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題解

《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T63n2250)是一部極具學術價值的《俱舍論》子疏。其核心不在於對《俱舍論》本文的逐句疏解,而在於「評簡」(評論和簡擇),即對前代諸位大師(特別是神泰、普光、法寶)的註疏進行深入的比較、分析與批判。
作者(鈔主)展現了極高的佛學素養和嚴謹的治學態度,其分析邏Gasoline圍繞著釐清《俱舍論》的部派歸屬、辨析關鍵法義的細微差別,以及評價歷代疏主的觀點得失。
以下為對此《指要鈔》全文的法義與評論分析,並依您要求製作表格。

📜 文本法義分析 (Dharma Meanings Analysis)

本鈔遵循《俱舍論》的品目次第,深入探討了阿毘達磨的核心教義。其主要法義涵蓋:
  1. 序論(玄談):
    • 作者與傳承: 考證世親菩薩(Vasubandhu)的生平、時代(佛滅後九百年)及其從「小乘」轉向「大乘」的過程。
    • 《俱舍論》的性質: 辨析《俱舍論》是依據《大毘婆沙論》(Mahāvibhāṣā)而作,在印度被譽為「聰明論」。
    • 主要註疏: 介紹神泰、普光、法寶(寶師)三大疏家,以及圓暉的《頌疏》。
  2. 分別界品(Dhātu-varga):
    • 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深入分析蘊、處、界的體性、假實(如作者主張「蘊假處界實」)、攝義(如何總攝一切法)。
    • 法義辨析: 詳細討論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不染無知、心所法(如大地法、大善地法等)、不相應行法(如「得」之體性)等核心概念。
  3. 分別根品(Indriya-varga):
    • 二十二根: 逐一分析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男、女、命、五受根、五善根、三無漏根)的體性、增上義(最勝自在光顯)與作用。
    • 部派異說: 討論了經部(Sautrāntika)與有部(Sarvāstivāda)在某些根(如意根、命根)體性上的不同看法。
  4. 分別世品(Loka-varga):
    • 緣起(十二因緣): 分析三世兩重因果的緣起說,並論及「剎那緣起」與「分位緣起」之爭。
    • 世界構成(器世間): 詳述風輪、水輪、金輪三輪安立,須彌山、七金山、四大洲的宇宙觀。
    • 有情世間: 分析五趣(五道)、四生(卵、胎、濕、化)、中有(中陰身)之有無及其體性。
    • 四食: 辨析段食、觸食、思食、識食的體性與作用。
  5. 分別業品(Karma-varga):
    • 業的體性: 辨析思業(Cetanā-karma)與思已業(Cetanākṛta-karma)。
    • 表業與無表業(Vijñapti & Avijñapti): 深入探討無表色的體性、發得與捨棄。
    • 律儀(Saṃvara): 分析別解脫律儀(七眾律儀)、定共戒、道共戒的得捨因緣。
    • 業道(Karma-patha): 辨析十善業道與十不善業道的體性、加行與究竟。
    • 五無間業(Pañcānantarya): 分析五逆罪的體性與破僧的定義。
  6. 分別隨眠品(Anuśaya-varga):
    • 隨眠(Anuśaya): 辨析「隨眠」的根本義(微細、隨增、隨縛),以及九十八隨眠的建立。
    • 十隨眠: 詳論貪、嗔、癡、慢、疑、及五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的行相與所斷。
    • 見所斷與修所斷: 區分見道所斷(Dṛṣṭi-heya)與修道所斷(Bhāvanā-heya)的煩惱及其斷除機制。
    • 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 考證「有身見」的梵語詞源(薩是有、薩是偽)。
  7. 分別賢聖品(Āryapudgala-varga):
    • 見道與修道: 分析四聖諦(Catvāri-āryasatyāni)的十六行相(Ṣoḍaśākāra)。
    • 四善根: 辨析煗(Uṣmagata)、頂(Mūrdhan)、忍(Kṣānti)、世第一法(Laukikāgradharma)的體性與位階。
    • 賢聖位次: 區分賢位(七方便)與聖位(見道以上),以及信行(Śraddhānusārin)與法行(Dharmānusārin)。
    • 四沙門果: 詳論預流(Srotāpanna)、一來(Sakṛdāgāmin)、不還(Anāgāmin)、阿羅漢(Arhat)的證得與差別(如家家、一種子、六種阿羅漢)。
    • 佛十八不共法(Āveṇika-dharma): 簡述佛功德。
  8. 分別智品(Jñāna-varga):
    • 十智(Daśa-jñānāni): 辨析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集、滅、道、盡、無生智的體性、所緣與相攝。
    • 四無礙解(Pratisaṃvid): 辨析法、義、詞、辯四無礙解。
  9. 分別定品(Samādhi-varga):
    • 靜慮與無色定: 辨析四靜慮(Dhyāna)、四無色定(Ārūpya-samāpatti)的支分、地、體性。
    • 八解脫(Vimokṣa): 辨析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的體性與修習。
  10. 破執我品(Ātma-pratiṣedha-varga):
    • 破我執: 集中破斥外道(如勝論 Vaisheshika)及佛教內部(如犢子部 Vātsīputrīya)所執的「實我」(Pudgala)。
    • 論證方法: 運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皆無實我,以及記憶相續、業果不失等道理,論證「我」僅是五蘊和合的假名。

