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這是對所提供的《略述法相義》著作內容和序言的分析。
📝 著作概述
- 名稱:《略述法相義》
- **大正藏編號:**第71卷 No. 2315
- **作者:**良光和尚
- **卷數:**三卷(卷上、卷中、卷下)
- **內容性質:**從唯識論疏中採集綱要,以闡述法相宗義理,旨在作為學習法相者入門的「筌」(工具),也是學習法性者參照的「龜鑑」。
🖋️ 《重刻法相義序》分析
這篇序言由武陵沙門拙於貞享三季丙寅孟秋(日本江戶時代,西元1686年)所作,旨在為義山照公訂正重刻的《略述法相義》作序。
核心觀點
- **性相不異:**序言開宗明義,提出「性相不異,譬如水與波」,強調法性與法相本質上沒有區別。
- **批評時弊:**批評當時的學者不能推究本真,反而「紛然以自相是非」,互相爭論對錯。
- **讚揚作者:**讚揚良光和尚「性相圜通,理智妙達」,能從唯識論疏中採集綱要,撰成此書。
- **著作價值:**認為此書不僅是習法相者的入門工具,也是學法性者的參考典範。
- **作序目的:**以「性相不異」作為卷首,希望後來的學者對於法相、法性這二門不再有疑惑。
📚 內容結構 (卷上、卷中、卷下標目)
著作內容條目分明,主要涵蓋法相宗(唯識學)的基礎到進階教理:
卷別 | 核心內容舉隅 |
卷上 | 八識大旨、現等三量、相等四分、自共二相、三種分別、諸識所依、諸識生緣、有覆無記、無覆無記、心所(六位)、王所相應、賴耶三相、我法二執、煩惱所知、能遍計識等。 |
卷中 | 十一色法、能造大種、五種因力、瓶等假有、不相應行(二十四法)、三種成就、六種無爲、五位百法、蘊等三科、六種有漏、四分種子、因等四緣、十二因緣、五姓各別、三時教相、聞等三慧、故不故思、定不定業、福等三業等。 |
卷下 | 四十一位(十住、十行、十向、十地、妙覺)、四加行位、眞相見道、資等五位、三大僧祇、十波羅蜜、功無功用、遍等三性、伏斷次叙、頓漸二悟、二種生死、四智心品(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十地所斷、十種眞如、三身(自性、受用、變化)成道、五重唯識等。 |
💡 主要教理闡述(節選)
一、 八識大旨
- **識之定義:**了別為義。
- **八識名稱:**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
- 阿賴耶識(第八識):翻作「藏」,具能藏、所藏、執藏義。緣於種子、有根身、器界。行相微細,現量攝。
二、 四分與三量
- **相等四分:**相分(所緣相狀)、見分(能緣見照)、自證分(緣自用)、證自證分(能證知第三分)。
- 三量:
- **現量:**無分別智,於境「離名種等所有分別」,如眼識緣色境。
- **比量:**有正智生,了知所比之義,如「了知有火,或無常等」。
- **非量:**似現、似比,總稱非量,如有分別智「見杌為人」。
三、 心所(六位五十一法)
位別 | 數量 | 說明要點 |
遍行 | 五 | 於一切性、地、時、倶皆得起,遍一切心。 |
別境 | 五 | 緣別別境而生。 |
善 | 十一 | 唯善心中可得生。 |
煩惱 | 六 | 根本惑,擾亂有情。 |
隨煩惱 | 二十 | 煩惱等流性,分為小隨十、中隨二、大隨八。 |
不定 | 四 | 於善染等皆不定。 |
四、 菩薩五位與三大僧祇
- **菩薩五位:**資糧位(十住、十行、十迴向)、加行位(四加行)、通達位(見道)、修習位(十地)、究竟位(佛果)。
- 三大僧祇劫:
- **初僧祇:**資糧位、加行位。
- **第二劫:**極喜地(初地)至第七地。
- **第三劫:**第八地至第十地。
五、 二種生死與三身
- 分段生死:由煩惱障所感三界麁異熟果,身命有定齊限。
- 不思議變易生死:由所知障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無漏定願資感,身命無定齊限。
- 佛之三身:
- 自性身(法身):諸如來眞淨法界,離相寂然,具無邊際眞常功德。依法性土,非色攝,體無差別,稱自性常。
- 受用身(報身):分自受用(恒自受用法樂)與他受用(為十地菩薩現淨功德身),稱不斷常。
- 變化身(化身):為未登地菩薩、二乘異生,隨類變現,稱相續常。
六、 五重唯識觀
- **遣虛存實識:**遣遍計所執(虛),存依他、圓成實(實)。
- **捨濫留純識:**內識心境通內外,為遮外境之濫,故稱唯識。
- **攝末歸本識:**攝相、見二分之末,歸於識自體之本。
- **隱劣顯勝識:**隱心所之劣,顯心王之勝。
- **遣相證性識:**遣事相之用,證理體之性。
這篇著作詳細闡述了法相唯識學的重要概念和修行次第。
🧠 諸識心王與心所的相應關係
《略述法相義》詳細說明了八個心王(識)與五十一心所(心所法)相應(同時、同依、同緣、同事)的數量和原因。
心王 (識) | 相應心所數 | 相應心所名稱 | 簡述相應或不相應原因 |
