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根論》(Kalyānakanda nāma prakaraṇa)分析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 角色 | 姓名 | 相關信息 |
| 最初作者 | 惹那吉爾帝(Ratnakīrti,寶源寂) | 文本末尾記載為毗迦羅摩尸羅寺班智達,可能與著名的印度佛教學者寶源寂(約11世紀)同名或為同一人。 |
| 翻譯校訂者 1 | 寂賢(Śāntibhadra,ཞི་བ་བཟང་པོ།) | 在另一段開頭被提及為《般若波羅蜜多竅訣》的譯校者,與後來的翻譯者不同。 |
| 翻譯校訂者 2 | 吳天賜(Gos Lhas-btsas,འགོས་ལྷས་བཙས་ཀྱི།) | 被提及為《般若波羅蜜多竅訣》的譯校者,為一位大譯師。 |
| 最後翻譯者 1 | 毗迦耶迦羅僧訶(Vidyākara-siṃha) | 文本末尾記載為《善根論》的翻譯者之一,為班智達。 |
| 最後翻譯者 2 | 曼殊室利瓦瑪(Mañjuśrī-varma) | 文本末尾記載為《善根論》的翻譯者之一,為譯師。 |
📝 註釋: 文本中存在兩組譯者資訊。開頭提到《般若波羅蜜多竅訣》(似乎為前文所接續內容)的譯者是寶源寂(Ratna-ākara-śānti,རཏྣ་ཨ་ཀ་ར་ཤཱན་ཏི།)所造,由寂賢和吳天賜譯校。而《善根論》的作者是惹那吉爾帝,由毗迦耶迦羅僧訶和曼殊室利瓦瑪翻譯。由於《善根論》的標題和頂禮文緊隨其後,且作者和翻譯者在結尾處被明確指出,故主要將《善根論》歸於惹那吉爾帝及其譯者。
📚 內容大綱
本論以闡述佛教的因果與道諦為核心,特別強調大乘波羅蜜多乘的次第。
一、 輪迴與涅槃之因果(應舍與應取)
惡趣之因果:
惡趣:地獄、餓鬼、畜生。
苦:領受不悅意之事。
非因(應舍):十六種惡行,包括十不善業(殺生、不與取、邪淫、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貪心、害心、邪見)及飲酒、邪命、損害、慳吝、供養外道、無慈心等。
修行方式:自作誓願、無誓偶作、令他作、隨喜他作四種。
善趣之因果:
善趣:天、人、非天。
樂:領受悅意之事。
善因(應取):遠離十六種惡行,即斷除十不善等。也包括守護他人生命財物、說誠實語等廣泛善行。
修行方式:同樣分為四種,是為無顛倒法(正法)。
二、 四聖諦與乘別之見
四聖諦:
苦諦:輪迴五蘊。
集諦:執常樂我所的煩惱(貪、嗔、癡、我慢、疑、五見)及善不善等業。
滅諦:涅槃,分為有餘依涅槃和無餘依涅槃(依據毗婆沙師和補特伽羅有無實論者的不同見解進行闡述)。
道諦:以戒定慧為本質的八支聖道(正見、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乘別之見:
毗婆沙師/經部:闡述了西方毗婆沙師、迦濕彌羅毗婆沙師和經部行者對種種(世俗)和真實性(勝義或法性)的界定。
瑜伽行派:主張勝義中為“無二智慧唯一”,世俗則由無明力顯現如虛妄的能取所取。
中觀:主張身體、受用等諸相僅是各自心的顯現,分別為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是輪迴,一切法離所取能取分別的空性即是種種和真實性。
三、 大乘波羅蜜多乘之次第(道諦)
前行與基礎:
觀見眾生被三苦(苦苦、變苦、行苦)之火熾燃。
修習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皈依三寶、發菩提心(發願救拔眾生脫離輪迴,安置佛果)。
十波羅蜜多(十度):每度皆分為三種。
佈施:財物佈施、無畏佈施、法佈施。
持戒:攝善法戒、律儀戒、利益有情戒。
忍辱:耐苦忍、安受他害忍、諦察法忍。
精進:被甲精進、加行精進、不退精進。
禪定:除自過禪定、獲神通禪定、現法樂住禪定。
智慧:聞所生慧、思所生慧、修所生慧。
