)。
法身是報身和化身所依(基礎)。
法身是無垢真如和無分別智慧的體性所攝。
常性:
化身是常:由調伏眾生事業相續不斷故,如常施食。
報身是常:由受用法相續不斷,乃至輪迴不間斷故,如常樂受用。
法身是常:由其無為法自性故,如虛空。
二諦與三身: 將佛地歸納為:
信解行地:有化身,無報身。
無相地(八地以上):唯有報身,無化身。
有相地(初地-七地):報身和化身皆有。
佛地:唯有法身,無彼二。
II. 第二品:三身之獲得與歸攝
三身與三自性: 獲得三身是無分別智慧的果報,通過遍知、斷除、清淨三種自性而獲得。
遍知遍計所執性 → 獲得化身。
斷除依他起性 → 獲得報身(圓滿受用身)。
清淨圓成實性 → 獲得法身。
轉依(所依與能依):
由根本心(阿賴耶識)轉依 → 獲得法身。
由入識(轉識)轉依 → 獲得報身(圓滿受用身)。
無分別智慧和轉依(真如)互為所依。
十種佛陀歸攝: 引用《如來秘密經》中所說的十種佛陀名號(世俗五、勝義五),並歸攝於三身:
世俗五: 現證菩提、愿、業異熟、加持、化身佛 → 歸攝於化身與報身。
勝義五: 法身、心、三昧、自性、如意佛 → 歸攝於法身。
八種相門總攝: 引用《如來秘密王經》以八種相門(分別、量、邊際、事業、體性、生起、饒益、趣入)總攝佛身。
功德與結語: 闡明無分別智慧的殊勝,說明其是中道的行境,並迴向功德。
💡 法義評論 (作者耶謝達瓦觀點的解讀)
耶謝達瓦的這篇註釋清晰地展示了唯識宗對佛陀三身、二諦以及修道次第的理解,其中核心思想是:
三身與三自性(三無自性性):
本論將佛陀的三身與唯識宗的三自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緊密聯繫。這是唯識學派解釋大乘修道果位的標準方式。
遍計所執(虛妄分別)通過遍知而獲得化身,暗示化身是虛妄顯現,但能利他。
依他起(雜染相)通過斷除而獲得報身,暗示報身已擺脫雜染,但仍有自他受用的相狀。
圓成實(清淨真如)通過清淨(遠離客塵)而獲得法身,法身即是究竟實相。
法身的勝義地位:
本論明確法身是勝義諦,而報身與化身是世俗諦。法身作為「無垢真如」和「無分別智慧」的結合,是佛果的根本。
法身如虛空、常恒不變,是報身和化身的依處,強調了法身的不生不滅、無戲論的特點。
無分別智的地位:
本論將「無分別智慧」視為修道的精髓與佛果的基石。
無分別智是獲得三身的直接因,其境界超勝阿羅漢和獨覺。阿羅漢只斷人我執,而佛陀的無分別智是斷除人、法二我執及其一切習氣(所知障),因此能頓時遍知一切,並能任運(Lhun grub,無功用行)地作廣大佛事,如箭矢依先力而行或日光遍照。
中道與唯識觀:
本論強調無分別智是中道,遠離常見(執有)和斷見(執無)二邊。
建議修行者常修唯識觀(「一切唯是識」),以破除外境實有之執(所取),進而破除心識實有之執(能取),最終證得離二取相的無分別智慧。
果位功德:
佛陀成就的不住涅槃殊勝,是以化身報身不入涅槃(不捨眾生),法身不住輪迴(離一切戲論)來體現,結合了智慧(不著輪迴)和慈悲(不捨眾生)的圓滿。
文本對他宗觀點的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本《三身註釋》在闡述自宗(主要是唯識宗相應的中觀見)的法義時,對多個關鍵教義點上的異說或潛在誤解進行了駁斥和澄清。
I. 關於佛陀的本質與知覺
1. 破除「色身見佛」與確立法身本質
他宗觀點(錯誤見解): 認為可以通過「具足相好」的色身(Rūpakāya)來見到如來。
文本評破: 引用經文「不應以具足相好見如來」和「諸佛世尊是法身,以法身而顯現,非以色身顯現」來直接遮止。這確立了佛陀的究竟本質是法身(Dharmakāya),強調其是智慧本性,而非物質或形相所能限量。
2. 破除「頓悟」與「漸悟」的偏執 (關於一切智性)
他宗觀點(常見爭議): 佛陀的一切智性是頓時(剎那)遍知一切所知,還是漸次(相續)遍知一切所知?
