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分析與導讀
這份文本包含兩部藏傳佛教論典的譯文:
《初業者地凈修》 (D3945, 藏語:ལས་དང་པོ་པའི་ས་སྦྱང་བ། / Yatikarmi bhūmika ripari)
《菩薩行簡略教授》 (D3946, 藏語:བྱང་ཆུབ་སེམས་དཔའི་སྤྱོད་པ་མདོ་ཙམ་གདམས་ངག་ཏུ་བྱས་པ། / Bodhisattvacaryāsūtrīkṛtāvavāda)
📜 文本一:《初業者地凈修》
✍️ 作者與譯者背景
原作者 (造論者): 大智阿闍黎菩薩 勝敵密意 (藏:དགྲ་ལས་རྒྱལ་གསང་བའི་ཞལ་སྔ་ནས།)
梵語標題: Yatikarmi bhūmika ripari
藏語標題: ལས་དང་པོ་པའི་ས་སྦྱང་བ། (初業者地凈修)
翻譯者: (未明確標註,但通常收錄在《丹珠爾》中)
🌳 內容大綱
本論闡述了初業者地(即資糧道)的修習方法和內容,分為未修道的過患、道之凈修的基礎、正行和殊勝功德四個部分。
1. 未修道之過患
描述眾生因未修道而在輪迴中遭受的無數痛苦:如旅途勞頓、寒暑逼迫、飢渴煎迫、恐懼憂慮、愛別離、怨憎會、病老等。
指出眾生因不覺懈怠而使此生無義速逝,一再投生於地獄、畜生、餓鬼等惡趣。
2. 道之凈修:基礎(十五法)
初業者地(道之初始)的凈修,是以三法分為十五種,作為修道的基礎、所依及處所:
圓滿皈依:
善知三寶差別而禮敬、廣作供養、功德讚頌。
至心皈依、修習憶念而學學處。
安住戒律:
了知十不善業過患與十善功德。
受持十善戒律、受已不捨、如法懺悔。
安住菩提心:
善知菩提心利益、安住生起之因。
如實發起彼心、遠離違品、住於增長不忘之法。
3. 道之凈修:正行與次第
在上述基礎之上,修習道之正行:
正行所緣: 受持菩提心,修習無量慈心觀、四念住、四正斷。
漸次趣入: 經由念住和四正斷成就,安住於四神足 (等持體性)。
生起善根: 於此階段生起此地殊勝的解脫分善根(即暖、頂、忍、世第一法等),並列舉具信、精進、智慧、知足等沙門百數功德。
資糧道特徵: 具有對身體有自在、見苦眾生時不由自主流淚等大乘特徵。
資糧道命名: 此即是資糧道、初業地和信地。
4. 晝夜時分的修持 (將四正斷融入日常)
清晨: 起床後以「四三正念」(四念住、三寶、三學等)修最勝律儀,修自他相換和世間八法平等觀。
觀修重點: 觀身受心法不凈、苦、無常、無我,修四顛倒對治,精進修習直至天明。
天明: 作清淨,禮敬佛塔、作曼荼羅、廣行懺悔、堅固皈依與菩提心。
日中與下午: 承事上師、長者、說法者,利益眾生。飲食分四份,分施貧乏。
傍晚與夜晚: 與善士交往、品味厭離輪迴的善說。修止觀、禮敬佛塔,如理承事上師,洗足後修止觀或誦持大義經咒。
修習總結: 如是安住聞思而修習一般及殊勝資糧道。熟習後趣入勝解行地、歡喜地等。
📜 文本二:《菩薩行簡略教授》
✍️ 作者與譯者背景
原作者 (造論者): 未在引文中明確標註,但文義上接續對菩薩行的闡述。
梵語標題: Bodhisattvacaryāsūtrīkṛtāvavāda
藏語標題: བྱང་ཆུབ་སེམས་དཔའི་སྤྱོད་པ་མདོ་ཙམ་གདམས་ངག་ཏུ་བྱས་པ། (菩薩行簡略教授)
翻譯者與校訂者: 印度堪布 克里希那 (Krishnapa) 和大譯師比丘 法慧 (Dharmamati) 譯校並審定。
🌳 內容大綱
本論強調了菩薩行(佛子行)的基礎和實踐,尤其強調了見(正見)和行(行為)必須俱足。
1. 序論:動機與必要性
為求得決定勝(涅槃/菩提)和增上生(善趣/人天樂果),應將三寶視為究竟依怙。
修行之初,應先觀大悲心,然後發菩提心。
強調應先以方便(行)調伏自心,因未調伏自心者,無法調伏他眾。
