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入門教授法》解題

《瑜伽入門教授法》分析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角色姓名(音譯)簡介與貢獻備註(依文本)
原作者1. 法稱論師 (Dharmakīrti)通常指的是印度佛教史上著名的因明學大師,與陳那並稱「因明二大師」。他的著作對佛教邏輯學和認識論產生了深遠影響。在此文本中,他被列為**《瑜伽入門教授》**的作者。文本結尾署名:法稱論師造畢。
2. 教授作者另一份譯本署名作者為**「學師法王」(Dharmasvamin),藏文為ཆོས་ཀྱི་དབང་པོ་**(Chos kyi dbang po)。文本中段的譯本署名:瑜伽入門教授由法王論師(Chos kyi dbang po)造畢。
譯師群1. 達摩室利跋陀羅 (Dharmaśrībhādra)印度堪布,參與了其中一個版本的翻譯與審定工作。與仁欽桑波共同譯校並審定。
2. 仁欽桑波 (Rin-chen bzang-po)比丘,藏傳佛教後弘期的著名大譯師ཞུ་ཆེན་གྱི་ལོ་ཙཱ་བ),對將印度佛典引入藏地貢獻卓著。他參與了多個版本的翻譯、校對和審定。與達摩室利跋陀羅共同譯校並審定,也與扎然達那共同譯校並審定。
3. 扎然達那 (Jarantana)印度堪布,參與了另一版本(或另一部分)的翻譯與審定工作。與仁欽桑波共同譯校並審定。

📝 關於作者的註釋: 文本中提到兩個作者署名:一個是**「法稱論師」(Dharmakīrti)的譯本,另一個是「學師法王」**(Chos kyi dbang po, 法的自在者/法王)的譯本,這在經典傳譯中可能代表了兩個不同的譯本或一個譯本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署名流傳。


📚 內容大綱

本論是一部關於大乘佛教瑜伽(禪修)入門的教授儀軌,強調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āramitā,智慧到彼岸)的修習。

  • 發心與前行:

    • 對象: 對大乘有殊勝信解、具備信心的善男子或善女人,希求無餘解脫者。

    • 目的: 圓滿成就自他二利,證悟具相智慧。

    • 準備: 具足信心和恭敬心,以所說儀軌次第為前行祈請上師,獲得無上智慧方便的教授。

  • 修習核心(瑜伽次第):

    1. 聞思決擇: 廣聞諸大論典,決定勝義真如

    2. 身心安住: 具信安住於柔軟座上,具慧精進修習瑜伽。

    3. 放下分別: 捨棄所取(客體)、能取(主體)、二俱非自他涅槃輪迴等眾多分別念(概念思維),使心保持等持(禪定)。

    4. 觀空性: 觀察一切所知(知識對象)如幻化、如干闥城(海市蜃樓)般不實。

    5. 體證真如:真如智金剛力摧毀身體幻化輪(破除對身心的執著與迷亂)。

    6. 觀自心: 體悟一切行相極莊嚴離初後分無分別千道無垢光明照永除黑暗同虛空的自心本性。見到本無生自心性

    7. 究竟實相: 證得具有無緣心性者,此即真如實際性

  • 修習果位:

    • 漸次修學,獲得滅除名想果(止息概念思維)。

    • 正觸瑜伽無勤(不需造作)獲得五神通

    • 成為圓滿瑜伽師,能住極其長久時身如金剛不可壞煩惱魔等不能動

    • 圓滿般若波羅蜜多和虛空藏等諸三昧(禪定)。

    • 廣作無量眾生利(饒益眾生)。

  • 告誡:

    • 傳承重要: 甚深難解義,必須依上師口傳如法解說而受持。

    • 儀軌必要:無如前所說儀軌僅依經典而修習者,則與成就背道而馳,將生種種痛苦及不悅


💡 法義評論

《瑜伽入門教授法》是一部典型的大乘(特別是般若和唯識傳統)禪修指導文本,其核心思想是空性離分別

  1. 般若與空性為核心:

    • 本論將修習的對象明確定義為無上智慧(般若)。詩偈中指導禪修者要將一切所知視為幻化干闥城,這是經典的空性觀修法。

    • 最終的證悟被描述為見到本無生自心性(自性本來不生),並證得具有無緣心性真如實際性,完全符合大乘空性見地。

    • 它強調的**「摧毀身體幻化輪」**,是破除對五蘊和物質世界的實質執著,是修空觀的重要一步。

  2. 禪定(止)與智慧(觀)雙運:

    • 文本中要求**「盡皆捨已心等持」(止,Samādhi),即將所有二元對立的分別念**(概念思維)放下,達到心一境性。

    • 同時要求**「觀察一切所知已」(觀),以智慧來觀照實相。這種「無分別」的等持,正是「止觀雙運」的體現,超越了世間的四禪八定,直接指向出世間的空性三昧**。

  3. 上師傳承的強調:

    • 本論多次強調上師儀軌次第的重要性。這反映了密續口傳教授傳統的特點,即認為甚深難解義必須通過具德上師的口傳如法引導才能證悟。

    • 明確警告**「僅依經典而修習者」的危險性,顯示了藏傳佛教中對師徒傳承實修次第**的極度重視。

  4. 果地與大乘行:

    • 修習的結果不僅是個人解脫(滅除名想果、五神通),更是成就廣作無量眾生利利他行。這完全是菩薩乘的典範,將禪修與菩提心和廣大佛行結合起來。

    • 成就者的描述,如**「身如金剛不可壞」,帶有濃厚的金剛乘**色彩,表明此教授可能被視為通往金剛乘更高層次修習的基礎。

 

根據《瑜伽入門教授法》的文本內容,以下是對其中評破他宗觀點以及各家法義差別的評論分析:


⚔️ 文本評破他宗觀點與法義差別評論

《瑜伽入門教授法》作為一部強調般若空性與實修次第的論典,其評破與區別主要集中在對實相的認知方式成就的途徑上。

1. 評破對實相的二元分別執著

本論最核心的破斥對象,是所有將實相視為二元對立概念化的見地,這體現了般若學派對一切戲論的超越。

被破斥的觀念(戲論)評破方式(法義差別)
所取與能取 (Grasped & Grasper)這是唯識學派因明學派慣用的主客體二元分別。本論要求將此二者與二俱非一同捨棄,表明最終實相是超越主客、雙非、非雙的,這比一般唯識學派的**「唯識無境」更進一步,直指離一切戲論**的空性。
自他 (Self & Other)破斥人我執法我執的根本,主張實相中無人我與法我的界限。這與大乘菩提心的無差別利他精神相呼應。
涅槃與輪迴 (Nirvāṇa & Saṃsāra)破斥小乘(聲聞、緣覺)將輪迴視為應捨、涅槃視為應得的執著。在本論的見地中,兩者皆是分別念所立,當一同捨棄,最終在真如實際性中達到不二

2. 評破對修習途徑的誤解(傳承與儀軌的重要性)

本論最明確地對不合乎傳承與次第的修法進行了破斥和區分,這是為了確立上師口傳儀軌的殊勝性。

被破斥的錯誤途徑評破觀點(法義差別)
僅依經典而修習者 (Reliance solely on texts)本論斷言,若無如前所說儀軌僅依經典而修習,則將**「與所說成就背道而馳」,並「生種種痛苦及不悅」**。
法義差別評論:這強調了實修宗派與純粹學術或獨自參究的區別。 本論主張**「甚深難解義」必須「依上師口傳如法解說而受持」。儀軌、上師的加持與引導,被視為獲得無上智慧方便**,是成就的必要條件。這種觀點是密乘(金剛乘)或口傳傳承宗派的共同特徵。

3. 法義的區分:瑜伽(禪觀)與世間神通

本論區分了世間的努力、禪定與大乘瑜伽的最終成就。

不同的成就狀態法義差別評論
世間神通與禪定 (Laukika Siddhis)雖然本論說成就者會**「無勤獲得五神通」「虛空藏等諸三昧」皆圓滿,但這些被描述為證得「真如實際性」後的隨附果報**。
法義差別評論:這區分了世間為求神通或禪定安樂而修的世間禪與大乘為證空性、利眾生而修的出世間禪。本論的瑜伽師是**「常時具足」般若波羅蜜多的,其目的是「廣作無量眾生利」。成就的標準是智慧圓滿自他二利**,而非神通本身。

總結

本論透過破斥概念分別獨自修習的偏差,確立了般若空性為見地、離分別心等持為修法、上師口傳儀軌為依據、自他二利為果位的圓滿大乘瑜伽之道。

 

根據《瑜伽入門教授法》中的教授次第,以下是其實修方法的概述:


🧘《瑜伽入門教授法》實修方法(瑜伽次第)

