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卷三十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的第三十卷,即附錄十一(最終補遺):觀疑難以此為燈——學人釋疑與正見抉擇

雖然全論體系已備,然末法眾生疑根深重,常於「相似空」與「真實空」之間徘徊。本卷仿照古代論書的「問答決疑」體例,針對學習中觀最易產生的誤區,依據五部釋論的精髓,進行最後的辨析與指歸,作為全書的補遺與封底。

總攝無上大乘中觀正理 以此為燈 照破二邊

附錄十一(最終補遺):觀疑難以此為燈——學人釋疑與正見抉擇

科判總序:

甲十六、 觀疑難(針對學習誤區之決疑)

 乙一、 疑「空即斷滅」之辨析

  丙一、 問:空與無有何異?

  丙二、 答:空是緣起,無是斷見

 乙二、 疑「破壞世法」之辨析

  丙一、 問:若無我,誰受持戒?

  丙二、 答:無我故能持,有我則常住

 乙三、 疑「修行無下手處」之辨析

  丙一、 問:心行處滅,云何觀修?

  丙二、 答:以分別除分別,如楔出楔

 乙四、 疑「諸師異說」之辨析

  丙一、 問:唯識中觀孰優孰劣?

  丙二、 答:藥病相應,究竟一味

甲十七、 全書圓滿結讚


甲十六、 觀疑難(針對學習誤區之決疑)

乙一、 疑「空即斷滅」之辨析

【學人問曰】

論中常言「畢竟空」、「無所有」、「如龜毛兔角」。若一切法如龜毛兔角,則世間山河大地、親眷財物皆是虛無。這豈不是墮入「虛無主義」(Nihilism),令人灰心喪志,甚至撥無因果嗎?

【正理決疑】

《般若燈論釋》與《中論》

  1. 龜毛兔角喻之真義:

    • 喻「自性」無,非喻「作用」無。

    • 《般若燈論釋》云:「兔角無體,即是其體。」(意指「無自性」就是事物的真實狀態)。

    • 我們說「一切法如龜毛兔角」,是指在「勝義諦」中,找不到一個獨立不變的實體。但在「世俗諦」中,幻相宛然存在。如夢中雖無實虎,但夢中人仍會感到恐懼。中觀破的是「實虎」,不否認「夢中之怖」。

  2. 空即是緣起(Emptiness is Dependent Origination):

    • 《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 正因為房子是「空」的(無實體、有空間),人才能進去住;正因為種子是「空」的(無不變性),才能發芽。如果種子「不空」(實有、常住),它永遠變不成芽。

    • 所以,「空」是萬法生起、運作的基礎,絕非斷滅。斷滅論者認為「先有後無」,中觀論者認為「本自無生」,故無可滅。


乙二、 疑「破壞世法」之辨析

【學人問曰】

若依貴論,無「受者」、無「作者」。既然沒有「我」,那麼我現在持戒、忍辱、布施,將來是誰去成佛?如果是「空」去成佛,那與我何干?這豈不是破壞了世間的倫理與修行的動力?

【正理決疑】

《廣百論釋論》與《順中論》

  1. 有我則不能持戒:

    • 若有實我,我即是常。常者不可變易。凡夫永遠是凡夫,不能變成聖人;窮人永遠是窮人,布施也不能致富。這才是真正的「破壞世法」。

    • 《廣百論釋論》云:「若法本性有……以本性無故,變異不可得。」

  2. 無我故能成佛:

    • 因為「無我」(無固定實體),生命是流動的「相續流」(Stream of continuity)。

    • 今生的持戒(因),會熏習在心識流中(雖心亦空,如幻傳遞),感召未來的佛果。

    • 雖然「前我」非「後我」(不常),但「後我」不離「前我」(不斷)。如薪火相傳,火非前火,亦不離前火。

    • 《順中論》云:「如是無我……以是作故。」正因為無我,造作才有意義。


乙三、 疑「修行無下手處」之辨析

【學人問曰】

論中說「諸法實相,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既然心念動不到,語言說不到,那我每日在蒲團上起心動念觀修,豈不都是「戲論」?究竟該如何下手?

【正理決疑】

《大乘中觀釋論》 安慧菩薩意:

  1. 以楔出楔(Using a peg to remove a peg):

    • 雖然「分別」是虛妄的,但我們可以用「正確的分別」(如觀無常、觀空)來去除「錯誤的分別」(如執常、執我)。

    • 當錯誤的分別去除後,正確的分別也隨之捨棄。如用楔子把卡在木頭裡的楔子打出來,最後兩個都扔掉。

    • 《大乘中觀釋論》云:「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先用「空見」除「有見」,最後「空見」亦捨。

  2. 無所得為方便:

    • 下手處即是「推求」。當你尋找「心」在哪裡、「我」在哪裡時,發現「了不可得」。

    • 就在這個「找不到」的當下,不要驚怖,不要退縮,安住在這個「無所得」的清淨心中,這就是契入實相的門徑。


乙四、 疑「諸師異說」之辨析

【學人問曰】

本論引用了清辨(分別明)、護法、安慧等不同論師。清辨說「心外有境(世俗中)」,護法說「唯識無境」。這兩派見解如水火,本論將其並列,豈不矛盾?學人應依何者?

【正理決疑】

《中觀正理廣論》 之總攝立場:

  1. 藥病相應(Medicine suits the illness):

    • 對於執著「物質實有」嚴重的人(如現代唯物論者),護法、安慧的「唯識無境」是良藥,能破除對物質的迷信。

    • 對於執著「心識實有」嚴重的人(如某些瑜伽行者),清辨、青目的「心境俱空」是良藥,能破除對心識的執著。

  2. 究竟一味(Ultimate Unity):

    • 到了勝義諦的最高層次,清辨說「第一義中眼不見色」,安慧說「見境無我時,識亦不生」。

    • 兩派最終都導向了 「能所雙亡,寂滅無生」 的境界。

    • 故學人不用在門戶上爭執,應視不同論式為對治不同執著的工具。


甲十七、 結讚

【偈曰】

緣起甚深似海深,中觀正理若明燈。

破邪顯正無餘蘊,以此慧炬照迷津。

龍樹提婆開聖路,青目清辨繼芳塵。

安慧護法同宣演,無著妙義入微真。

十八大難皆冰釋,二十七品理自伸。

不墮有無離斷常,當下即是本來人。

願此廣論流沙界,普令含識悟無生。

以此功德施群品,同入如來大寂門。


【附錄:本卷參考疏釋對照】

  1. 龜毛兔角喻: 參照《般若燈論釋》(觀無作品)之解釋。

  2. 持戒與無我: 參照《廣百論釋論》(觀教誡品)之論述。

  3. 修道方便: 依據《大乘中觀釋論》(觀法品)之修行次第。

  4. 宗派會通: 綜合全書五大論師之觀點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