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分析與背景
✍️ 作者與傳譯者簡介
原著作者 (阿阇黎/論師):
六支皈依 (Ṣaḍaṅga-śaraṇaṃ): 尊者 毗摩拉 (Vimala) (藏文: བི་མ་ལ།)。
墮罪懺悔儀軌 (Āpatti-deśana-vidhi): 文本中未明確標註作者,僅提及“頂禮一切智者”,但其為懺悔法,通常是依據律藏傳統或由高僧大德集結撰寫。
翻譯與校訂者 (譯師與堪布):
堪布 (Khenpo) / 大班智達 (Mahāpaṇḍita): 燃燈吉祥智 (Dīpaṃkaraśrījñāna),即著名的 阿底峽尊者 (Atiśa)。
譯師 (Lotsāwa) / 比丘 (Bhikṣu): 仁欽桑波 (Rinchen Zangpo) (藏文: རིན་ཆེན་བཟང་པོ།)。
背景: 文本開頭的註釋顯示這兩部法典由印度佛教後期最重要的兩位大德——阿底峽尊者和西藏佛教“後弘期”重要的翻譯大師仁欽桑波共同翻譯、校訂並審定。這賦予了文本極高的權威性和傳承價值。
📜 內容大綱
文本主要包含兩部獨立的儀軌或教誡:
一、六支皈依 (Ṣaḍaṅga-śaraṇaṃ)
儀軌名稱與譯者: 梵藏漢三語標題,標明阿底峽與仁欽桑波譯校。
儀軌核心: 點明將闡述皈依的六個要素或主題:
為何皈依(因)
皈依的境(對象)
皈依的時(期限)
皈依的利益(功德)
皈依的學處(教誡)
皈依的受持(根本攝要)
皈依之因: 因「念怖畏功德而行」。
皈依之境與時: 以「三處所為所依」,「從此直至菩提間」。
皈依之利益: 遠離外道行為、不墮三惡趣、成所依、無障、少病、長壽、清淨等。
三皈依學處(戒律):
第一(皈依佛): 不依靠夜叉(鬼神),不向其頂禮。
第二(皈依法): 對一切眾生,斷除傷害並予以慈愛。
第三(皈依僧): 不與有罪過者為伍。
廣大應行之處:
對佛像、偈頌、黃補丁法衣(僧衣)應以信心依止。
對佛陀所說一切言教,不可誹謗,應頂戴奉行。
對清淨與不清淨的人,都應視為聖者。
誓言: 即使爲了身命也不捨棄三皈依,不另尋依怙。
供養與憶念: 以殊勝功德之食常常憶念禮敬(供養三寶)。
提醒與目的: 日常唸誦(六時提醒),遇恐懼時的提醒;因君臣不信故宣說儀軌。
結語: 迴向功德,標註阿阇黎毗摩拉所造圓滿。
二、墮罪懺悔儀軌 (Āpatti-deśana-vidhi)
儀軌名稱: 梵藏漢三語標題,頂禮一切智者。
懺悔對象: 向**僧團(比丘們)**啟稟,請求寬恕。
懺悔人稱: 稱**“比丘某某”**(自稱)。
懺悔的過失(因): 因愚昧無知,受五毒(貪、瞋、癡、嫉妒、慳吝)驅使,身、口、意未修習三學(戒、定、慧),失念,做了或使他人做了與比丘不合適的事,或隨喜他人做此等事。
請求寬恕的對象(境):
核心: 僧團(比丘們)。
廣泛: 師長、同修、住寺廟與道路的神祇、歡喜佛法與歡喜外道的神祇、父母、施主、乃至三界一切有情(包括五百眷屬的訶利底母之子,大黑天等十方眾生)。
懺悔的五類罪行(罪的本質):
以身、語、意三門在加行、正行、結行中,由貪、瞋、癡、斷見、常見等驅使所犯的罪行。
具體懺悔的律儀罪類: 依次列舉了比丘戒中的主要罪類:
四波羅夷法 (Parājika): 根本罪。
十三僧殘法 (Saṃghāvaśeṣa): 需於僧中懺悔的重罪。
三十捨墮法 (Niḥsargika-pācittika): 需捨棄財物並懺悔的罪。
九十單墮法 (Pācittika): 較輕的罪。
四悔過法 (Pratideśanīya): 需當面懺悔的罪。
