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毘婆沙論》分析
這份文獻是佛教經論中關於「阿毘曇」典籍的一部重要疏釋,其歷史背景、內容結構、核心義理和論辯風格都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
👤 人物簡介與背景
原作者/造論者
迦旃延子 (Kātyāyanīputra):
角色: 原始《阿毘曇》的作者。
背景: 釋迦牟尼佛滅度後約六百餘載(序文所述),時值北天竺有五百應真(阿羅漢)認為佛法衰落,因此迦旃延子撰寫了四十四品、包含《八犍度》的「阿毘曇」來「拯頹運」(挽救衰微的法運)。他是公認的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論典的奠基人之一。
註釋者/釋論者
五百羅漢/應真 (Pañcaśata Arhats):
角色: 對迦旃延子的《阿毘曇》進行廣泛疏釋,集結成《毘婆沙》的聖者群體。
背景: 佛滅六百餘載,五百羅漢感嘆「靈燭久潛、神炬落耀」,故他們以玄妙的觀智,「搜簡法相,造《毘婆沙》抑止眾說」,意即通過此論來釐清法義,統一對佛說的理解,阻止當時儒、墨等學派在佛法上的混亂爭辯。
譯者團隊與年代
北涼浮陀跋摩 (Buddhavarman):
角色: 主要口述傳譯者(天竺沙門)。
背景: 序文稱讚其「開悟淵博、神懷深邃,研味鑽仰俞不可測」。他會同道泰等人,於北涼時期在涼州翻譯此論。
道泰:
角色: 中土沙門,協助翻譯的主要人物。
背景: 「才敏自天、沖氣疏朗」,為尋求尚未完備的佛法經典,他「杖策冒嶮,爰至蔥西,綜攬梵文,義承高旨,并獲胡本十萬餘偈」。
其他協助者:
涼城內苑閑豫宮寺(譯場): 翻譯地點。
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 負責「考文評議」的理味沙門。
大沮渠河西王(北涼君主): 護持譯場的國王,稱讚他「天懷遐廓、標誠沖寄...使淵叟投竿、巖逸來庭」,並多次迴駕參與,確保譯文「當理詣、片言有寄」。
翻譯年代: 乙丑歲四月中旬開始,至丁卯歲七月完成,歷時兩年三個月。
流通背景: 譯本初成時共一百卷,後因「涼域覆沒,淪湮遐境,所出經本零落殆盡」。後來的涼王又重新繕寫了殘存的六十卷,送到宋地宣布流通,以期「福祚之興垂於來葉」。
序文作者
釋道挻:
角色: 撰寫《毘婆沙序》者。
背景: 他以「微緣豫參聽末」,即是曾參與聽聞譯經的邊緣人物,因感遇之誠而寫下此序,以留給後來的學佛者。
📜 內容大綱與核心義理
《阿毘曇毘婆沙論》的內容旨在對迦旃延子的《阿毘曇》進行闡釋與辯論。現存部分主要圍繞以下幾個主題展開:
1. 總綱與宗義 (毘婆沙序)
釋名與地位: 稱《毘婆沙》為「三藏之指歸、九部之司南」。
造論緣由: 佛滅後六百餘載,為抑止各家學說的混亂,統一佛法見地。
「阿毘曇」的定義與差別: 討論「修多羅」(經)、 「毘尼」(律)、 「阿毘曇」(論)的區別,最終以「慧」為核心來定義阿毘曇,即**「為分別慧名阿毘曇」**。其功能是「為饒益他」、「為破無明闇」、「為現無我像」、「為度生死河」、「為觀察善不善無記法」等。
迦旃延子造經緣由: 迦旃延子以「猛利甚深智慧」通達三藏,並發願於釋迦牟尼佛遺法中造阿毘曇經,將佛陀在各處的說法,整理成「立章門、造偈頌、制品名、作犍度」的系統論典。
2.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 (卷一至卷二)
主題: 探討「世第一法」的體性、界系、修習與功德。
世第一法體性: 定義為「於諸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的法,其本體是無漏慧根。
設立宗因: 辯論為何此論要以「世第一法」開篇,而非從不淨觀或阿羅漢果開始。最終確認是因其為**「世俗之末、聖道之初」**,能開聖道門,具有止謗、最勝、隨順無我等多重意義。
界系與定地:
界系: 辯證世第一法不屬於欲界,亦不屬於無色界,而應屬於色界(因欲界善根弱,無色界無遍緣智,故非之)。
