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 作者與譯者簡介背景
| 角色 | 姓名 | 背景簡述 |
| 造論者 | 提婆設摩阿羅漢 (Devaśarman) | 尊者,部派佛教時期的一位阿羅漢。他是說一切有部的前身——分別說部或犢子部的重要論師。這部論典的核心思想是主張「補特伽羅」(人、個體)的實有性,對抗當時否定「人我」實有的法有論者,特別是《發智論》等說一切有部的新興觀點。因此,本論反映了部派佛教內部關於「人我」和「法性」爭論的重要歷史階段。 |
| 翻譯者 | 三藏法師玄奘 | 唐代高僧,著名的佛經翻譯家。他從印度帶回大量佛典,並組織譯場進行翻譯。玄奘所譯的經論在中國佛教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他將本論歸入「阿毘達磨」之下,表明了其在論藏中的地位。 |
📖 內容大綱(按卷和蘊分列)
本論總共十六卷,分為六個「蘊」(部分),前兩卷為《大正藏》分卷,第三卷起為論典本身的結構,即六蘊:
總嗢拕南頌(總攝綱領)
初目乾連蘊,次補特伽羅,因所緣雜類,四句最為後。
(註:此處「四句」指「四句最為後」的四句,即指因緣蘊第四章、所緣緣蘊第五章,這與論典的六蘊結構略有出入,但實質內容是六個部分。)
| 蘊名 (卷數) | 主題概述 | 核心內容與辯論對象 |
| 目乾連蘊 第一 (卷一至卷二) | 對「三世實有」的質疑 | 挑戰沙門目連(或摩訶目犍連)所代表的分別說部/大眾部的「現在有,過去未來無」的時分觀點。論主(提婆設摩)以經文如「觀貪不善根」等,質問若過去、未來法皆無,則無法解釋修行者如何「已觀」(過去)、如何「當觀」(未來)、如何在「現在」以一心觀另一心(二心和合不應理),以此論證三世實有。 |
| 補特伽羅蘊 第二 (卷二至卷三) | 確立「補特伽羅」實有 | 這是論主核心思想的體現。補特伽羅論者主張「人我」(個體)是實有、可得、可證的。通過與性空論者(說一切有部等,認為「人我」是假立的)進行辯論,探討眾生在五趣、八種聖者位、三聚(不定、邪定、正定)間的流轉與轉變問題,質問若無實有「人我」,如何能解釋從一趣轉生另一趣時「非即非異」(不是完全一樣也不是完全不同)的連續性。 |
| 因緣蘊 第三 (卷三至卷五) | 六識的「因」與「界」的關係 | 探討六識(眼識至意識)與三世、三性(善、不善、無記)之間的因果關係。詳盡分析六識在不同時態(過去、未來、現在)下,以及在不同善惡性質下,以何種「因」和「界」作為生起條件。也深入分析了結、縛、隨眠、隨煩惱、纏在不同意識狀態下的「為因、為緣」的複雜關係。 |
| 所緣緣蘊 第四 (卷六至卷十) | 心識的「所緣」(認識對象) | 詳盡分析六識對於各種對象(所緣)的認識範圍和方式。探討心識如何緣取三世法、三性法、四界法(欲、色、無色、不繫)以及五種所斷法(見苦、集、滅、道、修所斷)時,其心識本身(能緣)和所緣的關係,以及與隨眠(煩惱)的隨增關係。 |
| 雜蘊 第五 (卷十一至卷十二) | 各種法相的綜合討論 | 綜合討論多種法相和修行狀態。如眾生染、離染能力的差別(五識唯染,意識兼具)、所識法(有色、無色、有漏、無漏等)與識的關係、心識生滅與諸根增損、五無間業的行相、斷善根的過程及其行相,以及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的「已斷已遍知」(修行斷除)的關係。 |
| 成就蘊 第六 (卷十三至卷十六) | 心心所法的成就與不成就 | 以「成就」和「不成就」作為標準,分析十二種心(欲、色、無色界各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學、無學)之間的相互關係,即一個人具備某種心時,是否同時具備或不具備其他心。最後還討論了修行者在不同境界轉變時(如得離欲、入見道等),心心所法在「捨成就得不成就」和「捨不成就得成就」的轉換關係。 |
⚖️ 法義評論與歷史意義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是說一切有部「六足論」之一,但它的核心立場與說一切有部的正統教義相悖,這使得它在佛學史上具有獨特的價值。
