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分析
📚 作者與出處
論典名稱(梵語): Yogācaryabhūmivyākhyā (瑜伽行地廣釋)
論典名稱(藏語): རྣལ་འབྱོར་སྤྱོད་པའི་ས་རྣམ་པར་བཤད་པ། (Rnal 'byor spyod pa'i sa rnam par bshad pa)
作者: 文本開頭頂禮文暗示作者是對無著尊所傳、由聖彌勒宣說之法,以聞器飲用者,並對吉祥賢(其弟兄)頂禮。在藏傳佛教傳統中,《瑜伽行地論》的廣釋通常歸屬於世親或其後學。但此處的頂禮文(གསན་པའི་སྙིམ་པས་གསོལ་བ་དེ་ལ་ཕྱག་འཚལ་ལོ། །འཕགས་པ་ཐོགས་མེད་ཐུབ་པ་དཔག་བསམ་ཤིང་གྱུར་ལས། །ཚིག་གི་ཡལ་ག་འཁྲུངས་པ་ཡི་གེའི་མེ་ཏོག་གི། །ཆར་བས་རྣ་བརྒྱན་བློ་གཏེར་གྱུར་པ་ དཔལ་ཡོན་ཅན།།དེ་ཡི་གཅུང་པོ་དཔལ་ལྡན་དེ་ལ་ཕྱག་འཚལ་ལོ།)是在禮敬無著(ཐོགས་མེད་, Asaṅga)及其弟子或繼承者,以及吉祥賢(དཔལ་ཡོན་ཅན།,Śrībhadra)及其弟吉祥者(དཔལ་ལྡན།,Śrīdatta)。不過,這一段主要是敬禮文,並未直接署名作者。
體裁: 屬於對《瑜伽師地論》(Yogācārabhūmi)的廣泛解釋(བྱཱ་ཁྱ། vyākhyā)。
🏛️ 內容大綱
此文本主要圍繞**《瑜伽師地論》的總體目的、結構及核心概念「瑜伽師地」**的深入闡釋和辯論。
1. 導論:論典宗旨與結構
論典目的 (གཉིས་ཀྱི་ཕྱིར་བརྩམས་ཏེ།):
令菩薩通達三乘;令聲聞、緣覺於此學習後依自乘解脫。
開顯已衰敗之佛教;弘揚未衰敗之佛教。
使對大乘有疑、無知、顛倒者,通過教示無誤法相而得決定了悟;利益聞具密意經典而迷惑的已入大乘者。
引導執著不了義經者入於經典密意,斷除一切凡夫見;斷除怖畏空性者之見。
為喜略說者攝集經中廣說法相;為喜廣說者示說法時無邊法類分別。
五種基礎 (གཞི་ལྔ་ནི་འདི་དག་ཡིན་ཏེ།): 瑜伽行地、決定此義、三藏攝義基礎、彼等分別解說門基礎、善巧異門基礎。
2. 核心概念「瑜伽」(Yogācārya)的闡釋
瑜伽的定義(རྣལ་འབྱོར་ཞེས་བྱ་བ་ནི།):
止觀雙運之道 (ཞི་གནས་དང་ལྷག་མཐོང་ཟུང་དུ་འབྲེལ་བར་འཇུག་པའི་ལམ།)。
三摩地/等持 (ཏིང་ངེ་འཛིན།)。
信、欲樂、方便、精進 (དད་པ་དང་། འདུན་པ་དང་། ཐབས་དང་། བརྩོན་འགྲུས།)。
方便本身 (ཐབས་ཉིད།)。
正修行 (ཡང་དག་པར་སྒྲུབ་པ།)。
九種道 (世間、出世間、加行、無間、解脫、殊勝、小、中、大)。
總攝: 對治瑜伽(聲聞共通)、慧悲雙運的無住涅槃(菩薩不共)、地所攝智慧、善巧方便、觀察緣起、煩惱清凈無自性、清凈真如、空性作意、般若波羅蜜多(最勝瑜伽)、無分別三昧。
3. 核心概念「地」(Bhūmi)的闡釋
地的定義(ས་ཞེས་བྱ་བ་ནི།):
瑜伽師(聖聲聞等)的行境(འགྲོ་བའི་ཡུལ།,如同馬的馳騁地)。
瑜伽行者自身法力增長的處所(如同大地生長莊稼)。
能生起智慧行為現證的處所(如同大地)。
瑜伽行者體驗法受用的處所(如同牛的活動處)。
如來無戲論法界(瑜伽行者指如來)。
顯示瑜伽行位的教法(如同十地)。
