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名與題解 (Title and Subject)
藏文原題名: ཁམས་གསུམ་ཆོས་ཀྱི་རྒྱལ་པོ་ཤར་ཙོང་ཁ་པ་ཆེན་པོས་མཛད་པའི་ཡིད་དང་ཀུན་གཞིའི་དཀའ་བའི་གནས་ཀྱི་རྩ་བ་བཞུགས་སོ།།
(三界法王東宗喀巴大師所造意識與阿賴耶識難處根本論)
廣釋名稱(全名): ཡིད་དང་ཀུན་གཞིའི་དཀའ་བའི་གནས་རྒྱ་ཆེར་འགྲེལ་པ་ལེགས་པར་བཤད་པའི་རྒྱ་མཚོ་ཞེས་བྱ་བ།
(《意》與《阿賴耶識》之難處廣釋——善說海)
作者: 三界法王宗喀巴大師(Shar Tsongkhapa Chenpo, King of Dharma in the Three Realms)
著作主題: 闡明唯識宗(Vijnanavada/Cittamātra)中意(manas,末那識)與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藏識)這兩個極難理解的要點(難處)。
🙏 前言與緣起 (Introduction and Context)
目的: 為了清晰地闡明唯識宗(Rnam-rig gzhung, Yogācāra)甚深難解的意與阿賴耶識,並為了喚醒作者自身的記憶和領悟。
依據: 寫作內容主要依據上師(Gurus)的言教。
禮讚對象: 諸佛及佛子(Bodhisattvas),讚歎其如實領悟並圓滿開示無謬善道。
歷史背景: 著作追溯了唯識宗的起源,認為在釋迦牟尼佛涅槃後,大乘教法一度衰落,主要剩下聲聞乘(Śrāvakayāna)的論說 。隨後,由聖者龍樹(Nāgārjuna)弘揚大乘無相之理 ,並由獲授記的無著(Asanga)廣泛開創唯識宗(Cittamātra)的見解 。
✍️ 作者與結尾 (Author and Conclusion)
作者資訊: 本《廣釋》由宗喀巴大師(Blo-bzang grags-pa, 洛桑扎巴) 在多位賢聖的加持下,於吉祥薩迦大寺(dpal ldan sa skya'i chos grwa chen po, Glorious Sakya Monastery)撰寫而成 。
完成願景: 願此善業功德(dge ba),能使佛陀的教法(Thub-bstan, Buddha's teachings)興盛,並利益無量眾生 。
自謙與期許: 作者自謙其智力在微細難處亦難免錯誤,期許具備廣大唯識學識的智者能以公正之心辨別其合理與否 。
📝 內容評論與綱要 (Content Summary and Outline)
這篇論著圍繞著阿賴耶識(一切種子識,第八識)與染污意(末那識,第七識)的核心概念展開,主要分為四個部分:
1. 🌟 體性決定(Determination of Nature)
阿賴耶識的兩面性: 分為異熟阿賴耶識(所依,Vipāka-ālaya-vijñāna)和種子阿賴耶識(能依,Seed-ālaya-vijñāna)兩種體性 。
異熟識的特徵: 無覆無記(unobscured and unspecified),恒常與遍行五心所相應(觸、受、想、思、作意),感受為捨受(intermediate/equanimity),持續直到阿羅漢的無餘涅槃或大乘的金剛喻定 。
種子的性質: 與所依的阿賴耶識既非一體也非異體,僅是假立存在(imputed existence)的能力差別 。種子分為六種(外、內、不明顯、二者、世俗、勝義)、三種(名言、我見、有支習氣)等。
染污意的特徵: 體性為隱蔽無記(obscured and indeterminate),常與四根本煩惱(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及遍行五心所相應,共九個心所 ,所緣境為阿賴耶識的異熟分 。
止息時間: 暫時於聖者的等持中停止,最終於八地以上菩薩及阿羅漢處徹底停止 。
2. 🌌 建立意與阿賴耶識(Establishment of Manas and Ālaya-vijñāna)
依據: 透過可信經教(Scripture)和嚴謹理證(Reasoning)來證明阿賴耶識和染污意的存在,區分於前六識 。
阿賴耶識的八種理證: 證明若無阿賴耶識,則身之受取、最初生起、顯現、種子、業、身之感受、無心定、死歿轉世皆無法成立 。
染污意的六種理證: 若無染污意,則會產生不雜無明、與五識不同、無想定與滅盡定無差別、無想定人無我執、無定義、我執非遍行等六種過失 。
3. 📉 駁斥多識論(Refutation of Excessive Consciousnesses)
駁斥九識論: 遮破在八識之外,另立一個無垢識(amalavijñāna,第九識)的主張 。若有第九識,則必須是常有且實有之物,與唯識宗義相違 。
4. 📈 駁斥單識論(Refutation of Single Consciousness)
