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論同學鈔》各卷內容分析(依據節錄)
第一卷:判教、迴心與唯識宗義的確立
本卷核心在於判別唯識宗義在佛陀三時教中的地位,並處理教派內外的關鍵爭議。
• 辨教時與三時教: 確立佛陀三時教的目的(對治空有執),並將唯識宗定位為第三時「了義中道大乘」。
• 迴心向大: 討論證得小乘果位者(二乘)能否「迴心向大」的先德爭議,並引述宗家(護法學派)的解釋。
• 皆空學說的判攝: 將龍猛、提婆所代表的「皆空宗」(般若空教)歸為第二時教,但承認其終極宗旨是導向「非有非空,究竟真理」,同時批判清辨等末計的「皆空執」。
• 核心經典的取捨: 討論論典「爰引六經」的特殊意圖,並解釋註疏者為何替換《維摩經》為《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以確立八識體系的純粹性。
第二卷:賴耶三相與種子理論
本卷深入探討了阿賴耶識(第八識)的本體、功能與因果關係。
• 賴耶三相: 宗家意圖是將「能藏、所藏、執藏」三義皆歸於現行第八識,並解釋其如何分別對應因相、果相和自相。
• 種子與因相: 確立賴耶的因相(親因緣)應限於親生自果功能差別的種子,並論證為何無漏種子不被視為賴耶的因相。
• 有漏與無漏種子: 討論有漏與無漏種子在賴耶中的攝藏差異,及「一切種」的概念。
• 比量論證: 引用小乘薩婆多部(有部)的觀點,討論教法體性的歸屬,例如將「汝唯無記」一詞指代薩婆多宗,並探討其教體是否通於善性。
第三卷:心所相應、修道與超劫
本卷主要解釋第八識與心所的恆常相應關係,以及菩薩修道的進程。
• 五心所相應: 闡明第八識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五個遍行心所相應的依據,並以第七識(末那識)的四惑相應為例進行類比證明。
• 受俱門: 討論末那識相應的受(感受),確立末那識恆常與「捨受」(無記的平靜感)相應的宗義,以對治主張四受相應的他宗。
• 八地真俗合觀: 探討八地以上菩薩是否始終處於「真俗雙運」(真俗合觀)的狀態,結論是為利生而起尋伺時,允許後得智獨起。
• 地上超劫: 討論菩薩在初地以上有無實質的「超劫」現象,護法一系多數支持實有超劫,並以釋迦菩薩超四十劫為證。
第四卷:心識依止、四食與唯識論證
本卷著重於心識之間相互依止的關係(俱有依),以及四食(段、觸、思、識)作為識體存在的證明。
• 俱有依: 呈現護法與安慧等各家對於轉識(前六識)與第七、第八識之間俱有依(同時生起並相互依止)關係的差異和論證。
• 識食體性: 確立四食(段、觸、思、識)中,識食(執持為相)的本體應限於現行的第八識,不通於種子,因為種子不具「執持」的相狀。
• 帶質境的細節: 討論第七識所緣的第八識見分相分(帶質境)的種子來源,並分析「種通情本」(種子兼具染淨二性)和「影像非異熟」等專業概念。
• 因明論證的過失: 討論在建立「唯識比量」(如「真故極成色」)時,如何避免「能立不成」、「所立不成」以及「法差別相違」等邏輯過失。
第五卷:煩惱與因明辯論
本卷主要涵蓋染污心所、煩惱的本體與作用,以及複雜的因明邏輯辯論。
• 染污意(末那識)的本體: 討論世親《攝論》所說的染污意,其本體是否通於第六識,以及護法宗如何將「染污意」作為第七識俱有依的依據。
• 隨煩惱的體性: 確認隨煩惱(隨順根本煩惱的心所)的體性唯限染污性,不通於善或無記。
• 有執與無執: 記載安慧論師主張「無漏心有執」(微細執障未盡)的觀點,以及護法宗為何將此定位為宗家辨析的要點。
• 破立比量的細節: 討論如何透過「簡別語」(如「眼所不攝」)來精確地確立唯識宗比量,並避免「相違決定」等邏輯謬誤。