4. 詳論五識身相應地(五識身相應地)與意地(意地)
五識身的建立(རྣམ་པར་ཤེས་པའི་ཚོགས་ལྔ་དང་ལྡན་པའི་ས་ཞེས་བྱ་བ་ནི།):
合為一地的理由:行相相似且同類,所說內容較少故先說。
詳細解釋眼識、色法(物質/因生色、不可示有對色、極微)的定義、異名與辯論。
**遍行心所(作意、觸、受、想、思)**的定義與作用。
意地的建立(ཡིད་ཀྱི་ས་གང་ཞེ་ན།):
意的定義: 一切識的異名;等無間意與染污意;所依識。
阿賴耶識(根本識):
四種特徵(一切種子、執持身、攝藏異熟、阿賴耶義)。
教證(《調伏聲聞經》、《聖寶嚴經》、《楞伽經》等)與理證。
與轉識的互為因果關係(習氣樂為因、種子)。
染污意(末那識):
與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四煩惱恆時相應的理由和教證。
阿賴耶識、染污意與六識的相互關係。
5. 尋伺地與三界等概念的探討
三禪地(尋伺地):
有尋有伺地(初禪前/初禪);無尋唯伺地(初禪);無尋無伺地(二禪以上)。
尋伺的體性:思和慧(意言假立,非剎那俱有)。
三界的安立(欲界、色界、無色界)。
三界內眾生及世間安立:
六道眾生(地獄、旁生、餓鬼、阿修羅、人、天)的分類與特徵。
四禪天與四無色界天的眾生與果報。
中有(中陰身)的形態和存在證據。
因果與緣起:
十因(自種子、俱有等)和四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的詳細分析與辯論。
對說一切有部過去未來實有的時體分立說的破斥(如三世有)。
🧐 法義評論
這部《瑜伽行地廣釋》是對佛教瑜伽行派的核心經典《瑜伽師地論》進行的深入註釋,展現了其廣博和嚴謹的學術風格。
1. 宗派立場的顯明
確立瑜伽行派的核心教義: 文本的核心在於確立阿賴耶識(一切種子識)和染污意(末那識)作為心識體系的根本。它不僅透過論師的論式(理證),更大量引用了《楞伽經》、《入胎經》等大乘經典(教證)來證實這兩個概念,以此作為區分唯識宗(瑜伽行派)與說一切有部、經部等其他部派的關鍵。
四重甚深之理: 提出「瑜伽師地論有四種甚深之理」(隨順之理、真實性之理、引導之理、經典密意之理)來解釋經典和論典中看似矛盾的說法,顯示出對教法進行圓融解釋和層次分析的決心,這正是唯識學派解釋學的精髓。
2. 嚴密的思辨與辯論
對「瑜伽」的廣泛界定: 註釋者對「瑜伽」一詞給予了極為廣泛的解釋,從最初的止觀雙運到最終的般若波羅蜜多、清凈真如,體現了瑜伽行道次第的層遞性和終極性。將般若波羅蜜多立為「瑜伽之最勝」,也反映了大乘佛法以智慧為核心的理念。
對他宗的駁斥: 文本花費大量篇幅駁斥了說一切有部(有部)等宗派的觀點,例如對**極微(paramaṇu)**的定義、三世實有(過去、未來實有)的主張、**無表色(avijñapti-rūpa)**的實有性等。這些辯論展示了佛教內部各宗派在心、物、時間、因果等哲學問題上的精微差異和論師的思辨能力。
3. 法相的系統性梳理
心所法與因果的系統化: 文本將心所法和因果關係進行了嚴密的系統分類。
五遍行心所的闡釋為後續的唯識宗所繼承。
十因四緣的詳細分類與建立,成為後世佛教因明學和阿毗達磨學的重要參考。
修道的結合: 在解釋戒、定、慧三學時,將其與禪定、四無量心、聖財等概念結合,並具體對應禪定的不同層次和果報,體現了瑜伽行派教理行果一體的修行特色。
4. 語言學的應用