批判:如同羽翼未豐的鳥無法飛翔,缺乏正見和正行者無法解脫。因此,必須以大精進、大努力來成就見行二者。
2. 正行:見行之修習
見行之基礎: 披甲精進、依止善知識。
見行之修習: 應以三慧(聞、思、修所生慧)為基礎,以正見為首要修習。
修習方式:
穿著清淨戒律的法衣(喻),精勤實修。
時時刻刻以正念攝持,觀照加行、正行、結行三段的行為。
遠離過失、完善善行、不虛度光陰。
精進於善法,不應沮喪、不應害心。
3. 社交與待人接物
依止善友: 尋求有助於斷惡、增善的助伴(善友),並以之持心。
對待有德者: 恭敬禮拜有功德者。
對待煩惱眾生: 以善巧方便斷除煩惱(眾生之煩惱)。
待人原則: 對待尊卑朋友,應如同水取牛奶(取精華去渣滓)般,捨棄過失而汲取善法。
基本德行: 知恩圖報、行報恩之舉。
利他行為: 不造作他人的惡緣,不作善法的障礙。
⚖️ 法義評論與會通
1. 關於「初業者地」的定位
《初業者地凈修》 明確將「初業者地」定義為資糧道(即積集福德智慧資糧的階段),屬於大乘道位中的初始階段,也稱為信地。
本論內容符合藏傳佛教道次第(Lamrim)的體系,從輪迴過患、皈依、戒律、菩提心等基礎開始,進而教授四無量心(慈心觀)、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等三十七道品的修習,最終趣入暖、頂等解脫分善根,這正是資糧道的標準次第。
2. 見行並重與菩提心為先導
兩部論典都強調了菩提心的重要性:
《初業者地凈修》將「安住菩提心」列為修道十五基礎法之一。
《菩薩行簡略教授》 則強調修行必須先觀大悲心、發菩提心,並指出缺乏正見和正行(見行)者無法解脫,強調見行並重。
3. 日常生活中的佛法實踐
《初業者地凈修》提供了一個非常具體的晝夜修持時間表,展現了佛法修行應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而非僅限於禪修座上。
其教授的清晨觀修(自他相換、世間八法平等觀)以及對四顛倒的對治,是藏傳佛教大乘修心(Lojong)法門中的核心實踐。
對於飲食的規範(分四份,分施貧乏),則體現了佛子應具備的清淨戒律和佈施精神。
4. 譯者與傳承
克里希那與法慧是將第二部論典譯為藏文的譯師組合,這表明該論典屬於印度晚期佛教傳入西藏的新譯期(約十一世紀後)作品。這確保了這些論典在藏傳佛教體系中的權威性和傳承清淨性。
總體而言,這兩部文獻構成了大乘佛法中關於資糧道和菩薩戒行的精簡而完整的指導,從基礎發心、守戒、日常行持,到止觀(寂止與勝觀)的修習方法,為初入佛門的修行者提供了清晰的路線圖。
文本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這兩部文本,作為藏傳佛教道次第和菩薩行的教授,主要側重於建立自宗(大乘資糧道)的完整修持體系,而非直接對他宗觀點進行評破。然而,在論述其核心法義時,可以推論出其對某些觀念的批判或區分,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對「未修道者」的批判
文本開篇對「未修道之過患」的極力描寫,構成了對輪迴中的凡夫及懈怠修行者的強烈批判。
批判對象: 沉溺於追逐世間八法(財物、飲食、名譽等),不覺死期將至,在「難忍悲傷曠野」中迷失正道的人。
法義差別: 這種批判旨在區分**「有暇身」與「無義身」。它間接評破了世間法**(或稱世俗見解)的價值觀,強調世間的享樂和追求最終只會導向無數的痛苦(愛別離、怨憎會、病老等)和惡趣。這是大乘佛法中「出離心」法門的標準論述,與不強調輪迴過患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
2. 對「見行分離」的批判
**《菩薩行簡略教授》**對「見」(正見)和「行」(實踐/戒律)的關係,有明確的、帶有批判性的論述。
批判對象: 缺乏正見和正行的人。