🧐 疏家評論分析 (Analysis of Commentaries/Critiques)

本鈔的靈魂在於其「評簡」。作者的立場清晰,批判犀利,對諸家得失有明確的判斷。
  • 總體立場: 作者最推崇**法寶(寶師)**的註疏,認為其「判斷有力」、「尤爲精緻」、「盡善盡美」、「教證明白,道理優暢」。在諸師異說中,本鈔絕大多數情況下會採納寶師的觀點。
  • 對普光(光師): 認為其作為玄奘的親傳弟子,雖有傳承,但註疏中「亦多誤謬」,時常被寶師所破。作者常引光師之說,多是為了將其與寶師之說對比,並彰顯寶師之優越。
  • 對圓暉(暉師): 評價最低,認為其《頌疏》「多用光記」,只是「撮略光記繁漫」,卻「混玉糅石,未得純美」,未能辨別光師的錯誤。
  • 對遁麟、惠暉等後學: 認為他們多依隨圓暉,故「亦多誤謬」。
  • 對《俱舍論》本身: 作者的關鍵見解是,《俱舍論》並非純粹的有部(Sarvāstivāda)論典
    • 作者反對將其偏判為有部或經部(Sautrāntika)。
    • 更反對圓暉的「顯有密經」(顯宗有部,密意經部)之說。
    • 作者認為,世親菩薩造論是「擇善而從,有能必取」,「集鳩良範,以爲此論一大宗計」,從而開創了獨立的「俱舍宗」。
  • 對眾賢(Saṅghabhadra): 作者(隨寶師)多處維護《俱舍論》原文,反駁《順正理論》作者眾賢的批評。例如在「見修所斷」的著名諍論上,作者認為是眾賢「誤錯論文節段,故致妄彈」,而非《俱舍》有過。

📊 關鍵法義評論對照表

此表格列舉了本鈔中若干關鍵教義點,展示了作者如何評簡諸師觀點:
法義主題 (Doctrinal Topic)
諸師觀點 (Views of Masters)
本鈔作者之評論與立場 (Author's Critique and Stance)
《俱舍論》的部派歸屬
(宗義)
圓暉 (Yuan Hui): 主張「顯密兩宗」(顯有部,密經部)。
普光 (Pu Guang) / 慈恩 (Ci'en): 多視之為有部論典。
本鈔 (Author): 駁斥!認為兩宗皆非,亦非顯密。「義不穩當」。
立場: 《俱舍論》是世親「擇善而從」,集諸部之長,自成一宗(俱舍宗)。
三大疏的優劣
(玄談)
普光 (Pu Guang): 玄奘親傳,但有謬誤。
法寶 (Bao Shishu): 敏利有力,但不肯遵玄奘(如婆沙十六字)。
圓暉 (Yuan Hui): 混玉糅石。
本鈔 (Author): 高度推崇法寶,稱其「實是泰·光所不能及也」,為「定量」之師。批評圓暉「未得純美」。
「不染無知」的體性
(界品)
普光 (Pu Guang): 許通善性及無記性。
法寶 (Bao Shishu): 破斥光師,依《婆沙》等教證,定為「唯無記性」。
本鈔 (Author): 贊同寶師。
立場: 「寶師義,教證明白,道理優暢,學者熟擇而取」。
「得」與「成就」的區別
(根品)
普光 (Pu Guang): 解釋前後相違,或與正理不同。
法寶 (Bao Shishu): 嚴格區分「初念名得,後念名成就」,並會通《正理》。
本鈔 (Author): 斷然取寶師之說。
立場: 「寶師解釋得·非得義,盡善盡美。」「俱舍一宗,以寶爲定量,不亦宜乎?」
「表業」的體性
(業品)
有部 (Sarvāstivāda): 身表是「形色」,語表是「言聲」。
經部 (Sautrāntika) / 正量部 (Saṃmitīya): 體是「行動」(動作)。
本鈔 (Author): 詳列經部破有部的論證(如行動剎那生滅、無見無對等),並指出論主(世親)多依經部義破有部。
別解脫無表(戒體)得時
(業品)
古師 (Ancient Masters, e.g., 雜心): 第三羯磨「說」字時得。
慈恩 (Ci'en): 結文「是事如是持」時得。
南山 (Nanshan): 第三羯磨「竟」字時得。
本鈔 (Author): 詳列諸說。雖未明判,但分析了慈恩與南山依據《智度論》的不同解讀,顯示了此問題的複雜性。作者傾向於羯磨文句的關鍵節點。
薩迦耶見 (Satkāya-dṛṣṭi) 詞義
(隨眠品)
經部 (Sautrāntika): 薩 (Sat) 是「偽」義,故名「偽身見」。
有部 (Sarvāstivāda): 薩 (Sat) 是「有」義,故名「有身見」。
大乘 (Mahāyāna): 薩是「移轉」義(僧吃爛底薩)。
本鈔 (Author): 並列三說,客觀分析了不同部派的詞源學解讀,顯示了作者廣博的學識。
見所斷與修所斷之諍
(隨眠品)
眾賢 (Saṅghabhadra, in Nyāyānusāra): 彈劾《俱舍論》文句,認為其對貪等四惑的見修歸屬劃分不清。
法寶 (Bao Shishu): 反駁眾賢。
本鈔 (Author): 依寶師義,力挺《俱舍》。
立場: 「寶師意謂俱舍固無過失,衆賢論師誤錯論文節段,故致妄彈。」
見道第十六心(道類智)
(賢聖品)
有部 (Sarvāstivāda) / 論主 (Vasubandhu): 攝於「修道」。
經部 (Sautrāntika) / 大乘 (Mahāyāna): 攝於「見道」。
本鈔 (Author): 依《俱舍》本文,判屬修道。「第十六心,是修道攝」。並引惠暉註,對比了經部與有部的比量(論證)。
破執我品(破犢子部)
(破我品)
犢子部 (Vātsīputrīya): 執有「不可說我」(非即蘊非離蘊)。
論主 (Vasubandhu): 破斥此我。
本鈔 (Author): 詳述論主如何運用五法藏、記憶相續、第六聲(屬格)等理據來破斥實我。並指出光師與寶師在分析此品問答結構時的差異,多取光師(少見)。