定地: 討論其與「覺」、「觀」的關係,確認可依有覺有觀(未至、初禪)、無覺有觀(中間禪)、無覺無觀(二、三、四禪)三地修習。
法體辯證:
五根非純無漏: 駁斥五根(信、進、念、定、慧)一向無漏的說法,證明其亦有有漏分,並可作為世第一法。
一心/多心: 辯證世第一法應為**「一心」,即指一剎那智**(因其後無間得苦法忍),未來和相應法亦可隨順稱為世第一法。
不退轉性: 論證世第一法具備「隨順諦、轉近諦、垂入諦」的功德,一旦現前,則**「無有一法能障苦法忍使不現前」**,因此確定不退轉。
3. 雜犍度・人品 (卷二至卷四)
主題: 闡釋見道前修習的方便善根與世俗諸見的體性。
見道前善根:
煖法、頂法、忍法: 探討三善根的體性、次第與差別。忍法因其接近見道,故名**「順諦忍」**。
退轉: 詳論頂法有退,而世第一法無退。
觀行次第: 闡述行者由觀行「十六行、緣四真諦」逐漸減損所緣,以一心「觀欲界苦」,達上忍,次生世第一法。
世俗邪見 (二十身見與四顛倒):
二十身見: 詳述五見(色、受、想、行、識)各起四種見(色是我、色異我、色屬我、我在色中),共成二十。
四顛倒: 詳論「常、樂、淨、我」四顛倒的體性、對治及為何其「唯見苦斷」。(因苦諦麁顯,是最初對治之處)。
4. 雜犍度・智品 (卷五至卷八)
主題: 深入分析「智」與「識」的本質、作用與相互關係。
智與識的區別: * 辯證**「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 結論是無(因其不知自體、不知相應、不知共有)。
論述智與識的差別,認為「為分別心名修多羅,為分別戒名為毘尼,為分別慧名阿毘曇」。
心識與因緣: 辯證「前後二心不俱生」及「二心展轉相緣」的實義。
法相細節: 詳論眼耳鼻舌身五識的見聞嗅嘗觸的實義、各根微塵的形狀與功能、見色是兩眼共見等細緻法相。
5. 雜犍度・名句味品 (卷九)
主題: 探討語言與概念的本質。
名句味身:
名身: 稱謂、言說(名)的集合體。
句身: 依文句(如佛經偈頌)義理圓滿(句義滿)的集合體。
味身: 字詞(字)的集合體。
體性辯證: 確立名、句、味的體性皆為心不相應行,屬於行陰所攝,而非色法(如聲論家所說)。
6. 使犍度・不善品 (卷十至卷三十六)
主題: 詳盡分析煩惱(使)的種類、本質、功能與對治。
六因四緣: 在論述煩惱的因緣時,詳細闡釋了六因(相應、共生、相似、一切遍、報、所作)與四緣(因、次第、境界、威勢)的體性、差別及相互攝屬。
三結、五蓋、七使、九結、九十八使: 逐一闡述各類煩惱的體性、義理與數目。例如:
三漏(欲、有、無明): 討論其體性與立名原因,確定無明獨立為漏因其「留住義」與「普遍性」。
三不善根(貪、恚、癡): 討論為何此三法是「根」,因其是「業本、業集」,能「於不善法作因、作根、作主」。
善不善無記: 闡釋煩惱的善惡屬性,如身見、邊見所相應的無明被判為無記,而非不善。
人與煩惱的關係: 討論五種聖者(堅信、堅法、信解脫、見到、身證)對煩惱的成就與不成就狀態,以及煩惱在三界中的繫屬、斷除與轉化。
7. 智犍度・八道品 (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九)
主題: 集中論述聖道、聖者與諸多法數。
二十二根、十二入、五陰: 廣泛討論這些法數的名稱由來、體性、數量及差別。
四聖諦: 闡明四諦的體性與立名原因,如苦諦的「逼切相」、集諦的「增益勢用勝」、滅諦的「寂靜相」、道諦的「趣向正義」。
四沙門果: 詳述須陀洹果(斷三結)、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的體性、差別與成就功德,並辯證其「有為/無為」屬性。
六通、八解脫、四禪八定: 闡釋神通、禪定、解脫的實義與修習。
💬 法義評論(主要辯論與宗派立場)
《毘婆沙論》作為說一切有部的典籍,其內容處處充滿了對當時教內外學派的批判、駁斥與釐清,展現出強烈的法相分別和唯有實有的立場。
1. 對「無實體」與「唯心論」的駁斥
