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成就釋》 (A Commentary on the Attainment of Action)
這是一部詳細探討佛教中「業」(Karma)的本質與連續性的重要論著。
一、 作者與譯者背景
作者(རྩོམ་པ་པོ།): སློབ་དཔོན་དགེ་སློང་བློ་བཟང་ངང་ཚུལ། (Ācārya Bhikṣu Śīlabhadra)。他駐錫於著名的 དཔལ་ནཱ་ལེན་དྲའི་གཙུག་ལག་ཁང་ཆེན་པོ། (吉祥那爛陀寺大寺院)。
譯師群(ལོ་ཙཱ་བ།): 印度堪布 བི་ཤུདྡྷ་སིཾ་ཧ། (Viśuddha-siṃha / 毗輸陀僧訶) 與譯師僧人 རྩངས་དེ་བེན་དྲ་རཀྵི་ཏ། (Devendra-rakṣita / 藏德溫陀羅克西塔) 共同翻譯。
校訂者(ཞུ་ཆེན་གྱི་ལོ་ཙཱ་བ།): 班智達 དཔལ་བརྩེགས། (Pal-brtsegs / 華飾) 進行了校訂和確定。
二、 核心思想與宗義批判
核心宗義: 本論旨於依據 瑜伽行派 或 瑜伽行中觀派 的觀點,確立 「業」(ལས། karma)的真實自性。
對「業」自性的主張: 身體和語言的業的本質是 意樂(སེམས་པ། cetanā / 思心所)。
宗派批判與論證:
破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 / བྱེ་བྲག་ཏུ་སྨྲ་བ།): 破斥其主張身語業是 色法(གཟུགས་ཅན། rūpa),分為 表業(རྣམ་པར་རིག་བྱེད། vijñapti) 和 無表業(རྣམ་པར་རིག་བྱེད་མ་ཡིན་པ། avijñapti) 的說法。
破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 / འཕགས་པ་མང་པོས་བཀུར་བའི་སྡེ་པ།): 破斥其主張業僅是 身體的運動狀態(ལུས་གཡོ་བའི་གནས་སྐབས།) 的說法。
破經部(Sautrāntika / མདོ་སྡེ་པ།): 破斥其主張業是 「其他法」(ཆོས་གཞན། dharma gzhan) 或 習氣(བག་ཆགས། vāsanā) 儲存在心相續中的觀點。
確立自宗: 最終以理證和教證(如《楞伽經》等)來確立:
業本質是思心所,而非色法。
阿賴耶識(ཀུན་གཞིའི་རྣམ་པར་ཤེས་པ། ālaya-vijñāna) 存在。它是 異熟識(རྣམ་པར་སྨིན་པའི་རྣམ་པར་ཤེས་པ།),內含一切種子(ས་བོན་ཐམས་ཅད་པ།),作為持續執持並引導業果的心識,是 維持業力不斷的依據。
三、 內容架構綱要
| 卷數 | 內容概要 |
| 卷一 | 說明造論目的,廣泛批判說一切有部等對「表色」和「形狀」實有性的主張。 |
| 卷二 | 批判大眾部和經部對「無表業」及「他法」是業的主張,確立 「思」 為身語業的本質。 |
| 卷三 | 處理「思」為業本質所帶來的問題(如無心時如何持續),以理證和教證確立 阿賴耶識(或稱執取識) 的存在,作為業力種子持續的最終依據。 |
評論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
一、 關於「業」(Karma)本質的爭議 (D4071)
《業成就釋》的核心在於確立身語業的真正本質是「思心所」(cetanā/སེམས་པ།)而非色法或運動,並對幾種主要宗派的觀點進行了詳盡的批判。
1. 破斥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སྨྲ་བ།)
| 有部觀點 | 評論與破斥 |
| 身業是形狀(དབྱིབས།)表色 | 1. 不可得因(མི་དམིགས་པའི་གཏན་ཚིགས།): 形狀無法獨立於顏色極微而單獨可得,如同「兔角」,因此不成立為實體。 2. 三種過失(ཉེས་པ་གསུམ།): 形狀若為實體,將陷入「極微差別聚合」、「極微聚合無異」或「遍於一切的單一實體」等三種不合理之中。 3. 與所依身相違: 身體是四大種的聚合,業若僅存在於手等部分,不應名為「身業」。 |
| 無表業(རྣམ་པར་རིག་བྱེད་མ་ཡིན་པ།) | 1. 隨心轉失(སེམས་ཀྱི་རྗེས་སུ་འབྲང་བ།): 若無表業是實體色法,則應隨禪定心(如色界定)的性質而轉變,但在無心位或心轉變時,它不應持續存在。 2. 與自體相違: 無表業屬於法處色,若無表業是善或不善,則與作為「觸處」的風界(應為無覆無記)性質相違。 |
| 業的過去實有(འདས་པ་ཡོད་པ།) | 破「異熟能力」: 業若於過去實有且能產生後世果報,猶如「稻穀上的瘡」,則違背「諸行剎那滅」的原則;若已投生果報則不應再投生其他相似果報。 |
