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佛典《隱密義分別攝要解釋》(梵文:Pipṛtti guhyārtha piṇḍa vyākhyā)的內容,是對《瑜伽師地論》等大乘經典中一些深奧教義的解釋和論述。
👤 作者與譯者背景 (Author and Translator Background)
此文本的標題是《隱密義分別攝要解釋》,但文檔中沒有直接提到作者和譯者的名稱。
作者依據推測:
根據這部論典的內容和引用的風格,它屬於瑜伽行派(Yogācāra/Vijñāānavāda)的註釋傳統。
這類對《瑜伽師地論》等進行解釋的著作,通常是由印度的無著、世親或其後的親友、安慧等論師,或由窺基等東亞論師所著。
文本中引用了《解深密經》、《大般涅槃經》等大乘經典,並對部派佛教(如說一切有部、經部、大眾部、上座部、說假部)的觀點進行了詳細的比較和破斥,顯示作者對各派學說有深入瞭解。
譯者依據推測:
藏文佛典通常由寂護、蓮花戒、毗摩羅密多羅等印度大師與噶瓦貝則、喬魯意、瑪·仁欽喬等藏族譯師共同完成。
此文本屬於藏文大藏經中的**丹珠爾(Bstan-'gyur,論藏)**部分,標號為 D4052,可見其為古代從梵文翻譯而來。
📚 內容大綱 (Content Outline)
此《隱密義分別攝要解釋》旨在以十種詞義(ཚིག་གི་དོན་བཅུས་, tshig gi don bcu)來攝集一切大乘教法不共於聲聞乘的深廣要義。
1. 導言與目的
作論目的: 旨在以十種詞義攝集一切大乘不共於聲聞乘的內容。
「極入大乘」之義: 依據遍計(parikalpita)或功德圓滿(guṇa sampanna)而立,初地為「入」,十地為「極入」。
大乘性相: 非能詮所詮自性,非波羅蜜自性,非果性,而是入法界(dharmadhātu)的過程。
2. 十種詞義的建立與順序
文本主要圍繞**十種詞義(十法)**進行詳細的釋義、自相、正理與差別的分析:
| 範疇 | 藏文名稱 (中譯) | 梵文對應詞 (推測) | 內容概述 (對應自性) |
| 所緣 (所知) | ཤེས་བྱའི་གནས་ (所知依) | jñeyāśraya | 阿賴耶識 (ālaya-vijñāna),一切法之處所。 |
| ཤེས་བྱའི་མཚན་ཉིད་ (所知相) | jñeyalakṣaṇa | 三自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 | |
| 行 (道) | འཇུག་པ་ (趣入) | pravṛtti | 趣入所知相(三自性)的智慧。 |
| རྒྱུ་ (因) | hetu | 趣入的因,如勝解行地的聞思修。 | |
| འབྲས་བུ་ (果) | phala | 趣入的果,如極喜地等十地的階位。 | |
| བསྒོམ་པའི་རབ་ཏུ་དབྱེ་བ་ (修習差別) | bhāvanābheda | 十地的修習次第。 | |
| བསླབ་པ་གསུམ་ (三學) | triśikṣā | 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學。 | |
| 果 (證) | སྤངས་པའི་ཁྱད་པར་ (斷德差別) | prahāṇaviśeṣa | 涅槃(特指不共的無住涅槃)。 |
| ཡེ་ཤེས་ཀྱི་ཁྱད་པར་ (智德差別) | jñānaviśeṣa | 佛的三身(法身、受用身、化身)。 | |
| [第十法] (成就大菩提) | mahābodhisiddhi | 總結前九法為成就大菩提的理由。 |
3. 核心法義詳述
三自性與凡夫/聖者所緣: 詳細論述三自性各自是凡夫、出世間智、後得智所緣的方式。
阿賴耶識 (所知依) 的建立與破斥:
