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論廣釋》解題

文本分析與導讀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角色姓名簡介與背景
原作者阿阇黎調伏天 (Sthiramati/དུལ་བའི་ལྷ་)印度瑜伽行派(唯識宗)的重要論師。本論是對於世親菩薩(Vasubandhu)所著《二十唯識論》(梵語:Vimsatikā Kārikā)的廣泛註釋,屬於闡揚「唯識無境」思想的核心論典之一。調伏天是繼承世親、安慧等大師學說,並對其進行系統化和辯護的代表人物。
翻譯校訂者堪布 吉那彌札 (Jinamitra / 吉那彌札)來自印度的班智達(Pandita,學者),是八世紀末九世紀初活躍於西藏的重要譯師,曾參與多部佛教經論的翻譯和校訂。
堪布 戒護菩提 (Śīlabodhi / ཤཱི་ལེནྡྲ་བོ་དྷི་)另一位印度班智達,與吉那彌札等共同合作,是將佛教義理從梵文翻譯成藏文的重要貢獻者。
堪布 施戒 (Dānaśīla / དཱ་ན་ཤཱི་ལ་)同樣是印度班智達,參與了藏譯佛典的審定工作。
大譯師 班智達耶喜德 (Bande Ye-shes-sde / བནྡེ་ཡེ་ཤེས་སྡེས་)西藏本土的大譯師,為吐蕃時期佛經翻譯事業的關鍵人物。他與許多印度學者合作,共同將大量的佛教經論譯成藏文並審定,對藏傳佛教的發展貢獻巨大。

 

📝 內容大綱 (Rab-tu byed pa nyi shu pa'i 'grel bshad)

本釋論主要圍繞對《二十唯識論》核心宗義「三界唯識」(三界唯心)的闡述與辯護。

區塊主題(藏文/漢文)核心論點與內容
導論རྒྱ་གར་སྐད་དུ། བོད་སྐད་དུ། དགོས་པ་དང་། བརྗོད་པར་བྱ་བ།說明釋論的必要性所詮(三界唯識)、究竟目的(為得大乘)。解釋「大乘」具有七種大:所緣、修行、智慧、精進、方便善巧、成就、事業。
I. 唯識宗義的確立ཁམས་གསུམ་པ་རྣམ་པར་རིག་པ་ཙམ་透過教證(經中說「三界一切唯是心」)和理證確立「三界唯識」宗義。解釋「心、意、識、了」為異名,總攝八識聚。說明「唯」字是遮遣識外之境,而非遮遣心所。
II. 破斥外境ཡུལ་དང་དུས་ལ་ངེས་མེད་ཅིང་།辯論核心: 破斥主張外境實有者(如說一切有部和經部)對「無外境」提出的四種詰難:境定(處所決定)、時定(時間決定)、心定(心識決定)、作用(業用)。
རྨི་ལམ་བཞིན་དང་ཡི་དགས་བཞིན། སེམས་ཅན་དམྱལ་བ་བཞིན་比喻解答: 分別以「夢境」、「餓鬼」、「地獄」三種無外境而有定相的現象來比喻,說明即使無外境,境、時、心、作用的確定性仍可由業力習氣的力量在識中成立。
ལྕགས་རབ་ཏུ་འབར་བའི་ས་གཞི་駁斥地獄獄卒: 駁斥外境論者(毗婆沙師)主張地獄獄卒、狗等為實有有情,說明它們是由地獄眾生業力所感識之轉變大種變現,本身無心識,僅是生起恐怖的方便。
III. 破斥極微དེ་ནི་གཅིག་ནའང་ཡུལ་མིན་ལ། རྡུལ་ཕྲ་རབ་མི་འགྲུབ་ཕྱིར།破斥外境論者對極微(原子論)的執著,顯示極微的不合理性:若極微有部分,則非一實體;若極微無部分,則無法解釋六方接觸、影子和遮蔽等現象,一切將歸於同一微塵。結論為極微(色等外境)不成立。
IV. 唯識宗義的進階闡釋མངོན་སུམ་བློ་ནི་རྨི་སོགས་བཞིན། དྲང་སྲོང་ཁྲོས་པས་དན་ཏ་ཀའི།破斥現量與經驗: 說明「這是現量」的感知如同夢中一樣是虛妄分別。破斥憶念: 憶念的是識本身顯現的相,而非識外實境。破斥世間共識: 說明凡夫因「顛倒分別習氣的睡眠」而迷惑,未覺醒故不能了知無境。破斥業果差異: 說明清醒與夢中善惡業果差異的因是「心是否被睡眠所覆」以及對境是否具有相應的業力轉變
V. 法無我與究竟義གང་ཟག་བདག་མེད་པར་འཇུག་པར་འགྱུར་རོ། ཆོས་ལ་བདག་མེད་པར་འཇུག་པར་འགྱུར་རོ།宣說唯識宗的兩重無我人無我(了知十二處之法生起,無有獨立常一之我)和法無我(了知唯識,破除所取能取相)。法無我是指「遍計所執法」不存在,而非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也無。
སངས་རྒྱས་སྤྱོད་ཡུལ་ལོ།究竟境界: 唯識的深廣境界非凡夫所能思議,是諸佛世尊以其無礙智所證的境界。

