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分析:《阿毗達磨集論釋》
1. 📚 作者與翻譯者背景
| 類別 | 人物 | 職責 | 備註 |
| 原作者 | སློབ་དཔོན་རྒྱལ་བའི་སྲས། (阿闍黎勝子 / 吉那彌多羅) | 著述 | 《阿毗達磨集論釋》的作者。 |
| 主要翻譯者 | ཛི་ན་མི་ཏྲ་ (Jinamitra / 吉那彌札) | 印度堪布,翻譯 | 參與藏文翻譯及校對。 |
| ཤཱི་ལེནྡྲ་བོ་དྷི་ (希蘭陀菩提) | 印度堪布,翻譯 | 參與藏文翻譯及校對。 | |
| བན་དེ་ཡེ་ཤེས་སྡེ་ (班智達耶協德) | 藏譯師,校對確定 | 參與藏文翻譯及最終確定。 | |
| 後續校訂者 | ཤཱཀྱའི་དགེ་སློང་ཉི་མ་རྒྱལ་མཚན་དཔལ་བཟང་པོ། (釋迦比丘尼瑪江參賢善) | 多聞譯師,校訂 | 依照印度原本,對譯文中的錯漏進行了部分校正。 |
2. 📝 內容大綱與結構分析
這部文本是對《阿毗達磨集論》的註釋,其結構嚴謹,貫穿了佛教唯識宗對一切法的分類、認識和修行次第的闡述。
引言與歸敬頌:
開篇即是對**三寶(佛、法、僧)**的廣大功德進行讚頌和頂禮。
確立論典的目的:攝集、解釋經典與論典中的難解詞句和義理。
闡釋佛陀的六種功德:自性、因、果、事業、相應、趣入。
五蘊、十八界、十二處的總綱:
闡明造論目的在於通達蘊、界、處等思察處。
指出通達的兩大利益:作意利益(順止、順觀)和抉擇正語利益(得無畏)。
詳細解說五蘊(色、受、想、行、識)、十八界、十二處的名稱與數量。
解釋**“取蘊”(有漏五蘊)的定義及其與欲、貪**的關聯。
諸法自相與煩惱的詳解(遍攝諸相品):
色法: 闡述色蘊的兩種相(觸生色、境界生色),四大種及其所造色的定義與作用。
心心所法: 詳述受、想、行、識四蘊的體性、相狀與作用。
心不相應行: 介紹得、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等二十四種不相應行的名稱與定義。
無為法: 介紹八種無為法的名稱與其特徵(如真如、虛空、擇滅等)。
煩惱與隨煩惱: 詳解十隨眠(貪、嗔、慢、無明、疑、見等)、八隨煩惱(昏沉、掉舉等)、**諸纏(蓋、暴流、結等)**的名稱、作用與相應。
修行次第與聖者差別(證悟決定與得決定):
四聖諦: 詳細解說苦、集、滅、道四諦的相、分類與意義。
三學與道次第: 闡述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的體性與修行特徵。
三乘與果位: 詳述聲聞、緣覺、菩薩的根器、意樂、所緣與修行差別,以及各階段的見道、修道、無學果位及其補特伽羅種類(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
佛陀不共法: 闡釋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如來特有功德。
抉擇法義的四種道理(正語決定):
闡述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四種理路,用於正確觀察和確立教義。
3. 💡 法義評論與主要觀點
本論著重於對唯識宗的核心教義進行詳盡的辨析和闡發,其核心觀點包括:
阿賴耶識(執受識/一切種子識): 文本花費大量篇幅來論證阿賴耶識的必要性與實有性。它被視為雜染與清凈(染淨)一切法的根本依據,是五蘊、十八界、十二處一切法種子積集之處,也是區分有心定與無心定,以及有情生死流轉的關鍵。這是確立**「唯識無境」**的立論基礎。
三性說的運用: 文本隱含並多處運用了唯識宗的三性說(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並與空性、無相、無我等般若概念進行結合。例如,通過辨析**名言(遍計所執)的虛妄性來確立依他起(現象)和圓成實(真如)**的真實性。