詞源學的運用: 文本中多次以詞源學(ངེས་པའི་ཚིག་)來解釋法相名稱,例如對「瑜伽」、「阿賴耶識」、「阿修羅」等詞的分析,顯示了註釋者對語言學工具的重視,這在阿毗達磨文獻中是常見的,用以確立名言與實義之間的關係。
總結來說, 這部《瑜伽行地廣釋》是一部極富價值和挑戰性的佛教論典,它不僅是《瑜伽師地論》的權威注釋,更是理解唯識學派心識論、法相學和解經學的珍貴文獻。
⚔️ 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文本在對《瑜伽師地論》進行廣釋時,通過確立自宗法義,顯揚瑜伽行派的深義,並對當時佛教內部和外部的一些核心觀點進行了嚴謹的辨析和批評。
1. 對根本識的確立與他宗的爭議
| 爭議法義 | 瑜伽行派自宗觀點 | 他宗的質疑與評論 |
| 阿賴耶識 | 是一切種子、執持身、攝藏異熟的根本識,極其微細,除如來和住地菩薩外,餘者難以了知。 | 他宗論師: 僅憑言詞不能成立阿賴耶識。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則不應有三乘種姓的區分。如果阿賴耶識是種子,則無漏法種子從何而來? |
| 染污意 | 恆常與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四煩惱相應,是轉識的依處。 | 不還果聖者: 不應與染污意相應(因為已斷貪)。論師辯護: 此俱生我見是修行所斷,非見道所斷,不還者只是暫時不生起對「我」的貪著。 |
| 唯識 | 心、意、識八識體系,心與心所不混淆,識相的生起需依賴於作意。 | 吉祥持等: 認為唯識即是觸,心與心所非異體。論師駁斥: 經中明言觸與識俱生,俱生者必為異體,如同識與受。 |
2. 對物質、時間、極微的辨析
| 爭議法義 | 瑜伽行派自宗觀點 | 他宗的質疑與評論 |
| 三世實有 | 過去、未來非實有,否則將產生自性混雜、常恒不滅、有無無別等過失。 | 說一切有部: 過去、未來法實有,如現在一樣以自相成就。論師駁斥: 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皆無有實體,不具備作用,不能稱為實有。 |
| 極微 | 僅是慧所度量的邊際,是假立的存在,不會單獨生起並和合。 | 說一切有部: 認為極微實有,且具有方分(部分)。論師駁斥: 若極微有分,則仍可被分析,非極微;極微僅是假立,是分解到極致的意言。 |
| 無表色 | 是一種假有,是假立於斷惡的思心所。 | 有部: 認為無表色是實有的色法。論師辯護: 無表色作為所造色,由於依能發起的思力安立善惡,故無過失,但本性是假有。 |
3. 對因果與道次第的差異評論
| 爭議法義 | 瑜伽行派自宗觀點 | 他宗的質疑與評論 |
| 因中有果 | 批評他宗主張因中決定有果,否則無中生有不合理。論師反詰: 若果恒常存在於因中,為何要努力造作?又為何不被障礙所遮蔽? | 數論外道: 認為因中決定有果。 |
| 梵住舍 | 舍有十種,其中梵住舍是遠離害心和欲貪二邊而安住中道的特徵。 | 他宗論師: 舍受只是非苦非樂的無體性狀態。論師駁斥: 舍受有其實體,不僅是遮遣苦樂,更有安住、無貪等積極作用,並有其各自的因果相應。 |
| 尋伺 | 尋伺是思和慧的體性(意言假立),不能與心剎那俱有,只能相續俱有。 | 他宗論師: 尋伺可與心剎那俱有。論師駁斥: 尋是遍求行相,伺是別觀行相,行相不同,故不應剎那俱有。 |
4. 論典解釋學的原則差異
| 爭議法義 | 瑜伽行派自宗觀點 | 他宗的質疑與評論 |