💡 法義評論 (Dharma Commentary)

《二十論廣釋》作為瑜伽行派的核心論典註釋,其重要性在於其嚴密的邏輯辯證和對「唯識無境」教義的透徹闡發。

1. 唯識無境的系統辯護

本論的精華在於其對外境實有論者(特別是說一切有部和經部)的系統性破斥。論師巧妙地將對手針對「無外境」提出的四種日常經驗(境定、時定、心定、作用)的詰難,一一轉化為證明唯識的理據:

  • 非實有境的合理性: 通過夢境餓鬼所見膿河地獄境相等比喻,有力地說明了境相的定性和共識完全可以由共許的業力、習氣在心識內部轉變形成,而不必假設外在的客觀實體。這是一種將現象歸因於主體經驗和業力(共業)的精妙轉換。

  • 極微論的徹底破斥: 對於構成物質的最小單元——極微塵,論師沿用世親菩薩的「極微六分論」進行了著名的邏輯批判。無論極微是有部分還是無部分,都無法自圓其說,從而徹底否定了物質實體的客觀存在性,為「三界唯識」掃清了障礙。

2. 大乘的兩重無我目標

本論將唯識宗的修學目標設定為大乘的人法二無我

  • 人無我(補特伽羅無我): 透過分析「十二處」(六內處、六外處)的生起,說明一切作用皆由法與法相續而起,無有獨立、常一的「我」(人)作為作者或受者,從而破除我執。

  • 法無我: 在人無我的基礎上,進一步破除對「法」的實有執著,特別是「遍計所執」的所取(境)能取(識)二分,從而趣入法無我。法無我並非徹底虛無論,而是確立了依他起性(現象)和圓成實性(真實)的唯識本體論。

3. 教證的密意詮釋

論師繼承了對佛陀言教的「了義」(究竟義)和「不了義」(密意、方便說)的區分方法。

  • 對於「有化生眾生」的說法,被解釋為破斥斷見(認為無後世)的方便密意。

  • 對於「有色等十二處」的說法,被解釋為引導應以色等法門調伏的眾生,實則密意在於開示識的種子顯現,而非實有外境。

這種詮釋方式,既維護了佛陀一切言教的權威性,又確定了唯識宗作為究竟了義的地位。總之,此釋論以其深邃的邏輯思辨和完整的教理體系,成為理解瑜伽行派核心思想的必讀之作。

 

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二十論廣釋》的核心任務是建立「三界唯識」的宗義,因此論師調伏天主要針對主張心外實有的外境論者進行了嚴厲的破斥。這些被破斥的觀點,主要源自部派佛教中以說一切有部經部為代表的實事宗(Sarvāstivāda and Sautrāntika)。

I. 破斥外境實有宗 (實事宗)

他宗主張 (挑戰唯識)唯識宗 (調伏天) 評破與法義差別
1. 境定 (處所決定):如果沒有外境,為何許多人能在同一處看到相同的東西?如在一處看到一瓶水。評破: 共業所感。這如同「餓鬼共見膿河」。餓鬼群體因共同的惡業習氣,心識轉變顯現出膿河的相狀,但膿河本身並非客觀實有的外境。同樣,人間眾生因共業習氣,心識轉變顯現為瓶子,此相由眾識變現,故有共識,但非實境。
2. 時定 (時間決定):如果沒有外境,為何看到的對境在特定的時間才出現?如在特定的時節才能看到花。評破: 習氣成熟。這如同「夢中之境」。夢中的相狀也是由習氣引發,但在特定時機(睡熟、業力引發)才顯現。外境相的顯現與否,取決於阿賴耶識中的能作境識之種子何時成熟,與外在時間無關。
3. 心定 (心識決定):如果沒有外境,為何所有人都生起相同的認知?如瓶子只生起瓶子的認知。評破: 心識變異。這如同「地獄獄卒」。地獄眾生因惡業感得,其心識變現出獄卒、猛犬等相,這些相本身無有心識,僅是受苦眾生心識的變現。雖然同受苦眾生看到相同的獄卒相,但這僅是共業變異的果,證明無需獨立心外的實有獄卒。
4. 作用 (功能作用):如果沒有外境,為何對境能產生實質的作用?如食物能充飢、藥物能治病。評破: 業力差異。這如同「夢中遺精」。夢中並無實體外境,但能引發遺精等實質作用。同樣,由業力所感的識之相分,足以引發實質的作用(如充飢),其作用性亦是識所變現,並非來自實有的客觀實體。
5. 極微實有 (最小單位):主張客觀色法由不可分的「極微」(原子)組成。評破: 極微六分論。調伏天繼承世親菩薩的邏輯:如果極微有六方(東南西北上下),則應有六個部分,就不能稱為「不可分的一」;如果極微無部分,則無法解釋六極微互相接觸,也不能解釋陰影和遮蔽的產生。既然極微無法成立,則由極微組成的粗大色法(瓶子等)自然也是識的假名施設,而非實有。