以無始時界、一切法種子、如暴流、執受有色根等特點來確立阿賴耶識,並破斥其他部派(如說一切有部、經部)對意識、命根等為所依的觀點。
解釋阿賴耶識與遍行五心所(觸、受、想、思、作意)的相應,並破斥其他心所的相應。
染污意 (煩惱住):
確立第七染污意的自相、心所相應(我見、我慢、我愛、無明及五遍行)和遍行時。
以入滅盡定、入無想定、結生相續、死有等特殊狀態來證明第七識的必要性。
種子與習氣: 論述種子與阿賴耶識的非一非異關係,並解釋能熏(轉識)與所熏(阿賴耶識)的機制。
緣起: 闡釋兩種緣起:
自性差別緣起: 以阿賴耶識為根本的識之間的互為因緣關係。
善惡趣差別緣起 (十二緣起): 以十二支緣起闡述從無明到老死、以及善惡業如何牽引生死。
三身 (智德差別): 說明法身、受用身、化身的體相和相互關係。
轉依: 闡述世間離貪和出世間解脫時,煩惱和習氣如何斷除,以及法界如何轉依成法身。
⚖️ 法義評論 (Doctrinal Critique)
此論是對唯識宗(瑜伽行派)核心教義的權威性解釋,其法義評論的重點在於其縝密性和破邪顯正的能力。
1. 宗派歸屬與核心思想
宗派立場: 堅定地建立唯識宗的學說,尤其以阿賴耶識和染污意作為區別於其他部派的標誌。
核心宗旨: 闡明大乘佛法的深奧與廣大(甚深廣大無上性)。「深奧」體現在對阿賴耶識和二無我的精微分析;「廣大」體現在對菩薩道的階位(十地)和三學、三身等果德的圓滿闡述。
2. 對阿賴耶識的確立
對治與超越: 文本巧妙地運用各部派所不能解釋的現象(如無心定、結生相續、善惡業的久遠儲存等),來證明阿賴耶識的必要性。
非一非異的智慧: 成功地避免了在種子與阿賴耶識關係上的常斷二見:
若種子與識異體,則有「一處多相續」的過失。
若種子與識一體,則有「無覆無記的識不能生善惡法」的過失。
因此提出種子與阿賴耶識是不可說一不可說異(དེ་ཉིད་དང་གཞན་ཉིད་དུ་བརྗོད་པར་བྱ་བ་མ་ཡིན་པ་,na tadananya-bhāvena vaktum śakyate),這是一種超越二邊的遮詮(prasajya-pratiṣedha)智慧。
3. 唯識的因果觀
同時因果: 文本對同時因果的論證極具特色,尤其以火焰與燒的比喻來論證阿賴耶識與轉識之間在同時和異時都可互為因果,彌補了經部宗主要強調異時因果的不足。
增上緣的奧秘: 對聞思習氣(法界順因)如何熏習阿賴耶識並成為無漏道的種子(雖是世間,卻是出世間法界的順因)進行了詳細的因果連繫,解決了世間有漏善心如何引發出世間無漏道的難題。
4. 菩薩道的殊勝
與聲聞的比較: 文本不斷強調大乘的殊勝,尤其是在所知和果德方面。聲聞僅能斷人我執的粗顯所知,但不能了知法我執的微細所知,故不能成就圓滿佛果。菩薩則能遍知一切所知,並證得無住涅槃和三身的圓滿果德。
📌 總結
《隱密義分別攝要解釋》是一部邏輯嚴謹、分析透徹的唯識宗論典,它不僅詳細地闡釋了阿賴耶識、染污意、三自性、三身、兩重緣起等核心教義,更通過精妙的論證與辯駁,確立了這些教法在大乘佛教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並將其系統化地歸攝於大乘的深廣之道中。
🎯 他宗觀點破斥與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這篇《隱密義分別攝要解釋》作為唯識宗(瑜伽行派)的論著,其重要性體現在對自宗核心法義的精確闡釋以及對部派佛教及其他學派觀點的細緻批駁和區分。
1. 對聲聞乘(部派)的批評與區分
論典的核心目的就是確立大乘教法相較於聲聞乘(如說一切有部、經部等)的殊勝性與不共性。
A. 所知依(阿賴耶識)的爭議
| 爭議點 | 他宗觀點(聲聞乘等) | 唯識宗的破斥要點 |
| 心的儲存 | 認為善惡業(行)所積集的果報(識)依託於過去意根或命根/同分等法,即可成就因果相續。 | 過去意根已滅,無作用,不能作為恒常的所依。若以命根等無實體法作為所依,則無法解釋業種子的儲存與現行。阿賴耶識作為「無始時界」(因的同義詞)才是唯一能儲存一切煩惱(雜染)與清淨種子的處所。 |
