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分析
這份文本是**《法與法性分別論頌》**(藏語:ཆོས་དང་ཆོས་ཉིད་རྣམ་པར་འབྱེད་པའི་ཚིག་ལེའུར་བྱས་པ། 梵語:Dharmādharmatāvibhaṅgakārikā)的漢藏對照內容。這部論典是藏傳佛教格魯派和許多其他派系在學習彌勒五論時的重要基礎文獻之一。
👤 作者與譯者資訊
| 類別 | 名稱 | 說明 |
| 作者 | 怙主彌勒(Maitreya) | 藏傳佛教傳統中,此論被歸為「彌勒五論」之一,被認為是彌勒菩薩所造。 |
| 漢譯本 | 無提及 | 文本提供的是藏文和漢文對照,但未標明此漢文譯本的譯者。 |
| 藏譯本 | 克什米爾堪布瑪哈嘉那(Mahājana) | 譯師之一,參與了譯校潤定。 |
| 譯師比丘獅子勝幢(Senge Gyaltsen) | 譯師之一,參與了譯校潤定。 |
📜 內容大綱
《法與法性分別論頌》旨在區分法(Dharma,指輪迴之法)與法性(Dharmatā,指涅槃之性),核心在於闡述大乘佛教中,特別是唯識學派的遍計(法)與真如(法性)的觀點,並描述趨向解脫的修行次第。
Ⅰ. 序言與總綱 (偈頌 1-3)
立宗目的: 為欲分別應遍捨之法和應現證之法性而造此論。
總攝一切: 一切可略攝為二:法(輪迴)與法性(三乘涅槃)。
Ⅱ. 法(輪迴)的闡釋與趣入 (偈頌 4-19)
法的自相: 是非真實遍計,因「無而顯」(如言說所顯現,但無真實義)。
法性之相: 是真如,即「所取能取、所詮能詮無別」的狀態。
迷亂之因: 因「無而顯」故,迷亂(遍計)是煩惱之因(如幻象)。
法與法性的關係: 非一亦非異(因有無二者的有無差別)。
趣入諸法(輪迴)的六種方式:
相 (特徵)
成就
非一非異
共與不共處: 器世界(共)與眾生界(共或不共)。
趣入無所取能取顯現: 成立無所取顯現則成立無能取顯現。
Ⅲ. 法性(涅槃)的闡釋與趣入 (偈頌 20-25)
趣入法性的六種方式:
相: 如經所說。
遍處(住處): 一切諸法與一切經教。
抉擇(思維): 依大乘經典如理作意所攝的一切加行道。
觸證(現證): 以見道現證真如(如是性)並獲得體驗。
憶念(修習): 以修道所攝的菩提分(為斷除垢染)。
彼之本性趣入(究竟): 轉依成就,一切唯如是性。
Ⅳ. 轉依(Gnas-'gyur,究竟成就)的闡釋 (偈頌 26-53)
轉依的十種趣入:
自性: 暫時垢染與如是性不顯現,以及無垢如是性。
事物(實質): 共同器世間、經典法界性、不共有情界識的如是性。
補特伽羅(行者): 佛菩薩(前二者轉依)與聲聞獨覺(後者轉依)。
差別: 清凈剎土、三身(法身、報身、化身)、見解、教導、自在。
必要(目的): 殊勝願力、大乘所緣、十地加行。
所依(基礎): 以六種方式趣入無分別智(包括所緣、離相、正加行等)。
作意(思維方式): 菩薩如理作意,知「二取顯現」是遍計不實種子的結果,以「彼顯則法性不顯,彼不顯則法性顯現」而趣入無分別智。
加行(修行次第): 對應五道十地的修行次第。
勝解加行 → 勝解行地(抉擇分位)
各別證悟加行 → 初地(觸證分位)
修習加行 → 不凈六地與清凈三地(隨念分位)
究竟加行 → 佛地(趣近彼體性分位)
過患: 無轉依的四種過患。
利益: 轉依的四種功德(如證得法身、無上安樂等)。
💡 法義評論
《法與法性分別論頌》是研究大乘佛法,尤其是唯識學派思想的重要參考。
