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乘顯明別釋論》題解

《一切乘顯明別釋論》分析

這是一部探討佛教內部及外部不同宗派見解的論典,旨在闡明“二無我”和“二諦理”這兩大核心佛法義理,並破斥與之相違的各種見解。

👥 作者與譯者簡介背景

角色姓名(梵文/藏文/漢譯)簡介與背景
作者རབ་འབྱོར་དབྱངས (Rab-'byor-dbyangs) / 般若音 (Prajñāghoṣa)婆羅門出身的比丘,主要為印度的班智達 (Pīdita)。他的著作旨在比較和抉擇各家學說,以闡明正見。
譯師ཏིང་ངེ་འཛིན་བཟང་པོ (Ting-nge-'dzin-bzang-po) / 三昧賢 (Samādhibhadra)藏地的比丘譯師,與般若音共同將此論從梵文翻譯、校訂並確定為藏文。
校對/確定者ཀ་ན་ཀ (Kanaka) / 迦那迦 (Kanaka)班智達 (Pīdita),參與了另一部《心性觀察論》的校對和確定。
譯師ཆོས་འབར་ (Chos-'bar) / 法炬譯師,參與了另一部《心性觀察論》的校對和確定。

📜 內容大綱

本論結構清晰,從總體目標開始,依次闡述外道見解、佛教自部見解,並最終以中觀見對實事宗進行破斥,確立正確的修持觀點。

1. 總綱與立宗 (開篇)

  • 立宗目的: 為證悟二無我(人無我、法無我)和二諦理(世俗諦、勝義諦),宣說見解的差別。

  • 總體分類: 見解分為外道自部兩大類。

    • 中心/精要: 二無我。

    • 外道: 遠離二無我者。

    • 自部: 具有如實見解者。

2. 破斥外道見解

論中列舉並批判了印度主要的五種外道宗派所主張的「真實」(諦)或「句義」:

  • 順世派 (斷見外道):四真實(地、水、火、風)。

  • 勝論派 (毘世師宗):六真實(實、德、業、總、別、和合),其中「實」有九種,「德」有二十四種。

  • 裸行派 (耆那教支派):九句義(命、補特伽羅、律儀、清淨、束縛、業、罪、福德、解脫)。

  • 數論派 (僧佉):二十五諦(勝性、大、我慢、十一根、五唯、五大種、士夫)。

  • 正理派 (Nyāya):十六句義(量、所量、疑、目的等)。

  • 破斥: 以外道所許的「常法無作用」、「一多相違」等理據,證明其見解不成立。

3. 闡明佛教自部見解

闡述佛教內部主要宗派的見解,特別是早期部派和唯識宗:

  • 十八部派: 提及根本四部(大眾部、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其分部,展現部派分宗的複雜性。

  • 說一切有部 (毘婆沙師):五事實有(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為)。認為極微是勝義。

  • 經部: 承認所取能取有境相(不許直接取境),不相應行等非實有,無為僅是無之遮遣(非實體)。

  • 唯識宗 (分兩類):

    • 隨相唯識: 宣說「真實諸相無二,於一識體性為真」。

    • 隨教唯識: 宣說「相與識是相等」。

  • 破斥唯識: 以外境不存在、一多相違、因果不生等理路,破斥隨相唯識

4. 抉擇中觀見解

這是本論的重點,闡明了中觀派對實相的理解,主要區分了兩種中觀見:

  • 遣除顯現中觀 (應成/自續中觀見之一):

    • 立宗: 於如幻顯現,遮真實許為虛妄

    • 方法: 遮遣真實戲論,僅于遮遣上安立名言,一切戲論寂滅為非數勝義諦

    • 辯理: 引用龍樹菩薩之偈,以「一多相違」等理路破除各種實有執著,並解釋了遮破的必要性與界限

  • 極不住中觀 (應成派見):

    • 二諦: 顯現是世俗諦,了知是勝義諦

    • 世俗分類: 真實世俗(能作用)和錯誤世俗(不能作用)。

    • 勝義分類: 數勝義(有戲論一分,與勝義相順)和非數勝義(一切戲論寂滅)。

    • 修習: 證悟分無分別智(如虛空界)和後得智(如幻)。

5. 總結

  • 回向: 願隨學者能趣入法性義,善業普遍平等眾生。


⚖️ 法義評論

本論是一部精要的宗義學著作,其價值在於對見解的系統性比較與抉擇,展現了印度佛教晚期在見地上的精密思辨。

  • 系統性: 論述範圍廣泛,涵蓋了印度主要的外道哲學和佛教內部的主要宗派(如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這對於佛教學者釐清不同宗派的觀點及其分歧至關重要。

