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題解

文本分析與簡介

📖 著作名稱與作者

  • 梵文(རྒྱ་གར་སྐད་དུ།): Bodhisattvacaryāvatāra (བོ་དྷི་སཏྭ་ཙརྱ་ཨ་བ་ཏཱ་ར།)

  • 藏文(བོད་སྐད་དུ།): Byang chub sems dpa’i spyod pa la ‘jug pa (བྱང་ཆུབ་སེམས་དཔའི་སྤྱོད་པ་ལ་འཇུག་པ།)

  • 漢譯名稱: 入菩薩行論

  • 作者: 寂天論師 (Śāntideva / ཤནྟ་དེ་བ་)

👥 註釋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此文本的翻譯和校訂經過多位大師,體現了藏傳佛典翻譯的嚴謹性:

  1. 初次譯定(依迦濕彌羅版本):

    • 印度堪布: 薩瓦嘎雅德瓦 (Sarvajñādeva / སརྦ་ཛྙཱ་དེ་བ)

    • 藏譯師: 班智達巴則策 (Bande Dpal brtsegs / བནྡེ་དཔལ་བརྩེགས)

  2. 二次校訂與翻譯(依中印度版本和註釋):

    • 印度堪布: 達摩室利跋陀羅 (Dharmaśrībhadra / དྷརྨ་ཤྲཱི༹་བྷ་དྲ)

    • 藏譯師: 班智達仁欽桑波 (Bande Rin chen bzang po / བནྡེ་རིན་ཆེན་བཟང་པོ་)

    • 校訂者: 釋迦洛卓 (Śākya Blo gros / ཤཱཀྱ་བློ་གྲོས)

  3. 三次校訂與完善(依後續版本):

    • 印度堪布: 蘇曼底吉祥賢 (Sumatikīrti / སུ་མ་ཏི་ཀཱིརྟི་)

    • 藏譯師: 比丘羅丹謝饒 (Blo ldan shes rab / བློ་ལྡན་ཤེས་རབ)


📑 內容大綱(依據品名)

《入菩薩行論》共分為十品,是一部闡述大乘佛教徒如何發起、修持並圓滿菩提心(即佛子之行)的經典論著。

品次藏文品名(漢譯)主要內容概要
第一品宣說菩提心利益品 (བྱང་ཆུབ་སེམས་ཀྱི་ཕན་ཡོན་བཤད་པ།)闡述菩提心的殊勝功德與巨大效益,強調其能摧毀大罪、成就大樂,並略說菩提心有「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兩種。
第二品懺悔品 (སྡིག་པ་བཤགས་པ།)在發心之前,首先要懺悔過去所造的罪業,皈依三寶及諸菩薩,並警惕生命無常、死亡迅速。
第三品受持菩提心品 (བྱང་ཆུབ་ཀྱི་སེམས་ཡོངས་སུ་གཟུང་བ།)正式修持發心儀軌,在諸佛菩薩前立下誓願,將自身獻予一切眾生,並發願成就佛果。
第四品宣說正知正念品 (བག་ཡོད་བསྟན་པ།)警惕發心後不應懈怠,強調精進的重要性,需時刻觀察自心,不令煩惱生起。
第五品正知守護品 (ཤེས་བཞིན་བསྲུང་བར་བྱ་བ།)詳細闡述如何以正念和正知(不放逸、不散亂)來守護心念,避免因放縱心象而招致大苦,強調守護心是修行之根本。
第六品安忍品 (བཟོད་པ་བསྟན་པ།)詳細教授忍辱(安忍)波羅蜜的修持,以對治嗔恚。從觀察嗔心之過失、安忍之功德,到分析苦樂生起的因緣,破除對加害者及痛苦的執著。
第七品精進品 (བརྩོན་འགྲུས་བསྟན་པ།)闡述精進波羅蜜的修持,以對治懈怠。詳細說明如何生起精進,警惕無常和暇滿難得,並應以「三種自尊」來鼓勵自心。
第八品宣說禪定品 (བསམ་གཏན་བསྟན་པ།)教導如何透過禪定來調伏心性。強調應當遠離世間雜染,修習自他平等與自他相換,以徹底斷除我執和愛自之心。
第九品般若波羅蜜多品 (ཤེས་རབ་ཀྱི་ཕ་རོལ་ཏུ་ཕྱིན་པ།)闡述般若(智慧)波羅蜜,即空性的見地。以理路分析人無我、法無我,遮破常見與斷見,抉擇勝義諦與世俗諦,以根除煩惱與所知二障。
第十品回向品 (བསྔོ་བ།)總結所有修行功德並進行回向,願眾生離苦得樂,迅速成就佛果。願教法長久住世,自他一切願望悉皆成就。