駁斥一識論: 遮破認為所有識都只是單一意識(Mind-consciousness)在不同根上運作所產生的不同名稱的主張 。其理由是:經文意義可作其他解釋,且若僅有一識,則會導致根識亦能執取隱蔽、過去、未來境等不合理過失 。
根據宗喀巴大師在《意》與《阿賴耶識》之難處廣釋——《善說海》中對各家法義的介紹與評論,以下是關於唯識宗內外各家觀點的差別與評論的整理:
📚 各家法義差別與評論 (Differences and Commentary on Various Tenets)
宗喀巴大師在論述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和染污意(kliṣṭa-manas)時,對許多宗派和論師的觀點進行了引用、區分和評述。
1. 唯識宗內關於「意」與「阿賴耶識」的論辯
觀點一:阿賴耶識所攝的「種子」與「識」的關係
各家觀點的爭議焦點: 種子(habitual tendencies)與作為其所依的阿賴耶識(the consciousness it relies on)是同一實體(substantially the same, རྫས་གཅིག)還是不同實體(substantially different, རྫས་ཐ་དད)。
評論: 宗喀巴大師(隨唯識宗觀點)認為,種子與阿賴耶識的關係是既非同一實體也非不同實體 ,因為它僅僅是假立存在(imputed existence)。
非同一實體的原因: 如果同一,會導致:
阿賴耶識的種子部分有所緣和行相(objects and appearances),與「種子無所緣行相」的說法相違。
五道(five destinies)的種子將會混雜,因為它們必須同時存在且與無分剎那的阿賴耶識實體相同。
非不同實體的原因: 如果不同,會導致:
在一個所依(one basis)上,會有兩個阿賴耶識,從而變成多個相續(multiple continuums)。
觀點二:習氣(種子)的安立方式 (Establishment of Habits)
瑜伽行派的三種觀點:
法性存在(Dharma-nature exists):無需能立因,種姓(lineage)自性存在。
新立或滋養(Newly established or nourished):能立因(causal agent)全新安立先前不存在的,或滋養先前已安立的。
法性需滋養/新立(Both):法性自性存在的種子需要滋養,先前不存在的種子需要全新安立。
宗喀巴大師的選取: 選擇採用第三種觀點進行闡釋。
2. 唯識宗與其餘宗派的法義差別
觀點一:阿賴耶識的有無與聲聞乘的解釋
聲聞乘對經文「眾生阿賴耶」的解釋:
友護(Sthiramati)等: 認為是指五取蘊(the five aggregates of grasping),因為它是眾生喜悅的基礎。
小(Ksudra)等: 認為是指與貪慾相應的安樂受(pleasant feeling)。
妙音(Ghoshasvara)等: 認為是指壞聚見(destructible view, འཇིག་ལྟ)。
評論:
大乘唯識宗的看法: 認為上述三種解釋皆有缺陷(flaws),因為:
五取蘊無法合理地解釋在極痛苦的惡道中亦存在的執著,因其與「無樂」相違。
樂受無法解釋在四禪以上無樂受的境界中亦存在的執著。
壞聚見無法解釋在信無我的佛徒身上亦存在的自我執著。
唯識宗的結論: 只有將經文的含義理解為阿賴耶識(一切種子識),才能無瑕疵地解釋三界九地眾生普遍存在的自我執著與相續。
觀點二:六識論與多識論的辯駁
單識論(One Consciousness): 認為所有識都是單一的意識(mind-consciousness),在六根上運作時只是名字不同。
駁斥: 這是無明的幻化(illusion of ignorance),因為如果只有一識,會導致根識亦能執取隱蔽、過去、未來境等不合理過失。
六識論(Six Consciousnesses): 龍樹(Nāgārjuna)等論師認為只有六識。
宗喀巴大師的立場: 雖然在某些語境中可作方便說,但八識論的成立是為了避免「身體攝取不可能」(taking the body is impossible)、「種子與業不可能」(seed and karma are impossible)等八種邏輯過失。
九識論(Nine Consciousnesses): 認為在八識之外,另有無垢識(amalavijñāna,第九識)。
駁斥: 若有第九識獨立於八識,它將變成常有(permanent)的實體,與諸行無常的教義相違。
3. 關於「無想定」與「滅盡定」的差別
無想定(Non-conceptual Samādhi)與滅盡定(Cessation Samādhi):
差別焦點: 在這兩種定中,六識(six consciousnesses)都已止息。若無第七識(染污意)的差別,則二者將無差別(indistinguishable)。
唯識宗觀點: 無想定中仍然存有我執(self-grasping, ངར་འཛིན)和我慢(pride of 'I am'),因此是未寂靜(not pacified);而滅盡定則遠離這些,因此是寂靜(pacified)。這兩者之間的區別由染污意的存在與否來區分。
