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意趣釋·特別明解吉祥毗布帝月作者自譯》題解

文本分析與導讀

📜 作者與註釋者、翻譯者簡介背景

  • 原著作者(根本論): 聖者 寂天(Śāntideva)—— 文本中恭敬頂禮「大乘殊勝道寂天」並提及他所造的論著「修證與意趣難以尋獲」。

  • 註釋者/本文作者: 吉祥毗布帝月(Śrī Vibhūticandra)

    • 背景: 生於印度東方婆羅門王族,具備十地菩薩的功德與智慧,為文殊師利菩薩親自攝受和加持。

    • 修學: 通達五明(五種知識領域),以清淨戒律為莊嚴,善於修習密宗的二次第,道果證悟逐漸增上。

    • 尊稱: 被譽為「爭論時代的第二位一切智者」(第二佛陀)。

    • 依止上師: 承襲迦濕彌羅大班智達比丘釋迦室利跋陀羅(Śākyaśrībhādra)等眾多成就者的善說。

    • 文本中的自謙: 他認為前人的釋論未明晰寂天的意趣,故「瑜伽月稍作此意趣釋」,展現了其精深且獨到的見解。

  • 藏文譯者:

    • 印度堪布: 迪班卡拉(Dīpaṃkara)

    • 藏地譯師: ཚུལ་ཁྲིམས་རྒྱལ་བས་ (Tshul-khrims rgyal-bas / 戒勝)

  • 文本自譯: 註釋者吉祥毗布帝月在如拉崗托上中邊境地帶的吉祥印記寺院完成了此論的自譯。


📝 內容大綱 (《入菩薩行論》十一科攝要)

這部釋論是對寂天菩薩的《入菩薩行論》(Bodhicaryāvatāra)的意趣解釋,依據《入菩薩行論》的十大品或十一科主要內容展開:

  1. 菩提心功德品(發心利益): 說明發菩提心的巨大功德,其為一切佛法之種子,能摧毀罪業,超越小乘功德。

  2. 懺悔品(懺罪淨治): 講述七支供(包括禮敬、供養、懺悔、隨喜、請轉法輪、請佛住世、迴向)和皈依三寶,作為發心前的加行,著重於懺悔罪業與防護惡行。

  3. 受持菩提心品(願心與行心): 區分願菩提心(願成佛)和行菩提心(實際修行),並解釋受持行菩提心的儀軌。

  4. 正念品(不放逸): 闡明守護正念與正知,避免懈怠與煩惱,將心調伏為堪能。

  5. 護正知品(心守護): 詳細說明通過觀察身與心來守護,強調一切善惡由心造作,心之調伏至關重要。

  6. 安忍品(對治嗔恚): 講述安忍(苦忍、耐怨害忍、諦察法忍)為對治嗔恨之最勝方便,並以理證分析嗔恨的過失及忍辱的功德。

  7. 精進品(對治懈怠): 闡述精進的自性(對善法歡喜),並詳述對治懈怠、貪著惡行、怯懦、自輕等四種違品的方法。

  8. 靜慮品(對治散亂): 說明通過身心遠離來修習禪定,強調斷除對世間的貪戀執著,修習自他平等與自他相換。

  9. 般若品(通達實相): 深入闡釋智慧資糧,特別是通達人法二無我的空性見,以理證破斥實事論、唯識等見地,闡明世俗諦與勝義諦。

  10. 迴向品(結行廣願): 將一切善根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發起廣大誓願,願眾生永離諸苦,速得佛果。


💬 法義評論與特色

  • 大乘基調的堅守: 本釋論處處體現了菩提心的殊勝性,將其視為一切佛法之源、解脫之因、積累福德資糧的最高方式。它強調即使是供養佛陀的功德,也比不上發菩提心。

  • 中觀與唯識的爭論: 在第九品(般若品)中,作者展現了精妙的中觀應成派的理路,對唯識宗的自證分二諦觀進行了深入的破斥,並確立了人法二無我的空性正見。

    • 核心論證: 通過破斥「心不能自見自身」和「幻化非他法作」等理證,駁斥了唯識宗關於心識勝義存在的觀點,強調一切法(包括心)皆如幻而無自性。

  • 理證與教證並重: 全文不僅大量引用經論(如《華嚴經》、《寶雲經》、《俱舍論》、《中論》等),更以嚴密的邏輯推理(如破斥外道見、安立二諦、自他平等的推理等)來鞏固菩薩行的殊勝與必要性。