💡 法義評論

《入菩薩行論》被譽為大乘佛教的修行精髓,尤其在藏傳佛教中,它是所有宗派共同學習和實踐的核心教典之一。

1. 菩薩道的完整路線圖

論典以發菩提心(第一品)為起點,貫穿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六度(或十度)的修行次第。它不僅是理論的闡述,更是一部極具操作性的實修手冊

  • 前行準備: 皈依、懺悔(第二品)。

  • 發心正行: 立下菩提誓願(第三品)。

  • 護心基礎: 以正念、正知守護心念,對治放逸懈怠(第四、五品)。

  • 對治修持: 側重於對治貪嗔的修行,例如以忍辱對治嗔恨(第六品),以精進對治懈怠(第七品),以自他相換對治我執(第八品)。

  • 見地核心: 透過般若品(第九品)確立中觀空性的見地,為前述的修行提供正確的指引,避免落入邊見。

2. 強調自他相換(第八品)

第八品是論典的獨特核心之一,它將「自他相換」作為修習禪定(止)和培養悲心(觀)的最高法門。

  • 愛自之過: 論主指出世間一切痛苦皆源於愛惜自我(自利),而一切安樂則源於愛惜他人(利他)。

  • 換位思考: 教導讀者將「愛我」的心轉向「愛他」,將自己視為應當捨棄的、充滿過患的肉身(如奴僕),將他人視為應當珍重、供養的主人。這是實踐菩薩行的強烈和根本性的轉化。

3. 空性的殊勝地位(第九品)

寂天論師在般若品中以中觀應成派的邏輯,詳細論證了一切法(包括自身、身體、心識、煩惱、乃至業果)皆為如幻不實(空性)。

  • 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論典將空性見地(般若)置於禪定之後,表明正確的見地是斷除煩惱(第六、七、八品)和成就佛果(第十品)的決定性因素。

  • 空性之用: 強調空性不是虛無,而是能「息滅痛苦」的對治法。透過破除對諸法「實有」的執著,才能真正斷除煩惱和所知二障,最終實現涅槃。

4. 悲願的廣大回向(第十品)

論典以廣大無邊的回向作為結尾,展現了菩薩行者心胸的廣闊與無私。

  • 回向的願望不僅限於自身成佛,更是希望一切地獄、餓鬼、畜生等六道眾生,以及病苦者、貧困者、受束縛者,都能獲得無盡的安樂和解脫。

  • 特別是願以自身之福德,消除一切眾生之苦,並願自己能如文殊菩薩般,常住世間直至輪迴空盡。這充分體現了大乘佛教「無緣大悲」的精神。

 

根據《入菩薩行論》的文本內容,我將評論其中對其他宗派觀點的評破,以及書中內在的法義差別。

辯論與評破他宗觀點

《入菩薩行論》的辯論主要集中在第九品〈般若波羅蜜多品〉,寂天論師在此運用中觀應成派的理路,對當時印度佛教內外的主要哲學觀點進行了詳細的破斥。

1. 對實有宗的破斥(微塵與分位)

論師運用「破微塵」和「破分位」的邏輯來破除對「實有法」的執著:

  • 破身體實有: 身體的各個組成部分(手、足、腹、背等)都不是身體本身。若身體遍佈於各個部分,則應有多少部分就有多少身體。當以智慧分析時,身體只是各個部分的聚合,並非實有。

