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中律攝分》解題

📝 文本分析

這份文獻是**《瑜伽師地論》中的《律攝分》(Vinaya-saṁgrahaṇī)**的譯文,包含了頌詞和對頌詞的解釋。

  • 文本性質: 屬於佛教論典,專門闡述和整理佛教戒律(律藏)的精要內容。

  • 語言: 藏文和漢文對照(藏文為主要部分,附有漢文翻譯),其中漢文部分應為現代漢語對照翻譯,以便理解。

  • 結構: 採用了偈頌(頌詞)與廣釋相結合的體裁。

  •  

    1. 頌詞部分(律攝頌): 以簡潔的詩歌形式,概括了《律攝分》的主要內容,便於記憶和諷誦。

    2. 釋義部分: 對頌詞中提到的各個要點進行詳細解釋和闡述,是論典的主體。

  • 核心宗派/傳統: 屬於**瑜伽行派(Yogācāra)**的典籍。《瑜伽師地論》是該宗派的根本論典,此處的《律攝分》是論中「地」之一,將律藏(Vinaya)的教義,從瑜伽行派的視角進行系統化和理論化整理。

✍️ 作者/譯者 資訊

根據文本末尾的記載,此藏文譯本的作者與譯者資訊如下:

  • 主要撰著(論典)作者: 《瑜伽師地論》的傳統作者為彌勒(Maitreya)無著(Asaṅga)。文本本身未指明《律攝分》具體撰寫者,但作為《瑜伽師地論》的一部分,其思想歸屬於彌勒/無著一系。

  • 主要翻譯/校訂者(藏文):

    • 印度堪布: 般若瓦瑪(Prajñāvarma)、吉那彌札(Jinamitra)。

    • 大校譯師: 班智達耶喜德(Yeshe-sde)。

🗂️ 內容大綱(依頌詞結構)

文本的內容是依據頌詞及其解釋展開的,主要圍繞「調伏」(律儀)的各個面向進行系統論述。

  1. 引言與目的(攝頌):

    • 主題: 律母攝頌(Vinaya-mātṛkā-saṁgraha)。

    • 綱要: 功德(利益)、部類攝集、隨行違順、寂止、遍知五種、信增長、五力為最後。

  2. 調伏之利益與攝集(功德):

    • 調伏定義: 如來所說、所讚歎的別解脫經母。

    • 十大利益: 攝集僧眾、令僧眾善住、安樂而住、降伏無慚愧者、安樂有慚愧者、未信者生信、已信者增信、防護現世漏、摧毀後世漏、令梵行久住。

    • 僧眾攝集: 依四姓信心出家、宣說具基礎、出離、降伏、神變之法。

    • 僧眾安樂住的五種方式: 具資具緣、驅非法行者、除已生悔、降煩惱纏、斷煩惱隨眠。

  3. 墮罪與過失的分類(部類攝集):

    • 墮罪五類: 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附帶粗罪、不定罪)。

    • 十五種過失: 詳細列舉了導致犯戒的十五種過失類型(如重大事物過失、不知足過失、多事過失等),並解釋了初業者的特殊情況。

    • 攝律五法: 本性罪、遮罪、禁止、開許、實行。

    • 墮罪生起四因: 無知、放逸、煩惱熾盛、不恭敬。

    • 墮罪的輕重五相: 自性、作為、意樂、事物、積聚。

  4. 無犯與出罪(實行/寂止):

    • 作為五種(應作): 眾事、清淨事、聚落事、善品事、臨時事。

    • 無過失五因: 守護根門、知食量、精進修持、不雜居、初業者等特殊情況。

    • 出罪三因: 五種追悔、五支不放逸、五種消除追悔(懺悔)。

    • 隨順律法的五法(比丘實踐): 住處、住所、依止、受用、事業。

    • 寂靜調伏的五法: 和樂共住(六和敬)、遠離(人天四輪)、遠離支(五種)、承事、息諍。

  5. 與學處相違與相順(違順):