1. 唯識宗的根本立場:法與法性的辨別
法(輪迴): 核心在於遍計所執和依他起的顯現。論中明確指出法是「非真實遍計」,其特徵是「無而顯」,即二取(所取、能取)的顯現,這正是唯識宗「三自性」中的遍計所執性,也是輪迴的根本。
法性(涅槃): 即圓成實性或真如。它是「所取能取無別之真如」,是離一切戲論、遠離二取的真實體性,是涅槃解脫的基礎。
2. 修行核心:轉依(Gnas-'gyur)
本論的獨特貢獻之一是詳細闡述了從凡夫到成佛的完整路線圖——轉依。轉依不僅是心識的轉變,更是所依(阿賴耶識或法界)的根本轉變。
十種趣入將轉依細分為實質、行者、目標、手段等各個維度,為菩薩道提供了精密的指導,這與《辨中邊論》等彌勒論典的思想一脈相承。
3. 實修的次第性:五道與分位
論中將「趣入法性」的六種方式(抉擇、觸證、憶念、本性等)與「加行趣入諸地」的四種加行,清晰地對應到佛教修行的五道(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與十地。
抉擇:對應加行道/勝解行地。
觸證:對應見道/初地。
憶念:對應修道/二地至十地。
本性:對應究竟道/佛地。
這種結構化的修行次第,對於後世的菩薩道修持提供了嚴謹的理論依據。
4. 哲學意義:無分別智的定義
論中對無分別智的描述是精妙的:「無境無緣,以不得一切相為區分」。它不是虛無,而是超越了所有「有」與「無」、「二取」的遍計分別,是真正觸證真如的狀態。
「彼顯則法性不顯,彼不顯則法性顯現」的作意思維,是從概念分析進入實相體悟的關鍵,教導行者如何在不真實的顯現中,反觀真實的法性。
☯️ 法與法性的關係 (The Relation between Dharma and Dharmatā)
在《法與法性分別論頌》中,「法」與「法性」是區分輪迴與涅槃的基礎。
1. 「法」(Dharma)— 輪迴之法
體性: 法的相是非真實遍計(非真實分別)。
特徵: 它是「無而顯」(即本來無實義卻顯現出來)。
本質: 法是一切無義,唯是分別(遍計)的產物。它以二取(所取和能取)以及所詮能詮的言說方式顯現。
結果: 這種「無而顯」的現象(如幻象),導致迷亂,是煩惱之因,從而產生輪迴。
2. 「法性」(Dharmatā)— 涅槃之性
體性: 法性的相是真如。
特徵: 它是所取能取無別、所詮能詮無別的狀態。
結果: 由法性所分別者,是三乘涅槃(解脫)。
3. 兩者的關係:非一亦非異
論中指出,法(輪迴)與法性(涅槃)非一性,亦非各別(非異)。
它們之所以不是一(不相同),是因為它們之間有有無的差別。法是「有」煩惱和遍計顯現,而法性是「無」煩惱和遍計顯現。
它們之所以不是異(不完全獨立),是因為法性(真如)是法(遍計心識)的所依,且只有通過斷除法上的染污(遍計),才能顯現法性。
🔟 轉依的十種趣入 (The Ten Ways of Entering Transformation)
「轉依」(藏語:Gnas-'gyur,或譯作「依止轉變」)是從染污的凡夫心識狀態,轉變為清淨的佛地智慧的過程,是本論闡述成佛的路線圖。趨入轉依是無上性的,需以十種方式來闡釋和實踐。
| 趣入方式 | 核心要點與說明 |
| 1. 自性 (Ngobo) | 辨別暫時的垢染(未轉依)與如是性無垢者(轉依後的清淨本質)。 |
| 2. 事物 (Dngos po) | 指轉變的實質對象:共同器世間識、經典法界性、以及不共有情界識,三者轉為如是性。 |