  • 核心價值: 始終圍繞二無我二諦的抉擇展開。通過對一切實有觀點(無論外道或佛教實事宗)的破斥,逐步引導讀者趨向中觀的究竟見地

  • 中觀抉擇: 尤其在最後的中觀部分,區分了「遣除顯現」和「極不住」兩種見地。

    • 「遣除顯現」 旨在以理智徹底破除世俗中對實有的執著。

    • 「極不住中觀」 則更進一步,主張勝義離戲論的,不可言說,僅僅在遮破(返體)上安立名言。這顯現了中觀見地從破斥實有到體證離戲的層次遞進。

  • 修學指導: 論末結語提到止觀雙運的修持(不散亂不沉沒之止力),以及無分別智後得智的階段,將理論抉擇與實際修道經驗相結合,具有實踐指導意義。

本論以其嚴謹的理路和廣博的宗派知識,成為藏傳佛教中用於建立正見、破除邪執的重要典籍之一。

 

《一切乘顯明別釋論》破他宗觀點及法義差別評論

本論的核心價值在於通過比較、歸類與邏輯辯破,確立佛法尤其是中觀見的優越性。

I. 破斥外道實體宗(順世、勝論、數論、正理等)

外道宗派核心主張 (所許真實/句義)文本破斥理路評論
順世派四真實(地、水、火、風)。未直接辯破,但以「二無我」為精要,遠離者即為外道。順世派是斷見外道,只承認物質元素,與佛教因果輪迴的基礎完全相悖。
勝論/正理派實/德/業/總/別/和合(六真實)或十六句義1. 常法無作用: 若實體是常法,則不應有作用,若有作用則非常,因此「一切理性本質中,任何亦不顯現」。 2. 一多相違: 實法若遍一切,則一切苦樂相等;若有作用,則作用不應理(若一時作用則無三時,若次第作用則失去常性)。這些破斥集中於實有自性與作用的矛盾。這是佛教唯識和中觀破斥實體論的通用理路。
數論派二十五諦(勝性、士夫等)。批判其「勝性」的生因不成立,即「勝性唯從自性生,非從他生,因勝性不從任何處生」是獨斷論。數論派的「勝性」類似於世間的根本實體,佛教從因果生滅的角度,質疑其作為不變實體的合理性。

II. 闡明佛教自部實事宗法義差別

佛教宗派核心法義/主張破斥理路/法義評論
說一切有部 (毘婆沙師)1. 五事實有: 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為皆實有。 2. 二諦觀: 以損壞/智所滅為世俗諦;不能以二者破壞者為勝義諦(如極微、無為)。

破斥核心: 認為其將五蘊諸法、無為法執為實體(實有)。


中觀破:無論實體是「極微」還是「五蘊」,都無法通過一多理路觀察成立。

經部1. 不相應行: 認為得等諸名非實有,僅成立為假立。 2. 無為: 僅許為無之遮遣,非實體。 3. 心與心所:境相,不許直接執取對境。法義評論: 經部較有部更進一步,開始質疑「不相應行」和「無為」的實有性,與中觀或唯識的部分觀點趨近。但在心所與境相的關係上,仍被唯識和中觀進一步檢視。

III. 破斥唯識宗(心識實有)

唯識見地核心主張文本破斥理路評論
隨相唯識於一識體性為真,真實諸相無二(顯現多但識體一)。1. 一多相違: 若一識體真實,則「多相也成為一性」,與顯現矛盾。 2. 有無因過: 若顯現為一,則將無因,或只顯現一個事物(因剎那相續)。破斥其**「多相一體」**的矛盾。若識體是實一,則應不見多相;若見多相,則識體應是多,故不能成立為「勝義一識」。
隨教唯識相與識相等,心與相同時所緣(如同所取分和能取分)。1. 心物異體過: 心識依賴物質,物質顯現於心識,二者之間無關聯,會導致**具有所取能取**(二取)的過失。 2. 因果義不成立: 認為「相是不存在的,因為因果義不成立」,且若因果不存在則經驗也應不存在。破斥其心與相的關係。若心相無別,則物亦應有識;若心相依賴,則無法建立同時所緣的自證相。最終以破因果生滅來徹底破除相的實有。

IV. 中觀法義差別與抉擇

中觀見是本論的立足點,但也區分了兩種見地,並對「勝義諦」的安立方式進行了精密的辯論。

中觀見地核心主張文本重點/法義評論
遣除顯現中觀於如幻顯現,遮真實許為虛妄。以理徹底破除戲論,將遮遣後所安立的空性許為勝義諦1. 辯破: 批判此宗將「以理成立虛妄」與「真實」相區分,認為若經觀察而未成立,虛妄應成真實,真實也應成虛妄,二者在「觀察不成立」上一樣。 2. 焦點: 集中在**「遮遣」本身是否為一個實有的「義」**,以及如何將「遮遣」立為勝義。
極不住中觀顯現是世俗諦**,了知是勝義諦**。勝義諦是一切戲論寂滅非數勝義諦1. 二諦觀: 將世俗分為真實世俗(能作用)和錯誤世俗(不能作用)。將勝義分為數勝義(與勝義相順的言語表達)和非數勝義(一切戲論寂滅)。 2. 修持: 區分無分別智(如虛空界)和後得智(如幻)。強調在世俗面承認自證以保持知相續,但在勝義面(無分別智)則不住於自證,以避免墮入實有。 3. 立宗: 強調不破世俗有之顯現,因為不能破世俗體性。以理遮破僅是破理之有(實有),不影響世俗的顯現。

