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分析
🔍 作者與註釋者背景
| 角色 | 姓名 | 背景簡介 |
| 註釋者 (作者) | 黑阿阇黎 (Krishna-pāda, 梵文:Kṛṣṇa-pā) | 藏文稱其為「黑阿阇黎」或「大智者堪布黑阿阇黎」 (Slob dpon mkhas pa chen po krishnapa'i zhal snga nas)。他的著作是針對寂天菩薩《入菩薩行論》中難解的義理進行抉擇和闡釋。他主張論師寂天是重視利他調心而非韻律詩學的,並擁有文殊菩薩授記及大手印成就。 |
| 根本論作者 | 寂天菩薩 (Śāntideva) | 古印度著名佛教學者,約公元七至八世紀人。著有《入菩薩行論》,系統論述了大乘菩薩的修行,是中觀學派的大家。黑阿阇黎的此論即是解釋寂天《入菩薩行論》的難點。 |
📝 內容大綱
《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主要圍繞寂天菩薩的《入菩薩行論》進行深入的闡釋和論證,特別是關於造論的動機、全論的結構,以及菩薩戒的修學等難點。
1. 造論目的與緣起
造論者類型: 區分兩種造論者:重視韻律優美(如月稱)和重視利他調心(如龍樹、寂天)。強調寂天論師屬於後者。
造論三因: 寂天著述《入菩薩行論》有三個因:
歸敬與承諾著述: 爲了無障礙和圓滿意願,教導所化眾生。
自利為由著述: 爲了遮止某些傲慢智者的障礙,表明是爲了修自心。
勸請同等根機者: 讓具信者受持論典,入于教法。
2. 全論結構與六度安立
全論之體: 大德們認為《入菩薩行論》之體是:論典生起因緣、宣說六波羅蜜多、念恩頂禮三者。
六度之安立: 將《入菩薩行論》的十品安立為六波羅蜜多 (六度):
佈施度: 第一品(功德)、第二品(懺罪)、第三品(受持)、第十品(發願)。
持戒度: 第四品(不放逸)、第五品(護持正知)。
安忍度: 第六品(安忍)。
精進度: 第七品(精進)。
禪定度: 第八品(靜慮)。
智慧度: 第九品(智慧/般若)。
3. 菩提心儀軌與菩薩學處
願心儀軌: 詳細闡釋了發願菩提心的儀軌次第,包括供養、懺悔、隨喜、勸請、發願等二十七種淨心方法,以及發願和受戒的誦文。
願行差別: 辨析了「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的差異,並駁斥了不正確的區分方式。認為行持六度即是發心增長及行菩提心。
二種菩提心: 歸納《入菩薩行論》安住於:
世俗菩提心: 前九品(或除智慧品外的九品)。
勝義菩提心: 宣說智慧波羅蜜多的第九品。
菩薩學處: 雖然學處數量不確定,但可略說為二:
對一切眾生作一切利益。
斷除對一切眾生的一切損害。
4. 淨罪與開遮
淨罪之方: 菩薩學處中淨除罪障的方法,特別強調依據般若波羅蜜多品所說,唯有安住空性才能得到清凈。
開許與禁止: 開許與禁止(開遮)的原則依賴悲心與智慧而定,對於具備大方便智慧者,即使有「放逸」行為也不為墮罪所染。
墮罪恢復: 說明了下、中、上三種根機者從墮罪中恢復的方法:下等者靠懺悔,中等者靠本尊開許(如虛空藏菩薩),上等者靠了知當下為菩提心/無生空性。
💬 法義評論
黑阿阇黎的《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是一部重要的註疏,其核心價值在於:
確鑿論師意趣: 堅定地確立寂天論師造論的目的是利他調心,從而解釋了論中存在的「與韻律相違」等看似不完美之處,強調了實踐的重要性。
系統化六度結構: 將《入菩薩行論》的十品巧妙且合理地配屬到六波羅蜜多中,為讀者提供了清晰的修行次第與綱要,特別是將發願品歸於佈施,論證精妙。