「補特伽羅」實有論(人無我爭論):
核心衝突點: 說一切有部主張「法有,人無」(法是實有的,但人我是假立的),將補特伽羅(人)視為五蘊的假合。
本論立場: 本論作者提婆設摩是犢子部論師,該部堅持「補特伽羅」是實有體,不可歸攝於五蘊(非即蘊),也不可脫離五蘊(非離蘊)。本論第二「補特伽羅蘊」中大量「彼即是彼/彼異於彼」的四句問難,正是針對「人無我」觀點所提出的挑戰。論主認為,如果「人我」是假有,則無法解釋業報的承擔、輪迴的連續性、以及聖者果位的轉變(如預流向得預流果時,「向」和「果」的承當主體)。
「三世實有」的爭論:
核心衝突點: 說一切有部的標誌性主張是「法體恆有,三世實有」。
本論立場: 本論第一「目乾連蘊」雖然是以目連(分別說部)的「現在有,過未無」的觀點作為質問對象,但其辯論邏輯「過去法若無,則無從觀得」卻是為了確立**「三世實有」。這點與後來的說一切有部正統教義一致,但論主在歷史上屬於傾向舊有觀點**的論師,這表明「三世實有」的思想在論典編纂時期已逐漸成為部派佛教的主流共識之一。
論義的詳盡與結構的嚴謹:
作為阿毘達磨(對法/論藏)典籍,本論展現了對心心所法(心識及其伴隨的精神活動)極度細緻的分類和分析。例如對六識與「緣」的探討、十二種心在成就與不成就上的排列組合、以及「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四緣在不同心法間的複雜關係,都體現了部派佛教時期高度發達的法相分析學。
歷史定位的複雜性:
儘管本論的主張與說一切有部的核心教義(人無我)相違,但它仍被後來的說一切有部吸納為其論藏「六足論」之一。這反映了該部派在形成過程中,兼容了內部不同學派的論典,雖立場不同但皆承認其學術價值。這也使得本論成為研究部派分裂和學說演變的珍貴文獻。
評破他宗觀點與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一、 對「三世無」觀點的評破(目乾連蘊)
本論(提婆設摩阿羅漢,代表舊有觀點的論師)的核心辯論之一,是針對「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為有」的分別說部或大眾部的時分觀念進行評破。
| 宗派立場 | 評破對象 | 核心質疑點與法義差異 |
| 三世實有論者(論主立場) | 沙門目連(分別說部) | 修行實踐與三世的矛盾: 論主援引契經中佛陀教導弟子「觀不善根」的例子,質問若過去、未來法不存在,則無法解釋: 1. 觀過去: 若說已觀(過去)的貪不善根為「無」,則「有能於貪不善根已觀是不善」的經文便不成立。若要能觀,過去法就必須是實有的。 2. 觀未來: 若說當觀(未來)的貪不善根為「無」,則「有能於貪不善根當觀是不善」的經文便不成立。若要能觀,未來法就必須是實有的。 3. 觀現在: 若說觀於現在,則必須承認「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和合,一是所觀、一是能觀」,但「二心和合」在當時的理論體系中被視為不應理,因為心識是剎那生滅的。 |
評論: 這種質疑迫使對手承認「三世實有」的必要性,即法體在三世中皆有,才能解釋業果的相續、煩惱的除斷,以及修行觀照的對象。
二、 對「人無我」觀點的評破(補特伽羅蘊)
這是本論最為關鍵、最具犢子部色彩的辯論,直接針對當時興起的說一切有部等「法有,人無」(性空)的立場。
| 宗派立場 | 評破對象 | 核心質疑點與法義差異 |
| 補特伽羅實有論者(犢子部) | 性空論者(說一切有部) | 1. 流轉的主體: 質疑如果沒有實有的「補特伽羅」,如何解釋有情從「地獄趣沒生傍生趣」?若說「彼即是彼」(地獄眾生就是傍生眾生),則不合理;若說「彼異於彼」(完全是兩個),則斷滅;若說「不可說彼或彼或異」,則無法表達事實。唯有承認「補特伽羅」作為非即蘊、非離蘊的實有承擔者,才能解釋這種「非斷非常」的流轉。 2. 聖者果位的轉變: 質疑「預流向」如何能得「預流果」?如果「向」和「果」是兩個不同的法,則其間的獲得就沒有承擔者,無法解釋聖者修行的連續性。這同樣指向必須有實有的補特伽羅來完成從「向」到「果」的轉變和證得。 3. 業報的承擔: 質疑「此作此受」與「異作異受」的極端。若人造業與受果的是同一個(此作此受),則落「常邊」;若人造業與受果的是不同的(異作異受),則落「斷邊」。論主引用經文「我終不說自作苦樂/他作苦樂」來反駁,最終目的是暗示:業果的承擔者(補特伽羅)必須是超脫五蘊的獨立實體,才能避開常、斷二邊。 4. 慈悲的對象: 質疑如果沒有實有的「有情」(補特伽羅),佛陀所說的「當使有情具諸快樂」的大慈悲心所緣(認識對象)是什麼?如果慈悲心緣的只是「執受諸蘊相續」,則與經義不符,也無法解釋慈悲的實質作用。 |