總結 (Conclusion)

《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是一部高度精煉且具批判精神的學術著作。作者不僅精通《俱舍論》本文,更遍覽諸家註疏(尤其是光、寶二師),並對《大毘婆沙論》、《順正理論》、《雜心論》乃至大乘《瑜伽師地論》等相關論典均有涉獵。
其核心價值在於,它不是一部盲從的註疏,而是通過「評簡」的方式,試圖在眾多異說中,為《俱舍論》的研習者確立一條最符合教理(特別是作者所認同的法寶一系)的解讀路徑。作者對法寶(寶師)的極度推崇,使其成為理解《俱舍論》法寶一系學說的重要文獻。

深入辨析:《俱舍論》中的「見修二斷」與「第十六心」之諍

在《俱舍論》隨眠品中,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是:九十八隨眠(煩惱)如何被劃分為「見道所斷」(Dṛṣṭi-heya)和「修道所斷」(Bhāvanā-heya)。此問題直接關聯到聖者證悟的過程與階位。

1. 核心諍論:眾賢的非難與寶師的辯護

《俱舍論》本文在區分了五見、疑(屬見斷)之後,接著討論貪、瞋、慢、無明這四種隨眠如何通於五部(四諦所斷及修所斷)1
  • 眾賢(Saṅghabhadra)的非難:
    《順正理論》的作者眾賢論師,針對《俱舍論》這段劃分見、修所斷的文句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2。
  • 普光(光師)的會通:
    作為玄奘的弟子,普光試圖會通《俱舍》與《正理》的說法,但本鈔作者(依寶師)認為其會通並不成功 3。
  • 法寶(寶師)的辯護與本鈔的立場:
    本鈔作者引用法寶的觀點,對此諍論下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判斷。寶師認為,眾賢的非難是源於他自己**「誤錯論文節段」**(讀錯了《俱舍論》的文脈與分科),因此才導致了「妄彈」(錯誤的彈劾)4。
    本鈔作者顯然完全贊同寶師的看法,認為《俱舍論》原文的義理並無過失,是眾賢這位有部大師自己誤解了世親的論述。這也再次凸顯了本鈔「尊寶(師)」的鮮明立場。

2. 相關焦點:見道第十六心(道類智)的歸屬

此諍論與見道的剎那數密切相關。聖者證入見道(Darśana-mārga),有所謂的「十五心」或「十六心」。
  • 有部(Sarvāstivāda)與論主(世親)的立場:
    本鈔明確指出,有部以及《俱舍論》論主(世親)皆主張,「唯取十五以爲見道」 5。
  • 第十六心的歸屬:
    那麼第十六心(即「道類智」)歸屬於何處?本鈔依《俱舍》立場,明判:「第十六心是修道攝」 6。這意味著,證悟的最後一剎那(第十六心)已經屬於修道的開始,而非見道的完成。
  • 經部與大乘的異說:
    本鈔同時對比了其他部派的觀點,指出「大乘及成實論·經部宗等,總取十六以爲見道」7。這顯示了世親在此處採用了有部的定義,而與經部及後世大乘的觀點有所不同。

3. 衍伸問題:煩惱是否「再斷」?

既然見道(前十五心)斷「見惑」,修道斷「修惑」,那麼一個相關的問題便是:煩惱斷後,若聖者退轉(如阿羅漢退),是否需要「再斷」?
  • 《俱舍》的立場:
    本鈔指出,《俱舍論》認為,如果斷惑後不再退轉,則「必無彼時再斷惑義」8。只有在發生退位時,才需要重新再斷 9。
  • 經部與大乘的異說:
    本鈔再次對比指出,這種「再斷」的說法,是「成實·瑜伽·雜集,許有再斷」10。這暗示了《俱舍》在此議題上,對於「斷」的定義(斷其得,非斷其體)有其獨特的見解,與大乘(瑜伽行派)的伏斷、永斷觀念有所區別。

總結:
透過對「見修二斷」這一核心議題的分析,《指要鈔》的作者不僅釐清了《俱舍論》本文的立場(第十六心屬修道),更重要的是,藉由法寶(寶師)的觀點,強力反駁了《順正理論》眾賢的批評,維護了《俱舍論》的教理嚴謹性。
這一系列的辨析,充分展現了本鈔「評簡」諸家、考證精微的特色。