| 3. 補特伽羅 (Gang zag) | 指進行轉變的行者:前兩項事物(器世間、法界)的轉依是佛菩薩所證,後一項(有情界識)的轉依則是聲聞與獨覺所證。 |
| 4. 差別 (Khyad par) | 指轉變所成就的功德差別:如清淨剎土的差別、法身、圓滿報身、化身的證得,以及見解、教導、自在的差別。 |
| 5. 必要 (Dgos pa) | 指轉變的動機和目的:如往昔的殊勝願力、大乘教法的所緣差別,以及在十地上殊勝的加行。 |
| 6. 所依 (Gnas) | 指轉變的基礎:以六種方式趨入無分別智(包括所緣、離相、正加行、相、利益、遍知)。 |
| 7. 作意 (Yid la byed) | 指轉變的思維方式:菩薩如理作意,了知輪迴的二取顯現是不實種子的結果,雖有因果顯現皆是無實,並通過觀察「彼顯則法性不顯,彼不顯則法性顯現」而趣入無分別智。 |
| 8. 加行 (Sbyor ba) | 指轉變的修行次第:對應佛教的五道十地,分為勝解行地、初地、不淨六地/清淨三地、以及佛地(以四種加行趣入)。 |
| 9. 過患 (Nyes dmigs) | 指未轉依的過失:四種無所依轉過患,如煩惱不入無依過、涅槃補特伽羅無施設基礎過等。 |
| 10. 利益 (Phan yon) | 指轉依的功德:四種功德,如證得法身圓滿、獲得無上安樂、證得見解自在等。 |
《法與法性分別論頌》中闡述成佛路線圖的核心概念—轉依的十種趣入(Gnas-'gyur,依止轉變)。
轉依是將煩惱染污的依止(阿賴耶識或真如)轉變為清淨智慧(法身或涅槃)的過程,是一個從凡夫地到佛地的無上成就。這十種趣入從不同角度完整地描述了轉依的本質、對象、行者、目標、修持等各個面向。
1. 🌟 自性趣入 (Ngobo)
核心: 區分垢淨。
內容: 指暫時的垢染(未轉依時的煩惱)與如是性不顯現(真如被遮蔽),以及顯現義中如是性無垢者(轉依後的清淨本性)。
2. 🌌 事物趣入 (Dngos po)
核心: 轉依的實質對象。
內容: 指三類識的如是性轉依:
共同器世間的識轉為如是性。
經典法界性的如是性。
不共有情界識的如是性。
3. 🧑🤝🧑 補特伽羅趣入 (Gang zag)
核心: 達成轉依的行者。
內容: 指不同行者所達成的轉依境界:
前兩項事物(共同器世間、法界)的轉依是諸佛菩薩所證得。
後一項(不共有情界識)的轉依是聲聞與獨覺所證得。
4. ✨ 差別趣入 (Khyad par)
核心: 轉依所成就的功德特徵。
內容: 佛菩薩轉依後所證得的殊勝功德:
清淨剎土的差別。
法身、圓滿報身、化身的證得。
見解(證得)、教導(說法)、自在(大權)的差別。
5. 🎯 必要趣入 (Dgos pa)
核心: 轉依的動機與目標。
內容: 指修持的因緣和目標:
往昔的殊勝願力。
大乘教法所緣的差別。
在十地上殊勝的加行(精進修持)。
6. 🧘 所依趣入 (Gnas)
核心: 轉依的修行基礎—無分別智。
內容: 以六種方式趣入無分別智慧:
所緣(宣說大乘等四種)。
離相(遠離違品相、對治相等四種)。
正加行(四種所緣/無所緣加行)。
相(無二無言說等三種)。
利益(證得法身等四種)。
遍知(對治、特徵、差別、五業四種了知)。
7. 🧠 作意趣入 (Yid la byed)
核心: 轉依的思維方法。
內容: 菩薩應如是作意:由於不知真如(法性),故遍計(分別)一切種子為不真實,是二取顯現之因。因此,雖有因果顯現皆是無實。通過觀察「彼(遍計)顯則法性不顯,彼不顯則法性顯現」,菩薩趣入無分別智。
