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要經》分析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經名: 《禪要經》
收錄: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15 冊 No. 609
譯者: 失譯人名在後漢錄
這表示該經的翻譯者姓名已經遺失,但在漢朝(具體為後漢,即東漢)時期的佛經目錄中,有收錄此經的記錄。
「失譯人名」指出這是一部佚名譯作,這是早期漢傳佛教翻譯史中常見的情況,尤其是在後漢至三國時期。
後漢是佛教開始在中土傳播的重要時期,當時翻譯的經典往往側重於禪定、修行以及基礎教義,反映了佛教傳入初期信徒對實修方法的渴求。
📜 內容大綱
《禪要經》現存部分(訶欲品第一)主要圍繞禪修者應如何對治和斷除貪欲來進行闡述,是修習禪定的重要前行法門。
🧘 訶欲品第一:對治貪欲與不淨觀
修行前準備 (淨信戒、除六欲):
行者求道修定時,法師應以四攝道(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引導,使其廣淨信戒。
淨信戒後,需除六欲:色欲、形容欲、威儀欲、言聲欲、細滑欲、人相欲。
觀行法門 (針對六欲):
對治上五欲: 觀可得不淨之相(不淨觀)。
對治人相欲: 觀骨人分分斷相(白骨觀/分觀)。
對治威儀欲、言聲欲: 觀全尸(可斷二欲)。
對治全部六欲: 觀壞屍(腐爛的屍體)。
兩種不淨觀的具體方法:
第一種(外在不淨): 觀死屍臭爛不淨,推及自身亦復如是,心生厭患。於靜處觀自身不淨,繫心身中不令馳散。
第二種(內在不淨): 憶想分別自身三十六物(髮、毛、爪、齒、涕、淚、涎、唾... 膿、血、屎、尿、諸蟲等),視其為臭穢不淨聚以為身。
比喻: 念身如骨為柱、肉為泥、筋纏血澆,如瘡如毒,皮毛九孔為門戶,腸胃胞膜為庫藏。
深層思惟與對治 (受施與貪愛):
行者應除三欲想,對受信施生起如火毒想、救諸蟲想、繫死屍想等。
思惟貪愛因緣成惡露想,藉此生起慚愧心,能度生死。
白骨觀的具體方法:
詳細觀想人體三百二十塊骨頭(從足甲骨到肋骨)相拄在內,皮囊九孔惡漏於外。
將自身觀為死屍,作青瘀想、膖脹想、膿爛想、破壞想、血塗想、食殘想、蟲出想、骨鎖想、分離想、腐敗想等。
對治恐怖與懈怠:
心生恐怖: 應作因緣虛妄空觀(如幻化無所有),或作第一義空清淨智觀。
心生懈怠: 應自責鞭心,思惟老病死苦至近、人身難得、佛法欲滅、惡人助俗毀法、惡趣門開等,然後還攝本處。
勸發歡喜心:
勸發: 思惟解脫法王(佛陀)慧命常住、神通光明恒照五道,是己師長。
同伴: 思惟諸大菩薩、阿羅漢為同伴,皆能伏心如猫制鼠。
決心: 應自伏心,求出生死,如囚在獄唯有廁孔、如人中毒唯糞能治。
目連偈頌(實證與勸誡):
通過大目連(摩訶目犍連)對其前妻及伎人的開示,進一步強調不淨觀。
偈頌內容:揭露身體的骨幹皮肉、不淨充滿;將身體比喻為行廁、屎坑、屎篋,斥責凡愚貪愛。
目連自述:已滅盡諸欲毒、遠離五欲、魔網已壞裂,心如虛空,天欲亦不能染。
總結勸誡:思惟世間之苦、生命無常(如電光、如風吹浮雲),警示貪欲嗜味是生死不斷絕之因,應當精進,求作出要。
💡 法義評論
1. 核心修持:不淨觀與白骨觀
針對性極強: 本經以「訶欲品」為名,直指修行首要障礙——貪欲。它提供了禪修中對治貪欲最直接、最有效的兩大觀法:不淨觀(三十六物觀)和白骨觀(分分斷觀)。
次第分明: 從對治六欲的區分、到不淨觀的兩種方法(外在死屍與內在三十六物),再到白骨觀的具體觀想步驟,經文給出了明確的修行次第和細節,極具實用指導價值。