| 結生相續 | 認為中有或結生時,意識是有煩惱的,是能引發後續生命的識。 | 若無阿賴耶識,當意識滅盡(如昏迷、入定、睡眠、死有)時,身體和根應立即被捨棄而壞滅,無法保持相續。意識是間斷的(處所決定),不能作為恒常的執受者(執受有色根)。 |
| 有漏相續 | 認為有漏善心或無記心無法成為煩惱種子的所依或能增長煩惱。 | 若無第七染污意或阿賴耶識,善、惡、無記心在無心位時將導致煩惱種子無所依,無法解釋善、無記法如何具有有漏性。 |
B. 十二緣起的爭議
見所斷無明: 聲聞乘的十二緣起只破除見所斷的煩惱,且不認為無明能作為一切時的障礙。
唯識破斥: 唯識宗確立阿賴耶識為十二支的根本所依。尤其指出,聲聞乘未能將名色、六處、觸、受等支分中的識與阿賴耶識明確區分,導致緣起觀不夠細密。
2. 對唯識自宗觀點的細緻區分與破斥
論典對唯識宗內部甚至對《瑜伽師地論》等教典的字面解讀也進行了深入的辨析,以確立自宗最精確的法義。
A. 阿賴耶識與轉識的關係
| 爭議點 | 他宗/異說 | 唯識宗的精確辨析 |
| 互為因緣 | 經部師:因果必是異時。 異說:種子與識的因果關係是同時發生。 | 同時/異時皆可: 種子相續是異時因緣;種子與現行識在同一剎那的互動是同時因緣(如火與燒)。兩者相輔相成,互為因緣(如竹筒相依)。 |
| 能熏所熏 | 認為轉識(六識)能互相熏習,或觸等心所能熏習。 | 轉識不穩固、不遍行,且有間斷,不適合作為所熏(所依)。能熏與所熏必須非一非異,阿賴耶識的無記性使其能容受善惡種子的熏習而不變其自體。 |
| 種子的性相 | 種子與阿賴耶識是異體的實法或一體的非實法。 | 種子與阿賴耶識是不可說一不可說異,這是為了避免「一處多相續」及「不能生善惡法」的過失。 |
B. 心、意、識的差別
部派觀點: 將心、意、識三個詞主要用於六識(即眼識、耳識等前六轉識)的異名,或以三世、作用、蘊處界等方式劃分。
唯識評論: 這些劃分都不夠精確。唯識宗認為:
心(Citta): 廣泛指八識聚,尤其指阿賴耶識(因其有積集功能)。
意(Manas): 專指第七染污意(因其有思量作用、恒常遍行)。
識(Vijñāna): 專指六轉識(因其有了別功能)。
C. 第七染污意的建立與獨立性
與部派的差異: 聲聞乘不立第七識,認為煩惱歸於六識或依附於命根等。
確立理由: 染污意是恒時與四煩惱(薩迦耶見、我慢、我愛、無明)相應的煩惱住。
證據一: 破斥在無想定、滅盡定中,若無此恒常識,則會有心相續斷滅、無法解釋出定後續起煩惱的過失。
證據二: 破斥凡夫的善心/無記心相續中,若無染污意,則無法解釋我執(薩迦耶見)如何能一切時相續不斷,並使善法也成為有漏。
此篇論典對增上慧學的闡釋,以及對三身的建立,是唯識宗(瑜伽行派)區別於其他宗派,尤其聲聞乘的核心思想。
壹、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的殊勝闡釋
增上慧學(簡稱慧學)在三學(戒、定、慧)中居於究竟和領導地位,旨在修習真實義理,對治微細無明煩惱。
1. 慧學的所緣與所證:二無我
唯識宗的增上慧學超越了部派佛教對「人無我」的粗淺理解,直接以三自性(所知相)為所緣,以證悟二無我為核心。
| 慧學的所緣對象 | 內涵與對治的煩惱 | 證悟的果德 |
| 遍計所執性(所破) | 虛妄計度,執著能取、所取實有自性。對治見所斷的煩惱障和所知障。 | 證知人無我(補特伽羅無實體)和法無我(所取境無實體)。 |
| 依他起性(如幻) | 緣生幻有,如夢幻泡影般顯現的諸識。對治修所斷的微細習氣。 | 證知一切諸法唯識現,能取與所取皆是依他起識的變現。 |
| 圓成實性(真實) | 遠離二取、無二真實的空性真如。此為離言自性。 | 證悟真如,轉依煩惱障和所知障,成就清淨法身。 |