方便:除眾生過失、令眾生獲功德、速證菩提之方便。
愿:圓滿福慧資糧、清凈佛土、不斷利眾之愿。
力:摧破業、摧破煩惱、摧破魔眾外道之力。
智:除分別、分別無分別平等、了知利眾之智。
果位:成就法身、報身、化身三身如來。
密咒乘簡述:簡要提及密咒乘者以無二智慧極明顯之大樂、平等依止四身、修習吉祥密集等壇城,迅速獲得佛果。
⚖️ 法義評論
《善根論》是一部典型的大乘論典,以波羅蜜多乘(顯教)為核心教授,並帶有印度晚期佛教(毗迦羅摩尸羅寺背景)的特色。
次第嚴謹,以基礎為首:論典從最基礎的善惡因果(應舍十六惡行、應取十六善行)講起,接著概述四聖諦,體現了佛教徒從共同加行(人天乘)到聲聞乘,再到大乘的次第修學傳統。
兼容並蓄,見地廣博:論中詳細羅列了毗婆沙師、經部、瑜伽行派乃至中觀對世俗(種種)與勝義(真實性)的不同見解。雖然提及多種見地,但最終引導行者趣入聖彌勒所說的中觀(空性見)作為圓滿菩提的方便。
大乘核心突出:將大乘道次第建立在大悲心和菩提心的基礎上。特地指出修行應從觀見眾生被三苦所逼開始,繼而修習四無量心,彰顯了菩薩道的發心根基。
十波羅蜜多之詮釋:論典將傳統的六波羅蜜多擴展為十波羅蜜多(加入方便、願、力、智),且每一度都細分為三種內涵,展現了對菩薩行持的細緻和完備的解釋體系。這是在《般若經》和《華嚴經》系論典中常見的圓滿波羅蜜多體系。
顯密結合的時代背景:論典在介紹完波羅蜜多乘的完整道次第後,最後簡短提及密咒乘(金剛乘)作為一種更迅速獲得佛果的方式,以無二智慧、大樂、四身平等依止為特徵。這反映了印度晚期佛教中顯密二乘並重、最終歸於一佛乘的教學趨勢。
總結來說,《善根論》是一部大乘菩薩道次第的精要論著,結構嚴謹、內容豐富,涵蓋了三乘的共道與不共道,並以大悲與空性見為核心,引導行者圓滿福慧二資糧,直至證得三身佛果。
他宗觀點評破與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善根論》在闡述大乘究竟見地之前,系統地呈現了佛教內部不同宗派對於世俗(種種)與勝義(真實性)的見解差異。這種做法本身是一種次第引導的辯論方式,目的是通過比較來彰顯自身(中觀/般若乘)見地的殊勝與究竟。
1. 關於「滅諦」與「涅槃」的差別(聲聞乘內部)
論中首先呈現了毗婆沙師(有部)對涅槃的定義,並根據是否承認「補特伽羅」(人我)實有,劃分了兩種見解:
| 宗派見解 | 涅槃類型 | 世俗/補特伽羅 | 勝義/蘊 | 差別評論 |
| 補特伽羅實有論者 | 有餘依涅槃 | 僅有殊勝清凈蘊存在,業、煩惱、生已盡。 | (未明說) | 承認補特伽羅(人我)在涅槃中有某種程度的安住或存在,與大乘和非人我實有的聲聞見解相違。 |
| 無餘依涅槃 | 清凈蘊滅盡後僅有補特伽羅安住。 | (未明說) | ||
| 補特伽羅無實論者 | 有餘依涅槃 | 僅有清凈蘊本性的聖者滅盡業、煩惱、生。 | (未明說) | 承認人無我,但仍認為有法實有的清凈蘊本性安住。 |
| 無餘依涅槃 | 如燈火熄滅般清凈蘊滅盡。 | (未明說) | 此見與大乘的「滅盡」觀點接近,但在法實有上仍有差異。 |
法義評論: 這種對「滅諦」和「解脫」的分類與討論,顯示了聲聞乘內部在我空(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空(法無我)兩個層面上的見解差異。無論是哪一種聲聞見解,其涅槃目標最終都側重於滅盡煩惱與蘊體(寂滅解脫),而缺乏大乘所強調的盡未來際利益眾生的慈悲與功能。
2. 關於「世俗」與「勝義」的差別(各宗見地之對比)
論典接著評述了四部宗派對「種種」(世俗萬有)和「真實性」(勝義諦)的界定:
| 宗派 | 種種(世俗法/萬有) | 真實性(勝義諦) | 評破觀點(中觀角度) |
| 西方毗婆沙師 | 過去、未來、現在五蘊、涅槃、補特伽羅(五種本性)。 | 諸蘊是常;涅槃是常;補特伽羅非常非無常。 | 執常:認為諸蘊(五蘊法)和涅槃是常,實執萬法體性恒常不變,與「諸行無常」相違。 |