開顯究竟淨罪: 突顯了智慧波羅蜜多 (空性見) 在菩薩行中的核心地位。論證了唯有安住空性,以及在證悟空性後修習無自性,才是守護菩薩戒的究竟方法和淨除重罪的捷徑。
抉擇開遮原則: 闡明了菩薩戒的開許與禁止(開遮)並非絕對,而是依賴於修持者的大悲心和智慧的程度,這為大乘行者的靈活修行提供了理論基礎。
提升菩薩戒地位: 認為《入菩薩行論》是「一切佛子道果」、「菩薩藏一切經典之母」,極大地肯定了此論在整個大乘佛法修行體系中的權威與核心地位。
文本對他宗觀點的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1. 關於寂天造論目的的差別評破
| 爭議點 | 他宗觀點 (被評破) | 黑阿阇黎抉擇 (自宗觀點) | 評論/結論 |
| 造論的優先性 | 有些造論者(如尊者月稱等)重視韻律優美 (Sdeb sbyor lhur len pas gzhung mdzes pa gtsor byed pa)。 | 寂天阿阇黎(《入菩薩行論》作者)是重視利他調心為主 (phan 'dogs pa lhur len pas sems 'dul ba gtso bor byed pa)。 | 評破了以世間詩學和韻律標準來衡量《入菩薩行論》的觀點,確立了寂天論典的重點在於引導眾生心性、而非文學技巧。 |
| 論典瑕疵 | 認為《入菩薩行論》中出現與韻律相違、不合詩學、單句、重複等情況是應捨棄的過失 (spang bar bya ba)。 | 即使出現這些情況,也應知非應捨棄。 | 肯定了論典的實修價值高於其外在形式。 |
2. 關於《入菩薩行論》次第的評破
| 爭議點 | 他宗觀點 (被評破) | 黑阿阇黎抉擇 (自宗觀點) | 評論/結論 |
| 發心與受戒的次第 | 有些智慧退失者說此論次第不好,認為發心和受戒的文句(如「如昔諸善逝,發起菩提心」)最後才出現,而增長菩提心的文句(如供養、懺悔)卻先說。 | 這是愚人之語 ('blun po kho na'i tshig)。因為供養等本就是為了增長菩提心。多部經典和諸論師都一致解釋是先淨心後發心。 | 確立了先淨心(積資淨障)後發心的次第是正確的,並駁斥了對次第的文字理解。 |
| 非處所詰難 | 認為在供養的文句中穿插懺悔等內容,是非其處所 (skabs ma yin pa'i tshig)。 | 黑阿阇黎表示,此詰難在論典最初已作回答 (kho bos thog ma kho nar smras so),即通過宣說造論三因等來確立整體結構的合理性。 | 維護了論典結構的完整性與必要性。 |
3. 關於願心與行心分類的差異評論
| 爭議點 | 他宗觀點 (被評破) | 黑阿阇黎抉擇 (自宗觀點) | 評論/結論 |
| 願行菩提心的區分 | 某些宗派(如上座部長老眾等論典)將一切世間道安立為願,或有些人說具足福德資糧的發心是行菩提心,不具足福德資糧的發心是願心。 | 這些說法不正確 (drang ba ma yin te)。黑阿阇黎(隨順智慧波羅蜜多諸論師)認為,住於學處、行持六波羅蜜多的行為,即是發心增長及行菩提心。 | 確立了行菩提心是以實際修持六度為本質,而非僅憑是否具備某些福德資糧或世間道來區分。 |
| 發心對境 | 認為可以從非佛之補特伽羅處發菩提心。 | 在經典中未見從非佛之補特伽羅處發菩提心 (lungs dag las sangs rgyas ma yin pa'i gang zag las byang chub tu sems bskyed par mi snang ba'i phyir)。 | 堅持發菩提心的儀軌應以佛陀或上師作為對境,以確保傳承的清淨與權威性。 |
4. 關於菩薩戒開許與禁止的評論
| 爭議點 | 他宗觀點 (被評論) | 黑阿阇黎抉擇 (自宗觀點) | 評論/結論 |
