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內身觀章句經》分析與評論
📜 背景與簡介
經題: 佛說內身觀章句經
收錄: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15 冊 No. 610
作者/譯者:
失譯人名: 經文題記為「失譯人名在後漢錄」,顯示本經的翻譯者名氏已經失佚,但根據記錄,它應是在後漢時期(約公元 25 年至 220 年)傳入並譯出的。
地位: 這是一部屬於觀身法門的經典,主要闡述佛教的基本教義,特別是關於「身」的不淨觀、無常觀、無我觀。
📝 內容大綱
本經結構可分為兩大部分:詩頌體的「內身觀」正文,以及後附的「十一因緣章」。
一、 內身觀(詩頌部分)
緣起與教誡: 佛陀以美言訓誡大眾,指出佛法從「空」與「非常」(無常)中得道。法義深微,非文字所能盡述,需要智慧(慧)來除棄法之積聚(造法之積)。
觀身無常與苦:
否定「我」與「身」: 身體「非人非命,不丈夫非士」,不應執著於「我所有」或「體我有」。
身之本質: 身體是「造而有,以有即敗亡」,「如沫蹈踐碎」,本質是無常、無樂、苦,非身非我。
緣起與空: 身體是因緣和合而有,「斯體身為空」,「應因緣為有」,既非自造、非他造、亦非神造、非天造,而是「以癡亦愛」為本,心與愛等煩惱有漏所縛結而生。
身體的生理結構與不淨觀:
形成: 身體從「精沫」開始,逐漸凝結、生長。
骨骼描述: 詳細列舉了人體骨骼的數量和部位,如「頭九為髑髏」、「齒三十二骨」、「脊膂三十二」、「凡三百二十」骨等。
機關與幻化: 身體被比喻為「如木機關縷」,「如幻師幻」,骨骼以筋纏縛而成形體,是「愚者莫不著,智者而不著」的假相。
不淨聚集: 身體被形容為「生革以隱蔽,九孔為大瘡」,是「不淨腐臭處」,內含各種污穢之物,如毛髮、骨髓、腑臟、大便、小便、汗、淚等,皆「以沈沒彼」。
身為災患與苦器:
內憂外患: 身體如「久故城」不斷敗壞,內有貪瞋癡等「毒虺」(毒蛇)居止,外有「災害」侵襲。
總結: 身體是「一切苦器」、「諸劇事」的「主為受」,是「一切諸病宅」、「老死之法」,充滿「無數災禍」,「腐身為不實,多因緣以成,大耶以為軀(身)」。
二、 十一因緣章(散文部分)
目的: 佛陀指出「十一因緣」是修道者必須斷除的障礙,以「滅道制令人不墮惡道,得道疾」。
十一因緣內容:
大會(人眾集會)
多食(過飽或貪圖美味)
多行(多業)
多喧(多語)
多睡眠
會聚(禪中集會)
習行(多事)
愛身
輕(非法語)
貪(多欲)
不好善處居(處於惡人之中)
💡 法義評論
1. 核心思想:三法印的體現
本經完整地體現了佛教的三法印:
諸行無常: 強調「有行皆非常」,身體「造而有,以有即敗亡」,如「沫蹈踐碎」,指出一切有為法皆遷流不居。
諸法無我: 否定了身體中有常住不變的主宰者或實體,提出「非身身非我」、「身非人非命」,身體是因緣和合的假相(「應因緣為有」)。
涅槃寂靜(苦): 通篇闡述身體是苦、無樂的本質,是「一切苦器」、「諸病宅」,修行正是為了斷除這些苦因,最終達到寂滅的境界。
2. 內身觀:對治貪愛的利器
「內身觀」是早期佛教中極為重要的修行法門,旨在對治眾生對身體產生的愛著(貪)、我執(癡)、慢心。
不淨觀: 經文以極為具體的描述,將身體剖析為骨骼、血肉、膿血、涕淚、穢物(大便、小便)的組合,將其比喻為「九孔為大瘡」、「不淨腐臭處」,強烈破除修行者對身體的美感錯覺和執著。