第六卷:見惑、三界與空有之辯
本卷深入分析了六十二見(見惑)的結構,以及諸法的存在形式(有為與無為)。
• 六十二見: 詳述六十二見的緣起、體性及其在五見中的歸屬,尤其著重於「邊見」(斷常二見)的詮釋。
• 地界相攝: 討論上地(如無色界)是否能憶念下地(如欲界)的色身,以及二無因論的見惑如何依據無想天出沒而生起。
• 唯識與三性: 重新解說唯識三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特別是「圓成實」的兩種意義(真如法性與無漏有為),並強調在頌中僅說第一種,以防與依他性混淆。
• 真如的非一非異: 闡釋「真如」與「依他」非異非不異的關係,避免墮入一向「一」或一向「異」的哲學過失。
第七卷:四緣、十因與無漏聖果
本卷主要聚焦於萬法生起的四緣(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體系,以及依此體系所確立的十因。
• 所緣緣的定義: 闡明護法宗如何將「是帶己相」詮釋為「狹帶境體相」的義理,從而解決「正智緣真如」時不變相分而無法成為所緣緣的難題。
• 無漏根的界定: 討論「未知當知根」(無漏慧根)是否通於有漏,以及二乘迴心向大者所修的無漏法如何被視為菩薩的未知根。
• 四種言說: 辨析瑜伽學派所說的「見、聞、覺、知」四種言說,各自屬於現量、比量或聖言量。
• 阿修羅的歸屬: 依據瑜伽論意,將阿修羅界歸攝於天趣所攝。
第八卷:十二有支與變易生死
本卷重點在於佛教緣起觀的十二有支(十二緣起)及其在三界中的體性,以及究竟的變易生死。
• 十二有支的體性: 詳述十二有支中,識支取第八識的種子為體;名色支在無色界中僅以「名」立支(或假說有色)。並討論愛、取、有三支與無明、行二支的因果相續關係(從前集所生起)。
• 變易生死: 定義變易生死為無漏定願資助有漏業種,由所知障推動所感得的「殊勝細異熟果」。
• 二乘迴心的修道: 討論證果二乘在迴心後,如何透過「依無明住地力」在界外土別受身,聽聞了義教而趣大。
第九卷:修道果位與戒體
本卷論述了菩薩修道(修習位)的具體內容、轉依的六種分類,以及佛教戒律的體性。
• 轉依的定義: 確立「轉依」的核心意涵是將「所依(依他起)上的染法轉為淨法」(轉捨與轉得),而非僅指能轉之道。
• 菩薩修道: 闡述十地菩薩修習「十勝行」的次第和功用,包括第四地「永伏法執」等。
• 五篇戒的體性: 討論菩薩戒的「五篇戒」與六聚戒的開合差異,並涉及其以「意業為本」的特徵。
• 成佛的位次: 闡述五種修習(如成所作事修),並將其歸為因位修行或佛果位上的任運佛事。
第十卷:二障斷除與佛果四智
本卷涉及煩惱障與所知障的斷除、佛果四智的體性,以及究竟涅槃。
• 二障的伏斷: 討論菩薩如何透過有漏道或無漏道來伏煩惱障,以及所知障決定不與第八識俱起的原因。
• 佛果四智: 闡釋圓鏡智、成所作智等四智的轉依來源(八識),以及其在佛果位上各自的功能和得名依據。例如,圓鏡智以「有財釋」得名,因其含攝諸趣與涅槃證得。
• 身土四德: 說明佛果自性身說「常樂我淨」四德,是對治二乘對涅槃的四種顛倒執著。
• 佛果化心: 確認成所作智的化用,包括實質上「化現心心所法」(化心法),而非僅是色身的變化。
卷數 (《唯識論》) | 主要法義 (主題) | 評論摘要 (問答大意) |