眾多學處法 (Śikṣākaraṇīya): 應當學修的細微戒律(百餘條)。
七滅諍法 (Adhikaraṇa-śamatha): 用於平息爭議的方法。
總結: 懺悔所有與佛陀所制戒律及僧團內規相違背的過失,以不隱藏的心在僧團前發露懺悔,目的為圓滿自身的戒蘊等五蘊。
💡 法義評論
1. 六支皈依:宗派與教法特色
傳承性與權威性: 由阿底峽和仁欽桑波共同譯定,標誌著它是印度後期大乘(特別是阿底峽尊者所傳的噶當派/菩提道次第前驅)非常重視的基礎教法。
皈依之因的重視: 儀軌明確指出皈依是「念怖畏功德而行」,這強調了動機的雙重性:對輪迴苦難的怖畏(出離心),以及對三寶解脫功德的信心。這與菩提道次第中對皈依的闡述高度一致。
學處的廣狹圓融:
狹義的學處(不向夜叉頂禮、不傷害眾生、不與惡人為伍)是傳統上皈依三寶的根本界限。
廣義的學處(對佛像經文恭敬、對一切佛語不誹謗、對清淨不清淨的人都視為聖者)則將皈依的實踐擴展到見地與行為的全部範圍,特別是對一切人(清淨與不清淨)視為聖者的教誡,體現了密宗(如毗摩拉米扎為大圓滿祖師)或大乘菩薩行中淨觀(一切皆清淨)與平等心的極高要求。
修持的堅固性: 「即使爲了身命也不捨棄三皈依」和「不另尋他處依怙庇護」強調了皈依的不退轉誓言,這是建立一切功德的基石。
2. 墮罪懺悔儀軌:律儀的嚴謹性與普及性
懺悔的對象與範圍: 儀軌不僅限於向僧團懺悔,更擴展到三界六道一切有情、神祇、乃至父母師長。這不僅是小乘律儀上的「對首懺」(向僧團),更是融合了大乘菩薩戒和密乘儀軌中廣大懺悔的特點,將懺悔的功德迴向並淨化與一切眾生的業力關聯。
五毒與三學: 懺悔的過失根源於「五毒」(貪、瞋、癡、嫉妒、慳吝)與「三學」(戒、定、慧)的匱乏,這直接點明了煩惱的本質與修行的對治方法。
細緻的罪行分類: 儀軌對比丘戒的五大類罪行(波羅夷、僧殘、捨墮、單墮、悔過)進行了詳細的列舉,說明此儀軌是嚴格依據印度佛教律藏(如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傳統所編纂,目的是為了讓比丘能夠全面淨化自身的全部律儀垢染。
終極目的: 懺悔的目的是「圓滿自身的戒蘊等五蘊」,這表明懺悔並非僅是消除罪業,而是為了成就佛道功德(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分法身)的積極手段。
🔮 總結
這兩部文本是印度佛教大師的著作與譯作,為藏傳佛教的基礎修行提供了權威而精要的指南。
《六支皈依》 確立了皈依的正確動機、誓言和廣大行持(包括對淨觀、慈愛與不捨棄的強調)。
《墮罪懺悔儀軌》 提供了一個全面且廣泛的懺悔方法,涵蓋了比丘戒律的所有層面,並將懺悔的對象擴展到一切有情,是清淨身語意、圓滿佛道功德的關鍵法門。
兩者結合,構成了佛法修行中**立誓(皈依)與淨障(懺悔)**的基石,是修行者不可或缺的基礎教法。
法義評論:評破他宗觀點與各家法義差別
一、關於《六支皈依》的法義差別與宗派立場
《六支皈依》由阿阇黎毗摩拉所造,經燃燈吉祥智(阿底峽)與仁欽桑波譯校,其體現了印度晚期佛教,特別是阿底峽尊者所傳的**噶當派(菩提道次第前驅)融會小乘(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與金剛乘(三昧耶戒)**三種律儀的圓融立場,對僅持單一律儀或見地者,有明確的評破意涵。
1. 評破對「皈依境」的狹隘認定與外道依止
文本立場: 「不依靠夜叉,不向其頂禮。」
評破對象:
世間法派: 直接評破了世間信仰中,將天龍八部(如夜叉、鬼神)視為究極依怙的觀點。佛教的皈依是尋求出世間解脫,以三寶為究竟皈依境,世間神祇縱有大神通,本身仍陷於輪迴,無法給予究竟的解脫安樂。
密乘歧異: 雖金剛乘亦有供養世間護法(如大黑天、夜叉王)的法門,但此條教誡明確指出供養是為了事業成就,而非將其視為皈依的究竟對境。這對區分「皈依三寶」與「供養護法」的層次極為重要,避免將金剛乘淪為世間術法。
2. 評破「自利自度」的獨覺見地(Hīnayāna/小乘)
文本立場:
皈依期限: 「從此直至菩提間。」(顯示發心)
學處核心: 「對一切眾生,斷除傷害並予以慈愛。」
法義差別: 這是本儀軌最根本的 Mahāyāna(大乘)標誌。
與聲聞乘的差別: 聲聞乘的皈依期,通常是「直至命終」,目的在證得阿羅漢果,終結自身輪迴。大乘的皈依則基於菩提心,期許直至成佛為止,發誓度盡一切眾生,目的與期限截然不同。
對治自利: 「對一切眾生……予以慈愛」直接將皈依的基礎從個人戒律的嚴謹,提升到無量眾生的利益,對治了僅以「別解脫戒」為重,缺乏廣大悲心的小乘偏見。
3. 評破「執著淨穢」的凡夫分別心(大乘見地差別)
文本立場: 「對於清淨與不清凈的人,都應視為聖者。」
法義差別: 這是高度統合大中觀(Mādhyamaka)或金剛乘(Vajrayāna)淨觀的教誡。
與一般凡夫心的差別: 凡夫依外在行為分別人我優劣、清淨與否。此處要求修淨觀,將一切眾生乃至自身都視為聖者、佛性所顯,這是實修離戲見(遠離有無、淨穢等戲論)的基礎。
對治唯識宗的「有垢」執著: 雖然唯識宗(Yogācāra)強調「萬法唯識」,但部分論典仍有嚴格的「種姓論」或對煩惱垢染的真實執著。此處的「視為聖者」觀,則更偏向於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思想的圓滿淨觀,強調眾生本具佛性,不可輕慢。
二、關於《墮罪懺悔儀軌》的宗派混融與律儀爭議
《墮罪懺悔儀軌》在內容上大量引用了**別解脫戒(Pratimokṣa)的罪名,但其懺悔的對象與發心又明顯是大乘甚至金剛乘的風格,體現了「以小乘戒為根基,大乘心為驅動,密乘見為淨化」**的修行特色。
1. 關於「律儀傳承」的差別與堅持
文本立場: 詳細列舉了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三十捨墮、九十單墮等五類罪行。
法義差別:
與南傳(上座部)律儀的差別: 藏傳佛教依據根本說一切有部律(Mūlasarvāstivāda Vinaya)。南傳佛教則依據上座部律(Theravāda Vinaya),兩者的戒條數量、分類及開遮細節有所不同。本儀軌的分類標誌著對有部律的忠實繼承與維護,與他律派系劃清了界線。
對治「不持戒」的爭議: 文本對詳細的別解脫戒的重視,直接對治了某些**禪宗(Chán)或密宗(Vajrayāna)**流派中,由於強調「頓悟」或「大手印/大圓滿見」而輕忽乃至捨棄別解脫戒的觀點。阿底峽尊者的教法(噶當派)極力評破這種見地,認為必須以嚴謹的沙門戒律作為大乘和密乘修行的基礎。
2. 評破「懺悔對境」的自我中心主義
文本立場: 懺悔對象包括僧團、師長、父母、施主,乃至**「三界(有頂)一切有情」及「十方世界一切眾生」**。
法義差別: 這是大乘懺悔法對小乘律儀懺悔法的擴充與超越。
小乘律儀(對首懺): 聲聞乘的懺悔(如布薩儀軌)嚴格限制在**「對首」(向一位或多位清淨比丘)或在「羯磨」**(向僧團)中進行。對境嚴格限定,重在淨化個人身口意的行為戒體。