| 開遮的確定性 | 認為應當嚴格依循固定的開許與禁止 (gnang ba dang bkag pa) 規定。 | 開許與禁止是不確定的 (ma nges te),因為它依賴於悲心與智慧 (snying rje dang shes rab la ltos pas)。 | 闡明了菩薩戒的彈性原則,大方便智慧者雖行「放逸」行為也不為墮罪所染,而小智慧者則會被束縛。 |
這些評破和抉擇,突顯了黑阿阇黎對寂天《入菩薩行論》義理的深刻見解,特別強調了發心次第的清淨和般若空性見在菩薩行中的核心地位。
《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所示實修方法綱要
《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雖然是註疏,但其內容直接闡釋了寂天菩薩的修行次第與實踐要領。實修方法主要圍繞「發願菩提心儀軌」與「行菩提心六度」展開:
I. 願菩提心發起與淨心儀軌(積資淨障)
這是成就行菩提心的基礎,實修的重點是清淨心意和發心受戒。
積集資糧:
供養 (Mchod pa): 進行廣大的供養、獻身、獻衣、獻飾、獻塗香、獻花鬘、獻香、獻食、獻燈等二十七種供養方式。
隨學大士供養: 隨順、學習大菩薩們的供養方式。
淨除罪障:
懺悔 (Bshags pa): 以猛烈追悔 (dGog pa) 懺悔罪業,祈請皈依。
隨喜 (Rjes su yi rang ba): 隨喜一切佛、菩薩及眾生所造的善法。
勸請與祈請 (Bskul ba dang gsol ba gdab pa): 勸請諸佛轉法輪,祈請佛菩薩住世。
發心與受戒:
作意皈依: 觀想十方諸佛菩薩及上師現前,右膝著地,合掌一心。
發願: 誦讀發心文句(如「如昔諸善逝,發起菩提心」)三遍,由此發起願菩提心,具足菩薩功德。
受戒: 若同時受戒,則誦讀發心與受學處文句(如「如是為利眾,我今發菩提,如是於諸學,次第而修學」)三遍,從此列入守持菩薩戒之數。
發心後的守護:
不退事業: 發心後,不因自我讚歎而退失利生事業的重擔。
II. 行菩提心六度(廣大修行)
這是發心後實際修持菩薩道的環節,實修的重點是六波羅蜜多的圓滿。
| 波羅蜜多 | 實修內容與法門 |
| 佈施度 | 透過圓滿發願(第十品),並承諾無吝捨棄身體、受用財富及三世一切善根,為利一切眾生。 |
| 持戒度 | 守護正知(第 V 品)和不放逸(第 IV 品),防止他勝處、粗罪墮及惡作罪的發生。若生起,應當迅速懺悔。 |
| 安忍度 | 專修安忍(第 VI 品)。 |
| 精進度 | 專修精進(第 VII 品)。 |
| 禪定度 | 專修禪定(第 VIII 品)。 |
| 智慧度 | 實修一切菩薩學處的根本,即第九品所說的空性見。 |
III. 究竟的守護與淨罪法門(般若波羅蜜多)
這是最高層次的實修方法,直指煩惱與業障的根源。
以空性守護:
觀修一切應做與不應做的行為、動與不動者,如幻、如空性 (sgyu ma nam mkha'i ngobo)。
了知見到勝義 (Don dam) 即是守護,此處不需其他外在的守護法。
應當多修習空性,如此能使死主和魔眾不能見到修行者。
淨罪捷徑:
對於已生起的過失,依據般若波羅蜜多品中所說的方式,唯有安住空性 (stong pa nyid la gnas pa kho na) 才能得到清淨。
上等根機的安住:
上等根機者應當在宣說墮落的當下,即刻了知其為菩提心/無生空性,從而毫不費力地安住,獲得「業障清淨」。
總之,實修《入菩薩行》的要領是:先以二十七種方法清淨發願,其次是廣修六度萬行,而六度的核心和究竟的守護法門,則在於般若波羅蜜多(空性見)的修習。
文本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根據《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對根本論的闡釋,菩薩的實修貫穿日常生活,主要圍繞在發心、淨心和六度行為。