批判觀點: 「如同羽翼未豐的鳥無法飛翔」,缺乏見地和實踐的人無法解脫。特別是「未調伏自心者,無法調伏他眾」的觀點,直接評破了捨棄戒律和基礎修持,僅談高深見地的修行傾向。
法義差別: 這是針對「見重行輕」或「見行脫節」的修正。文本強調:
必須以三慧(聞、思、修)為基礎,以正見為首要修習。
必須穿著清淨戒律的法衣(喻),精勤實修。
必須先從調伏自心開始。
3. 對「小乘道」的差別
雖然文本沒有直接評破聲聞乘(小乘),但通過確立「初業者地」的修持內容,顯然區分了大乘資糧道的殊勝性。
區分點一:以「悲心」為先導
兩部文本都強調發心必須建立在大悲心和利益眾生的基礎上。
《初業者地凈修》更指出大乘資糧道有殊勝特徵,如「以大悲心為先導,見到痛苦時不由自主地流淚」,這超越了小乘僅以自求解脫為主要動機的修行。
區分點二:菩薩行與「自他相換」
大乘資糧道的修習不僅限於三十七道品,更加入了自他相換和世間八法平等觀,這是為了發起並堅固菩提心的殊勝方便。
《初業者地凈修》將安住菩提心列為修道十五基礎法之一,且將無量慈心觀作為正行。這種大悲與菩提心的確立,是與小乘修持最大的法義差別。
4. 對「易行道」的修正
文本強調修道必須透過**「難行之大努力」和「精進」**來成就見行二者。
批判觀點: 這種強調是對不經艱苦努力、企圖以輕鬆方式或僥倖心態達成解脫的觀點的一種修正。
實踐要求: 文本要求修行者必須「時時刻刻以正念攝持,觀照加行、正行、結行三段的行為」,並且晝夜精進,不應空過時光。這確立了**「止觀雙運、行住坐臥不離正念」**的嚴謹修道準則。
初業者地的實修方法(總綱)
實修應以「圓滿皈依、安住戒律、安住菩提心」為基礎,以慈悲觀和止觀為正行,並融入晝夜行持。
1. 奠基:皈依、戒律與菩提心 (十五法)
圓滿皈依:
頂禮與供養: 善知佛、法、僧三寶的差別,每日進行禮敬和廣大供養。
發心皈依: 至心皈依三寶,修習對三寶功德的憶念(憶念佛陀身具日般威光等功德),並依教奉行學處。
安住戒律 (十善業道):
知過修德: 了知十不善業(殺生、偷盜、邪淫等)的過患,並知曉十善業的功德。
受持與懺悔: 受持十善戒律,受已不捨棄。偶有毀犯,必須如法懺悔、還淨,以保持戒體清淨。
安住菩提心:
了知利益: 善知發菩提心的巨大利益。
發心與遠離: 如實發起「為利一切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並遠離與此心不符的違品(如自利心、瞋恨等)。
持心: 安住於使菩提心增長、不忘失的善法上。
2. 正行:慈悲觀與三十七道品
在基礎穩固後,應修習道之正行,漸次趨入聖諦:
A. 慈心觀與世間八法對治
無量慈心觀: 不違所受戒律,修習無量慈心觀,願一切眾生得樂。
清晨觀修精華: 清晨起床後,以四三正念修持最勝律儀,並修習:
自他相換: 將自己的快樂給予他人,將他人的痛苦承擔過來。
世間八法平等觀: 觀照世間的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法,達到內心平等不動。
B. 止觀修習 (四念住與四正斷)
四念住(四顛倒對治): 觀身、受、心、法,修習四顛倒的對治:
觀身不淨: 觀自身(身體)是不清淨的。
觀受是苦: 觀覺受(感受)是痛苦、有漏的。
觀心無常: 觀心念遷流變化、剎那不住(無常)。
觀法無我: 觀一切法(萬物)無有實體、自性(無我)。
(修習時可或一一、或次第,精進修習直至天明。)
四正斷: 精進於四正斷: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
四神足: 在念住和四正斷成就後,安住於等持體性的四神足(欲、勤、心、觀),以生起解脫分善根。
3. 行持:晝夜不空過
將修行融入日常生活的每一時分:
| 時分 | 行持內容 | 目的 |