《指要鈔》中另一處關鍵的部派諍論:「中有」(Antarābhava)之有無
「中有」,又稱中陰身,是指有情此生死亡後,到下一生受生之前的中間存在狀態。此問題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與經部(Sautrāntika)及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等部派的核心分歧之一。

深入辨析:「中有」之有無及其體性

本鈔在《分別世品》中,詳細記載了《俱舍論》對「中有」存在的論證,以及對反對者(主要是經部師)的批駁。

1. 諍論的雙方立場

  • 正方(說一切有部 / 《俱舍論》):
    堅決主張「中有」是實有的 1111。認為它是五趣所攝,是微細物質(色蘊)構成的實體,具有特定的形狀和功能(如下文詳述)。
  • 反方(經部、大眾部、化地部等):
    堅決否定「中有」的存在 2222。本鈔記載:「有餘部說:死生有間,決定無有中有可得」 33。他們認為,有情的死有(臨終心)與生有(結生心)是剎那無間相續的,中間不需要一個實體的「中有」來作為橋樑。

2. 《俱舍論》(本鈔所依)的論證

《俱舍論》為了證明「中有」實有,提出了多重論據,本鈔對此進行了疏解:
A. 聖教量(經證):
這是最強有力的論證。本鈔(引《俱舍》)反問經部師:「豈亦不誦建達縛經?」 44。
  • 「建達縛」(Gandharva)即是中有:
    論主引用佛經(即《建達縛經》),經中說受胎(入胎)必須具足三個條件:「一者母身是時調適,二健達縛正現在前,三父母交會」 5555
  • 論證邏輯: 《俱舍論》認為,此三緣和合才能入胎。其中,「健達縛」(舊譯乾闥婆)如果不是指「中有」,那是指什麼?
    • 若是指「識」(神識),則識已包含在五蘊中,不須另說。
    • 若是指「死有」(臨終心),死有已滅,如何能「正現在前」?
    • 因此,這個「健達縛」必然是指在死有與生有之間、正尋求生處的「中有」 6666
  • 其他經證:
    本鈔還提到《俱舍論》引用了「五七經故」 77
    等其他經文來佐證「中有」的存在。
B. 理證(邏輯推演):
本鈔亦詳述了《俱舍論》對經部「死生無間」理論的批駁:
  • 鏡像之喻的反駁:
    經部師可能用「鏡中像」(無實體,但因緣和合即現)來比喻生有的產生,不需要實體中有 88
    。本鈔引論主反駁,鏡像的產生尚且需要「本質」(如面孔)和「鏡子」二者作為殊勝所依 99
    。而「生有」的產生,若無「中有」為所依,僅憑已滅的「死有」為緣,其「所依」何在? 1010
  • ** continuity(相續)的詰難:** 如果沒有「中有」,那麼一個在欲界造業的人,如何能跨越色界,直接在無色界受生?其間的聯繫如何建立?「中有」正是起到了這種跨界、相續的作用。

3. 「中有」的體性(有部觀點)

本鈔在疏解《俱舍論》時,進一步描述了「中有」的體性:
  • 體性:
    是「五取蘊」所攝 1111
  • 形狀:
    其形狀隨其當下所要投生的趣(道)而決定 12121212
    。例如,當生人趣者,中有形如童子;當生地獄者,形如焦木 1313
  • 菩薩入胎的特例:
    本鈔特別提到,菩薩的「中有」是特殊的。經部師否認「中有」,便無法解釋「菩薩入母胎時,作白象形」的經文 1414
    。而《俱舍》正宗認為,這正是菩薩「中有」的殊勝相狀,用以表示吉祥 15151515
  • 入胎方式:
    菩薩從右脅入胎,而其餘一切有情(諸中有)皆從生門(產門)入胎 16161616

總結:
在「中有」有無的諍論上,《指要鈔》堅定地依循《俱舍論》本文的立場(此處同於有部),力證「中有」為實有
鈔主(及其所依的寶師等)精確地抓住了論主(世親)的核心論據——即以《建達縛經》的「三緣和合」作為聖教量,並輔以邏輯推演,批駁了經部師「死生無間」的觀點。本鈔的分析再次顯示了其在部派教義辨析上的精深與細緻。

《指要鈔》中的核心法義。本次探討的焦點是**「業」(Karma),特別是「無表業」(Avijñapti-karma)**的體性問題。
這不僅是《俱舍論》業品(分別業品)的基石,更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與經部(Sautrāntika)哲學體系發生根本碰撞的關鍵所在。本鈔作者(鈔主)正是在此議題上,再次展現了其精闢的「評簡」功力。

深入辨析:「無表業」的實有與假名之諍

「無表業」(或稱無表色)是一種不可見、不顯現的業力。當有情的身、語作出「表業」(可見、可聞的行為)時,會引生一種相續不斷的、具有防非止惡(如律儀)或推動作惡(如不律儀)功能的潛在力量。這種力量的「體性」究竟是什麼?部派間的諍論由此展開。