    • 不隨順學處五法(違品): 障礙、似正法、惡友、愚癡多煩惱、往昔資糧微薄。

    • 五種障礙: 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善趣、利養命緣及現行事業障礙。

    • 似正法的多種表現: 講說偽裝、修行偽裝(包括錯誤的見解、行持、邪命等)。

    • 隨順學處五法(順品): 善巧出家、詢問、觀察、修習對治、信心。

  6. 應知五處(遍知五種):

    • 了知事物: 蘊等(有情/非有情)。

    • 了知墮罪: 基礎、發起、事物、加行、究竟(十二種餘等墮罪)。

    • 了知人: 觀察、種類、高下、獲得、觀察(呵責者與被呵責者)。

    • 了知受取物品: 所得、從罪中得、驅擯所得(如法、有意義、適時、有偏向、遠離僧團分裂)。

    • 了知危害: 死後悲傷、吝嗇垢染(八種)、自殘、求天界、求清淨(五種今生廣大損害)。

  7. 增長信心與五力(信增長/五力):

    • 增長信心的五種圓滿法: 戒圓滿、見圓滿、儀軌圓滿、生計圓滿、無諍訟(六根本)。

    • 往昔福德的果報利益五相: 內外兩種異熟、無障礙、自然趣善、遠離諸惡、業果成就。

    • 正確修行的五力: 加行力、意樂力、覺悟力、智慧力、安住力。

💡 法義評論

《瑜伽師地論中律攝分》雖然主題是律(Vinaya),但其整理和詮釋體現了瑜伽行派將一切法門(戒、定、慧)攝入到**修行次第(瑜伽行)**中的基本精神。

  1. 系統化與理論化的巔峰:

    • 本分將龐雜的根本律典(如《別解脫經》)的內容,以極為系統化、綱領化的方式進行了歸納整理(如十五種過失、五力、五種應知等)。這使得律藏教義不再僅是散亂的戒條,而成了一個可被思辨和修習的理論體系

  2. 三學圓融的體現:

    • 它超越了單純的戒律學,將戒(調伏、學處、圓滿)與心(意樂、煩惱)及慧(遍知、似正法、見圓滿)緊密結合。例如,將墮罪的生起歸結為**「無知、放逸、煩惱熾盛、不恭敬」四因,直接將犯戒行為歸於心性、智慧和態度上的缺陷,體現了瑜伽行派「唯識」**的特點。

  3. 對治法的強調:

    • 論典不只強調「禁止」(遮止),更強調積極的**「對治」「防護」**。

      • 「出罪」以「五種追悔、五支不放逸、五種消除追悔」為核心,強調了懺悔的心力

      • 「隨順律法」以「住處五想」(如入村作入獄想、飲食作藥想)來實現心念的防護,這完全是瑜伽行派對**正念(śikṣā/smṛti)**運用的極致展現。

  4. 實用性與修習指導:

    • 內容包含大量實用的修行指導,如「五種應知(遍知五處)」旨在使比丘全面掌握修行中的各種人事、物資、行為和心態上的細節,以確保梵行清淨。

    • 「五力」作為正確修行的圓滿,最終歸於**「安住力」,即修行者在加行、意樂、覺悟、智慧上的力量能夠持久、穩固地安住,這與《瑜伽師地論》的禪定(止觀)**訓練相呼應。

  5. 警惕「似是而非」的邪見:

    • 詳細列舉了二十多種**「似正法」(pseudo-Dharma)的表現,從學說上的「增益、誹謗」到行為上的「不語禁行、裸體遊行、邪命」等,體現了佛教在思想和行為上對極端主義和形式主義**的警惕,要求行者持中道、依實義。

 

針對《瑜伽師地論中律攝分》中體現的評破他宗觀點各家法義差別,以下是我的評論和分析。

⚔️ 評破他宗觀點(似正法)