大乘菩薩道的殊勝性: 通過對六波羅蜜多的詳盡解釋,確立了菩薩道在發心、意樂、實踐、果位等各方面超越聲聞、緣覺的殊勝性,特別強調大悲與般若的雙運,以及不住涅槃的獨特解脫觀。
法相的細緻辨析: 論典對一切法進行了細緻入微的分類和定義,尤其在心所有法(受、想、行)、不相應行和煩惱(隨眠、纏、垢等異名)的層面上進行了系統化的梳理,這為修行者提供了清晰的所知和所斷的藍圖。
⚔️ 文本中破斥他宗觀點的評論
文本主要針對外道(非佛教)和部派佛教(聲聞乘)的某些觀點進行了破斥和修正:
1. 破斥“我”與“我所”的執著(人無我)
破斥我執與常樂淨的顛倒見:
對治我執: 世尊以五種方式遣除蘊、界、處中的“我”。這些遣除是針對有身見所攝的五種過患:與特徵不符、無常性、無自在、無體、不需努力而解脫的過患。
破斥常性: 闡述一切有為法具有無常的十二種特徵,如無有、毀滅、變化、剎那等。
破斥樂性: 將樂受和非苦非樂受都歸攝於“苦”中,分別立為“壞苦”和“行苦”。
破斥清淨: 諸行包含在三十六種不淨物中,故無清淨性。
破斥外道對世界的創世觀:
破斥無因論和不順因論: 佛陀以“處非處智力”破斥“無因生”及“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的說法。
破斥不作而遇論: 佛陀以“業自作智力”破斥“不作業也會遭遇”的說法。
2. 破斥法執與戲論的執著(法無我)
破斥法實有執著:
破斥極微實有: 否定極微具有實體,認為它僅是“假立”而已,因為以智慧分析時無有終點。
破斥一切法實有: 闡明蘊、界、處等僅是“名言”。
破斥有、無的極端:
破斥常斷二邊: 闡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之空性與色不異,但色之自性空,空性非以空性空。這對治了“一性”和“異性”的分別。
破斥戲論分別: 否定“無分別”是通過無作意、寂滅或自性獲得的,因為這些方式會導致禪定、滅盡定等也成無分別或無知。真正的無分別是“無有緣於所緣的造作”。
破斥外道對教法的曲解:
引述《大法鏡》中的二十八種惡見,破斥菩薩不善解密意,依文解義而產生的邪執。
💬 各家法義差別的評論
文本在闡述法義時,常通過比較和區分來界定特定的概念,主要體現在對“道”和“果”的劃分上。
1. 關於道的差別評論(三乘、五道、九品)
聲聞、緣覺、菩薩的區別:
根器差別: 聲聞鈍根、緣覺中根、菩薩利根。
意樂差別: 聲聞求自解脫;緣覺除求解脫外,亦求證悟自身圓滿;菩薩求度化一切眾生,具不住涅槃意樂。
所緣差別: 聲聞緣聲聞藏,菩薩緣廣大藏。
見道與修道中的有學、無學果位:
預流果是斷三結。
不還果是斷五順下分結。
阿羅漢果是斷五順上分結。
速疾通達與遲鈍易行: 將聖道分為四種:遲鈍難行、迅速難行(依未至定/無色定)、遲鈍易行、迅速易行(依禪定),區分了根器的利鈍和所依禪定的差異。
大乘菩薩道的特殊性:
不住涅槃: 菩薩獲得無住涅槃,在無餘涅槃界中亦不斷利益眾生。
煩惱障與所知障: 菩薩修道階段主要對治所知障,而聲聞主要對治煩惱障。
轉依殊勝: 佛地獲得的轉依(如心轉依、隨眠轉依)是究竟的,能斷除習氣。
2. 關於業的差別評論
業的決定性: 否定“樂業定感樂報,苦業定感苦報”的決定論。指出業的異熟果報(苦、樂、不苦不樂)與業本身(善、不善、無記)存在不定性,以此來支持梵行的必要性。
福、非福、不動業的區分:
福業: 欲界善。
非福業: 不善。
不動業: 色界、無色界善。不動業因其果報不“動搖”至其他界,故名“不動”。
根據《阿毗達磨集論釋》的文本,八種解脫(八解脫)和八種勝處(八勝處)的修習差別,主要體現在它們的所緣、作用和目的上。
以下是它們的修習差異分析:
🧘♀️ 八解脫 (Eight Deliverances)
八解脫是禪定修行的八個層次,目標是斷除(或超越)不同層次的禪定障礙和煩惱,以達到解脫的境界。
| 解脫次第 | 名稱 | 所緣 / 狀態 | 修行目的 / 作用 | 核心障礙 |
| 一 | 有色觀色 | 於自身未離色想,或有色想,而觀外在顯現的色。 | 解脫變化障礙(神通變化時的執著)。 | 對自身色相的執著 |