  • 自他相換的強調: 在第八品中,作者將自他相換視為修習禪定、對治貪著的關鍵方便,鼓勵行者將自己的痛苦與快樂與眾生平等對待,並逐漸將自身徹底獻予眾生。

  • 修道次第的完備性: 釋論按部就班地從加行(暇滿、無常)、正行(發心、七支供)、積集資糧(六度)到最終證悟(般若),為讀者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菩薩行實修指南。

 

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吉祥毗布帝月(Śrī Vibhūticandra)的這部註釋,特別是在第九品《智慧品》中,運用了大量理證,展現了其鮮明的中觀應成派立場,對當時佛教內部及外部的各種宗義進行了系統性的破斥與辨析。

一、 破斥外道見解 (順世外道、數論派、大自在天派)

外道宗派核心觀點破斥與評論
順世外道 (無因論)諸法生起無因,如刺的銳利、孔雀羽毛的斑斕等,都是自然偶爾發生的,苦樂也無因。以世間共許的因果規律破斥: 眾生以現量和不見等方式,皆能確定諸法有因,如無因則應一切皆生或一切不生。蓮花、莖、葉等的差別性生起,證明了因果的確定性
大自在天派 (常一因)一切萬物由常住、單一、具力的大自在天(Īśvara)所創造、維繫和毀滅。以常一因不能生果破斥: 若因(大自在天)是常住且具有全力,則果應當恆常生起;若果不是恆常生起,則說明因不能在不同時機產生不同作用,故常因不能生無常果。此外,若依賴他緣才能生果,則此因即非「自在」。「自在」的自性(常一)與地、水、火、風等變化的事物相違。
數論派 (自性轉變)諸法由三德(勇德、塵性、暗性)等性平等的「勝性」(Prakṛti)轉變而來,果在因中預先存在(因中有果)。以理證與世間共許破斥:
1. 自性不合理: 單一的「勝性」不可能具有勇德等三種差別自性。
2. 混亂生果過失: 若果在因中已存在,則應恆常可得(如吃飯時,飯的果報——糞便也應在飯中存在),這與世間經驗相違。若果能從因中生起,則衣物等果在種子位就應當具足穿著的功能,這不被世間承認。
3. 無常過失: 勝性若要從粗大轉為微細,則必須捨棄粗大相,這就承認了「捨棄」與「無常」,與其「恆常」的自性相違。

二、 破斥佛教內部的宗派見解

佛教宗派核心觀點破斥與評論
聲聞乘(經部/毘婆沙部)唯見四聖諦即可證得涅槃解脫,空性並非必修之法。以智慧與煩惱障的關係破斥:
1. 不究竟: 僅見四諦者執著於苦等諦為「實有」,執著離煩惱為「實有」,故無法斷盡煩惱習氣,難以獲得究竟涅槃。
2. 唯識非道: 經論中說,若無空性道,則無成佛。禪定、陀羅尼等佛不共法皆依空性修習。若認為四諦是究竟,則與**「解脫道唯有您(般若)一條」**的教言相違。
3. 須斷盡: 即使離了煩惱,若不斷盡煩惱習氣,仍可能受業力牽引。涅槃若是有所緣的,就可能再生。唯有空性才能究竟斷除一切所緣的執著,故為涅槃唯一之因。
唯識宗萬法唯心所變(唯識實有),外境雖不存在,但能取的心識是勝義實有(或自證分是勝義實有)。以中觀理證系統破斥:
1. 破自證: 心識不能自我了知。就像「劍刃不能割斷自身」,「指尖不能觸及指尖」一樣,心識無法以自身為對境。若無自證,憶念(憶起經驗)之因便不成立。
2. 破勝義有: 若心識是勝義實有,則不能由他物(如咒語、藥物)所造,亦不能生起作用;而唯識宗承許的心是依緣生起剎那生滅具有作用的,這證明心識本性是如幻不實的。
3. 遮二邊: 若心識在勝義中實有,則由於它包含一切煩惱和清淨之依,將永遠無法斷盡煩惱而獲得解脫(常邊)。若不承認所取空性,而唯獨承認能取實有,則無法遮止常斷二邊