論第一卷 | 辨教時 (辨別佛陀教法的三時) | 證果迴心: 探討第二時般若教中,已證果的二乘聖者(阿羅漢)是否可能迴心轉向大乘。文中提出兩種說法: 1. [問] 可迴心: 引用《般若經》「發心趣者,我亦隨喜」及《義林章》等,認為根機不同,應有迴心之類。 2. [答] 不可迴心 (宗家義): 此為主流見解。認為般若時未明三性一乘,且《法華經》前「未顯真實」,故二乘聖者此時不發大心。文中將《般若經》的「隨喜」文判為「假設談」。 互執有空: 探討初時(有教)與二時(空教)的聽眾,是否「互執有空」。 1. [問] 為何是「互執」: 漸機聽眾應是先執有,後聞空教改執空,二者前後發生,並非同時「互執」。 2. [答] 兩種解釋: (1) 指不同的人在不同時期,各執一端(有、空)並互相誹謗。(2) 指初、二時的偏有、偏空,相對於第三時的非有非空(中道)而言,故稱「互執」。 爰引六經: 探討《成唯識論》所依據的六部經典。 1. [問] 為何是六經: 疏中列舉《華嚴》、《深密》、《如來出現功德莊嚴》、《阿毘達磨》、《楞伽》、《厚嚴》。但論文實引《維摩》,未引《功德莊嚴》。 2. [答] 取捨原因: 《維摩經》所說空教在中印、中土有諍議,恐濫於空宗。疏主(慈恩大師)加入《功德莊嚴經》是為了用彼經中「如來無垢識」之文,確立「淨位第八識」(阿摩羅識)之義,以破除古師以「真如」為第九識的理事即一之說。 深密三時: 探討《解深密經》三時教的劃分依據。 1. [問] 依據為何: 是依「年月次第」(佛陀說法時間順序)還是「義類相從」(教義深淺類別)? 2. [答] 依「義類」: 若依年月,則《華嚴經》(最早說)攝於第三時,便成相違。故應依義理深淺:(1) 初時有教(如阿含)。(2) 第二時空教(如般若)。(3) 第三時中道教(如深密、華嚴)。 般若唯識: 探討《般若經》是否宣說唯識中道。 1. [問]: 經中亦有「一切皆是自心所變」等文句,是否屬第三時? 2. [答] 屬第二時: 《般若經》主旨在說「畢竟空」,未明三性、依圓廢立。雖有少分唯識之語,但從多分空教,故判屬第二時隱密教。 一經亙三時: 探討一部經是否可能橫跨三時教義。 1. [問]: 如《寶積經》,既有小乘(初時),亦有文殊問般若(二時),又有勝鬘會(三時)。 2. [答] 不可: 三時教相(顯了、隱密、了不了義)不同,不可相雜。如《寶積經》之例,是第三時中道教中,為菩薩重說初二時法門,令其遍知諸乘行果,其本質仍屬第三時。 華嚴頓漸: 探討《華嚴經》是頓教亦或通漸教。 1. [問]: 《華嚴》為高山頓大之教,為何通漸教?《入法界品》中的五百聲聞是否為實類? 2. [答] 通漸教: (1) 《華嚴》七處八會非一時說完,《入法界品》是在鹿苑說四諦之後,故有實類聲聞在座。(2) 經中舍利弗等人由文殊加被,亦悟法發心,故亦被化。 三獸渡水: 探討譬喻的出處與涵義。 1. [問] 出處: 疏中引《寶性論》,然《寶性論》現本無此文。他處或引《優婆塞戒經》或《涅槃經》。 2. [答] 出處不定: 宗家處處引用,或依梵本,或依餘本。其義為三乘(兔、馬、象)共渡一法河(緣起或真如),隨根機淺深而所證不同。 雪山部五事: 探討雪山部(上座部分支)立「大天五事」之諍。 1. [問]: 雪山部既是上座部系,為何反立大天五事(違背上座部初衷)? 2. [答] 時代久遠: 至佛滅三百年滿,時代久移,聖隱凡顯,舊上座弟子失其本宗義,故立五事。 龍猛皆空: 探討龍樹菩薩是否同清辨般「撥無二諦」。 1. [問]: 龍樹依般若立空宗,清辨承其後,是否龍樹亦撥無依圓實性? 2. [答] 不起皆空執: 龍樹(初地菩薩)為破小乘外道實我實法執,依經說空,是遮遣(遮非表),非撥無(非唯空有,亦復空空)。 法輪自性體: 探討法輪的體性。 1. [問]: 是限於「八正道」還是通於「七覺支」等? 2. [答] 有二釋: (1) 約摧破義,取「擇法覺支」等「慧」心所為體。(2) 約圓滿義(具轂輞輻),取「八正道」為體。二義不相違。 |