1. 於行為中不虛度暇滿人身
憶念難得: 時刻提醒自己,暇滿人身難得,不應虛度。
發心作意: 每日應當發起菩提心,思維:「我如何使此生有果?其方便是什麼?」並了知方便即是發菩提心。
2. 於起心動念中修持淨心儀軌
在日常生活中,雖然不需每次都進行正式的二十七種儀軌,但可以將其精神融入心念:
淨化心意: 隨時觀想,透過供養(如獻上最好的食物、讚美、光明等)、懺悔(為自己不善的行為感到後悔)和隨喜(對他人的善行或成就感到歡喜)來淨化心緒。
報恩思維: 應當思維一切佛法和世間善法都來自於上師和本尊天(二種對境),因此應當對他們頂禮並說報恩之語,培養不離報恩的心。
承擔責任: 觀想自己不捨負荷廣大資糧的重擔,發願使一切眾生得到安慰。
3. 於人際互動中實踐二根本學處
菩薩學處的根本,就是面對眾生時的兩個原則:
利益眾生: 對一切眾生作一切利益。
斷除損害: 斷除對一切眾生的一切損害。
4. 於六度中調整日常行為
六度並非只在打坐中修,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轉換心態來實踐:
佈施度: 不僅是財物,更要修習無吝捨棄身體、受用和三世一切善根的心態,只為利他而行。
持戒度: 守護正知,時刻警覺自己的身語意行為是否與菩薩戒相違。
安忍度: 在面對困難或不順時,將其轉化為修習安忍的機會。
精進/禪定/智慧度: 在日常事務中,保持精進的動力、修習禪定的專注,並將一切現象視為空性 (如幻、無自性)。
5. 運用智慧作為究竟防護
空性防護: 在日常生活中,不需追求複雜的守護儀式,而是以觀修無自性(空性)來防護自身。當了知一切事物和行為都是如幻、如空性時,即是最高的守護。
淨罪心態: 即使不慎犯錯(墮罪),上等根機者應當在覺察墮落的當下,即刻了知其無生空性的本質,從而毫不費力地安住,達到業障清淨。
總結來說,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是透過發心不退、隨時淨心、實踐利他,並以空性智慧貫穿一切行為。
日常中如何以空性智慧淨罪 (般若波羅蜜多)
在日常修行中,以空性智慧(般若波羅蜜多)來淨除罪業,是《入菩薩行難解處抉擇論》所強調的究竟、快速的方法。這主要基於對罪業本性的了知:
1. 於行為當下了知「三輪體空」
當你意識到自己產生了不善的念頭或行為,甚至已經犯下過失時,應當立刻運用智慧觀照:
觀罪業體性: 觀察所犯的罪業(業障)本身,其本質是無自性、無生的。它像水中的月亮、空中的雲朵,雖然顯現,但並無實質的獨立存在。
觀作者本性: 觀察產生罪業的我(作者),這個「我」也非實有,是因緣和合、如幻如夢的。
觀對境本性: 觀察被損害或涉及的對境(眾生),他們也一樣是如幻、如空性的。
通過這種方式,將罪業、作者、對境三者都觀為空性 (Stong pa nyid),如同《聖法無生經》所說:「文殊菩薩,若無業亦無異熟,則獲得業障清凈」。
2. 罪障生起時的即時對治
對於上等根機者,淨罪法門是當下即是的:
即時了知: 一旦覺察到有不善或墮罪生起,應當在宣說墮落的當下 (gang gis ltung ba brjod pa de nyid la),立刻了知該業障的本質就是菩提心 (byang chub kyi sems su shes pas),即其空性的體性。
無費力安住: 透過這種智慧的了知,便能毫不費力地安住於清淨中 (tshogs med par gnas te),罪業便不能染污。
與大方便智結合: 具備大方便與大智慧者,即使行為在外相上有所謂的「放逸」,也不為墮罪所染。這是因為他們內心始終以大悲引導,以空性見觀照,沒有實執。
