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D4042 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 無著 般若瓦摩 蘇仁陀菩提 耶謝德c3.5s dz.md)的藏文/漢文對照文本,對其進行分析,並建立作者、內容大綱和法義評論。
📓 文件分析:《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
📝 作者與譯者
造者(作者): 聖無著(Asaṅga,阿僧伽)
文本結尾提到:「此《瑜伽師地論》是聖無著度越自他諸宗大海、獲得法流三昧、頂戴聖彌勒足蓮無垢花蕊者所造。」無著菩薩是印度瑜伽行派(唯識宗)的創立者之一,也是《瑜伽師地論》的主要弘揚者。
修訂潤色(譯校者):
印度堪布(大師):般若瓦摩(Prajñāvarman)、蘇仁陀菩提(Surendrabodhi)
大譯師(洛札瓦):班智達耶謝德(Bande Ye shes sde,吉祥智)
📜 內容大綱 (《攝釋分》/《解說攝要》)
《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主要是該論的「攝釋分」,旨在教授如何對佛陀的言教(聖教或經典)進行系統的解釋和闡述。它將經典的解釋框架分為幾個核心要素:
1. 經典之身(Body of the Sūtra)
文句(Words and Phrases): 處所
名聚(Collection of Nouns): 12種,如假立所生名、真實事物名、功德所生名等。
句聚(Collection of Sentences): 6種,如未圓滿句、圓滿句、能成就句等。
字聚(Collection of Letters): 四十九字母。
語(Speech): 具足八支(城市語、悅耳等)。
相(Characteristic): 與蘊、界、處、緣起等相關的教法形式。
顯示(Manifestation/Teaching): 依據27種補特伽羅(根器差別、行為差別等)說法。
義理(Meaning): 住于處所
2. 解釋的五個步驟(Five Stages of Exegesis)
說法者(法師)應以五種方式解說經典:
法(Dharma): 簡述法義,即十二分教(經、應頌、授記、偈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有法、論議)。
等起(Motivation/Arousal): 說明佛陀說法的動機,主要從事物、時間和補特伽羅(對象)三方面解釋。
義理(Meaning): 詳細說明,分為總義和詞義。
總義(General Meaning): 4種(成立了義經、顯示事物邊際、修行、果)。
詞義(Word Meaning): 4種(顯示異名、性相本體、顯示詞義、種類分別)。
對論答/答辯(Reply to Objections): 回答五種詰難(不解義、詞句相違、違背正理、多分顯現、極隱蔽)。 5. 相連/關聯(Connection): 闡明上下文的關係,分為圓滿關聯、解說關聯、成立關聯。
3. 義理的十種分類(Ten Types of Meaning)
經典義理的十種層次或視角:
地義(Stage/Bhūmi): 五地(資糧、加行、見、修、究竟)或廣說十七地。
相義(Characteristic): 自相、共相、施設相、因相、果相。
作意義(Mental Application): 七種作意和十種智等。
自在義/所依義(Basis/Mastery): 事物所依(善趣、惡趣、涅槃等6種)、時間所依(三時談事)、補特伽羅所依(27種人)。
功德義(Virtue): 讚歎法或人。
過患義(Fault): 誹謗不善法或惡人。
違品義(Antithesis): 一切雜染行為。
對治義(Antidote): 一切清凈行為(三學)。
略義(Concise Meaning): 從宣說與種性相關的法;名略和義略。
廣義(Extensive Meaning): 從宣說與個別相關的法;名廣和義廣。
4. 說法者與聽聞者(Speaker and Audience)
說法者的十種功德: 通達法義、言論廣大、眷屬中無畏、言語善妙等。
解說的八種方式: 莊嚴、具足解釋、具足答辯、具足分別、相應、引述他說、辯才所生、隨順宗義。
眷屬(聽眾)的五種: 在家、出家、具信、怨敵、普通。
恭敬聽聞的利益: 一種乃至十種方式(例如:能斷五法,圓滿七法;遠離惡趣,獲得善趣和涅槃等)。
5. 佛陀功德(Buddha's Qualities)
說法前應先讚佛,分為略說與廣說。
略說(5種): 色身莊嚴、寂靜、智慧、成就、威力。
廣說(無邊際): 具眼者、見第一義者、調御丈夫、人中獅子、人中白蓮花、無等中之等、大仙人、如來、應供等無量稱號。
6. 結論:學處利益(The Benefit of Training)
以經文「諸比丘,應當住于學處功德」為例,將三學(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代入五個解釋步驟和十種義理中進行詳細示範,強調以念力成就圓滿三學,最終證得涅槃。