第八識 (阿賴耶識) | 5 (遍行) | 遍行五 | 唯是異熟性,任運而轉,無希望、印持、記憶、簡擇等作用,故不與別境、善、煩惱等相應。 |
第七識 (末那識) | 18 | 遍行五、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煩惱)、八大隨煩惱、別境慧。 | 恒審思量,恒緣第八見分執為我相。故恒與四煩惱相應。不與欲、勝解、念、定、善、餘見、麁動隨煩惱等相應。 |
第六識 (意識) | 51 (一切)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 | 廣緣內外三世諸法,通於善、不善、無記三性,故與五十一心所皆得相應。 |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識) | 34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本惑三(貪、瞋、癡)、中隨二(無慚、無愧)、八大隨煩惱。 | 唯緣現在、實境。無計度分別,故不與慢、疑、惡見等相應。行相麁動,故不與小隨煩惱(忿、恨等)相應。非任運生,故無悔、眠、尋、伺。 |
⚖️ 三界繫屬與五受相應
著作說明了八識在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中的繫屬,以及與五受(苦、樂、憂、喜、捨)的相應關係。
一、 諸識界繫
| 識別 | 欲界 (有) | 色界 (有) | 無色界 (有) | 說明要點 |
| :--- | :--- | :--- | :--- |
| 鼻識、舌識 | 唯有 | 無 | 無 | 不通上界。 |
| 眼識、耳識、身識 | 有 | 初禪、二地 | 無 | 二禪以上五識皆無。 |
| 第六、第七、第八識 | 遍有 | 遍有 | 遍有 | 遍通三界。 |
二、 苦等五受
五受是受心所的分別:
- **樂受:**領受適悅身相。(身受)
- **喜受:**領受適悅心相。(心受)
- **苦受:**領受逼迫身相。(身受)
- **憂受:**領受逼迫心相。(心受)
- **捨受:**領受中容境相,非逼非悅。(不苦不樂受)
身受指五識相應之受,因五識依色根轉,色根不離身。心受指意識相應之受。
三、 諸識受倶(心王與五受的相應)
識別 | 相應受別 | 說明要點 |
第八識 | 唯捨受 | 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是異熟故(任善惡業勢力轉,不待現緣)。 |
第七識 | 唯捨受 | 任運而恒、一類無變(餘受待現緣,有變異)。 |
第六識 | 苦、樂、憂、喜、捨 | 意識與五受皆相應。如意識與逼迫受相應,在人天名憂,在捺落迦(地獄)名苦。 |
前五識 | 苦、樂、捨 | 行相易脫不定,故容與苦、樂、捨三受相應。 |
好的,我們接著分析《略述法相義》中關於「我法二執」和「五重唯識」這兩個唯識學的核心概念。
👥 我法二執 (人法二我執)
唯識學認為,眾生輪迴受苦的根本原因,是對「我」和「法」的虛妄執著。這兩種執著各有「倶生」和「分別」兩類。
一、 我執 (人我執)
類別 | 形成原因 | 生起特點 | 相應心識 | 斷除方式 |
倶生我執 | 無始以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 | 不待邪教、任運而轉,細故難斷。 | 第七識(常相續,緣第八見分);第六識(有間斷,緣五取蘊相)。 | 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 |
分別我執 | 現在外緣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別。 | 粗故易斷。 | 第六意識(緣邪教所說蘊相或我相)。 | 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 |
二、 法執 (法我執)
類別 | 形成原因 | 生起特點 | 相應心識 | 斷除方式 |
倶生法執 | 無始以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 | 不待邪教、任運而轉,細故難斷。 | 第七識(常相續,緣第八識執為實法);第六識(有間斷,緣蘊處界相執為實法)。 | 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 |
分別法執 | 現在外緣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別。 | 粗故易斷。 | 第六意識(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或自性等相)。 | 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 |
🖐️ 五重唯識觀 (觀門次第)