8. 🪜 加行趣入 (Sbyor ba)
核心: 轉依的修行位階次第。
內容: 將加行對應於菩薩道上的階位:
勝解加行 → 勝解行地(抉擇分位)。
各別證悟加行 → 初地(觸證分位)。
修習加行 → 不淨六地和清淨三地(隨念分位)。
究竟加行 → 佛地(趣近彼體性分位)。
9. 🚧 過患趣入 (Nyes dmigs)
核心: 缺乏轉依的負面結果。
內容: 四種無所依轉過患(無轉依的過失):
煩惱不入無依過。
道入無依過。
涅槃補特伽羅無施設基礎過。
三種菩提差別無施設基礎過。
10. 🏆 利益趣入 (Phan yon)
核心: 成功轉依的功德。
內容: 四種功德,反之即是轉依所帶來的利益:
證得法身圓滿。
獲得無上安樂。
證得見解自在。
獲得教授自在。
這十種趣入共同描繪了菩薩如何從遍計執著的輪迴狀態,通過無分別智的修持,最終達成三身、十地、清淨佛土等圓滿果位。
🧐 文本評破觀點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Text)
雖然《法與法性分別論頌》是研究大乘佛教,特別是唯識學派的重要論典,但從不同的佛學視角來看,它存在以下可供評破或討論的觀點:
1. 創作者歸屬的爭議(唯識 vs. 中觀)
評破點: 傳統上將此論歸於彌勒菩薩所造,但在學術上常被認為是世親菩薩或無著菩薩後期的作品。這影響了對其法義性質的判斷。
爭議: 若是彌勒所造,其定位超然;若是世親或無著所造,則它被視為**「瑜伽行唯識學派」**的經典論述。
2. 「法」的定義過於偏重遍計
評破點: 論中將法(輪迴)的特徵定義為「非真實遍計」和「無而顯」,這似乎將輪迴的範疇過度聚焦於「遍計所執性」和「依他起性」上,忽略了依他起性在作為遍計基礎的同時,其本身也具有如幻、相續存在的性質。
討論: 這種定義方式是唯識宗為了突出「心識」在輪迴中的決定性作用,而採取的論述策略,但可能被中觀學派批評為對世俗諦(法)的分析不夠徹底。
3. 轉依概念的實踐性討論
評破點: 轉依的十種趣入,尤其在「事物趣入」中提到「共同器世間的識轉為如是性」。
討論: 如何理解共同器世間的轉依,是屬於佛的究竟果德(即佛陀證悟後,其所感見的器世間亦清淨),還是在理論上將阿賴耶識(或根本識)從個體擴展到共業的範疇,存在詮釋空間。這容易被批評為帶有唯心論色彩。
4. 判教上的階位固化
評破點: 論中將不同的轉依功德(如:聲聞與菩薩)與三種識的如是性(事物趣入)掛鉤,似乎有將果位分級固化的傾向。
討論: 儘管這為修行提供了明確的次第,但可能限制了佛法的普遍性,且將聲聞獨覺的轉依成就局限於最低層級(有情界識的如是性)。
⚖️ 各家法義差別評論 (Commentary on Differences Across Buddhist Schools)
《法與法性分別論頌》的唯識學立場,與其他大乘宗派在法義上有顯著差異:
1. 唯識宗(瑜伽行派)
立場: 本論是典型的瑜伽行唯識派思想。
法義一致: 核心在於**「唯識」的原則,認為輪迴是心識遍計的產物(法是「無而顯」),解脫的關鍵在於轉依**(將染污識轉為清淨智),強調修行的次第性(加行道、見道、修道等)。
2. 中觀宗(龍樹、月稱系)
法義差別:
對「法」的看法: 中觀宗對輪迴諸法採取徹底的空性觀點。他們會批評唯識宗的「唯識無境」雖然破除了外境,但仍執著於「識」(心識或阿賴耶識)為實有或依他起,仍非究竟空性。