2. 破斥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
| 大眾部觀點 | 評論與破斥 |
| 業是身體的運動(འགྲོ་བ།) | 1. 「遷移」不成立: 運動的本質若為「遷移」(འཕོ་བ།),則與「剎那滅」的自性相違。 2. 無運動實體: 諸行(འདུ་བྱེད་རྣམས།)剎那生滅,本無實質的運動或靜止,猶如「火焰的移動」或「影子的移動」僅是世俗的假立。 |
3. 破斥經部(Sautrāntika)
| 經部觀點 | 評論與破斥 |
| 業是「他法」(ཆོས་གཞན།) | 因不成立: 他法若作為身於他處生起的因,則應當被承認。但此處的身生起僅由 「心差別所生的風界」 所致,故「他法」之因不成立。 |
| 業是習氣(བག་ཆགས།)/ 種子(ས་བོན།) | 連續性問題: 1. 若心相續斷絕(如滅盡定),業習氣的相續如何維繫? 2. 若將習氣種子安立於 有色根,則無法解釋無色界的心相續問題。 |
4. 確立自宗:瑜伽行派
身語意三業: 唯獨是 思心所。身語二業是 「依賴身語」 而生起的思心所,意業是 「僅與意相應」 的思心所。
業果的依據: 業力通過 薰習(བསྒོ།) 作用,在 阿賴耶識(ཀུན་གཞིའི་རྣམ་པར་ཤེས་པ།) 中安立種子,由此維繫業果的連續性。
破「我」(བདག): 破斥外道將「我」立為業力所依,因為「我」是 無作用能力(དོན་བྱེད་པའི་ནུས་པ་དང་བྲལ་བ།) 故實質不存在。
二、 關於「中道」(Madhyamaka)的法義區分 (D4072)
《中觀莊嚴釋》主要在於闡明瑜伽行中觀派對於 二諦(བདེན་པ་གཉིས།) 和 三自性(རང་བཞིན་གསུམ།) 的融合觀點。
1. 確立中道的依據:
教證依據: 追溯至彌勒菩薩(བྱམས་པ།)和龍樹菩薩(ཀླུ་སྒྲུབ།)的教導。
世俗諦的安立: 承許世俗諦的成立,因為若無 依他起性 作為基礎,則 空性 將無法被確立為「法性」(ཆོས་ཉིད་དུ།),如同「兔角」般無差別。
2. 三自性與二諦的對應評論
| 密意/名稱 | 實相狀態 | 詮釋名言 | 宗義差別評論 |
| 遍計所執性 | 遍計的 能取/所取二元對立 是 非實有(མེད་པ།) | 施設/假立 (བཏགས།) | 這是被 增益 執為實有的,必須否定其自性實有。 |
| 依他起性 | 產生顛倒的識 依因緣生,是 實有(ཡོད་པ།) | 依於因緣而生 (རྒྱུ་ལས་སྐྱེ་བ།) | 這是 世俗諦 的基礎,必須承認其存在才能進行修道,但它本身是 無自性 的。 |
| 圓成實性 | 依他起性 空掉 遍計所執 的 空性,是 不變(མི་འགྱུར།) | 圓滿成就 (ཡོངས་སུ་གྲུབ་པ།) | 這是 勝義諦,是究竟的 中道 體現,即非空(斷邊)亦非不空(常邊)的本質。 |
結論: 「中道」 乃是 遍計所執(二元)的空無 與 依他起(因緣相)的實有 之間的平衡,避免了 斷滅(མེད་པ།) 和 實有(ཡོད་པ།) 的兩邊。
由於這兩篇文本屬於佛教哲學和論理層面的教義闡釋與宗派辯論,特別是針對「業的本質」和「中觀的究竟見」,它們側重於知見(見地)的確立和理論的分析,而非直接的禪修或日常行為指導。
然而,從這些深奧的教理中,可以提煉出與佛法實踐相應的心性修持(心地法門) 和 行為檢視:
一、 《業成就釋》所啟發的實修
(重點:確立「業」的本質是「思心所」,並確立阿賴耶識為修習基礎。)
1. 觀照「業」的源頭——意樂修持
深觀動機: 實踐上,應時時觀照身語行為背後的 「思心所」(意樂或動機)。認識到:真正的善惡業並非外顯的身體動作或聲音,而是發起行為的 心念和意圖。
淨化動機: 訓練自己即使在做善行時,也要將動機從世間功名、自我滿足轉向 「為利一切眾生」 的菩提心。這是從根源上淨化惡業、積累清淨善業的關鍵。
不懼外相: 避免僅從表相(如身體是否動、語言是否悅耳)來評判業的善惡,而應深入到 動機的微細層面 來決定取捨。
2. 覺知「相續」的基礎——阿賴耶識的隱性修持
業種子的維繫: 雖然阿賴耶識(異熟識)本身是極微細、不可被意識直接察覺的,但實修上應認知到:所有的習氣、經驗和業力種子都儲存在一個不間斷的相續(心相續)中。
剎那觀修: 通過禪修,培養對心識 「剎那生滅」 的覺知。由此理解身心世界的動態與無常性,避免執著於永恆不變的「我」作為業的承擔者。
心念的薰習: 明白當前的每一個善惡念頭、每一次行為的「思」,都在 「薰習」 這個相續中的種子,影響未來的果報。因此,當下清淨心念,即是改造未來生命藍圖的唯一途徑。
二、 《中觀莊嚴釋》所啟發的實修
(重點:理解「二諦」和「三自性」的中道見地。)
1. 破除二取與遍計(世俗層面的觀修)
分析對境: 在面對生活中的煩惱或執著時,應用遍計所執性的觀點來分析:我現在執著的「我」和「我的財富/痛苦/對象」是否具有不依賴心念的實質?