唯識觀是菩薩主要的修行法門。《略述法相義》將唯識的觀門分為五個層次,從粗到細,引導行者捨相證性:
序號 | 觀門名稱 | 觀行要旨 | 觀門作用/目的 |
1 | 遣虛存實識 | 觀「遍計所執」(如外境實有)是虛妄,應遣空。觀「依他起、圓成實」是實有,應存有。 | 遮止凡夫所執「離識實有色等」的虛妄執著。 |
2 | 捨濫留純識 | 雖知事理不離識,但在內識中,境可能通外(恐濫外境),故僅稱「唯識」。 | 排除內識變現之境,恐與外境相混濫的疑慮。 |
3 | 攝末歸本識 | 見分、相分是依識體而起的末法。若離識自體,末法必無。 | 將相分、見分等相用(末),攝歸於識的自體(本)。 |
4 | 隱劣顯勝識 | 心王勝,心所劣。心、心所雖俱能變現,但以心王為主。 | 隱藏心所的劣用,顯揚心王的主導作用。 |
5 | 遣相證性識 | 遣除識言所表之「事」(相用),以求證悟「理」(性體)。 | 遣除一切相用和現象,證得唯識的真實性體。 |
至此,《略述法相義》中的主要核心教理,包括八識、四分、心所相應、二執、五重唯識等,已基本分析完畢。
📚 略述法相義(全文現代繁體中文翻譯)
大正藏第71卷 No. 2315。
No.:2315。
📝 重刻法相義序
性(法性)與相(法相)並沒有差異,譬如水和波浪,本來並沒有兩樣。然而現在的學者不能深入推求其本來真理,紛紛擾擾地互相爭執、批評對錯,像這樣的情況在世間上是很常見的。現在有位良光和尚,他的性宗和相宗的理解圓滿通達(性相圜通),智慧與義理微妙高明(理智妙達),他親自從《唯識論疏》中採集綱要,編寫成三卷,命名為《略述法相義》。這豈止是學習法相宗的人用來捕捉大意的「筌」(入門工具)而已呢?它也是學習法性宗的人可以作為參照的「龜鑑」(典範)。舊版已經在世間流傳,最近由義山照公訂正,重新雕刻印版,並請我為它作序。我學識淺陋,哪敢擔當此任。雖然如此,既然遇到了這個殊勝的因緣,我又怎能不歡喜讚歎呢!最終,我以「性相不異」這句話冠於卷首,希望讓後來的學者對法相、法性這兩門宗義不再產生疑惑。
貞享三季丙寅孟秋 武陵沙門 拙序。
📖 略述法相義(卷上標目)
- 八識大旨(八種識的主要宗旨)
- 現等三量(現量、比量、非量)
- 相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 自共二相(自相、共相)
- 三種分別(自性、隨念、計度分別)
- 諸識所依(八識所依據的根)
- 諸識生緣(八識生起的條件)
- 有覆無記(煩惱覆蓋的無記性)
- 無覆無記(無煩惱覆蓋的無記性)
- 四無記種善等(四種無記性、種子、善法等)
- 三性善等界繫(善惡無記三性與三界繫屬)
- 諸識三性六位(八識的三性、五十一心所的六位)
- 心所心所倶起(心所之間同時生起的關係)
- 王所相應(心王與心所的相應)
- 諸識界繫苦等五受(諸識的界繫、苦樂等五種感受)
- 諸識受倶五果(諸識與受的俱起、五種果)
- 體相賴耶三相(阿賴耶識的自相、果相、因相)
- 我法二執(人我執、法我執的兩類)
- 煩惱所知(煩惱障、所知障)
- 能遍計識(能進行虛妄分別的識)
📜 略述法相義 卷上
八識大旨
識:意思是以「了別」為體性。其數量有八種,所以稱為八識。即: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 眼識:以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由此生起了別作用,故名眼識。從所依根而得名,乃至於第六識,道理都是一樣的。
- 眼根:指由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據的清淨色。眼者,照了之義,能照見色境。根者,增上、以及出生之義。它作為增上緣,能生起眼識,故名為根。
- 眼根等五根,無法以現量證得,但因其能生發心識,所以藉由作用來比知其體性是存在的。
- 色境:分為顯色、形色、表色三種。開展為三十一類:顯色十三(青、黃、赤、白、影、光、明、闇、煙、塵、雲、霧、空一顯色)、形色十(長、短、方、圓、粗、細、高、下、若正、若不正)、表色八(取、捨、屈、申、行、住、坐、臥)。
- 實/假:顯色是實法,其餘形色、表色等皆是假法。眼識所緣的,唯是實境,不緣假境。
- 耳識:以耳根為所依,聲境為所緣,生起了別作用,故名耳識。
- 耳根: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的清淨色。耳者,能開(開通聞性),故名耳根。
- 聲境:分為內聲、外聲、內外聲、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等。
- 實/假:響聲是假法,其餘聲境是實法。耳識緣實,不緣假境。
- 鼻識:以鼻根為所依,香境為所緣,生起了別作用,故名鼻識。
- 鼻根:所依的清淨色。能嗅為鼻。
- 香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變異香等。