| 經文義理 | 採用四重甚深之理(隨順、真實、引導、密意)來解釋經文的深義或表面矛盾,避免直譯執著。 | 他宗論師: 認為對經文的隨意轉變解釋會導致一切經典混亂,不可信賴。論師辯護: 透過教證與理證確立 **阿賴耶識(根本識)**等概念,來證明經文所指的 密意 合乎邏輯和事實。 |
| 阿修羅 | 雖然阿修羅有與天人相似的受用和神通,但由於不如實受持天法,故稱「非天」(貶義)。 | 眾賢論師: 認為阿修羅是餓鬼所攝,因為他們不能現證真諦。論師駁斥: 阿修羅在受用、神通、壽量上與天人相似,且經典中多處將其視為獨立類別,否認其為天眾是不合理的。 |
根據《瑜伽行地廣釋》的內容,可以歸納出以下實修方面的方法和要點:
🧘 實修的根本:瑜伽(定慧雙運)
「瑜伽」的根本實修就是**止(奢摩他)與觀(毗婆舍那)**雙運之道。
專注(止):
修習各種三摩地(定),達到心一境性。
修習各種禪定(བསམ་གཏན།),從初禪到四禪,以及四無色定。
修習四無量心(慈、悲、喜、舍),尤其梵住舍是遠離害心和貪欲二邊的中道特徵。
內觀(觀):
以智慧(般若)對諸法進行簡擇、遍簡擇、正觀察、近觀察。
觀修的最高層次是般若波羅蜜多和空性作意,這被認為是最殊勝的瑜伽。
菩薩的瑜伽是智慧與悲心殊勝雙運,趣入無住涅槃。
🧠 心的調伏與淨化(意地實修)
實修著重於對心識的了知、轉依、淨化,特別是微細心識:
了知根本識(阿賴耶識): 觀察自身一切善惡種子、身體的執持、異熟果報的攝藏,了知其微細生滅的體性,這是區別於他宗瑜伽師的獨特內觀。
淨化染污意(末那識): 觀察並對治與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四根本煩惱恆常相應的微細心識,這是斷除煩惱障的關鍵。
心所的配合: 於一切時處中,確保心與五遍行心所(作意、觸、受、想、思)相應,並以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善心所淨化相續。
正知正念: 培養對境的正知(ཤེས་བཞིན།)和正念(དྲན་པ།),特別是在遠離惡法和行善的過程中,須保持不散亂、不掉舉、心不沉重。
👣 戒律與福德的積累(加行與助緣)
戒律和福德是實修的基礎與助緣。
具戒護根: 於善說法律中出家受具戒(或在家居士持戒),守護六根門,防止不正當行為發生。
斷除過失: 斷除二十二種過失,特別是身語意三業的過失,如詭詐、欺騙、粗暴等。
積累福德:
行持佈施和戒律等福業事。
實行孝敬父母、供養沙門婆羅門等善行,以求獲得人天富貴果報。
修習與善法相應的意樂,即清凈意樂和清凈加行。
🌐 瑜伽行者的外在行為規範
對人恭敬: 對上師、父母、沙門、婆羅門等尊長以恭敬心供養和事奉。
言行謹慎: 避免散亂的閒言碎語(談論),行住坐臥皆有正知。
利他精神: 菩薩應為利眾生而修習,乃至以神通變現佛等身相利益有情。
根據您提供的文本,《瑜伽行地廣釋》對尋(རྟོག་པ།)和伺(དཔྱོད་པ།)的定義與作用闡釋如下:
🔎 定義 (ངོ་བོ་ཉིད།)
尋(རྟོག་པ།)和伺(དཔྱོད་པ།)被定義為**思(སེམས་པ།)和慧(ཤེས་རབ།)**的體性:
體性(ངོ་བོ་ཉིད།): 尋伺的實質是思和慧(智慧)。
假立(གདགས་པ།): 尋伺的假立是以意言(ཡིད་ལ་བརྗོད་པ།)而轉的思和慧。
尋和伺的具體差別:
| 尋 (རྟོག་པ།) | 伺 (དཔྱོད་པ།) | |
| 性質 | 對所緣不現證(ངེས་པར་མི་རྟོག་པ།,即不作決定)的思。 | 對所緣現證(མངོན་པར་རྟོགས་པ།,即作決定)的慧。 |