骨鎖觀/機關觀: 描述骨骼結構和機關運作,指出身體僅是「筋纏縛成」的「幻師幻」,目的在於證實身體的虛假性和無實體性,為「諸法無我」打下生理基礎。
3. 實修指引:十一因緣
「十一因緣章」從觀念轉向具體戒行,為修習內身觀的行者提供了實踐上的指南。這些障礙多數是屬於對五蓋(貪欲、瞋恚、惛沉睡眠、掉舉惡作、疑)的細化:
斷除外緣: 避免「大會」、「多喧」、「不好善處居」,以求心靜,利於禪觀。
斷除身業: 避免「多食」、「多睡眠」,保持身心清醒和節制。
斷除心執: 特別強調斷除「愛身」、「貪(多欲)」,這直接對應了本經觀身法門所要破除的核心煩惱。 本章將身觀的理論與戒行的實踐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修行體系,有助於行者快速進入「滅道」(解脫之道)。
4. 文學特色
經文採用詩頌體為主,句式工整,多為五字句,具有古代漢譯佛經特有的古樸、直白和強烈的說服力,如「身非人非命,不丈夫非士」;「無強則無常,無常即無樂;無常亦為苦,非身身非我」。這些韻文有利於誦讀、記憶與觀想。
本經《佛說內身觀章句經》作為一部失譯於後漢錄的早期經典,其法義和行持指南清晰地體現了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觀點。它以直接、破立的方式,對當時印度流行的哲學與宗教觀點進行了嚴厲的批駁,並與後世佛教宗派的法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壹、 評破他宗觀點(外道哲學批判)
本經的核心在於以佛教的「緣起性空」和「無我」思想,徹底否定了當時印度各派外道(非佛教)關於生命、身體和世界本質的常見錯誤觀念。
| 批判對象 | 經文論據(核心觀點) | 批判要點 |
| 創世神造說 | 「亦非天造身,非神所化城。」 | 直接否定了婆羅門教等主流宗教所持有的造物主(如大梵天、自在天)創造或化現人體和世界的觀點。身體並非神聖之物,而是有為法的積聚。 |
| 宿命無因論 | 「非無行無本,無因為自有,是身有所由,有事亦有物。」 | 批駁了極端的無因論(如順世外道)或宿命論。身體和一切存在(有事)都「有所由」(有因緣),絕非毫無原因或純粹偶然地自發產生。這堅固了佛教的業報與因果觀念。 |
| 常一主宰論 | 「非身逝心造,非眾人身造,亦非自身造,都無身有造。」 | 這是佛教對實體主義和決定論的經典四句否定。它否定了身體是自我(自造)、他者(他造)、共合(共造)或無因(無因造)所生。此處即是闡明緣起的真諦,指出身體是條件聚合的假有,無單一主宰。 |
| 我體恆常論 | 「身非人非命,不丈夫非士,若體若不艶,斯事都無彼。」 「非身身非我;身非常亦苦,非彼應為身。」 | 這是對婆羅門教《奧義書》等強調神我(Atman)恆常、清淨、主宰的觀念的直接破斥。經文斷言身體不具有人、命、士等實體屬性,是無我(Anātman)的。 |
| 斷滅論/虛無論 | 「彼空亦不斷,有行皆非常。」 | 承認一切「有行」(有為法)皆「非常」(無常),但同時指出「空亦不斷」(空性並非虛無)。此語既破常見(執著恆常的我),也破斷見(執著死後一無所有)。 |
貳、 各家法義差別評論(佛教內部比較)
本經的法義特色主要體現了早期佛教的聲聞(小乘)行法,與後世發展的大乘法義在核心理念和行持方式上有所區別。
| 差別主題 | 《內身觀章句經》(早期/聲聞行法) | 大乘佛教(菩薩行法) |