- 舌識:以舌根為所依,味境為所緣,生起了別作用,故名舌識。
- 舌根:所依的清淨色。能嘗為義,用來消除飢渴。
- 味境:苦、酸、甘、辛、鹹、淡。又分可意、不可意、俱相違、俱生、和合、變異。
- 香/味之假法:如和合香,可許是假。味中必有和合之味,類推香境也通於假法。
- 身識:以身根為所依,觸境為所緣,生起了別作用,故名身識。
- 身根:所依的清淨色。身者,積聚及依止之義。
- 觸境:分為能造大種(實)和所造假觸。
- 能造(實):地(堅勁性)、水(流濕性)、火(溫熱性)、風(輕動性)。
- 所造(假):滑性、澀性、輕性、重性、煖性、緩、急、冷、飽、力、劣、悶、癢、粘、病、老、死、疲、息、勇。
- 問答:長短等形色因「相待疎」故不為眼識得,澀滑等諸觸因「分位假親」故為身根得。
- 五識的相似點:合名五識,一、都依色根;二、同緣色境;三、都但緣現在;四、都現量得;五、都有間斷。
- 意識:依末那識,了別一切諸法,故名意識。
- 諸法:謂色法、心法、有法、無法等三世諸法。
- 分別:有四種:一、明了意識(五俱意識);二、定中意識;三、獨散意識;四、夢中意識。後三種總名獨頭意識。
- 量別:定位意識唯是現量,散伴獨頭通比量、非量,五俱意識或唯現量或通現、比及非量。
- 末那識:依阿賴耶識,緣彼第八識的見分。此識翻譯為「意」,以思量為義,用思量為自性及行相,恒審思量所執著的我相。
- 恒審:恒簡第六識,審思簡第八識,恒審思量雙簡五識。
- 與第六意識之異:此名為「持業釋」,彼為「依主釋」。
- 阿賴耶識:依末那識,緣於種子、有根身、器界。
- 種子:本識中,親生自果的功能差別。與本識及所生果是不一不異的實有關係。
- 種子分類:漏無漏種子各有本有(無始以來法爾而有)、始起(數數現行薰習而有)。
- 有根身:即五色根及其依處(扶塵根)。
- 器界:即色等五境。
- 內變:是心內所變,非心外實大所造。
- 緣境:第八識不緣假法,唯緣實境。
- 名義:阿賴耶,此譯為「藏」,具有能藏(能持染種)、所藏(雜染法所薰所依)、執藏(為第七識等所執為內我)義。
- 相續:第七、第八識行相微細,內緣相續,常無間斷。
- 量別:第七識為非量,第八識為現量。
現等三量
三量:謂現量、比量、非量。
- 現量:
- 定義: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境,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
- 正智:排除了邪智(患翳目見毛輪、第二月)的真智慧。
- 比量:
- 定義: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
- 因:了火從煙現量因起,了無常等從所作等比量因生。此二因(遠近)皆名比量。
- 非量:
- 定義:似現量、似比量,總名非量。
- 似現量:有分別智,於境異轉,如見杌為人,睹陽炎為水,及於共相瓶衣等假法轉,執為實有。
- 似比量:似因、似智,為先所起諸似義智,如於霧等,妄謂為煙,邪證有火。
相等四分
心心所應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 相分:相狀,所緣為義。即心所緣之境(五塵相狀、法塵相狀、我法相狀等)。
- 見分:見照,能緣為義,能照前境。
- 自證分:緣自用,指見分之用。亦名自體分。
- 證自證分:能證知第三分(自證分)的體用。
- 互緣關係:第二分唯緣第一分;第三分能緣第二、第四分;第四分唯緣第三分。
- 量果區別:相分、見分、自證分,即所量、能量、量果之別。
- 分際區別:前二是外,後二是內;初分唯所緣,後三通二(能所緣);第二分通現、比、非三量,第三、第四分皆現量攝。
自共二相
- 自相:諸法自體,唯局法體,唯證智知,言說不及。
- 共相:通在諸法,言說所及,假智所緣。
- 實體:共相體性是無有,唯有觀心能緣行解。
- 量別:自相之境,現量所緣;共相之境,比量所緣。
三種分別
三種分別:自性、隨念、計度。
- 自性分別: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體有二:尋伺為體(唯第六識),非尋伺為體(通八識)。
- 隨念分別: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尋伺為體,唯在第六識。
- 計度分別:於去來今不現事,思構行分別。體有二:尋伺為體(緣三世境,局第六識),體非尋伺(緣現在境,通第六、第七識)。
諸識所依
- 五識所依(四種):一、同境依(五色根);二、分別依(第六識);三、染淨依(第七識);四、根本依(第八識)。
- (初不共依,餘三共依)。
- 第六意識所依(二種):一、第七識(不共依,是近所依);二、第八識(共依)。
- 第七末那識所依(一種):第八識(不共依)。
- 第八阿賴耶識所依(一種):第七識(不共依)。
- 互為不共依原因:第七、第八識行相微細,無始相續,常無間斷,任運一類。
諸識生緣
- 眼識現行:肉眼具九緣生(空、明、根、境、作意、第八、第七、第六、種子)。天眼唯除明、空。
