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首楞嚴三昧經》解題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分析與評論

📜 經題與譯者背景

經題

  • 經名:《佛說首楞嚴三昧經》

    • 「佛說」:指明本經為釋迦牟尼佛親口宣說。

    • 「首楞嚴」 (Śūraṅgama):意譯為**「健行」「一切事究竟」「一切法畢竟」**。它是佛教中極為重要的三昧(定境),被譽為「三昧之王」,意指其定力堅固、勇猛、能究竟一切法,是成就佛道的核心三昧。

    • 「三昧」 (Samādhi):意譯為**「等持」「正定」**。指心靈安定、專注、遠離散亂的狀態,是佛教修行的重要法門。

    • 綜述:本經旨在闡述菩薩透過修習「首楞嚴三昧」所能獲得的一切不可思議功德、神通自在、智慧境界,及其在六度萬行中的核心地位。

譯者與時代

  • 譯者:後秦 龜茲國三藏 鳩摩羅什

    • 時代:後秦(公元 384 年-417 年)。

    • 簡介:鳩摩羅什(Kumārajīva,344 年-413 年,或 350 年-409 年)是中國佛教史上最偉大的翻譯家之一,與玄奘並稱。他原籍西域龜茲國,精通梵文、漢文,博通大小乘佛法。

    • 譯經特色:羅什的譯本以**「雅正流暢、義理明白」**著稱,注重意譯而非拘泥於字句,對中國佛教哲學的發展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他所譯的《金剛經》、《妙法蓮華經》、《維摩詰經》等均為經典。本經《首楞嚴三昧經》的譯出,對於早期中國大乘佛教徒理解菩薩的不可思議行境和三昧法門至關重要。


📝 內容大綱

本經結構清晰,以問答方式逐步深入闡述首楞嚴三昧的功德與修行。

卷上:發問與三昧的功德、相狀

  1. 緣起(開場)

    • 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與三萬二千大比丘僧和七萬二千菩薩摩訶薩(如文殊師利、彌勒等)集會。

  2. 堅意菩薩發問(啟機)

    • 堅意菩薩發心護持三寶、摧伏魔軍、利益眾生,向佛請問:「有何三昧能令菩薩疾得無上菩提,常值諸佛,示現神通,通達二乘法而不入二乘道,現涅槃而不畢竟滅?」

  3. 佛陀開示三昧之名與功德

    • 佛讚歎堅意菩薩,隨即告知此三昧名為**「首楞嚴」**。

    • 菩薩得此三昧,能示現般涅槃而不永滅,遍遊佛土而不分別,現行魔事而不依魔,遍生諸趣而不分別道相

  4. 神力示現與天眾發心

    • 諸天子為佛敷設八萬四千億那由他師子座,佛即遍坐其上,令各天子皆見佛獨坐己座,展現三昧的不可思議力。

    • 佛開示「諸佛平等」之義,說明一切法皆空如幻,如來以色如故等。

    • 天子見神力後,皆發無上菩提心。

  5. 首楞嚴三昧的百種行相(五十行相見於卷上,實為一百)

    • 佛詳列首楞嚴三昧的一百種功德相狀,例如「修治心猶如虛空」(一)、「能使一劫作阿僧祇劫」(四十)、「無量佛國入一毛孔」(四十四)、「於如來地無所障礙」(七十三)、「示現入胎初生」(九十七)等,說明此三昧總攝一切禪定、解脫、神通、智慧。

  6. 六波羅蜜的相狀

    • 詳述菩薩住此三昧,如何以無所行而行六度:如不行求財而能布施(檀),不復受戒而於戒不動(尸),心無瞋恨而能示現瞋恨(忍),示現凡夫行而內常在禪定(禪),雖知諸法空性而說有眾生、有業報(般若)等。

  7. 三昧的修學次第

    • 修學此三昧,須經由:愛樂心 → 深心 → 大慈大悲 → 四聖梵行 → 報得五通 → 成就六波羅蜜 → 通達方便 → 第三柔順忍 → 無生法忍 → 諸佛授記 → 入十地 → 得首楞嚴三昧,達到「於一切法無所復學」的境界。

卷下:魔事、授記與三昧的究竟

  1. 魔事的降伏

    • 佛以神力示現惡魔被五繫縛,說明說此三昧有威神力,能降魔。

    • 魔界行不污菩薩至魔宮,以「諸法無縛,本解脫故」等法義說法,引導惡魔及其眷屬(天女)發菩提心。

    • 佛陀點明:惡魔為解縛而發心,雖非清淨意,但亦與菩提作因緣,預示末世眾生輕心、貪利發心亦可作為佛道因緣。

  2. 四種授記

    • 佛為斷眾疑,開示四種授記未發心授記、適發心授記、密授記、現前授記

    • 佛以彌勒、文殊師利等為例,說明不同層次的菩薩受記情況。

  3. 福田與多聞的真義

    • 文殊師利開示「福田十法行」:如「住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而不入法位」,強調菩薩行不墮二乘。

