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的第二十四卷,即附錄六:觀難問以此為燈——十八大難與正理辯釋(上)。
「十八大難」(代表性的邏輯困境),進行逐一的深度辯證。這是檢驗中觀見地是否堅固的「試金石」。
附錄六:觀難問以此為燈——十八大難與正理辯釋(上)
科判總序:
甲十一、 觀難問(深入辯證十八種邏輯困境)
乙一、 關於「能破與所破」之難(語言哲學之辯)
丙一、 第一難:言語無力難(空語不能破實法)
丙二、 第二難:自語相違難(破空即成有)
丙三、 第三難:無宗可立難(不立宗即無義)
乙二、 關於「現量與比量」之難(知識論之辯)
丙一、 第四難:現見違害難(眼見實有云何空)
丙二、 第五難:比量無依難(無實法即無因喻)
丙三、 第六難:世俗有無難(假名亦須依實)
甲十一、 觀難問(深入辯證十八種邏輯困境)
【論曰】
夫中觀者,如獅子王,哮吼林間,百獸震伏。然狐兔之流(外道小乘),亦設巧計陷阱(邏輯詭辯),欲困獅子。
今依《般若燈論釋》與《廣百論釋論》,甄選最具代表性之難問,以此慧燈,一一照破,令正理無礙。
乙一、 關於「能破與所破」之難(語言哲學之辯)
此三難主要針對中觀學派「一切法空」的主張,質疑其語言工具的有效性。
丙一、 第一難:言語無力難(空語不能破實法)
【敵者難曰】
汝言「一切法空」。若此語言(能破)是「空」(無自性)的,那麼它就沒有力量去破除諸法(所破)。
譬如無火之薪,不能燒物;無鋒之刀,不能割斷。
若汝之語言「不空」(有自性),則違背汝宗「一切法空」之旨。
【正理辯釋】
依 《般若燈論釋》,清辨論師答曰:
1. 假名能破(Designation can refute):
語言雖無自性(空),但有「世俗緣起」之作用。
譬喻: 如幻化之人(幻師所作),雖無實體,但能斬斷幻化之敵。又如夢中之虎,雖非實有,能令夢中人驚怖。
量式:
宗: 我之語言,雖性空,能破汝執。
因: 緣起假立故。
喻: 如影像、谷響(雖空而能生識)。
《般若燈論釋》云:「如幻主所作幻丈夫,自體空故,譬喻得成。」
2. 遮而不表(Negation without Affirmation):
中觀之破,非是以「實法」去擊碎「實法」,而是「揭示」對方本來就沒有自性。
譬如一人言「屋中有鬼」,一人言「屋中無鬼」。「無鬼」之言,並不需要造出一個「無鬼實體」去趕走鬼,只是指出「本來無鬼」的事實而已。
丙二、 第二難:自語相違難(破空即成有)
【敵者難曰】
汝言「無自性」。若「無自性」這句話是真實的,那麼「無自性」本身就是一種「自性」(性質)。
若「無自性」有自性,則「一切法無自性」之宗被推翻。
若「無自性」無自性,則此語虛妄,諸法應有自性。
此即「自語相違」(Self-contradiction)。
【正理辯釋】
依 《廣百論釋論》 護法菩薩意:
1. 遮詮義(The Meaning of Negation):
「無自性」一詞,是 「遮詮」(Prasajya-pratisedha,唯遮不表),而非「表詮」。
它僅僅是為了否定外道所執的「實有自性」,並非在建立一個名為「無自性」的實體屬性。
《廣百論釋論》云:「真無之言,唯遮其真,無別所表……如非有言,唯遮其有,不詮非有。」
譬喻: 如人說「莫作聲」,此「莫作聲」之聲,意在止聲,非為以此聲增加喧鬧。
2. 空亦復空(Emptiness of Emptiness):
中觀不執著「無自性」為實有,此「無自性」亦是緣起假立,亦無自性。故無自語相違過。
丙三、 第三難:無宗可立難(不立宗即無義)
【敵者難曰】
龍樹云「我無宿宗」(我沒有立論)。若無宗,則不能破他。破他即是立「他非」。若不立宗,則成戲論。
【正理辯釋】
此為中觀學派內部「自續」與「應成」爭論之焦點。
依 《般若燈論釋》(清辨自續派觀點):
1. 勝義無宗,世俗立宗:
在勝義諦中,言語道斷,確實無宗可立。
但在世俗辯論中,為了折伏邪見,必須建立量式。
《般若燈論釋》 常言:「第一義中,諸內入等,無自起義。」此「第一義中……無……」即是清辨所立之宗。他認為這不是執著,而是如實的描述。
2. 破即是立(Refutation is Proof):
破除「有」,即是顯示「空」。空非實法,故說無宗;然空理不謬,故名正見。
乙二、 關於「現量與比量」之難(知識論之辯)
此三難針對中觀違背世間常識(現量)與邏輯推理(比量)的指控。
丙一、 第四難:現見違害難(眼見實有云何空)
【敵者難曰】
汝言「色空」,違背「現量」(Perception)。我親眼看見山河大地、瓶衣等物,分明是有,云何言無?現量最為殊勝,汝之比量(推理)云何能破現量?