- 耳識:依八緣(除明)。
- 鼻、舌、身三識:依七緣(除空)。
- 第六意識:依五緣(根、境、作意、第八、種子)。
- 第七、第八識:依四緣(俱有依、所緣、作意、能生種子)。
- 五轉識:行相麁動,所藉眾緣難具,故起時少,有間斷。
- 第七、第八識:行相微細,所藉眾緣一切時有,故常無間斷。
有覆無記
- 性相:染污而非善惡,謂之有覆。
- 覆義:染法能覆障聖道、能蔽心令不淨。
- 簡別:不善性雖障聖道,但招果強,故不名有覆。
無覆無記
- 性相:非染、亦非善惡,故名無覆無記。
- 分類(四種):異熟、威儀、工巧、及變化心。
- 異熟:第八識(恒相續),感前六識者名異熟生(有間斷)。因善惡(異)與果無記(熟)不同。
- 威儀(威儀路心):行住坐臥,心緣之或發之。
- 工巧(工巧處心):刻鏤(身)歌詠(語),心若緣若發。
- 變化(變化無記):變化五塵之心若是無記。
四無記種善等
- 四無記種:有二解:一、有同別種(異熟無記心種逢緣分三心,或自薰成別種);二、三各定別(由他緣薰,所緣境別,故各成種)。
善等三性
三性:善、不善、無記。
- 善:能為此世他世順益(無漏亦爾)。
- 不善:能為此世他世違損。
- 無記:於善不善益損義中不可記別。有有覆、無覆二類。
諸識三性
識別 | 三性歸屬 | 理由 |
第八識 | 無覆無記 | 是異熟性故,是善染依故,是所薰性故。 |
第七識 | 有覆無記 | 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障聖道,名有覆。因所依識微細,任運轉,故亦無記攝。 |
六轉識 | 通三性 | 與信等十一相應是善性;與無漸等十相應是不善性;俱不相應是無記性。 |
六位心所(五十一心所)
六位: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
- 遍行五:作意、觸、受、想、思。具四一切(性、地、時、倶)。
-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緣別別境。
-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 煩惱六(本惑):貪、瞋、癡、慢、疑、惡見(惡見分身見等五見)。
- 隨煩惱二十:
- 小隨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各別起故)
- 中隨二:無慚、無愧。(遍不善故)
- 大隨八: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遍染心故)
- 不定四:悔(惡作)、睡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心所倶起
指心所之間互相同時生起的關係(相應心所法):
倶起關係 | 說明 |
五法五倶起 | 遍行五,隨一起,餘四必倶起。 |
九法必六倶 | 別境五、不定四,隨一起,必與遍行五倶起。 |
九法定十四 | 無明(癡)與八大隨惑,必與遍行五倶起。 |
二十一十五 | 十善(除輕安)、八本惑(除無明、瞋)、小隨三(諂、誑、憍)等二十一法,隨一起,必與遍行五倶起,故十五。 |
三法起十六 | 輕安、無慚、無愧,隨一起,必與遍行五、餘十善、或無明、八大隨惑倶起。 |
八法十七倶 | 瞋及除諂、誑、憍餘七小隨,隨一起,必與無明、八大隨惑中隨二惑、遍行五倶起。 |
王所相應
- 心王(八識):緣境之總相。
- 心所(五十一法):緣境之別相。
- 相應四義:時(刹那)、依(依根)、緣(所緣)、事(體事)。
識別 | 相應心所數 | 相應心所 | 不相應原因(略) |
第八識 | 5 | 遍行五。 | 任運而轉,行相微昧,無希望(欲)、不印持(勝解)、不能明記(念)、不專注(定)、不能簡擇(慧),非善染性。 |
第七識 | 18 | 遍行五、四煩惱(我癡等)、八大隨惑、別境慧。 | 恒緣定事,無希望、不印持、不記憶、不專一,不與善性、餘見(二取、邊見等)、麁動小隨惑、悔、眠、尋、伺相應。 |
第六識 | 51 | 一切皆相應。 | 廣緣內外三世諸法,通三性。 |
前五識 | 34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本惑三(貪、瞋、癡)、中隨二(無慚、無愧)、八大隨惑。 | 無計度分別,故不與慢、疑、惡見相應;行相麁動細故,不與小隨惑相應;非故思加行生,故無悔、眠;不緣名身等義,故無尋、伺。 |
諸識界繋
- 鼻、舌二識:唯在欲界。
- 眼、耳、身識:唯在欲界、初禪、二地(二禪以上五識皆無)。
- 後三識(六、七、八):遍三界而有。
苦等五受
分受心所為五受:苦、樂、憂、喜、捨。
- 樂、喜(順境):適悅身名樂受;適悅心名喜受(心指意識,身指五識)。
- 苦、憂(違境):逼迫身名苦受;逼迫心名憂受。
- 捨(中容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