| 二 | 內無色想觀外色 | 自身遠離色想,或安立無色想,而觀外在顯現的色。 | 目的同上,但側重於破除內在的色想。 | 內在色想的執著 |
| 三 | 淨解脫 | 於自身悅意不悅意的色法,生起相互一味想。 | 斷除由悅意、不悅意所生的煩惱障礙 (貪、嗔等煩惱的變現)。 | 悅意或不悅意相的執著 |
| 四 | 空無邊處 | 安住於隨順解脫的空無邊處。 | 從無色界味著中解脫。 | 無色界定中的味著 |
| 五 | 識無邊處 | 安住於隨順解脫的識無邊處。 | 目的同上。 | 無色界定中的味著 |
| 六 | 無所有處 | 安住於隨順解脫的無所有處。 | 目的同上。 | 無色界定中的味著 |
| 七 | 非想非非想處 | 安住於隨順解脫的非想非非想處。 | 目的同上。 | 無色界定中的味著 |
| 八 | 滅盡想受 | 超越非想非非想處,滅盡心心所法。 | 解脫滅盡定所障礙,達到最寂靜的狀態。 | 滅盡定之障礙 |
⚔️ 八勝處 (Eight Victories/Dominance)
八勝處是基於前兩個解脫(有色觀色與內無色想觀外色)的修習,其目標是透過對所緣境的自在(支配力)來對治煩惱。
| 勝處次第 | 內在狀態 | 外在所緣 | 修行目的 / 作用 | 核心作用 |
| 1-2 | 內有色想 | 觀察外在小或大的劣、勝色法。 | 降伏所緣,對色法產生支配自在。 | 獲得對色所緣的自在力。 |
| 3-4 | 內無色想 | 觀察外在小或大的劣、勝色法。 | 降伏所緣,對色法產生支配自在。 | 獲得對色所緣的自在力。 |
| 5-8 | 內無色想 | 觀察外在青、黃、紅、白四種顏色,並於其上作勝知勝見。 | 對四種顏色(色相)獲得勝知勝見,超越對悅意與不悅意的執著。 | 獲得對遍相的自在力。 |
📌 修習差異總結
| 特徵 | 八解脫 (Eight Deliverances) | 八勝處 (Eight Victories/Dominance) |
| 修習目的 | 主要在於斷除各種禪定階段的煩惱與味著,達成解脫。 | 主要在於轉變對境的認識,獲得對所緣境的支配自在力。 |
| 所緣範圍 | 涵蓋色法、無色界定(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乃至心心所的滅盡。 | 專注於對**色法(內外、大小、四色)**的觀想和勝伏。 |
| 核心成就 | 獲得寂靜和離繫。 | 獲得所緣自在和轉變自在。 |
| 關係 | 八勝處的基礎是解脫一和解脫二。八解脫在修行次第上更為根本,勝處是其應用和力量的展現。 |
😠 貪、嗔、癡等煩惱在三界中的受相應差別
文本主要通過分析煩惱在不同界地與樂受、喜受、苦受、憂受、捨受相應的情況,來闡述其細微的差別。
I. 欲界(Kāmadhātu)
在欲界中,由於五識身和意識身皆現行,且五受(苦、樂、憂、喜、捨)齊備,煩惱與受的相應關係最為複雜。
| 煩惱 | 相應感受 (受根) | 識身相應 | 說明 |
| 貪 (Rāga) | 樂受、喜受、捨受 | 樂受:五識身相應。喜/捨受:意識相應。 | 貪著可愛境時,可伴隨身識的樂受或意識的喜受或捨受。在間斷時(煩惱止息)與捨受相應。 |
| 嗔 (Dveṣa) | 苦受、憂受、捨受 | 苦受:五識身相應。憂/捨受:意識相應。 | 嗔恨不悅意境時,可伴隨身識的苦受或意識的憂受或捨受。不與樂受或喜受相應,因嗔恨是低劣的轉變。 |
| 癡 (Moha) | 憂受、捨受 | 不雜的無明:憂受、捨受(意識相應)。與其他煩惱相應的無明:隨其所應(見下)。 | 不雜的無明不與樂受、喜受相應。與其他煩惱相應的無明,則隨彼煩惱相應。 |
| 我慢 (Māna) | 喜受、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不與五識相應的樂受相應。 |
| 邪見 (Dṛṣṭi) | 喜受、憂受、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執著邪行無過時可生喜受(心悅)。因一切見解不屬五識地,故不與身識的苦受、樂受相應。 |
