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與法性分別論釋》解題

📚 文本分析與評論

1. 著作與作者

著作名稱 (藏文/漢譯)根本論作者釋論作者譯者 (藏譯)
ཆོས་དང་ཆོས་ཉིད་རྣམ་པར་འབྱེད་པའི་འགྲེལ་པ (《法與法性分別論釋》)彌勒 (藏文首段禮讚)世親 (སློབ་དཔོན་དབྱིག་གཉེན་ - 文本末尾註明)迦濕彌羅班智達 摩訶嘉那 (མ་ཧཱ་ཛ་ན་) 與譯師 智慧賢 (བློ་ལྡན་ཤེས་རབ་)
ཐེག་པ་ཆེན་པོའི་མདོ སྡེའི་རྒྱན་གྱི་རྒྱ་ཆེར་བཤད་པ (《大乘經莊嚴論廣釋》)彌勒 (禮讚中提及無著、世親為《莊嚴大乘經論》的傳承人)無著 (根據《莊嚴大乘經論》的註釋傳統,此「廣釋」很可能是無著或其傳承弟子的作品,文本中亦禮敬「無著」與「其弟」世親)暫無註明(僅見禮讚文)



2. 內容大綱

📄 《法與法性分別論釋》 (Dharma dharmatā vibhaṅga vṛtti)

此論旨在區分(Dharma, 染污或輪迴)與法性(Dharmatā, 清淨或涅槃),並闡述從趣入法性(轉依)的次第。

核心主題子項內容概要關鍵法義概念
定義法與法性1. 區分所應斷除的(染污)與應現證的法性(清淨)。:由遍計所執(虛妄分別)所攝,顯現為能取所取二者及言說。其特徵是無而顯現,如幻象。
二者關係2. 說明輪迴(由法所攝)與涅槃(由法性所攝)的關係。法性:所取能取、所詮能詮無差別的真如
法與法性:非一非異3. 法與法性既非一體(有/無差別故)也非異體(有/無無差別故)。法性僅是以法不存在而區分。非一非異:闡述法性與虛妄分別的不離不雜的關係。
趣入法(輪迴)4. 以六相趣入法(或說法相的認識)。相、成就、非一非異、共同處、不共同、無所取能取顯現而趣入。
趣入法性(轉依)5. 以六相趣入法性(真如)。相、處、抉擇(加行道)、(見道)、隨念(修道)、趣入彼性(究竟佛地)。
趣入轉依(所依)6. 以十相趣入轉依(無分別智)。自性、事物(三種真如轉依)、補特伽羅、差別、必要、所依(無分別智)、作意、加行、過患、利益。
闡釋無分別智7. 闡釋無分別智的五種自相五種殊勝五種事業遮破「無分別」的五種錯誤理解,並闡明佛智的無上性
常住譬喻8. 以虛空、黃金、水等譬喻,說明轉依雖是「轉變」,但法性本性常住(非變異)。本性清淨:清淨非新生,而是離垢障後顯現。

📄 《大乘經莊嚴論廣釋》 (Mahāyāna sūtra alaṃkāra ṭīkā) (節錄)

此節錄主要說明《大乘經莊嚴論》的整體結構與菩薩修學的三方面

核心主題子項內容概要關鍵法義概念
全論核心菩薩種姓發無上菩提心後,修學菩薩行。菩薩行:大乘修行的總稱。
修學三事菩薩修學所攝略為三個方面。1. 所學:學什麼? 2. 如何學:怎麼學? 3. 何人學:誰來學?
所學 (七處)說明菩薩應學的七個處所/義理自利、他利、真實義、能力、自佛法圓滿、成熟有情、第七是無上正等菩提。
如何學 (六相)說明菩薩修學的六個次第1. 多修勝解、2. 尋求正法、3. 宣說正法、4. 如法修行、5. 隨順正教、6. 善巧攝持身語意業。
何人學 (十種)說明十種與菩提資糧相應的菩薩類別。1. 種姓住、2. 趣入、3. 未淨意樂、4. 清淨意樂、5. 未圓滿意樂、6. 圓滿意樂、7. 未決定了悟、8. 一生所繫、9. 最後有。 (共九種,文末提到十種,但只列舉了九個)

3. 法義評論

《法與法性分別論釋》評論

此論是瑜伽行派(唯識宗)的重要論典,是彌勒五論之一(此處為世親的釋論)。

  1. 唯識核心的實踐性闡述: 本論將瑜伽行派的遍計所執(法)、依他起(顯現)與圓成實(法性)的三性學說,轉化為一條清晰的修行道次第。它將虛妄分別(法)視為輪迴的本質,將真如(法性)視為涅槃的本質,確立了轉依(依他起轉成圓成實)的實踐目標。

  2. 細緻的道次第劃分:加行道(抉擇)、見道(觸)、修道(隨念)到究竟佛地(趣入彼性),本論以「六相」將菩薩行各階段的證悟與修行內容具體化,尤其是將「觸」定義為見道對真如的現前證悟,極為精確。