1. 諍論的雙方立場

  • 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立場(實有論):
    《大毘婆沙論》及有部正宗認為,「無表業」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物質(色法, rūpa)1。它是一種極微細、不可見的「無表色」,由四大種(地水火風)所造 2。因為它是一種「實有」的色法,所以它可以在心念(如睡眠、無心)中斷的情況下依然相續存在,從而保證了業力(尤其是戒體)的恆常相續。
  • 經部(Sautrāntika)的立場(假名論):
    經部師徹底反對此說。本鈔明確指出:「經部諸師不信無明(應為「無表」,此處原文筆誤)別有實體」3。他們認為:
    1. 體非實有: 「無表」只是一種假名(Prajñapti),並非實體。
    2. 業體是思: 業的本質是「思」(Cetanā,即心王)。
    3. 相續之謎:
      那麼,業力如何相續?經部提出,是由於前念的「表業」(身語意之思)熏習了後念的心識流,導致了「相續轉變差別」(Citta-santāna-pariṇāma-viśeṣa),或稱為「種子」(Bīja)4
      。這種心識的微細轉變,就是無表業的真正面目,而非一種獨立於心識之外的「色法」。

2. 本鈔(依《俱舍》)對有部理論的深入辨析

《俱舍論》本文(世親著)雖然依據有部《婆沙論》建立理論,但本鈔敏銳地指出,世親在論中處處安插了對有部理論的質疑(多採用經部觀點)。
核心問題:「無表」為何是「色法」?
本鈔引述了《俱舍論》中對有部理論的質疑:
  • 質疑一:為何不由「行動」(Kriyā)建立?
    本鈔記載,有餘部(如正量部)認為身表業是「行動」(身動)5。但《俱舍》(有部)認為,「行動」是剎那生滅的,無法解釋業的相續,因此必須建立實有的「形色」(身表)和「言聲」(語表)6。
  • 質疑二:「無表」由何而生?
    有部認為無表色由「大種」(四大)所生。但《俱舍》論主(世親)立刻提出了經部的質難:
    • 不同時如何造?
      「無表」可以在未來或過去存在(有部宗義),而「大種」僅在現在起作用。已滅的「過去」大種或未生的「未來」大種,如何能造作「現在」的無表色?7
    • 光師與寶師的評簡:
      對於這個「大種所造」的難題,本鈔再次對比了光、寶二師的註解,並明確指出法寶(寶師)的分析「甚有義理」,優於普光(光師)8
  • 質疑三:為何不是「心所法」?
    本鈔引論說明,無表業也非心所法,因為它在「無記心」和「無心」(如無想定、滅盡定)的狀態下依然相續 9。這排除了它與心王同時生滅的可能性。
《俱舍》的結論(有部):
正因為「無表」既非行動、又非心所,但又必須依託大種(身語表業)才能生起,所以有部將其歸類為一種特殊的、實有的「無表色」。

3. 「律儀」(戒體)的得捨

「無表業」最重要的應用就是在「律儀」(戒體)上。本鈔詳述了《俱舍》對三種律儀(別解脫、定共、道共)的分析。
  • 別解脫律儀(Prātimokṣa-saṃvara):
    • 得緣:
      本鈔詳列了得具足戒(比丘戒)的十種因緣,如「自然」(佛與獨覺)、「善來」(耶舍等)、「八尊重法」(大生主比丘尼)、「遣使」、「三歸」等 10
    • 體性:
      它必須「依表業而發」11
      。即必須有外在的身語儀式(羯磨、宣誓),才能引生內在的「無表」戒體。
    • 發得之時:
      本鈔詳述了「羯磨竟」、「第三說」或「是事如是持」等不同時節得戒的古今異說 12
      ,顯示了其考證之精細。
  • 不律儀(惡戒):
    與律儀相反,不律儀(如屠夫、獵戶等)也是一種實有的「無表業」13。本鈔指出,惡戒的獲得,可以「從他」(如受教唆)或「不依他」(自發期心)14。

總結:
「無表業」是理解有部哲學的樞紐。有部為了建立「業果不失」的理論,必須設定一個獨立於心識、能恆常相續的「實體」(即無表色)來擔負業力。
經部則反對這種「法體恆有」的思路,提出「種子」說,認為業力是心識流的「轉變差別」,為後世大乘唯識學的「阿賴耶識」理論奠定了基礎。
本鈔(《指要鈔》)精確地把握了這一諍論的焦點。它一方面忠實疏解了《俱舍論》中有關「無表業」為「實有色法」的繁複論證(如律儀得捨);另一方面,又敏銳地指出了世親(論主)本人在論中暗含的、用以批駁有部(如「大種所造」之難)的經部思想。

我們將深入探討本鈔的最後一品——「分別破執我品」(Pudgala-pratiṣedha-varga)
此品是《俱舍論》的總結,也是世親菩薩(Vasubandhu)最集中展現其論辯技巧的篇章。其核心目的在於破除佛教內外一切對於「實我」(真實、恆常、獨立的自我)的執著。本鈔(《指要鈔》)在此品中,再次凸顯了其「評簡」諸疏、抉擇精義的特色。

深入辨析:「破執我品」的核心論證與評簡

本品是《俱舍論》全論的歸結。在系統性地分析了構成世界與有情的一切「法」(Dharma)之後,論主世親最終要回答一個根本問題:如果一切法都是無常、無我的,那麼那個我們日常感知到的「我」究竟是什麼?

