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卷十一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 的第十一卷。承接上卷破除對「時間」的實執,本卷將進入對於世間運作機制最核心的探討——「因果」(Hetu-phala)與 「成壞」 (Sambhava-vibhava,即生滅)。若時間非實,則依時而立的因果生滅亦非實有,以此顯發「不生不滅」的中道實相。

總攝無上大乘中觀正理 以此為燈 照破二邊

觀因果品第二十 與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科判總序:

甲二、 正釋論義(續)

 乙二、 別破諸法實有

  丙一、 破法執(續)

   丁二十、 觀因果品(破能生所生)

    戊一、 破因果和合與不和合

    戊二、 破因中先有果與先無果

    戊三、 破因果一異與自然

   丁二十一、 觀成壞品(破生滅去來)

    戊一、 破成壞之離合

    戊二、 破法體之成壞

    戊三、 結歸寂滅


丁二十、 觀因果品第二十(破能生所生)

【總釋】

前品已破「時」,外人轉計:雖無實時,然現見眾因緣「和合」而生果。如種子、水、土、時節和合,芽便得生。若無因果,則世間一切亂壞。

本品旨在破除對「因果實有」的執著。中觀非破世俗假名因果,乃破「自性實有」之因果。若執因果有自性,則無論如何論證(和合、不和合、先有、先無),皆墮過失。

【根本偈】

若眾緣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和合而果生?


戊一、 破因果和合與不和合(Refuting Union and Non-Union of Cause and Effect)

【敵者主張】

果由眾緣「和合」(Collection/Harmony)而生。

【正理破斥】

  1. 和合中果之有無(Dilemma of Presence in the Collection):

  • 若和合中有果: 如果在因緣和合的當下,果已經存在(如數論派執因中有果),那麼果既已存在,何須再生?再生則犯「重復生」與「無窮生」之過。

  • 若和合中無果: 如果在因緣和合之中,果完全不存在,那麼這堆因緣就跟「非因緣」(如沙子)一樣。既然裡面沒有果,憑什麼能生出果來?

  • 青目釋云:「若眾緣和合中無果者,則眾因緣即同非因緣。如乳是酪因緣,若乳中無酪,水中亦無酪……不應言但從乳出。」

2. 破和合與不和合之接觸(Contact vs. No Contact):

  • 根本偈: 「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是因有二體,一與一則滅。」

  • 若因果相觸(和合): 因與果若接觸,說明兩者同時存在。若同時,則因不應是果之「前導」,且同生則無能生所生之別(如二牛角並出)。

  • 若因果不相觸(不和合):

    • 根本偈: 「若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因滅而果生,是果則無因。」

    • 若因在前,果在後,因滅時果未生,二者不相及。因既已滅(成無),如何能生後果?若能生,則是「無因生」。

  • 《般若燈論釋》中,清辨論師進一步破斥:

    • 若謂「因果和合」時能生,則「能生」與「所生」墮在同一時間。若同在一時,如燈與光,雖同時起,但互不相生(燈不生光,光不生燈,俱時有故),破壞因果次序。


戊二、 破因中先有果與先無果(Refuting Pre-existence and Non-existence in Cause)

【敵者主張】

或執因中先有果性(如泥中有瓶性),或執因中先無果(如泥中無瓶,待緣新生)。

【正理破斥】

  1. 破先有(Refuting Satkaryavada):

  • 根本偈: 「若因遍有果,更生何等果?因見不見果,是二俱不生。」

  • 若因中已經包含了果的一切特性,那果已經完成了,還生什麼?

  • 若謂因中「不可見」果,生出後「可見」。那不可見時即無果相,云何言有?

2. 破先無(Refuting Asatkaryavada):

  • 根本偈: 「若因空無果,因何能生果?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

  • 若因是空的(無果),它就如同非因,如何生果?