評論: 犢子部藉助經教和世俗經驗中的連續性、承擔性、道德性(業報)等問題,強力反對將「人」完全分解為無常的「法」(五蘊),捍衛了「人我」在某種意義上的實有性。
三、 對法相本質的精細分析(雜蘊與四緣)
本論在具體分析心所法時,也體現了極為嚴謹和細膩的法義區分,反映了阿毘達磨的嚴密性。
| 法義區分點 | 核心差異與判斷依據 | 實質意義 |
| 五識身與意識的差別 (雜蘊) | 染、離染能力: 五識身(眼耳鼻舌身識)「唯能起染,不能離染」;意識身「亦能起染,亦能離染」。 | 五識僅局限於對現前境界的單純感知(如眼識了別色),沒有足夠的力量進行分析、思擇、決斷等深層次的心所活動來實現離染(出世間)。只有意識才能相應於道諦(出世間法)進行觀擇,從而實現解脫(離染)。 |
| 五根與心識的所緣 (所緣緣蘊) | 了別能力: 五識身「唯能了別青色,不能了別此是青色」;意識「能了別青色,亦能了別此是青色」。 | 五識只能直接感知事物本身的特徵(如青、黃、赤、白等),屬於直接、剎那的感知。意識則具有「分別」(概念化)能力,能夠進一步「了別其名」,判斷「此是青色」,執行思惟、計度等間接、複雜的認知活動。 |
| 增上緣的定義 (雜蘊) | 定義: 「若此相應法、若此俱有法,若有色無色...如是一切法皆為增上緣,唯除自性」。 | **增上緣(優勢條件)**是四緣中最為寬泛的緣,指除了法體本身之外的一切法。這表明在現象界中,任何法的生起都受到無數外在和內在條件的影響和支持。 |
| 善惡心的相應與隨增 (因緣蘊/所緣緣蘊) | 煩惱的為因、為緣: 煩惱(如隨眠)對心識的影響分為「為因、為緣」和「相應、不相應」。有些煩惱可以「為緣而不為因」(如一切隨眠對於善心),有些煩惱則「亦能為因亦所隨增」。 | **「因」通常指能產生直接結果或異熟果的作用;「緣」**指間接的助緣、增上力。「相應」指煩惱與心王(心識)同時生起。這種區分體現了對煩惱(隨眠)作用方式的極度細緻劃分,精確定位了煩惱在不同心識活動中的性質和力量。 |
根據《阿毘達磨識身足論》所闡述的法義,可以總結出以下幾種相應的實修方法:
🧘♀️ 依循法義的實修方法
1. 觀照心識與煩惱的實有性(三世與染污)
實修目的: 破除虛無斷滅見,堅定修行對象的真實性,確立對業報流轉的信心。
方法: 依據論中對「三世實有」的論證,修行者應當:
觀過去: 清楚了知自己過去所造的善業和不善業,它們雖然已滅,但其潛在的「體」和「功能」(因)依然存在,能夠在未來產生果報。這能增強對因果不虛的信念。
觀煩惱: 依論中提及的「已觀、今觀、當觀貪不善根」的步驟,仔細觀察自身現前的貪、瞋、癡等不善根(煩惱)。認識到這些不善根並非虛無,而是實有的、具有染污功能的「法」,從而發起厭離。
2. 斷除煩惱的對治法(觀苦、集、滅、道)
實修目的: 系統地斷除見所斷(見道所斷)和修所斷(修道所斷)的煩惱。
方法: 依循論中對心心所法與見所斷、修所斷的分析,進行四聖諦的觀修:
觀苦諦: 深刻觀照五取蘊(色、受、想、行、識)的本質是「粗、苦、障」和「如病、如癰、如箭、若惱害」,以及「無常、苦、空、無我」。這直接對治薩迦耶見(我見)和邊執見。
觀集諦: 觀照貪、瞋、癡等煩惱如何作為「因、集、生、緣」而生起,是未來苦果的根源。這對治邪見、見取、戒禁取、疑等煩惱。
觀滅諦: 體悟涅槃的寂靜相為「滅、靜、妙、離」,確立解脫目標。
觀道諦: 修習八聖道支,尤其是「正見」和「正思惟」,以出世間的無漏智慧(學心、無學心)觀擇四諦,系統地將見所斷和修所斷的煩惱次第斷除。
3. 提升離染心識的修習(意識的運用)
實修目的: 增長能離染的「意識」力量,實現超越三界的善心。
方法: 依據「五識身唯能起染,意識身亦能起染亦能離染」的區分:
覺察轉換: 訓練在六根接觸六塵時,意識能及時介入,將僅僅「了別色」的五識活動,提升為「了別此是青色」的意識活動。