大乘懺悔(普皆迴向): 本儀軌的懺悔則擴大至法界一切有情。這不僅是淨化自己對三寶的過失,更是淨化與法界所有眾生的業力牽連。這體現了菩薩戒中,視一切眾生為懺悔與救度對境的宏大發心,其功德遠超僅對僧團的懺悔。
總體而言,此二文本代表了藏傳佛教中,要求修行者以**廣大的菩提心(皈依直至成佛)為基礎,以嚴謹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詳細懺悔所有戒條)為行持,並以圓滿的淨觀(視清淨與不清淨者為聖者)**為見地,對治了任何偏執於單一見解或單一律儀的宗派立場。
《六支皈依》與《墮罪懺悔儀軌》實修方法
這兩種儀軌構成了解脫道上發心立誓與淨障持戒的基礎實修。
一、皈依六支實修(發心立誓與持戒)
此部分的核心是穩固對三寶的信心,並建立直至成佛的菩提心。
1. 觀想皈依之因(發心)
思維怖畏: 觀想輪迴的總體痛苦(如無常、苦、空),以及三惡趣的具體怖畏。認知到只有三寶才能救度自己脫離這些恐懼。
思維功德: 憶念佛陀的圓滿智慧與悲心、佛法的正確指引、以及僧伽的清淨與修持成就。生起強烈的信心與嚮往。
結論: 由「念怖畏功德而行」的動機,發起皈依。
2. 確立皈依之境與時
皈依境: 觀想三寶(佛、法、僧)為唯一的究竟依怙。
皈依時: 立下堅固誓言:「從此直至菩提間」,將皈依與菩提心結合,不再是暫時或僅求今生的安樂。
行動: 在任何因緣下(特別是遇到困難或順境時),都「不另尋他處依怙庇護」,確立對三寶的專一性。
3. 受持基本學處(區別與誓言)
| 對境 | 誓言內容 | 實修要點 |
| 佛 | 不依靠夜叉,不向其頂禮。 | 見地純淨:將一切世間神祇視為眷屬或護法,不可將其作為究竟解脫的依怙。 |
| 法 | 對一切眾生,斷除傷害並予以慈愛。 | 悲心為本:不僅止於不傷害(斷除),更要積極地給予慈愛,擴大心量。 |
| 僧 | 不與有罪過者為伍。 | 行為清淨:保護自己的戒體與清淨環境,遠離能引發惡業的伴侶。 |
| 總 | 即使爲了身命也不捨棄三皈依。 | 不退轉誓:每日重溫,面對生死考驗也不動搖。 |
4. 廣大行持與淨觀修習
敬法物: 對於佛像、佛陀偈頌、以及縫有黃補丁的法衣,應以信心恭敬依止。
敬言教: 對於「一切佛陀所說之言教」,應「不可誹謗而應頂戴奉行」。
敬有情(淨觀): 「對於清淨與不清凈的人,都應視為聖者。」:這是最深的實修。訓練自己看到一切眾生和合的佛性,不生輕慢、分別、或嗔恨心。
憶念與供養: 每日早晚以殊勝之物(如食物或意幻供養)「常常憶念禮敬」三寶。
二、墮罪懺悔儀軌實修(淨障持戒)
此部分的核心是以不隱藏的心,淨化因「五毒」所造的身口意諸業,圓滿戒體。
1. 準備與發心
對境觀想: 觀想十方三寶、僧團(諸比丘)、以及直至有頂的一切眾生、父母師長等,遍滿虛空,作為自己懺悔的對象。
發露心: 生起強烈的追悔心,認知到所有過失皆因「貪、瞋、癡、嫉妒、慳吝」等煩惱所驅使,未修「戒、定、慧」而導致。決定以「不隱藏的的心」徹底懺悔。
2. 懺悔核心內容(五力具足)
懺悔儀軌是具足四對治力(或稱五力)的實修。
| 力量 | 儀軌體現 | 實修方法 |
| 1. 依止力 | 觀想對僧團、三寶、一切有情的懺悔。 | 頂禮與觀想皈依境,以三寶為依怙,以菩提心為依止。 |
| 2. 破壞力 | 「願僧團比丘們寬恕我。」 | 猛烈追悔: 對所犯過失生起強烈後悔,如服毒般痛恨自己的煩惱。 |
| 3. 遮止力 | 「不復造」的誓言。 | 決心防護: 決心未來即使遭遇何種情況,也不再犯下同樣的過失。 |