| 迦濕彌羅毗婆沙師 | 現在五蘊、虛空、擇滅、非擇滅(四種本性)。 | 諸蘊無常;虛空、擇滅、非擇滅是常。 | 執常:認為虛空、擇滅等無為法是常,實執法的自性。對有為法(諸蘊)無常的認知雖正確,但仍未脫離法實有的窠臼。 |
| 經部行者 | 有相的識能執取外境,僅是現在五蘊(一事物本性)。 | 僅是相續執行的本性即是剎那性、無我。 | 執外境實有:雖承認人無我和剎那性(無常),但認為有相的識能真實執取外境(五蘊法),仍有法實有之執。 |
| 瑜伽行派 | 由無明力故,如是虛妄的能取所取本性的青等相輪明顯。 | 勝義中如同秋天無雲的虛空般的無二智慧唯一;大樂自性明顯即是真諦。 | 未達究竟空:雖認知到「能取所取」的虛妄,但最終仍將無二智慧(或識)視為唯一實有的本性,執著於法實有的究竟依據(如阿賴耶識或真如)。 |
| 聖彌勒中觀 | 只要種種各別顯現,身、受用、處所等相僅是各自心的顯現,分別為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是輪迴。 | 一切法離所取能取分別的空性即是真實性;其極究竟轉變即是諸如來法身。 | 破除二取與實有:破除一切能取與所取的實有執著,不執著於心識或智慧的自性實有。以空性為究竟,並將果位上的法身與勝義般若波羅蜜多劃等號,體現了大乘見地的圓滿性。 |
法義總結:
《善根論》通過這種逐步遞進的比較,清晰地展現了唯識見(瑜伽行派)和中觀見在究竟見解上的分水嶺:
聲聞乘:側重於人無我和有為法的無常性,但在無為法和法實有上仍有執著。
經部/毗婆沙:仍在法實有、常無常的邊執中迴旋。
瑜伽行派:雖破除了外境實有,但仍執著於心識或智慧的究竟實有。
中觀派(作者所歸):徹底破除人我和法我的執著,認為一切萬法離能取所取的空性(二空)才是究竟的真實性,並將此空性與大悲菩提心結合,引導眾生趨入大乘果位。
因此,論典最終得出結論:為利益一切眾生,應當令眾生趣入聖彌勒所說的中觀現前圓滿菩提的修行方便。
根據《善根論》中闡述的波羅蜜多乘之次第,以下是提煉出的主要實修方法和步驟。
🧘 大乘波羅蜜多乘之實修方法
《善根論》的核心實修方法,是以大悲菩提心為基礎,系統地修習十波羅蜜多(十度)。
1. 基礎與發心(四無量心與菩提心)
這是所有大乘實修的前行與根基。
觀苦生悲:觀見一切眾生被三苦(苦苦、變苦、行苦)之火熾然燃燒。
修四無量心:
對眾生生起平等心、利益心、無害心(捨)。
生起慈愛心(願眾生得樂)、不輕蔑心。
以對待父母心、子女心、朋友心、親眷心的方式,對一切眾生生起勝過自己生命的慈愛心。
發菩提心:在皈依三寶 和遠離一切過失行為 的基礎上,發願解救一切眾生脫離輪迴,安置於佛果位中,發誓成就圓滿正等覺。
2. 主要行持(遠離惡行與修習十度)
在具備菩提心後,實修的重點是斷除惡行,並廣泛修習十波羅蜜多。
I. 斷除與受持(基礎戒律)
應捨之行:斷除十六種惡行,尤其是十不善業(殺生、不與取、邪淫、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貪心、害心、邪見)。
實踐方式:乃至菩提間,應自己發誓斷除,並令他人斷除。
應取之行:受持遠離十六種惡行之善法,包括:
守護他人生命並施予自己生命。
守護他人財物並施予自己財物。
說誠實語、護他語、悅耳語、無罪語。
如實深信善惡業及其果報。
實踐方式:乃至菩提間,應受持誓言,並令他人趣入此道。
II. 廣修十波羅蜜多(分為三種修習)
針對每一波羅蜜多,都應在福德與智慧兩資糧上用功,且皆可分為自作、教他作、隨喜他作四種方式來圓滿。
佈施度:實施財物佈施、無畏佈施、法佈施。
持戒度:實踐攝善法戒、律儀戒、利益有情戒。
忍辱度:修習耐苦忍、安受他害忍、諦察法忍(對深奧法義不恐懼)。
精進度:具備被甲精進(毅力)、加行精進(投入實修)、不退精進(始終如一)。
禪定度:修習除自過禪定、獲神通禪定、現法樂住禪定。
智慧度:依次透過聞所生慧、思所生慧、修所生慧來理解法義。