觀想的轉化: 不淨觀的目的是「心生厭患」,從而斷絕貪愛。白骨觀則更進一步,直觀身體的分解、無常與空性。將活著的身體視為「死屍」,是從根本上顛覆凡夫對「我」和「美」的執著。
2. 輔助法門與心理調適
四攝道與淨信戒: 將實修法門建立在**倫理道德(戒)和師徒關係(四攝道)**的基礎上,體現了佛教修行的完整性,即「由戒生定,由定發慧」。
對治二病:恐怖與懈怠: 經文特別指出修行初期心多進退的兩大障礙:
對不淨觀的厭惡可能轉化為恐怖,此時引導轉向空觀(虛妄空觀、第一義空),是高明且及時的轉念法。
懈怠則以強烈的責備與鞭策(老病死苦、人身難得、佛法衰滅等)來對治,再輔以勸發喜悅(依歸佛陀、賢聖同伴),體現了禪修中「緊、鬆」結合的心理調控技巧。
3. 教學風格與時代背景
偈頌的影響力: 引用大目連尊者對其前妻說的偈頌,以權威者實證的經歷來教誡、破除貪愛,極富說服力與戲劇性。偈頌中的比喻(如行廁、屎坑)強烈而直白,是早期佛教經典為了震撼人心、強調出離心而採用的教化風格。
對「俗家」的批判: 經文中對惡人出家助俗毀法、貪婬邪濁令道衰酢等現象的描寫,反映出在後漢佛教傳播初期,修行團體內部可能已面臨世俗化和信仰不純淨的挑戰,因此更強調精勤與正定。
總結: 《禪要經》是一部內容精簡、法門明確的實用禪修指導經典,核心在於透過不淨觀和白骨觀的強大對治力,為禪定修習打下堅固的出離心基礎。
《禪要經》:文本對他宗觀點的評破與法義差別評論
《禪要經》現存的「訶欲品第一」是一部專注於不淨觀和白骨觀的實修指導文獻。其內容的側重和強調,天然地與其他宗派或法門的觀點形成了對比和潛在的「評破」。
由於經文本身並沒有明確點名批評或破斥特定歷史上的宗派(如天台、淨土等),本評論將著重於其法義選擇上,與其他禪修觀點產生的差異和隱含的價值判斷。
1. 對「虛妄樂想」與「現世樂住」的評破
觀點差異:
《禪要經》的立場(不淨觀/白骨觀): 文本以極端厭惡的語言,徹底評破了凡夫對身體、容貌、言聲、威儀等現世五欲的貪愛與執著。它將身體比喻為「屎囊」、「行廁」、「死屍」、「瘡」、「毒」等,目的是從根本上斬斷「身是可愛、世間是可樂」的虛妄樂想。
例如,經文強制要求行者將自身觀為「死屍想、青瘀想、膖脹想...骨鎖想」等,否定了身體的現實感受。
評破的對象:
世間貪著: 經文首先評破的是俗人樂恩愛、凡愚所貪愛的世間觀念,斥之為「如廁蟲樂糞」的愚癡。
僅修四禪的樂受: 雖然經文沒有直接破斥,但其對「繫心身中不令馳散」和「求出生死」的強調,隱含著對僅僅貪著於禪定中樂受(如四禪八定)而不求解脫的修法,是不究竟的。
2. 對「心無所著」與「對治法」的法義差別評論
觀點差異:
《禪要經》的法門(對治法): 本經的核心是對治法(Cure/Antidote)。它相信必須用特定的、強烈的觀想(不淨觀)來「以毒攻毒」,鞭心、制伏其心。觀想是具體、細緻、有相的(如三十六物、三百二十骨)。
與頓悟、直指心性法門的差別:
禪宗頓悟: 禪宗主張「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強調一念不生、當下解脫。這種法門可能視《禪要經》的詳細觀想為心外求法或頭上安頭,屬於繁瑣的次第修行。
本經隱含的回應: 《禪要經》會認為,若心未調伏、煩惱賊未損、內實虛空(如其所自責),未達「心如虛空,一切無所著」的境界前,直指心性可能只是空談或憍恣。對於初機或煩惱熾盛者,有相的對治法是必須的「出要」之門(如囚在獄,唯有廁孔;如人中毒,唯糞能治)。
3. 對治「恐怖」時的轉念與法義融合
觀點差異:
《禪要經》的融合: 經文在修習不淨觀導致心生恐怖時,提出了轉變法門,這顯示了其法門的圓融性。它要求行者轉作:
因緣虛妄空觀 (猶如幻化無所有觀)。
第一義空清淨智觀。
與中觀、般若法門的差別:
中觀/般若: 這些法門直接從緣起性空、畢竟空入手,視一切法(包括貪欲、不淨)皆為空無自性。
本經的選擇: 《禪要經》將「空觀」作為備用法門和高階輔助,而不是主要起修法門。它認識到不淨觀雖然強效,但終究是有相的對治,必須在適當時候(即心生恐怖或欲求證悟時)轉入無相的空性智慧,才算究竟。這是一種先以不淨觀攝心入定,後以空觀導向智慧的「次第融合」修法。
4. 對「受用信施」心態的嚴格要求
觀點差異:
《禪要經》的立場: 對於接受居士供養(信施),經文提出了極度嚴苛的四種「想」:
如火毒想 (避免貪著)。
救諸蟲想 (將食物視為餵飽身中蟲豸)。
繫死屍想 (身如死屍,食之無味)。
我無空慧壞白淨想 (慚愧於自無功德)。
與福德、利行法門的差別:
福德/利行: 有些法門可能更強調在世間行利他、廣修供養,將供養視為福田。
本經的偏重: 《禪要經》強調的是出家行者對自身淨化的優先級。它不鼓勵對信施生起享受感或功德感,而是極力引導行者生起慚愧心和厭離心,確保修行者不因物質享受而退失道心。這反映了早期佛教對頭陀行和嚴謹持戒精神的繼承。
《禪要經》實修方法導引
根據《禪要經・訶欲品第一》的指導,這是一套專門用來對治貪欲、修習禪定的法門。實修方法主要圍繞「不淨觀」和「白骨觀」展開,並配合心理調適。
一、前行與準備:廣淨信戒、除六欲
具足淨信與戒律:
確保對佛法僧三寶有清淨的信心。
嚴守戒律,這是修定的基礎。
辨識並對治六欲:
辨識自己貪著的對象:色欲、形容欲、威儀欲、言聲欲、細滑欲、人相欲。
針對性選擇觀法:
著上五欲(色、形、威、言、細):主觀可得不淨之相(不淨觀)。
著人相欲:主觀骨人分分斷相(白骨觀)。
若貪著威儀、言聲:觀全尸。
若想斷全部六欲:觀壞屍(腐爛的屍體)。
二、核心實修:不淨觀與白骨觀
A. 不淨觀(針對上五欲)
目標: 於身生起厭患心,繫心於身中不令馳散。
外在不淨(死屍臭爛觀):
觀想一具死屍臭爛不淨的景象。
將此觀想套用在自身,反覆思維「我身不淨亦復如是」。
找到一處閑靜處(山澤塚間、空舍樹下),取此相,心生厭患。
內在不淨(三十六物觀):
在靜處,憶想分別自身內部的三十六種物:
髮、毛、爪、齒、涕、淚、涎、唾、汗、垢、肪𦙽、皮、膜、肌、肉、筋、脈、髓、腦、心、肝、脾、腎、肺、𦝩、腸、肚、胞膽、痰、癊、生藏、膿、血、屎、尿、諸蟲。
觀想這些都是臭穢不淨聚,聚集在一起成為這個身體。
比喻觀想:
我身如骨為柱、肉為泥、筋纏血澆,如瘡如毒。
皮毛九孔以為門戶,腸胃胞膜以為庫藏。
B. 白骨觀(針對人相欲)
目標: 觀身為骨架,破除對人體形象的執著。
分分斷相觀:
從下到上,詳細觀想人體三百二十塊骨頭的連接與分離:
兩足甲骨、指骨、趺骨、踝骨、脛骨、膝骨、髀骨、胯骨、腰骨。
脊骨、頸骨、頭骨、頷骨。
兩手甲骨、指骨、掌骨、腕骨、臂骨、肘骨、膊骨。
胸骨、心骨、齒骨、肋骨。
左右思惟皆如目見,如親眼所見一樣清晰。
全體死屍觀:
觀想三百二十骨相拄在內,外被皮囊,九孔常流惡漏。
對自身作死屍想,並觀想死屍的漸次敗壞相:
青瘀想、膖脹想、膿爛想、破壞想、血塗想、食殘想、蟲出想、骨鎖想、分離想、腐敗想。
三、隨時調心:對治恐怖與懈怠
1. 若心生恐怖(轉作空觀):
當不淨觀、死屍觀過於猛烈導致心神不安時,應立即轉念:
虛妄空觀: 觀想一切事物(包括恐怖的景象)猶如幻化、無所有。
第一義空觀: 提起清淨智,觀一切法皆是空性。
2. 若心生懈怠(鞭心與勸發):
