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事分阿毘曇論》分析
📝 作者與譯者簡介
作者: 尊者 世友 (Vasumitra)。
背景: 世友尊者是部派佛教,尤其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中,一位極為重要的論師。他的著作旨在對佛陀的教法進行詳細的分類、解釋和辯論,這正是「阿毘曇」(Abhidharma)的宗旨。本論書名「眾事分」表明它可能隸屬於一個更大的阿毘曇體系中的某一部分,或專門處理各類法相的事項。
譯者:
宋天竺三藏 求那跋陀羅 (Guṇabhadra)。
菩提耶舍。
譯經背景: 這部論書是在中國南北朝時期的「宋」(劉宋)代翻譯的。求那跋陀羅是當時著名的譯經僧,他與菩提耶舍合作,將原來的「真定胡文本」(即梵文或中亞文字的原本)翻譯成宋代漢語。這段紀錄顯示了翻譯過程的嚴謹性:「執筆錄心受,一一從義書,句味粗已定,謹呈舊學僧」,表明翻譯者力求義理的準確和詞句的穩定。
📚 內容大綱
本論分為多個「品」(章節),主要以問答的形式對佛法中的核心概念進行界定、分類和相互關係的探討,體現了阿毘曇法相學的嚴密體系。
卷第一
五法品第一: 界定佛教的基本五大分類法(五事):
色(物質現象):四大(地、水、火、風)及四大造色(五根、色、聲、香、味、觸入少分、無作色)。
心(識):意及六識(眼、耳、鼻、舌、身、意識)。
心法(心所):與心相應的各種精神活動(受、想、思、觸、憶、欲、解脫、念、定、慧、信、精進、覺、觀、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以及結、縛、使、煩惱、纏、智、見、無間等)。
心不相應行:不與心相應而獨立存在的現象(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味身等)。
無為(非造作):虛空、數滅、非數滅。
分別智品第二: 詳細解析十智(法智、比智、知他心智、等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的緣、性質(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及其互相含攝關係。
卷第二
分別諸入品第三: 依據佛陀所說的「一切法」——十二入(六根六境: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進行詳細的性質判別(色/非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以及與五陰、十八界、二十二根、九十八使的相互攝受關係。
分別七事品第四: 羅列並定義多組法數:十八界、十二入、五陰、五盛陰、六界、十大地法、十煩惱大地法、十小煩惱大地法、五煩惱、五觸、五見、五根、五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愛身,並討論它們之間的關係(相應、共有、攝屬)。
卷第三
分別諸使品第五: 專門分析九十八使(根本煩惱)的界繫(欲、色、無色)、斷位(見苦、集、滅、道斷;修斷)和性質(一切遍/不一切遍、有漏緣/無漏緣、緣使/相應使)及其相互關係。
卷第四至卷七
分別攝品第六(之三): 以極為細密的表格化方式,對前述的各種法數進行交叉比較和分類,即所謂的「攝品」。它主要圍繞每一類法(如:色法、心法、有漏法、無為法)進行以下判別:
被哪些法數(界、入、陰)所攝?
被哪些智(十智)所知?
被哪些識(六識)所識?
被哪些煩惱(使)所使?
卷第八至卷十二
千問論品第七(之四): 採取「千問」的問答體例,詳細探討多個實踐和理論層面的法義,包括:
戒:優婆塞五戒的詳細屬性分析。
淨:四不壞淨(信佛、法、僧、戒)的屬性分析。
果:四沙門果(須陀洹果至阿羅漢果)的屬性分析。
通:四通(苦遲通、苦速通、樂遲通、樂速通)的屬性分析。
種:四聖種(知足於衣、食、臥具、樂寂靜)的屬性分析。
念:四念處(身、受、心、法)的屬性分析。
諦:四聖諦(苦、集、滅、道)的屬性分析。
禪:四禪(初禪至四禪)的屬性分析。
無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的屬性分析。
無色:四無色定(空無邊處至非想非非想處)的屬性分析。