1. 鈔主對本品的「評簡」

本鈔作者首先對此品的標題與定位進行了辨析,再次顯露出對法寶(寶師)的推崇:
  • 標題之辯(光、寶之別):
    1
    • **普光(光師)**認為,此品是「廣破橫執」(廣泛地破除各種錯誤執著)。2
    • **法寶(寶師)**則精確地區分了兩種「我」:一是「五蘊假我」(五蘊和合的假名之我),二是「別執實我」(另外執著的實體之我)。3寶師認為,本品所破的僅是後者(實我),而非前者(假我)。4
    • 本鈔立場:
      讚同寶師,認為其分析「為優」,更貼近論旨。5
  • 品次之辯(為何置於最後):
    6
    • **普光(光師)**依「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次第來解釋。7
    • **法寶(寶師)**依「自他辨」來解釋(前八品辨自宗法相,此一品破他宗我執)。8
    • 本鈔立場:
      再次判「以寶為優」。9
      理由極為關鍵:本鈔指出,《俱舍論》最初只有偈頌,長行(散文解釋)與此〈破我品〉是世親應迦濕彌羅國眾請才
      後續追造
      的。10
      普光的「三法印」說暗示此品是原始結構的一部分,而寶師的「自他辨」說則更符合此品是「後加」以破斥他宗的歷史事實。11
  • 部派屬性:
    本鈔明確指出,此品「多依經部」(大多依循經部Sautrāntika的觀點),並且《順正理論》(眾賢造)與《顯宗論》中均無此品。12 這再次印證了本鈔的核心觀點——《俱舍論》並非純粹的有部論典。

2. 論主(世親)的核心破斥對象

本品主要針對兩類「我執」進行破斥:
  1. 外道(如勝論):
    破斥其「離蘊我」(實我獨立於五蘊之外而存在)。13
    論主的反駁是:如果此我離蘊,它便如同「五色根」(眼耳鼻舌身)一樣,必須有其「作用」(功能),14
    否則如何證明其存在?若無作用,則其體不實。15
  2. 佛教內部(犢子部 Vātsīputrīya): 這是本品最主要的破斥對象。
    • 犢子部的觀點:
      他們建立了一個「不可說我」(補特伽羅 Pudgala),認為此我與五蘊「不一不異」(非即非離)。16
      為了安立此我,他們建立了「五法藏」(過去、現在、未來、無為、不可說),將「我」歸於第五「不可說」藏。17

3. 《俱舍論》破「我」的核心論證(經部義)

本鈔詳述了世親如何運用經部的邏輯來瓦解「實我」見:
  • 核心難題:無我,如何記憶?
    執我論者(包括犢子部)最強的論據是:「若執有我...(則有憶知),若一切類(我)...體皆非有,何能憶知?」18 意即:如果沒有一個恆常的「我」作為主體,昨日學習的人(A)與今日記憶的人(B)如何能被聯繫起來?是誰在記憶?
  • 《俱舍》的回應(經部「相續轉變」說):
    論主世親(依經部義)回答,「我」是不需要的。記憶之所以可能,是依賴於「心差別生」(心識流的特殊轉變)。19
    1. 相續(Santāna):
      雖然前念心已滅,後念心續生,但它們同屬於一個「相續」(連續體)。20
    2. 轉變(Pariṇāma):
      前念心的經驗(如學習)會熏習心識流,使其產生微細的「轉變」(或稱「種子」Bīja)。21
    3. 憶念:
      後來的憶念,正是由於這個被熏習過的「相續」,在遇到外緣時,引生了與先前經驗「相似」(Sādṛśya)的心念。22
    4. 結論:
      因此,記憶僅僅是「心差別起」,是同一相續流中的因果(Hetu-phala)關係 23
      ,並不需要一個恆常的「我」來充當記憶的主人。
  • 語言學的破斥(第六聲):
    • 犢子部難:
      當我們說「我的」(mama)身體時,這個「我」字在梵語中是「第六聲」(屬格,即所有格)。這證明必定有一個「能屬」(我)和一個「所屬」(身體)。24
    • 論主破:
      本鈔引論主反駁,第六聲並不必然表示實體歸屬。例如,儀式結束時念誦「普莎訶」(Svāhā),此「普莎訶」
      屬於
      儀式,但並非儀式之外另有一個實體叫「普莎訶」。25
      同理,「我的身體」只是假名安立,不代表實有能所。
  • 因果的破斥(枸櫞花喻):
    • 外道(勝論)難:
      「我」是因,「樂」、「苦」、「念」等是果。26
    • 論主破:
      論主指出,因果相續即可,何須實我?本鈔引述了著名的「枸櫞花」(Citron flower)譬喻:用「紫礦汁」(Lac juice)去染枸櫞花,其「相續」轉變,未來結出的果實,「瓤」(果肉)自然會變紅。27
      這證明了「因」(染花)雖滅,但能引生「果」(紅瓤),此過程僅需「相續轉變」,而不需要一個恆常的「我」來維持此因果鏈。

4. 結語:雙破二邊

本鈔最後引述論主總結,強調執「我」的過患。世親指出,佛法中的「瘡疱」(禍害)有兩類:
  1. 執有(常見):
    如外道及犢子部,「執有別真我性」。28
  2. 執空(斷見):
    如另一類人,「撥一切法體皆非有」。29
論主認為,這兩種極端皆「同不得解脫」30
。而執著有「我」的人,更是「去解脫遠」31