三、 法義評論的核心主張

本論的核心思想圍繞大乘菩薩道的兩個基石展開:

  1. 方便(大悲心): 菩提心的發起與修習。

    • 自他平等與相換: 強調將自利轉為利他,將他人的苦痛視同自身,並以**「自他相換」**作為修習悲心最殊勝的方便。

    • 福慧雙修: 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等資糧,皆是**為證悟般若(空性)**所應行持的方便。

  2. 智慧(空性見): 證悟人法二無我

    • 破實執: 通過觀察身體(肢體與部分、極微的分析)和感受(苦樂受的虛妄),證明(補特伽羅)和(色、受等)皆無自性,唯是分別假立

    • 不住涅槃: 菩薩雖證悟一切法空性,本性即涅槃,但由於大悲願力,仍於世俗中顯現輪迴(如幻),不住於有為(輪迴)的過失不住於涅空的安樂(不住涅槃)。

 

根據《入菩薩行論意趣釋·特別明解》的文本內容,以下是其中闡述的菩薩道的主要實修方法,按照修行次第和六度進行歸納:

🧘 菩薩道的實修方法

一、 加行(入道基礎與發心準備)

  1. 珍視暇滿與思維無常:

    • 首先應了解人身暇滿難得,獲得此身是修行的寶筏。

    • 繼而觀修生命無常,認識到即使獲得人身也終將消逝,應當精進修行。

  2. 皈依與七支供:

    • 在具格上師或佛菩薩像前,皈依三寶(佛、法、僧)作為入道的門戶。

    • 修持七支供作為積累福德資糧的殊勝加行:

      • 禮敬/頂禮(供養身、語、意)。

      • 供養(包括世間珍寶、香花等,以及無主之物,特別是意幻供養)。

      • 懺悔(追悔並誓願不復造作十不善業及破戒等,以四力清淨罪業)。

      • 隨喜(隨喜自他三世一切善根和菩薩的無邊功德)。

      • 請轉法輪(祈請諸佛菩薩為被無明所蔽的眾生說法)。

      • 請佛住世(祈請諸佛不入涅槃,長久住世利益眾生)。

      • 迴向(將一切善根功德迴向無上菩提及眾生安樂)。

  3. 發起菩提心:

    • 發起願菩提心(願為利眾生而成就佛果)和行菩提心(實際修持六度)。

    • 領受儀軌: 在上師或佛菩薩前,以淨信心、合掌、跪坐等威儀,隨唸誦受持菩薩戒,發起「為利眾生故,願我成佛道」的誓願。

二、 正行(六波羅蜜多的修習)

1. 布施(Dāna Pāramitā)

  • 財物佈施: 隨力施予飲食、衣服等一切所需,對貧困者、乞求者應無吝嗇。

  • 身命佈施(最高的佈施): 觀修自身、受用、三世善根無所依戀地全部施予眾生。將身體視為船筏或工具,任由眾生使用、打罵、驅使,以滅除我執。

2. 持戒(Śīla Pāramitā)

  • 防護戒: 遠離一切惡行,包括十不善業及所有會令世間不生信心的行為。

  • 趣入戒: 積極修習六波羅蜜多。

  • 關鍵在心: 應當調伏心象,因為一切罪業皆由心生。若心調伏,則一切外在戒律自然圓滿。

  • 每日功課: 應於晝夜六時誦唸三聚經(懺悔、隨喜、迴向)以清淨餘罪,鞏固誓願。

3. 忍辱(Kṣānti Pāramitā)

  • 修忍對治嗔恨: 嗔恨會摧毀多劫積累的福德,是最大的過患。

  • 觀因緣: 觀一切加害都由因緣(過去的業)所生,加害者本身是不自主的,因此不應對其生嗔。

  • 修自他平等/相換: 觀想加害者實為自己的親友,因其能提供修習安忍的對境,從而消除自己的惡業。應如對待自身一樣,對待加害者,以慈悲心對待。

4. 精進(Vīrya Pāramitā)