三摩提(定):四三昧修(住現法樂、知見、慧分別、漏盡)的屬性分析。
菩提品: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猗、定、捨)的屬性分析。
根、入、陰、界:二十二根、十二入、五陰、十八界等核心法數的極其詳盡、細緻的交叉屬性判別。
💡 法義評論
《眾事分阿毘曇論》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阿毘曇思想的典型代表作,其核心價值與特點如下:
極致的分析學精神(法體恆有):
本論將世間出世間一切現象歸納為五法(五事),並對其進行窮盡式的分析,展現了說一切有部對於法相分類的執著與系統性。特別是對於「心不相應行」的詳細定義,體現了其核心理論——法體恆有(Dharmas exist substantially and eternally)。這些「行法」(如「得」、「生」、「老」、「住」、「無常」)被視為獨立的實體,用來解釋心與色無法涵蓋的各種現象和因果關係。
煩惱與解脫的嚴密路線圖(九十八使):
論中對九十八使(根本煩惱)的分類和斷除體系是阿毘曇的經典內容。通過劃分「見所斷」(通過見道瞬間斷除)和「修所斷」(通過修道漸次斷除),以及「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繫縛,該論為修行者描繪了一條清晰、層次分明的解脫道路。
對「智」與「見」的界定細微:
論書區分了十智,特別是將無漏的「法智」和「比智」(分別針對欲界和上二界苦集滅道諦的證悟)作為解脫的關鍵,而將「等智」界定為有漏慧(世間智),這種區分對於理解阿毘曇的修道次第(從世間善到出世間聖道)至關重要。
形式的創新與論辯的需要(千問論):
本論後續的「分別攝品」和「千問論品」以極其程式化、重複性的問答和交叉比較來闡釋法義。這種寫作方式,雖然對於現代讀者顯得冗長,但在古代的論師之間,卻是驗證理論嚴密性、訓練學徒思辨能力以及對抗異說的有效方法。它確保了任何一個法(如一根、一界)的屬性都能在所有可能的維度(有漏、善、修斷、業、見等)下得到檢視和定位。
總體而言,《眾事分阿毘曇論》是研究部派佛教思想的珍貴文獻。它以百科全書式的詳盡與結構,為我們呈現了古印度佛教論師如何運用嚴謹的邏輯和分類學工具,試圖將佛陀的廣大教法納入一個完整、無漏的哲學體系之中。
《眾事分阿毘曇論》作為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代表性論典,其體系建構的過程本身,就是對當時其他部派法義進行辯護和評破的過程。本論雖以「建立己宗」為主,但其嚴密的法相分析正是針對他宗的論點差異進行的無聲反駁。
以下是本論對他宗觀點的評破與各家法義差異的評論。
評破他宗觀點(隱含或直接的論戰)
本論的體系性建構主要針對以下兩類異見者進行評破:
1. 對「補特伽羅論者」(Pudgalavāda)的評破
異宗觀點: 以犢子部(Vātsīputrīya)等為代表的補特伽羅論者,主張在五蘊之外存在一個既非五蘊、亦非離五蘊的補特伽羅(Pudgala,意譯為「人」或「個體」),作為業報的承擔者和輪迴的主體。
本論評破:
《眾事分》將一切法徹底分析歸納為五法(色、心、心法、心不相應行、無為),以及十二入、十八界、五陰等基本法數。這種極致的分析學宗旨,是為了證明所有現象皆由無常、無我的法體所組成。
本論中沒有一個法位留給獨立的「補特伽羅」。這即是藉由「無我」的法體分析,徹底架空了「人」作為實體的可能性。所有關於修行、果報、生死流轉的解釋,都被嚴密地分配到五陰、心、心法或心不相應行中。
2. 對「經部」(Sautrāntika)關於法體實有論的評破
異宗觀點: 經部(以主張只依據經藏,不重論藏而得名)對說一切有部的「一切有」觀點提出重大質疑,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他們認為只有當下現行的法是實有,過去和未來的法體只是一種概念上的假立或相續。
本論評破:
《眾事分》的名稱「眾事分」本身,暗示了對一切事(法)的肯定。論中對五法的分類,特別是將**「色、心、心法」之外的「心不相應行」**單獨列為實法,就是對經部觀點的防禦。
心不相應行中的**「生、老、住、無常」(四相)被說一切有部視為與生滅法體同時實有的因果法則。而經部則認為這四相僅是法體相續變化的假名**,沒有獨立的實體。本論將其作為實法列出,即是維護「一切有」的法體實有立場。