| 4. 對治力 | 誦唸經文或佛號。 | 誦經持咒: 誦唸本懺悔儀軌,或修持《三十五佛懺悔文》等對治法。 |
3. 詳細發露(全面審視)
依照儀軌的內容,逐一審視和懺悔所有可能犯下的過失,不僅限於根本大罪,更要細緻到所有:
根本重罪: 四波羅夷(根本罪)的加行、正行、結行。
中間罪: 十三僧殘、三十捨墮、九十單墮、四悔過等所有比丘戒條。
細微罪: 乃至所有「應當學修的細微戒律」(百餘條學處)。
內規罪: 所有與佛陀所制戒律及僧團內規相違背的過失。
4. 迴向與圓滿
迴向目的: 懺悔的目標是為了「圓滿自身的戒蘊等五蘊」(成就佛道功德)。
迴向: 將懺悔的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願他們都能清淨罪障,早日成佛。
佛法融入日常生活實修指南
這份指南將《六支皈依》的正念與見地,以及《墮罪懺悔儀軌》的淨化與自省,轉化為日常行為和思維的準則。
一、每日的「皈依六支」實修(心念與行為準則)
此為全天候保持正知正念的基礎修行。
1. 晨起與睡前:堅固誓言與憶念
發心立誓: 每日晨起時,重溫「從此直至菩提間」的誓言,將當天的所有行為導向解脫和眾生利益。
定時提醒: 依循「六時中經常的提醒」的教誡,在睡前或特定時間(如午休、用餐前)簡短複習皈依的意義和誓言。
供養與憶念: 以所食之物或一杯清水作為供品,在飲食前「常常憶念禮敬」三寶,將飲食轉為積福資糧。
2. 日常行為:持守三寶界限
對佛的淨觀: 遇到世間的困難或恐懼時,只向三寶尋求究竟庇護,不因恐懼而尋求世間力量(不向夜叉頂禮)。
對法的慈愛: 在與一切眾生互動時,主動斷除傷害的念頭和行為,並積極生起「予以慈愛」的悲心。這是將法義實踐於生活中的核心。
對僧的護持: 謹慎選擇同伴和環境,不與「有罪過者為伍」,保護自己的心性不受惡劣影響而退失道心。
3. 見地與恭敬的養成
恭敬法物: 對待家中的佛像、經書、或任何帶有法義的物品,應如同對待佛陀本身一樣恭敬,放置於高處,避免污穢。
不謗言教: 無論閱讀到佛陀的哪一種教法(顯宗、密宗、大小乘),都應抱持「頂戴奉行」的心態,避免以個人知見輕率評判或誹謗。
實踐淨觀:
在人際交往中,即使面對言行不清淨或令你不悅的人,也嘗試將其視為「聖者」,訓練自己看見他們內在的佛性,從根本上消除嗔恨與輕慢。
二、隨時的「墮罪懺悔」實修(自省與淨化)
此為對治煩惱,保護戒體,每日淨化身口意三業的實修。
1. 行為後的即時自省
即時覺察: 在一天中,一旦察覺到自己身、口、意犯下了任何過失(如說了妄語、生起嫉妒心、起了貪瞋癡等),應立即進行破壞力(後悔)的實修。
追溯煩惱: 不僅是後悔行為本身,更要追溯其根源是受到了「五毒」(貪、瞋、癡、嫉妒、慳吝)中的哪一種驅使。
2. 晚間總結:發露與誓願
發露懺悔: 睡前,在觀想三寶遍滿虛空作為對境後,以「不隱藏的的心」向對境發露當天所犯下的任何細微或粗重的過失。
廣大懺悔: 懺悔的對象不限於三寶,要擴大到一切與你產生業力關聯的眾生(包括父母、家人、乃至有情)。
誓言防護: 發出遮止力的誓言,決心明天絕不再犯同樣的過失。這是最重要的環節,避免懺悔淪為空談。
3. 圓滿與迴向
功德目標: 認知懺悔是為了「圓滿自身的戒蘊等五蘊」,而不僅僅是消除罪業。
迴向與安眠: 將當天所有善行和懺悔的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願他們都能清淨罪障、離苦得樂。在清淨的狀態下入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