  • 對治懈怠: 視懈怠為失壞大義的根本,應當以歡喜心(對善法的好樂)來修習。

  • 修力分: 應修習欲、慢、喜、捨、專注、自在、力七種力量來增長精進。

  • 對治自輕: 應思維連昆蟲等都能成佛,自己獲得人身,為何不能成就?以此破除自輕的怯弱心。

5. 禪定(Dhyāna Pāramitā)

  • 遠離散亂:身心遠離:捨棄對親友、財富、名聲的貪著,獨自住於寂靜處(森林、樹下、空屋等)。

  • 止觀雙運: 通過(心一境性)來寂止分別,通過(了知真實性)來斷除煩惱。

  • 修自他相換: 在禪定中修習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換,發願代眾生受苦,並以大悲心攝受一切眾生。

6. 智慧(Prajñā Pāramitā)

  • 通達空性: 這是六度的眼目,沒有智慧,其他五度則不能引導至佛果。

  • 修法無我: 觀察五蘊、界、處等一切法,通過分析其部分與極微,證明一切事物皆無自性,如幻、如夢

  • 修人無我: 觀察自身、心識、感受等,證明補特伽羅無我

  • 斷除二邊: 遠離常見(執著實有)和斷見(執著空無),確立緣起性空的中道正見。

三、 結行(究竟之願)

  • 無盡迴向: 將一切善根迴向,願眾生獲得世出世間一切安樂,直至一切眾生入般涅槃為止。

  • 廣大誓願: 具體發願自己能成為眾生的藥物、寶藏、船筏、嚮導,能令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趣眾生獲得安樂,並能令他們見佛聞法。

 

根據文本中闡述的菩薩行,日常生活中可以實修的方法,主要圍繞正念、正知、調心利他展開:

🧘 日常生活中的菩薩行實修

一、 覺知與守護心意(調心為要)

  • 覺察心念: 隨時觀察自己的心是否生起**貪(執著)、嗔(憤怒)、癡(愚昧)**等煩惱。一旦覺察到,應當立即視之為敵人並努力對治,不讓心隨煩惱而轉。

  • 內在寂靜: 即使身在俗世,也要保持心靈的寂靜,不被外界的嘈雜和景象所動搖。心若未調伏,則一切外在的精進都難以持久。

  • 調伏傲慢: 察覺到因知識、財富或地位而生起的傲慢心時,應當立即觀想並修習自他相換自他平等,提醒自己所有眾生皆希求安樂、遠離痛苦。

二、 謹慎行為與正知(防護根門)

  • 正知而行: 無論是行、住、坐、臥,都要保持正知(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避免粗心大意。

  • 不作放逸: 遠離不必要的戲論(如八卦、閒談、無意義的動作)和散亂(如沉迷於五欲之樂),因為這些都是耗盡生命、增長懈怠之因。

  • 如木不動: 當強烈煩惱生起時,應立即停止一切身語行為,如木頭般保持靜止,不讓煩惱通過身語發洩出來。

三、 語業的修習(柔和與利他)

  • 悅意善語: 說話要正直、柔和、悅耳、適度,內容要可信且相應於悲心

  • 親切友善: 對待一切眾生,應當面帶微笑、親切交談,視如自己的親友

  • 隨喜讚歎: 隨時隨地讚歎他人的功德與善行,即使是怨敵也要隨喜其善根,以此對治嫉妒心。

四、 廣大發願與迴向(大乘的動力)

  • 願心遍及: 每日應反覆發願,願自己成為眾生的藥物、船筏、嚮導,將所有的安樂和功德施予眾生。

  • 代眾生苦: 觀想自己代受一切眾生的痛苦,以此增長大悲心,並將此視為自身最殊勝的修行。

  • 將心奉獻: 經常思維:「我已將此身心奉獻給一切眾生。」從此之後,只為眾生的利益而活,任何所得或所行為何,皆不應只為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