各家法義差別評論(核心分歧點)
本論中呈現的法義,與當時其他部派(特別是經部、大眾部)在以下幾個核心問題上存在顯著差異:
1. 關於「心不相應行法」的實有性
| 法義重點 | 說一切有部(本論觀點) | 經部(Sautrāntika)觀點 | 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觀點 |
| 定義 | 將「心不相應行」視為獨立的實有法(實體)。如「得」(獲得)是實法,用來解釋尚未現起的善惡法如何被保持。 | 認為「心不相應行」大多是假立之法(概念)。例如「得」只是善惡法相續不失的一種概念性稱謂。 | 傾向於將其視為概念性的「假名」,與經部立場相近,但分類可能不同。 |
| 重要性 | 這是確保「法體恆有」和解釋因果律的重要支柱。 | 認為這是多餘的實體,只會造成概念上的混亂。 | 不像有部那樣強調其作為實體的地位。 |
2. 關於「九十八使」(煩惱)與見道的斷惑
| 法義重點 | 說一切有部(本論觀點) | 大眾部觀點(部分) | 分別說部(Vibhajyavāda)觀點 |
| 斷惑機制 | 認為煩惱(使)有九十八種,必須透過「見道」和「修道」分階段斷除。特別是見道時,對四諦的證悟必須一剎那遍斷四諦下的八十八隨眠(見所斷惑)。 | 認為見道並非一剎那頓斷,而是漸次斷除,或對煩惱的數量有不同的歸納。 | 主張見道是對四諦的次第現觀(先見苦諦,再見集諦),而不是一剎那同時現觀。這導致他們在斷惑過程和煩惱分類上與有部不同。 |
| 意義 | 本論嚴密的九十八使分類,確立了有部嚴格的次第論,否定了頓悟或不依次第斷除的說法。 |
3. 關於「無為法」(非造作之法)的界定
| 法義重點 | 說一切有部(本論觀點) | 大眾部觀點 | 經部觀點 |
| 無為數量 | 主張有三種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數滅)、非擇滅無為(非數滅)。 | 認為無為法只有一種,即擇滅無為(涅槃)。或是多種,如大眾部及其支流曾主張「九種無為」。 | 傾向於將無為法視為有為法滅盡的空位,而非獨立實體,與大乘的空性觀念有承接關係。 |
| 意義 | 有部將「虛空」和「非擇滅」視為實有的無為法,證明了非造作的實體存在,強調了涅槃(擇滅)的真實性,而非僅僅是概念上的消除。 |
總結來說,《眾事分阿毘曇論》是說一切有部為捍衛其**「一切法體實有」及「三世實有」**兩大核心教義所編纂的「法相綱要」。它以其極致的分析深度和廣度,有效地反駁了補特伽羅論者的「人我」主張,並為後來經部及大乘佛教對「有部」進行批判(如《俱舍論》的論戰)奠定了清晰的靶子。
《眾事分阿毘曇論》作為一部法相論典,其內容主要側重於對佛法概念的分類和解析,本身並非直接的禪修手冊。然而,其詳盡的理論體系為修行者提供了清晰的實修指導綱領,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 總體實修綱領:四聖諦現觀
本論將一切有為法(五陰、十二入、十八界)都歸攝於苦諦和集諦,將涅槃歸攝於滅諦,將聖道歸攝於道諦。因此,實修的最高目標就是依循道諦,證悟滅諦,其核心方法是:
知苦(苦諦現觀): 透過對五盛陰(色盛陰、受盛陰、想盛陰、行盛陰、識盛陰)的仔細觀察,思惟其無常、苦、空、非我的體性,從而生起厭離心。
斷集(集諦現觀): 透過觀察一切有漏因(煩惱),思惟其因、集、有、緣的特性,認識到它們是苦的根源,從而發起斷除煩惱的精進。
證滅(滅諦現觀): 證悟數滅(涅槃)的寂靜體性,思惟其滅、止、妙、離的功德。
修道(道諦現觀): 勤修聖道,思惟其道、如、跡、乘的特質,以達到究竟解脫。
📋 實修路徑的具體法門
論中詳細闡釋的修行法門,是從世間禪定到出世間智慧的完整次第:
1. 基礎修習:四念處與止觀雙運
四念處(慧學基礎): 這是產生殊勝智慧(慧根)的基礎。
身念處: 緣身慧,觀身(十色入及法入所攝色)的汙穢不淨。
受念處: 緣受慧,觀察六受身(眼觸生受至意觸生受)的苦、樂、不苦不樂三受,體認其無常性。
心念處: 緣心慧,觀察六識身(眼識至意識)的善、不善、無記,體認其生滅無常。
法念處: 緣法慧,觀察一切非色法(受、心所、不相應行、無為)的體性,如理抉擇。
止的訓練: 培育定力,以達成一心(定)。
四禪: 依循初禪至四禪的次第修習,對治散亂,使心獲得專注與靜樂。