| 疑 (Vicikitsā) | 憂受、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不與喜受相應,因不確定的心缺乏信解,故意無喜樂。 |
II. 色界(Rūpadhātu)
色界無有苦受、憂受(因身識、第六意地低劣的轉變已淨),僅有樂受、喜受、捨受。
| 煩惱 | 相應感受 (受根) | 識身相應 | 說明 |
| 貪 | 樂受、喜受、捨受 | 與四識聚相應。 | 由於色界無鼻識和舌識,故貪與四識聚(眼、耳、身、意識)相應。 |
| 嗔 | 不存在 | 不適用 | 嗔恚唯屬於欲界,故色界無嗔恚煩惱。 |
| 我慢 | 樂受、喜受、捨受 | 樂/喜/捨受皆可相應(在初二禪有樂喜,三禪以上多捨)。 | 我慢與意地樂受相應(初二禪有喜樂)。 |
| 邪見 | 所有存在的受 | 唯意識相應。 | 與樂受、喜受、捨受相應。 |
| 疑 | 樂受、喜受、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疑重的禪修者,其喜樂隨順等持力,故可與樂受、喜受相應。 |
III. 無色界(Arūpadhātu)
無色界僅有捨受(不苦不樂受),無樂受、喜受、苦受、憂受。
| 煩惱 | 相應感受 (受根) | 識身相應 | 說明 |
| 貪 | 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僅與捨受相應。 |
| 嗔 | 不存在 | 不適用 | 嗔恚唯屬於欲界。 |
| 我慢 | 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僅與捨受相應。 |
| 邪見 | 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僅與捨受相應。 |
| 疑 | 捨受 | 唯意識相應。 | 僅與捨受相應。 |
IV. 總結觀點
煩惱與受的相應關係體現了煩惱的粗細和作用:
欲界:煩惱粗大,與身心一切苦樂受皆能相應。
色界:煩惱較細,與五識身中的鼻識、舌識不相應,且無苦受、憂受。
無色界:煩惱最細,僅與意識和捨受相應,屬於最寂靜的狀態。
捨受的遍行性:所有煩惱最終都可能與捨受相應,因為捨受是一種“平常狀態”(無功用),是煩惱相續在減弱時,心安住於此的狀態。
在《阿毗達磨集論釋》所依循的**唯識宗(大乘阿毗達磨)**體系中,現證 (Abhisamaya) 是一個極為關鍵的修行術語,標誌著凡夫與聖者的分界點。
現證的定義可以從其體性、所緣和作用三個方面來理解:
💡 現證(Abhisamaya)的定義與特徵
1. 體性:非概念的真實智慧
現證的體性是非分別、非顛倒的聖者智慧。
非分別智 (Nirvikalpaka-jñāna): 這是一種超越了概念思維、推理判斷的智慧。它不透過語言、文字或邏輯推演來認識對境,而是心與實相直接合一、如實了知,猶如眼見物般清晰直接。
非顛倒: 現證所照見的真理是絕無錯亂的。它能徹底照破凡夫對人我和法我的虛妄執著,是真實、究竟的證悟。
2. 所緣:四諦真如的實相
現證的所緣境,是修行者所證悟的真實義理:
四聖諦 (Cattāri-ārya-satyāni): 現證的當下,即是苦、集、滅、道四種真理的實相。修行者非僅理智上了解四諦,而是親身證入四諦的真實性。
苦諦: 現證五蘊(身心)的自性皆是苦。
集諦: 現證煩惱(貪、嗔、癡等)是苦的真正因由。
滅諦: 現證涅槃是苦和集滅盡的寂靜狀態。
道諦: 現證八正道等是達到滅諦的唯一途徑。
真如 (Tathatā) 或空性: 在大乘唯識學中,現證的最高所緣是真如,即一切法的真實體性,亦可稱為圓成實性或空性。現證真如,即是現證人無我與法無我。
3. 作用:入聖與斷惑的門戶
現證是修道過程中的入聖門戶:
入聖流: 當修行者生起現證的智慧時,便從凡夫位進入了聖者位,進入了佛教修行的見道階段(又稱作達摩流)。
斷除見道所斷煩惱: 現證的主要作用是徹底斷除所有屬於見道所斷的煩惱(如邪見、疑、戒禁取見等)。一旦現證,這些根本性的錯誤知見便永遠被捨棄,不會再退轉。
📜 十種現證的分類