  • 《大乘中觀釋論》 云:「若謂緣無果,果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戊三、 破因果一異與自然(Refuting Identity, Difference and Nature)

【根本偈】

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

【釋義】

  • 若一: 能生與所生混淆,父子一體,大亂世俗。

  • 若異: 因同非因。若因與果截然不同,則如同豆種與瓜果,無關聯性,因應不能生果。

  • 結論: 因果非一非異,唯是緣起假名。因無自性,果亦無自性。

    • 《大乘中觀釋論》 云:「不空即不生……以空故不生,以空故不滅。」唯有在空性義中,因果才能建立(以無礙故);若執實有,則因果俱壞。


丁二十一、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破生滅去來)

【總釋】

前破因果,外人轉救:縱無實法生,豈無「成」(Sambhava,生成/集)與「壞」(Vibhava,壞滅/散)之現象?世間現見物成物壞,此理應有。

本品旨在破除對「成壞」(即生滅)現象的實執。成壞若實,則墮斷常;成壞若空,方合中道。

【根本偈】

離成及共成,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是中亦無成。


戊一、 破成壞之離合(Refuting Separation and Combination of Occurrence and Dissolution)

【敵者主張】

成(生)與壞(滅)是世間定法。或離成有壞,或與成俱壞。

【正理破斥】

  1. 離成無壞(No Dissolution apart from Occurrence):

  • 根本偈: 「若離於成者,云何而有壞?如離生有死,是事則不然。」

  • 「壞」是相對於「成」而言的。若沒有法的生成,哪裡來的法的壞滅?如無瓶,何來瓶碎?

  • 《般若燈論釋》 云:「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

2. 共成無壞(No Dissolution together with Occurrence):

  • 根本偈: 「成壞共有者,云何有成壞?如世間生死,一時俱不然。」

  • 「成」與「壞」是相違法(如水火)。一法不能在生成的同時毀壞。若同時,則無生長相。

3. 離壞無成(No Occurrence apart from Dissolution):

  • 根本偈: 「若離於壞者,云何當有成?無常未曾有,不在諸法時。」

  • 若法離於「壞」性而有「成」,則此法應是常住不滅的。然世間無常,無有不壞之法。若法決定不壞,則不應有「成」(成意味著從無到有的變化)。

4. 共壞無成(No Occurrence together with Dissolution):

  • 道理同前,生滅相違,不應一時俱有。


戊二、 破法體之成壞(Refuting Occurrence and Dissolution of Entities)

【敵者主張】

成壞雖不可得,但「法體」(Entity)應有。有法體,故有成壞。

【正理破斥】

  1. 離成壞無法(No Entity apart from Occurrence/Dissolution):

  • 根本偈: 「若離於成壞,是亦無有法。若當離於法,亦無有成壞。」

  • 離了生成與毀壞的過程,找不到一個靜止的「法體」。反之,離了法體,成壞亦無所依。二者互依空。

2. 法性空故無成壞(Empty Nature implies No Occurrence/Dissolution):

  • 根本偈: 「若法性空者,誰當有成壞?若性不空者,亦無有成壞。」

  • 若性空: 本無所有(如幻化),誰在成?誰在壞?

  • 若性不空: 決定實有(如金剛),不可變異,云何有成壞?

3. 破盡與不盡(Refuting Exhaustion and Non-exhaustion):

  • 《般若燈論釋》 云:「盡則無有成,不盡亦無成。」

    • 若法「盡」(滅),則體已無,無何有成?

    • 若法「不盡」(常),則無變易,亦無有成。


戊三、 結歸寂滅(Conclusion: Return to Quiescence)

【根本偈】

生住滅不成,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

【釋義】

  • 成(生)壞(滅)既破,則「有為法」的三相(生住滅)不立。

  • 有為法既空,相待而立的「無為法」亦空。

  • 青目釋云:「如幻亦如夢,如乾闥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卷十一總結】

本卷依據《中論》及諸大疏釋,以此慧燈,照破了「因果」與「生滅」的實執。

  1. 觀因果品: 證知因果非實有自性,非一非異,唯是觀待假立。破除「因中有果」及「無因生」等邪見。

  2. 觀成壞品: 證知成與壞互相觀待,離一則無二,且與「法體」亦互不相離。法體性空,故成壞亦如幻。

由此,世間萬法之生滅流轉,於勝義中皆不可得,畢竟寂滅。

(卷十一 竟)


下一卷將進入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將深入探討佛果(如來)的本質,破除對「佛身」的實體執著,並解析「顛倒」(煩惱之源)的虛妄性,直指解脫之要。


【附錄:本卷參考疏釋對照】

  1. 和合破斥: 參照《中論》(青目)與《般若燈論釋》(清辨)之詳細論證。

  2. 因中果有無: 融合《大乘中觀釋論》(安慧)之唯識/中觀互通義與《中論》之四句破。

  3. 成壞相違: 參照《般若燈論釋》關於成壞與法體之辯證。

  4. 三相皆空: 依據《中論》之譬喻(夢幻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