四無量: 修習慈、悲、喜、捨,是將禪定與善心相結合,擴大心量,對治瞋恚與惱害。
2. 聖道修習:七覺支與十智
當修行者具備定力與厭離心後,應進入出世間聖道的修習,以七覺支和十智為核心:
七覺支(道品實踐): 這是無漏聖道相應的心法。
念覺支: 正確憶念四聖諦的法相,心不忘失。
擇法覺支: 運用無漏慧對法相進行簡擇、抉斷,辨明真偽。
精進覺支: 勇猛勤修善法(如四正勤),心不懈怠。
喜覺支: 證悟正法時心生歡喜。
猗覺支: 身心輕安舒適。
定覺支: 心等住,不散亂。
捨覺支: 心行平等,無有造作。
十智現前(證悟的次第): 這是見道和修道時智慧現前的次序。
見道: 透過法智、比智,無間斷地證悟欲界和上二界的苦集滅道四諦。此時,見所斷的八十八使煩惱被頓時斷除。
修道: 繼續修習道智、盡智、無生智,漸次斷除修所斷的十使煩惱,直到證得阿羅漢果(無知根)。
⚔️ 煩惱的對治:見斷與修斷
實修過程中,必須針對性地對治煩惱(使):
| 煩惱類型 | 斷除方法 | 實修重點 |
| 見所斷惑 (八十八使) | 透過見道(四諦現觀)頓斷。 | 專注於聞思修四聖諦義理,培養足以證悟的無漏慧(擇法覺支)。 |
| 修所斷惑 (十使) | 透過修道(禪定與出世間智)漸斷。 | 專注於禪定修習與七覺支的培養,依止道智,對治貪、瞋、慢、無明等。 |
總而言之,修行者應以四念處為基礎,以四禪為助緣,以四聖諦為所緣,以七覺支為聖道,最終以十智的現前為解脫的果證。
《眾事分阿毘曇論》的內容雖然極為學術化和細緻,但其核心的法相分析,可以直接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觀照實修,幫助修行者轉變煩惱的習性。
以下是依據本論法義提煉出的日常生活實修方法:
1. 煩惱的自我覺察與分類(對治「結、使、纏」)
在日常生活中,當負面情緒或習氣升起時,應運用本論的分類法進行細緻的覺察與分析,將其轉化為理性的觀察對境:
煩惱定位: 覺察當下的心念屬於何種煩惱,例如:
貪愛(愛結、貪欲使): 對於某物或某事的強烈喜好與執著。
瞋恚(恚結、瞋恚使): 對於不如意或相違的人事物心生惱害、不悅。
慢(慢結、慢使): 心生貢高、自舉自高,將自己與他人比較(如「增上慢」或「不如慢」)。
愚癡(無明結、無明使): 心境黑暗、對因果或法義不清了。
界繫判別: 觀察此煩惱是與欲界的五欲相關,還是與色界/無色界的禪定安樂相關。
當前對治: 提醒自己這些煩惱都是「見所斷」或「修所斷」的對象,必須加以斷除,不應隨順。
2. 隨時運用四念處(培育慧觀)
將四念處的觀照融入行住坐臥,轉化對身心的習慣性認知:
身念處觀:
身體覺知: 覺察身體四大(地、水、火、風)的屬性,如行走的堅硬感、流汗的濕潤感、體溫的溫暖感、呼吸的飄動感。體認身體只是四大和合的色法,無有我性。
行為檢視: 觀照日常的身業和口業是善、不善、還是無記,並努力使其導向善業。
受念處觀:
吃飯時覺察是樂受(美味),受人讚美時覺察是喜受(心喜),遇到困難時覺察是苦受(心苦)。不論何受,都觀察其生起、安住、壞滅的過程,體認「受是苦性」(變苦、行苦)。
心念處觀:
隨時覺察當下的識身(眼識、耳識、意識等)在執行何種功能,是清淨還是染污。例如,意識在分別法義時是善心,在起貪愛時是染污心。
法念處觀:
運用本論的知識,將一切心所法(如思、觸、慧、信)和不相應行法(如生、老、住、無常)作為觀察對象,進行如理的思擇與抉斷。
3. 實踐止的訓練(培育定力)
在喧囂的日常中,創造短暫的「定」的片刻:
正定(一心): 在做單一活動時,練習一心專注。例如洗碗時只專注於洗碗,吃飯時只專注於品嚐食物。這是一種將心從散亂中收攝回來的練習。
四正勤: 運用精進力來調整心態:
對於已生起的惡念(如瞋怒),立即努力方便令斷。
對於未生起的惡念,努力方便令不起。
對於未生起的善念(如慈心),努力方便令生。
對於已生起的善念,努力令住不忘失、滿足修習。
4. 依止聖種(知足與出要)
將四聖種的原則應用於生活,以減輕對世間的依戀和煩惱:
知足的實踐: 對於日常的衣、食、住行,學習隨乞得衣知足、隨乞得食知足。專注於物品的實用性,而非追求華麗或匱乏感,從而減少因物質引起的欲貪。
樂閑靜: 在日常工作或生活間隙,有意識地尋求心靈的閑靜。即使不能實際閉關,也要在心中為自己創造一個寧靜的空間,避免無謂的社交與雜務,將精力引導到善法的修習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