    • 須菩提自謙:說明自己在佛菩薩中不名第一福田,勝過自己的菩薩有「薩婆若心」。

    • 文殊師利開示「多聞」:指能「聞一句之法,即解其中千萬億義」,能持十方諸佛所說,而知所說法無生無滅、無差別。

    • 阿難自謙:說明自己的多聞是「隨逐音聲而得解脫」,是如來神力所致,並非菩薩的無礙大慧。

  4. 文殊師利示現辟支佛行

    • 文殊師利自述:過去照明劫中,曾三百六十億世示現「辟支佛乘入於涅槃」,以方便度化不信大乘者。

    • 此舉旨在警醒二乘退心菩薩(二百天子)及一切眾生,菩薩行不捨生死,雖現二乘行,實不畢竟入滅,是首楞嚴三昧的自在力。

  5. 如來的壽命與神力

    • 堅意菩薩請問佛壽命。佛以神力令堅意親自前往東方**「莊嚴世界」**,得彼佛(即佛異身)告知,佛壽七百阿僧祇劫,打破了會眾對佛陀短壽的認知。

    • 佛再次強調:此等神通自在皆是首楞嚴三昧的勢力

  6. 經法流通與結勸

    • 佛囑累阿難受持本經,持須彌山頂釋承諾流通此經,並以樹變菩提樹的異相為證。

    • 佛開示「信樂此經」可得的**「二十不可思議功德之分」**,鼓勵眾生書寫、讀誦、修行此三昧。

    • 法會結尾,萬八千菩薩得首楞嚴三昧,無量眾生發菩提心,大眾信受奉行。


💡 法義評論 (Mahāyāna Doctrinal Commentary)

1. 核心定學:「首楞嚴」的至上性

《首楞嚴三昧經》確立了此三昧在菩薩道中的核心地位。它不是普通禪定,而是**「三昧之王」**:

  • 總攝萬行:經文直接指出,一切禪定、解脫、三昧、神通、智慧,皆攝在首楞嚴三昧中。它如同大海(攝諸河流)或轉輪聖王(一切助菩提法皆隨從)。

  • 不二法門的實踐:此三昧的真正力量在於**「不壞法性盡其邊際」。菩薩能「遍行一切諸行,而能善知諸行清淨」;能「現行一切凡夫所行,而實無行已過諸行」。這完美體現了大乘佛教「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的不二實踐。**

2. 菩薩的「方便善巧」與不退轉

經文最大的亮點在於描述菩薩的大方便善巧upāya-kauśalya):

  • 示現入滅而不永滅:這是對大乘菩薩與二乘聖者的根本區別。菩薩能「示現如汝所問,皆能示現於般涅槃而不永滅」,甚至「現行一切二乘儀法,而內不捨諸菩薩行」。

  • 文殊示現辟支佛:文殊菩薩自述於過去劫中**「三百六十億世,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震動大眾。此舉是為了教化僅能信受二乘法的眾生,並強調菩薩的「入滅盡定,以本願故,不畢竟滅」**。這是大乘「不捨眾生」悲願的極致體現。

  • 凡夫與佛法無二:堅意問如何修學此三昧,天子答:**「當修行凡夫法。若見凡夫法、佛法不合不散,是名修集首楞嚴三昧。」**這從最高層次揭示了此三昧的修行訣竅:不離世間,通達世間法即是佛法,因為一切法本無生滅、無合散。

3. 破除「所得」與「見縛」

本經明確批判了有所得心和各種見解的繫縛:

  • 無所得的大利:持須彌山頂釋言:「是三昧中寧復有得不得相耶?」並指出:「若於一切法若無所得,是名大利,於法有得是則無利。」這與《金剛經》的精神高度一致,強調實相的「無所得」是真正的利樂。

  • 魔縛與解脫:惡魔的被縛與解脫,象徵著眾生被「十二見縛」(我見、眾生見、斷見、常見等)所繫。魔界行不污菩薩的開示:「諸法無縛,本解脫故;諸法無解,本無縛故」,直接點出一切見解和戲論都是繫縛的根源,真正的解脫在於知見無去來相,不分別有無