方便度:運用智慧,實施能除眾生過失、能令眾生獲功德、能速證菩提的方便法。
願度:發願圓滿福慧資糧、清凈佛土、不斷利益一切眾生。
力度:具備摧破一切業、摧破煩惱、摧破魔眾及外道等的力量。
智度:證得能除分別之智、能令分別與無分別平等之智、能了知一切眾生利益之智。
3. 見地上的修習(中觀空性)
實修的最高層次是與空性見結合,以圓滿智慧資糧。
空性正見:應當學習並趣入聖彌勒所說的中觀修行方便。
破除二取:了知一切法是離所取能取分別的空性。
心識唯顯現:了知身體、受用、處所等諸相僅是各自心的顯現,分別的有情世間和器世間二者即是輪迴,其滅盡即是解脫。
4. 究竟果位
通過上述發心、斷惡、修善、結合空性見的實修,最終目標是:
圓滿福慧二資糧海的彼岸。
成就法身、報身、化身三身本性如來。
乃至輪迴未空之間度化眾生。
根據《善根論》中的法義,將其核心實修原則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善根論》雖然是一部論典,但其核心思想是將佛法的因果取捨和菩薩六度萬行貫穿於日常身、語、意的所有行為中。
1. 基礎心態的建立(斷惡與發心)
這是日常行為的道德準繩與動機純化。
行為檢視:遠離十六惡行
每日檢視:在日常生活中,隨時覺察自己的身、語、意是否在行持十六種惡行(例如:是否殺害生命、是否妄語、是否起貪心、是否惡口傷人等)。
承諾斷除:對於所有不善行為,無論是自己發誓而作、偶爾而作、還是隨喜他作,都應立即覺察並承諾斷除,將此視為從當下直到成佛的長期功課。
動機轉化:發菩提心
早起發心:每天醒來,發願將今日所做的一切善行,都作為解救一切眾生脫離輪迴、安置於佛果位的因。
隨時觀悲:在通勤、工作、購物等任何面對人群的場合,觀想所有眾生(包括自己)都正在被貪、嗔、癡等痛苦之火熾燃,從而生起慈愛心和解脫眾生的悲心。
2. 廣行善法的實踐(十波羅蜜多)
將十波羅蜜多融入日常,轉化為具體的行為規範。
佈施:
財施:布施金錢、物品給需要的人。
法施:分享有益的知識、智慧或佛法。
無畏施:在他人恐懼、憂鬱或受威脅時,給予安慰、保護和支持。
持戒:
律儀戒:嚴格遵守基本的道德規範,如不說謊、不惡口、不偷盜。
攝善法戒:積極投入任何有益身心或社會的善行,如環保、助人、學習。
利益有情戒:以平等心對待所有同事、家人和陌生人,主動幫助他人解決困難。
忍辱:
耐苦忍:忍受生活中的不適、病痛、勞累,不讓抱怨或煩躁生起。
安受他害忍:面對他人的批評、指責或冒犯時,不立即反擊,而是安忍下來並反思自我。
諦察法忍:對於不理解的、深奧的或與自己觀點相左的知識,保持開放、不退縮的態度,耐心觀察和思考。
精進:
被甲精進:對自己選定的善法目標(如:學佛、行善、工作承諾)立下堅定不移的決心。
加行精進:一旦開始,就持續不斷、勤奮努力地投入其中,不拖延。
不退精進:即使遇到挫折或困難,也不放棄原先的承諾和目標。
3. 智慧的修習(結合空性見)
將中觀見地運用於日常的認知模式。
觀察虛妄: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對某事產生強烈的執著(貪愛)或排斥(嗔恨)時,應提醒自己:
我所執著的事物(所取),僅是我自心所顯現的影像,並非恆常實有。
我這個正在執著的心識(能取),其自性也是剎那生滅、無自性的。
平等心:了知一切眾生和器世間的區分,都是心識分別的結果。以此認知來減輕對「我」和「我所」的強烈執著,進而生起更深層次的平等心。
4. 總結與回向
將每天的生活都導向最終的菩提果。
專注三寶:將佛法僧三寶視為究竟依止,恭敬供養和禮拜,並不斷在生活中親自實踐其教法。
隨時圓滿:在做任何善行時,都要以自作、教他作、隨喜他作三種方式來圓滿,讓功德無限擴大。
回向發願:在一天結束時,將所有修習十波羅蜜多和斷惡的福德與智慧資糧,都回向給一切眾生,發願他們速證佛果,直到輪迴未空之間,自己將不斷地利益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