3. 以空性觀修作為終極防護
平時的修習,就是為了讓心恆常安住於空性見中,作為一切行為的究竟防護:
廣泛觀修: 不僅是對不善業,應當將一切行為,包括應做與不應做的、動與不動者,都觀為如幻如空性。
見勝義即護: 透過這種觀修,能夠見到勝義 (Don dam mthong ba),這就是最究竟的防護,不需依賴其他外在的守護方法。
魔不能見: 經常修習空性的人,能使「死主不能見到他」,甚至千萬魔眾也不能得見。
總而言之,以空性智慧淨罪,並非逃避責任,而是從根本上破除對罪業和自我的實執,從而依據般若波羅蜜多品中所說的方式,唯有安住空性 (stong pa nyid la gnas pa kho na) 才能究竟清淨業障。
中、下等根機者在日常中如何進行淨罪
對於中、下等根機的修行者,由於其智慧和悲心尚未圓滿,可能無法像上等根機者一樣,即時以空性見來淨除罪業。因此,他們需要依賴有實執的懺悔和外在的加持來進行淨罪。
1. 下等根機者的淨罪方法:依止懺悔與律儀
下等根機者實執較重,必須透過儀式和律儀的力量來清淨:
強烈後悔與憂慮: 由於對「事物」(所犯的罪業)產生實執 (dngos por 'dzin pa'i dbang gis),他們會感到後悔 (rgyod cing) 和心中憂慮 (yid la gcags pas)。
對人懺悔: 必須在他人面前 (gzhan gyi drung du) 懺悔過失 (nyes pa bshags)。
依賴律儀力量: 隨後依靠律儀的力量 (phug sdom pa'i rigs kyis),經過一段時間(「很久」)才能從過失中恢復。
日常應用: 在日常中,一旦犯錯,應當即時憶念四力懺悔:
破壞力: 追悔過去所造的惡業。
依止力: 皈依三寶、發菩提心。
對治力: 誦讀懺悔文(如《入菩薩行》第二品的部分偈頌),或念誦佛號、咒語等。
恢復力: 承諾從今往後永不再犯。
2. 中等根機者的淨罪方法:依止本尊加持
中等根機者介於實執和智慧之間,可以透過與諸佛菩薩的連結來淨化罪業:
取悅本尊: 他們通過取悅明咒天尊菩薩 (rig sngags kyi lha byang chub sems dpa'),例如虛空藏菩薩 (nam mkha'i snying po) 等。
獲得開許: 透過修持本尊法,與本尊建立連結,獲得天尊的開許 (lha'i rjes su gnang ba thob pas),從而從墮落中恢復。
日常應用:
觀想本尊: 每日修持與自己有緣的本尊法,觀想本尊放光加持,清除自身的業障與不善。
持誦咒語: 勤持本尊的真言或心咒,以獲得本尊的力量和加許。
祈請加持: 遇到困難或覺察到過失時,強烈祈請本尊和上師(如寂天菩薩、文殊菩薩)的加持,幫助自己清淨罪障。
總結比較
| 根機 | 特點 | 淨罪核心方法 | 依賴對境 |
| 下等 | 智慧微小,實執強烈。 | 依止強烈後悔和律儀的力量。 | 他人(懺悔對境)、律儀。 |
| 中等 | 介於兩者之間。 | 依止取悅本尊、獲得天尊開許的加持。 | 明咒天尊菩薩(如虛空藏)。 |
| 上等 | 智慧與悲心圓滿。 | 當下了知罪業本性為空性 (菩提心)。 | 般若智慧(空性見)。 |
雖然中下根機的淨罪方法仍帶有實執,但它們是引導修行者走向最終空性淨化的不可或缺的階梯。
結合《入菩薩行》發願儀軌實修中、下根機淨罪法門
中、下等根機的淨罪方法,可以完美地融入《入菩薩行論》所闡述的發願菩提心儀軌的步驟中,使其成為一個完整且有次第的實修體系。
《入菩薩行》的發心儀軌核心是透過二十七種淨心法來淨化心意,這正好是中、下根機行者積資淨障的基礎。
1. 結合「下等根機」的懺悔與律儀
下等根機的重點是生起強烈後悔並依止律儀。這主要對應發願儀軌中的「懺悔」和「發心」部分。
| 儀軌步驟 | 結合的下等根機實修 | 目的與效果 |