論第一卷 (續) | 辨教時 (下) | 了不了: 探討「了義」與「不了義」的定義。 1. [問] 依要集: 執著名字為不了義,不執著為了義。 2. [答] 破斥: 此是約「人」的了不了,非約「法」的了不了。法(教法)的了不了,應依法苑四重(如三時教判)為準。 普為乘教: 探討第三時教為何名「普為乘教」。 1. [問]: 第三時教(如《深密》)亦簡別凡愚、二乘,何云「普」? 2. [答]: 「普」是因其教義具足(空有雙彰),三乘所觀之理皆盡在此中,故名普為。非指會座上普被三乘之人。 |
論第一卷 (續) | 種姓義 (探討眾生根性) | 聞大乘經: 探討不定種姓者聞大乘經的反應。 1. [問]: 不定姓者聞大乘,是否亦有退證二乘果的?(如大品般若六十菩薩)。 2. [答] 必發大心: 不定姓者大乘種姓最勝,聞法則必發大心。大品所說六十菩薩,應是「定性二乘」假名菩薩,非不定姓。 瑜伽五姓文: 探討《瑜伽師地論》是否明說五種姓。 1. [問]: 遍查《瑜伽論》似僅明四姓(三乘定性+無性),未明「不定姓」。 2. [答] 總論上下有五姓: 雖無一處並列五名,但如第八十卷明「迴向菩提聲聞」即是不定姓。故總合全論是說五姓。 大悲闡提: 探討大悲願力而不入涅槃的菩薩(闡提)是否成佛。 1. [問] 二邊難: 若不成佛,違因果(三祇修行圓滿故);若成佛,違本願(眾生無盡故)。 2. [答] 兩說並陳,偏向成佛: (1) 不成佛義(樞要意):眾生界無盡故,菩薩成佛期亦無。(2) 成佛義:功德熏習必然增進,第八識有漏必受熏。雖證四智菩提,但為行菩薩道,不入究竟涅槃(不捨菩薩道),故名為菩薩(如維摩經說),非不成佛。 涅槃據理性: 探討如何會通《涅槃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與五姓說。 1. [問]: 若有「無姓有情」,豈非違《涅槃經》? 2. [答] 二義會通: (1) 《涅槃經》說的是「理佛性」(真如理體),無姓有情亦有真如,故言一切有。(2) 或是約「行性中少分一切」,即指有佛性(有性、不定姓)的眾生,而非全部。 五難六答: 探討《瑜伽論》中成立「無姓有情」的五難六答,是否為大乘實義。 1. [問]: 《佛性論》說此是小乘分別部與薩婆多部之諍,且引《阿含》,非大乘實義。 2. [答] 是大乘實義: 《瑜伽論》自說成立無姓,非隨轉小乘。雖文勢同,義理異(小乘論修得佛性,大乘論法爾種姓)。引《阿含》亦通大小。 |
論第一卷 (續) | 種姓義 (下) | 無餘迴心: 探討定性二乘入「無餘涅槃」後,是否可能迴心向大。 1. [問] (他宗): 許可。二乘未斷所知障,依無明住地力,可生界外淨土,聞《法華經》等而成佛(引《法華》、《楞伽》、《涅槃》等)。 2. [答] (本宗): 不許(灰身滅智)。二乘入無餘時,能持識(第八識)已滅,所知障種子無所依附,故隨同永捨。諸經所說皆指「不定姓」二乘,或「應化」聲聞。 攝論十義: 探討《攝大乘論》依十義成立一乘,而《莊嚴論》依八義,二論是否相違。 1. [問]: 《攝論》引《莊嚴論》頌,應同為八義。 2. [答] 不相違: 無著(攝論)意趣,將《莊嚴論》頌中「引攝」、「任持」二義亦開為二因,故成十義。天親(莊嚴論釋)則合為八義。 勝鬘、四乘: 探討《勝鬘經》說一乘與四乘,何者為了義。 1. [問]: 經文明說「四智究竟」為不了義,「一乘」為了義。 2. [答] 四乘為了義: 依《深密經》五姓各別為了義。經中說一乘是為引攝「不定姓」眾生所設方便權門。經題自云「一乘大方便」。 |