  • 平等的本性:魔界天女向惡魔指出:「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不二不別」,這是對法性平等的徹底體悟,即使處於魔界,只要證得法性,即不離佛界。

4. 對二乘的警示與超越

本經多次透過阿難、須菩提、大迦葉等大弟子之口,自謙並警示二乘人,突顯大乘菩薩道的優越性:

  • 自視如盲:大迦葉自稱,未聞此三昧時,以為自己得天眼,聞經後才知「如生盲人,於佛深法無有智慧」,是**「無增上慢」**的表現。

  • 破器之喻:諸天子將漏盡阿羅漢比作**「破器」,雖能自飽,卻不能盛滿佛法(蘇油蜜)持還施與他人,而菩薩是「完堅之器」**。

  • 結論:修行若僅求自證涅槃,則永遠喪失廣大無邊的佛功德。


總結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是一部闡述菩薩摩訶薩以無礙智慧和無邊方便,在生死中行涅槃、在凡夫中行佛行的宏大經文。它以首楞嚴三昧為核心,描繪了菩薩的自在、神變和不二法門的實踐,是對一切有所得、自了漢思想的有力破斥,同時也是對菩薩「大悲不疲惓」精神的最高禮讚。

破斥他宗與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的核心價值在於確立大乘菩薩道的優越性、闡揚不二法門的極致實踐,並藉此破斥了以下他宗觀點及揭示了法義上的層次差別。


1. 破斥二乘自足觀點(聲聞、辟支佛)

本經對聲聞(阿羅漢)和辟支佛(緣覺)的境界和局限性進行了明確的批判,突出其在菩薩道法義前的不足:

批判對象批判觀點/法義差別經文佐證要點
已入法位(阿羅漢)境界有限,永失首楞嚴三昧,不能受持佛法大義。諸天子涕淚而言:「若人已入聲聞、辟支佛位,永失是首楞嚴三昧。」 寧作五逆重罪,得聞此三昧,不作漏盡阿羅漢,因阿羅漢「猶如破器,永不堪任受是三昧」。
福田位次聲聞乘的福田地位,在大乘菩薩面前黯然失色。長老須菩提(聲聞福田第一)自謙:「我不於佛諸菩薩中第一福田」,他只在無菩薩處得名福田。菩薩有薩婆若心(一切種智),故勝過聲聞。
多聞與智慧二乘的多聞僅限於隨他音聲而得解脫,並非菩薩的無礙智慧。阿難(多聞第一)自謙,其受持法是「如來神力」所致,所持甚少,與文殊所說「一言解千萬億義」的無礙辯才不可相比。
破器之喻形象批判二乘僅能自利,不能廣大弘法利生。聲聞、辟支佛被喻為**「破器」**:雖能自飽,卻不能盛滿佛法(蘇油蜜)持還施與一切眾生。
果位回心即使已得果位,亦缺乏最終極的方便和悲願。文殊菩薩示現三百六十億世入辟支佛涅槃,證明了菩薩能隨機示現二乘行,而二乘人入涅槃則「不應復有生死相續」。這突顯了菩薩的本願不捨三昧自在

2. 破斥「有所得」與「見縛」觀點

本經採用般若空宗的見地,破斥一切執著於法相或果位的「有所得」心態,強調實相的無住無二:

批判對象破斥法義要點闡揚的究竟法義
法位實得破斥執著於「得」與「不得」三昧。持須彌山頂釋反問堅意:「是三昧中寧復有得不得相耶?」並指出:「若於一切法若無所得,是名大利,於法有得是則無利。」
眾生見縛破斥眾生執著於六十二見(特別是常見、斷見、有無見)。魔界行不污菩薩開示:一切凡夫因憶想分別,顛倒取相而有縛。解脫的關鍵在於知**「諸法無縛,本解脫故;諸法無解,本無縛故」**。
男女差別破斥對男女相的執著分別,直指法性平等。瞿域天子言:「發大乘者不見男女而有別異。有分別故有男有女。」並強調一切法**「一味,謂法性味」**,是男是女「俱為顛倒」。
魔佛二元論破斥二元對立,執著於善惡、佛魔的區分。魔界天女開示惡魔:「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不二不別」,只要證得如來法性,魔界與佛界即無差別。

3. 首楞嚴三昧與六度萬行之差別

本經揭示了菩薩住首楞嚴三昧時,其所行的六波羅蜜與凡夫或小乘所行六度的本質差別。菩薩行六度是**「無行而行」**:

波羅蜜首楞嚴三昧下的行相(無行而行)傳統六度行相(有行而行)法義差別
檀波羅蜜(布施)不行求財,而能自在施與大千世界一切寶物,此是本功德所致。著於財法,為求福德而行布施。菩薩布施是隨意、自性功德,無施者受者相。
尸波羅蜜(持戒)不復受戒,於戒不動,示有所犯,而內清淨常無闕失。嚴謹受持、執著戒相,著於清淨與不清淨。菩薩持戒是內證清淨,不以戒相自縛,能隨化眾生。
羼提波羅蜜(忍辱)眾生不生而修於忍,不得彼我而修於忍,無所修亦無不修。著於有眾生可忍,有我相、彼相,有瞋恚可滅。菩薩忍辱是證空故忍,非是強忍或對境而忍。
禪波羅蜜(禪定)雖知諸法常是定相,而示眾生諸禪差別,現諸威儀來去坐臥,而常寂然在於禪定。執著於坐禪形相,求入禪定,與日常行持分離。菩薩禪定是法性本定,心不動轉,不離世間。
般若波羅蜜(智慧)不得業性及業報性,而示眾生有業業報;不見涅槃而說至涅槃。著於有無、生滅、業報的實有見解。菩薩智慧是通達無二,以空性為基,隨眾生根機演說二諦法。

總之,《首楞嚴三昧經》以其深廣的法義,將菩薩行從有相的、有為的修行,提升到無相、無住、無所得的境界,確立了首楞嚴三昧作為成就一切種智的總攝法門

實修首楞嚴三昧的方法與次第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所揭示的首楞嚴三昧,是成就佛道、總攝一切功德的「三昧之王」。其實修方法並非單一的禪定技巧,而是涵蓋了發心、正見、方便、福慧的完整菩薩道次第。

以下是根據經文要義整理的實修方法和次第:

一、 發心與基礎次第(菩提心為箭靶)

經中將修行此三昧比喻為「學射」,必須先從基礎發心開始,逐步精進:

  1. 發大菩提心:確立修行的究竟目標,即發起「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2. 學愛樂心與深心:對佛法生起深切的愛樂與信念,這是修學的根本動力。

  3. 修習四聖梵行

    • 大慈:願一切眾生得樂。

    • 大悲:拔一切眾生之苦。

    • 大喜:慶賀一切眾生之樂與善法。

    • 大捨:心無憎愛,平等對待一切眾生。

  4. 成就五通與六度:在發心和四無量心的基礎上,精進修習六波羅蜜,並隨緣任運而得五種神通力。

二、 正見與智慧觀行(通達無二)

此為核心實修,需要破除凡夫與二乘的執著,以空慧通達一切法性:

  1. 觀諸法空無障礙:觀察一切法自性本空,無有實體,在空性中不生任何掛礙之心。

  2. 觀凡夫法與佛法無二:不將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對立。認識到「凡夫法、佛法不合不散」,通達一切世間行即是佛行,一切心心所行皆是三昧的體現。

  3. 通達心性本寂:了知一切法是「寂滅相」,即「究竟涅槃」,因此如來不至涅槃,涅槃性故不至涅槃。

  4. 離於見縛與戲論:深知一切「我見、眾生見、壽命見、有無見」等十二見皆是繫縛。證知心性本來解脫,無有縛者、解者,遠離一切憶想分別和動念戲論。

三、 六度無行而行(三昧自在)

菩薩住此三昧時,其所行的六度是任運、自在、無所依著的:

波羅蜜實修方法(無所住行)
布施 (檀)心無貪著,一切悉捨。不為求財施物,而是以本具的功德力,隨意自在地施與一切。
持戒 (尸)於戒不動,內心清淨常無闕失。為化眾生雖現威儀,但心不為戒相所拘,不著於清淨與不清淨。
忍辱 (羼提)知心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不見眾生可忍、不見彼我可忍,以涅槃性、不壞法性而修忍。
精進 (毘梨耶)勤觀擇心,知心離相,不發動身口意業相。雖不見法有成就者,仍示現精進,為懈怠者作榜樣。
禪定 (禪)畢竟善寂調伏其心。心常寂然在於禪定,雖現來去坐臥、入於城邑聚落,乃至有所飲食,皆不離本定。
智慧 (般若)觀心知心,通達心相。雖為眾生說有生滅、業報、煩惱,而實知一切法性空寂,不著於智慧功德。