體悟空無: 觀修外在的「所取」(境)和內在的「能取」(心)之間的 二元對立是虛假、空無自性 的。這是破除煩惱的利器。
2. 依他起與中道(勝義層面的觀修)
確認存在: 雖然二取對立是空,但要認識到生起顛倒的依他起心識(見聞覺知的當下經驗)是 依緣而存在 的。這防止修學者落入徹底否認一切的「斷滅空」。
緣起修持: 觀照一切現象(包括身體、心念、煩惱)都是 依緣而生、剎那變異 的,它們不具備恆常、獨立的自性。這種如實觀察,即是契入 圓成實性 的基礎。
不落二邊: 實踐「中道」即是:
既不執著於眼前的 現象是實體(常邊)。
也不落入 否定因緣和果報(斷邊) 的錯誤見地。
簡而言之,實修者應以清淨動機(源於對業本質的理解)為前導,以緣起性空(源於對中道見地的理解)為觀修核心,淨化心相續中的習氣種子,直至證得圓滿的空性。
一、 檢視身語意三業(依據《業成就釋》)
核心原則:真正的業(行動)是意樂(動機),而非外在的身體或語言現象。
| 實踐領域 | 日常實修方法 |
| 動機訓練(淨化意業) | 1. 出門前的發心: 在開始任何一天的工作或活動前,清晰地確立一個利他的動機(例如:我將以耐心和善意對待今天遇到的所有人)。 2. 隨時覺察: 在與人互動或處理事務時,隨時審視行為背後的微細意圖——是出於自私、煩躁、還是關懷? |
| 語言控制(淨化語業) | 1. 語前省思: 在開口之前,提醒自己:這段話的目的是為了利益他人,還是僅為發洩情緒或抬高自己? 2. 將語言視為工具: 認識到語言本身是空性的、依動機而善惡。即便話語溫和,若動機惡毒,仍是惡業。 |
| 行為檢視(淨化身業) | 1. 行為非善惡: 明白身體的動作本身(如「走路」或「手勢」)是中性的。善惡取決於發起這些動作的「思」。 2. 專注於過程: 在工作中,不只關注結果,更要關注在處理任務時,是否保持專注、耐心和避免傷害的意圖。 |
| 對治習氣(建立善種子) | 1. 不間斷的覺知: 體認到每一次的思心所都會在心相續中留下「種子」。因此,即使是微小的善念和善行,也要持之以恆,如同每天澆灌花朵。 2. 轉化煩惱: 當惡念生起時,立即應用對治力(例如:生氣時轉念為慈悲或空性觀),避免讓惡念薰習相續,從根本上削弱煩惱的根源。 |
二、 觀修中道見地(依據《中觀莊嚴釋》)
核心原則:萬法依緣起而存在,但空無自性(不落二邊)。
| 實踐領域 | 日常實修方法 |
| 觀無常與緣起(依他起) | 1. 檢視所有物: 觀照你所擁有的物品、人際關係、身體狀況,都只是 依緣而生 的組合體。它們沒有獨立、恆常的自體。 2. 體驗的分析: 分析當下的心識活動(眼見、耳聞、感受等),它們只是 依因緣(所依、所緣) 而暫時顯現的現象,從而破除其「不變實有」的錯覺。 |
| 破除執著(遍計所執) | 1. 「我」與「我所」的空性: 在面對強烈的自我感覺(我慢)或對財物、名譽的佔有欲時,提醒自己:這是心識**增益(遍計)**出來的二元對立,並非事物的真實本質。 2. 面對情緒: 觀照情緒(如憤怒、貪婪)的本質是 空 的,不予實體化。當你不再堅信「我有一個實質的怒氣」,情緒的持續力就會減弱。 |
| 持守中道 | 1. 避免極端: 在價值判斷和行為上,避免走向兩個極端: a) 既不執著於善惡、因果是實體永恆不變(常邊)。 b) 也不落入否定一切善惡、努力和修行的斷滅見(斷邊)。 2. 如幻修行: 雖然一切空性,但仍需努力修習善法、斷除惡行,因為 因果(依他起) 在世俗層面是真實運作的。以 「如幻、如夢」 的心態,積極投入利他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