論第一卷 (續) | 教體 | 無性教體 (佛說法否): 探討無著/無性菩薩是否許「佛」說法。 1. [問]: 《攝論》明佛果轉五蘊得五自在,包括「無邊音聲自在」,豈非佛說法? 2. [答] 佛不說法: 佛住離言法性,無名言戲論。說法是眾生依佛本願力及自善根,於自識上變現似佛說法的文義相。五自在等是依所化機假說。 護法教體: 探討護法菩薩的教體論。 1. [問]: 護法是否亦取聽者所變為教體? 2. [答] 唯取說者: 護法立「本質教」(佛菩薩識上所現聲名句文)與「影像教」(聽者識上所變)。「法寶」是能說者的「本質教」,是無漏清淨法。 攝妄歸真 / 攝相歸識: 探討西明寺圓測法師的教體論。 1. [問]: 圓測立「攝妄歸真」(萬法歸真如)、「攝相歸識」(相分歸見分/識體)等多重門。 2. [答] 破斥: 燈師(淄洲大師)認為此分位名言相濫,如「識亦是相」,攝相歸識豈非攝相歸相?不如護法四重(攝境從心、攝相歸性等)簡明。 |
論第二卷 | 緣起 (三類境) | 若論顯理 (空有二觀): 探討證真如是否必須「空觀」。 1. [問]: 破空執時應用「有觀」,為何證理唯獨「空觀」? 2. [答] 顯理要資空觀: 破執可用空有二觀,但真如理體無相,唯「空觀」能離能取所取相而親證之。「有觀」是觀依他起有,仍屬有相。 五識煩惱障: 探討安慧是否許五識有煩惱障。 1. [問]: 五識無我執,何來煩惱障? 2. [答] 許有: 安慧認為五識雖無分別我執,但有俱生煩惱,是依第六識為能引而起。 安慧相見執非執: 探討安慧立相分、見分為「遍計所執」,是否意指二分亦是「執」(能執心)。 1. [問]: 若相見是遍計,應是「所執」法,非「能執」心。 2. [答] 是所執(非執): 安慧意,能執心是依他起,由此心變現似能所二取之相(相分見分),此二分是情有理無的「遍計所執」,故非能執之心。 相見別種 / 相質種別: 探討相分、見分、本質三者種子是同是別。 1. [評論]: 經三師義辨,正義(護法)採「或同或異」:(1) 緣實法(如五根)時,本質、相分、見分三者「別種」而生。(2) 緣無法(如龜毛)時,無本質,相分是假,隨見分「同種」而生。 |
論第三卷 | 心所相應門 | 了別行相 (行相義): 探討第八識行相「了」 (了別) 之義。 1. [問]: 「行相」應是能緣的「行解相貌」,但第八識無分別,如何有了別行相? 2. [答] (正義): 「行相」非指「行解相貌」,而是「能行(心)於(境)相」,即心行於境相之義。此義通於八識,第八識雖無分別,但亦有「行於境相」之義。 極相鄰近 (觸受差別): 探討觸、受二心所行相的鄰近關係。 1. [問]: 觸取「可意」相,受取「順益」相,二者極相似,所緣是否不同? 2. [答] (正義): 王所同緣一境(總相),但各就行相取別義(別相)。觸、受的別相(可意、順益)雖鄰近,但行相各別(觸是令心觸境,受是領納)。論說鄰近是為顯「能緣行相」之別,非謂「所緣境」有二。 敘經部義 (三和生觸): 辨析俱舍論中「三和成觸」(經部本計)與「三和生觸」(經部末計)二義。 1. [問]: 光師等判「生觸」為有部義。 2. [答] 皆經部義: 《唯識論》中明言經部有二說(成觸、生觸)。俱舍論中二師皆是經部異師,非有部。 |
論第四卷 | 十理證 (續) (四食證、滅定證、染淨證) | 四食證: 成立第八識。 1. [問]: 若無第八識,餘識間斷,何法為「識食」體? 2. [答]: 唯第八識能「執持」根身令不斷壞,故是識食正體。六識雖亦有攝持義,但有間斷,非主體。 定果變段食: 探討定力所變色聲香味觸是否為「段食」。 1. [問]: 菩薩變魚米等濟度眾生,豈非段食? 2. [答] 非實段食: 定通所變是無漏或上界法,非欲界段食。眾生受用時,是以彼為增上緣,自識變現欲界段食而受用。 滅定證: 成立第八識。 1. [問]: 入滅盡定時,六識不行,若無第八識,云何「識不離身」? 2. [答]: 唯有第八識微細執持壽暖,令身不壞,故知有第八識。 細意識 (破經部): 破經部立「細意識」持種。 1. [問]: 經部末計立細意識在滅定中相續,何故非理? 2. [答]: (1) 違「無心定」之名。(2) 若許細心,應許心所,則違「滅受想」之名。(3) 若無心所,識亦應無(心所與心必俱起故)。 染淨證: 成立第八識。 1. [問]: 《阿含經》云:「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此「心」指何? 2. [答] 指第八識: 六識有間斷,非染淨法所依。唯第八識能持染淨種子,故為染淨之本。 |