總結:
《指要鈔》對〈破執我品〉的分析,清晰地展示了世親菩薩如何運用經部的「剎那相續」、「轉變差別」(種子)等理論,來系統性地解構「實我」執著。同時,本鈔作者通過對光、寶二師疏解的「評簡」,再次確立了法寶(寶師)在理解論主意圖上的優越性,並精確指出了此品在整部《俱舍論》中的特殊地位(後加的、依經部義的總破斥)。

這部《指要鈔》並非一部單純的《俱舍論》入門註疏,而是一部高度精煉、具有強烈批判精神的**「評簡」之作。其核心目的不僅是解釋《俱舍論》的文句,更是要裁決**歷代疏主——特別是神泰、普光與法寶(寶師)——在教理詮釋上的高下得失。

📜 主要特色

  1. 旗幟鮮明的「尊寶」立場:
    本鈔最鮮明的特色,就是對**法寶(寶師)**疏解的極度推崇。作者在幾乎所有關鍵的教義爭論點上,都會引用寶師的觀點作為最終的權威判斷。作者盛讚法寶「判斷有力,實是泰光所不能及」 1、「盡善盡美」 2、「教證明白,道理優暢」 3,並明確指出「俱舍一宗,以寶爲定量矣」 4。
  2. 嚴厲的「評簡」與批判精神:
    與推崇寶師相對,作者對其他疏主,尤其是玄奘的親傳弟子普光(光師)和流傳甚廣的圓暉(暉師),展現了毫不留情的批判。作者認為普光雖有傳承,但註疏中「亦多誤謬」 5;而圓暉的《頌疏》只是「撮略光記繁漫」,卻「混玉糅石,未得純美」 6。
  3. 精細入微的法義辨析:
    本鈔的學術價值體現在其對阿毘達磨(Abhidharma)義理的精細剖析。作者反覆辨析了部派佛教中最細微的哲學爭論,例如:
    • 「得」與「成就」:
      嚴格區分了「初念名得,後念名成就」的差別 7
    • 「不染無知」:
      依據教證,判斷其體性「定唯無記」,駁斥了普光「通善性」的說法 8
    • 「見修二斷」:
      在著名的「見修所斷」之諍上,力挺《俱舍》原文,反指《順正理論》作者眾賢「誤錯論文節段,故致妄彈」 9
  4. 嚴謹的考證與文獻對勘:
    作者展現了廣博的文獻功底。他不僅對勘新舊譯本(如真諦與玄奘)的差異 10,還深入探討梵語詞源(如 Satkāya 薩迦耶見 11、Indriya 根 12、Gandharva 建達縛 13),並引用《婆沙》、《正理》、《雜心》乃至大乘《瑜伽》、《唯識》等論典,對一個概念進行多維度的比較。

💎 核心貢獻與觀點

  1. 重塑《俱舍論》的部派定位:
    這是本鈔最具洞見的貢獻。作者堅決反對將《俱舍論》簡單歸類為「有部」論典,也駁斥了圓暉「顯有密經」(表面有部,密意經部)的說法 14。
    • 鈔主立場:
      他認為世親菩薩造此論是「擇善而從,有能必取」,「集鳩良範,以爲此論一大宗計」 15
    • 結論:
      《俱舍論》並非附屬於有部或經部,而是世親融合諸家之長後,開創的一個獨立學派——
      「俱舍宗」
      16
  2. 系統性捍衛《俱舍》的理論體系:
    本鈔系統性地護衛了《俱舍論》的獨特觀點,使其免受其他部派(尤其是有部正宗《順正理論》)的攻擊。
    • 力證「中有」實有:
      反駁經部「死生無間」說,以《建達縛經》的「三緣和合」(母身調適、父母交會、健達縛正現在前)為鐵證,證明「中有」必然存在 17
    • 辨析「無表業」:
      深入分析了有部獨特的「無表業」(實有色法) 1818
      與經部「種子」(心識轉變) 191919
      之間的根本差異,並詳述了戒體(律儀)的得捨機制。
    • 總破「實我」:
      在最後一品,依循經部「相續轉變」 20
      和「因果相似」 21
      的理路,徹底破斥了犢子部「不可說我」(補特伽羅)的實體性 22
      ,確立了「諸法無我」的究竟義。

總結

《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是一部充滿學術自信和批判活力的頂尖之作。它不僅是一部《俱舍論》的註疏,更是一部關於《俱舍論》詮釋史的批判史
作者的目的,是在諸家紛紜的註解中,為後學者「指要」(指出要點)、「評簡」(評定優劣),確立一條以法寶(寶師)疏解為核心的、最為精確嚴謹的《俱舍論》研讀路徑。對於理解《俱舍論》在東亞的深度發展,以及法寶一系學說的精髓而言,本鈔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