《律攝分》對外道的或被視為錯誤的修行方式進行了嚴厲的評破,將其歸納為**「似正法」(pseudo-Dharma),核心在於批判極端和錯誤的見解與行為**:

評破的對象核心觀點(錯誤/極端)評論依據(法義)
苦行派追求清淨天界而使身體受苦,如:不食、投火、跳崖等行為是好的;不知清淨之道而以苦行自苦。批判「自殘」和「非理苦行」的愚癡。真正的清淨來自正道(戒定慧),而非單純的肉體折磨。
外道/極端行為認為完全不語的禁行是好的;認為完全不吃食物、裸體遊行是好的;認為住在邊地無所作為是好的。批判「戒禁取見」和「無益的禁行」。佛法讚歎的是適度言語、少食少衣和遠離喧囂,而非極端和形式主義的禁制。
邪見派(順世外道)以順世外道的難解密語自稱智者,並獲得巨大利養。批判「邪命」和「自大」。以詭辯和外道言論來獲取利養,是對正法的偽裝和褻瀆。
哲學邪見否定涅槃:對無戲論的涅槃分別「有無」、「存在不存在」。實有見:宣說世俗諦實有;將表徵存在的法宣說為實質存在。斷滅見:宣說「無我的眾生,所造的業如何能觸及我」。批判「增益」與「損減」二邊的見解。這是瑜伽行派強調中道、了義教法的立場,必須遠離對「有」或「無」的錯誤執著。
破戒者認為凡是能夠障礙的慾望,確定了性質後即使行惡也不會成為障礙。批判**「惡性邪見」**。這是典型的破壞戒律的藉口,強調戒律與修行的不可分離性。
慢心者對非處生起追悔並以此而自滿。批判「慢心」。錯誤地將「追悔」視為功德,反而成為修行的障礙。

⚖️ 各家法義差別(瑜伽行派的立場)

《律攝分》作為《瑜伽師地論》的一部分,其法義闡釋與傳統律宗或聲聞律藏有著顯著的理論側重差異:

  1. 戒律觀的深化(止觀融合)

    • 傳統律宗側重: 側重於**外在行為(身語)**的界定與清淨,強調戒條的嚴格遵守和羯磨儀軌的執行。

    • 《律攝分》側重: 雖然收攝了所有戒條和羯磨,但更強調**內在的「心」在持戒中的決定作用。將戒律的守護與「止觀」(寂靜、調伏)**緊密聯繫,如通過「五種想」(入獄想、藥想等)來防護心念,將戒律提升為一種內在的修行。

  2. 理論基礎的廣泛性

    • 傳統律宗側重: 戒律的制定主要基於**「隨方隨時」**的原則,服務於僧團的維持和清淨。

    • 《律攝分》側重: 將戒律的依據和分類植入瑜伽行派的五位百法等整體法義體系中。例如,將「人」(補特伽羅)的分類細化為「觀察、種類、高下、獲得」等,並將墮罪的輕重以**「意樂(煩惱)」**作為核心標準,使律儀學成為整個佛教心理學和哲學的一部分。

  3. 對犯戒的定性

    • 傳統律宗側重: 判斷犯戒主要依據**「事體」**是否成就。

    • 《律攝分》側重: 判斷犯戒除了事體外,還強調**「發起」「意樂」。將導致墮罪的原因定為「無知、放逸、煩惱熾盛、不恭敬」,直接將犯戒歸於修行者內在的智慧和態度問題。對「煩惱熾盛」和「不恭敬」所造的罪定為煩惱性**,而「無知」和「放逸」所造的罪定為非煩惱性,顯示了對心性差別的細緻考量。

  4. 修行次第的整合

    • 傳統律宗側重: 嚴格區分**「增上戒學」**。

    • 《律攝分》側重: 將戒、定、慧三學的功能進行了整合。如:以「五種障礙」來界定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的違品,表明戒律的清淨是成就定、慧的基石