| 作用 | 粗略尋求(རགས་པ་ཡོངས་སུ་ཚོལ་བ།)的意言。 | 細緻隨觀(ཞིབ་མོར་རྗེས་སུ་དཔྱོད་པ།)的意言。 |
| 安立 | 發生在尋求之時(遍求的行相)。 | 發生在尋求之後(別別觀察的行相)。 |
🛠️ 作用(ལས།)
尋伺的主要作用是作為**語言(ངག།)和名言(ཐ་སྙད།)**產生的前導和因緣:
發起言說: 尋伺是發起語句(ཚིག།)和語言(ངག།)的因,因為它們是名言的先導(ཐ་སྙད་ཀྱི་རྒྱུ།)。
認知對境: 尋伺能緣取名身(名詞)、句身(語句)和字身(字母)所詮顯的義理(དོན།),並藉此趣入對境。
分別建立: 尋伺能將心與心所法區分(如眼識等),並在非等持(非禪定)狀態中,進行分別、觀察、安立名言。
⚠️ 爭議與限制
剎那俱有之爭: 文本中提到,若就剎那而言,尋伺不能存在於一心中,因為它們是不同的行相(尋是遍求,伺是別觀)。
修定中斷除: 尋伺主要存在於欲界和初禪,在**二禪以上(無尋無伺地)**則被斷除(離貪)。
煩惱相應: 尋伺若長時串習,會導致念的混亂和心識的散亂,被視為一種隨煩惱(ཉེ་བའི་ཉོན་མོངས་པ།)。
根據《瑜伽行地廣釋》的文本,瑜伽行者的實修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核心要點,主要圍繞止觀雙運(定慧雙修)以及福德與善法的累積:
🧘 實修的核心:定慧雙運 (止觀雙運)
「瑜伽」的根本即是止(奢摩他,寂靜)與觀(毗婆舍那,勝觀)雙運之道。
止的修習(寂止):
禪定安住 達到心一境性(ཏིང་ངེ་འཛིན།)。
修習四禪(色界定)和四無色定,以及四無量心(慈、悲、喜、舍)。
精進舍的修持:達到不太過精進也不太過懈怠的狀態。
觀的修習(勝觀):
以智慧(般若)對諸法進行簡擇、遍簡擇、正觀察(ཡང་དག་པར་རྟོག་པ།)和近觀察(ཉེ་བར་རྟོག་པ།)。
觀修的最高層次是般若波羅蜜多和空性作意,這被稱為最殊勝的瑜伽。
菩薩的瑜伽是智慧與悲心殊勝雙運,趣入無住涅槃。
🧠 心的調伏與淨化 (對心識體系的內觀)
實修著重於對微細心識(八識體系)的了知、轉依、淨化:
了知根本識(阿賴耶識): 觀修其為一切種子、執持身、攝藏異熟的體性。
淨化染污意(末那識): 觀察並對治與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四根本煩惱恆常相應的微細心識,這是斷除煩惱障的關鍵。
心所的配合: 確保心識與五遍行心所(作意、觸、受、想、思)相應,並以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善心所淨化相續。
正知與正念: 具足正念和正知(ཤེས་བཞིན།),特別是在行住坐臥和面對六境時。
🌟 助緣與行為 (積累福德與善法)
戒律和福德是實修成就的基礎與助緣。
具戒護根: 於善說法律中出家或在家持戒,守護六根門,並以正念護持而住。
斷除過失: 斷除由身、語、意所生起的二十二種過失,避免導致輪迴的惡業。
積累福德 (福業事):
行持佈施(財物、住處、燈明等)和戒律等福業事。
對上師、父母、沙門、婆羅門、貧困者等進行恭敬供養和作利益。
修習清凈的意樂和加行(例如發起慈心)。
利他發心: 菩薩應為利益有情(སེམས་ཅན་ལ་ཕན་འདོགས་པ།)而精進修習,乃至以神通變現佛等身相來饒益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