論第五卷 | 第二能變 (末那識) | 四煩惱常俱 (第七識相應): 探討第七末那識恆常相應的四種煩惱。 1. [法義]: 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 2. [評論]: 此四惑皆是「俱生」而非「分別」起。恆緣第八識見分,執為「內我」。因是俱生,故唯「修所斷」。 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第七識斷位): 1. [評論]: 阿羅漢位(通攝三乘無學及八地以上菩薩)「永斷」染污末那(或永伏)。滅盡定及出世道(聖道)位「暫伏」染污末那。 所緣門 (四師說): 探討第七識所緣。 1. [難陀]: 緣第八識體及相應五數(執體為我,執五數為我所)。 2. [火辨]: 緣第八識見分及相分(執見分為我,相分為我所)。 3. [安慧]: 緣第八識體及彼種子(執識體為我,種子為我所)。 4. [護法] (正義): 唯緣第八識見分(執為我)。 |
論第五卷 (續) | 第三能變 (六識) | 能變差別 (六識): 依六根、六境立六識。 1. [評論]: 隨根立名(依、發、屬、助、如根)為正。隨境立名,僅適用於「未自在位」(凡夫)。 諸根互用: 探討得自在位(佛菩薩)六根互用。 1. [評論]: 唯識宗許自在位一根能發六識,緣一切境。但所取他境(如眼根緣聲)皆是「假境」(獨影境),非本質境,以防根境法相雜亂。 三性俱轉: 探討六識三性(善、惡、無記)是否俱起。 1. [評論]: 護法正義許三性容俱。如眼識(善)緣佛像時,耳識(不善)忽聞惡聲,意識(無記)隨一而轉或緣他法。五識與意識不必同性。 |
論第六卷 | 心所法 (續) (善、煩惱、隨煩惱) | 善 (十一心所): 1. [法義]: 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2. [評論]: 探討無癡(慧)是否「自性善」(對破薩婆多)。探討慚、愧是否必俱起(正義許俱起)。 煩惱 (六根本煩惱): 1. [法義]: 貪、嗔、癡、慢、疑、不正見(五見)。 2. [評論]: 辨析五見中,身見、邊見通俱生、分別;餘三唯分別。 隨煩惱 (二十隨惑): 1. [法義]: 小隨(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中隨(無慚、無愧)、大隨(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2. [評論]: 辨析掉舉與散亂是否相應(正義許相應,皆遍染心)。辨析忿等是否緣無漏法(正義不許,行相粗淺故)。 |
論第八卷 | 十因二因相攝 | 十因二因相攝: 辨析瑜伽十因(牽引、生起等)與唯識六因(能作、俱有等)及四緣(因緣、等無間等)的開合關係。 1. [評論]: 牽引因(未潤種子)與生起因(已潤種子)同屬「能生因」(即因緣)。餘八因皆屬「方便因」(主要為增上緣)。 十二有支 (續) |
論第九卷 | 二種生死 | 二種生死體: 辨析分段生死與不思議變易生死。 1. [分段]: 依有漏善惡業及煩惱障所感三界粗劣果報。 2. [變易]: 依無漏有分別業及所知障所感三界外淨土細妙果報(阿羅漢、獨覺、大力菩薩所受)。 四尋思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