對「法性」的看法: 中觀宗認為法性(真如、空性)是離言絕慮的,不會將其與心識的「轉依」過程做如此複雜的聯繫或定義。解脫是透過正見(現證空性),而非僅僅通過心識層次的轉變。
3. 如來藏宗(佛性論)
法義差別:
對「法性」的看法: 如來藏宗會認為本論的「法性」定義(所取能取無別之真如)與其宗的如來藏/佛性概念相通。
對「轉依」的看法: 但如來藏宗更強調本來清淨的「如來藏」為轉依的依據,認為染污是客塵,而非心識的自性。他們會認為唯識宗的轉依太過強調修行(道)的力量,而對本體(果)的清淨性強調不足。
4. 天台宗與華嚴宗(圓融教義)
法義差別:
判教觀: 這些宗派會將唯識宗判為**「權教」或「漸教」**。
圓融觀: 他們強調事理圓融、性相不二,主張煩惱與菩提、染污與清淨當體即是。他們會認為《法與法性分別論頌》中將「法」與「法性」作如此明確的二分法辨別,層次上仍未達到最高的圓教境界。
總結而言,本論是理解印度大乘佛教(尤其唯識學)如何精密地規劃「染淨轉換」的傑出文本,但其嚴謹的分析性結構和唯識立場,使其在其他強調空性或圓融的宗派中,被視為一種方便或層次相對較低的教義。
根據《法與法性分別論頌》的法義精神,其所指引的實修方法主要圍繞著**「轉依」和「無分別智慧」**的修持。
🧘 實修方法:轉染成淨的次第
本論的實修核心在於通過「作意」和「加行」,將執著二取的心識(法)轉變為清淨的真如智慧(法性)。
階段一:資糧與抉擇 — 辨別與作意
這是修行人(菩薩行者)在資糧道和加行道(抉擇分位)的修持重點。
1. 如理作意:觀照法與法性
辨法之相 (輪迴): 觀照一切所顯現的世間萬物、自我的心念、以及彼此間的關係,皆是**「非真實遍計」,其特徵是「無而顯」**。
作意口訣: 採用論中的核心思維方式——「彼(遍計)顯則法性不顯,彼不顯則法性顯現」。
當你執著於某個對象(如愛憎、苦樂、外境)為真實存在時,真如(法性)就被遮蔽了。
當你不再執著,認識到外境與內識的二取(所取、能取)皆無實質時,真如即會顯現。
目標: 訓練心識,認知到一切因果顯現皆是無實的種子所生,從而斷除對二取的堅固執著。
2. 積集資糧與加行
資糧道: 圓滿一切大乘的信解、積集福慧資糧,作為入道的基礎。
抉擇分: 依止大乘經典,如理作意,進行四種加行修持,以淨化心續,準備進入見道。
階段二:現證與修習 — 無分別智的訓練
這是修行人進入見道(觸證分位)和修道(隨念分位)的修持核心。
1. 觸證真如:現證無分別智
目標: 通過禪定力,現前的方式證得真如(如是性),體會到「所取能取無別」的狀態。
實修: 這是透過甚深的禪定(如唯識宗的四尋思觀、四如實智觀)實現無境無緣、不得一切相的智慧。
無所緣加行: 實修時,不緣取任何對象,心識超越二取(心識與外境)的差別。
無分別性: 體悟真如是無分別性、離言絕慮的。
2. 憶念與調伏:修道除障
目標: 透過對所見真如的憶念(隨念)和修習加行,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的習氣(粗、中、細微相)。
實修: 將無分別智的見地運用到出定後的日常生活中(後得智),以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為綱要,不斷淨化心性。
階段三:究竟與果德 — 轉依成就
這是修行人到達究竟道(趣近彼體性分位)的圓滿境界。
1. 究竟加行與果德