2. 修習次第的差別評論
慧學的修習是伴隨著菩薩十地,以無分別智對治二障習氣的過程,這與聲聞乘的修習有本質上的區別。
| 修習階段 | 唯識宗(菩薩)的慧學 | 聲聞乘的慧學(略顯) | 差別評論 |
| 見道 | 剎那間證悟真如,同時斷除見所斷的煩惱障與所知障的種子,獲得出世間無分別智。 | 僅斷除對人我的執著(我見),對法義的理解仍停留在「無常、苦、空、無我」的行相上。 | 菩薩的見道是無漏、遍知的,見性一體;聲聞僅是偏空、不圓滿的。 |
| 修道 | 歷經十地,反覆修習無分別智與後得智,以十波羅蜜為助伴,漸次斷除修所斷的微細習氣。 | 歷經三果,僅以對治人我執和粗大煩惱為主,無法觸及法我執的微細習氣。 | 聲聞在修道上僅斷除部分煩惱,無法實現法我執的轉依,故無法成就佛果。 |
| 所斷 | 徹底斷除煩惱障(繫縛生死)和所知障(障礙遍知)的一切種子。 | 僅能斷除煩惱障,無法斷除所知障的微細法執習氣。 | 聲聞所斷不圓滿,無法遍知一切;菩薩所斷圓滿,成就一切種智。 |
貳、智德差別與三身(Tri-kāya)的建立
論典將佛陀的三身歸攝為智德差別(Jñānaviśeṣa),即修行圓滿所證得的究竟智慧和功德之相,這是對佛果最完整的解釋。
1. 法身(Dharmakāya):究竟的體性
定義: 法身是轉依(āśraya-parāvṛtti)所顯的清淨真如。當阿賴耶識中的煩惱障與所知障的一切種子徹底斷盡時,「所依(雜染心識)」便轉化為「所依(清淨法界)」。
性相:
自性身(Svabhāvikakāya): 體性法身,離一切戲論相,無形無相,是清淨、常、樂、我、淨的自性,為自利究竟的最高功德。
智慧法身: 體現了佛陀的四種智慧(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的無漏功德,此功德即是法身的內容。
評論: 法身是唯識宗對佛陀真實體性的確立。它並非一個有相的個體,而是功德的總集,是遍滿法界、無生無滅的空性真如,為報身與化身之所依。
2. 受用身(Saṃbhogakāya):自他受用的清淨報身
定義: 受用身是由佛陀在因地修行資糧道時所發的大願和所積的功德(二資糧)所感得的圓滿報身。
性相與功能:
他受用身: 示現於淨土中,為十地菩薩及七地以上大菩薩說法。這是唯識宗對佛陀他利不共的殊勝闡釋,此身所說之法只有高地菩薩能見、能受用。
自受用身: 佛陀自身永恒地受用清淨、圓滿的法樂,常住不滅,不斷相續。
評論: 受用身是相好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的清淨色身,證明了佛果功德的廣大性和相好莊嚴。
3. 化身(Nirmāṇakāya):隨機的應化
定義: 化身是佛陀為利益凡夫眾生和二乘行人,隨其因緣、根機所示現的應化之身。
性相與功能:
化身無有定相,可以示現為人、天、仙、佛等種種形相。
最常見的是示現八相成道(如釋迦牟尼佛從降生到涅槃),以應世間的需要。此為他利共通的功德。
評論: 化身彰顯了佛陀的大悲,以方便善巧隨順眾生的世界觀,將他們引入佛道。
三身法義的最終差別評論
唯識宗的三身學說,解決了佛陀體性、報身、應化三者的關係,並將佛果功德的自利(法身)與他利(報身、化身)做了圓滿的區分和統攝。
與小乘的差別: 部派佛教只承認應身(或稱化身),認為佛陀最終入無餘涅槃而滅。唯識宗堅定地確立了常住不滅的法身與受用身,破斥了小乘的「佛滅論」。
作用對象的差別:
法身: 自身證悟、自受用,無對象。
報身: 對大乘菩薩(高地聖者)施教。
化身: 對凡夫與二乘行人施教。
這種區分強調了佛陀的智慧和悲心是次第圓滿的,並且能契合一切眾生的根機。
總之,此論透過增上慧學的精微分析,指出了菩薩道修習的甚深和廣大,並最終以三身的建立,圓滿地闡釋了佛果的究竟功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