  • 破微塵實有: 論師進一步將身體分解到最小的單位——微塵。微塵若有方分(東、西、南、北等部分),則仍可再分,不是最小實有。若無方分,則無法聚集形成粗大的色法。因此,微塵如虛空般不實,最終證明色法(身體)如夢幻或芭蕉樹般是空性。

2. 對神我(常一自在)的破斥

論師對印度哲學中的「我」或「主宰」(如數論派的自性、婆羅門教的大自在天和神我)進行了否定:

  • 破自在天(主宰):

    • 如果大自在天(Īśvara)是眾生的因,那祂是什麼?若說是地水火風等大種,這些大種是無常、可踐踏、不淨的,故非主宰。

    • 若主宰是常一的,則應當恆常造作,不須依賴他緣;若須依賴他緣,則不是自主的主宰。若祂不願而造作,則變成他所控制。

  • 破數論派(主性): 數論派認為世間萬物由主性(Prakṛti)所生,主性由「三德」勇德塵性暗性平衡構成。論師反駁:

    • 一體三性不合理: 若主性是一體,如何能同時具備三種不同(快樂、痛苦、愚癡)的自性?

    • 因果異性不合理: 若樂等是常住的主性,則應恆常不變;若有變化,則為無常。且若果住於因中,則食飯即是食糞,有違世間共識。

  • 破神我(Ātman): 論師透過五蘊分析來破常住的神我:

    • 神我不是色法(身體),也不是受、想、行。

    • 神我不是六識(眼識等),因為識若常有,則應恆常取境。

    • 過去或未來之心識皆非「我」,因為它們已滅或未生。

3. 對唯識宗(心識實有)的破斥

論師也辯駁了佛教內部唯識宗對「心識實有」的主張:

  • 心識不自證: 論師引用佛陀教言「心不能見心」,如劍鋒不能自割。識的「明覺」不是所照明的對象。

  • 根境識的矛盾: 知(識)與所知(境)若同時生起,則無所依緣;若知先於所知生起,則知無所緣境;若知後於所知生起,則知從何處生。因此,心識的生起亦無法成立。

  • 無所緣寂滅: 最終結論是,當能觀和所觀二者皆不存在於心前時,便進入「無所緣」的狀態,即是寂滅涅槃。


法義內在的差別與整合評論

1. 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第一品)

  • 願心: 僅僅發願成佛、利益眾生。其功德雖大,能於輪迴中產生廣大果報。

  • 行心: 正式受持菩薩戒,誓願修習菩薩學處。其功德更勝,能持續不間斷地生起福德,即便在睡眠或放逸中亦不退失。

  • 評論: 寂天論師以「欲行走」和「行走」的差別來比喻兩者的功德差異,強調雖然願心很重要,但必須將其轉為實際的修持(行心),福德才能相續增長。

2. 佈施與忍辱波羅蜜的體性(第五、六品)

論師對六波羅蜜的實踐提出了超越物質層面的定義:

  • 佈施波羅蜜: 並非僅指實際給予財物,而是指捨心。即使世間眾生仍貧窮,佛陀們過去也已圓滿佈施度。因此,佈施的圓滿在於「以捨心將一切受用及果報迴向與一切眾生」,即是心性上的捨棄。

  • 忍辱波羅蜜: 論師將對他人傷害的安忍視為最大的苦行,甚至超過對正法的供養。因為正是依靠極度嗔恨的敵人,才能生起忍辱的機會,故敵人應當如正法一般被供養。

  • 評論: 這表明菩薩行的核心不在於外在的行為形式,而在於內在心念的轉化。心性的捨棄是真正的佈施,而對治煩惱的境遇則是成就忍辱的助緣。

3. 自他平等與自他相換(第八品)

  • 自他平等: 這是修習悲心的基礎。論師以身體各部分雖有差別,但都是同一個身體。同樣,眾生雖各別,但他們「同樣希求安樂,不欲痛苦」,因此應當如護自身般護持一切眾生。