本教授法強調以上師口傳儀軌為前行,將聞思決擇的智慧融入禪定(等持)之中,以證得離分別的真如實相

1. 基礎準備與前行

實修項目具體要求
發心與動機對大乘有殊勝信解,希求無餘解脫,目標是圓滿成就自他二利
聞思決擇廣聞諸大論典,以智慧思惟,徹底決定勝義真如的見地。
皈依與祈請具足信心和恭敬心,依所說儀軌次第為前行,祈請上師,以獲得無上智慧方便的教授。
入座與身心具信者安住於柔軟座上,具慧精進,準備修習瑜伽。

2. 核心禪修(等持與觀修)

修習的目標是達到無緣的心性,即真如實際性

A. 捨棄分別念(入定)

  • 內容: 捨棄所有分別念(概念思維),使心進入等持(禪定)。

  • 具體捨棄對象:

    • 二元執著: 所取(客體)與能取(主體),以及二俱非(既非主體也非客體)。

    • 概念名相: 自我、他者、涅槃(解脫的境界)、輪迴(痛苦的境界)等。

  • 方法: 「盡皆捨已心等持」,讓心安住於平等、無分別的狀態。

B. 觀照幻化空性(觀慧)

  • 內容: 以決定的智慧來觀照一切現象的本性。

  • 具體觀法: 觀察一切所知(所有知識與對象)皆如幻化、如干闥城(海市蜃樓)般,沒有實質自性。

  • 方法: 「以真如智金剛力,摧毀身體幻化輪」,破除對色身及世間萬物的實質執著與迷亂。

C. 體證自心實相(證悟)

  • 內容: 見到心性在唯是自性影像中,其本性是本無生的。

  • 自心性相: 證悟自心是一切行相極莊嚴離初後分無分別千道無垢光明照永除黑暗同虛空的狀態。

  • 最終證得: 體悟具有無緣心性者,此即真如實際性

3. 進階與果位

  • 次第修學: 依此次第漸次修學,最終獲得滅除名想果(止息概念思維)。

  • 成就加持: 藉由正觸瑜伽的修習,能無勤(不需造作)獲得五神通

  • 究竟成就: 成為圓滿瑜伽師,身如金剛不可壞,煩惱魔不能動搖,般若波羅蜜多圓滿,並廣作無量眾生利


重要提醒: 本教授法特別告誡:如是甚深難解義,必須依上師口傳如法解說而受持,若無如法儀軌,僅依經典而修習者則難以成就。

 

 

雖然《瑜伽入門教授法》主要闡述的是禪定中的核心實修,但其法義可以延伸應用到日常生活中,指導我們的行為和心態。

以下是依據文本精神,推導出的日常生活實修方法:

1. 轉化心態與發心

  • 發心利他(菩薩行): 每天開始時,明確自己的行為動機是為了成就自他二利度化一切眾生。將日常生活中的工作、家務、社交等活動,都視為圓滿菩薩行的機會。

  • 具備信心與精進: 在面對困難時,保持對大乘解脫道的信心恭敬心。以熾盛精進的態度去完成日常事務,不懶散、不懈怠。

2. 應用般若觀照(空性觀)

  • 觀照對象如幻: 將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人、事、物,都視為幻化干闥城(海市蜃樓)般,雖然顯現,但沒有實質自性

  • 破除執著: 當產生貪愛、憤怒或傲慢時,觀照這些對境(如喜歡的人、討厭的事)本無生,並非永恆不變的實體。這就是以真如智金剛力摧毀幻化輪

3. 捨棄分別與等持(離戲論)

  • 放下二元對立: 在與人互動或決策時,努力超越所取與能取自與他成功與失敗快樂與痛苦分別念

  • 保持心的等持: 訓練自己在行動中保持心的平等與專注。例如,在走路、吃飯或談話時,專注於當下,不讓心隨著輪迴涅槃等概念奔跑,這就是**「盡皆捨已心等持」**的延伸。

  • 停止名相思維: 覺察到自己在內心對事物貼標籤、做判斷時,嘗試放緩或停止這種概念思維(名想),讓心保持開放、無預設的狀態。

4. 依止教導與自省

  • 重視傳承: 在日常學習和實修中,時常憶念上師的教授儀軌次第,不憑藉自己的臆測或片面了解就行動。

  • 漸次修學: 認識到證悟智慧是漸次修學的結果,不在日常生活中急功近利,而是穩步、持續地累積福德和智慧。

 