諸識受倶
識別 | 相應受別 | 理由 |
第七、第八識 | 唯捨受相應。 | 行相微細,不能分別違順,一類無變,恆常任運,是異熟。 |
第六意識 | 五受相應。 | 意識通緣三界,依受境輕重而有苦、樂、憂、喜、捨。 |
前五識 | 三受相應(苦、樂、捨)。 | 行相易脫不定(間斷轉變,互相而起),故容與三受相應。 |
五果體相
五果: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繋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賴耶三相
阿賴耶識體有三相:一、自相;二、果相;三、因相。
- 自相:謂阿賴耶,此譯曰藏(具能藏、所藏、執藏義)。
- 三位:此識體總有三位:我愛執藏現行位(名阿賴耶,至無人執位);善惡業果位(名毘播迦,異熟,至無所知障位);相續執持位(名阿陀那,執持,至如來利樂有情位)。
- 果相: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名異熟識。
- 因相: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名種子識。
我法二執
於我執、法執,各略有二種:一、倶生;二、分別。
一、 我執(人我執)
類別 | 生起特點 | 所在識別 | 斷除方式 |
倶生 | 恒與身倶,不待邪教,任運而轉。細故難斷。 | 第七識(常相續,緣第八見分執為實我);第六識(有間斷,緣五取蘊相執為實我)。 | 修道中,修習勝生空觀。 |
分別 | 非與身倶,要待邪教。麁故易斷。 | 唯在第六意識(緣邪教所說蘊相或我相)。 | 初見道時,觀生空真如。 |
二、 法執(法我執)
類別 | 生起特點 | 所在識別 | 斷除方式 |
倶生 | 恒與身倶,不待邪教,任運而轉。細故難斷。 | 第七識(常相續,緣第八識執為實法);第六識(有間斷,緣蘊處界相執為實法)。 | 後十地中,修習勝法空觀。 |
分別 | 非與身倶,要待邪教。麁故易斷。 | 唯在第六意識(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或自性等相)。 | 入初地時,觀法空真如。 |
煩惱所知(二障)
- 煩惱障:
- 體性:執遍計所執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上首,包括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
- 作用:擾惱身心,能障涅槃。
- 所知障:
- 體性:執遍計所執實法,以薩迦耶見為上首,頭數與煩惱障同。
- 作用:覆所知境,能障菩提。
- 正障:煩惱障障生空;所知障障法空。
- 發業:唯煩惱障,發業潤生。所知障義則不然。
能遍計識
- 安惠說:八識及諸心所中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五、八識唯有法執,七唯有人執,六通三種(人、法、俱非執)。
- 護法說:唯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
- 理由:一、能遍計者必計度分別,五、八無故;二、執我、法者必是慧,五、八不恒與慧倶;三、二執必與無明相應,前六識善性不與癡相違。
📖 略述法相義 卷中
十一色法
色法有十一:五根、五境,及法處所攝色。
- 法處所攝色(五種):
- 極略色:即五根、五境、四大種,及法處實色極微為性。
- 極迥色:以空界色極微為體(空一顯色、明、闇、光、影等)。
- 受所引色(無表色):以律儀、不律儀無表為體。由因教因師領受所引發。
- 遍計所起色(影像色):獨散意識因計度所變的影像為體。
- 自在所生色:勝定力所變的色聲香味觸境為體。
能造大種
四大種:地(堅勁性)、水(流濕性)、火(溫熱性)、風(動性)。
五種因力
四大種有五種因力:生因(起因)、依因(轉因)、立因(隨轉因)、持因(住因)、養因(長因)。
變異因緣
由三因緣大種變異:一、士夫用故(人為或自然界的作用);二、業所作故(隨業力而變異);三、由勝定故(勝定力所致)。
瓶等假有
- 瓶等飲食車乘等諸想事物,是假有。
- 色香味觸,是實物有。
- 判別依據:假有之想,或轉或不轉;實有之想(色等),遍於一切假有想事中無差別轉。
共不共相
- 共相:多人所感,有相似共受義(如山河等)。
- 不共相:唯自能用,他不得用(如色根等)。
不相應行 (二十四法)
類別 | 簡述體性 |
1. 得 | 依有情可成諸法分位假立。 |
2. 命根 | 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假立。 |
3. 衆同分 | 依諸有情相似分位假立。 |
4. 異生性 | 依未生起聖法分位假立(三界見所斷種子未永害)。 |
5. 無想定 | 異生伏遍淨貪,令不恒行心、心所滅的無心分位。 |
6. 滅盡定 | 聖者伏無所有貪,令恒行染污心、心所滅的無心分位。 |