  3. 無分別智的澄清與確立: 透過遮破五種對於「無分別」的錯誤理解,論證了佛陀無分別智的超越性遍知性。強調佛智超越了尋思、超越了靜慮定,也超越了一般人認為的「不作意」,確立其為真正離戲論的本性。

  4. 常住轉依的必要性: 透過「無轉依四種過患」的論證,強調了唯識宗對於阿賴耶識(或如來藏)作為轉依所依的必要性。並以虛空、黃金、水等譬喻,巧妙地說明法性本具清淨、常住的特性,轉依只是離垢顯淨,而非新生變異,這為大乘的佛性思想提供了理論依據。

《大乘經莊嚴論廣釋》評論 (節錄)

此節錄為進入大乘法道的指南,將菩薩道的核心要素提綱挈領。

  1. 大乘道次第的總綱: 將浩瀚的菩薩行總結為「七處所學」,確立了菩薩行的主要目標,即從自利(真實義)、他利(成熟有情)、能力成就(神通/佛法圓滿)到最終目標(菩提)的完整架構。

  2. 菩薩修學的次第: 「如何學」的六個次第涵蓋了從發心(勝解)、聞思(尋法、說法)、修行(如法行、隨教誡)到成就(善攝身語意)的完整進程,是菩薩道次第的行為準則。

  3. 菩薩的位階分類: 「何人學」的十種菩薩分類,是對菩薩從凡夫(種姓住、趣入)到登地(意樂未淨/淨/圓滿)、乃至究竟成佛(一生所繫、最後有)的十地五道位階的簡要概括,是對大乘行者身份的確立。

 

🧐 文本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一、 《法與法性分別論釋》的評破觀點

1. 關於「唯識所緣,義實皆無」(境無識有)的評破

  • 評破的焦點: 唯識宗主張外境(所取)實無,但心識(能取)仍有。然而,本論透過「無所取能取顯現的趣入」這一次第,最終導向「能取顯現也不存在成立,因為沒有所取就沒有能取」的結論。

  • 深層觀點: 這其實是在唯識學派內部,從「識變現為境」的階段(唯識有境無)進一步提升到「所取能取二者皆空」的階段(二取空)。這批評了將「識」本身實體化的傾向,與中觀派的徹底空性觀更為接近。這展現了瑜伽行派後期(如世親)對空義的深入,超越了初階唯識的層次。

2. 關於「非一非異」的評破

  • 評破的焦點: 輪迴(法)與涅槃(法性)的關係是「非一非異」。

  • 深層觀點: 這種表述旨在避免兩個極端:

    • 非一: 避免將煩惱(法)與清淨(法性)混為一體,以防止行者誤認「不須修行」。若是一體,則努力解脫將成為無義。

    • 非異: 避免將煩惱與清淨視為兩種不相關的實體,因為法性僅是以「法不存在」而區分的。這確立了煩惱的本性即是清淨(轉依所依),避免了斷滅論。這與如來藏思想中「煩惱即菩提」的觀點遙相呼應。

3. 關於「無分別智」的評破

  • 評破的焦點: 該論透過破斥五種錯誤的「無分別」理解,確立了真正無分別智的自相。

  • 深層觀點: 論主排除了五種可能被誤認為「無分別」的狀態:

    1. 不作意分別: 排除嬰兒、昏迷等無心識活動的狀態。

    2. 超越分別的自性: 排除第二禪等定的狀態(無尋伺)。

    3. 分別寂滅的自性: 排除睡眠、醉酒等狀態。

    4. 自性無分別: 排除色法等(無動)。

    5. 以無分別為表相作意: 排除心中作意「無分別」的戲論。

  • 這深刻地批判了將「無分別智」理解為單純的「心念寂滅」或「靜慮定境」的錯誤傾向,堅持了無分別智必須是破除二取戲論的智慧本性。

二、 兩論與各家法義的差別評論

法義項目《法與法性分別論釋》觀點 (世親)《大乘經莊嚴論廣釋》觀點 (彌勒/無著)印度佛教各家差別
外境立場最終主張「二取空」,所取(外境)與能取(識)皆無顯現。經典唯識立場,傾向「唯識所變,外境非有」。中觀: 外境與內識皆畢竟空。 經部/毘婆沙宗: 外境與內識皆實有。
涅槃與輪迴「非一非異」。法性(涅槃)是常住本淨。側重於菩薩道的實踐與成熟,透過修行轉依而得。上座部/小乘: 輪涅徹底分離。如來藏: 輪涅本體即是光明藏,煩惱即菩提(傾向於「一」)。
修行次第條理分明地劃分為「抉擇(加行道)→ 觸(見道)→ 隨念(修道)→ 趣近(究竟)」的五道位階總攝為「七處所學」與「六種學法」,側重於菩薩行的內容與倫理道德。小乘: 側重於三十七道品與四聖諦的修證。密宗: 側重於即身成就的轉化法門。
所依實體肯定「轉依」有其所依(本性光明/真如/無始串習)。用虛空、黃金、水等譬喻證明轉依是「離垢顯淨」而非「變異新生」。暗示了阿賴耶識作為「一切種子」的所依性。中觀: 否定有所依實體,空性即是所依。如來藏: 明確提出如來藏為所依,本性清淨。