以下是基於《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本文,對兩個核心議題的深入探討。

一、「《俱舍論》的部派歸屬」之辨析

本鈔(《指要鈔》)的一個核心貢獻,就是對《俱舍論》究竟屬於哪個部派的問題進行了深刻的「評簡」(評論簡擇)。作者考查了歷代大師的觀點,並提出了自己的結論。

1. 歷代諸師的觀點

本鈔首先列舉了關於《俱舍論》歸屬的幾種主要說法:
  • 歸於「有部」 (Sarvāstivāda): 許多大師,如慈恩(窺基)、圓測、清涼(澄觀)等,都將《俱舍論》視為「有部」的代表作。理由是《俱舍論》的題目、傳承以及本文中「迦濕彌羅義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的頌文,都表明它主要依據有部的《大毘婆沙論》。
  • 歸於「經部」 (Sautrāntika): 另有如嘉祥(吉藏)、真諦三藏等大師認為《俱舍論》多用經部義。理由是論主世親在論中,時常引用經部(或稱「經主」)的觀點來批駁有部的繁瑣教義。
  • 「顯密二宗」說: 以圓暉法師為代表的觀點,試圖調和前兩者。認為《俱舍論》「顯宗」(表面上)是依循有部,但其「密宗」(隱含的真實意趣)則是歸向經部。

2. 本鈔作者的駁斥與立場

本鈔作者對上述所有觀點都表示**「皆不允當」**,並逐一進行了批駁:
  • 駁「有部」說: 作者反問,如果此論純屬有部,為何論主(世親)在文中處處使用「傳說...」、「或許...」等語氣來表達對有部教義的不完全信從?又為何會大量引用經部義來批駁有部,以至於招致有部正統大師眾賢造《順正理論》(舊稱《俱舍雹論》)來反擊呢?
  • 駁「經部」說: 作者認為這「甚不可也」。因為世親自己明言是「依彼(有部)」造論,甚至謙稱自己用經部義來「少有貶量」是「我過失」。
  • 駁「顯密二宗」說: 作者認為此說「義不穩當」。如果說「顯」有部,為何在長行(散文解釋)中**「顯破有部」?如果說「密」經部,論主明明是「顯露分明,信用經宗」**,何來「密」(隱覆)可言?

3. 本鈔的最終結論:自成「俱舍宗」

在破斥了所有舊說後,本鈔作者提出了自己的核心觀點:
《俱舍論》既非純粹的有部,亦非完全的經部。論主世親的態度是**「擇善而從,有能必取」**,他「捨諸部之劣,取諸宗之長,集鳩良範,以爲此論一大宗計」。
作者引用普光與法寶二師的觀點為證,認為此論是**「理長爲宗,非定一宗」(以道理的優越性為依歸,而非固定依附某一宗派)。因此,本鈔作者的結論是,世親菩薩通過此論,事實上是開創了一個獨立的學派,後世將其判立為「俱舍宗」**,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二、「不染無知」的體性之辨析

「不染無知」(akliṣṭa-ajñāna)是《俱舍論》中一個極為精細的法義,用以區分阿羅漢與佛的境界。阿羅漢已斷盡一切「染污無知」(煩惱障),但仍有「不染無知」(所知障的殘餘習氣),故而非佛。
關於此「不染無知」的體性究竟是「善」還是「無記」,普光與法寶兩大疏主產生了激烈的爭論(是非鋒起),本鈔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評簡。

1. 普光(光師)的觀點:通於「善」與「無記」

普光法師認為,「不染無知」的體性,通於「善」性與「無覆無記」性
  • 普光的理由: 他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論證:如果「不染無知」僅是無記性,那麼當一位阿羅漢生於無色界(此界無無覆無記心),或者在欲界、色界生起「善心」(如修習慈悲觀)的剎那,他豈不是暫時「不成就」此無記的「不染無知」了?若那一剎那不具此無知,他豈不就等於是佛了?
  • 結論: 為了避免「阿羅漢等於佛」的過失,普光認為「不染無知」必然也通於「善」性,使其在阿羅漢的一切有漏善心中恆常存在。

2. 法寶(寶師)的觀點:唯屬「無覆無記」

法寶(寶師)對普光的觀點進行了全面的駁斥,本鈔作者對此極為讚賞。
  • 駁斥普光的理由(關鍵): 寶師指出,區分阿羅漢與佛,不在於「成就」(擁有)與否,而在於「生」(現起)與否。阿羅漢雖然斷了此惑,但仍可能「現行」(如錯認繩為蛇);而佛則是「畢竟不起」(永不現行)。普光以「成就」來立論,是混淆了關鍵。
  • 寶師的教證:
    1. **《婆沙論》**明文:在辨析「邪智」時,將其分為「染污」與「不染污」兩種。其中「不染污」者,即指「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如錯認木樁為人)。
    2. **《順正理論》**明文:亦稱此無知為「無覆無記性」。
  • 寶師的理證:
    寶師進一步從邏輯上駁斥:所謂「善」法,其體性必是「正智」(正確的智慧)。如果說「不染無知」通於善性,豈不是說「正智」同時也是「無知」或「邪智」?這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

3. 本鈔的最終裁決:推崇寶師

本鈔作者在詳細列舉了雙方的論戰後,給出了明確的裁決:
「然寶師義,教證明白,道理優暢,學者熟擇而取,必勿輕心疾讀。」
作者認為,法寶(寶師)的觀點,既有來自《婆沙》等根本論典的「教證」,在邏輯推理(道理)上也更為通達順暢,完勝普光的學說。

總結:
透過這兩項議題的辨析,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阿毘達磨俱舍論指要鈔》的獨特風格:它不只是一部註解,更是一部學術性的批判與裁決。作者以法寶(寶師)的觀點為最高標準,上溯《婆沙》、旁徵《正理》,對《俱舍論》的部派歸屬與核心法義進行了精確的定位與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