實現轉依: 最終達成轉依成就,心識的依止(阿賴耶識)完全轉為清淨的大圓鏡智等四智,證得法身、報身、化身。
業行圓滿: 獲得五種業的差別:
遠離一切分別。
賜予無上安樂。
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
後得智慧於一切所知相趣入。
清淨佛土、成熟有情、賜予一切種智。
實修心要總結
| 修行階位 | 論中對應的趣入/分位 | 實修重點 |
| 凡夫位 | 作意趣入 | 觀一切法「無而顯」;勤修「彼顯不顯」之作意。 |
| 加行道 | 抉擇分位 / 勝解加行 | 積資糧;依經教,訓練離相與正加行。 |
| 見道 | 觸證分位 / 各別證悟加行 | 專注禪定,直觀無二真如;證得無分別智。 |
| 修道 | 隨念分位 / 修習加行 | 出定後憶念所證,斷除習氣;圓滿十地功德。 |
| 佛地 | 究竟加行 / 轉依自性 | 任運成辦佛事,體證三身、究竟利益眾生。 |
這些實修方法是根據《法與法性分別論頌》的法義和次第推衍而來。
根據《法與法性分別論頌》的法義,修行者從凡夫地到究竟佛地,透過「轉依」所經歷的全部階位,可以歸納如下:
🪜 《法與法性分別論頌》的修行階位
本論將修行階位主要通過加行趣入來劃分,與大乘佛教的五道十地相應。這些階位描述了從最初的信心到最終的佛果圓滿的次第:
| 階位類別 | 菩薩道名稱 | 論中對應的「加行趣入」 | 轉依分位 (Gnas-skabs) | 實修目標 |
| I. 預備位 | 資糧道 (未入定) | 無直接對應 | 屬於發心與積累資糧的階段。 | 累積福慧資糧;對大乘教法產生信解和決定。 |
| II. 實修位 | 加行道 | 勝解加行 (Mö-pä rab-tu jor-wa) | 抉擇分位 (Ngjes-par jjed-pä gnas-skabs) | 依大乘經典如理作意,遠離違品相、對治相、如是性相、證悟相四種相。 |
| III. 現證位 | 見道 | 各別證悟加行 (So-sor rab-tu rtogs-pä jor-wa) | 觸證分位 (De-nyid reg-pä gnas-skabs) | 證得如是性 (真如) 並獲得體驗;現前證得真實見解。對應菩薩初地。 |
| IV. 修習位 | 修道 | 修習加行 (Bsgom-pä rab-tu jor-wa) | 隨念分位 (Rjes-dran gnas-skabs) | 以憶念智慧,斷除對所見真義的垢染 (習氣);對應不淨六地與清淨三地 (二地至十地)。 |
| V. 究竟位 | 究竟道 (佛地) | 究竟加行 (Mthar-phyin-pa la sbyor-bas) | 趣近彼體性分位 (De-yi bdag-nyid-du nye-bar 'gro-ba'i gnas-skabs) | 證入佛地,任運成辦不斷的佛事;達成轉依成就。 |
轉依成就的圓滿境界
當修行者達到究竟位時,即是完成了「轉依」,這時的境界體現於十種趣入的圓滿:
成就自性無垢:如是性(真如)徹底無垢而顯現。
三身圓滿:證得法身、圓滿報身、化身的差別。
斷證圓滿:完全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獲得一切種智。
這些階位是瑜伽行唯識學派對菩薩修道次第的精密劃分,旨在指引行者循序漸進,最終實現從「法」到「法性」的根本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