II. 唯識宗與他宗的法義根本差別

宗派核心宗義 (本體論)《二十論廣釋》評論的法義差別
瑜伽行派 (唯識宗)三界唯識(識緣起)。承認依他起(雜染清淨諸法)與圓成實(真實性)。否認遍計所執(能取所取二分)的實有。重點:否定心外實境。 唯識宗認為,從煩惱的根源上來看,一切痛苦源於對「心外有實境」和「有實我」的執著,即所取、能取二執。故需透過徹證「唯識無境」來斷除二取分別,最終證得佛果。
說一切有部 (實事宗)法體恆有(三世實有,法體不變)。承認七十五法,一切色法心法皆為實有。根本差別: 認為色法(外境)與心法(識)皆為實有。唯識宗認為,他們執著於心識之外有實有對境,這是法執的根本。唯識宗認為有部所說的七十五法中,色法皆是虛妄的「遍計所執」或依他起識的相分,法體並非恆有。
經部 (實事宗)色法假有,心法實有(但色法有「微塵」實體)。主張境不離識,但仍承認外界有「極微」的實體,透過「種子」和「鄰近取」的方式在心識中現起影像。根本差別: 雖然經部也說「外境是心識的影像」,但他們依然堅持極微實有。唯識宗認為,只要承認極微實有,就無法徹底斷除對外境的執著,故其「境不離識」是不究竟的,仍屬於所知障的範疇。
中觀宗 (以應成派為例)一切法皆空(畢竟空)。不立自宗,只破他宗。間接評論: 雖然本論未直接批評中觀,但歷史上唯識宗被視為有宗(立實法)而中觀為空宗(不立實法)。唯識宗的「依他起」和「圓成實」二性在中觀看來仍是自性見,不夠究竟。調伏天在釋論中強調「唯識是勝義諦,非尋思境界」,隱含了對遍計空畢竟空之間密意的詮釋差異。但在本論的語境中,核心是破實事宗,對中觀的批判並不顯著

總結評論

調伏天對《二十唯識論》的廣釋,是唯識宗從「遮遣他宗」的角度建立自身法義的典範。他通過系統的類比(夢境、膿河、獄卒)和嚴密的因明邏輯(極微六分論),成功地將所有基於日常經驗對「無外境」的詰難,轉化為業力、習氣和心識變現的內部解釋。

其核心貢獻在於證明了:客觀世界的安定性、普遍性、規律性,不必依賴於心外的實體,完全可以由眾生心識的「共業」和「習氣」所感應和維護。 這徹底將現象的本體從物質轉移到了心識,為大乘佛教中「人無我」和「法無我」的徹底實踐,提供了堅實的哲學基礎。

 

關於阿阇黎調伏天 (Sthiramati / དུལ་བའི་ལྷ་)

📚 歷史定位與宗派背景

阿阇黎調伏天是西元 5 世紀至 6 世紀間印度佛教瑜伽行派(唯識宗)的關鍵人物。

  • 時期: 活躍於世親菩薩(Vasubandhu)之後。

  • 宗派: 屬於瑜伽行派 (Yogācāra),繼承和弘揚無著 (Asaṅga) 與世親的唯識學說。

  • 重要性: 他是將世親菩薩的簡要論述進行系統化、廣泛註釋的重要論師之一,被視為唯識註疏學的代表人物。

🎓 學術核心與代表著作

調伏天的學術特點是精於辯證、邏輯嚴密,特別擅長於回應說一切有部和經部等實事宗對唯識宗義的詰難。

1. 核心思想:深化唯識無境

調伏天在註釋中極力闡明**「三界唯識」**的宗義,他認為一切萬法皆是心識(阿賴耶識)的變現,心外沒有實體的外境。他特別強化了以下論點:

  • 業力與共業:一切現象的定相、共相,皆可歸因於眾生的共業和習氣在識中轉變,而非外境實有。

  • 破斥極微:他藉由對世親菩薩「極微六分論」的詳細闡釋,從邏輯上徹底否定了物質構成的最小單元——極微的實有性,從而確立了唯識的基礎。

2. 代表著作 (註釋類)

調伏天以其對世親菩薩經典的權威註釋而聞名。您提供的文本《二十論廣釋》即為其一。

原典名稱註釋名稱簡述
《二十唯識論》《二十論廣釋》 (Prakarana-vimsaka-tika)本論,旨在破斥一切心外實境,確立唯識無境。
《三十唯識頌》《三十唯識論釋》 (Triṃśika-kārikā-bhāṣya)針對唯識宗的系統性綱領,闡述八識、三性、五位百法等。
《辯中邊論》《辯中邊論疏》 (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闡述唯識三性的中道義理。
《大乘莊嚴經論》《大乘莊嚴經論疏》 (Mahāyāna-sūtrālaṃkāra-ṭīkā)闡述大乘修行的功德、發心等。

🧭 與其他唯識論師的差異

在唯識宗內部,主要有兩種主要的學說傳統,即「有相唯識」與「無相唯識」。調伏天通常被歸為無相唯識一系,與另一位重要論師護法 (Dharmapāla) 所代表的學說有所區分。

  • 無相唯識 (調伏天、安慧):強調真如實性,傾向於認為只有阿賴耶識 (藏識) 及其轉變是實有,而所顯現的能取(見分)所取(相分) 都是虛妄假立,終將被遣除。

  • 有相唯識 (護法):主張能取與所取亦為實有,即阿賴耶識所變現的見分與相分,在依他起性中也具有自體,需藉由真如智慧來遣除其遍計所執之性。

調伏天在《二十論廣釋》中展現的嚴格破斥外境的立場,明顯屬於無相唯識的傳統,致力於否定一切二取的虛妄分別,以證入究竟的唯識真如。

 

《二十論廣釋》這部文本屬於印度佛教瑜伽行派(唯識宗)的哲學論辯和教理闡釋,其主要目的是建立「三界唯識」的宗義,並從邏輯上破斥心外實有的外境

因此,它沒有直接提供像禪修指導或行為規範這類型的日常實修「方法」,但其宗義的確立本身就構成了深刻的心靈轉化和思維訓練的實修基礎:

🧘 實修基礎:心識轉化

文本提供的核心實修方法,是從根本上改變對世界的認知方式:

  1. 徹觀「無境」的虛妄性:

    • 方法: 觀察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所緣境(色、聲、香、味、觸、法)都並非心外實有,而只是心識轉變(習氣所感) 所顯現的影像。

    • 目的: 透過反覆思維「境定、時定、心定、作用」等現象完全可由共業和習氣在心識內部成立,來破除對外境實體的執著。

    • 應用: 將外界的喜樂或痛苦,回歸到自身心識的變現業力習氣的成熟上,從而減輕對外境的貪著和排斥。

  2. 了知「二取」的虛假性:

    • 方法: 觀察所有認知活動都包含能取(心、識)和所取(境相)的二元對立。

    • 目的: 透過唯識的教理(如極微六分論),徹底了知所取的境相(色法)是虛假不實,進一步也明白執取境相的能取之心也是虛妄分別。

    • 應用: 在煩惱生起時,實修者應當觀照並瓦解能取與所取的分別,從而趣入法無我的境界,這是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的關鍵。

  3. 趣入「兩重無我」:

    • 人無我實修: 觀察自身身心(十二處)的生起、作用皆為諸行(法) 的遷流,沒有一個獨立、常一的「我」在其中作用或受苦。

    • 法無我實修: 觀察一切法皆是遍計所執(虛妄分別)而非實有,從而證入離所取能取的唯識實性。

🚨 警惕事項

文本也特別指出了實修中的重要警惕:

  • 警惕尋思分別: 唯識宗的究竟真理(唯識實性)是「非尋思的境界」。因此,實修者應避免僅停留在邏輯或名言的思維中,必須透過修習,最終達到出世間無分別智的親證。

  • 斷除惡見: 實修的目的是「為得大乘」和「洗滌惡見的污垢」(如斷見)。這要求實修者必須發起菩薩的悲心,避免落入斷滅虛無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