專注禪定(靜慮): 通過修習欲界善心、色界善心、乃至無色界善心,來實現心識對三界煩惱的暫時伏除(離染)。特別是論中提及的「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等空性相應的善心,是實現三界繫善心所緣為「善法」的進階修行。
4. 實踐慈悲觀(對治我執)
實修目的: 破除「人無我」的極端虛無論,將慈悲運用於真實的對象。
方法: 依據論中對「慈悲以有情為緣」的提醒:
廣緣有情: 雖然理上可能體會到「補特伽羅」是假立的,但在實踐上,應當依循佛陀教導,以眾生(有情)為真實的所緣,修習「當使有情具諸快樂」的慈心等至。
打破隔閡: 觀想並體會眾生在五趣(地獄、傍生、鬼、天、人)中的苦迫流轉,發起真正的慈悲心。這種有情觀能夠強烈對治自我為中心的見解(我語取、薩迦耶見)。
5. 堅固善根的防護(對治斷善根)
實修目的: 維持並增長已有的善根,避免墮入「邪定聚」和「斷善根」的極端。
方法:
遠離邪見: 深刻認識五無間業和斷善根的惡行相。特別是遠離「執無有見,言無有因、言無有作」的邪師邪論,因為這些會「究竟撥無一切善惡業果異熟」,導致善根損減、惡業熾盛。
親近善友: 親近那些能夠「教示勸誨,令其歡悅修學受持」正法和毘柰耶(律藏)的善知識,持續增長「三種善根、三種妙行、十善業道、八正右道」。
根據《阿毘達磨識身足論》的法義和實修精神,以下是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的幾個核心方法:
🏡 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1. 覺察「當下心」與「所緣」的性質
這是運用論中對心識(能緣)與對境(所緣緣)細膩分析的方法:
五識的單純覺知: 當眼耳鼻舌身五識升起時,只覺察其最原始、最單純的了別功能。例如,眼睛看到紅色,就只覺察「了別紅色」這一現象,不立刻貼標籤或產生好惡。這是一種「唯能了別色,不能了別此是紅色」的訓練狀態。
意識的後續檢視: 在五識之後,意識(第六識)會立刻生起計度、思惟。此時,應當訓練意識慢下來,回頭檢視:
這個意識是「善、不善、還是無記」(性質)?
它緣取的對境是「可意樂俱」(順境)還是「違意苦俱」(逆境)?
它是否夾雜著「貪、瞋、癡」等不善根?
2. 斷除煩惱的即時對治(如觀火)
論中將貪、瞋、癡比喻為「火」。在日常互動中,可以採用即時觀照對治:
煩惱升起時的即時命名: 當感受到情緒強烈波動(如憤怒、貪戀)時,立即意識到這是「貪火」或「瞋火」的生起,並將其視為一個具體的、實有的「法」在運作。
隔離「因」與「緣」: 提醒自己,這個煩惱的生起是過去的潛在「因」與現前的「境」(所緣緣)結合而成的。既然煩惱已生,就要練習不讓它繼續成為下一剎那不善心的「因」,不讓它繼續增長。
3. 實踐慈悲觀的擴展
這是一種應用「補特伽羅實有」精神來對治我執和狹隘的善心。
緣取「人」的實踐: 在與他人互動時,不要將對方簡化為一堆標籤或印象(假立的蘊),而是視為一個實實在在的「補特伽羅」(有情)。
發願利樂: 誠懇地發起「當使有情具諸快樂」的願心。對待家人、同事、甚至是路人,都將他們納入自己的慈悲所緣之中,努力提供善意和幫助。
4. 避免「斷善根」的防護網
論中對斷善根有詳細的描述,這提醒我們日常要堅固自己的善行:
遠離負面言論: 避免參與宣揚「無因無果」(言無有因、言無有作)、否定道德價值(撥無善惡業果異熟)的言論和社群。
護持正知正見: 經常反思自己的行為和思想是否與「八正右道」相應。如果發現自己傾向於「邪見、邪思惟」等「左道」,要立即警覺並透過閱讀、聆聽正法來糾正。
5. 善心的持續與增長
這是針對「捨成就得不成就」和「捨不成就得成就」的法義所做的努力。
「得成就」的努力: 把握每一個良善的機會。例如,專注完成一項有益的工作、對人展現耐心、練習禪定或專注力,都是在「捨不成就得成就」的努力,增長已未生起的善心。
「不捨成就」的警惕: 已經習得的善心(如慈悲、專注力、耐心)在心流轉動時可能暫時消失(捨成就),但要提醒自己不要退失。當發現善心退失時,應立即以對治法重新提起,迅速「續善根」,避免沉溺於不善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