文本評破:
駁斥「頓時」遍知:由於「有」和「無」這兩種對境互不相順,一個心識剎那不能同時遍知,故不合理。
駁斥「漸次」遍知:若漸次遍知,則在觀知一個眾生時,其他眾生的利益就會錯失(「利他衰損」),且一切智性將成為假立(名言上的施設,而非實義)。
自宗立論: 佛陀是以無二之性相(離能取所取)頓時了知三世一切差別所知,故許為頓時知一切。這將一切智性的成就歸於無分別智慧的本質,巧妙地避免了落入有分別心識的邏輯困境。
3. 釐清凡夫與如來的「分別」
他宗觀點(經文異說): 某些經文說「凡夫許無分別,如來具有分別」。
文本評破: 這是對經文的錯誤理解。
所謂「凡夫無分別」是指邪執二見(常見、斷見)的凡夫,他們沒有正確的無分別智。
所謂「如來有分別」是指諸佛證見無二實有(離能取所取)後,雖然無分別,但為了利他而示現無功用行的威光作用,故被稱作「具有分別」。
II. 關於修道基礎與果位差異
1. 辨別「無分別智」的常與無常
他宗觀點: 無分別智若為「有」,則會落入常見;若為「無」,則會落入斷見。
文本評破: 佛陀的無分別智慧是中道而生,不為常見斷見者所能獲得。
無分別智的常性: 由緣於真如(實質)故,由不變異故。
無分別智的無常性: 由是有為法(作用)故。
自宗結論: 無分別智是離於戲論,遠離二邊,並以「唯識」來界定中道,主張應當常修唯識觀以斷除二取執著。
2. 區分佛與阿羅漢的解脫
他宗觀點: 阿羅漢也是由無分別智慧解脫,理應與佛陀無異。
文本評破: 駁斥了這種「阿羅漢即佛」的等同論。
阿羅漢的解脫: 僅依人無我,未斷除二分別(能取所取),僅斷煩惱障,故智慧轉變不圓滿。
佛陀的解脫: 通過人無我和法無我,斷除一切煩惱習氣和所知障,故能任運、無礙地趣入一切所知。兩者智慧的「轉變」有根本差異。
3. 破除「法尚應捨」的適用範圍
他宗觀點(誤解經文): 既然經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如筏喻),則佛法中的無分別智慧和真如也應當捨棄。
文本評破: 經中所說的「如筏」是密意,其指引捨棄的對象是布施等資糧法和有漏法,而非無分別智慧。因為如來即是無分別智慧的本體,若捨棄,則無佛果可言。這將「捨法」的範圍限定在資糧道階段的行為和有漏修習上,不適用於究竟的法身自性。
III. 關於三身的安立與作用
1. 釐清法身與報身的功能界限
爭議: 報身與化身是從法身之力顯現,那麼如何區分報身和化身與法身在自利、他利上的偏重?
文本評論:
化身: 由他利圓滿分別,因為其作用是唯現他利事業,隨緣顯現,令眾生善根成熟。
報身: 由自利圓滿分別,因為其作用是唯現一切自利圓滿(如受用大乘法、安樂),雖亦有利他(對菩薩說法),但重點是其證悟的圓滿受用相。
法身: 由成就彼二義(自利與他利)分別,因為法身之力的作用是生起報身和化身。
2. 關於心和心所的安立
爭議: 在佛地無分別智的境界中,如何安立「心」與「心所」(Caitasika)?