【正理辯釋】
依 《廣百論釋論》:
1. 假有非實(Appearance is not Reality):
現量所見,只是「顯色、形色」的影像,並非「實有自性」。
譬喻: 如人眼見陽焰以為水,眼見旋火輪以為輪。此皆是現量所見,然智者知其不實。見是有的(幻有),但所見之「實體」是無的(空)。
《廣百論釋論》云:「現見世間諸事,無不皆難測……根境理同然,智者何驚異?」
2. 唯識所現(Consciousness-only Appearance):
《廣百論釋論》 進一步以唯識義破之:眼所見者,唯是自識所變之相分,非心外實法。既然非心外實法,即破除了「心外實有」的現量執。
《般若燈論釋》云:「若以世諦所見為第一義者,彼不可信。」
丙二、 第五難:比量無依難(無實法即無因喻)
【敵者難曰】
汝用「因明」(邏輯)來破我。因明需要「宗、因、喻」。若諸法皆空,則「因」是空,「喻」也是空。空的因喻,如何能證明空的宗?如無根之樹,不能生果。
【正理辯釋】
依 《般若燈論釋》:
1. 假名有用(Utility of Conventional Existence):
雖然因、喻無自性,但在世俗諦的邏輯規則中,它們是有效的。
譬喻: 如夢中被火燒,需用夢水去滅。夢火、夢水皆空,但「以水滅火」的功能在夢中是成立的。
《般若燈論釋》云:「譬如幻主所作幻丈夫,自體空故,譬喻得成。」(正因為它是幻化的,所以能用來比喻其他幻化的事物)。
2. 破立均等:
若敵者堅持「空不能破」,那麼敵者的「有」也不能「立」。因為在中觀看來,「有自性」的法是僵死不變的,反而不能產生推論的作用(因果不通故)。唯有「空」(緣起),才有因果推論的可能。
丙三、 第六難:世俗有無難(假名亦須依實)
【敵者難曰】
汝言「瓶是假名」。然假必依實。若無「實繩」,云何有「假蛇」之錯覺?若無「實水」,云何有「陽焰」之似水?故世俗假有背後,必有勝義實有。
【正理辯釋】
此為最堅固之難,依 《廣百論釋論》 破之:
1. 假亦依假(Dependence on other conceptual constructs):
假名不必依實,可依他假。如「軍」依「兵」立,兵依「肢體」立,肢體依「極微」立,極微依「方分」立。推究到底,無一實法。
《廣百論釋論》云:「如離於色等,瓶體實為無。色體亦應然,離風等非有。」
2. 錯覺不依似因(Illusion does not require similarity to reality):
雖世間常以似有為喻,然夢中見鬼,未必世間真有鬼。眼病見空花,未必空中有實花。
顛倒妄執,是無始無明熏習所致,非必須依據實物模型方能產生。
《大乘中觀釋論》 云:「此無不和合對治過失……故知緣起空,我說無自性。」
【卷二十四總結】
本卷針對中觀學派常受詰難的語言邏輯與知識論問題,引用清辨、護法論師的精密辯證,確立了:
空語能破: 如幻化除幻化。
遮詮無過: 不立實法,故無自語相違。
假名有用: 世俗諦中的現量與比量,在破執層面上是有效的工具。
下卷將繼續探討關於 「因果、運動、涅槃」 等更深層的九大難問。
(卷二十四 竟)
下一卷為附錄六:觀難問以此為燈(下)。將解析剩餘的九大難問(如業果不失難、三世實有難、斷滅難等),並最終總結中觀應機破執的無上方便。
【附錄:本卷參考疏釋對照】
空語破有: 參照《般若燈論釋》(卷一)之自立量辯證。
遮詮義: 融合《廣百論釋論》與《中論》之無生義。
現量違害: 參照《廣百論釋論》(觀根境品)之唯識觀。
假必依實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