總結評論

本論的辯論風格極為嚴謹,採用佛教因明中「破自性、破因果、破一多」的標準理路,逐層遞進:

  1. 宏觀破斥: 破斥外道對恆常實體的執著。

  2. 微觀破斥: 破斥佛教內部實事宗(有部)對極微與法體的實有執著。

  3. 心識破斥: 破斥唯識對心識的實有執著(破自證、破心相)。

  4. 勝義抉擇: 確立中觀見,並對中觀內部的「勝義諦」安立進行二次辯證,最終趨向離一切戲論的究竟見地。

這使得《一切乘顯明別釋論》成為一部在藏傳佛教中被高度重視的宗義學與因明學典籍,特別是其對中觀見的細緻劃分與論證。

 

實修方法:止觀雙運與五道次第

文本的實修指導主要來自於「極不住中觀」的見地,強調通過止(三摩地)的力量來印證觀(智慧)所抉擇的實相。

1. 前行準備:確立正見(觀)

  • 建立無疑慧: 首先必須通過學習和思辨,以理性(如「一多相違」、「因果不生」等理路)徹底斷除對實有戲論的懷疑

  • 了知本性: 以無疑的智慧(慧)了知諸法的本性是離戲論、無自性的。

  • 斷除戲論: 徹底了知世俗事物(如瓶子、微塵、時間)經觀察皆不成立,僅僅是假立名言

2. 核心修持:等持(止)

  • 止力具足: 通過禪修,培養不散亂(無沉沒)和不沉沒(無掉舉)的寂止(止)之力

  • 放鬆精進: 在正見的引導下,放鬆精進(放下一切造作和執著)。

  • 安住等持: 進入平等安住(等持,即入定)。

3. 果位證悟:智慧境界(觀)

在等持(入定)和後得(出定)兩個階段,證悟的境界有所不同:

階段證悟智慧境界描述實修目標
入定無分別智覺知到一切法如虛空界。 徹底無顯現(無所緣),一切戲論寂滅。於一切法上不作自他分別,證悟究竟的非數勝義諦(離戲)。
出定後得智覺知到一切法如幻(八種幻喻)。 雖然有顯現,但了知其非實有在日常顯現中,知相續不斷(世俗自證),但對顯現的實有執著已斷除。

4. 關鍵原則:離戲與世俗方便

  • 止的標準: 修習的智慧本質是唯是斷除戲論

  • 自證的取捨:世俗層面,必須承認自證(知相續不斷),否則會墮入斷邊;但在勝義層面(無分別智),則不住於自證,以免墮入實有。

  • 功德: 通過止觀雙運,最終能證得「見實故解脫」。

 

根據文本中闡述的修持原則,可以歸納出以下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文本雖然主要描述了禪定中的證悟次第,但其核心思想——將智慧應用於對顯現的認知——可以轉化為日常生活的修行:

1. 轉化認知:觀照顯現如幻

  • 練習無實體觀: 在面對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事物時(例如:看到一輛車、一個瓶子、聽到一個聲音),不要執著於它們是獨立、恆常存在的實體

    • 提醒自己: 這些顯現是如幻的。它們雖然能起作用(真實世俗的性相),但在究竟理智觀察下,找不到一個不變的自性。

  • 斷除二取: 認知到所見的對象(所取)與了知的識體(能取)之間並沒有實質的關聯或區別。它們只是在心識中同時顯現。

2. 轉化心念:對治戲論

  • 放下實有執著: 當生起強烈的愛、恨、貪、嗔等心念時,要察覺到這些情緒是源於對人我法我的實有執著。

    • 運用理智: 隨時以理智觀想,任何執著的對象(無論是「我」還是「他物」)都無法通過「一多相違」的分析。它們的實有性是經不起觀察的。

  • 面對迷亂: 認識到世俗中的顯現(如「我」的身體、財富、時間的流逝)是迷亂的顯現。雖然它們顯現了,但對它們的實有執著是愚痴的對境,應被遮破。

3. 維持心態:安住與不執

  • 避免極端: 在思考或與人辯論時,避免陷入「恆常有」或「恆常無」的極端。

    • 中道實踐: 承認世俗顯現的存在和作用(有),但同時確定它們無有實體(空)。

  • 放鬆精進: 即使在忙碌中,也要學習「放鬆精進」。這意味著在進行世俗事務時,內心仍保持一種不散亂、不沉沒的平靜狀態。

  • 無分別的練習: 最終目標是達到一種在日常顯現中,心識仍能保持不作自他分別不作實有分別的狀態,如同後得智所見的如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