💬 法義評論
《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攝釋分)是佛教典籍中極為罕見且系統化的**說法學(Homiletics)或解釋學(Hermeneutics)**的論述。其核心價值在於:
系統化的解釋框架: 它將佛陀一代時教的浩瀚內容,提煉為一個高度結構化的解釋和學習體系(即「五個步驟」和「十種義理」)。這不僅為說法者提供了清晰的講經方法,也為學法者提供了全面審視和掌握經典內容的指導。
以人為本的教法: 「文句有六種」和「義理有十種」的分類,體現了瑜伽行派對教法本質的細緻分析。更重要的是,在「等起」和「顯示」的環節,論述強調說法必須觀待對象(27種補特伽羅),針對其根機、欲求和障礙(如鈍根、貪行者、追求名聲者)來選擇適合的教法和說法方式,體現了佛教「對機說法」的靈活性與智慧。
圓滿的修行次第: 雖然論述的是解釋方法,但其內容緊密圍繞著佛教的修行道次第。義理的「地義」和「作意義」與五道十地、禪定、智慧等相應。「違品義」和「對治義」則直接指向煩惱與三學(戒、定、慧)的實踐。這表明,佛法解釋的終極目的並非學術研究,而是引導眾生趨向解脫。
說法者的素質要求: 「說法者的十種功德」對弘法者提出了極高的要求,不僅需要深厚的學問(通達法義、言論廣大),還要求有高尚的品德(無怯懦、具忍辱)、正確的行為(隨順正法而入於法)和威儀(威儀圓滿、莊嚴)。這提醒後世佛法弘揚者,言教和身教必須一致,才能產生真實的教化效果。
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最後以「學處利益」的經文為例進行的完整示範,將所有的解釋工具(五步驟、十義理)應用到實際的經文分析中,為讀者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完美地將理論架構與弘法實務結合起來。
總體而言,《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是瑜伽行派一部精妙絕倫的論典,它體現了佛教在教義傳播上的深度反思與系統化努力,旨在確保佛陀的教法能夠以最有效、最精確、最符合眾生根機的方式,代代相傳,直至最終的解脫。
📜 義理的十種分類(Ten Types of Meaning)
說法者在解釋經典時,應當從這十個面向來觀察和闡述經典的義理:
| 序號 | 義理類別 | 定義與內容要點 |
| 1 | 地義 (Stage/Bhūmi) | 略說有五地:資糧地、加行地、見地、修地和究竟地。廣說則有十七地,從與五識身相應等直至無蘊地究竟 (即《瑜伽師地論》十七地的修行次第)。 |
| 2 | 相義 (Characteristic) | 應當觀察五種相:自相、共相、施設相、因相和果相。其分類如在思所成地中所說。 |
| 3 | 作意義 (Mental Application) | 應當觀察七種作意(如了知相)和十種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盡智、無生智)。其分類如前聲聞地中所說。 |
| 4 | 自在義/所依義 (Basis/Mastery) | 略說有三種所依:事物所依、時間所依和補特伽羅所依。其中: * 事物所依:善趣、惡趣、退失、殊勝、輪迴、涅槃等六種。 * 時間所依:過去、未來、現在三種談事。 * 補特伽羅所依:從鈍根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
| 5 | 功德義 (Virtue) | 讚歎法或補特伽羅(人)的意義。 |
| 6 | 過患義 (Fault) | 誹謗不讚嘆法或補特伽羅(人)的意義。 |
| 7 | 違品義 (Antithesis) | 略說即是一切雜染行為。例如:貪慾是違品。 |
| 8 | 對治義 (Antidote) | 即是一切清凈行為 (三學等)。例如:不凈觀是對治貪慾的法,慈心是對治嗔恨的法。 |
| 9 | 略義 (Concise Meaning) | 從宣說與種性相關的法。又可分為名略和義略。 |
| 10 | 廣義 (Extensive Meaning) | 從宣說與個別相關的法。又可分為名廣和義廣。 |
這十種義理構成了佛陀教法 (聖教) 的體系。說法者在解釋經典時,應當尋求這十種義理的全部或其中任何一種。
⚔️ 文本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攝釋分)作為一部解釋學著作,其批評與差別評論主要體現在對修行目標、法義理解以及外道見解的釐清與修正上。
1. 對外道及邪見的批評
文本直接指出了對治外道和邪見的必要性:
批評極隱蔽的邪見(對論答部分):
在回答詰難時,提到了對極為隱蔽的邪見的批評。例如,對「內在之我是否為常、堅固、恒常、真實如是而住」等問題,必須給予答覆。
文本對「如來死後是否存在」等四句問,主張應置而不答(置答),因為無論以世俗諦還是勝義諦,都不應當貿然作答,這揭示了對不可知領域進行邊際戲論的批判。