三、 總結評論

這兩部文本都來自印度佛教的瑜伽行派(唯識宗),但體現了該學派不同時期的側重。

  • 《法與法性分別論釋》 展現了瑜伽行派在與中觀派對話後,理論上的深化與修正。它在繼承「三性」學說的基礎上,將二取空的空性觀融入道次第,並用精密的邏輯駁斥了對「無分別智」的各種誤解,使其成為一部高度精密、兼顧理論與實踐的修行指南。

  • 《大乘經莊嚴論廣釋》 則更像是一部菩薩道的行為綱領宏大藍圖。它不重在辨析細微法義(如空有之諍),而著重於確立菩薩修行的主題(七處)、方法(六相)和行者位階(十種菩薩),具有強烈的教義傳授和實踐指導意義。

兩論結合,構成了瑜伽行派思想中:一者精準的見地確立,一者宏大的行持依據,是研究彌勒學說和菩薩道的寶貴資料。

 

🧘 依《法與法性分別論釋》的實修方法:轉依的次第

這部論典提供了從凡夫地到佛地的轉依(將染污所依轉變為清淨所依)次第,這是實修的核心:

第一階段:加行道 (抉擇)

  • 見地確立: 深切體認輪迴萬法(法)的本質是虛妄分別。雖然顯現為能取(心識)和所取(外境)二者,但實質上是無而顯現,如同幻術或夢境。

  • 修習重點: 依止大乘經典,如理作意。

    • 唯識作意: 首先認識到外境不可得,萬法僅是內識所變。

    • 二取皆空作意: 進一步觀察,既然沒有所取(外境),能取(心識)也無法獨立成立,因此所取和能取二者都不可得。

第二階段:見道 (觸)

  • 見地確立: 現前證悟法性(真如),即所取、能取、所詮、能詮無差別的真如。這是對真如的第一次現量體證(觸)。

  • 修習重點:

    • 斷除一切實執的見惑,尤其是對「法與法性為一或為異」的執著,安住於非一非異的中道見地。

第三階段:修道 (隨念)

  • 見地確立: 持續不斷地憶念並安住於見道所觸證的真如。

  • 修習重點: 斷除修惑(習氣煩惱)。

    • 透過持續的菩提分法修習(如戒定慧),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的殘餘習氣。

    • 有意識地斷除四種相:

      1. 違品相: 粗大煩惱(如貪嗔等)。

      2. 對治相: 刻意作意對治法(如不淨觀等)的相狀。

      3. 真如相: 甚至連「這是真如」的勤作與執著也需斷除。

      4. 證悟相: 修道果位中對所得功德的細微執著。

第四階段:究竟佛地 (趣近彼性)

  • 見地確立: 圓滿轉依,成就無垢真如,此時萬法於一切方面唯現為真如

  • 成果: 獲得無上無分別智,以及圓滿法身、受用身、化身的諸多功德和自在。


🌟 依《大乘經莊嚴論廣釋》的實修方法:菩薩行的攝持

這部論典提供了菩薩道的廣大行持行為準則,作為上述見地修習的基礎:

1. 確立目標(所學七處)

修行者需明確知道自己的目標:不僅要實現自利(證悟真實義),更要成就他利(成熟有情),並為此修習能力(神通、佛法圓滿),最終目標是無上菩提

2. 菩薩的日常六種修學(如何學)

這是實踐大乘道的具體步驟:

  1. 多修勝解 (信心): 對大乘教法和菩薩行生起強烈的信解與嚮往,確立正確的動機。

  2. 尋求正法 (聞思): 積極尋求佛法,聽聞、閱讀、思維,掌握正知見。

  3. 宣說正法 (弘法): 在自己掌握後,為他人宣講正法,這本身也是一種布施與修行。

  4. 如法修行 (實踐): 將所學融入生活和禪修,實行六度四攝等菩薩行。

  5. 隨順正教 (依教奉行): 隨時以導師的教誡和佛經的義理來指導自己的行為。

  6. 善巧攝持身語意業 (方便):慈悲與智慧的方便來引導身、語、意的所有行為,使其皆成為菩提資糧,不離世間又超越世間。


實修總結:見行合一

修習者應當將《法與法性分別論釋》的**精微見地(二取空、真如轉依)作為禪修的依據,並以《大乘經莊嚴論廣釋》的廣大行持(七處所學、六種修學)**作為日常生活的準則。

  • 內修: 透過禪觀,次第破除對能取、所取的執著,從唯識趨入二取空,最終現證無差別真如

  • 外行: 以堅定的菩提心利他行攝持一切身語意業,不斷積累福德與智慧資糧,以保證內修的功德能夠圓滿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