法體實有: 堅決駁斥譬喻者(經部的前身)等學派主張法數(如三有為相、名句味身、成就)「無有實體」的說法,力主一切法(無論色法、心法或心不相應行)皆有實體(體性是實、名有實體)。
心物共存論: 駁斥心識能獨立知一切法的唯心論觀點,確定智(慧)不能知「自體、相應、共有」法,強調五根(色法)與五識(心法)的各別作用與「共生」關係。
2. 說一切有部的「實有論」與法相觀
三世實有: 堅決主張「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並以此為立論基礎,駁斥了主張無過去未來的學說。
阿毘曇方法論: 強調阿毘曇的價值在於「分別慧」與「法相」的分析,提出了「應以十四事了知阿毘曇」(六因、四緣、攝、相應、成就、不成就)的系統性學說。
煩惱的分析:
漏與使的區分: 漏以「留住、浸漬」為義,使以「微細、相逐」為義,體性相近但功能略異。
善惡屬性的劃分: 詳論煩惱的善/不善/無記屬性,例如將身見、邊見相應的無明判為無記,而非不善,以證明其對施戒等善法的不妨礙性。
3. 禪定與修道的系統化
世第一法作為分界點: 將見道前的修習(煖、頂、忍)與聖道(見、修)的轉折點清晰地定為世第一法,強調其不退性是入聖的保障。
禪定與解脫的關係: 詳論四禪八定的次第、功德與對治,並在八解脫中明確區分「身作證」與「慧解脫」的差別。
無漏道性與果性: 辯證四沙門果是有為與無為的結合,既包含學/無學的道法,也包含煩惱斷滅(數滅)的無為法。
4. 辯證風格
「應/不應」與「有/無」: 頻繁使用假設與推論,如「若然者,云何通」等句式,以窮盡所有可能性來確立自己的觀點。
隨順與決定: 雖有時承認佛經為「隨順世俗」或「方便說」,但最終目標是確立一個決定、不亂的法相系統,以指導修行者。
這份論典的核心價值在於其對當時佛教內部及外部學說所進行的精確評破與法義差別的闡釋。
以下是文本中主要的他宗觀點、本宗立場以及細緻的法義評論:
⚔️ 對他宗的觀點批判
一、 對法體「無實有」的批判(針對譬喻者/經部)
批判對象的觀點: 譬喻者(經部的前身)認為「三有為相」(生、住、滅)和「成就」等法都是假名,沒有實體。他們認為「心不相應行陰」無體,若一剎那有三相,則法體「即生即老即無常」會互相矛盾。
本宗(說一切有部)的駁斥與立場:
實有論的堅持: 論中堅決主張一切法(包括心不相應行中的名身、句身、味身)皆有實體,若無實體則無法建立「成就」與「不成就」的法。
作用相與差別: 駁斥「一法即生即老即無常」的矛盾,認為法雖一體,但其作用有清晰的次第和差別。例如,法生時,「生」有所作;法滅時,「老、無常」有所作,所作次第不同,故無矛盾。
二、 對「無色界有色」的駁斥(針對毘婆闍婆提)
批判對象的觀點: 毘婆闍婆提(本論的作者五百羅漢)中的一派認為,無色界有色,因為若無色界無色,則與「名色緣識」(名色是識的所依)的經義相違,且會導致長遠斷色法後,不能與色法相續的「過難」。
本宗的確立與駁斥:
本宗立場: 確立無色界無色,若有色則不名「過色入」。
通經理據: 經文說「名色緣識」,應知是說「欲色界法」,因唯欲色界有色,名色才可作為識的所依。無色界識是依「名」(受、想、行)而住,故無色界無色。
三、 對「智/識獨立論」與「遍知」的批判
知法範圍的界限: 駁斥「有一智知一切法」的觀點。本宗認為,即使是圓滿的智慧,亦有其界限,即不能知自體、相應法、共有法。
駁斥智體本淨: 駁斥「心性本淨,為客煩惱所覆」的說法(這常被用來解釋染污心的生起)。本論強調心與煩惱是相應(同時、同依、同行、同緣)的,並非煩惱在外覆心。
📊 各家法義的細緻差別評論
論中大量引用當時各派大師(如尊者瞿沙、尊者婆奢、尊者佛陀提婆等)的見解進行比較,以建立精確的法相體系。
| 爭議法義 | 提出觀點的宗師/學派 | 本宗的判斷與差別依據 |
| 世第一法體性 | 舊阿毘曇者:認為是五根(信、進、念、定、慧) | 本宗確立: 體性是無漏慧根,是「於諸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駁斥五根一向無漏的說法,強調聖道之初必以慧為體。 |