| 觀身法門 | 極致的厭離與不淨觀。詳細解剖人體為三百二十骨、九孔大瘡、腐敗穢物(脂肪、淚汗、大便等)的積聚,以生起強烈的厭離心,目標是斷除貪愛。 | 空觀與無生法忍。雖然承認不淨觀為初階,但更強調身體與心靈諸法皆「當體即空」,由緣起而無自性,重點在於證悟萬法平等、非垢非淨的究竟空性。 |
| 修道目標 | 追求「得道疾」,斷除「十一因緣」,以達到個人解脫、出離輪迴的阿羅漢境界(《十一因緣章》)。 | 追求菩提心與菩薩道。發願普度眾生(利他),最終目標是圓滿佛果,不以個人解脫為究竟,強調不忍入涅槃(雖證悟空性,仍留惑潤生)。 |
| 法義側重 | 強調緣起、無我、苦、無常等四諦法門的基礎理論,以及戒律(如斷十一因緣)對禪觀的保障作用。 | 強調空性、般若(智慧)、真如、佛性等究竟義理,將緣起提升至「性空緣起」或「真如緣起」的層次。 |
| 修行對象 | 行持「內身觀」主要為聲聞眾對治自身的煩惱,屬於別境禪的範疇。 | 將「觀身」的智慧應用於一切眾生,不僅要觀自身不淨無我,也要觀一切法不淨無我,以廣修六度萬行。 |
總而言之,本經以簡潔的詩頌體,完成了佛教無常、苦、無我的基礎義理建構,並以不淨觀為主要實踐法門,是研究佛教早期觀身法門和阿毘達磨思想源流的重要文獻。
根據《佛說內身觀章句經》的內容,其實修方法可以分為**「內身觀」(禪觀法門)和「斷十一因緣」**(戒定助行)。
🧘 一、 內身觀:如實觀照身軀
「內身觀」屬於禪定中的念身(Kāyagatāsati)或不淨觀法門,旨在破除對身體的貪愛與執著。
1. 緣起與無我觀(破除常見與我執)
觀身體的組成: 觀察自身並非一個單一、永恆的「我」,而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以及骨節、血肉等「有事亦有物」所積聚而成。
觀身體的虛妄: 體悟身體是「應因緣為有」的假象,如「木機關縷」或「幻師幻」,其本質是「斯體身為空」,「身都無可有」。
觀身體的非我性: 內觀時反覆確認:「身非常亦苦,非彼應為身」、「身非人非命,不丈夫非士」,否定身體中存在任何恆常不變的主宰者(我)。
2. 不淨與無常觀(破除貪愛與執著)
觀身體的不淨: 專注於將身體解剖為其不淨的元素,以此對治對身體的裝飾、美好、以及性方面的貪戀。
觀九孔常流: 專注於眼、耳、鼻、口、二便道等「九孔為大瘡」,觀想其「周匝為滲漏」,不斷流出淚、唾、汗、鼻涕、大小便等「不淨腐臭處」。
觀內部填充: 觀想身體內部充滿了各種穢物和器官,如胃、心、肝、肺、腎、骨髓,以及「脂𦠻亦大便」、「寒熱肪小便」,如「泥塗老牛」般污穢。
觀身體的敗壞: 觀想身體的無常和最終的毀滅。
觀老病之苦: 體會身體恆常面臨「大災患無數」,是「一切諸病宅」,遭受「老死笮厄人」,如「雪聚得火,疾而為解釋」(快速消融)。
觀最終歸宿: 認識到這個被日夜供侍的身體,終將腐敗破壞,如「久故城」或「坎與空聚」,是「腐身為不實」。
🛠️ 二、 斷十一因緣:修行的助道功德
「十一因緣章」提出了十一種會障礙修行的因素,行道者應當努力斷除,以確保禪觀的順利與「得道疾」。
| 序號 | 障礙名稱 | 實踐方法(應斷除的行為) |
| 1 | 大會(謂人眾) | 避免不必要的群聚與大型集會,尋求僻靜處,以確保禪修環境的清淨。 |
| 2 | 多食(謂諸美,亦謂過飽) | 飲食應當節制,不貪圖美味,不追求過飽,保持身心輕安,避免昏沉。 |
| 3 | 多行(謂多業) | 減少不必要的身體活動和世間雜務,專注於禪修和法務,讓身心安定。 |
| 4 | 多喧(謂多語) | 嚴格管束口業,不說戲論、閒話和無益之語,保持默然,利於心意集中。 |
