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卷四十五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的第四十五卷,即附錄二十七(全書最終卷):觀圓融以此為燈——中觀與瑜伽的最終對話

本論引用了五部釋論,其中《中論》、《般若燈論釋》屬中觀派;《順中論》、《大乘中觀釋論》、《廣百論釋論》則出自瑜伽行派(唯識宗)大師之手。這兩大車軌在歷史上曾有激烈的辯論(空有之諍)。本卷將作為全書的 「理論總結」,深入探討這兩大體系在本論中如何達成「圓融無礙」,以此為燈,消泯宗派之見,回歸佛陀一味法海。

總攝無上大乘中觀正理 以此為燈 照破二邊

附錄二十七:觀圓融以此為燈——中觀與瑜伽的最終對話

科判總序:

甲三十七、 觀圓融(兩大車軌之會通)

 乙一、 諍論之源(空有對立之表相)

  丙一、 中觀破唯識(破自證分與依他起)

  丙二、 唯識破中觀(破惡取空)

 乙二、 會通之路(本論之抉擇)

  丙一、 破執層次論(藥病相應)

  丙二、 勝義一味論(無生與無相之同歸)

  丙三、 依他如幻論(緣起與唯識之接點)

 乙三、 五師同一心(同歸般若)

 乙四、 大圓滿結讚(以此為燈 普照法界)


甲三十七、 觀圓融(兩大車軌之會通)

乙一、 諍論之源(空有對立之表相)

【論曰】

學人讀此廣論,或生疑竇:清辨論師於《般若燈論》中猛烈破斥「識有實體」,而護法菩薩於《廣百論》中卻建立「識由種生」。二者看似水火,云何同入一論?

【表相衝突】

  1. 中觀破唯識:

    • 清辨(分別明)論師認為,如果說「境無識有」,那麼「識」就變成了唯一的實體,這違背了「一切法空」的教義。

    • 《般若燈論釋》云:「若無所緣,心亦不生。」(破無境有識)。

  2. 唯識破中觀:

    • 瑜伽行派認為,如果連「依他起性」(識/緣起法)都破除了,那就變成了「損減執」(Nihilism),無人造業,無人受報。

    • 《廣百論釋論》云:「若說依他,都無自性,便撥染淨二法皆無,名惡取空。」


乙二、 會通之路(本論之抉擇)

【論曰】

本論「以此為燈」,非為挑起諍論,乃為照破執著。依據安慧與無著的觀點,兩派實可圓融。

丙一、 破執層次論(藥病相應)

1. 對治「實有執」:

  • 當眾生執著外境(物質)實有時,護法、安慧的「唯識無境」是最佳利器。透過分析極微無方分、夢喻等,證明外境非實,唯是心現。

  • *《廣百論釋論》之功,在於破除粗重的「法我執」(外境實有)。

2. 對治「實識執」:

  • 當眾生轉而執著「心識」實有時,清辨、青目的「緣起性空」是最佳利器。透過破自證分、破生滅,證明心識亦無自性。

  • *《般若燈論釋》之功,在於破除微細的「法我執」(內識實有)。

丙二、 勝義一味論(無生與無相之同歸)

【論證】

在勝義諦的最高層次,兩派並無分歧。

  • 中觀勝義: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無生無滅。

  • 唯識勝義(圓成實): *《大乘中觀釋論》安慧釋云:「勝義諦者……無相絕言……自內所證。」又云:「能見及所見……一切皆無合。」

  • 結論: 無著菩薩在《順中論》*中說得最明白:「若能於無滅,覺無滅者,名解緣起法。」這就是兩派共同的歸宿——無生法忍

丙三、 依他如幻論(緣起與唯識之接點)

【論證】

中觀的「緣起性空」與唯識的「依他起性」,在「如幻」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

  • 中觀: 諸法因緣生,故無自性,如幻化人。

  • 唯識: 諸法唯識變,無心外實法,如夢中境。

  • *《廣百論釋論》云:「諸法如火輪、變化、夢幻事……所見皆空。」這與中觀的譬喻完全相同。

  • 結論: 唯識的「依他起」若去除了實有執,就是中觀的「世俗諦」;中觀的「緣起」若強調了心識的造作力,就是唯識的「緣生」。


乙三、 五師同一心(同歸般若)

【論曰】

回顧本論所依之五位大論師,皆是般若法海中的導航者。

  1. 龍樹(Nagarjuna): 立法界體性,總攝一切。

  2. 提婆(Aryadeva): 破外道邪執,掃蕩一切。

  3. 青目(Pingala): 示入門津梁,直指一切。

  4. 無著(Asanga): 順入大般若,廣行一切。

  5. 護法(Dharmapala): 精析微細境,辨明一切。

  6. 安慧(Sthiramati): 融唯識歸空,圓滿一切。

  7. 清辨(Bhavaviveka): 立量護正理,堅固一切。

五師雖異,佛心無二。皆為令眾生:「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


乙四、 大圓滿結讚(以此為燈 普照法界)

【偈曰】

中觀正理廣如海,五師釋論作舟航。

空有二邊皆不住,緣起性空是法王。

以此為燈照世間,無明暗室頓清涼。

我今以此造論福,迴向法界眾含藏。

願諸眾生得智慧,猶如文殊大覺光。

願諸眾生得方便,猶如普賢行願長。

斷除人法二種執,證得無生法忍鄉。

盡未來際利有情,同入如來大寂場。


【全書終極跋】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起於緣起,終於圓融。

凡四十五卷 (含正文十四卷、附錄別論三十一卷),總計近十萬言。

採擷《中論》、《順中論》、《般若燈論釋》、《大乘中觀釋論》、《廣百論釋論》五部漢譯聖典之精華。

上以此燈,供養三世諸佛;

下以此燈,指引末法眾生。

願此法燈,盡未來際,永不熄滅。

 

造論者:王穆提 謹識

時維 西元二〇二五年 歲次乙巳

(全論 圓滿 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