| 阿羅漢的退轉 | 毘婆闍婆提(一派):無退法,因聖者煩惱如瓶破、木燒,不可還復。 | 本宗確立: 承認有退法。若阿羅漢退失無學道,則會失去無學法的成就,甚至退回學位。駁斥「瓶破、木燒」的比喻,認為聖道的斷是**「無有本性」**的滅,但其「得」的成就可失。 |
| 沙門果的體性 | 毘婆闍婆提:沙門果(須陀洹果等)唯是無為(即斷滅的涅槃)。 | 本宗確立: 沙門果是有為與無為的結合。有為是「學法/無學法」的成就,無為是「結斷」(數滅)。若唯是無為,則無法解釋「住果」(住有為果)。 |
| 緣起法(十二因緣) | 毘婆闍婆提:緣起法是無為法(因經說「法住法界」)。 | 本宗確立: 緣起法是有為法,因其是「過去、未來、現在」的世間法,無有無為法墮於世間。經文說「法住法界」是說其因果決定的義理不變。 |
| 覺與觀的差別 | 譬喻者:覺與觀是「心」的異名。 | 本宗確立: 覺觀是心數法。覺是麤相(如針刺),觀是細相(如鳥翼鼓動),兩者共存於一心。 |
| 慚與愧的區別 | 世俗/他宗:慚與愧所行相似,體性為一。 | 本宗確立: 慚與愧體性為二。慚:不尊重,自作惡而羞(對自己)。愧:不畏他,對他作惡而畏(對他人)。 |
5. 論理核心:阿毘曇的價值
本論總結了阿毘曇的終極價值,即在於**「發慧」和「除愚」**:
四緣的定體論: 智論中問「法智於法智有幾緣」,旨在證明四緣(因、次第、境界、威勢)的實體性和決定性。
二十二根的依據: 佛說二十二根,其理據在於這些根是眾生「最勝」的法,是成就善法、制伏煩惱的威勢。
對治的系統性: 系統化了煩惱的對治,如五蓋(欲愛、恚、睡、掉悔、疑)的對治法(不淨觀、慈心等)的修習次第和作用。
根據《阿毘曇毘婆沙論》的法義體系,提煉出的幾種核心實修方法:
🧘 核心實修方法:以慧為導
這部論典強調「阿毘曇」是以慧(智慧/分別)為核心的修持,其目的在於清晰辨識法相,並以正見引導定和戒。
一、 建立「世第一法」的方便道(見道前修習)
這是證入聖道(見道)前的必經之路,修習目標是生起能引發苦法忍的無漏慧根。
煖法(初步觀行):
方法: 通過觀行「十六行、緣四真諦」來為聖道加溫。
次第: 由觀行苦、集、滅、道四諦的十六行相(如苦諦的無常、苦、空、無我),開始系統性地思維法義。
頂法(增上觀行):
方法: 觀行增長,對佛、法、僧三寶生起下小信(信敬心),並在觀行中感到心意悅適。
功德: 雖然此階段仍有退轉的可能性(頂法有退),但修持已達頂峰,能對佛法僧生起強烈信心。
忍法(順諦觀行):
方法: 在觀行中進一步減損所緣境(從廣觀到一心觀),專注於「觀欲界苦」等特定法相。
關鍵: 這是最接近見道的階段,故稱「順諦忍」。行者需將觀行微細化、專一化,心念側重於無我的觀察。
二、 禪定與智慧的配合(四禪八定)
修習禪定不只是為了體驗樂受或神通,而是為了獲得能斷煩惱的強大定力。
修習四禪(色界定):
目的: 證得「勝心數法定」,用以對治欲界和色界的煩惱。
修法: 應以覺觀麤顯的初禪為始,逐步過渡到無覺無觀的四禪。
修習八解脫(不淨觀與無色定):
不淨觀(前二解脫): 作為對治欲愛的殊勝方便,修習「觀色是色」和「內無色想觀外色」,以厭離染污色法。
淨解脫(第三解脫): 在不淨觀心已調伏後,轉而觀清淨色,用以試驗善根是否堅固,防止因心生厭劣而無法修習勝進善根。
無色界定(後四解脫): 依次修習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以「過色想」和「滅有對想」,證得心心數法的寂靜。
三、 覺支的調控(定慧均衡)
修行者應時刻觀察並調整心態,防止定力與慧力失衡。
心微弱時: 應修習擇法、精進、喜三覺支,以提起心力,避免心沉。
心掉動時: 應修習猗、定、捨三覺支,以制伏掉舉,令心安靜。
念覺支為首: 始終以正念為基礎,保持對內在法相的清晰憶念和覺察。
四、 離苦與出離的法相觀察(對治煩惱)
修行的核心是斷除煩惱(使、結、漏等),這需要精確的法相觀察。
對治身見(我執):
法門: 專修空三昧與無我行。
目標: 透過觀察「性空」和「無我所」來對治我見(我行)和空行(我所行)。
對治欲愛:
法門: 專修不淨觀(對治婬欲愛)和捨心無量(對治境界愛)。