總之,《律攝分》是對佛教戒律學的高度理論化、系統化和修行化的詮釋,體現了瑜伽行派將一切法門攝入其內在的修行(瑜伽)次第中的宗義特點。

 

針對《瑜伽師地論中律攝分》中體現的評破他宗觀點各家法義差別,以下是我的評論和分析。

⚔️ 評破他宗觀點(似正法)

《律攝分》對被視為錯誤的修行方式進行了批判,將其歸納為**「似正法」(pseudo-Dharma),核心在於批判極端和錯誤的見解與行為**:

評破的對象核心觀點(錯誤/極端)批判的法義基礎
極端苦行/求天界爲了追求清淨天界而以非理方式使身體受苦,如:不食、投火、從須彌山跳深淵等,將此苦行視為清淨之道。這些是如同發狂行為的「今生廣大損害」,批判其愚癡、不知正道,且對任何善法皆無增長。
極端禁行/行為認為完全不說話的禁行(不語禁行)是好的;認為完全不吃食物、裸體遊行是好的;認為住在邊地無所作為是好的。批判將「適度言語、少食少衣、遠離喧囂」等中道原則推向極端的形式主義,屬於對佛法善說的錯誤執取。
對戒律的誤解(邪見)認為凡是能夠造成障礙的慾望,如果確定了其性質,即使行惡也不會成為障礙。批判破壞戒律的「惡性邪見」。此見解是輕視沙門行和戒律,是對佛法的顛倒見。
哲學邪見(邊見)增益/損減:對無戲論的涅槃分別「有無」、存在不存在;將表徵存在的法宣說為實質存在。斷滅:宣說「若有無我的眾生,所造的業如何能觸及我」。批判「增益」與「損減」二邊的錯誤執著,這是超越二諦方式(勝義諦與世俗諦)的邪見。
邪命與貪著捨棄少欲等功德,親近承事福德大、獲得利養多的比丘;以順世外道的難解密語自稱智者,獲得巨大利養。批判「邪命」和「貪著」的過失,將這些歸為有過失的善行,會使善法退失、不善增長。

⚖️ 各家法義差別(瑜伽行派的立場)

《律攝分》作為《瑜伽師地論》的一部分,其對律法的詮釋體現了瑜伽行派(唯識學派)將戒律學融入其心性瑜伽體系的特點,與傳統律宗有所側重:

  1. 戒律觀的內在化

    • 傳統律宗側重: 側重於外在的身語行為的規範、戒條和羯磨儀軌的執行,以清淨僧團。

    • 《律攝分》側重: 將持戒融入**「心」的防護**。例如,比丘在入村時作**「入獄想」,對飲食作「藥想」,是對「念」(正念、正知)的訓練,將戒律從外部規範轉化為內在的心性修行(瑜伽行)**。

  2. 犯戒與心性的關聯

    • 傳統律宗側重: 判斷犯戒與否,多以事體(行為事實)是否成就為標準。

    • 《律攝分》側重: 強調意樂(煩惱)在犯戒中的決定性作用。將導致墮罪的原因定為「無知、放逸、煩惱熾盛、不恭敬」四種,並區分了「煩惱性墮罪」(由煩惱熾盛和不恭敬所造)與「非煩惱性墮罪」(由無知和放逸所造),顯示了對心態和智慧的細緻考量。

  3. 三學次第的整合

    • 傳統律宗側重: 嚴格區分**「增上戒學」**,作為定慧的基礎。

    • 《律攝分》側重: 將戒、定、慧三學的功能緊密結合。例如,列舉「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的障礙,表明了戒律的圓滿是達成心(定)和慧的必要條件,且將戒律的實踐與「止觀車輪」(四輪:圓滿住處、圓滿教誡、圓滿修行、圓滿資糧)相聯繫,最終歸結為**「五力」**(加行力、意樂力、覺悟力、智慧力、安住力)的圓滿成就,這體現了瑜伽行派的整體修行次第觀。