批評暴烈苦行:
在說明「獲得方便事物所依」時,提到「苦行」(如裸體、無衣等)是暴烈的行為,因依止邪見使自身完全受苦,故會墮入惡趣,這明確批評了外道所持的極端苦行主義。
2. 對佛教內部法義的差別判斷
文本在「等起(發起)」和「義理」的分類中,劃分了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之間的差別,以及對修行態度和目標的判別:
A. 針對修行目標的差別判斷
自利行與利他行之分:
自利行: 聲聞和獨覺的行持,雖然有時也作利他事,但主要目的不是專門為他人利益,因此被定義為「唯一為自利而行持」。
利他行: 諸菩薩和如來的行持,目標是「為眾多眾生的安樂等而成辦利益他人的事情」。這明確界定了大乘菩薩行與二乘自利行在發心和事業上的根本區別。
對補特伽羅(人)的嚴格界定:
在以「學處利益」為例解釋「補特伽羅的分別」時,明確指出此經文所針對的對象:
僅是聲聞的: 既非獨覺的,也非菩薩的。
區分原因: 獨覺是自己現證菩提故;菩薩則「不住於此解脫心要」故。這體現了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的修行特性和證悟路徑的差異。
B. 針對修學態度的批評與糾正
在闡述佛陀說法的「等起(動機)」時,批評了四種錯誤的修行態度,並給予對治:
批評貪著儀軌與形相: 遠離對形色、相貌和儀軌的守護而偽裝的比丘身份的貪慾。
批評貪求名聞利養: 遠離對名聲、聲音和偈頌的比丘身份的貪慾。
批評未斷煩惱的自滿: 批評未能斷除先前過失者僅以聞思為滿足的態度,強調需趣入真實修行中的解脫。
批評以小劣為足的懈怠: 批評安住于以下劣功德為滿足者,強調應當令其趣入比上更上的真實修行。
C. 對三學次第的確立
強調慧根的重要性: 在討論三學的次第時,文本解釋了為何在增上戒學之後直接說增上慧學,而非增上心學(禪定)。
論點: 慧根(般若波羅蜜多)是「五根中攝持者、集聚者」。
理由: 智慧能引生三摩地之因,亦能引生斷除煩惱之因。這表明在唯識宗的觀點中,聞思修所生的智慧對定學的成就和煩惱的斷除具有主導和關鍵的作用。
總結來說,此文本的批評與差別評論,主要在於確立佛教修行的中道和正見(如批評苦行、置答不可知),並區分三乘行人各自的道與果(如聲聞、菩薩的目標差異),同時強調弘法者必須具備善巧的教法解說能力來對治學徒中存在的偏見與過失。
根據《瑜伽師地論解說攝要》的內容,實修方法主要圍繞著三學(戒、定、慧)的修習和說法聽法這兩大方面展開,尤其是對比丘(出家者)的指導。
以下是文本中體現的實修方法:
1. 基礎實修:三學 (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
文本以「學處利益」的經文為例,詳細闡述了從戒律開始,依循次第成就解脫的實修路徑:
增上戒學(學處利益):
行持: 嚴守所制定的學處(戒律),如比丘的二百五十學處。
態度: 具足「決定戒」(不捨學處)和「堅固戒」(不毀壞學處),恒常行持並持續趣入,若有損壞亦會修復。
目的: 通過守戒,獲得十種功德(如攝僧眾、令僧眾善住等),最終遠離惡趣、獲得善趣,並成為涅槃的資糧。
增上心學(解脫精要):
前行: 依戒律而生起無悔。
核心: 依止「無悔等次第方便所攝的智慧」,如理作意,進而生起禪定(三摩地)和等至(等持)。
成果: 圓滿增上心學,體現為解脫的精要,即從煩惱的纏縛中解脫。
增上慧學(殊勝智慧):
方法:
聞所生慧: 聽聞未聞之法、淨化已聞之法。
思所生慧: 斷除疑惑、端正見解。
修所生慧: 以智慧通達甚深義句,即對法義、相狀、緣起等進行思維、度量、觀察。
實踐: 在寂靜處專注精進,依止聞思修所生慧,斷除煩惱習氣,最終達到「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2. 核心助伴:念力 (憶念的運用)
念力的作用: 念力是貫穿三學的關鍵要素,它能使瑜伽行者堅定地安住於實修中。
憶念內容(三種):
依止說法: 憶念所聽聞的教法。
依止教誡: 憶念修行上的指導。
觀察已作未作: 憶念和反思自己是否圓滿戒蘊、是否善巧通達法義、是否善巧觸證解脫,從而督促自己持續精進。
3. 行為指導:清淨行與利他行
清淨行: 應當捨棄追求世間貪慾的欲行、邪見導致的苦行,轉而行持「非苦行」,即不捨棄法得之樂,依止中道,如法尋求衣食等。
利他行: 菩薩道行者要修習利他行,其具體實踐包含五種「悲憫他者事物所依」:
遮止欲求: 呵斥惡行,指出過失與過患。
如實開示: 為令他人受持善行而開示四種正理。
令正受持: 告訴有信心的人「應當這樣這樣做」而引導其入道。
如實讚歎: 在他人對修行怯弱時,以其功德讚歎,令其心生堅定。
令生歡喜: 讚歎他人隨法修行,鼓勵其增上,並令他人對其生信。
總之,文本的實修方法是從嚴謹持戒開始,通過正確的聞思修智慧,輔以強大的念力,逐漸達成心定與解脫的次第,最終成就自利利他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