| 皈依與觀想 | 在對境前懺悔: 觀想十方諸佛菩薩、上師現前,將其視為自己罪業的見證者和依止對境。 | 透過在莊嚴對境前懺悔,生起更強的慚愧心和實執後悔。 |
| 懺悔罪業 | 四力具足的追悔: 透過儀軌中「以猛烈追悔懺罪」的要求,讓行者深切感受罪業的過失,並發誓從今往後永不造諸罪。 | 依止律儀的力量,在發誓後能長久地從過失中恢復。 |
| 獻身供養 | 破除我執: 觀想獻身、獻衣、獻飾等供養,以此對治執著「我」和「我所」的實執,為後續的空性見打基礎。 | 淨化身心,使自己成為堪受菩薩戒的容器。 |
| 發心受戒 | 誓守學處: 誦讀受持菩薩戒的文句,承諾「次第而修學」,不毀壞學處而隨護。 | 獲得菩薩戒體,以律儀力量來約束和淨化行為。 |
2. 結合「中等根機」的本尊加持
中等根機的重點是取悅本尊並獲得加許。這可以融入發願儀軌中的「供養」與「祈請」環節。
| 儀軌步驟 | 結合的中等根機實修 | 目的與效果 |
| 供養與讚頌 | 取悅本尊: 儀軌中的各種供養(獻塗香、花鬘、燈、音樂、歌曲等),都可以具體觀想供養給自己修持的本尊(如虛空藏菩薩)。 | 藉由供養與讚頌,與本尊建立親近關係,更容易「取悅」本尊。 |
| 頂禮殊勝境 | 祈請加持: 觀想本尊就在皈依的殊勝對境中,在頂禮時,祈請他們放光加持,幫助自己消除業障。 | 獲得本尊的開許與加持,從而從墮罪中恢復。 |
| 極廣發願 | 發願與本尊相應: 發願的內容,特別是「願一切眾生惡趣」到「願我成為他們生活資具之因」等,應當與所修本尊的誓願結合,祈願自己能像本尊一樣利益眾生。 | 使發心堅固,並獲得本尊願力的支持。 |
3. 以智慧為指導
無論中根或下根,都必須被「智慧」所引導。即使是實執的懺悔,也應當了知這只是暫時的方便,最終的目標是第九品(智慧度)所說的空性見。
透過這種結合,中、下根機的行者可以有效地運用發願儀軌作為「淨心工具」,積累資糧,並在精進修持六度(行菩提心)的過程中,逐漸提升智慧,最終轉向究竟的空性淨罪法門。
雖然文本沒有完整列出《入菩薩行論》第二品的全部懺悔偈頌,但它指明了在儀軌中需要誦讀的懺悔部分,特別是強調了「懺悔」和「誓願」的重點。
以下是根據文本所示精神和提及的偈頌範圍,您可以應用於日常的懺悔對治:
📜 核心懺悔與誓願(第二品精神)
在日常中,當你覺察到自己犯下任何不善業時,可以依據以下要點進行觀想和發誓:
皈依與誓願(儀軌開端) 首先,如儀軌所說,應觀想十方諸佛菩薩及上師現前,在他們面前表達自己的願心:
「我恭敬頂禮具法身的善逝及其子,以及一切尊者。」
「隨順誓言,為受持珍貴菩提心,從今往後永不造諸罪。」
懺罪與追悔(核心淨罪) 《入菩薩行論》第二品的核心,是透過猛烈追悔來懺悔罪業。行者應觀想自己所有不善的行為,並真誠地懺悔:
「我過去所犯的一切身、語、意不善業,皆是愚癡和實執所致。如今我在諸佛菩薩面前,以猛烈追悔之心徹底懺悔。」
(下等根機重點): 由於執著事物而後悔、心中憂慮,我向三寶和上師祈請庇護,發誓永不重犯。
迴向與發願(儀軌結束) 懺悔並發誓後,應將心意擴大至遍及一切眾生,這對應第二品末尾的廣大發願:
「願一切眾生惡趣,從中獲得解脫。」
「願我成為他們生活資具之因。」
📝 實修應用建議
您可以將上述精神濃縮為一套簡短的「日常四力懺悔」口訣:
依止力(皈依、發心): 我皈依一切佛菩薩,發誓為利眾生而精進。
破壞力(追悔): 過去我因煩惱所造的一切惡業和墮罪,如今在您們面前,我深切地後悔!
對治力(淨化): 願所有罪業和煩惱無自性、無生而徹底清淨。
恢復力(誓戒): 從現在起,我發誓永不重犯。
透過這種方式,中、下根機的行者既滿足了實執上的追悔,又同時與菩薩的廣大願心 和最終的空性見解 保持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