虛空藏等諸三昧在禪定中的作用

在《瑜伽入門教授法》中,提到圓滿的瑜伽師會獲得:「虛空藏等諸三昧,眾多禪定皆圓滿。」

這句話意味著,證得般若波羅蜜多(空性智慧)無緣心性的瑜伽師,將自然地圓滿世間和出世間的一切深層禪定。

1. 虛空藏三昧 (Ākāśagarbha Samādhi) 的涵義

「虛空藏」意指如同虛空般廣大無盡的寶藏

  • 智慧的廣大: 虛空藏三昧代表智慧和功德的儲存。修行者入於此定,能獲得無量的記憶、智慧、辯才和善巧方便,如同虛空能容納一切,使心胸與智慧廣大無礙。

  • 財富與資糧: 在大乘菩薩道中,此三昧常與滿足一切眾生的物質和精神需求相關。這象徵著瑜伽師的福德資糧極為豐厚,能毫無匱乏地利益無量眾生。

2. 「等諸三昧」的涵義

「等諸三昧」指的是除了虛空藏三昧之外的所有深層禪定,其主要作用在於:

  • 穩固智慧: 這些禪定能使瑜伽師在離分別、無緣的狀態(即真如實際性)中保持心一境性,不被煩惱和世俗念頭所動搖。

  • 產生神通: 這些禪定是獲得五神通(如意通、天眼通等)的基礎。文本提到瑜伽師能**「無勤獲得五神通」**,這表明神通是禪定圓滿後的自然副產品,而非修行的主要目的。

  • 利他方便: 眾多禪定提供了廣大而多樣的善巧方便,使瑜伽師能夠以最有效的方式進入不同眾生的心相續,「廣作無量眾生利」

3. 在實修次第中的位置

在《瑜伽入門教授法》的次第中:

  1. 般若智慧(觀)是核心: 瑜伽師首先要證得真如實際性本無生自心性

  2. 三昧禪定(止)是輔助: 只有當瑜伽師常時**「具足此瑜伽」(般若波羅蜜多)之後,這些虛空藏等諸三昧**才會自然、圓滿地成就。

總結: 虛空藏等諸三昧的作用,是作為證悟空性智慧後的功德莊嚴利生工具,使瑜伽師的智慧和能力達到圓滿無礙的境地,能夠長久地住世(身如金剛不可壞)並利益無量有情。

 

文本中,出現了兩位可能的作者署名:「法稱論師」(Dharmakīrti)和「學師法王」(藏文:Chos kyi dbang po,法自在/法王),這在經典傳譯中可能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傳承或譯本。

以下是對這兩位論師在教法上的可能區別進行分析:

✍️ 法稱論師與學師法王在教法上的可能區別

由於文本的內容相對統一且聚焦於般若空性觀,我們主要從他們在印度佛教史上所代表的宗派背景主要關注點來推測差異。

特徵法稱論師 (Dharmakīrti)學師法王 (Chos kyi dbang po / Dharmasvamin)
歷史背景因明學(佛教邏輯與認識論)的集大成者。該稱謂多見於印度後期,常指具備高深實修和傳授能力的堪布或大師
教法專長專注於認識論邏輯學。其核心目標是透過嚴密的邏輯推理,破除遍計所執(錯誤的二元概念分別),從而證明真如實相的有效性。更側重於實修指導儀軌次第的傳授。他的重點可能在於如何修修什麼次第以及上師的口傳
對應文本的可能差異如果是法稱論師所造,其教法可能更側重於理論依據:強調必須**「決定勝義真如」(邏輯上的決定)後,才能進行禪修。詩偈中對所取、能取等分別的破斥會帶有濃厚的因明邏輯**色彩。如果是學師法王所造,其教法可能更側重於實踐操作:強調**「儀軌次第為前行」,以及「上師口傳」的必要性,並著重於禪修體驗中心性的狀態**(如光明、無分別等)。
風格傾向哲學性、邏輯嚴謹。實用性、指導性強,可能更貼近瑜伽行(禪修實踐)的傳統。
核心差異證悟前的決擇(邏輯推導)證悟中的次第(步驟方法)

文本內容的整合性分析

雖然有不同的作者署名,但文本的核心內容依然高度一致,這可能說明:

  1. 教法的一致性: 兩種署名可能都代表了當時印度佛教般若-瑜伽行傳統的觀點,即先以般若決定見地(邏輯破斥戲論),再以瑜伽實修心性(禪定證悟)

  2. 法稱學派的影響: 即使是學師法王所造,也必然繼承了法稱論師在破斥分別、確立心性本無生等方面的邏輯框架。

  3. 譯師的合併: 兩位譯師(達摩室利跋陀羅和扎然達那)與大譯師仁欽桑波進行了兩次譯校和審定。這可能是將不同來源的相似教授在藏譯時被編輯或歸併在一起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