四、 圓滿與果地實踐

  1. 常在禪定而現化眾生:雖處於清淨的空性大定中,卻不畢竟入滅,能夠隨眾生所樂示現種種形色威儀,度脫眾生。

  2. 遍行一切菩薩行:以三昧力故,能於一念中,示現從入胎、初生、出家、成佛、轉法輪,乃至入大滅度等一切佛事,而不永滅。

  3. 無疲惓心:發大莊嚴,盡未來際教化眾生,而心未曾有疲倦之想。

  4. 得十力與二十功德:以此三昧為因,自然成就佛菩薩的十種堅固力,及二十種不可思議功德分(如智慧、辯才、神通、淨土等不可思議)。

總結而言,修習首楞嚴三昧的實修,在於以菩提心為始,以空性智慧為核心,以大悲方便為體用,達到「不住一切、遍行一切」的境界。

首楞嚴三昧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雖然講述的是極高深的定境,但其法義核心——「無行而行,不二法門」——完全可以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這種實修並非要刻意盤腿入定,而是要將心性的清淨和自在融入到行住坐臥、待人接物的每一個當下。


一、 於「行住坐臥」中修本定(禪波羅蜜)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動作,都是修習首楞嚴三昧的道場:

  • :無論是走路、通勤還是勞動,保持覺知,體驗身體的動作、內在的呼吸,心不被目的地或雜念牽引。體會身在動,而心常寂然在定的狀態。

  • 住、坐:在休息或工作時,覺察心念的起伏。觀察心猶如「虛空」,雖然有萬物流經,但虛空本身不變不動。

  • :即使睡覺也要「內不捨念佛三昧」,保持正念,心識不被昏沉或夢境完全主宰。

  • 原則「現諸威儀來去坐臥,而常寂然在於禪定。」 保持身在事中,心在定中。

二、 於「人我關係」中修大悲(慈悲喜捨)

首楞嚴三昧的修行以大慈大悲為基礎,這在日常人際互動中體現為:

  • 廣行大慈大悲:在與家人、同事、陌生人接觸時,不論對方善惡美醜,都發願令其得樂、拔其離苦,心無憎愛

  • 平等福田觀:將遇到的每一個人,無論是善人還是惡人,都視為自己的**「福田」。供養善者是隨喜,關懷惡者是悲憫。如經中所示,對善惡者皆以「同福田」**的心態對待。

  • 不著男女相:在社交中,不因對方的性別、身份、地位等標籤而起分別或執著,保持**「一切法一味,謂法性味」**的平等觀。

三、 於「逆境煩惱」中修無生忍(忍辱與智慧)

日常的壓力、紛爭、挫折,是實修忍辱與智慧的絕佳時機:

  • 不為煩惱所污:當貪、瞋、癡等煩惱生起時,實修者不應排斥或壓抑,而是要**「觀心知心」。了知煩惱的本性也是空寂的,「諸煩惱垢所不能污」**,保持心性如地水火風的平等性。

  • 無所住的忍辱:當遭遇毀謗、批評或冤枉時,實修**「不得彼我而修於忍」**。了知沒有實質的「我」在受苦,也沒有實質的「他」在加害,才能達到無所修亦無不修的究竟忍辱。

  • 不分別善惡:面對日常的選擇和評價,應知「諸法不見有差別相,而說諸法有善不善」。雖然我們行善避惡,但內心不應執著於善法的實有,才能**「破諸憶想虛妄分別」**。

四、 於「言說交流」中修辯才(多聞與精進)

日常的溝通交流也是智慧的體現:

  • 多聞的實踐:聽聞他人言論、學習知識時,不僅要記憶詞句,更要**「聞一句之法,即解其中千萬億義」**。將所學知識與法義的空性、無所得聯繫起來。

  • 樂說辯才:在表達時,實修**「不以我相、不以彼相、不以法相而有所說」**。不為證明「我」的正確或批判「他」的錯誤而說話,而是純粹隨順因緣開示義理。

  • 實語不虛:發願**「說法不虛」**,所言皆依真理,並能「以善言悅可眾生」,隨應說法,以語言為工具,成就他人。

五、 於「示現不二」中修方便(無所住行)

將大乘精神融入生活,即是最大的方便:

  • 現行凡夫行:不必刻意標榜自己是修行人。可以**「現行一切凡夫所行」,如工作、娛樂、應酬,但內心要清楚地覺察到:「而實無行已過諸行。」** 行住坐臥皆是幻化、心性清淨。

  • 不貪不厭:在受用日常衣食住行時,不貪戀五欲之樂,也不厭離世俗之境。雖「生於欲界作轉輪王」,但內心「常在禪定淨戒,善能了見三有過患」。

  • 隨順迴向:每日所做一切善事(如幫助他人、保持環境整潔、認真工作)都應當**「善知一切方便迴向」**,將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求得無上菩提,而非僅求個人的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