對治恚(瞋):
法門: 專修慈心無量(對治欲殺之恚)和悲心無量(對治欲打之恚)。
修習次第: 應先觀親分眾生令得樂,再將此心推及怨分眾生,成就等心。
斷除邪見與疑:
方法: 專修正見,通過對四聖諦的總相(如苦諦的逼切相)和別相(如八聖道)的決定智,來斷除對佛、法、僧、諦的根本疑慮。
五、 語言/概念的觀行(對治戲論)
修行者應將語言和思維(名、句、味)視為觀行的對象,而非實有。
觀名無體: 觀照一切語言(名、句、味)的體性是心不相應行,是假立的標幟,實則空寂。
對治惡語: 在被他人罵詈時,應觀罵與受罵的剎那生滅性,以及其名、句、味皆為不相應行,從而止息瞋恚心。
🌟 實修總結:見道之功
一切實修方法的努力,都是為了「見道」。
見道功德: 須陀洹入見道(苦法忍),能頓斷三界見道所斷的八十八使,永斷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的生分。
定慧不二: 最高的修行狀態是「梵住」,即智慧與禪定平衡,能夠在不斷的法義思辨(慧)中,保持內心清淨寂靜(定)。
文本中雖然主要討論的是禪定和智慧的細緻法相,但其中蘊含了許多可以應用於日常生活,用以調伏心性、保持正念的實修方法。
以下是從論典法義中提煉出的日常實修指南:
🏡 日常生活的實修指南
一、 建立慚愧心(自律與他律)
慚(對自己): 這是內在的自律機制。在日常行為中,應當對自己所犯的過失或生起的惡念感到羞恥,主動約束自己。修行即是「不惡賤煩惱」,要對自己內心的染污保持警覺。
愧(對他人/世間): 這是外在的他律機制。在做任何可能傷害他人或不符合社會倫理的行為前,應生起「畏他惡事可畏」之心,擔心被智者呵責,從而制止惡行。
實修目標: 透過慚愧心的守護,使心性保持清淨柔和,遠離「無慚、無愧」這兩種「能壞世人」的惡法。
二、 節制欲望的實修:少欲與知足
少欲的實踐(對未來未得): 對於尚未得到的財物、名聲或享受,不應生起「常欲、極欲」之心。應有意識地減少對未來物質的追求和方便,訓練心念不向外馳求。
知足的實踐(對現狀已得): 對於已經擁有的衣服、飲食、住所等,應當感到滿足(「可適所得」),不再「數數求」或「多作方便」來增加。
實修目標: 這兩種心態是聖者修道的基礎(聖種)。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中,以減損和節制來對治貪慾,使心力從物質追求中解放出來,用於修道。
三、 心念的調伏與正知
覺觀的調整:
心微弱(懈怠、昏沉)時: 應提起覺(麤心)與精進,讓心念「貫徹」於當前的正事,防止被慵懶覆蓋。
心掉動(散亂)時: 應專注於觀(細心)與定,讓心念「行緣」不動,訓練心念「繫在一緣」而不被散亂帶走。
覺知的觀察: 在日常生活中,當煩惱(如貪、瞋、癡)生起時,應立即以智慧(「智」)審視它,知其生起、知其過患,不讓煩惱久住,這就是「正智」的實踐。
四、 觀行無常與苦(逆轉顛倒)
對治樂/淨的顛倒: 意識到世間的享受(樂)和美麗(淨)都是短暫的、有盡的。應以「不淨觀」來破除對身體的「淨想」,觀想身體是由不淨充滿的。
對治常/我的顛倒: 體會自身及一切事物都是剎那生滅的,無法久住(無常),並且其中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可被支配的實體(無我)。
實修總綱: 日常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是修行的對象。應當訓練心念不為任何一種感受所繫縛,因為一切感受都由「觸」緣起,最終都是「有漏」的。
五、 言語行為的正向引導
對治惡口與瞋恚: 在與他人發生爭執或受到惡語時,應觀照語言(名、句、味)的體性是心不相應行,是空寂的。訓練心念不執著於語言的實質傷害,從而止息「恚結」的生起。
修習正語、正業、正命: 這是聖道中的行為規範。即使無法一步到位達到聖者的境界,也應努力使自己的日常語言、身體行為和謀生活動,遠離傷害和非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