  • 自他相換: 這是修習悲心的最高法門。將「自利」轉為「利他」,將自己的痛苦與過失轉移給自己,將他人的快樂與功德給予他人。

  • 評論: 論師強調這是一個秘密的殊勝修法,能夠迅速摧毀我執。只有徹底捨棄對自我的貪著,才能斷除一切痛苦的根源。這是從凡夫的愛自心轉化為菩薩無我大悲心的關鍵。

4. 涅槃與輪迴的空性(第九品)

在空性的見地上,論師強調了二諦在究竟上的無差別性:

  • 究竟無別: 「涅槃與未涅槃,究竟無有差別」。因為一切法皆如幻如夢,空性本來無生無滅,因此在勝義諦上,輪迴和涅槃並無實質區別。

  • 不落兩邊: 透過破除對「實有」的執著(實有即不能生滅,是常見),也破除了對「空無」的執著(空無則不能產生業果,是斷見)。空性不是虛無,而是指緣起法的自性不實

  • 評論: 這種不落兩邊的中道見解,是菩薩道行者必須掌握的智慧,能避免在修道過程中因執著善惡、苦樂而產生的障礙。

 

根據《入菩薩行論》的整體內容,其核心實修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面向:

菩薩行的核心實修方法

一、 發心與淨障(前行與根本)

  1. 皈依與懺悔(第二品):

    • 皈依: 在一切佛、法、僧和菩薩眾前,誠心皈依,發起菩提心。

    • 懺悔: 觀想無始以來因愚癡、貪嗔所造的一切罪業,特別是傷害三寶、父母、上師的罪業。以強烈的憂懼和慚愧心,至誠向諸佛菩薩發誓永不再造。

    • 警惕無常: 時刻思維死亡迅速、生命不可依賴,藉此策勵自己盡速修集福德資糧。

  2. 受持菩提心(第三品):

    • 發大誓願: 在諸佛菩薩前正式立下誓言,為了解脫一切眾生而誓證佛果。

    • 獻身為奴: 觀想將自己的身體、受用和三世一切善根,毫無保留地獻給諸佛及眾生,甘願作為他們的僕從,永不退轉。

    • 隨喜回向: 隨喜一切眾生的善業、諸佛菩薩的功德,並將自己所積一切善根,回向給眾生,願他們獲得無上安樂。

二、 守護心念(基礎與正知)

  1. 專注與正念(第四、五品):

    • 繫心於法: 猶如以繩索緊繫心之野象,以正念(對善法的憶持不忘)來專注於菩薩學處。

    • 觀察身心: 隨時觀察自己的身體和心念的狀態。在想要行動或說話時,先觀察自心是否生起貪、嗔、癡。

    • 如木安住: 當煩惱(貪、嗔、慢、嫉妒等)生起時,立即停止一切身語行為,如木頭般保持不動,不隨煩惱轉。

    • 遠離散亂: 避免無意義的言談、嬉戲和對外境的散亂觀看,讓心意專注於善法。

三、 對治煩惱(安忍與精進)

  1. 修習安忍(第六品):

    • 視苦為利: 觀想一切痛苦、逆境和加害者,都是幫助自己圓滿「忍辱波羅蜜」的助緣,應當視為珍寶、如法般供養。

    • 破除嗔心: 以理路分析嗔恨的過患,它能摧毀千劫所積的善根。思維加害者是受到煩惱和業力的驅使而身不由己,對其應生起悲憫而非嗔怒。

    • 觀空性忍: 觀想加害者、受害者和傷害的行為皆是空性、如幻不實,從而達到徹底的安忍。

  2. 發起精進(第七品):

    • 思惟過患: 時刻憶念暇滿人身難得、無常迅速,以及懈怠所導致的惡趣痛苦,以產生緊迫感。

    • 生三種自尊:

      • 業的自尊: 認為「我獨自能做」,對一切善法任務懷有勇氣和自信。

      • 對治的自尊: 認為「他人不能如我,我當為之」,對治懦弱和怯戰,視一切煩惱為必須降伏的敵人。

      • 能力所作的自尊: 觀察自己的能力後,一旦開始,即使被殺或被燒,也絕不向煩惱敵屈服。

四、 轉化我執(禪定與智慧)