7. 無想異熟 | 修無想定生彼天中,想滅為首(異熟生)。 |
8. 名身、9. 句身、10. 文身 | 依語聲分位差別假立(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是字)。 |
11. 生、12. 老、13. 住、14. 無常 | 於諸行本無今有(生)、相續變異(老)、相續不變壞(住)、相續變壞(無常)。 |
15. 流轉 | 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 |
16. 定異 | 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 |
17. 相應 | 於因果相稱假立。 |
18. 勢速 | 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 |
19. 次第 | 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 |
20. 方 | 於東西南北等因果差別假立。 |
21. 時 | 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 |
22. 數 | 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 |
23. 和合 | 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 |
24. 不和合 | 假立不和合。 |
六種無為
六種無為: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
- 虛空無為:真如離諸障礙,名虛空。
- 擇滅無為:由無漏慧簡擇力故滅諸雜染。
- 非擇滅無為:真如本性清淨,或有為法緣闕不生。
- 不動無為:離第三靜慮欲時,得苦樂受滅(即第四禪真如)。
- 想受滅無為:離無所有處欲,想受不行(即滅盡定真如)。
- 真如無為:理非妄倒。
蘊等三科
三科:五蘊(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六根、六境)、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
- 蘊:積聚為義。總攝九十四法。
- 處:識生長門之義。意處攝八識,法處攝五色、五十一心所、二十四不相應行、六無為(共八十六法)。
- 界:能持為義(能持自相)。
- 三科因由:為對治愚、根、樂三種不同,故說蘊、處、界。
有漏
有漏有六種(雜集論):漏自性(煩惱體)、漏相屬(與漏相應之心所)、漏所縛(有漏善法)、漏所隨(餘地法)、漏隨順(順決擇分)、漏種類(無學身諸有漏法)。
名言種子
名言種子二種:一、表義名言種子(能詮義的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種子(能了境的心、心所法,即七識見分等)。
執非執受
- 執受:能生覺受(有根身),或安危共同(種子、有根身)。
- 非執受:種子、器界(不能生覺受),或器界(非安危共同)。
十二因緣
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總攝十二支。
- 惑:無明、愛、取。
- 業:行、有。
- 苦: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
- 潤生相貌:愛、取能潤業。於潤生位有中有(起自體愛)和生有(起境界愛)之殊。
- 能所引生:能引支(無明、行);所引支(識等五果種);能生支(愛、取、有);所生支(生、老死)。
五姓各別
總分眾生有五種姓: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四、不定;五、無性(法爾差別種子)。
三時教相
如來說教分三時,隨機所宜:
- 初時(阿笈摩):說四諦輪,除人我執。
- 二時(摩訶般若):說諸法空,除法有執。
- 三時(解深密等):演了義教,說唯有識,離有無二邊,正處中道。
📖 略述法相義 卷下
四十一位 (菩薩行位)
位別 | 數量 | 簡述要點 |
十住 | 10 | 創安其心。初發心住修十信。 |
十行 | 10 | 行六度等諸行勝。 |
十迴向 | 10 | 凡修行皆為迴向。 |
十地 | 10 | 總攝有為無為功德。初地(極喜)初獲聖性,證二空。 |
妙覺 | 1 | 究竟無漏界,二轉依果(轉煩惱得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
三大僧祇
一切菩薩修行必經三大阿僧祇劫(無數劫):
- 初僧祇:資糧位、加行位。
- 第二劫:極喜地至第七地。
- 第三劫:第八地至第十地。
十波羅蜜
菩薩所修之行。
波羅蜜 | 簡述 | 三種名 |
布施 | 財施、無畏施、法施。 | 波羅蜜多(初無數劫,有漏,勢力尚微) |