在法相宗的細緻劃分中,現證並非單一剎那的頓悟,而是涵蓋了從加行到究竟圓滿的一系列次第,通常可分為十種現證:
根據文本的內容,佛法修行是一個從資糧道開始,經加行道、見道、修道,最終達成究竟道的系統過程。現證(證悟聖諦)本身是見道、修道等聖道的核心體現,而其實修方法則散見於加行道、修道中對止觀和覺支的修習。
以下是根據文本整理的現證實修方法:
🧘 現證的實修方法
現證(證悟聖諦)主要通過止(三摩地)和觀(智慧)的修習來成就。文本將此修習分為資糧道、加行道和修道三個主要階段,各有其專注的實修法門。
I. 資糧道與加行道基礎:止觀的準備
此階段的修行是為了積集資糧、令心相續堪能,為見道作準備。
1. 止(奢摩他)的基礎
九住心: 這是修習止(三摩地)的九個次第,旨在將心安住於所緣境,以對治散亂和昏沉。
內心安住: 從外境攝心,內心不向外散亂,將心安住於內在所緣。
相續安住: 克服粗動的心,令心相續不斷地安住於所緣境。
安置收回: 念失向外散亂時,以正念收攝心神,將心收回所緣。
近住: 從最初就令正念現前,防止心向外散亂。
調伏: 以正念調伏心神,防止心為外境色等的執著所引。
寂靜: 透過觀察過患,令心寂靜,不再為煩惱分別所擾。
極寂靜: 徹底斷除隨煩惱(如昏沉、掉舉),令心極其寂靜。
專注一境: 無間斷地相續攝持於三昧中。
平等安住: 達到心無功用而自然安住於定中。
2. 觀(毘鉢舍那)的基礎
四種作意: 通過對所緣境作四種如理思維,以智慧觀察法相。
分別: 以盡所有性(事物的現象差別)來觀察法。
詳細分別: 以如所有性(事物的真實體性)來詳細分析法。
思察: 以具足分別的作意和智慧來思察法相。
觀察: 普遍觀察一切法相。
II. 加行道:順抉擇分的特殊修行
在資糧道之後,為現證真諦而修習的特殊加行,稱為順抉擇分,包括暖、頂、忍、世第一法四位。
| 加行道位 | 實修方法 / 目的 | 核心功德 |
| 暖位 (Uṣmagata) | 了相作意:對諸諦真實獲得明相(相似相)的等持和智慧。 透過比量推理,知見真如相。 | 具足止觀,意言(概念分別)中可現見真理之義。 |
| 頂位 (Mūrdhan) | 攝喜作意:明相增上,心生歡喜,對所緣境的執著減輕。 | 智慧達至巔峰,心已堪能。 |
| 忍位 (Kṣānti) | 諦順忍:對諸諦真如相無所執取,獲得無分別的相似忍可。 | 遠離作意:徹底斷除(或遠離)欲界粗大煩惱及其習氣。 |
| 世第一法 (Laukikāgradharma) | 加行究竟:無間心(緊接聖道前一剎那)生起,以無所緣的作意,斷除微細煩惱。 | 確定將入聖位,是世間智慧的最高峰。 |
III. 見道與修道:聖道的核心實修
從見道開始,修行進入出世間聖道,主要以無分別智(根本智)和後得智(後得智)來成就現證。
1. 見道(十六心剎那的現證)
修行方法: 無所緣三摩地和無分別慧。
所緣: 所取能取空性的真如。
作用: * 斷惑: 斷除一切見道所斷的煩惱和隨眠(如我見、疑等)。
現證: 在十六心剎那中,對四聖諦的十六行相進行無分別的現證。
2. 修道(九品斷惑的止觀雙運)
修行方法: 止觀雙運,以出世間智與世間禪定相結合。
對治煩惱:
透過加行道、無間道和解脫道,對三界修所斷的煩惱分為**九品(上、中、下,每品復分三)**進行漸次斷除。
例如,以小道的對治力即可斷除大品大品的煩惱(因其易顯易斷),而以大道的對治力方能斷除小品小品的煩惱(因其難顯難斷)。
菩薩特有修法:
四念住(身、受、心、法)修習:通過修習不淨觀、苦觀、無常觀、無我觀,依次對治凡夫的淨、樂、常、我四種顛倒執著。
四正斷:為令已生善法增長、未生善法生起、已生不善法斷除、未生不善法不生而修習精進。
四神足:修習以願、精進、心、觀察為主的四種定力,以成就神通等功德。
3. 究竟道(無學道)
金剛喻定: 這是修道的最後一剎那,無間斷除一切煩惱障與所知障的習氣。
盡智與無生智:
盡智: 證知一切**集(因)**已盡而不再生起。
無生智: 證知一切苦果永遠不生。
轉依: 獲得無學道後,達到無餘轉依,心性遠離一切煩惱和習氣,證得究竟解脫和佛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