| 5 | 多睡眠 | 節制睡眠時間,保持正念與警覺,避免因睡眠過多導致惛沉覆蓋心性。 |
| 6 | 會聚(謂禪中) | 即使在禪修團體中,也要保持獨處和內觀,不因集體活動分散心神。 |
| 7 | 習行(謂多事) | 簡化生活,減少對世俗事務的操心和習慣性參與,專心修行。 |
| 8 | 愛身 | 依循「內身觀」法門,破除對自身體貌、健康、舒適的過度關注和貪著。 |
| 9 | 輕(謂非法語) | 避免說出輕慢、誹謗或不符合正法的言語,保持語氣和內心的恭敬與正直。 |
| 10 | 貪(謂多欲) | 斷除對財富、名譽、五欲(財色名食睡)等一切事物的過度欲求與貪婪。 |
| 11 | 不好善處居(謂惡人中) | 遠離惡知識、惡友伴和不善的居住環境,親近善知識,以保護道心。 |
實修總結: 行者應以禪觀智慧(觀身不淨、無我)為體,以戒律節制(斷十一因緣)為用,從內外兩方面清除障礙,最終達到厭離身軀、出離輪迴的目的。
根據經文的教義,將實修方法融入日常生活,主要是透過正念覺察身體的本質和有意識地斷除修道障礙。
1. 內身觀:在行住坐臥中保持覺照
雖然經文提倡的是深入禪觀,但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將觀想轉化為持續的覺察:
飲食覺觀 (對治多食、多貪):
在進食時,不僅是品嚐食物的滋味,更要觀照食物進入身體後,將成為「腹內諸穀」的一部分,最終化為「大便亦小便」等不淨之物。
提醒自己吃飯是為了維持身體運作的需要,而非為了貪圖「諸美」或追求「過飽」。
身體活動覺觀 (對治愛身、多行):
在行走、勞動或休息時,感受身體僅是由「若干骨積聚」以「筋纏縛成」的「機關縷」。
觀想身體只是一座暫時的「城」,內有血肉骨髓,終將「腐敗壞」。以此來淡化對身體舒適度、外表美醜的執著(愛身)。
提醒自己,身體是「一切苦器」和「災禍」之源,對它的美化或過度保護是沒有實質意義的。
面對病痛覺觀 (對治無常、苦):
當身體感受到疲倦、不適或病痛時,不要陷入煩惱,而是將其視為驗證經文所說「身非常亦苦」的實證。
體會身體是「諸病宅」,遭受「老死笮厄人」,當下觀察病苦的生起、持續與消逝,體會其無常本質。
2. 斷因緣:在人際與行為中修正慣性
「斷十一因緣」是將戒律精神落實到生活細節,直接對治會阻礙心性安定的日常行為:
| 障礙(因緣) | 日常實踐方式 | 目的 |
| 多喧、輕 | 練習正語與止語:只在有必要時開口,避免閒聊、八卦或無益的爭論(多喧),也避免說出尖酸刻薄、傲慢的言語(輕)。 | 維持內心寧靜,減少口業造作。 |
| 多睡眠 | 保持警覺:設定規律的作息時間,避免白天過度依戀床鋪,保持心神清明,不讓惛沉覆蓋。 | 確保心性時刻處於「慧」的狀態。 |
| 大會、會聚 | 選擇性社交:非必要的聚會應當減少。即使參加集體活動,也應在心中保持獨處的界線,不隨波逐流,不讓心神散亂。 | 守護寂靜,利於觀照的延續。 |
| 習行、多行 | 簡化生活:減少不必要的愛好、事務和行程(多行、習行),將時間和精力聚焦於有益於道業的活動。 | 減少外緣攀附,心無旁騖。 |
| 不好善處居 | 親近良善:在人際交往中,有意識地選擇親近道德高尚、言行正直的人,遠離那些會引發貪嗔癡的環境和同伴。 | 保護道心,避免被惡緣牽引。 |
| 貪 | 知足少欲:刻意練習對物質欲望的節制,只取所需,不貪求名利、財富、和感官刺激。 | 斬斷煩惱的根本(癡、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