  4. 對治法的積極性

    • 傳統律宗側重: 對治法多為羯磨儀軌(如懺悔儀式)。

    • 《律攝分》側重: 強調出罪的積極對治。以「善巧出家、詢問、觀察、修習對治、信心」五法守護戒蘊,其中**「修習對治」指於日夜思維修習對治貪等煩惱,是將戒律的恢復與禪觀**直接掛鉤。

根據《瑜伽師地論中律攝分》中闡述的教義,提煉出與比丘律儀和心性調伏相關的實修方法。

🧘 律儀實踐與心性調伏實修方法

1. 戒律的內在防護(五種安住想)

這組方法旨在將外在的戒律轉化為內在的心念防護,減少貪著和放逸:

  • 入村作入獄想: 進入村落或城市乞食時,應作如進入監獄般想,警惕世俗五欲和煩惱,保持高度警覺和正念。

  • 寺院作沙門想: 在寺院中應當恆常作沙門想,反思自己已捨棄在家相、身著醜陋之色,保持出家人的威儀和本質。

  • 飲食作藥想: 對待食物,應當恆常作治病藥物想,只為維持色身修行而受用,遠離貪味和知足。

  • 寂靜處作盲聾啞想: 在獨處或寂靜處時,對眼、耳所識的色聲等,應作盲、聾、啞般想,不隨境界牽引,保持根門緊閉。

  • 睡眠作野獸蜷縮想: 睡眠時應如野獸蜷縮般而臥,少欲知足,保持正念,避免放逸。

2. 對治過失的實踐(出罪與正行)

當過失(墮罪)生起時,應當積極對治,以求清淨:

  • 五種追悔:若有過失生起,應當反省並生起強烈的追悔心:

    • 被具戒者、他人、諸天、師友呵責的憂慮。

    • 惡名聲增長的憂慮。

    • 身壞命終後墮入惡趣的憂慮。

  • 五種消除追悔(懺悔)

    • 相信佛陀所說,有從墮罪中解脫的機會

    • 確認已斷除導致墮罪的無知、放逸、煩惱和不恭敬

    • 發起增上意樂,至誠發心永不再犯。

    • 在具智慧的同梵行者面前如法懺悔

    • 認知長久住於悔恨(視悔恨為障礙)是不善的,應當消除所生悔恨。

  • 觀察與不放逸

    • 三時觀察:於晨時、日中、夜晚三時,自省觀察自己的戒律是否清淨。

    • 若見清淨,以此最勝歡喜日夜隨學而住。

    • 若見過失,應如法懺悔,隨時對治。

3. 守護戒蘊的五種資糧

為了圓滿成就學處,應當修習五種相順之法:

  • 善巧出家:確立出家是出於涅槃心希求學處的增上意樂,而非其他世俗目的。

  • 詢問:對於戒律、無犯和出罪的疑問,應主動向持經、律、論母的比丘詢問,以消除無知。

  • 修習對治:於初夜、后夜乃至白天,思維修習貪、嗔、癡等煩惱的對治法,不以徒有戒律名相為滿足。

  • 信心:對戒律的功德和犯戒的果報有深切的信解,深信犯戒之果於後世不可愛。

4. 正確修行的五力

最終,將修行導向圓滿,應具足五種力量:

  • 加行力:以最極恭敬之心,從內心深處精進於一切學處,目的是調伏、寂靜、涅槃。

  • 意樂力:當發生過失時,能夠以至誠心請求懺悔(而非逃避或隱藏)。

  • 覺悟力、智慧力:對於佛法正說與邪說、善法與惡法的義理能夠了知、理解,並在行為上能運用智慧

  • 安住力:使上述加行、意樂、覺悟、智慧等力量能夠持久、穩固地在修行中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