  1. 自他相換(第八品):

    • 自他平等觀: 觀想自他的一切眾生都同樣希求快樂、遠離痛苦,因此在保護上應當平等無別。

    • 自他相換修: 這是最高層次的悲心修法。觀想將自己的所有快樂、福德施予眾生,將眾生的一切痛苦、過失、業障取過來,由自己代受。

    • 觀身如敵: 將自己的身體視為過患之源(引發貪嗔癡、招致痛苦),從而放下對它的貪愛和執著。

  2. 修習空性(第九品):

    • 理路抉擇: 運用中觀的理路,透過分析色法(身體、微塵)、心識、我(神我)等,確認一切法皆是如幻不實自性空的。

    • 斷除實執: 確認空性後,應持續修習,以空性智慧來斷除對世俗法(包括快樂、痛苦、善惡)的「實有」執著,從根本上拔除煩惱與痛苦的根源。

五、 結行回向(第十品)

  • 廣大回向: 每次修行結束後,應將所有善根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眾生,願他們:

    • 消除病痛,獲得無盡安樂。

    • 地獄變為淨土,惡趣眾生獲得解脫。

    • 迅速證得佛果,成就菩薩的一切宏願。

  • 佛子誓願: 發願常隨文殊菩薩,乃至虛空界盡、眾生界盡之時,自己也常住世間,持續不斷地消除眾生的痛苦。

 

根據《入菩薩行論》的教義,我們可以總結出適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這些方法著重於轉化心態培養正知,以及在人際互動中實踐利他

🧘‍♀️ 日常心態修持

  • 警惕無常,精進不懈:

    • 時刻提醒自己暇滿人身難得,生命迅速且不可依賴。

    • 不應貪戀安逸和睡眠,將每一天視為修善的寶貴機會。

    • 一旦決定行善,就要果斷開始,絕不因懈怠或懦弱而退轉。

  • 斷除貪著,簡約生活:

    • 思維世間的財物、名聲、身體都是無常且痛苦之源,因此不應過度貪戀。

    • 對生活保持知足,減少對資具的執著與守護之苦,享受自在安樂的獨處。

🧠 正念與正知訓練

  • 守護心門如木樁:

    • 將心念視為需要馴服的野象,以正念之繩緊緊繫縛,不讓它放逸。

    • 在產生任何行為或言語之前,先觀察自心是否清淨,是否夾雜了貪、嗔、癡。

    • 當煩惱生起時,立即停止當前的活動,像一根木頭般「如木而安住」,避免身語造作惡業。

  • 言語和行為的規範:

    • 避免無義的閒談、挖苦、嘲笑或散亂的觀看。

    • 言語應當柔和、適度、悅耳,且遠離貪嗔。

    • 行為應當謙遜、輕緩,不要粗暴地丟棄物品或用力開關門。

👥 人際關係實踐

  • 自他相換,對治自利:

    • 在與人互動時,主動練習「自他相換」:將所有他人的痛苦和過失取過來由自己承擔;將自己的快樂和功德施予他人。

    • 時常將他人視為應當尊敬的主人,將自己視為為他人服務的僕從。

  • 以忍為寶,對治嗔恨:

    • 當受到他人的傷害、批評或不公對待時,將其視為修行忍辱的殊勝機會。

    • 體會加害者也是被煩惱和業力所困的苦者,對其不生嗔恨,反而生起悲憫之心。

  • 隨喜與讚歎:

    • 對他人的所有善行、功德和成就,都應由衷地生起歡喜並予以讚歎。

    • 即使聽到對自己的讚美,也應視其為散亂之因,而將注意力放在他人的功德上,以減少自己的傲慢心。

🙏 結行總攝

  • 持續回向: 每日早晚或任何善行之後,將所作的一切功德廣泛回向,發願所有眾生都能離苦得樂,並誓願自己不離菩薩行,直至一切眾生得度。

  • 將身心視為工具: 身體僅是承載修法的船隻,應當愛護但不貪戀。心是成就菩提的關鍵,應當時刻守護、調伏、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