| 清晨 | 起床觀修(自他相換、八法平等觀、四念住)。精進修習,不應懈怠。 | 確立大乘發心與正見。 |
| 天明 | 清淨身體、禮敬佛塔、作曼荼羅、廣行懺悔、堅固皈依與菩提心、如理繞塔。 | 積集資糧,淨除罪障。 |
| 上午 | 承事上師、長者與說法者,面帶微笑柔和言語,成辦彼等所需。 | 依止善士,修習供養。 |
| 上午閑暇 | 精進書寫、讀誦等十種法行,或印製佛像,或利益眾生。不應空過殊勝時光。 | 增長聞思智慧與福德。 |
| 日中 | 受用飲食時,如法分四份而食,並特別分施貧乏者飲食。少許修習慈心觀及念住。 | 實踐佈施,離貪修心。 |
| 下午 | 與善士交往休憩,談論真理,品味厭離輪迴的善說。 | 依止善友,鞏固出離心。 |
| 傍晚 | 復如前修習止觀(寂止、勝觀)及禮敬佛塔等。 | 穩固修持,積集福慧。 |
| 夜晚 | 日落後如理承事上師,洗足後修止觀或誦持具大義之經咒。 | 承事與專修。 |
| 夜半 | 夜分過半,以如理作意而如法而眠。 | 以善法攝心而入眠。 |
總結: 晝夜之中,應精進於《善臂所問經》及《寶鬘論》所說的種種善法。
4. 結行:見行合一
自心調伏為先: 認識到未調伏自己內心,無法調伏他人,故必須先從調伏自心開始。
見行並重: 披甲精進,依止善知識,以三慧(聞思修)為基礎,以正見為首要修習,穿著清淨戒律的法衣(喻),精勤實修,不應沮喪。
利他修德: 尋求有助於斷惡、增善的助伴,對有功德者恭敬,對待眾生應像「水取牛奶」般,捨棄過失而汲取善法,並知恩圖報,不造作他人的惡緣或善法的障礙。
晝夜時分的精進行持
修行者應將一天的時間分為數個部分,精進於不同的修持和善行,不應讓殊勝的光陰空過。
1. 清晨與天明:發心與淨障
清晨起床: 必須立刻以「四三正念」修持最殊勝的律儀。
核心觀修: 實修自他相換(將自身快樂與他人痛苦對調)和世間八法平等觀。
發願: 攝心而想:「願眾生得樂!」。
止觀入門: 觀修四顛倒對治,即觀身、受、心、法為不淨、苦、無常、無我。應精進修習,可一次觀修一個或次第觀修,直至天明。
天明時分:
如理作清淨。
禮敬佛塔、作曼荼羅供養。
廣行懺悔等淨障之行。
尤其要堅固地皈依和發菩提心。
如理作繞塔後,應禮敬上師、長者以及說法者。
2. 上午:廣積福德與智慧
人際互動: 對上師和長者,應面帶微笑、柔和言語,並精進成辦彼等所需。
利他事業: 若有閒暇,應行說法等利益眾生之事。為了眾生利益,應捨棄自己的安樂而精進行持。
法行: 應精進於書寫、讀誦等十種法行,或印製佛像(ཚ་ཚ་བྱའམ།),或利益眾生。
時間警覺: 上午這段殊勝時光,不應空過。
3. 日中:飲食與禪定
飲食規範: 受用飲食時,應如《寶云經》所說,將食物分四份而食。
特別要將飲食分施給貧乏者。
午間禪修: 於日中時,稍作修習慈心觀和四念住。
重複儀軌: 其後復如前廣行禮敬等。
4. 下午與夜晚:善知識與止觀
下午休憩: 應與善知識交往休憩。
聞法: 談論真理,品味厭離輪迴的善說妙味。
傍晚: 復如前修習止觀(寂止與勝觀)以及禮敬佛塔等。
夜晚:
日落後應如理承事上師。
洗足後,應修習止觀,或誦持具大義之經咒(口頭功課)。
入眠: 夜分過半時,以如理作意而如法而眠。
🌟 菩薩行的行為準則
除了時間表外,日常行持還須注意以下原則:
正念攝持: 應在所有的行、住、坐、臥中,以正念攝持,觀照加行、正行、結行三段的行為。
離過修德: 捨棄過失,完善善行,使行為有意義。
自他取捨: 對待尊卑朋友,應像「從水取牛奶」般,捨棄過失而汲取善法。
精進不懈: 對於善法的實踐,應歡喜、振奮,不應沮喪或心生傷害。
不造惡緣: 避免成為他人造惡的緣由,也不應成為他人修習善法的障礙。
基礎德行: 應當知恩圖報,並行報恩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