自責鞭心: 嚴厲呵責自己,思維以下真理,讓心警醒:
老病死苦甚為至近,命如電逝須臾難保。
人身難得、佛法欲滅。
自身猶如屎囊,不淨可僫,若貪此身與畜生同。
勸發喜悅: 繼而提起正念,令心歡喜:
皈依佛陀: 思維佛陀(解脫法王)慧命常住、神通光明,自己已得皈命。
聖眾同伴: 思維諸大菩薩、阿羅漢皆是同伴,他們能伏心,我亦應當精勤。
決心出要: 決心求出生死,如囚在獄唯有廁孔(別無他路),必須精進。
四、受信施時的觀想(防止貪著)
當接受居士供養(信施)時,必須立即作想,以避免貪愛資養之物:
如火毒想: 視信施如火毒,不敢貪戀。
救諸蟲想: 視食物為僅是餵養身中三十六物、諸蟲之用。
繫死屍想: 視此身如死屍,食之無味。
慚愧自責: 思維「我無空慧,壞白淨想」,慚愧自身道業未成,不應受用。
《禪要經》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禪要經》的實修核心在於覺察和轉念,雖然經文提供了嚴格的禪坐觀想,但其精神完全可以融入日常行住坐臥中,將生活中的一切情境轉化為修行的對治場。
一、對治貪欲:觀身不淨與無常
這是將「不淨觀」和「白骨觀」的精神,從禪坐的定境中帶入日常生活中。
照鏡觀身(形色對治):
每天照鏡時,不要只看皮相的美醜。
觀想:這層「皮囊」下,是筋纏血澆的肉團。觀想自己身體的骨架——兩頰下是頷骨、胸口是肋骨和胸骨。
提醒自己:這是臭穢不淨聚以為身,最終會是青瘀、膖脹、膿爛的死屍。
目的:破除對自身形容欲、色欲的執著。
如廁觀穢(對治食欲與細滑欲):
在處理或面對身體排泄物(屎、尿、涕、唾、汗等三十六物)時,不厭惡,反觀這些物體皆源於自身。
觀想:這些臭穢不淨的物體,就是維持身體運作的本質。身體是九孔流出的惡露,是「皮囊盛屎尿」。
目的:用身體的內在本質,來對治對食物的貪愛(涎沫、齒垢、污滋味想)和對細滑欲的追求。
觀他如幻(對治人相欲與威儀欲):
當看到心儀或厭惡的人時,不著眼於其威儀、言聲或形容。
觀想:對方的骨幹立,皮肉相纏裹,與我一樣是不淨內充滿、如行廁的骨架。
觀想其如幻化無所有。
二、對治懈怠:無常警策與精進
這是將「自責鞭心」和「勸發喜悅」的心法帶入日常。
面對無常:
聽到救護車聲、看到新聞中的意外、或感受到身體小病痛時,立即提醒自己:
老病死苦甚為至近,命如電逝須臾難保。
人命甚速駛,如風吹浮雲。
目的:生起緊迫感,不讓時光虛度。
時時自責鞭心:
當自己想要拖延、懶惰、放縱感官時,在心中質問自己:
「我今云何著是屎囊而生憍恣?」
「於煩惱賊未有微損,於禪定法未有所得,如此弊身賢聖所呵。」
目的:用強烈的出離心壓制懈怠,還攝本處。
勸發喜悅:
感到疲憊或修行難以精進時,立即轉念,思維:
解脫法王慧命常住,神通光明恒照五道。
我有賢聖(菩薩、羅漢)為同伴。
目的:通過對佛法功德的信受,生起心安喜悅,為自己加油打氣。
三、對治貪受:飲食與物質觀
這是將對「受信施」的四種觀想擴展到所有日常物資。
飲食時:作救蟲想:
吃飯時,觀想這份食物不是為了舌頭的美味或身體的壯碩。
而是將食物視為「救諸蟲想」,僅僅是用來滋養這具臭穢、如死屍般的皮囊,好讓自己有力量繼續修道。
享受時:作火毒想:
當穿著、使用或享受任何舒適的物資(如柔軟的床、精美的衣服)時,立即作「如火毒想」。
提醒自己,這些物質都是貪愛因緣成惡露想,它們只是暫時的、隨時會敗壞,不能真正帶來安樂。
轉為空觀:
一切的苦與樂、貪與厭,最終都是因緣虛妄。
觀想:我心如虛空,一切無所著,最終以空性智慧攝持對治法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