文本評破:
在無分別智現前的境界中,沒有「心」與「心所」的安立,因為此處無二分別(能取所取)。
「心」是顯現事物自性的總相分別。
「心所」是顯現彼事物差別的別相分別(如受、想、行等)。
結論: 心和心所都是凡夫在二分別(迷亂)時的安立,而在究竟勝義中,「此等一切唯迷亂,此中無心無心所」。
實修方法概要:證悟三身的瑜伽行
本論典的核心實修方法是建立在中道見解和唯識觀的基礎上,旨在透過止觀雙運來現證無分別智慧,從而轉依煩惱、成就佛果三身。
1. 基礎修持:發心與厭離
厭離輪迴: 思維輪迴是諸多痛苦之處而生起厭離心。
確立目標: 觀想從中解脫之方便,並欲發菩提心,希求獲得究竟的佛果三身。
次第精進: 依據聽聞正法等次第修習,隨緣精進。
2. 核心觀修:中道與唯識
確立正見(中道): 智慧應當遠離常見(執著實有)和斷見(執著全無)二邊。
修習唯識觀: 應當常修習安住於唯識觀修,即觀想**「一切唯是識」**。
破除所取: 觀一切法中不見實體性,從而達到無所取(外境)的狀態。
破除能取: 當所取破除後,能取(心識)亦無所依,因此也不見唯識的真實性。
遠離二取: 最終目標是遠離能取和所取的分別執著。
成果: 通過破除能取所取分別,自然生起無分別智慧。
3. 止觀雙運:專注與分析
三昧(止): 修行者應當在等持位時,不應當於一切所緣境中有所執著(不作意分別)。
即使對於等持的影像,也應心不執著,從而進入無相界。
這是一種無住作意的瑜伽行,心能平等趣入(無掉舉、無昏沉)。
般若(觀): 透過無分別智慧來通達無二義(離能取所取)。
應當分析和破除二分別(能取與所取的分別執著),這是生起無分別智慧的因緣。
4. 究竟轉依:證果
轉依識性: 隨修道次第,通過聞法、修道串習,完全斷除一切習氣(所知障)。
成就法身: 由根本心(阿賴耶識)轉依清淨,獲得法身。
成就報身: 由入識(轉識)轉依清淨,獲得圓滿受用身。
成就化身: 由於遍知遍計所執性(虛妄分別),能任運任隨眾生之緣而顯現化身利生。
總結: 實修的關鍵在於通過唯識觀達至中道正見,並在止觀雙運中徹底斷除一切分別執著(二取分別及習氣),從而實現識的轉依,任運成就佛陀的三身功德。
這部論典主要闡述的是大乘佛教中最高層次的佛果理論與瑜伽行者的進階禪修,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實修,雖然沒有直接的「行住坐臥」指導,但其核心精神可以轉化為以下觀點:
1. 轉化為厭離心與菩提心
練習厭離: 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困難或痛苦時,將其視為輪迴痛苦的證據,以此培養厭離心,並提醒自己這一切現象的無常性和不圓滿性。
發心利他: 將自己的目標確立為不僅是個人的解脫,而是為了一切眾生,隨時隨地發起菩提心,以廣大的心量面對一切境遇。
2. 實踐中道正見
避免極端: 在思考問題、做決定或判斷事物時,警惕陷入**「不是有就是無」**的絕對二元對立。認識到大多數事物都是緣起和相對的。
確立正見: 努力學習和思維中道的法義,避免以常見(執著事物永恆不變)或斷見(執著事物徹底虛無)的態度對待人事物。
3. 專注與觀照心識
修習專注(止): 在日常行為中,如工作、交談或吃飯時,練習心不執著於所緣對境。這並非是放棄專注,而是保持清明,但不陷入對細節的分別計度和貪瞋中,以培養平等心。
觀照唯識: 遇到煩惱、情緒或強烈執著時,回歸觀照**「一切唯是識」**的原則。
破除外境: 認識到引發你情緒的外在事物(所取)並非實有,而是心識的顯現。
觀照內心: 進一步認識到這個情緒(能取心識)本身也是無常和無自性的,從而鬆開對能取所取的執著。
4. 斷除執著與習氣
消除二元對立: 在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執著是能取(自己、主觀)和所取(他人、客觀)的對立。練習在人際互動和生活體驗中放下對二元對立的堅固執著。
轉依: 訓練將自己的心態從煩惱的狀態(凡夫心、阿賴耶識或轉識)轉變為清淨的狀態(無分別智),這是一種持續的心性轉化工程。
5. 實行任運利他
無功用行: 理想的狀態是像佛陀那樣,即使無分別,也能任運地、無須刻意造作地利益他人。
日常實踐: 在日常生活中,練習以清淨、無雜念、無期待回報的心態去做利他行為,即使是微小的善事,也試圖使其成為任運自發的善行。
總而言之,該論典的實修精神就是將最高教法的無分別智慧、中道正見、與唯識觀的原則,運用到煩惱生起與日常分別的每一個瞬間,目標是徹底轉化凡夫的迷亂心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