戒 | 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 近波羅蜜多(第二劫,能伏煩惱,鄰無相) |
忍辱 | 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 | 大波羅蜜多(第三劫,畢竟伏一切煩惱,純無相) |
精進 | 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 | |
靜慮 | 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 | |
般若 | 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 | |
方便 | 迴向方便善巧、濟方便善巧。 | |
願 | 求菩提願、利樂他願。 | |
力 | 思擇力、修習力。 | |
智 | 受用法樂智、成就有情智。 |
功無功用
- 有功用:七地已前。
- 無功用:八地已上。無自利用,任運入地。
遍等三性 (三自性)
- 遍計所執性:由虛妄分別遍計,所妄執的若法若我自性。都無所有。
- 依他起性: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
- 圓成實性: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具「遍常」(圓滿)、「體非虛謬」(實性)、「究竟」(成就)三義。
伏斷次叙 (二障斷除)
障別 | 斷除對象 | 伏斷次第 |
分別二障 | 種子、習氣。 | 資糧位漸伏粗者;加行位頓伏細者;初地見道時頓斷種子、習氣。 |
倶生煩惱障 | 現行(煩惱)。 | 地前漸伏;初地已上頓伏盡;八地已上畢竟不行。 |
倶生所知障 | 種子。 | 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方永斷盡。 |
倶生所知障 | 現行。 | 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永伏盡;八地已上六識俱者不復現行。 |
頓漸二悟
- 頓悟:無始以來唯有菩薩無漏種子,不經二乘,直入菩薩(直往)。
- 漸悟:無始以來具足三乘無漏種子,先經二乘行果,後迴心入菩薩行。
智增與悲增
- 智增菩薩:智慧增上。
- 悲增菩薩:大悲增上。
四智心品 (轉依)
智品名稱 | 轉依識 | 體性與作用 |
大圓鏡智 | 轉第八識 | 離諸分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純、淨、圓德。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
平等性智 | 轉第七識 | 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 |
妙觀察智 | 轉第六識 | 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能於大眾會中雨大法雨,斷一切疑。 |
成所作智 | 轉前五識 | 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
佛之三身
佛成就無上寂默法,名大牟尼,其法身有三相:
- 自性身(法身):
- 體性:諸如來真淨法界,離相寂然,具無邊際真常功德。
- 依土:法性土,非色攝,量無邊。
- 常住:自性常(其性無為,不生不滅)。
- 受用身(報身):
- 自受用身: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依自土(純淨佛土,周圓無際)。
- 他受用身:為十地菩薩現微妙淨功德身,依自土(隨十地菩薩所宜變淨土)。
- 常住:不斷常(有為智品,雖有生滅,無有間斷)。
- 變化身(化身):
- 體性:變現無量隨類化身,為未登地菩薩、二乘異生。
- 依土:變化土(淨土或穢土)。
- 常住:相續常(機緣無盡,化道無絕)。
五重唯識
觀門次第從粗至細有五重:
- 遣虛存實識: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虛),正遣空;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實),正存有。
- 捨濫留純識:內識有境有心,境亦通外,恐濫外境故,但言唯識。
- 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倶依識有(末),攝歸識自體(本)。
- 隱劣顯勝識:心王勝、心所劣,隱劣顯勝,名唯識。
- 遣相證性識:識言所表有事理,遣事(相用)不取,求證理(性體)。
《略述法相義》卷下(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